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在哲学的众多分支学科中,形上学(Metaphysics)是最基础的学科之一。这是因为其他哲学分支的研究工作总会依赖于特定的形上学立场,而任何形上学立场的合理性都要依赖于严肃的形上学考察。形上学主要研究两个基本问题。问题一:“我们应该承认什么类型的对象?”问题二:“我们承认的不同类型对象属于什么范畴,具有什么属性?”[1]关于不同类型对象的形上学研究形成不同的部门形上学。一般地,关于某类对象的部门形上学,相应地主要研究两个基本问题。问题一:“我们是否应该承认该类对象?”问题二:“如果承认该类对象,该类对象属于什么范畴,具有什么属性?”本书进行的是关于虚构对象(fictional objects)的部门形上学研究。所谓“虚构对象”就是小说、神话、传说、电影等虚构作品中被虚构地描写的对象,比如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哈姆雷特(Hamlet)、孙悟空和贾宝玉。因此,本书将主要研究两个基本问题。问题一:“我们是否应该承认虚构对象?”问题二:“如果承认虚构对象,虚构对象属于什么范畴,具有什么属性?”
形上学家对虚构对象的关注至少可追溯至柏拉图(Plato)。在《智者篇》中,柏拉图便提出著名的非存在难题:当我们说一个事物不存在时,我们似乎既正确地断言了什么,又没有关于任何东西在进行断言。[2]虚构对象往往被看作是典型的非存在物。以福尔摩斯为例,非存在难题可被表示为:当我们说福尔摩斯不存在时,我们似乎既正确地断言了什么,又没有任何东西在被断言。[3]当然,非存在难题只是关于虚构对象的一个特定形上学话题,算不上核心话题,更不是所有话题。实际上,关于虚构对象的形上学研究已经形成一个正式的部门形上学。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主题,虚构对象被列入重要的形上学手册,比如由布莱克维尔(Blackwell)出版社出版、J.金姆(J.Kim)等主编的《形上学选集》,[4]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M.J.洛克斯(M.J.Loux)和D.W.齐默曼(D.W.Zimmerman)主编的《形上学牛津手册》。[5]不难看出,手册所收录的文章集中讨论的便是这两个基本问题,即“我们是否应该承认虚构对象”和“如果承认虚构对象,虚构对象属于什么范畴、具有什么属性”。
关于我们是否应该承认虚构对象,有正反两方面意见。有的形上学家,即实在论者,基于特定证据认为应该承认虚构对象。有的形上学家,即反实在论者,则认为不存在合适的证据支持我们承认虚构对象,因此,不应该承认虚构对象。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虚构对象的本体论地位问题上,哲学家们深受B.罗素(B.Russell)和W.V.奎因(W.V.Quine)的反实在论立场影响,很少有人对实在论抱同情态度。关于虚构对象,罗素和奎因的说法确实令人印象深刻。罗素宣称,从事哲学分析的人,必须拥有一种“健全的实在感”,而承认虚构对象会导致丢掉这种可贵的实在感。[6]奎因的用词同样不客气,他将虚构对象等可疑事物构成的领域称作本体论上的“贫民窟”,并建议形上学家高举奥卡姆剃刀,清除这种贫民窟,像他本人一样,在本体论问题上,奉行沙漠风景美学。[7]
从实在论者的角度看,20世纪70年代之前,反实在论的压倒性气势就像封闭的屋子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幸运的是,墙上还留有一个“通风小孔”,通过这个小孔吹进来的便是实在论之风。钻这个孔的便是奥地利哲学家A.梅农(A.Meinong)。梅农的态度与罗素完全不同。梅农指出,形上学家经常对虚构对象等实体视而不见,他将这种观念称作“钟爱存在物的偏见”,或“钟爱现实之物的偏见”。[8]显然,“钟爱现实之物的偏见”与“健全的实在感”针锋相对。70年代以后,有的实在论者举起梅农的大旗,大张旗鼓地提出梅农主义虚构对象理论。梅农主义虚构对象理论出现之后,一场关于虚构对象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正式到来。受到梅农主义虚构对象理论的影响,其他的虚构对象实在论理论也纷纷登场。关于虚构对象的一场真正的形上学论战随之全面打响。
70年代之后,许多哲学家纷纷加入虚构对象实在论阵营,实在论阵营得以迅速壮大。实在论阵营中的著名代表包括:T.帕森斯(T.Parsons)、E.N.扎尔塔(E.N.Zalta)、N.沃尔特斯多夫(N.Wolterstorff)、D.刘易斯(D.Lewis)、G.普莱斯特(G.Priest)、P.范英瓦根(P.van Inwagen)、S.索莫斯(S.Soames)、S.克里普克(S.Kripke)、A.汤姆逊(A.Thomasson)、N.萨尔蒙(N.Salmon)、A.沃特里尼(A.Voltolini)。同时,一批哲学家则继续为虚构对象反实在论辩护。反实在论阵营中的著名代表包括S.布洛克(S.Brock)、F.亚当斯(F.Adams)、A.埃弗雷特(A.Everett)、K.沃尔特(K.Walton)、R.赛恩思博里(R.Sainsbury)、T.八木泽(T.Yagisawa)、M.克里明斯(M.Crimmins)、F.克鲁恩(F.Kroon)。
针对第一个基本问题,即我们是否有理由承认虚构对象,实在论者从“指称虚构对象”“量化虚构对象”“意向虚构对象”“承认虚构对象的低代价”以及“承认其他类型实体的本体论需要”等角度为虚构对象实在论进行辩护。反实在论者则试图消解这些证据的效力。针对第二个基本问题,即如果承认虚构对象,虚构对象属于什么范畴、具有什么属性,反实在论者并非必须回答,实在论者则构造不同的虚构对象理论,给出不同的回答。有的形上学家认为,梅农提出的对象理论图景为刻画虚构对象指明了方向,他们认为,虚构对象属于梅农式对象,需要进一步做的是对梅农的素朴对象理论进行更精确表达或发展。有的形上学家认为,虚构对象是可能对象,虚构对象与现实对象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仅仅是可能的。有的形上学家认为,虚构对象是人造抽象物,它们既不同于具体的物理对象,也不同于必然存在的抽象对象。有的形上学家则认为,虚构对象可以在传统本体论中进行定位,但是,虚构对象不是殊相,而是共相。
关于虚构对象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到底哪一方更加合理?如果实在论更加合理,哪种虚构对象理论又更加可信?争论者必定都持有自己的偏好,并为其偏好提供证据支持。然而,在笔者看来,恐怕现在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压倒性的论证使得我们可以做出“唯一正确”的回答。诚如D.M.阿姆斯特朗(D.M.Armstrong)所言,形上学研究者的目的不是“证明”某个形上学回答是“正确的”,而是对世界的结构给出某种理解的框架,并与其他的框架进行竞争,借此帮助人们对这个世界能够有更好的包容性理解。[9]
笔者撰写本书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为了满足自己对虚构对象本性的好奇心。第二,关于虚构对象形上学研究的文献虽然很多,但尚未出现一个令笔者足够满意的理论。这两个原因又密不可分。一方面,好奇心让笔者去关注关于虚构对象的形上学争论,却发现已有的说法都尚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另一方面,既然已有理论不能令人满意,自然便想自己构造一个理论刻画虚构对象,这便激起更加强烈的好奇心。
笔者的好奇心来自虚构对人类的重要性。众所周知,虚构是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习或工作之余,我们大部分时间都会用虚构内容进行填充,比如读小说、看电影、追电视剧。[10]如果将虚构从生活中剥离出去,一大部分时间内,我们恐怕会百无聊赖、不知所措。不只我们如此,据说,我们的祖先也是如此。《极简人类史》的作者D.克里斯蒂安(D.Christian)认为,人类区别于其他近亲物种的最有力的标志就是语言符号,而语言符号的显著功能之一在于,能够让人类谈论不存在或不确定是否存在的事物。[11]《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的作者Y.N.赫拉利(Y.N.Harari)认为,与现代人的祖先智人竞争的尼安德特人在力量、高度、速度等物理指标方面更有优势,然而,现代人的祖先智人更擅长讲故事。与尼安德特人相比,智人不但能表达现实情境,还能表达虚构情境。这种差异让智人在与尼安德特人的竞争中整体上处于优势而存活下来继续进化,而尼安德特人最终被淘汰掉。“讨论虚构的事物正是智人语言最独特的功能。”[12]既然虚构是如此重要,作为一名哲学学者,笔者的好奇感恰恰可以表达为上述两个基本的形上学问题,即我们是否应该承认虚构对象?如果承认虚构对象,它们属于什么范畴、具有什么属性?
本书将分别对这两个基本问题进行回答,共分八章。具体而言,第一章回答“我们是否应该承认虚构对象”。笔者将论证,我们有合适的理由承认虚构对象,具体而言,将论证指称虚构对象现象、存在量化虚构对象现象和意向虚构对象现象构成支持虚构对象实在论的重要证据(关于其他角度的证据支持力,笔者将做简单评论)。第二章介绍虚构对象理论的评价标准。第三章到第七章回答“如果承认虚构对象,虚构对象属于什么范畴、具有什么属性”。笔者将对已有的虚构对象理论进行梳理、归类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辩护一个新的虚构对象理论。具体而言,第三章对观念主义和柏拉图主义虚构对象理论进行梳理和评价。这两种理论都是在传统本体论结构下,对虚构对象进行范畴归属和属性刻画。第四章对可能主义和创造主义进行梳理和评价。可能主义者和创造主义者都拓展传统本体论结构,对虚构对象进行范畴归属和属性刻画。第五章考察两种折中主义的理论尝试。在第六章,笔者提出一种合取创造主义理念。在第七章,笔者将基于虚构属性构造一个特定版本的合取创造主义虚构对象理论。第八章探讨创作语境下的指称难题,笔者将提出接续主义虚构名字指称理论。最后,对全书进行总结。
[1] 实际上,这两个基本问题是形上学领域中的最核心问题。形上学中,专门研究这两个核心问题的领域有一个专有名词,即“本体论”(参见S.Laurence,C.Macdonald,“Introduction:Metaphysics and Ontology”,in S.Laurence,C.Macdonald eds.,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 Inc.,1998,p.3;王文方《形上学》,台北:三民书局2008年版,第3页;彭孟尧《形上学要义》,台北:三民书局2013年版,第9—11页)。本书中,笔者用“形上学”专指本体论这一形上学核心领域。“本体论”一词将另作他用,详见第一章第一节,这里做简要说明。在英文中,作为形上学子学科的本体论对应的词是“Ontology”,大写字母“O”是其学科标志。在本体论这一学科中,对第一个核心问题的回答,即对“我们应该承认什么类型的对象”的一个具体回答,构成一个特定的ontology。注意,这里是小写字母“o”。为了避免写作本书的过程中发生混淆,笔者用中文的“本体论”专指英文中的ontology,而不再指称作为学科的Ontology。作为学科的Ontology将用“形上学”进行指称。
[2] Plato,“The Sophist”,in F.M.Cornford tr.,Plato’s Theory of Knowledge:The Theaetetus and the Sophist of Plato,London:Kegan Paul,Trench,Trübner & Company,1935,p.204.
[3] 笔者将在第八章讨论指称问题时,讨论否定存在难题。
[4] A.Thomasson,“If We Postulated Fictional Objects,What Would They Be?”,in J.Kim et al.eds.,Metaphysics:An Anthology,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12,pp.59-72.
[5] P.van Inwagen,“Existence,Ontological Commitment,and Fictional Entities”,in M.J.Loux,D.W.Zimmerman 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Metaphysic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p.131-157.
[6] B.Russell,Introduction to Mathematical Philosophy,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Ltd.,1930,pp.169-170.
[7] W.V.Quine,“On What There Is”,in his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New York:Harper & Row Publishers,Incorporated,1961,p.4.
[8] A.Meinong,“The Theory of Objects”,in R.M.Chisholm ed.,Realism and the Background of Phenomenology,Atascadero:Ridgeview Publishing Company,1960,p.82.
[9] D.M.Armstrong,Sketch for a Systematic Metaphysic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p.1.
[10] 一个重要的表现是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网络上播放的电影、电视剧付费。仅以中国为例,根据一项调查报告,2017年爱奇艺、优酷、腾讯、乐视视频等主要视频网站付费会员数量均超过2000万,视频付费用户总体已超过1亿。其中影院热映新片、独播网络大电影是用户最愿意付费的内容,60%以上的用户愿意为之付费,近50%的观众愿意为独播网络剧、电视热播剧付费。请参见https://item.btime.com/4653gguaa509perltu8hludc1e8。
[11] [美]大卫·克里斯蒂安:《极简人类史》,王睿译,孙岳校,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53页。
[12] [以色列]尤瓦尔·赫拉利:《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林俊宏译,中信出版社2012年版,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