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的理论和体制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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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国际上,监察往往因政治体制、政治文化及民族特征而异。多数国家的监察寓于权力制约监督之中。专设行政监察机构的国家并不多,主要是日、韩等。国内,自1987年行政监察恢复以来,大体上也是将其融于纪检、反腐等社会主义监督体制之中。因此,我们的检索和前期研究显示,监察专门研究的理论底蕴尚显不足、监察的实践研究尚显滞后。鉴于此,我们认为,相关的研究主要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现简要述评如下:

1.监察制度史研究

除了历代监察的律令、纲纪、官制和惯例外,清时流传的汪龙庄撰的《学治臆说》和《佐治药言》,方汝谦撰的《宝鉴洗冤录》、沈辛田撰的《刑钱指掌》、黄六鸿撰的《福惠全书》、程际盛撰的《州县须知》、刚毅撰的《牧令须知》,万枫江撰的《幕学举要》以及王荫庭撰的《办案要略》《刑钱必览》和《钱谷备要》等历代官箴文化及州县官的为政“治谱”,甚至包括《红楼梦》《官场现形记》等小说或野史笔记,为我们研究古代监察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在现当代学术专著中,有徐式圭著的《中国监察史略》(1937年),孙伯南著的《中国监察制度研究》(1982年),邓德龙编著的《中国历代官制(上、下)》(1990年),皮纯协等著的《中外监察制度简史》(1991年),邱永明著的《中国监察制度史》(1992年),关文发等著的《中国监察制度研究》(1998年),李小树著的《秦汉魏晋南北朝监察史纲》(2000年),卜宪群著的《秦汉官僚制度》(2002年),胡宝华著的《唐代监察制度研究》(2005),胡沧泽著的《唐代御史制度研究》(1993年),柏桦著的《明清州县官群体》(2003年),贾玉英等著的《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2004年),郭建著的《师爷当家》(2004年),以及方宝璋著的《宋代财政监督研究》(1991年),张微著的《明代的监控体制》(1993年),徐炳宪著的《清代知县职掌之研究》(1974年),何增光著的《民国监督制度》(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余华青主编的《中国廉政制度史论》(2007年),周天著的《中国历代廉政监督制度史》(2007年),孙季萍等著的《中国传统官僚政治中的权力制约机制》(2010年),也为我们开展监察研究提供了若干素材和启示。此外,国内外直接涉及中国古代政制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围绕着职官管理制度(含职权范围、选拔任免、等级、考核、奖惩、章服、待遇、退休抚恤)等的制度文本规定,从行政、财政、官僚、司法、荒政、教化等不同角度探讨官僚体制及其运作激励保障机制,对我们来说,既能获得素材开阔视野,又能获得某些方法论的启示。

这方面的成果,大多以监察制度(含御史、巡察、廉政、考核、督察等)的历史发展为主线,综合性地或专题性地分析、整理、描述并探讨了自秦汉以来中国古代反贪污、滥权、控权等的源流、理论基础、生存环境、运作机制、发展轨迹、成败得失和法制优劣等。其中,有不少方面涉及反腐败运行机制及其功效,探究和阐释了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主要机制和措施,如:科举考试选拔官员、官员任职回避与轮换、官员在位多重监察(言谏、纠弹、巡察、述职、举报、奖廉、惩贪等)、官员廉洁教育与激励(警示教育、严惩贪贿、养廉银、告老还乡妥善安置养老等);揭示了封建皇权专制体制中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开始重视,中期疏忽,后期放任”的“兴衰周期律”。但总体来看,从制度入手研究反腐败与权力制约监督的多,从政治文化和行政生态的角度研究反腐败与权力制约监督实际运行的少。

2.监察制度比较研究

监察制度的比较,主要散见于一些制度比较分析的著作和论文中。较为集中开展的比较研究,可以数出陶百川著的《比较监察制度》(1978年)和刘明波主编的《国外行政监察理论与实践》(1990年)。前者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监察制中的若干监察权进行了中外比较,后者则介绍了若干国家颇具特色的监察制度。其后,我们可见石俊超等著的《比较监察制度》(1993年),陈国权主编的《比较行政监督导论》(1993年),王名扬著的《英国行政法》(1987年)、《法国行政法》(1988年)、《美国行政法(上、下)》(1995年),胡建淼著的《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1998年),张正钊等主编的《比较行政法》(1998年),俞可平主编的《当代各国政治体制丛书》(1998年),侯志山编著的《外国行政监督制度与著名反腐机构》(2003年),尤光付著的《中外监督制度比较》(2003、2008年)等,也对监察制度开展了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比较研究。张杰的研究(《科学治理腐败论》,2012年)认为,当前国际上防控权力腐败的趋势是:高度重视腐败的生发、蔓延领域和途径等问题;着力建构贪贿犯罪预防机制(含法制、政策的改善、公务员制度改革、专门预防机构、社会参与、权力制约与监督、透明等);编制严密的惩治贪贿犯罪的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诉讼规则和处罚措施;构建反腐倡廉、打击腐败犯罪的协同机制和国际合作(含司法合作、执法合作、培训合作、援助和信息交流);在防治、惩处腐败的法治方面,用定义式、列举式界定了腐败的含义和要素,严格规定了公务员廉洁从政准则,明确了预防、调查、惩处措施,设立了防治机构,确立了责任与追责形式等。

这方面的成果,在梳理和综述的基础上,或强或弱地采用比较分析方法系统探讨了监察的理论、主体、权责、程序和方式等的“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并试图从其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中探寻出一些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的共同特征和变革启示。它们为监察研究提供了若干比较分析的典型材料、学术观点和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比较研究的著作、论文,某些方面的比较视角和方法值得商榷。

3.监察总体探讨与专题研究

现当代中国监察体系的总体探讨,近年来有若干论文和论著发表。这方面的著述,较有特色者当数周继中主编的《中国行政监察》(1989年)、蔡定剑著的《国家监督制度》(1991年)、陈哲夫主编的《监察与监督》(1994年)、尤光付著的《行政监督理论与方式》(1997年)、王勇飞著的《中国行政监督机制》(1998年)、朱光磊著的《当代中国政府过程》(修订版)(2002年)、张立荣著的《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制度》(2003年)、左连壁著的《中国监察制度研究》(2004年)、杨曙光等著的《行政执法监督的原理与规程研究》(2009年)、杜兴洋主编的《行政监察学》(2008年)、邓频声等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研究》(2010年)、阎德民著的《中国特色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2011年)、王世谊等著的《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问题研究》(2011年)、魏宏著的《权力论: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2011年)、刘俊杰著的《当代中国权力制衡结构研究》(2012年),以及若干专题研究报告和任建明、李成言、林喆、陈国权、蔡宝刚等众多学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这方面的成果,将中国情境与国际视野结合起来,以马克思主义监察理论为指导,阐释了监察的理论基础,论述了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的职责权限、监督规则、监督路径、监督手段、监督标准、监督程序、监督绩效和经验教训等,进而从政府监察的内外层面和监察主体的权能两个视角切入来探讨了科学构建中国特色的监察体系及其运作机制的若干问题与对策,既重视理论阐释和实证分析,又尝试量化分析,不仅对当代中国权力制约监督的现状予以关注,而且试图借鉴西方的“有限政府”理论、“治理”理论、政府行为“决策—输出”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予以解读,带有一定的拓展性,让我们看到了权力制约监督背景下监督监察的广泛内容和生机勃勃的成长空间,看到了制约权力的多维度架构及其不足。[2]但同时,也给人留下某些遗憾:一是理论阐释颇泛,彰显出权力制约监督尚有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待科学分析、把握和解决。二是案例选择与分析尚简,彰显出现有研究中本土化研究不充分、缺乏理论支撑的系统性、缺乏对问题的深入剖析。三是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方法、问题与范式,其规范分析过浓,实证分析欠缺,难免有些空泛之言(讲制约时多重视西方国家;讲监督时侧重国内的若干监督架构改进;讲机制时大多轻描淡写),且未具体论及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运作中的惩戒、预防、保障等机制(尽管有的著述有所提及)。

4.反腐倡廉建设研究

总体来看,截至2015年年底的公开文献,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研究主要可以归纳为四大方面:

(1)腐败的复杂成因及相关的遏制、防范等系统治理的研究。这方面比较有见地有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主要是:金维新著《反腐败论析》(1996年),分析了腐败的七大表症,探讨了腐败的成因,简介了国外反腐败体制理论设计。黄百炼著《遏制腐败》(1997年),简评了世界各国和地区惩治腐败的制度和程序。倪星等人撰《中国腐败现状测量与腐败后果的估算》(《江汉论坛》2003年第10期),尝试着对当时的数据进行客观测量和主观测量,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官方数据、腐败黑数、破案率、各类租金的规模等估算了腐败引起的经济损失。孟祥馨等著《权力授予和权力制约》(2005年),提出构建职务权力标准制度、职务权力运作制度、权力的工薪保障制度(如廉政公积金)等制度。过勇著《经济转型、制度与腐败》(2007年),对腐败的特点、类型、变化趋势进行了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中纪委、中央党校组织编写的《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2007年),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内容,总结了这之前相关的学术成果,阐释了反腐倡廉的理论、模式和中外反腐倡廉法制实践和长效措施。张法连主编《预防腐败势在必行:国内外预防腐败问题研究》(2008年),探讨了美、德、法等国预防腐败的策略。王一江撰《影响腐败程度的权力和因素》(《经济科学》2008年第2期),搜集了130个腐败官员案例,采用计量回归的方法分析影响腐败金额的微观因素,发现官员的教育水平和级别是影响腐败金额的显著变量。罗忠敏主编《腐败成因与防治对策——北京市典型案例分析》(2008年),在总体分析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局级领导干部、基层单位、国企、高校的腐败现象的表现与成因。李光明等著《权力监督与廉政法律制度建设研究》(2009年),分析了社会转型期权力主体腐败演变的心理、行为特点和根源,分析了监督体制存在的不足,提出要从源头上构建长效的完善的防治腐败的廉政法治体系。周琪等著《美国的政治腐败与反腐败》(2009年),通过若干美国政治过程中的事件、个案分析,探讨了美国反腐败中的监督、法制等诸方面的制约措施。柳晞春著《行业腐败犯罪的状况分析与防治》(2010年),对金融、国企、建筑、交通、医卫、海关、税收、工商、司法、农村基层组织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状况及其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李红权撰的《腐败的发生机理及腐败风险的预警》(《学理论》2010年第18期),指出制度缺陷是腐败发生的客观条件,腐败动机和成本分析是腐败发生的决定性因素。预防腐败的重点是能够发现腐败的苗头,把握腐败的发展趋势,构建防范、发现和预警机制。孙国祥等著《反腐败国际公约与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研究》(2011年),比照公约要求,从立法学、刑法学角度探讨了贪污受贿立法中的数额规定、共犯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等问题。王雪著《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评价实务》(2011年),以惩防体系的评价考核为切入点,构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模型,把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引入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胡杨主编的《反腐败导论》(2012年),分析了腐败的危害,评述了反腐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寻租论,治理论,制度预防论等),概述了反腐战略,探讨了廉政教育、权力监督、国际合作等途径和方式。林喆著《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第二版)(2012年),探讨了权力的本质、权力的分化、权力的交换、权力的腐败、腐败的领域、腐败的形式及其根源,论述了反腐的基本模式(重法促廉、低薪清廉、高薪养廉、以法导廉),评述了廉政建设的若干问题。李抒望撰《腐败与反腐的文化维度》(《青岛日报》2012年3月31日),认为要高度重视转型期腐败文化的蔓延问题,腐败文化会导致“笑贫不笑娼,恨腐又羡贪”的可怕现象。阎德民等著《论“期权腐败”及其治理》(2012年),探讨了关于惩治“期权受贿”犯罪的立法问题。陈刚、李数、尹希果(2008年)以1998—2006年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实验检验了腐败对经济增长的总体效应,及其对经济增长各个源泉的影响。陈郎平、赵丽(2009年)利用1991—2006年我国部分省市的面板数据对腐败的决定因素进行了研究。高远(2010年)利用1988年间中国各省详细的反腐败信息和省级FDI的面板数据,系统考察了这20年来反腐败努力在多大程度上吸引FDI来中国投资。朱军(2012年)基于省级政府的面板数据采用联立方程模型的两个阶段最小二乘法方法研究了腐败问题、经济开放、现代化对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万广华、吴一平(2012年)创建了一个基于回归方程的分析框架,并将其运用于中国1989—2006年的跨省份面板数据,分析了影响中国腐败变化的原因,强调了制度建设与反腐败成效的关系。此外,一些学者探讨了治理腐败宜重视上海的“制度+科技”的经验,认为“制度+科技”的刚性约束,着力解决了制度的执行力问题;“制度+科技”的公开透明,着力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暗箱操作”问题;“制度+科技”的标准化管理,着力解决了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制度+科技”的动态监控,着力解决了全方位监督问题。苏进军撰《对贪污受贿犯的心理特征分析及矫正对策》(2002年)中,以广东某监狱随机抽样的75名贪官为调查对象,通过艾森克EPQ问卷和气质测量表等,分析了这75名腐败人员的心理特征。丁锦宏撰《30名贪污受贿人员心理蜕变过程的质性研究》(2010年)中,以30个贪官案件为研究对象,利用Nvivo8.0质性分析工具,对腐败心理状态进行了研究。叶景山撰《腐败现象的心理分析》(2003年)、侯卫国撰《公务员心理分析》(2003年)、苏荣芳撰《腐败的心理成因分析》(2005年)、李迎春撰《公务员腐败心理分析》(2007年)、胡成国撰《党政官员腐败心理分析》(2007年)、姜丽钧和杨亚清撰《从犯罪心理学视角分析腐败行为发生的根源》(2009年)、陆威撰《“贪腐瘾君子”的六种犯罪心理》(2011年)、徐钰洁撰《贪污贿赂的心理分析》(2011年)、邱章铭撰的《腐败产生的文化心理分析》(2011年)等,主要以贪官心理的变化来剖析堕落腐化的过程,重点剖析了侥幸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从众心理、贪婪心理、权势心理、享乐心理和拜金心理八种贪腐心理类型;以定性的研究分析了他们在面对诱惑、迈向错误之时的心理轨迹,以及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政道德观等的演变、堕落过程。

(2)反腐倡廉机制探讨。机制构建的探讨,学界主要是结合国外的经验和国内各地的试点来开展的:①机制理论阐释模型探讨。主要有黄志强撰《公共管理领域监察合谋防范机制》(《中国管理科学》2006年第3期),通过一个“政府/监察者/企业”三层代理模型表明,事前的低成本、高效率惩罚机制对合谋防范合约的效率非常重要;纯粹依赖于支付防范合谋激励报酬的合约安排难有效率,而纯粹依赖惩罚防范合谋的合约安排也只是在某些条件下有效率。②机制构建的借鉴与实践经验总结。主要有:黄百炼、杨小云撰《西方国家预防腐败的程序和制度评析》(《政治学研究》1996年第4期),评述了官吏选任制、公务员制、程序制、财产申报制、金融实名制、限制兼职制和限制“金钱政治”制等。李秀峰主编的《廉政体系的国际比较》(2007年),评述了美国、英国、瑞士、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的廉政体系。何增科撰的《建构现代国家廉政制度体系:中国的反腐败与权力监督》(《广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在评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反腐败基础上,认为中国建立了国家廉政制度体系的各项机构性支柱,明确了各个机构行动者的地位和作用,健全了一些机构行动者正常运转时需要的核心规则;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提高了公众和公职人员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意识,为国家廉政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总体来看,反腐败成效的有限性与我国目前的国家廉政制度体系在监督和制约权力、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的有效性严重不足密切相关。刘杰等著的《中国廉政建设路径分析》(2012年),提出了廉政建设的六大路径,即价值路径、政党路径、制度路径、司法路径、社会路径、心理路径和科技路径。邵景均撰《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果》(2010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果主要有: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法规制度日趋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制度渐成体系;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制约的法规制度取得重要进展;规范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③具体机制的探讨。主要有:刘克权撰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冶金企业文化》2007年第6期),提出构建惩防体系应该做到抓教育,使人不想腐败;抓制度,使人不能腐败;抓监督,使人不愿腐败;抓改革,使人不便腐败。周亚越著《行政问责制研究》(2008年),比较分析了中西行政问责制的设计、内容、运作、案例和文化差异等。李大林撰《发达国家公务员保障》(《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通过比较分析,认为发达国家公务员的保障机制中有齐全的工资福利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身份保障系统、规范的申诉控告保障和培训激励制度化,而我国公务员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和内容等不健全、培训激励绩效不明显,故要改革公务员薪酬、健全公务员社保、加强公务员培训、充实公务员权力救济机制。曾志刚等撰《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学习论坛2008年第10期》),认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具有基础性保障作用。必须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权利意识;必须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必须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顺和纠正权力授受关系;必须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建议权、表决权、批评权、检举权等。应松年主编《公务员法》(2010年),在第三、四、五章探讨了公务员素质保障与更新机制、激励机制和监察机制(含权利义务、惩戒、回避、申诉、控告、法律责任等)。金太军等著《政治文明建设与权力监督机制研究》(2010年),着力探讨了当代中国结构机制和政治文明视野下的权力监督体制及其改进。苗伟东撰《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问题探讨》(《理论导刊》2010年第10期),认为党员权利保机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由一系列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党内选举制、党代会制、党内监督和党员权利救济制等。秦馨著《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论》(2011年),阐述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防腐功能。刘娅著《转型期政治:机制的突破与困扰——以深圳为例的实证研究》(2011年),探讨了深圳反腐倡廉的创新试验。倪星著《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评价机制研究》(2012年),从“机会—意愿—行为”的腐败滋生逻辑和“投入—过程—产生—影响”的绩效评估维度出发,构建了一套包括腐败控制指数和腐败感觉指数在内的、主客观相结合的惩防腐败评价指标体系。高祖林等著《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常熟实践》(2012年),从常熟市的做法和经验出发,探讨了权力主体职权的界定、权力运行程序的规范与公开。杨金卫《网络:一种新的反腐利器》(2012年),在论及网络反腐的同时,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机制,有必要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机制、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预防腐败奖惩机制、有效揭露腐败行为的惩处机制、反腐倡廉建设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2015年,倪星等撰《中国特色廉政体系的理论框架与研究方向》(《中国共产党》2015年第12期)一文,认为中国特色廉政体系宜分为价值理念、主体结构、体制机制、方法策略、评价调适5个维度,研究重点应包括中国廉政建设的历史规律、借鉴境外经验与教训、构建中国特色廉政理论、探索反腐败战略与策略等。

(3)职务犯罪防治与惩戒的研究。职务犯罪防惩的研究直接涉及权力运作的惩戒机制。这方面的研究涉时较长。樊凤林、宋涛主编《职务犯罪的法律对策及治理》(1994年),探讨了职务犯罪的特点、构成、原因、惩治的司法对策和监督措施。林喆等主编《腐败犯罪学研究》(2002年),探讨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腐败犯罪增生的多方面原因、惩治的难点和对策。朱兴有著《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研究》(2004年),第五章中论及了中国历史上预防与惩治官吏犯罪的思想和措施;第六章论述了世界上一些国家职务犯罪预防的立法状况和主要法治措施,并重点探讨了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刘家琛主编《职务犯罪惩治法律分解适用集成》(2005年版),以我国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规定及其配套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为经,以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为纬,循法条之间逻辑联系,分解组合成若干法律问题和法规操作规范,既集成了职务犯罪各罪名的认定标准,又概括了职务犯罪的刑罚及其适用,还总结了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一般规定、廉政准则、政务公开、职务管理、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党纪党规)和惩治职务犯罪的程序性规定(含举报、立案侦查、涉案物品的处置、协作与配合)。于涛著《我国十大职务犯罪防控理论与实践》(2008年)和杨晞著《行业腐败犯罪的状况分析与防治》(2010年),论及了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现象的历史变迁、当代的预防体系建设和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国企、金融等十大部门(行业)职务犯罪现象的特征和预防对策。王璋编著《权·钱·色——三权交易轨迹与防控探究》(2011年),论述了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背景及其变化轨迹、表现特征和社会危害,并结合各地的实践探讨了防控策略。王雪著《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评价实务》(2011年),以惩防体系的评价考核为切入点,构建了国企惩防腐败体系的系统模型。李翔著《反腐败法律体系构建的中国路径研究》(2013),探讨了反腐败的语境,反腐败法律完善的议程和构想,主张制定国家廉政法。

(4)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从目前的学术文献看,1998年,张锦贤在《江南论坛》就中共十五大提出的要求发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刍议》。2001年,容青在《广西社会科学》上发表《关于创新、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若干思考》,论及了相应的五大原则和解决五大问题的相关机制。任建明主编《反腐败制度与创新》(2012年),借鉴“透明国际”的思路与方法,提出反腐败制度主要包括十四项,即民主、法治、权力监督、市场经济体制、廉洁文化、政府信息公开、公务员制、公共财政与预算、利益冲突、财产申报、政府采购、反腐败机构与体制、惩治制度、反腐败国际合作。这其中,若干制度都是预防性的。在该书第十二章“反腐败机构与体制”的第三节和该学者发表于2010年的《我国未来反腐败制度改革的关键》中,分析了我国反腐败体制的架构存在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之策:在反腐败机构内部进行垂直化改革;整合现有的反腐败机构;通过体制改革和立法对反腐败机构进行充分授权;完善反腐败机构的内部和外部制约机制。李永忠在《人民论坛》上发表《十八大后制度反腐展望》(2012年),建设改革权力结构(党内分权、党政分工和党政分开)、改革选人用人体制(逐步直选)、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学习香港经验)、动员并组织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政治体制改革试验区。李松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形成惩防体系建设整体合力的思考》(2012年8月28日),主张领导体制上,要突出党委、政府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的责任推动机制;工作方式上,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内外结合、有效运行的组织协调机制;任务落实上,要强化牵头协力单位的职能责任,进一步完善跟踪问效、常抓不懈的项目倒逼机制;力量整合上,要重视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进一步完善广纳民意、集合民智的群众参与机制;平台搭建上,要借助科技的力量,进一步完善情况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庄德水撰《公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完善路径》(2013年),认为要以顶层制度改革的深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廉政创新的策略选择不能依赖微观行动理论和中观治理理论。这之后,几位专家提出国家监察体制大部制改革主张和建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主张。

自中共十五大提出“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来,因纪检工作、监察工作和防腐、反腐工作某些方面的保密性强,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大多是依据中共中央2005年发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刚要》和参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来对国外相关情况的比较研究,且过多地偏重于纪检监察监督的理念、体系、机制和方式,偏重于反腐败的机理、措施和法制等。但毋庸讳言,正如倪星等学者的分析所言,反腐败的学术研究和工作分析方面,总体研究质量不高,宏观化、对策式研究盛行;经验主义研究严重匮乏;不同学科的研究比例失衡,缺规范理论指导和科技知识整合。这些不足,导致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方面的学理解释不足、体制设计不全、配套机制不齐、操作程序不严、功能整合不匹配、发展目标探讨不明。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反腐倡廉的若干讲话指导下,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出现了新的面貌。此状况引起了学界的重视。对于健全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探讨多了起来。特别是围绕习近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治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等讲话,依据中纪委的报告等,近三年来学界发表了若干相关的学习、研究的文稿(含论文、著作等)。其中,有代表性的专著是杨绍华著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研究》(2013年)。该书在学界研究的基础上,较好地总结并进一步探讨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主要功能、历史经验、新形势下的创新(含制度创新;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以及对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探讨。有代表性的论文有刘笑霞、李明辉撰的《论反腐败体系的功能与构成要素》(《中州学刊》2015年第9期),该文认为,一个完整的反腐败体系应具备预防、发现、惩戒、预警和控制五项功能,并应依这些功能确定反腐败体系的有机要素(含预防、发现、惩戒、预警和控制机制),从而构建起一个有着内在逻辑的、系统的、完整的、开放的反腐败体系。近两年来,我们还看到了对若干重点领域、重点人物反腐倡廉的研究,看到了若干既拍“苍蝇”又打“老虎”的创新之策探讨,看到了对于社会领域反腐的对策探讨,看到了反腐败工作中对于裸官的治理和国际合作追逃追赃的研究。

5.国外监察相关理论和实践状况研究

政治文明历史多显用权与控权之中腐败与反腐败的博弈。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波利比乌斯等就有若干惩腐防腐制权的论断。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第九表中即有对贿赂的惩处规定。解析国家形成与发展中公权力的来源、基础、类型、手段、特征、实质、组织形式、运行逻辑、激励机制和权力感知等,无论是因果分析、结构功能分析、心理分析,还是利益分析,都反映或显示了政治文明发展与建设中人们对权力偏离正确行使方向或滥用权力谋私利的防范意识。

权力滥用是现当代国际社会的公害。它不仅使发展中国家社会进步、经济增长举步维艰,也对发达国家的经济制度、法律体系构成现实的和潜在的威胁。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权力腐败既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又有蔓延态势。在此背景下,国际上的一些学者、智库、社会组织等从20世纪60年代起加紧了对制约和监督权力、反腐败的对策研究。这其中,较有影响的有塞缪尔·菲利普斯·亨廷顿对权力腐败与政治稳定关系的研究(《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罗伯特·克里特加德运用“委托人—代理人—顾客”模式,以若干实例探讨了遏制权力腐败的综合治理措施(《控制腐败》);里克·彭赫斯特在总结分析若干国家和地区反腐败经验基础上提出了腐败成本测量方法和有效反腐策略要素(《反腐败——国家廉政建设模式》);克里斯托费·胡德等在对80多位相关人访谈基础上开展了节俭、优质与廉政体制设置的探讨(《监管政府:节俭、优质与廉政体制设置》);哈罗德·D.拉斯维尔、丹尼斯·朗、罗伯特·格林等对权力运作形式、基础、要素、过程、影响因子、手段、用途等进行了分析(分别见《权力与社会:一项政治研究的框架》《权力论》《权力的48条法则》);迈克尔·约翰斯顿对若干国家中权势市场、精英卡特尔、寡头与帮派、官僚权贵四组腐败症候群进行了分析(《腐败症候群:财富、权力和民主》);海登海默认为腐败是一种运用公共权力来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同时他依据人们对腐败行为的容忍程度提出了著名的“三色腐败理论”(即“黑色腐败”“白色腐败”和“灰色腐败”)。萨塔罗夫主编的《反腐败政策》(2011年)探讨了国际反腐中的战略战术。安德鲁·韦德曼著的《双重悖论》(2013年),区别了“发展性腐败”和“衰退型腐败”,认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性腐败”与大幅的经济增长同步,腐败给增长造成负面影响,故政府宜简政放权,减少寻租创租机会,并建立一套由独立和廉洁的司法机构监督的法规。苏朋·罗斯·艾克曼著《反腐与政府》(2000年),从经济、文化、政治问题视角分析了腐败并提出了一些预防建议。此外,若干学者在论及官僚政治、政党政治、利益集团政治、国会政治、选举政治等领域时,也对权力腐败有若干精辟入里的见解。值得注意的还有:一是“透明国际”基于现有的组织机构来进行筛选后对“国家廉政体系”及其规则与实践的阐释。二是国际反腐败法治。回顾国际反腐败历程中的立法和实践,参考马海军等著《中国反腐败国际合作研究》(2011年)、包玉秋著《反腐倡廉立法研究》(2013年)、张穹著《权力制约与反腐倡廉》(2009年),从若干国际组织(主要包含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商会、透明国际、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国际刑警组织、经合组织、美洲国家组织、欧盟、非盟、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计划、亚太经合组织、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等)和若干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的反腐败立法与实践方面比较分析,大致可见倡导防范、内抑性和综合性惩治贪贿的理念;注重廉政建设中的机构、运行机制、公开透明系列制度、人事行政中的廉洁设计、廉政文化等的规范化、制度化;预防腐败犯罪的立法模式有:(1)专门法律和其他行为规范相结合的模式;(2)以行政立法为主导的模式;(3)单一立法模式;(4)刑法与其他法律相结合的模式,并且逐步注重防范、查处、惩罚、国际合作、硬件软件等方面的配套。三是国外行政监察主要是从伦理、廉洁、效能诸方面督促政府高效运作。其有关内容散见于各国有关行政法律法规之中。四是国际组织、跨国之间反腐败的合作及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