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约翰逊的传奇人生
英国18世纪后半期,习惯上也被称为“约翰逊的时代”,可见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在英国人心中的地位。1984 年12月13日是约翰逊逝世200周年的纪念日,《泰晤士报》发表社论称,约翰逊作为《英语词典》的编纂者,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有资格做“英国的主保圣人”,因为“语言乃是英国人的主要荣耀”,约翰逊的工作和著述,在很大程度上促使英语成为一种世界语言。[1]值得一提的是,约翰逊与中国有一定的“缘分”。他曾撰文赞美中国的建筑别具风格;他鼓励朋友游历长城,从而开阔眼界和胸襟;约翰逊更是一位传记写作的高手,早在18世纪40年代初期就写了一篇介绍孔子生平的文章。
1709年9月17日,约翰逊出生在英国斯塔福德郡(Staffordshire)的利奇菲尔德镇(Lichfield)。约翰逊的父亲出身低贱,靠地方慈善机构的捐助,才完成初等教育,学徒于出版行当,后来也从事图书的采购、制作和装订。在利奇菲尔德镇,约翰逊的父亲渐有声望。他天性忠厚而又精于计算,不久就聚集了相当丰厚的家财;不料,投资生产羊皮纸失败,亏损了大部分财产。约翰逊的母亲社会地位较高,家境也颇殷实。约翰逊出生时,父亲52岁,母亲也已年过40。18世纪的英格兰社会中,晚婚者不乏其人,但是,像约翰逊父母这样的年龄,显然不利于生育。出生后,约翰逊身体虚弱,后来,又因奶妈的缘故感染了结核病,导致眼睛发炎,视力严重受损。年幼的约翰逊饱受疾病的折磨,加上生性独立好强,似乎对父母抱有“敌意”。
年长以后,约翰逊逐渐能够理解父母的宽容,不免悔恨以前的所作所为。《约翰逊传》中提到一个细节:1784年,约翰逊最后一次回到家乡,因早年对父亲的“不孝”行为,而向当地的青年牧师忏悔。所谓“不孝”行为,是指约翰逊年轻时曾拒绝替父亲去市场看管书摊。为了弥补这一过失,晚年的约翰逊来到当年的货摊前,在雨中站了很长一段时间,希望这样的忏悔,能够补偿当年的过失。(Life 4:373)可是临终前,约翰逊将自己的笔记和早年生活的忏悔文字,统统付之一炬,他的动机不得而知。诸多传记作家对约翰逊的内疚感格外好奇,纷纷加以推断:或许父子两人年龄相差过大,父亲性格忧郁、沉默寡言,且常常不在家,约翰逊对父亲缺乏亲密的情感;另一方面,在内心深处,约翰逊也认同和理解父亲,这也会强化他的愧疚感。
8岁时,约翰逊开始表现出神经系统紊乱的迹象,其原因不得而知。此种疾病,在今天被称为图洛特氏综合征,又称为多发性抽动秽语综合征,《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该词条指出,约翰逊可能是一个典型患者。约翰逊的传记作者,记载了他的一些奇特举止,比如抽搐、手语、情不自禁地发声和重复别人的话等,都符合现代医学关于这一综合征的描述。这一疾病对约翰逊的个人生活和职业生涯,都有很大的影响。英国18世纪的教育理论颇受洛克思想的影响,强调教师应当为人师表。约翰逊的症状时而暴发,外加做淋巴手术在脸上和颈部留下了多处疤痕,谋求教师职位和创办学校的希望因之成为泡影。
由于不能从事公众职业,他不得不专心写作,抑制图氏综合征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精神高度集中于某事。此外,这一病症又可以给患者巨大的语言潜力,约翰逊的雄辩就是一个明证。约翰逊曾气吞山河般驳斥英国著名画家荷加斯(William Hogarth)。在小说家理查逊的家里,画家荷加斯同约翰逊不期而遇,荷加斯是英国国王乔治二世的拥护者,正在为乔治二世辩护,没想到约翰逊径直加入到辩论中,指摘和陈列乔治二世的过失。约翰逊说起话来态度倔强、滔滔不绝、话锋犀利、语不饶人,惊得荷加斯目瞪口呆,以为这个傻里傻气的青年此刻“忽然得了神的启示”。(Life 1:146—147)
约翰逊聪颖好学、博闻强记,8岁开始在当地的语法学校学习拉丁文。虽然饱受老师的“棍棒之苦”,但毕竟学得了精湛的拉丁文。鲍斯威尔认为没有人可以与约翰逊的拉丁文相比相埒。1717年,约翰逊就读于利奇菲尔德镇的文法学校,学校里的好友们都对他尊敬有加。为了讨他的欢心,几个同学一早就到他家去,像谦恭的侍从一样,抬着约翰逊去上学,“像胜利归来的英雄般被一路送到学校”。(Life 1:47) 16岁时,约翰逊到表兄家做客,这极大地拓展了约翰逊的社交和思想。约翰逊的表兄福特(Cornelius Ford)年方31岁,风流倜傥、才智过人,任剑桥大学的学监,出没于伦敦,与许多著名诗人相识,比如蒲柏,甚至跟切斯特菲尔德伯爵等也有私交。约翰逊本来只打算停留一周,结果待了一年多的时间,在学业上,受到了表兄的点拨和指教,一定心领神会、受益匪浅。
1728年10月,由于亲戚的帮助,约翰逊到牛津大学的彭布鲁克学院(Pembroke)注册入学。约翰逊在牛津学习了13个月,后来,亲戚的许诺落空,他不得已退学。据鲍斯威尔说,当时约翰逊囊中羞涩,衣着朴素简陋,鞋子磨出了洞,大脚趾都露出来了,基督学院的学生注意到他的寒酸,偷偷放了一双新鞋在他宿舍门口,约翰逊愤怒不已,把鞋子扔出去,一气之下就不再造访基督学院。(Life 1:77)牛津大学究竟对约翰逊具有怎样的影响,现在学者依旧不能断言。从现有记录来看,约翰逊在校期间落落寡合、孤芳自赏,对周边环境虎视眈眈、不屑一顾。约翰逊曾不止一次因为逃课而被罚款,事后还敢跟导师耍嘴皮子:“先生,您因为我没去上值不了一便士的课,而罚了我两个便士的钱。”约翰逊后来反省往事时说:“我那时粗鲁而狂暴。别人误以为我在嬉闹,其实我是满怀怨恨。我穷困不堪,想凭借自己的文才和智慧杀出一条路来。”[2]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辍学后的约翰逊坠入了精神崩溃的深渊,甚至动过自杀的念头。[3]1732年,约翰逊和朋友一起前往伯明翰,这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约翰逊为《伯明翰周报》(The Birmingham Journal)撰写文章,从此开始了职业报人生涯。1735年初,一位姓波特的商人朋友病笃,约翰逊前往帮忙,朋友病故以后,约翰逊娶了他的妻子。波特夫人当时已经46岁,而约翰逊只有25岁。丈夫死后,波特夫人继承了600英镑的家产,她的家人和朋友不免怀疑约翰逊的动机,坚决反对此事。为了这桩婚姻,波特夫人付出了太大的代价,两个儿子和她断绝了关系,只有女儿露西站在母亲一边。后人对这段婚姻,有着说不完理还乱的猜测。
我国学者黄梅比较同情日后的约翰逊夫人,约翰逊昵称之“泰蒂”,同样也能理解这位格拉布街码字青年的艰辛。约翰逊夫人本来过惯了宽裕从容的日子,如今却被拖进了陌生、局促而寒酸的伦敦生活。约翰逊的收入,几乎不敷家用,而在格拉布街的出头之日,又遥遥无期。“对女人来说,50岁本来就不是一个轻松的年龄,更何况还要去适应新的穷日子。”后来,约翰逊夫人表现出越来越严重的抑郁症状,开始过量饮酒,甚至服用鸦片。“她在这力不从心的挣扎中,节节败下阵来。体验过绝望的约翰逊,没有苛责妻子。但他能做的,只是疯狂地码字,每天只靠14个半便士度日,尽可能多给泰蒂一些钱。”[4]
英国著名传记作家霍尔姆斯,则对这段婚姻进行了大胆的猜测。他认为,最初约翰逊来到波特家,显然是冲着波特夫妇的女儿露西。露西比约翰逊小七岁,母亲嫁给约翰逊后,她和约翰逊、母亲一直住在利奇菲尔德镇。霍尔姆斯引用约翰逊书信等材料推论,约翰逊的母亲和妻子年龄相仿、习性相近,约翰逊和她们缺少共同语言,经常背着她们和露西娓娓交谈、心有戚戚。初到伦敦的一年多时间,约翰逊夫妇两地分居,约翰逊在外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5]据约翰逊的学生,也就是后来成为英国著名戏剧表演家的加里克(David Garrick,1717—1779)描述,约翰逊夫人体态臃肿,“胸脯大得吓人,双颊胖嘟嘟的,涂满红红的胭脂”,经常衣着“艳丽夺目,语言行为矫饰夸张”。(Life 1:99)客观地说,婚姻之初,约翰逊同泰蒂两情相悦、恩爱亲昵,《约翰逊传》给出了大量的例子。但是,后来伴之以健康问题和经济拮据,他们的婚姻变得越来越紧张。
约翰逊凭借妻子的财力,在靠近家乡的地方设立私校,教授拉丁文和希腊语。不到两年时间,学校赔本,只好关闭解散。1737年3月2日,为家庭债务所迫,约翰逊和加里克动身赶往伦敦闯天下。到伦敦后,他应聘在凯夫(Edward Cave)主编的《绅士杂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做助理编辑。早在来伦敦之前,约翰逊就匿名给凯夫写信,建议凯夫删除插科打诨之类的文字,代之以格调高雅的诗歌和箴言。收入稳定后,约翰逊回到利奇菲尔德镇,将夫人接至伦敦,约翰逊夫妇住在格拉布街的西面。最初,约翰逊的生活较为窘迫。据说,某位勋爵前往凯夫家欲见约翰逊一面,此时,他正在凯夫家厨房用餐,穿着寒酸、举止狼狈,只能在门帘后默默倾听而不便露面。在格拉布街,约翰逊结识了三教九流的人物,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验。
1738年,匿名发表的长诗《伦敦》(London)为约翰逊赢得了一点名气,尽管只得到十个吉尼的稿费。几乎同时,蒲柏的诗作《一千七百三十八》(One Thousand Seven Hundred and Thirty-Eight)也刊发出来。这两首诗颇有共同之处,均为模仿诗作,皆为讽刺诗,其政治含义一望而知。桂冠诗人蒲柏对《伦敦》大加称赞,并急于让人探询诗作者的情况。据鲍斯威尔记载,雄踞诗坛宝座的蒲柏,对于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诗人,惊讶而紧张,请求别人几经探询,才知道那人名叫约翰逊,一个藉藉无名的穷小子。蒲柏预言,约翰逊将成为诗坛新秀。(Life 1:129)
在此后的4年中,约翰逊为《绅士杂志》撰稿谋生。此一时期,他最大的贡献是《利利普特国的辩论》(Debates in Magna Lilliputia),简称《议会辩论》,主要是撰写议会讲演词和报道议会辩论情况。说来,《议会辩论》是历史的产物。本来,议会有权保障其活动的秘密性,不受国王的干涉。议会只允许一些简略报告被批准发表,但禁止公众接触原文。自从安妮女王登基后,《大不列颠政治状况》(The Political State of Great Britain)和《历史记录》(Historical Register)承担报道议会辩论的任务。他们极其谨慎地刊登议会报告,而且都偏袒政府。[6]到了18世纪初,公众的教育水平提高,要求更多地了解政府的决议和辩论,普通简报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从18世纪30年代初开始,《绅士杂志》和随后同其相左的《伦敦杂志》(London Magazine)开始对议会辩论进行报道。议会不得不反复重申有关出版方面的禁令,并于1738年明确规定,报刊不得在两届会议之间发表议会辩论,否则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这一规定改变了报道国会辩论的进程,约翰逊开始以独特的方式来报道议会的辩论。当时,反对派和公众将批评的矛头指向英国第一任首相沃尔波尔。凯夫也希望将沃尔波尔赶下台,正在物色新的撰稿人,恰逢其时,约翰逊被目为最佳的人选。当时的文人崇尚罗马人的讽刺诗歌,讽刺高手如斯威夫特和蒲柏者,颇有人在。约翰逊的做法就是改换姓名,比如首相沃尔波尔被称为Sir Robert Walpole,而约翰逊将之改为Sir Retrob Walelop,读者一望而知。这些辩论和讲演涉及17、18世纪重大的主题:自由、民权、战争、法律、政府的腐败和常备军队等。约翰逊本人并没有实际参加议会辩论,但是他可以从其他报刊转载和加工,这也是当时通行的做法。
在伦敦生活期间,约翰逊还结识了诗人塞维奇(Richard Savage),并成为好朋友。据鲍斯威尔记载,他们都穷困潦倒、居无定所,都激烈反对沃尔波尔政府,经常聚在伦敦繁华地段,或者沿着泰晤士河畔,一边闲逛,一边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关于两人交往的具体情况,缺乏必要的史料,霍尔姆斯的传记《约翰逊博士与塞维奇先生》,将两人的生活片段拼凑一处。塞维奇是落寞诗人,但为文自负、出言不逊,放浪形骸、性格狂傲。如何来解释约翰逊这位道德论者和塞维奇的友谊呢?霍尔姆斯别出心裁,在传记的开始,分别给两位传主虚构了讣告。作者假定,约翰逊死于1749年,当时还是个在格拉布街疲于谋生、籍籍无名的码字青年。这样空穴来风的讣告,意在打消读者对约翰逊的传统印象,也就是鲍斯威尔笔下60岁的道德家约翰逊。为了维护心中英雄的形象,鲍斯威尔一般回避了约翰逊的情感生活。霍尔姆斯的神来之笔,果然拉近了约翰逊和塞维奇的心理距离。在约翰逊眼里,友谊是治疗一切疾病的良药,塞维奇的诗歌《流荡者》热情讴歌友谊。此外,在文学敏感性上,在对时局的看法上,塞维奇也大大影响了约翰逊,尤其是对殖民地的看法。[7]比如,写于18世纪50年代的报刊文字,就表明约翰逊对殖民扩张和战争的憎恨,“法国和我们间在美洲的争执,其实是强盗对赃物的掠夺。不过,就像剪径者也要遵从帮规,英法的利害必得权衡,彼此之间难免尔虞我诈,而美洲印第安人,则惨遭双方之蹂躏”。(YE 10:188)
与塞维奇的关系,不利于约翰逊的煮字工作和家庭生活。约翰逊和凯夫之间的关系,似发生裂痕,1739年8月到1740年2月,约翰逊离开伦敦,几乎没有给《绅士杂志》写过任何篇什。而同一时间,约翰逊夫人却留在伦敦,这说明,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较为紧张。[8]写于1743年的《塞维奇传》(The Account of the Life of Mr.Richard Savage)算是对朋友的纪念。因为受雇而写,约翰逊一般不去证实事情的真伪,而是依靠前人的说法。约翰逊毕竟阅历丰富,往往以自己的生活经历或者经验为参考来推想和揣测传主,他为学者写传记时更是如此。
大约同一时期,英格兰最大的哈利图书馆计划推销自己的馆藏图书,约翰逊为其编定了详细的评介书目。父亲曾因为购买德比勋爵的图书馆而破产,约翰逊深知书目的商业价值。1745年约翰逊提出一个重新编定莎士比亚全集的计划,后因版权问题,不得不放弃了。此时,约翰逊极欲自立门户,不受凯夫的干涉,但是,他的经济状况很糟糕,幸得朋友帮忙,才免遭牢狱之灾。约翰逊还曾考虑转行做律师,但没有大学文凭,这样的想法无异于白日梦。1746年约翰逊与书商签订合同编写一部《英语词典》,他的生活大有改观。根据合同,约翰逊可以提前得到1500吉尼。凭借预付的钱款,约翰逊举家搬至高夫广场17号(一直住到1759年),成为一个独立的作家。1755年,两卷本的《英语词典》问世,这是英语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现代英语标准语的正式开始。约翰逊编纂方法,后来被《牛津英语大词典》的编者所采用,可见其影响之深。这里不想赘述它的诸多优点,不过需要提醒读者,18世纪,词典和百科全书尚没有完全区分开来,欧洲学者依然抱有文艺复兴时期的理想,企图将所有的知识集中在一本书里。约翰逊以词典为教科书,广泛介绍17、18世纪英国的作家作品和思想文化,其伦理关怀和教育后人之良苦用心,在接近12万条的引文中历历可见。霍布斯和曼德维尔的作品,都被淘汰出《英语词典》,显然,约翰逊不愿年轻人阅读他们。
另一首长诗《徒劳的人世愿望》(The Vanity of Human Wishes,1749),可以看作40年代后期约翰逊道德和伦理关注的高度概括。约翰逊将人间的愿望(财富、地位、权力、知识、名誉、长寿和美貌)一一陈列在读者面前,而所有这些都化为了灾难和虚妄。诗歌的开始概括了人类的困境,结尾彰显如何获得宁静的内心世界。诗歌充满诗人对世界和人生的剖析,在形式上,它一丝不苟地遵循了古罗马诗人的体例,算是英语诗歌中最具罗马风味的。且看最后的十几行:
告诉他你与世无争,心悦诚服,
祈求他赐予能够包容人类的爱,
祈求他使你具备承受巨大灾痛的忍耐,
再祈求他给你企盼处境改善的信念,
能把死亡看作自然要我们退隐的讯号。
上天法定给人类的这些所得,
他赐予你,同时给你获取它们的力量。
让我们用神赐的智慧使自己心静如水,
去创造那原本并不存在的幸福。[9]
约翰逊本来就有办报的兴趣,而得了《英语词典》的预付款,他就能够独立创办《漫步者》(The Rambler,1750—1752),当然这样做,也是为调解编纂词典工作的单调乏味。《漫步者》乃是约翰逊的“醇酿”,它的主题凝重、句法工整、措辞讲究。本着同样的旨趣,约翰逊还为《冒险者》(The Adventure,1753)和《闲人》专栏(The Idler,1758—1760)撰写了大量的“道德文章”。在这些文字中,约翰逊同读者一起探讨人生、思考社会、评议文学。比较而言,后两者的文字更加轻松自如、晓畅明了,因而赢得了更多的读者。
1759年,年逾90的母亲去世。母亲病逝后,留下了一笔债务,约翰逊所能做的,自然是动笔写作来偿还债务。1759年1月20日,约翰逊给出版商写信,提议写一本21章的小说,最初的题目为“生活的选择”,要求出版商一定要提前付款。谁料到,约翰逊只用7个夜晚就完成的《拉赛拉斯》,竟然成了他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18世纪结束时,这本书已经出版50多次,国外的版本不下20几种,涉及6种不同的语言。《拉塞拉斯》标志着约翰逊创作高峰的终结。而约翰逊却因此离艺术创作越来越远,更多的是一位公开的谈话者。
18世纪60年代,几件开心的事情降临到约翰逊身上。1762年,英国王室授予约翰逊每年300英镑的恩俸(pension),以奖励他的文学成就。这是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因为在约翰逊自己的《英语词典》中,恩俸是“付给与某人能力不相称的津贴。在英国,通常指付给政府中有卖国行为的费用”。约翰逊就此事向朋友征求意见,一夜未能合眼,但最终还是接受了。1764年,约翰逊和朋友联手成立了一个享誉伦敦的文学俱乐部。在他身边聚集了一批知名的文人墨客,比如作家哥尔德斯密、画家雷诺兹、思想理论家伯克、历史学家吉本等。这些英国18世纪的文化精英,常在茶室聚会,妙语连珠,谈古论今,激扬文字,形成一个别致的文化圈子。约翰逊戏称他在这个俱乐部里的地位是“给人幸福的宝座”。[10]
同一时期,约翰逊还结识了鲍斯威尔和酿酒富商史雷尔夫妇。鲍斯威尔没有愧对约翰逊,给世人留下了一部不朽的传记。1791年,在约翰逊去世约7年后,鲍斯威尔的《约翰逊传》问世。《约翰逊传》详尽记载了这位巨人的无数生活细节和言谈举止。作者的优雅文笔和对约翰逊的深深敬爱,扫除了传统传记的种种缺陷和不足。鲍斯威尔在传记的前言中自称:“写一个人的传记,我实在想不出还有比这更好的传记写作方式,不仅依次叙述他生平所有最重要的事件,而且其间也穿插进去他私下所写、所说和所想的东西。可以说,人们通过这种方式得以活生生地窥见这人的真貌,像他实际上所经历过的生活的几个阶段,和传主一起‘体验每种生活实况’。假如他的其他许多朋友当初也像我一样勤勉、热心,也许约翰逊的完整形象早就完全被保留下来。既然如此,我敢冒昧地说,在这部作品中,约翰逊的形象将显得比其他任何留在人们记忆中的人的形象更完整、更清晰。”[11]鲍斯威尔不愧为约翰逊的好学生。约翰逊认为,传记作家应列举生动的具体事例,必须忠实地呈现所写对象,不要回避错误和缺欠,否则,传记就变成了歌功颂德的赞美言辞、一派空话。鲍斯威尔切切实实地贯彻了约翰逊的这些原则。
史雷尔夫妇热情好客,约翰逊很快成了他们家庭里的一员。约翰逊与他们住在一起,可以说过上了豪华的生活。在秩序井然的家庭中生活,许多陋习也得以改善,他的忧郁症没有复发。史雷尔夫妇极为尊敬约翰逊,有时简直是宠爱他。和史雷尔夫人一起时,约翰逊经常妙语连珠,有关文学方面的掌故和轶事,汩汩而来,精彩纷呈,这些有助于夫人摆脱单调乏味的婚姻生活。史雷尔夫人,是继约翰逊夫人之后另一个在约翰逊生活中起了重大作用的女人。黄梅的散文随笔,不乏对史雷尔夫人的同情,值得细细品读。“当史雷尔夫妇经朋友介绍与约翰逊相识的时候,他正又一次处在精神危机之中,情绪极度低落,举止明显失常,此外还被哮喘、浮肿等其他病症折磨。史雷尔太太把这个苦痛不堪而又桀骜不驯的怪人带到家里,给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使他渐渐地康复了。这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工作。谁都知道约翰逊怪癖甚多,他动不动就和剑桥大学出身的人拌嘴,他常常与辉格党人(不论是不是他的朋友)争得不可开交。”如果史雷尔太太只是出于猎奇或假装斯文,“她决不可能那么长久地对约翰逊待若上宾甚至待若家人,约翰逊也不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诚挚而亲切地把她的住所称之为自己的‘家’”。[12]然而,后来寡居的史雷尔夫人准备再婚,约翰逊坚决反对,最终两人断绝了来往。这对约翰逊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约翰逊同史雷尔夫人的关系,更是后人猜测的话题。史雷尔夫人的《约翰逊轶事》写得极有特色,这得益于多年的近距离接触。有些地方看上去古里古怪,其实暗示了约翰逊的某些弱点,甚至一些不为人知的心理活动。另外,约翰逊的老朋友约翰·霍金斯爵士,1787年发表了《约翰逊生平》,这本传记的写作态度严谨、材料翔实,作者与传主相识40多年,在许多问题上很有权威性。但一般认为,鲍斯威尔的传记,综合了霍金斯和皮欧兹夫人传记的优点,其文学价值远在他们两人的传记之上。[13]
18世纪60年代以后,约翰逊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比如重新修订字典,写作游记和传记,整理历史和法律文献等。约翰逊曾经多次修订自己的《英语词典》; 1765年完成《莎士比亚戏剧集》评注,1773年又重新修订。1766—1770年,约翰逊帮助自己的朋友钱伯斯起草了《英国法律之讲义》(A Course of Lectures on the English Law,1767—1773)。1766年,钱伯斯继任布莱克斯通担当牛津大学法律教师之职,可是他写作缓慢,难以应对一年60篇讲义的学术要求。此时,约翰逊的《莎士比亚戏剧集》评注已经完成,可以为他解围,约翰逊经常为朋友捉刀代笔。这件事极为保密,一直不为人知。[14]
1773年,在鲍斯威尔的陪同下,约翰逊出游苏格兰,后来发表了《苏格兰西部诸岛游记》(A Journey to the Western Islands of Scotland,1775)。晚年的约翰逊,对凯尔特和不列颠的历史和文化颇感兴趣。众所周知,因身体所限,约翰逊很少旅游。在《苏格兰西部诸岛游记》中,除了记载一路的活动和见闻外,约翰逊还不断抒发自己的感想和见解。以前,一般读者对《苏格兰西部诸岛游记》有误解,认为约翰逊固执己见,是一个自得其乐的帝国主义者,伤害了苏格兰人的感情。今天看来,约翰逊在《苏格兰西部诸岛游记》中记述的内容,似乎并不过分,那为什么引起轩然大波呢?哈德逊提到的两点理由,都是中肯的。第一,与其说是文字的内容,不如说是约翰逊的英格兰身份及他粗率的言谈激怒了苏格兰人。第二,约翰逊成了一个误置目标,真正的靶子是苏格兰内部两种历史观和民族观的争执。[15]
1707年,经过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国议会的分别讨论同意,两国决定正式合并。此后,英格兰和苏格兰不再是独立的国家,而成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组成部分。这是苏格兰历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事件,通过合并,苏格兰的经济确实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国民财富日益增长,商业发达,经济繁荣,文明昌盛,并逐渐建立起了一个新的适应于商业原则的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1745年卡勒登(Culloden)之战摧毁了苏格兰不败的自信。在一些苏格兰人看来,与英格兰的联合是可耻的。英格兰没法在军事上战胜苏格兰,只能以财富去贿赂一小撮贪婪的苏格兰政客,从而赢得苏格兰的合并。当约翰逊在苏格兰旅游时,詹姆斯·科尔爵士(Sir James Kerr)抱怨“(苏格兰)一半的国民被英格兰的钱所贿赂”。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承认这一点。约翰逊的论敌麦克弗逊(James Macpherson)就试图宣扬苏格兰传奇的历史。苏格兰低地地区的知识分子,也开始重新思考苏格兰的历史发展。这些学者,尤其休谟和罗伯逊,认为苏格兰正在走出“野蛮”,步入由英国人带来的商业发展和政治稳定。这些知识分子认同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联合,同时也鼓励麦克弗逊搜寻有关古代文化和反抗侵略的怀旧诗歌。[16]他们派麦克弗逊去北方抄写这些诗歌,而且对麦克弗逊的重建工作大肆宣传,甚至将这些诗歌与荷马的诗歌相提并论。
约翰逊和麦克弗逊争论的焦点,尤其体现在麦克弗逊的翻译上。约翰逊认为,麦克弗逊不过是以莪相(Ossian)的诗歌来填补历史的“空白”(vacuity),向同时代人来表明曾经存在过一个文明和优雅的古代社会。在约翰逊看来,麦克弗逊有可能在翻译时偷换了其中的内容,将古代的故事置入其中。[17]约翰逊的历史思考是以英国发展为背景的,当然不同于麦克弗逊将历史和文学交织到一起的做法。苏格兰人对于历史的眷恋之情绝非英格兰作家所有的。在麦克弗逊看来,历史事实不能完全取代神话。民族性格不仅包括历史,也包括一个文化中的传说和故事。他们试图以传奇故事去填充可靠历史中的一些“空白”。我们不会忘记,约翰逊也是将古典作品和社会等级当作“强心剂”和“镇静剂”,来对抗现代文明带来的危险。在哈德逊看来,约翰逊重新编注莎士比亚和写作《英国诗人评传》同麦克弗逊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苏格兰高地,约翰逊见证了历史走向文明开化的必经之路,他对英格兰文明的倾心在文中处处可见,他不断地提及苏格兰的贫穷、粗野和原始粗犷。另一方面,由于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已经成为事实,也就摆脱了政治意义上的顾虑,约翰逊可以尽情领略这个古老的世界。《苏格兰西部诸岛游记》的许多段落充满浪漫的怀旧之情,对过去的传说和习俗,怀着浓浓的眷恋。约翰逊认识到,当人们越来越步入文明之时,也就失去了原来的民族性格。“这就是居住在大山中的苏格兰人。岩石将他们与其他人类隔绝开来,使他们成为一个亘古不变,与众不同的种族。但是现在,他们正在失去这些特点,开始和其他种族汇集一处。”有时,这位老者也浸染着苏格兰人的情调,如鲍斯威尔所说,约翰逊已经俨然一个“苏格兰人”了。苏格兰之行刺激了约翰逊对英国历史寻根的兴趣。一年后,为了追寻凯尔特文化遗迹,约翰逊同史雷尔一家去了威尔士。但威尔士却使约翰逊大失所望,因为它太现代了。
1777年应书商的要求,约翰逊为英国诗人的选集逐一作序,后来这些序言被单独收编成集,也就是所谓的《英国诗人评传》(Lives of the English Poets,1779—1781)。以前的文学史往往偏于一端,强调《诗人传》是英语语言和文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却忽视了一个事实,它也是18世纪文学商业化的产物。18世纪中期以前,伦敦商人并没有明确的版权意识,他们认为,自己拥有大多数英国诗人的永久版权。后来,上院的判决,改变了版权时限,伦敦出版商间的竞争,也就变得愈加激烈,其垄断行为经常被苏格兰商人打破。在众多的“入侵者”中,贝尔(John Bell)最令伦敦书商不敢小觑。1777年,伦敦书商传言,贝尔要刊印《大不列颠诗歌总集》(Poets of Great Britain,100多卷)。若果真如此,英格兰市场上就会充斥着更多便宜的诗歌文本,一定会损害伦敦书商的利益。伦敦商人很生气,准备采取行动。1777年3月29日,一个由三人组成的代表团会见约翰逊。他们热诚邀请约翰逊执笔,为新版诗歌总集中的诗人撰写传记和批评。
在《诗人传》中,约翰逊试图勾勒出一段前后大约150年的文学史,18世纪中期开始,英国诗歌出现了衰退和混乱,当然这是相对于新古典文学的规范而言。《诗人传》也可以看作是一部文学史,因而是民族文化构建甚至民族自信心形成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18世纪六七十年代,英国社会经历了一系列的动荡:党派纷争、政府分歧、北美独立和法国与西班牙的挑衅等。议会外的抗议活动,也重新高涨起来,一些商人要求改变下院的代表方法,民众越来越要求宽容不从国教者。此时的民众运动此起彼伏,比如“威尔克斯与自由”、政治上“爱国主义”的鼓吹等。1780年,也就是《诗人传》写作的后期,伦敦爆发了反对天主教的哥顿暴动。约翰逊经历了触目惊心的社会动荡,在《诗人传》中,他难免流露出政治或者社会关怀。约翰逊对弥尔顿、“爱国者”诗人的批评,也应该从这样的角度来理解。不难理解,约翰逊准备在《诗人传》中给读者一些文学、宗教、道德或者政治观念上的指引。
为了朋友或者站在政府立场,晚年的约翰逊还写了若干篇政论,进一步来阐发自己的“托利主义”。这些包括《虚惊一场》(The False Fire,1770)、《近来福克兰群岛事务之思考》(Thoughts on the Late Transactions Respecting Falkland's Islands,1771)、《爱国者》(The Patriot,1774)和《征税并非暴政》(Taxation No Tyranny,1775)等政论文章,让他得了“反动”的头衔。这些政治论文是受人雇佣而作的,但是,约翰逊并没有完全放弃自己的立场,在政治问题上也不忘自己的人文关怀。《虚惊一场》论证下院对议员的约束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这同《英国法律讲义》重视制度层面的精神完全契合。约翰逊反对战争,反对争夺殖民地,多次指出只有某些商人才从战争中获得巨额利润。《爱国者》历数了“爱国者”一词在30年里的变迁,也算是早期经历的反思;《税收并非暴政》的矛头指向美洲政客和商人别有用心的舆论宣传。早期的“爱国者”派经历教育了约翰逊,他对言不由衷的说辞至为痛恨。文章明确指出,政客和商人明明自谋私利,却假借“自然权利”和“人民主权”等口号来蛊惑人心。在这些文章中,约翰逊并非从政治立场出发,而是以启蒙哲人的身份切入主题,批评了当时流行的政治话语,指出这些说辞背后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总之,这些文字同《议会辩论》写作以后约翰逊所持观点基本一致,并不完全是政府的传声筒。
值得一提的是,约翰逊晚年还和沃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1732—1818)保持私人交往。在约翰逊生命最后的十年,英国社会上还爆发了关于印度的争论,约翰逊的朋友也卷入这样的争论之中。约翰逊本人的犹豫不决和暧昧不清,其实反映了在帝国主义问题上政策的分裂。美洲独立之后,也就意味着第一帝国的终结。第二帝国正在以新的意识形态和管理策略骤然形成。[18]这些意识形态和管理策略,都是在黑斯廷斯案的审理中形成的,当时的发起人恰恰是约翰逊的朋友柏克。柏克的攻击目标并非帝国,因为他支持甚至鼓吹大英帝国的发展。柏克痛恨某些个人或者机构,他们代表了殖民控制者的贪得无厌、无法无天,一味推崇重商主义。需要指出的是,商业公司不能直接参与殖民地的管理和政策,这已经成为公众认可的说法。尽管黑斯廷斯有着总督的头衔,但他主要是东印度公司的产物。黑斯廷斯采取严厉的手段和措施来保证公司的利润,同时也不忘中饱私囊。当印度人食不果腹、陷入内战之时,黑斯廷斯不再履行双方的约定,贪赃枉法、收受贿赂,凡有违背其意愿者,格杀勿论。柏克评骘黑斯廷斯,“不仅滥用职权,而且腐败暴虐透顶,为世上所仅有”。[19]黑斯廷斯认为,印度人生性好斗,崇尚暴力,滥杀无辜。在法庭上,黑斯廷斯为自己辩驳,说对付印度人必须以牙还牙,须施以专制的手段。
约翰逊和黑斯廷斯最初相识在18世纪60年代,黑斯廷斯是钱伯斯在牛津圈子中的常客。在约翰逊眼里,黑斯廷斯是个富有浪漫色彩的人物,而且博学广闻。1776年,约瑟夫·福克给约翰逊寄去关于黑斯廷斯的指控,他希望约翰逊能够公开这些材料。约翰逊以“我与黑斯廷斯有私交,不宜由我来将之公布于众,招来公众的埋怨”为理由推辞了。1781年,约翰逊致信黑斯廷斯,夸奖他大力推进学术研究。当柏克将议会上攻击黑斯廷斯的文字给约翰逊看时,他的反应极为冷淡。实际上,柏克的指控持续了好多年,以失败告终。或许,当时的英国人原谅了黑斯廷斯,英国19世纪的舆论,依然对黑斯廷斯报有同情,詹姆斯·穆尔[20]的《大英印度史》就是一个例子。
据史雷尔夫人记载,约翰逊“是我所见过最为爱护穷人的人,他热切地希望,穷人也能得到快乐,有人说,掷给一个叫花子半便士,有什么意思?他还不是立刻拿去换成烟酒,吃喝完事。约翰逊说:‘他们为什么要放弃生存唯一的乐趣呢?禁止他们追求快乐,实在是非常野蛮的行为,以我们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也太粗鲁。’”[21]约翰逊一向善待寄居在自己家里的贫贱者,其中包括一个瞎眼的女人、一个专为贫民窟穷人治病的郎中和一个黑人。1782年,上面提到的那个郎中罗伯特·勒维特(Robert Levet)去世。约翰逊写下了十分动情的诗歌:
他的美德在一个有限的圈圈里绕行,
从不停步,也不留下空隙;
永恒的主肯定会看到,
这个人已完美地使用了他的才智。
那忙碌的白天,那宁静的夜晚,
在不知不觉中悄悄逝去;
他的体魄曾健壮,他的能力曾闪光,
虽然他已接近八十高龄。
然后,没有锐利的疼痛,
也没有冷酷的逐渐衰败,
死亡突然折断路途,
最快捷地解脱了他的灵魂。[22]
约翰逊本人却没有他的朋友幸运。他一生饱受病痛折磨,生命中的最后两年,在孤独和忧郁中度过,1784年这位文坛巨人在自己家中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