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发展路径做出调整
一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2014年,海南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确保能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为此,省委、省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规范企业用能,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实现了双下降,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二是开展工业尾气及废水污染治理,累计完成国家和省责任书减排项目501个。三是持续开展绿化宝岛大行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四是严厉打击涉林、涉污染的违法犯罪,同时加大典型宣传和问题监督曝光。五是开展松涛水库流域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工程15项,建成污水处理厂43座、垃圾处理设施22个、垃圾转运站154座。此外,儋州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鹦哥岭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万宁、琼海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红树林湿地保护面积进一步扩大。
环境问题是21世纪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保护环境是保证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家利益。环境问题解决的好坏关系到中国的国家安全、国际形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了“绿色崛起”战略,该战略是在发展、生态、民生中谋求共赢的智慧,对海南省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贯彻“生态环保也是生产力”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府要更新观念、立足长远,要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平衡担当该担当的责任。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海南进行考察生态环保工作时提出了“环保也是生产力”的理念,用科学的眼光诠释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这些理念为海南的生态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指导。
2014年,海南省依法严守生态红线,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保护好海南永续发展的“金饭碗”。海南省拥有丰富生态资源和优美生态环境,又承担着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责任,应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视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将“增绿”“护蓝”当成经济发展的重点。在发展方面,海南不仅要和兄弟省份比GDP和人均收入,更要比人均森林资源拥有量、人均“增绿”量、人均洁净水拥有量、空气的洁净度和负氧离子含量。
(二)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按照安全稳妥发展核电、积极适度发展风电、有序推进太阳能利用、适度开发生物质能、加大天然气开发利用的思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清洁煤电和天然气分布式发电,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琼发[2014]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琼府[2014]5号),优先发展低碳服务业,包括低碳旅游业、医疗及养老服务、IT服务业、金融保险、物流业等。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推进太阳能乐东海水淡化、海口车用沼气、三亚冰蓄冷等示范工程的产业化和规模化推广应用,加大扶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地在节能、减排产业上下工夫,例如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建筑节省工程、绿色照明工程及其产业群,加快太阳能、风电等新能源的普及和应用,推广有轨电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交通产业等。
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坚持能评前置审批,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强化技术支撑和市场化机制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加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省技术市场网、建筑节能网和技术交易平台,加强节能低碳技术及新产品展示、交易及推广应用工作。
二是研究探索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探索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向国家申请将我省作为“十二五”节能量交易试点。
二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海南作为中国最南端的省份和管辖海域面积最大的省份,具有生态立省、中国最大的省级经济特区和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国际旅游岛建设三大独特优势,面对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新机遇,海南需要以更开放的视野,主动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围绕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和海上救援基地两大定位,充分发挥海洋大省、著名侨乡的优势,致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和重要战略支点。
2014年,海南省以建设“南海服务合作基地”为目标,以推进“岛屿—海洋经济体”为路径,加快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保护和管理,不断壮大海洋经济规模,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整体海洋经济稳步发展。2014年共开工建造大型渔船116艘,新增深水网箱128口,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9732亩。西南中沙渔业补给基地一期基本建成,西部渔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中海油南海西部油田海南码头投入使用,海洋石油税收征管取得实质性突破。主要从打造南海丝路旅游线路、发展海洋旅游等角度保证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打造南海丝路旅游线路
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背景下,海南省需要加大海洋旅游开发,构建南海丝路旅游,不断推出海南南海丝路主题旅游线路,努力推动海南成为国际旅游集散地,推动中国游客从海南到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吸引外国游客到海南度假和经海南到其他省市,实现多国共同发展旅游和合作共赢,并以旅游促进区域特色文化产业、金融业、加工业的发展。
海南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抓手,大力推动与沿线国家、地区的旅游交流与合作,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尤其是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2014年7月,国家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海南省8个海上游览景区。作为我省在推动政策创新、扩大游艇业开放的又一成果,许多企业也在量身打造相应的游艇、帆船度假产品。
(二)大力发展海洋旅游
海南省依托沿海市县的滨海旅游度假区,积极培育和丰富海洋观光、潜水、冲浪、帆船帆板、水上飞机等海上运动旅游产品;引导和规范发展海洋垂钓和休闲渔业,促进近海渔业的传统生产方式向旅游业方向转化,满足广大游客体验海洋文化的需求。继续办好海口国际游艇展等展会赛事,进一步提升海南海洋旅游魅力。在邮轮、游艇、低空开放等领域海南省也开展了先行先试探索,将相关政策落地实施,推动邮轮游艇旅游、森林旅游、文化旅游、低空飞行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不断兴起,海南独特的资源环境优势正在国际旅游岛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充分释放。
一年来,海南省大力发展以邮轮为核心的海洋旅游,推进中国—东盟海洋旅游经济圈的建设。为此,一方面加强海洋旅游规划编制,完成《海南省海洋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另一方面依托三亚、海口加快推进邮轮母港和航线建设,尽快完成凤凰岛国际邮轮母港二期和海口湾南海明珠国际邮轮母港的开发。同时,利用2014年11月加盟的“亚洲邮轮专案”的合作平台,吸引更多邮轮公司开通海南航线,开发更多邮轮旅游产品,努力推动环海南岛邮轮旅游。
(三)五大举措保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一年来,海南省积极做好海上互联互通、打造“环南海旅游圈”、建设“两个基地”、加强人文合作、发展蓝色经济等5方面的工作,争取在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更有作为。
为此,海南省委、省政府采取多种举措:一是积极参与海上互联互通建设,发挥四大机场、四大港口和即将开通的环岛高铁、田字形高速公路的优势,构建海上丝路的门户和枢纽。二是共同打造“环南海游轮旅游圈”,发挥南海周边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三是在建设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和南海救援基地“两个基地”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四是以200多万东南亚琼籍华侨为纽带,加强各领域人文交流合作,启动与东盟国家合作办学、海洋博物馆、南海佛学院等文化项目建设。五是以亚太经合组织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通过的《厦门宣言》为指导,推动蓝色经济的发展。
三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一)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开发有机结合
乡村旅游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中国农村发展的新课题,引进并建立先进的国际化管理机制、先进的国际文化发展理念和先进的国际经济领导地位是海南建设全新国际形象的“三匹马”。海南的旅游发展需要寻找一种清晰的发展模式,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一个明晰的思路。模式只有让同行业、上下游行业等一切相关行业的企业参与其中,才会创造出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资源。
2013年年底,省政府颁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明确提出从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实行税费优惠和用地扶持等方面推进乡村度假为主的乡村旅游发展。《意见》中清晰反映出,国际旅游岛建设对农村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4年,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背景下,海南将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开发有机结合,目前已形成海口绿野仙踪、九龙戏水、开心农场、三亚小鱼温泉、文昌葫芦村等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较高知名度的乡村旅游点。
(二)乡村旅游更是一种“长期旅游”
中国首届乡村旅游建设与发展投资论坛于2014年在博鳌开幕,以“变革·机遇·重塑”为主题,近200名商界领袖、著名经济专家、课题研究专家、文化学者进行中国乡村旅游跨界对话,就中国乡村旅游、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海南各民族的本源文化,创新海南乡村旅游模式,提升海南的国际形象,进行跨界对话和深层次的理论探讨。会议指出,养生休闲是海南发展乡村旅游的王牌,海南的乡村旅游的发展趋势应该集休闲、养老、养生于一体,乡村旅游不仅局限于观光,更是一种“长期旅游”,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游客,真正带动当地经济,为市场注入活力。
四 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视察时强调要推进“三农”工作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了贯彻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海南省委、省政府认真做好城乡统一规划,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
(一)坚持城乡统一规划
以“城镇化”作为三农工作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引擎。主要内容包括:做好规划、实现产业引领、保护农民利益;坚持规划引领,把全岛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促进“多规衔接”;制定省会经济圈和琼南旅游经济圈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合作共赢、协调发展。
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扶持建设一批特色风情小镇,提高产业支撑能力,促进产城融合。二是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推进海秀快速路一期、定海大桥等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县道路互联互通,提升交通便捷程度。三是争取将海口列入国家首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四是支持市县建设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和数字城市,提高城市现代化、信息化和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发展地位
第一,以“农业现代化”作为三农工作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支撑。充分利用独特优势,挖崛自身潜力,通过股份合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劳动力效率,更好更多地提供海南特色的农产品和以农业、农村为依托的现代服务,形成独具海南特色的现代农业。
第二,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三农工作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保障。进一步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公共财政更多投向民生,投向农村,投向落后地区。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公共环境等方面形成一整套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确保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第三,以“农民工市民化”作为三农工作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助力。农民工市民化有三层含义:一是农民工权益市民化,这是重点;二是农民工义务市民化,使农民工真正成为有责任、有担当的现代市民;三是农民工素质市民化,提升其自我生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第四,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中部农民增收计划。
第五,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涉农补贴资金。加强涉农资金统筹和管理,使各项支农资金发挥最佳效益。支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搞好对农业品牌的整体包装和营销,制定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培育壮大品牌农业主体。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新业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