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学与语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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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修辞学的语文教学价值

第一节 语文观与修辞学

要认识修辞学在语文教学中的价值,不仅要认识“何谓修辞学”,更要明确“何谓语文”。但是,何谓语文的问题,看似简单,却是一直困扰语文教学界的一个基本问题。我们主张建立“大语言”的语文观,而这种认识,使修辞学与语文教学之间取得了更为深刻而广泛的联系。

一、语文观的嬗变

我国语文教学界关于“语文”的理解可谓众说纷纭,有“语言文字”“语言文章”“语言文学”“语言文化”“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以及“汉语”等各种不同的见解。但无论作何种理解,都离不开“语言”二字。

影响最为深远的要数叶圣陶先生的语文观:“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就叫语文。这个名称是1949年下半年用来的,解放之前,这个学科名称,小学叫‘国语’,中学叫‘国文’解放以后才统称‘语文’。”“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而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叶圣陶:《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38页、第730页。

由于受索绪尔区分语言与言语并致力于语言规律研究的整个学术背景的影响,关于语文是什么的问题,在语文教学界,很长一段时间内,学者和教师们根据叶圣陶关于“语文”的说法,把它理解为“语言”。并以此为逻辑起点进行推论:语文即语言,语言即工具,语文课具有工具性。这种语文观及其应用,对于促使“语文”走出“政治”藩篱,还语文课以姓“语”的独立身份,具有极大的历史价值,并且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关于语文的这种观念,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语言是一般的,言语是个别的,为了帮助学生掌握语言这个工具,提高语文教学效率,应该教授学生系统地掌握语言知识,并让知识转化为语文能力。所以,在教学安排中,静态的语言知识的教学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教学的着力点放在了对于语言结构的讲授与解剖上,忽略对言语的感知,也忽略语文的人文内涵。然而事实证明,要使学生获得语言这个工具,不是对这个一般的规律进行讲授和解剖就可以做到的,必须对具体的个别的言语进行感知,由个别才能进而到一般,因而注重言语教学是必要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索绪尔的语言学研究,把人们生活中用于交际的活生生的言语,排除在外,对于全面深入地认识语言,从而有效地指导人们的语言实践是极其不利的。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语言学界越来越不满足于索绪尔的这种限定,认为言语作为语言的动态的、个性的、具体的存在,也是语言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研究对语言实践更具有指导意义。因而有不少学者致力于言语的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语言学研究的这种进展,给语文教学带来新的、积极的影响。人们在反思,语文教学的误区究竟在哪里?语文教学的对象究竟是什么,语言还是言语?语文教学论的革新何处是起点?一些学者认为,“语文即语言,语言即工具,语文课具有工具性”的观点存在认识上的偏颇。语文教育的对象不是语言,而是言语,言语具有鲜明的人文性的特点,人文性是语文教育的本质属性。因而,在新时期,“语文即言语”成了一种主流的意见。这种语文观及其应用,对于“语文即语言”的观念及其教学现状进行反拨,淡化语言知识,特别是淡化语法的教学,注重言语现象的具体感知,强化学生对语言的感性积累,重视语文的人文属性。应该说,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着新的问题。正如上文我们分析的,如果按照索绪尔的观点,言语中没有任何东西是集体的,它的表现是个人的和暂时的。语文教学如果只是讲授一些零星的言语现象,一味排斥语言知识,不以语言规律为指导、不致力于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东西”,那么,即使对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具有积极意义,也可改变传统语文教学中存在的某些弊端,也难以从根本上提高语文教学效率。

对于“语文是什么”这个语文学科的根本问题,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思考。正如上文我们所讨论的,对于语言研究我们还可以建立起超越语言和言语的“大语言”观念。所谓“大语言”,是传统意义上的语言和言语的上位概念“言语活动”。语言研究的这种由分析再到综合,是又一次历史的选择。对于语言,只有将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结合,共性研究与个性研究结合,才能全面揭示其规律。在这样的学术认知背景下,我们以为,从语文教学的本质看,语文教学的对象应该是“大语言”。而不只是其下位的“语言”或“言语”。

建立“大语言”的语文观,就意味着,语文教学的对象是“言语活动”,是既是静态又是动态,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既有规律又有变化的活生生的语言。它不唯教学生从言语中抽象出来的、排除了动态性、个人性、临时性的因素而形成的静止的“纯语言”,也不唯教学生那些变动不居的、临时的、个人的言语现象,而是两者的有机统一体。在这种语文观指导下的语文教学,可以避免“语文即语言”的语文观下语文教学只见“工具”不见“人文”,和“语文即言语”的语文观下语文教学只见“人文”不见“工具”的偏颇,真正实现“工具性与人文性有机统一”。

二、修辞学的任务与语文教学的目标

在“大语言”的修辞学的视野中,修辞学的研究对象是“言语活动”,其研究范围是有关语言应用的一切现象,特别是与提高语言表达效果有关的现象。修辞学的基本任务是对纷繁复杂的修辞现象进行观察、分析与综合,并找出条理,理出系统,发掘出规律来,从而帮助人们认识语言运用的本质,提高对语言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审美能力。

关于语文教学的目标,我们可以引述“课标”的精神来加以说明。在义务教育阶段要“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适应实际生活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正确运用祖国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在高中阶段“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课标中对语文教学的目标,作了多维阐述,但是其核心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要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提高学生对于语言的理解和表达的能力,进而培养其审美能力。

修辞学与语文教学,不唯具有共同的对象,即“大语言”;对照修辞学的任务和语文教学的目标,还可以发现,两者之间具有显著的强对应关系。我们可以这样说,教学生借助修辞规律学会修辞欣赏与修辞实践,以提高学生对于语言的理解能力、写作能力与审美能力,是语文教学的基本目标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语文教学离不开修辞教学,修辞教学是实现语文教学目标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