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的非超验性质
当我们追溯人类文化初始形式——语言文字时,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在这方面,中西文化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中国古代的文字,正如德里达所说,是一种“超乎一切逻各斯中心主义之外”的文字。换言之,它是基于“象形”原则的一种“字中有画”的图画文字,文字的形式就比象于所指称的对象的形式,因此,与西方的具有高度抽象性的拼音文字不同,中国的文字可以“望文生义”,其形式与内容、表达与意义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
不独中国古代的文字是这样,中国古代的语言形式亦如此。中国古代的语言强调“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刘知几:《史通·言语》),注重“比”“兴”的运用,讲求“气韵生动”,没有系动词“是”及没有数、性、格、时方面烦琐的规定。这些都使中国古代语言有别于具有严格语法体系的西语形式,更贴近语言所表达的生动的实际内容。
因此,无论是中国古代的文字,还是中国古代的语言,都诉之以“文”,以“文”取胜。文者,美形式也。推而言之,不是舍象取义的“抽象”,而是以象寓义的“象征”“隐喻”,实际成为中国古人表达方式的最基本特征。
“语言是在的家”(海德格尔语),人类的表达方式是哲学的真正故乡。如果说,从西方的抽象主义的表达方式里最终派生出现象与实在二分的这种超验主义思想的话,那么,正是这种象征和隐喻的表达方式,则成为中国彻底经验主义哲学的滥觞。
所以,与西方哲学不同,中国哲学向无现象与实在二分的文化倾向。南宋胡宏说:“释氏见理而不穷理,见性而不尽性,故于一天之中,分别幻华真实,不能合一,与道不相似也”(《知言》)。这里所谓的分别幻华与真实,即分别现象与实在。对于中国哲学来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幻华(现象)与真实(实在)并非判然有别的,而是形二实一的。这种亦幻亦真,亦虚亦实的东西,就是被中国哲学家视为“大一”的道。
在中国哲学家看来,道是宇宙的终极实在:它是“一”,是“常”,是“太极”、是“万物之毋”“万物之奥”。因此,它具有本体论的优先地位和形而上的属性,而不同于具体的万事万物:“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但是,这种不可言说无以名状的道并不因此而被中国哲学家视为非经验的东西。故我们看到,一方面老子认为道是“惚兮恍兮”“窈兮冥兮”,另一方面他又认为道是“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二十一章》)。一方面庄子宣称道可以“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另一方面他又断言道是“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一言而蔽之,道兼有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双重属性。同时,也正是基于道的这种“和光同尘”的性质,庄子愈发皇地得出了“道在屎溺”的结论:
庄子之所以宣称:“道在屎溺”,并非故作惊世骇俗之论,而是旨在破除人们对道的“形而上”迷信。他不无机智地表明,形而上的东西与形而下的东西不仅难舍难分(“无乎逃物”),而且也因其相反而恰恰相成(“每下愈况”)。因此,经验事物之于道,既不是黑格尔所谓的“理念”异己为“他物”,也不是柏拉图所谓的实在歪曲为“幻影”,相反,沉沦即超越,遮蔽即澄明,二者终归不外乎是“异名同实,其指一也”的东西。
这就为我们揭明了中国哲学所特有的“本质直观”的思想。对于中国哲学家来说,既然道只有在经验事物中表明其所是什么,那么,“唯下学乃可以上达”,对经验事物的把握亦就是对道的把握。这样,道终究并非是隐匿在经验背后唯有借助神启才可获知的超验之物,而成为可以“直接看”即直接经验而具有明证性的东西。因此,“道在屎溺”,不仅使道从天上回到了人间,并且最终使不可企及、扑朔迷离的“形而上学”成为“愚夫愚妇可以与知”的平凡真理。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中国哲学所讲求的对道的这种直观经验的所谓“经验”,并非西方哲学家所津津乐道的日常的“感知经验”。在中国哲人看来,日常的感知经验听命和执着于语言—逻辑模式而不能自主,它非但使人无从把握道,反而恰恰造成了对体道的遮蔽和迷误。因此,要真正体悟道,就必须摆脱日常感知经验对人的限制,超越语言、逻辑对思的束缚。这就是中国哲学中所谓的“为道日损”原则的提出。
因此,尽管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被人认为是超乎逻各斯中心主义之外的,但是,它之作为语言而一旦诞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逻辑抽象功能,而这一点恰恰与道的体悟不可相容。所以,中国哲学家坚持“不落言荃”,反对“死在句下”。不仅道家提出“多言数穷”“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且儒家也把“木讷”视为君子的美德而极力主张节省语言。
破除语言之蔽与破除逻辑之蔽其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主张“不立文字”,必然主张“不谴是非”。因此老子提出“智慧出,有大伪”(《老子·十八章》),庄子宣称“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庄子·齐物论》),“与其誉尧而非桀,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庄子·大宗师》)。这样,不仅摒弃了语言,而且忘却了是非,“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庄子·达生》),只有忘掉了所有这一切,我们才能彻底摆脱对道的种种人为的偏执,使自己融身于道之中,“忘适之适”地真正与道契合为一。
总之,中国哲学的“道论”为我们揭示了道与经验世界的一种“不越不泥”的关系。其之“不越”并不意味着对经验世界的固执和拘泥,而其之“不泥”也并不意味着对经验世界的超越和背离。我们看到,正是这种“不越不泥”,使中国哲学一开始就避免了在超验与经验之间紧张的二元对立,以其“从容中道”性质而与“非此即彼”的西学迥然相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