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原中央苏区振兴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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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原中央苏区振兴政策:实践、成效与问题

第一节 实施原中央苏区振兴政策的实践

一 高度重视,完善机构

自国务院出台《若干意见》以后,上至中央国务院相关部门,下至江西省政府和赣南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落实《若干意见》等振兴原中央苏区的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的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若干意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若干意见》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沟通交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有助于积极研究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助于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是设立专门机构推动苏区政策实施。赣州市成立了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办公室,从各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协调、调度、指导全县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各县相应成立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办公室,推动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三是召开了一系列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并研究如何将党和政府制定的实施原中央苏区振兴政策落到实处,出台相关细则,促进政策实施。如201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组长杜鹰在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与江西省委省政府交换意见会上提出了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五个重要问题,阐述了重点解决五个问题的重大意义。2012年7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等。

为了更好地实施《若干意见》,赣州很多市(县)都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和本地资源特色,因地制宜的出台了相关振兴本地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以宁都县为例,2013年4月,宁都县委县政府出台《宁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江西省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结合宁都县本地产业特色提出了发展锂电产业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目标建设规划和本地提供的政策支持等各项保障措施。同年5月印发《宁都县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农村乡土人才的选拔程序、数量、条件、范围、培养教育、待遇和管理服务内容等,为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 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力争将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推动对口支援落到实处。《若干意见》出台后,江西省委省政府和赣州市、县各级政府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对口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反映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切实需要,争取更多对口支援。促进上级政府将对口支援的原则性规定落到实处。截至2013年,赣南中央苏区争取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出台8个配套文件,38个部委出台43个具体实施意见或支持政策。139项西部大开发政策或标准执行到位。39个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对口支援赣州18个县(市、区)。29个省厅(局)出台实施意见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

如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快振兴发展。对口支援工作期限初步确定为2013—2020年。原中央苏区省级政府各部门积极与有关部门主动对接,尽快将对口支援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10月江西省出台《关于组织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通知》,明确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的主要任务为:科学编制对口支援规划、加强政策对接落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拓展对口支援内容。至此有52个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和54个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三 招才引智,推动协同创新

赣南原中央苏区充分利用特殊人才政策,采取相应措施优化人才来赣州创新创业环境,促进赣州科技协同创新,主要表现在:

一是降低创业成本,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人才政策,对来赣州创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二是提供资金扶持和荣誉鼓励。高层次人才到赣州就业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机会更大,评选专家学者名额更多等。

三是获得更多的高层次培训机会。在赣南原中央苏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优先作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免费到中央科学院研修;教育人才可以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此外到国家多个部委参加培训的名额明显增多。

四是明显改善科研环境。建立了多个国家技术研究中心,如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南方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赣州市人民医院列为“国家支持的地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对口帮扶,同时获得国家中央财政补助,将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并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医院,支持赣州市高等院校的特色学科建设。

五是提高工资待遇,赣州市按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赣州基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六是提供更多创业和就业岗位,赣州市积极申报高新开发区建设,以此带动稀土、钨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借此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岗位。

通过上述人才引进措施,赣州市吸引了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到赣州创业就业,如中科院院士严纯华受聘为赣州市离子型稀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并在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院士工作站。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明显增多,一大批技术人才获得了高层次培训。赣州市的招才引智措施为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企业科技协同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

第二节 实施原中央苏区振兴规划政策的成效[2]

一 资源投入增大,优先解决部分突出民生问题

只有集中力量尽快解决最突出的民生问题,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才能保护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积极性。

自《若干意见》出台以来,赣州市争取到了292亿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012年,赣州市财政支出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增长了29.5%。其中,中央财政性专项补助6亿元并进入基数,中央补助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7.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资金11.4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8亿元,农村升级改造资金4亿元,赣州市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为振兴发展开局大事,2012年用半年时间完成10.6万户改造任务,占江西省任务近60%,赣州市“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遗嘱遗孀危旧土坯房改造全部完成。2013年30万户改造任务全面启动。同时解决了99.3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3.69万烈士子女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农村电网和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为近年来最大,新开工建设4.75万套,建成6.35万套,落实省“四个一”扶贫机制,赣州市每年整合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扶贫开发。2012年赣州市民生类支出227.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56.3%。

二 扎实推进重大项目,聚集平台建设

重大项目建设开工有利于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同时有利于改善周边的投资环境和交通状况。赣州市编制了1856个项目并列入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库,总投资超过17900亿元,2012年7月以来,上报国家部委项目148个、省154个,已取得“路条”,批复同意及获得上级补助项目107个,梳理稀土研发中心资源综合利用及应用产业园区等12个条件成熟的央企投资拟签约项目,总投资额约为741亿元。赣崇高速公路和大广高速公路龙杨段全面建成,寻乌至全南高速公路、兴国(宁都)至赣县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昌吉赣客专线、黄金机场改扩建两个项目将在2013年开工建设,鹰瑞梅铁路、赣井铁路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赣州南500千伏等8个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西气东输三线工程赣州段、樟树—吉安—赣州成品油管道、省天然气二期管网工程开工建设。国家能源局对赣州东(红都)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抚州至赣州东(红都)500千伏线路项目下发“路条”。此外赣州充分利用政策优势进行招商引资,引进神华集团、机械工业集团、中海集团、华润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和大型民营企业,投资22亿元的柔性LCD项目,豪鹏科技16.5亿元清洁能源系统制造项目等落户赣州。总投资100亿元的中国汽车零部件(赣州)产业基地项目正式签约,2013年期将签约凯立国际赣粤现代轻纺业城、科技之光蓝光高清光学产业基地等17个总投资额为25.3亿美元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2012年赣州市施工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比2011年分别增加288个和267个,达到1691个和1158个,168个市属重点工程完成投资额近600亿元,增长24.9%,赣州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10.9亿元,增长35.5%,增速排在江西省第一。

战略性发展平台建设得好,能够更好地为本地区招商引资服务,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本地投资,更多的科技型人才到本地创业或者就业。

赣州市政府重点抓好了一批“国字号”平台建设,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已进入国务院签文程序,国务院已将赣州综合保税区批转海关总署启动申报程序,“三南”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列入商务部授牌名单并等待审批,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瑞兴完成经济振兴试验区规划编制,科技部批准立项“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江西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将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龙南发光材料及稀土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同时启动了章康新区规划建设,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新区。

三 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政策效应逐步释放

赣州市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截至2013年12月,设立“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列为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城市、全国唯一的稀土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城市、全国林权改革示范区、稀土矿产地储备试点。全国首批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城市和“西果东送”城市,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批复赣州市设立“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瑞金、上犹获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赣州市政府将赣州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报国家发改委批复,赣县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

第三节 原中央苏区振兴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实施原中央苏区振兴规划政策的重点在于如何将政策落到实处,没有落实的政策只能是纸上的空谈而一文不值。好的政策要产生好的效应,贵在执行。当前实施原中央苏区振兴政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传统体制性依赖,将政策转化为发展动力的能力不足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有“等、靠、要”思想,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工作缺乏主动性。在执行政策时对上级政府的依赖性很强,不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政策具体执行方式,而是机械等待上级部门的指示,缺乏主动作为意识,甚至以会议落实政策,常常出现《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之类的“文件履行”,“原原本本传达,原封不动执行”后,缺乏监督落实。

二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开拓创新精神不足。目前原中央苏区地方政府尚未建立科学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奖惩机制,加之开拓创新有一定的风险,如在当前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背景下,有些人错误理解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不敢作为,缺乏敢为人先的勇气。只是机械地执行政策,只敢走别人走过的路。因此目前原中央苏区振兴的扶持政策还未产生应有的政策效应。

三是学习不够,不能认真领会政策的精神实质。比如党和政府给了原中央苏区先行先试政策,但是有些政策只有些原则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地指出哪些领域可为,哪些不可以作为。在此情况下,则是法无禁止,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就可以进行先行先试,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却胆识不足,不能充分利用政策优势,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因此目前原中央苏区的先行先试工作进展缓慢。

二 发展基础薄弱,配套资金压力大[3]

原中央苏区经济实力普遍较低,基础设施水平薄弱。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赣州市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分别占全国的0.41%、0.68%,但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分别仅占全国的0.28%和0.15%;二是贫困人口多,实现小康目标仍面临严峻挑战。国家扶贫工作重点8个,省级扶持贫困村1119个,全市贫困人口约215.5万人,有25.44万人生活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有41.7万人依靠国家低保补助生活,2011年赣州市小康目标实现程度为7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10个百分点;三是发展基础差。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尚处在工业化初级阶段,城镇化水平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网络不完善,没有高速铁路,8个县不通铁路,2个县不通高速公路,5个县不通国道,缺电、少煤、无汽油。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灌溉用水利用率不到45%,18.9%的农田没有灌溉设施或配套设施不全,环境约束加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约束矛盾突出。《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和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尽快完成赣州市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等任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城镇化率大幅提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中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在短暂的8年时间内完成上述目标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但是由于当前赣南原中央苏区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在资金配套方面面临巨大压力,如69.5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市、县两级政府需负担建房补助30亿元,水、电、路等配套资金173.75亿元,全面完成低压用户改造所需投资超过100亿元,2013年国家和江西省安排资金仅有8.14亿元,因此资金严重短缺。

三 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执行难

政策本身的科学性,是影响政府执行力的重要因素。“一项政策能否得到很好执行,主要取决于政策内容本身”。当前原中央苏区的部分扶持政策内容不太具体,又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予以明确,因此实施难度较大。

一是部分政策本身模糊。美国学者霍尔珀林(M.N.Halperin)在研究美国总统外交政策的执行时发现,导致政策执行失败“更因为政策执行人员所得到的政策指令往往是含糊笼统的,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从而导致政策执行的失败”;[4]革命导师列宁也曾明确指出:“方针明确的政策是最好的政策。原则明确的政策是最实际的政策。”[5]但是原中央苏区的一些政策例如《若干意见》提出的对口支援政策等很多都属于指导性的规范,仅仅给出了政策执行的方向或范围,操作性模糊或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对于一些基本问题,如谁有资格成为支援方、谁有资格成为受援方、如何支援、支援形式、支援多少、何种比例等问题都没有具体规定,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支援比例按不低于上年财政收入的1%考虑”这一条,仅有下限而缺乏上限规定,使得实施过程中操作难度加大,执行部门会由于政策的模糊性而产生不一致的执行标准,因此地方政府都争着要财力雄厚的部门作为支援方。

二是部分政策可行性差。政策可行性包括政治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技术可行性等。美国著名战略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P·F·Drucker,1909—2005)说:“政策执行的第一次严重错误就在于政策制定者制定了超越性的政策目标。”[6]赣南原中央苏区的一些扶持政策也存在类似的可行性问题。

举例来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但是西部大开发的差别化产业目录与赣州工业发展阶段不相适应。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的差别化产业目录,在实际中能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很少,比例非常低。大体情况是,国税所管的企业有1万户,但目前符合条件的只有100多户。又如《若干意见》鼓励赣州先行先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虽然赣州民间资本活跃,但是,无法突破现行金融政策限制,在金融领域无所作为。小额贷款公司无法转型成为村镇银行,从而影响其对企业的贷款。以宁都为例,体制外资金大约有15亿—20亿元之间,由于受政策限制,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进入中小企业。这种大的政策有,小的配套政策无,从而导致政策无法真正实施的现象,被称为“玻璃门”现象,在赣州比较普遍。这些政策的出发点都是为了给予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优惠,但是没有结合原中央苏区实际情况,导致政策实现的可行性差,难于贯彻执行。

再如,西部大开发政策中差别化产业目录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允许类。以赣州市的优势矿产业稀土、钨的产业链比较长,由于政策比较笼统,对于什么样的稀土、钨产品、工艺才是属于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政策执行部门难以把握。按照规定,对于国家鼓励产业目录里的难以认定的,必须由省一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无法确认主管部门的情形,从而给企业和税收部门造成不少困难。

三是政策的不稳定性影响了企业投资积极性。美国学者麦克尼尔(D.B.Mcneill)在其《新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提出了“偿还利益、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三个规范并认为,在这三个规范中,期待利益的实现是以偿还利益和信赖利益为基础和条件的。[7]这就是说,只有政策具有良好的稳定性,相关的政策执行主体才会真诚地支持它、接受它,才会自觉地在它的约束下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进而形成对政策的持久坚强的信任、忠诚和认同。调研组在赣州市稀土行业协会调研座谈会上了解到当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调换主要领导后,原先制定的政策就会发生变化,导致原先的政策无法继续执行,很多企业反映来本地投资时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措施很好,企业也愿意来投资,投资后往往会出现“关门打狗”和“政策随着领导走”(指地方主要领导离开,其当时允诺的政策也跟着失效)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四 协同意识欠佳,地方利益阻碍府际合作

自利性是导致政策执行力不佳的深层原因之一。政策执行者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为也影响着其对政策的有效执行。各项政策的最终执行者都是人,而人是不可避免地有着自身利益追求和行为倾向的。要使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绝对的“价值中立”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如果一项政策威胁到自身利益,那么政策执行者无论出于公心或者私心,都有可能抵制这一政策,因而使得该项政策难以顺利执行。美国公共政策学者尤金·巴达克(Eugene Bardach)以博弈理论来分析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他把政策执行过程视为一种赛局(game),在冲突和竞争的情况下,每一参加者都寻求得到最大的收获,并且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而每一项政策的成功与失败,往往取决于各方参加者的“策略选择”。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8]这种逐利性对政策执行的影响是深层次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就是对社会利益进行权威性分配的过程,其实质是对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和规范。在利益多元化情况下,公共政策却无法整合所有不同阶层和个人、不同地域和部门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具有自利性,因此他们不能时时真正代表社会利益。一旦他们按自利的原则行事,就会使公共政策偏离预期目标,使政策执行力弱化。下级对上级政策往往以自己的利益损益值作为对策参考,得益越多,越乐于执行,受损越多,越不乐于执行,乃至抵制、变换。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赣南原中央苏区的兴衰成败,而且关系到党政权的巩固与发展以及统治的合法性。

在国家和省有限资源的投入下,地方政府为了地方政绩都想尽一切方法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一是过分夸大地方存在的困难,地方县级政府向上级政府夸大强调地方存在的困难,都需要给予特殊照顾;二是盲目申报建设项目,目的是为了更多的争取资金支持,但是没有充分认证项目的可行性,导致资源浪费;三是各自出台地方政策时,结合本地实际,但是考虑政策对周边县的相关影响不够,导致地方县级政府之间形成恶性竞争。

五 人才不足,执行乏力[9]

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当政策确定以后,政府部门执行人员就是影响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决定性因素。原中央苏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人才密度低。截止2011年年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才总量153.32万人,占人力资源总量的11.86%。其中党政人才6.59万人,经营管理人才20.18万人,专业技术人才40.57万人,技能人才61.6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22.12万人。但是中央苏区人才密度较小,仅为7.32%,低于全国8.75%的人才平均密度相比,与江西省10.11%的人才平均密度相比,则低了2.79个百分点。

二是人才缺口大。随着赣南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明显供不应求,缺口较大。仅赣南原中央苏区,人才总量需求90.97万人,但目前实际数为80.97万人,缺口9万人。除了前述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企业家等人才缺乏外,重大疾病专科专家、基层卫生院全科医生、各级各类教育学科带头人以及社会管理人才也非常缺乏。

三是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优特产业发展不匹配。专业技术人才大部分集中在教育、卫生和农业等系统。赣南苏区教育、卫生等非生产性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占总量的92%,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仅占4.2%,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较少,而与产业特别是与稀土—钨稀有金属、脐橙和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企业家、高端产业技术研发人才与技术工人、金融资本、城市规划、现代物流等专业人才更加稀缺。人才层级分布不平衡,高素质人才非常缺乏。从人才的学历结构来看以大中专为主,本科以上学历较少,且大部分是通过函授、进修取得。吉安苏区近64%的人才为中专及以下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只占人才总量的14.77%,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共1514人,仅占人才总量的0.5%,而具有博士学位的还不足50人;经营管理人才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占14.41%,尚未完成“十一五”20%的目标。从人才的职称结构来看,以初级居多,高级偏少,如抚州苏区高级职称者仅4667名。吉安苏区现有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才仅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10.29%,其中正高级职务的只有211人;高级技师40人和技师2445人,分别只占高技能人才总数的0.16%和9.46%。从人才的类别来看,高层次人才少,且年龄老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人(江西省仅5人),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24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71人,国家津贴专家121人、省级津贴专家87人,但是高层次人才结构老化,61个国家津贴专家仅7人在职在岗。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才队伍存在的这些问题使得实施振兴原中央苏区政策人力不足,对政策的认识不足,执行不力,从而影响政策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迅速转化。


[1]2014年赣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数据来源于调研时赣州市政府提供的书面资料。

[3]数据来源于2013年4月28日赣州市扶贫办提供的材料《赣南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4]参见M.N.Halperin,Implemcnting Presidential Foreign Policy Decicion:himitatim and Resistanu,J.E.Andersm(ed.).Case in Public Policy-making,N.Y.:Praeger Publishers,1976,pp.212-222.

[5]《列宁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

[6]转引自丁煌:《政策执行阻滞机制及其防治对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43页。

[7][美]麦克尼尔:《新社会契约论》,雷喜宁艾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9]数据来源于赣州市提供的《2013年赣州市人才工作情况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