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的展开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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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目标

本书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对马克思恩格斯文本进行综合阐释;旨在借助一般伦理思想方法,在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间产生意义的“跨文本流动”。

一 研究方法

(一)文本阐释法

阐释是一种方法。在某种意义上,本书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一种阐释。俞吾金在《问题域的转换》“阐释的更新”部分中,介绍了几种阐释性概念。结合本书所借鉴的方法,择要梳理如下——

本书通过发现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的“思想酵素”(ferment of thought)进行阐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理论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马克思恩格斯通过置身于其中的总体思想资源进行选择、重组以及综合创新的结果。这些思想资源从空间范围来看,来自德、英、法等国各个领域;从时间范围来看,来自从古希腊到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

本书在一定“问题域”(problem sphere)内进行阐释。如果一种研究首先提出来的问题没有超出原有研究的提问方式,可以称之为“问题域的认同”;如果一种研究有了自己的提问方式和解答方式,那么就可以称之为“问题域的转换”。本书接续了安启念、宋希仁等前辈的研究,与他们在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道德哲学)研究领域有着“问题域的认同”;同时,本书从方法层面角度重新阅读和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文本,试图做出方法层面“问题域的转换”。

另外,与“问题域的转换”相关的,是阿尔都塞“根据症候阅读”(symptomatic reading)的方法。根据阿尔都塞的说法,研究者总是在一定视界内、带着既定问题进行阅读。如果该研究者所思考的“总问题”与被阅读文本所蕴含的问题一致,那么这个文本的“全部问题”就能得以显现——否则被阅读文本所蕴含的总问题就可能失察。阿尔都塞提出,“要看见那些不可见的东西,要看见那些失察的东西,要在充斥着的话语中辨认出缺乏的东西,在充满文字的文本中发现空白的地方,我们需要某种完全不同于直接注视的方式;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新的注视,即有根据的注视,它是由‘视界的变化’对正在起作用的视野的思考而产生出来的。”[37]这种“新的注视”,就是“总问题的转换”(transformation of the problematic)。在本书中,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的内容不是“注视”的焦点。于是,“总问题”转换成: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中蕴含着怎样的方法?这些方法在哪些维度展开?

(二)综合阐释法

研读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不应“寻章摘句”“断章取义”,而应力求做到系统全面、把握精髓。

列宁曾言:“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的个别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末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38]前文所述的对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方法的各种归结之所以片面,主要是因为没有从相互联系的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梳理出一种明晰的脉络。

因此,本书侧重综合阐释,存“异”求“同”。本书将各个阶段的马克思、将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文本结合起来考察,并试图对其中隐含的伦理思想方法进行“理性分析”与“合理重建”。并且,本书动用一般伦理学方法的范畴,试图实现文本之间的勾连。

(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现象学方法”提出“回到事情本身”,这就提醒我们要真实地重现马克思恩格斯文本,力戒在文本的跳跃之间随意勾连。国内学者张一兵批评过前苏东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原著的方法脱离了特定原初语境,并预设一些教条化的“原理板块”作为我们阅读文本的前提性架构,导致我们从经典文本那里得到的只是“被人为栅格化了的东西”:“我们在以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原初语境中的东西,一种教条式的他性的空无贴在了文本的表层,然后人们再不断地解释这种已经是空无的空无。”[39]

但是,在坚持研究的客观性同时,不能也不应坚持“纯客观主义”。海德格尔认为,任何阐释都有“此在”已经理解了的东西作为“先见”;伽达默尔认为,任何理解者都具有“先前的判断”,理解者就是有“偏见”的存在。这里所指的“偏见”,是带有理解者立场、观点、方法以及认知图式的阐释和体悟。可见,“偏见”的视域是开放的:它可能有待于证实,也可能被“证伪”。因此,需要结合历史与时代背景调整和修正。当然,在“调整”和“修正”中应该注意保持“核心理论”的稳定性。国内学者邱柏生在谈及方法论时,对拉卡托斯·伊姆雷的“研究纲领”理论做出了转化,并强调了“核心理论”的重要性:“一般来说,核心理论是高度稳定,不容易变动的;表层理论会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化而不断变化,甚至破损淘汰;在这种情况下,核心理论会支持和要求中间理论及时修复破损的表层理论,使其适应‘与时俱进’的社会要求。”[40]

本书一方面将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作为客观存在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以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等“核心理论”,对一般伦理思想方法进行评价、批判以及取舍,试图实现阐释学意义上的“跨文本流动”。

二 研究目标

因成长而步入“成熟状态”的人才有自信,因发展而步入“成熟状态”的理论让人树立起理论自信,因方法系统而发展为“成熟状态”的伦理思想让我们有道德自信。本书的目标,是从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中提取有价值的方法,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自信。

1997年,艾伦·伍德在社会主义学者大会上发表了题为“回到马克思”的论文。论文提出:“我们现在所处的历史时刻是‘回到马克思’的最佳的、最合适的时刻。即便马克思在世,现在也是他应该而且能够大有作为的时代,而绝不会拒绝这一历史时刻的要求。”[41]“回到马克思”很重要的是“回归”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开创的思想方法,从中把捉、重温、体悟他们为人类谋永福的价值理想。如英国伦理学家亨利·西季威克所言:“在从方法上研究被认为是相对于私人幸福或普遍幸福的正当行为时,没有必要假定目的本身是由理性决定或规定的。我们只需假定在推导有说服力的实践结论时,目的被当作终极而至上的东西。因为,如果一个人把一个目的当作终极而至上的东西而接受下来,那么,哪一种推理过程能使他确定出那些最有益于这一目的的行为,他就隐含地以哪一种推理过程为他的‘伦理学方法’。”[42]在某种意义上,“回归马克思”是在推理过程中,通达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追寻“普遍幸福”的伦理思想方法。

进而言之,回归是“认祖归宗”,回归是“返本开新”,回归是“道路认同”,回归是“成熟的境界”。“回归”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方法,是为了在时代方位中确立“我们的”道德坐标,进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