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01-25 应急样品检测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了完成应急样品的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对应急样品的受理检测、出证等过程做出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应急样品的受理、检测、处置、出证等工作。
3 定义
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2 应急样品指以下两种:
3.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告的事件的样品;
3.2.2 各级政府特别关注的事件的样品。
4 应急样品的来源
4.1 卫生监督所送检的,并且符合3.2.1范围的样品;
4.2 应急小分队现场处置后采回的样品;
4.3 公安、工商、农业等部门送检的,并且符合3.2.2范围的样品。
5 应急样品的分类
5.1 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的样品;
5.2 食物中毒事件的样品;
5.3 职业中毒事件的样品;
5.4 农药中毒事件的样品;
5.5 其他化学中毒事件的样品;
5.6 环境卫生事件的样品;
5.7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样品;
5.8 免疫接种事件的样品;
5.9 医院内感染事件的样品;
5.10 放射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样品;
5.11 救灾防病工作中采集的样品;
5.12 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样品。
6 职责
6.1 应急办、各业务科室负责检测范围内应急样品的受理,送样品到检测科室,以及检测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运行监督。
6.2 检测科室负责人下达本科室的检测任务及与其他科室的沟通。
6.3 检测人员执行检测任务,做好检测记录。
6.4 复核人、审核人负责核对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底稿)。
6.5 授权签字人签发检测报告。
7 程序
7.1 样品管理
7.1.1 工作时间样品受理。样品受理员根据本程序3—5的规定,界定是否属于应急样品。若是应急样品,则填写××PF01-25-01《应急样品送检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连同样品送检测科室,另一份交客户。
7.1.2 非工作时间样品受理。第一接待者接到样品后,马上与相关检测科取得联系,检测科先安排检测,然后补办相应的手续。
7.2 下达检测任务。检测科室接到××PF01-25-01《应急样品送检单》和样品后,马上组织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7.3 检测实施和结果处理。检测人员检测完毕,马上编制检测报告(底稿),交复核人和审核人核查。对于先要告知检测结果可缓发检测报告的,检测完毕,由检测科室负责人速将检测结果用电话或口头报送样人员。检测科室负责人做好相应的记录。
7.4 样品的处置检测人员学按××PF01-35《样品管理程序》进行。
7.5 编制、批准和发放报告。样品室接到应急样品的检测报告(底稿)后,马上编制检测报告,并速送授权签字人处签字,然后盖章、装订。完成后把检测报告送有关人员,并做好有关记录。
8 相关文件
8.1 ××PF01-07《合同评审程序》
8.2 ××PF01-08《申诉和投诉的管理程序》
8.3 ××PF01-23《检测工作程序》
8.4 ××PF01-35《样品管理程序》
8.5 ××PF01-38《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9 质量记录
9.1 ××CDC/PF-08-01《申诉和投诉登记和调查处理表》
9.2 ××PF01-25-01《应急样品送检单》
9.3 ××PF01-35-01《样品登记表》
9.4 ××PF01-35-02《检测样品流转单》
9.5 ××PF01-38-01《检测报告》
9.6 ××PF01-38-02《检测报告(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