循证矫正浙江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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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循证矫正方案设计

一、矫正对象筛选

(一)对象筛选原则

1.目标导向

在试点阶段,对象筛选主要遵循目标导向原则,即将最优质资源集中配置在最需要矫正的领域。监狱目前有两大任务即保证监管安全和降低再犯率,故在矫正对象选择时选择那些已有的或潜在的对监狱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实施破坏性行为可能性大的高再犯危险和高在囚风险罪犯。目前,试点过程主要选取盗窃类罪犯和暴力类、自杀类、脱逃类罪犯,主要参考现有的研究成果:盗窃类罪犯在监狱押犯结构中比例较大,且属于再犯风险极高的群体。暴力类、自杀类、脱逃类罪犯由于自身心理特质和心理倾向性,在监禁状态下,对监管秩序的破坏性较大。

2.分层抽样

根据效益最大化原则,即尽可能实现矫正效益最大化。在上述几类罪犯中进行层级分类。主要从刑期层:选取刑期4年以上10年以下罪犯;犯罪次数层:2次以上犯罪;在暴力类群体抽样中增加狱内违规层:有扣2分以上违规的。

(二)样本筛选方法

1.量表评估

主要借助于合作高校自主开发的在囚风险评估量表和再犯风险评估量表,以科学的手段研判备选样本。在囚风险评估量表是由暴力量表、自杀量表、脱逃量表组成,主要借鉴国外罪犯危险评估量表,并根据目前中国监狱在囚罪犯现状确定常模。再犯风险评估量表主要由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黄兴瑞教授主编。

2.常规评估:阅档、改造表现、结构性访谈

阅档是搜集研究与矫正对象有关的档案资料,以便于纵向掌握备选样本成长经历、心理的发展脉络和犯罪情节从而掌握其初步资料。改造表现分析主要是通过了解其在监禁状态下遵规守纪、劳动改造、生活卫生、同犯关系、学习情况、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了解罪犯的潜在危险性、改造适应性和监禁状态,进一步筛选样本。结构性访谈是通过与备选样本的谈话,了解备选样本的成长史、教育史、交往史、受挫史、社会化情况等以判断备选样本的问题典型性。

3.动态结构性临床分析

首先,根据量表检测,初定被选样本;其次,矫正工作者临床分析,对被选样本进行结构性访谈、查阅档案、调查改造表现,得出主观评估结果,并对两项分析进行主观评定。通过常规评估与量表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动态结构性临床筛选,对样本的再犯风险和在囚风险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样本的相应风险等级,从而在备选样本中筛选出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样本,即筛选出矫正方向、矫正目标、矫正条件高度契合的价值最大化的样本。

(三)实验组与对照组

在样本选择完毕后,需要进行随机分组,设置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实验组采取一些特殊的矫正措施,对照组则只按常规措施进行管理教育以此评估干预项目的效果。在设置过程中,要注意对对照组进行严格保密,同时要充分调动实验组参与的积极性和自主参与意识。同时,注意实验组的同质性。

(四)资源配给

1.分类关押

根据风险评估结论,调整样本关押模式,将两类样本分别关押至两个分监区,综合考虑现有监禁条件,分类关押采取小组集中模式,如将盗窃类实验组和对照组样本分别集中在同一分监区的两个小组。除实施矫正项目不同外,尽力配置同样的监管资源,以减少外因对样本的干预。

2.专家库资源匹配

在监狱现有条件下,调选项目实践组矫正官,负责项目实施;配备专家组成员,负责样本问题确定、方案制订、矫正项目研究;引入督导组,其主要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资源,负责各阶段风险评估和过程控制。在矫正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对实践组矫正官进行严格筛选,要求既有管教经验又要具备专业理论基础,同时进行集中培训,以确保项目实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