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之后的政治哲学思想:从恩格斯到“后马克思主义”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恩格斯与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

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895)是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生前独一无二的重要思想合作伙伴,他们共同完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思想体系的最初定型与建立工作。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脚注中,恩格斯写道:“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够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1]在这里恩格斯以自述的方式强调了自己与马克思思想的一致性。恩格斯高度评价马克思的思想地位,明确指出“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而且,也正是从这一自述中我们还看到,尽管存在着独立创见,但恩格斯认为他的思想更多地体现出的是在马克思思想指导下的完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简称MEGA2)编委会主席、当代俄罗斯著名学者格奥尔基·巴加图里亚教授曾经以肯定的口吻说到,对于马克思来说,恩格斯是他的“第二个我”[alter ego],他们在观点上是基本一致的。[2]应当说这一评价是对恩格斯在理解马克思及其思想方面准确性的充分肯定,恩格斯甚至已被提升到马克思的“第二个我”的高度来加以认识。

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主要代表人物葛兰西并不认为恩格斯与马克思之间是思想高度一致的,在他看来他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思想差异性。葛兰西写道:“在研究独创的或者新颖的思想时,人们只是在其次才考虑到其他人在这种思想文献记载过程中所作的贡献。正是在这方面,至少作为一般原则和作为方法,应当提出实践哲学的两位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同质的关系问题。当其中的一位或另一位根据他们的相互一致提出一个论断时,这个论断只在那个问题上才有效。甚至其中的一位为另一位的著作写了几章,这个事实也并不是应该把该书看成是他们完全一致的产物的绝对理由。不需要低估第二位[恩格斯]的贡献,但也不需要把第二位和第一位[把恩格斯和马克思]等同起来,人们也不应该认为[恩格斯]归诸[马克思]的一切东西都是绝对真实的,不掺入任何其他东西的。当然,[恩格斯]证明在著作史上是独一无二地无私的和没有个人虚荣心的,但这并不是问题所在;这也不是一个怀疑[恩格斯]在科学上的绝对的诚实的问题。问题在于[恩格斯]并不是[马克思],而如果人们要知道[马克思],人们就须首先在他的真正的著作中,在那些由他直接负责发表的著作中去寻找他。……的确,[恩格斯]的阐释(其中有些是相对地系统的)现在被提到作为一种真正的源泉、而且是唯一真正的源泉的首位。”[3]在这里,葛兰西提出了“恩格斯不是马克思”的论断,针对这一论断,我们也进一步看到,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毕竟不是同一个人,并不长有同一个思维的大脑,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思想差异势必是在所难免的。

尽管思想上的差异难免,但是作为马克思的合作者,恩格斯在理解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上有着其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当马克思在世时,恩格斯可以通过与马克思进行直接思想交流的方式来实现理解与阐发马克思的思想,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总体上看没有谁比恩格斯更理解马克思及其政治哲学思想。目前,在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关系问题上还存在着第三种观点,即“对立说”,也就是说,主张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不仅存在着思想差异,甚至还存在着思想对立。[4]但是,从细分的角度来看,撇开有关“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等提法之争不谈,具体针对政治哲学而言,恩格斯与马克思之间在观点上的差异与对立是较少的,这主要体现为《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等几部重要的政治哲学论著的问世,都是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深度合作的结晶。特别是从《反杜林论》《家庭、国家与私有制的起源》等一系列恩格斯独立完成的著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恩格斯对于马克思许多政治哲学思想的高度提炼与概括性总结。恩格斯与马克思在政治哲学思想上的关系分为马克思生前与逝世后两个不同的阶段。在此我们研究马克思之后的政治哲学思想的早期发展主要提及的是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之后所作出的一些思想贡献。当然,也会结合马克思生前阶段来加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