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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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动画的概念

“动画”的概念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其实“动画”概念的不断界定,就是动画发展的过程。最早的“动画”一词是由英文单词animation转化而来的,其字源anima在拉丁语中是“灵魂”之意,引申为animate,是“赋予生命”“使某物火起来”的意思。因此,把animated film或animation翻译成“动画”是“经过创作者的努力,使原本不具生命的东西像获得生命一样地活动起来”,这只代表了原意的一小部分意思而已。实际上,animation包括了所有用逐格拍摄法拍摄出来的影片,换句话说,只要用逐格拍摄法拍摄出来的影片都叫“动画”。早期有很多国家对“动画”的叫法都不一样,有些国家称为“动画片”,有些国家称为“卡通片”(carton)。“卡通”是一种由报纸上漫画转化而成的绘画形式,主要是对幽默讽刺画的叫法,是以时事或生活实景等为主题,并运用简单而夸张的手法来加以表现的特殊绘画作品。实际上,“卡通”与“动画”不属于同一种艺术形式,“卡通”属于平面的绘画艺术形式,而“动画”则是时空的电影艺术形式。我国的“美术片”,较接近于animation的范畴,但也有些片面。世界上叫得最多的是“动画片”,这是以绘画或其他造型艺术形式作为人物造型和环境空间造型相结合的主要表现手段,运用夸张、神似、变形的手法,借助于幻想、想象和象征,反映人们的生活、理想和愿望,是一种极端假定性的艺术。采用逐格拍摄的方法,把系列不动的画面逐格拍摄下来,按规定时速连续播放,在银幕上使之活动起来,故称为“动画片”。

动画片不同于美术作品,它同电影、电视一样,是文学、美术、音乐、作曲、照明、摄影、特效等各种手段和艺术样式的综合和创新。但动画片与实拍的电影和电视又有区别。动画是逐格摄制并连续播放的画面,这是从技术和工艺的角度对“动画做了阐述”。这是针对连续摄制的实拍而言。而连续播放的形式,也是相对于同样是播放但却是不连续而言的,如幻灯片的播放,它是静止的单幅非连续的活动画面。

现在制作“动画片”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技术也越来越高超,其内涵和外延在不断丰富与延伸扩大。现在提出的一个“大动画”的概念,不仅包括了动画片,还包括了后续的衍生产品,也称为“动画产业”。因此,“动画”不是到“动画片”为止,而是以“动画片”为基础,不断开发后期的延续产品项目,使整个动画产业能有效并良性地循环起来,这就是现在动画的概念。因此,动画角色的设计,不只满足影片的需要,还要考虑后续开发的因素。

既然动画作为影视艺术的一种艺术类型,那么它的基本思路和制作方式就同影视片大致相同。进入原创阶段,首先是进行动画片的策划,也就是做好计划和打算。影视策划是对将要做的片子做出计划和打算,动画片的策划也是一样。它要完成的工作就是解决以下问题——做什么?给谁看?为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当然还有营销等一系列策略问题。接下来,就需要有一个很好的动画剧本,而动画剧本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成片的水准和成败。“剧本,剧本,一剧之本”,剧本是编剧创作正式、完整的表达形式。要知道,剧本主要是给导演和美术设计师看的,而不是直接给观众看的。当导演拿到剧本之后,就要进行动画的具体创作即二次创作。

在影视艺术创作中,导演处在核心的位置上,一部片子将被拍成什么样,是什么风格,片子的艺术质量好坏,完全取决于导演的创作能力和实际艺术水准。所以,从总体上来说,要提高动画片的艺术质量,关键在于动画编剧和导演的艺术水准。(图1-1~图1-4)

图1-1 动画电影《大闹天宫》

图1-2 动画电影《大圣归来》

图1-3 动画电影《小马王》

图1-4 动画电影《千与千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