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区域实践与未来走向
陈荣卓 陈鹏[1]
【摘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如何建设一个善于治理的社会是当前我国亟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网格化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社区的一种新型社会管理模式,是对传统社会管理的继承与发展,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北京东城区、山西长治和山东诸城的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结构、服务方式、运作机制、服务流程以及运行效果等的分析,探讨区域性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建构机理以及这一模式建构的共性与差异性,寻找网格化管理过渡到网络化治理的重点和方向。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网络化治理
城市社区管理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不同国家都在进行各自社区管理的实践和探索。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地将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全球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网络技术等作为现代城市治理的重要手段。虽然没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或治理这一明确概念,但在城市治理中早有类似的做法,比如英国政府推出的“游牧项目”、欧盟实施的数据网格项目、法国启动的国家网格计划、美国实施的“全球信息网格”计划等。从我国来看,网格化管理的实践运行先于理论研究而开始。网格化管理实践最先开始在北京和上海进行,其最早运用于军事、社会治安巡逻等领域,随后在社区管理、党建、法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市场监管、市容环卫、劳动保障等领域内不断得到拓展和运用,成为当前社会治理领域中十分重要的管理模式,俨然呈现出“无网格,不治理”的发展趋势。国内学者现有研究,在实践层面上,对地方改革创新的跟踪研究没有及时跟上,其分析的准确度、普遍性及其优化路径的可行性仍有待进一步研究。更重要的是,迄今人们对网格下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的关系、网格化管理的性质和未来发展等仍存在严重的分歧。因此,本文围绕“网格化管理”这一核心命题,致力于探讨区域性网格化管理实践运行,并进一步明确构建的重点和方向。
一 生成与重构:网格化管理对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整合
城市管理模式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不同城市进行城市管理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实施条件。城市作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载体,是社区居民生活最为密切的空间,同样也经历着时代的变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管理模式大致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时代。与国际城市管理经验相比较,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市管理模式明显不适应甚至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消极影响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企不分;二是条块分割;三是管理职能和层次不明;四是规划、建设和管理脱节。[2]改革开放以来,强化城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核心地位是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主线,在这一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传统城市管理体制产生了较大冲击,对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改善起到积极作用。但市场经济时代所形成的城市管理模式成就与问题同在,在推动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府职能转换及其运行方式未有实质性的突破;二是城市治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未能赶上城市功能扩展的步伐;三是城市治理的理念未能真正转变。进入21世纪,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的迅速发展,为我国城市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创造了难得的机遇与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开始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出新的价值理念,积极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并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运用与拓展。从我国城市管理改革的具体实践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城市管理服务承诺制的推行,到20世纪末的城市便民服务热线的推出,再到21世纪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推广,城市管理工作经历了从管理部门自我制约,到交给群众监督,再到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10年来城市管理理念得到了三次提升,管理体制经历了三次变革,管理水平上了三个台阶。[3]
数字化城市管理作为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雏形,其实质是一种多元主体的城市治理模式,同时也是对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一种整合。简言之,网格化管理并不是对原有城市管理模式的完全抛弃,而是对原有传统管理模式的深化、整合和拓展。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原有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区划空间,实行整体性的统一规划、管理和服务。二是对原有社会管理的行政管理资源、社会治理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等进行整合,从低效行政向高效政府转变,切实消除城市管理条块分割的弊病。三是整合原有“管制型”的社会管理体制,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的关系,将基层政府工作的中心和重心转移到为普通社区居民提供高效、公平和全面的公共服务。四是对单一层级的社会管理方式进行上下联动的综合改革和社会管理,建构社会综合体和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管理系统,对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其运行方式进行不断完善,从原先的“全能政府”、“失责政府”向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转变,开始注重基层权力向公民权利保障和社会参与、公民社会方向深化和提升。
二 实践与比较:网格化管理的区域选择
本文选取北京、山西和山东作为分析的区域,旨在探求区域性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建构机理,试图从中探求网格化管理这一新模式建构的共性。三地在区位上是具有很强的地理、经济、人文特点的区域,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即面临着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下进行社区建设借鉴、改革和创新的紧迫性问题。同时,三地邻近,在平台借鉴与创新、技术运用与服务、信息获取与传递、人才培养与输送等方面占有独特优势。而北京作为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模式的创始地,对邻近省份的社会治理创新与社区治理模式选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多元化构建
1.科技:网格化模式构建基础
我国城市发展进入现代化阶段以来,尤其是信息社会的到来,使社会治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必然与之适应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和潮流。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在管理手段和方法上与快速发展的社会有着很大的不平衡,在这种背景下,信息科技的发展为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诞生提供了可能。具体表现为:(1)北京东城“万米单元网格”[4]。就是指利用网格地图技术,将辖区的管理空间按照一定的原则划分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就是所谓的“万米单元网格”。新模式主要由城市管理部件法、信息采集“城管通”、城市管理流程再造、管理体制“双轴化”等构成,最终形成多种技术集成的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2)山西长治“三位一体”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系统。[5]长治城区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当今最前沿的信息科技理念,综合运用“掌上网格”无线传输、系统数据存储、系统网络安全等成熟、先进的科技成果,在全区搭建了集“党的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3)山东诸城“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6]。诸城市创新推进了以网格化为基础的社会管理服务信息数字化,建立了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其主要包括:数据管理、事项办理、监督考核、分析研判四个功能。众所周知,城市管理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网格化管理显然已经适应了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趋势,对现代城市社区都有其现实的意义和实践操作的可能。由于信息技术的引入,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无数个单元网格作为管理的基础单元,同时运用了地理信息系统、无线通信等信息技术和设备,为城市管理空间的精细化、管理对象的数字化以及城市管理信息的采集与传输奠定了基础,构建了一个天上有云(云计算中心)、地上有格(社会治理网格)、中间有网(互联网)的新型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支撑体系,为整个城市管理流程的再造提供了技术支撑。可见,信息科学技术的推进与成熟使用,成为网格化管理这一新模式诞生的基础,亦成为当代城市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
2.服务:网格化管理基本内涵
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网格化管理新模式的诞生为城市社会服务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思路和框架,由以往城市管理部件静态“物”到网格内精细服务以“人”为主体的动态变化,实现社会服务与网格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其具体表现为:(1)北京东城:“1510便利生活服务圈”。每个网格内都包含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司法工作者、网格消防员这七种力量,根据职责分工覆盖到日常生活中各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通过全市购买服务、统一规划的方式在全市社区建立了“1510便利生活服务圈”,为居民提供10大类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站式服务,居民步行15分钟就可以解决买菜、就医、文体活动、修车、修鞋等最基本生活服务需求。(2)山西长治:“363”服务模式,即“三位一体、六星示范、三个层面”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在网格化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基础上,组建了一批包含“主管队伍、专职队伍、协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四支力量的服务管理队伍,开展“党的建设、民主自治、关注民生、平安稳定、城市管理、文化建设”等“六星示范”创建活动。同时启动区级领导、政协民族宗教人士、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三个层面的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3)山东诸城:城乡服务一体化。[7]诸城市城乡社区划分为若干大网格和多个小网格,市、镇(部门)、社区三级联户人员活跃在每个网格中,并及时了解民众诉求,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写进“民情台账”,逐级汇报,协调解决。我们不难发现,网格化管理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形成了以“协同服务”为特征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基层政府在充分发挥力量的同时,还广泛吸收了社会力量的协同参与,并在突破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制度支撑,在探索建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的过程中,网格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首先,延伸了服务的触角。网格化管理以网格为基本的服务单元,通过对地域网格进行不同的力量配备实现为普通社区居民、社区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其次,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网格化管理从制度和心理层面上为党群和干群联系搭建了平台和桥梁,在社区服务的职责任务上,既注重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又注重倾听居民诉求,提供情绪疏导。最后,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以网格为单位的社区服务,确保每户居民都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之中。通过整合行政和社会资源,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并通过责任划分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网格管理中的各类事项和问题,大大缩短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监督反馈”的时间间隔。总的来说,网格化管理的重点在社区基层,其对象是广大社区居民,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是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3.民主:社区治理理念的转变
推动基层民主发展是国家现代化和社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网格化管理通过各种社区力量的广泛动员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参与、管理社区和社区事务的平台,这为社区治理理念的转变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为基层民主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具体表现为:(1)北京东城:“一委三会一站,多元参与共建。”东城区积极倡导这一新型社区治理模式,旨在通过设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加强居民自治体系建设,并充分吸引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社区居民等各种主体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工作,以优化社区治理结构。(2)山西长治:“党建联网工程”。联动式共建旨在促进网格内和网格之间党组织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协商讨论社区发展面临的问题。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制度建设推进社区党建的民主化、标准化。普通社区居民则可以通过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对区域、单位和党组织、流动党员、两新组织等进行公开评议。(3)山东诸城:构建“社区化”平台。在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诸城市建立起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社区化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居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同时通过推行“四务”公开和“五制”管理,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总的来说,各地区各自在社区建设中分别形成了适合当地的社区治理方式,总体上形成了以民主为特征的多元治理主体。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社区建设正逐步摆脱传统一元化社会管理体制在面对新型社区发展时所表现出的不适应性,开始更多地吸纳城市管理主体,并开始注重民意的表达与回应,以民主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一起参与社会管理。多元化参与、联动式共建、社区化平台这些典型做法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强调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物,强调社区建设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实现自我服务和自治管理。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社区治理主体逐步增多,且呈上下联动之势;社区治理的理念逐步从政府管制向社区自治倾斜,表现出民主化的特征。这都为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和大体方向。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呈现出多元化发展之势。三省(地)所进行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虽然起步于不同时间和空间,但具备较多的共同特征。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网格化管理在建构基础方面的显著特点表现为它有别于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建立了以科技支撑的信息化动态管理、监督和评估的平台,这对社区管理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技术支持。当然我们应该看到,其技术设备的引进、技术运用和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会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存在运行成本较高的问题。就网格化管理基本内涵而言,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府开始由以往的单一政府管理向多元治理服务转变。但在当前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体制中,如何处理当前社会治理“行政性”和“社会性”关系问题成为现实的难题。在社区治理理念方面,网格化管理模式则以人性化作为社区管理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以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这在极大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性的同时,也面临着“网格管理”与“社区自治”之间有机衔接的问题。“科技+服务+民主”作为网格化管理方面所具有共性特征,直接决定了所在城市进行社区管理模式创新的广度和深度,但在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践运行中,可能受当地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而表现出差异性和不同点。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的非均衡发展
由于各国及各地区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和社会资源配置的非均匀性,存在经济发展的区域空间差异。[8]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由于现代化进程在社会各领域的全方位发展,使得各地区在社会管理领域方面也表现出非均衡性特征。不可否认的是,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模式,北京、山西和山东在具体的实践运行中由于当地政治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发展程度、科技支撑力度等的不同,决定了三地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差异,总体上呈现出非均衡性发展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格化管理功能及其延伸不同
北京东城区率先在全国进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试验和探索,其阶段性变化体现了不同的管理功能。在起步阶段,其重点关注的是城市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城市信息资源的整合及其数字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在发展阶段,重点关注的是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嵌合关系,数字技术与本地居民生活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只是城市管理的工具,主要对城市部件、人物和事件的管理,处理居民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投诉和一般性的“小城管”问题。在成熟稳定阶段,则是出于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在这样背景下,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成为各大城市竞相学习、借鉴和探索的重点。北京东城区的“万米单元网格”开始全面升级,山西长治和山东诸城也开始逐步探索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所进行的网格化管理除了“维稳”这一共同目标外,三地在功能及其延伸上也各具特点。北京东城区开始努力推动社区由“管理”向“治理”转变,注重城区行政性管理与社区居委会自治管理的结合,并将网格化管理的领域拓展到经济运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山西长治城区则以党建来加强网格化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加注重网格内外间不同资源的整合与协调,并将网格化内党的建设拓展到乡村地区。山东诸城在具体实践中,通过组团式服务实现城乡社区管理服务资源的下沉,同时,将安全生产、环境整治、民生保障、流动人口等社会管理服务事项统一纳入网格进行监督管理。
2.复合型管理主体与结构的不同
网格化管理已突破了一般性的管理和服务,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管理方式已成为一种共识。随着政府职能转型和城市管理任务的不断增加,社会管理的主体不断增多,由以往的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通过前文所述不难看出,社会管理的主体除政府之外,还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专业性的社区服务与社会工作机构、驻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等,他们在网格化管理的实践运行中逐步形成政府调控与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与社会自治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协同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表现出明显的复合型特征。三省(地)在网格化管理中,复合管理主体在构成上表现出差异性。北京东城区在网格内采用的“7 + X”力量配置模式,网格管理员大部分由原来的社区主任、党支部书记等人担任,在网格内进行日常巡查的助理员则是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大部分都是年轻的、经过专业培训的社区工作者,并由政府支付报酬。山西长治网格内包含四种不同层次的力量,即指导力量、专职力量、协管力量以及志愿力量。山东诸城根据网格的大小配备不同的网格管理力量,即在每个大网格内配备网格管理员、专业力量、协管力量及志愿服务力量,而每个小网格内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并配备网格信息员。
3.居民参与的程度及其成效不同
随着网格化管理将数字管理技术越来越多地运用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其所形成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系统,一方面使得社区居民之间、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之间、社区居民与基层之间的关系和网络结构向“数字化”、“虚拟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网格化管理所形成的精细化、动态化、全程化的特征也增加了社区居民与社区居委会以及社区居民之间的面对面直接交流的机会。在网格化管理运行的实践中,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及其成效呈现不同的特征而表现出差异性。北京东城区在2010年以前进行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做法是以政府单一主导模式进行城区社区管理,通过电话热线将城市管理问题向信息管理中心上报反映,与居民互动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2010年以后,随着网格化管理的升级改造,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始注重社区的多元参与,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社区服务与居民“零距离”接触,并注重社区民主自治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产生了较好的上下互动效果。山西长治市的社区居民则可以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在虚拟网络上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党的建设”等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社区居民也可以通过网格内的不同力量表达自己的意见或看法,而基层政府则通过“363”服务模式积极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或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以党建为基础,以制度化的方式实现对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民主化管理,但容易流于形式,存在架空的可能。山东诸城则以亲情化的服务手段开展“民情台账”工作,居民也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反映自身的诉求,并在社区化平台的基础上形成大调解的格局,以有效减少事件的发生概率。
4.网格化运行机制的层次性不同
网格化管理的功能由城市部件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向人性化、服务型转变,其管理主体由以往政府单一主导向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及社区居民多元参与等复合型管理主体转变,等等,就必须形成与传统社会管理结构层次不同的结构序列,才能达到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目标。在网格化管理过程中,由于信息化平台结构层次的不同决定了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层次性不同。东城区搭建了区级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中心、街道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分中心、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工作站“三级平台”和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管理”体系,综合考虑人、地、物、情、事、组织、房屋等因素以推进社会管理的精细化。山西长治网格化管理则是在功能上涵盖党的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领域,空间上贯穿“区—街道—社区—单元网格”四级覆盖全区的综合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山东诸城市在社会管理网格化的实践运行中则通过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经市、镇街部门、社区三级平台,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协调办理,实现社会管理服务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并用以市中心为龙头、镇街为节点、社区为支点三级联网的城乡一体化行政审批与服务运行机制,以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
总的来说,我们既要看到社区管理网格化在社会管理中的优势,同时也要看到它在区域范围内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性及不足。需要说明的是,社区作为居民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时,难以摆脱自上而下的行政干预。同时,网格化管理模式在以往“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结构之下,新增了“网格”这一层级,基层社会管理的体制构造更加精细化,然而这存在削弱社区自治而增加行政性的倾向,使社会管理内卷化成为一种常态。网格化管理在发展过程中,政府一直发挥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承担着网格化管理运行的发起、组织、规划、扶持等多重任务,并为其运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成立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负责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运行,这对网格化管理运行的初级阶段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现代风险社会的深入发展,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如管理机制的行政化、社区自治浅层化、社区参与的初级化等。当然,社区网格化管理还处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初级发展阶段,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不是排斥网格化这一新模式的理由,而是需要对网格化管理在实践运行中进行长期深入的跟踪调查和试点研究。
三 网格到网络:网格化治理模式发展的未来走向
(一)从网格化管理到网络化治理:社会治理的现实转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更加丰富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内涵。从理论上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概念是相互衔接的。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和社会风险的加剧,强调地方公共治理的公共行政理论应运而生,这一理论范式的典型特征是现代开放的公共管理与广泛的公共参与的逻辑整合,主要区别于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管理与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权威,但不一定是政府行政机关,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权威必定是政府。本文所分析的网格化管理虽然突破了一般性、传统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也试图努力沿着社会治理的轨道前行。但从实践运行的轨迹来看,仍然没能摆脱“网格化行政”,面临着社会自治诉求与政府社会管理诉求的矛盾与挑战。鉴于此,笔者认为,网格化管理必然要朝着网络化治理的方向前行才能增强内在活力,而在管理到治理的转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在于社区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网络化治理并不是根本理念上的转变,而是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与自下而上的社区自治的一种复合。[9]其内在价值理念在于多元参与主体的相互合作、多元社会利益的包容共享、政府及公民之间的相互尊重与信任、社会管理责任的法治化。从社会管理的实践来看,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的建立需要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紧密结合,需要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的相互协作和共同努力。因此,网络化治理通过强调价值共识形成合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信任机制以及社会管理责任的法治机制,有利于真正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要求。在此过程中,需要沿着社会治理的改革方向,在网络化治理追求“善治”目标的同时,不断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亲情化、精细化、动态化的特征,不断适时进行城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创新。
(二)从网格化到网络化:创新社会治理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尽管从网格化管理到网络化治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也需要在合适的制度框架下才能体现它的价值及功能。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这为社区建设创造了巨大空间,为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氛围。在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格局的不断变化,从网格化管理转变为网络化治理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表现。但在原有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社区网络化治理,还有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1.如何处理好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的关系
网络化治理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社区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的关系。可以说,在理论上,对于如何合理划分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的权责界限,“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政界和学界已经达成高度的一致,但在实践运行中如何实现两者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存在激烈的冲突。一方面,网格化管理政策落地需要政府自上而下进行全程贯彻与强势推动,所形成的网格行政空间是对社区自治能力的一种弱化;另一方面社区自治内生基础的薄弱以及理论上要求政府让渡社区自治的空间以培养社区自治能力,使得在治理机制的运行层面上,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还处于脱节状态。从目前来看,社会管理模式中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事务参与上严重不足,在“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下难以形成两者的有机衔接。因此,需要在网络化治理中尽可能地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在多元参与机制下进一步明确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平衡发展。
2.如何将网络化治理中的数字技术融入人文关怀
网络化治理是建立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网格化管理所运用的数字化管理技术使得社会管理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但在社会转型和社会形势严峻的情势下,社会管理所出现的“内卷化”现象不容忽视。在各地进行网格化管理的实践中,存在将其“维稳”的目标与社会管理体制相结合的倾向,并扩展到不同领域,导致某些地区在网格化管理的功能定位上出现“跑偏”现象。数字技术作为网格化管理建构的基础,强调的是对城市物件的管控,忽视了社区中人的情感。因此,如何将网络化治理中的数据技术融入人文关怀成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就网格化管理在各地进行试点的情况看,借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成为各地纷纷效仿的做法。但这也只通过多元主体组团的方式满足不同层次的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数字技术作为一种服务工具直接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还处于探索阶段。
3.如何通过网络化治理达成价值共识与互信互利
价值共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高于个人价值、部门价值和地方价值,是各主体在合作共治中所形成的一种共同信念。但在当前社区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公共价值缺失的现象,公共文化呈现衰弱之势,尤其是互联网络的兴起,人们的公共生活日益减少,人际关系日益疏远。社区文化作为社区生活共同体得以形成和维系的精神纽带,在个体碎片化时代也面临诸多问题和困境。因此,如何在网络化治理中寻求不同主体之间的价值共识成为现实难题。如何在纠纷不断、矛盾丛生的社会管理中产生集体行动,并增进信任机制和利益共享有待实践探索。
[1]陈荣卓,男,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副教授,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法治政府、基层社会治理。陈鹏,男,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2]叶南客:《城市管理模式比较论》,《学海》2000年第1期。
[3]薛秀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新里程》,《中国建设报》2006年11月24日。
[4]陈平:《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9—119页。
[5]《城区“三位一体”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系统开始试运行》,《长治日报》2012年6 月20日。
[6]窦焕民:《诸城市建成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2012年11月24日,中国长安网。
[7]《诸城推进城乡社会管理服务一体化》,2011年8月30日,人民网(http:// wf. people. com. cn/GB/70086/15545783. html)。
[8]肖玥:《我国非均衡发展模式下的社会风险治理》,《经济导刊》2009年第12期。
[9]夏国锋、刘辉:《从“网格化管理”到“网络化治理”——社会管理模式与秩序观的转型》,《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