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第2辑·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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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文化论[1]

牟钟鉴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宗教文化是中华文化和人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有自身的特点。如何认识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以及宗教文化的内涵、特色、功能,对许多人还是一个认识模糊的新问题。它是关乎做好宗教工作、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和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重要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探讨。这里提出“宗教文化论”,介绍它形成的过程、内涵及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阐述宗教文化在我国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供大家讨论作参考。

一 宗教文化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新成果

宗教文化论是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新成果,逐渐普及,成为当代中国人宗教观的流行观点,为政界、教界、学界多数人所广泛认同。其通俗的话语表述,便是“宗教是文化”。这一表述并不是关于宗教的定义,也不是说宗教等同于文化。它是在特定语境下产生的特定话语,是针对以往人们忽略宗教的文化属性,今天则强调宗教的文化内涵和功能而提出来的。说宗教是文化,一是相对于教义信仰而言,它要打破以往平面和狭窄的“宗教教义教理教派”的研究,即不局限于把宗教仅仅看成超世的信仰和信众的事情,或只满足于从认识论角度把宗教归结为唯心论和有神论,而要把宗教的研究扩展成广阔的文化学的视野,看到宗教不单是一种精神信仰,还是一种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是社会历史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要从人类文化发展史研究世界宗教,从中华文化发展史研究中国宗教,揭示宗教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二是相对于政治话语而言,它要突破以往简单和片面的阶级分析,不能把宗教的社会功能只归结为私有制下“地主资产阶级麻痹人民反抗意志的思想工具”,即“宗教鸦片论”,那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片面理解,而要看到宗教的多种功能,尤其是它创造人类文化的功能,即使它的政治功能也有正负两重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宗教,其积极的社会文化功能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宗教文化论对于改变人们只从负面看宗教,而能够与时俱进,视宗教为社会正常文化现象,并给予同情的理解,应有的尊重,起了很大的作用。

宗教文化论所使用的“文化”概念是一个中层的概念,指向与政治、经济相并列的文化。如果我们把“经济”理解为人们的物质生产、交换活动,把“政治”理解为社会阶级、集团的利益关系的互动,那么“文化”主要指人们的精神生产及其成果。宗教文化论把眼光投向宗教信仰影响下的哲学、道德、心理、文学(神话、小说、诗词赋、散文等)、艺术(舞蹈、音乐、绘画、雕塑、戏曲、书法、建筑风格等)、语言文字、民俗、养生、医药,等等,当然也包括它们的物化形态。宗教文化论展示了宗教的立体结构和多重功能,更接近生活中宗教的真实状态,现实的宗教不仅仅用它的教义教理打动信众,还通过各种文化形式和渠道影响整个社会,既与世俗文化排斥对立,也互相吸收、渗透,共同推动社会文化发展。宗教若只有教义而没有形成文化体系,是不会有生命力的。所谓宗教文化,本质上是人们以宗教为表现形态的精神劳动成果,连同宗教本身也是人类历史文化的产物,是人类感情、理想、审美的一种寄托与特殊表达方式。

二 宗教文化论形成的历史过程

毛泽东在延安时,曾批评警卫员把佛教寺庙看成迷信,指出那是文化。他在1963年关于开展宗教研究批示中说:不批判神学就写不好哲学史、文学史和世界史,把研究宗教与研究文史哲联系起来。“文化大革命”在宗教问题上把苏式“宗教鸦片基石论”发挥到极端,造成文化的大破坏,也促使人们深刻反省。改革开放以来,赵朴初发挥毛泽东关于宗教与文化有密切关系的观点,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多次讲过宗教是文化,他重点论述佛教进入中国后,一方面吸收中国固有文化,另一方面丰富中国文化,在哲学、文学、艺术、语言文学等领域都有巨大成就,并于1991年正式指出:宗教有丰富文化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宗教是文化。他认为文化性是宗教的重要属性之一。方立天在1988年出版的《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前言中指出:把佛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考察、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又说:人类文化可以分为宗教文化和世俗文化两大类。我在1989年出版的《中国宗教与文化》(巴蜀书社)前言中指出:宗教不仅仅是一种世界观和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社会体系和文化生活方式;宗教概念中有了“宗教文化”这一外延最广泛的层次,宗教研究就会走出单纯的“教义宗教”的狭小圈子,进入极广阔的天地。20世纪90年代初,吕大吉在1998年出版的《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书中指出: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他把宗教定义为一种特定的以超世信仰为核心的社会文化体系,这就把“宗教是文化”的通俗化提法精确化了。学界将西方宗教文化学引入中国,张志刚主编的2005年出版的《宗教研究指要》(北京大学出版社),单列一章介绍西方宗教文化学主要代表及其学说。与此同时,关于宗教文化的理论性研究、中外宗教文化的综合性和分类研究的论著迅速增加,充实了宗教学与文化学,推动了人文学科的交叉发展。吕大吉、余敦康、牟钟鉴、张践合作撰写的《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四卷本(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旨在用中国的文化说明中国的宗教,重点论述了中国宗教与政治、民族、哲学、道德、文艺、民俗的互动历史。该书进入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并获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近年,方立天提出“文化宗教”,主张中国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走文化宗教之路。中国是多民族的统一国家,结合民族学的中国各民族宗教文化研究成果,已经遍地开花,琳琅满目,展现了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文明内涵。宗教鸦片论是以阶级斗争为旗帜的时代的产物,宗教文化论则适应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时代的需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宗教文化论着眼于宗教真善美的内涵,使之发挥提升人生、改良社会、丰富人的精神生活的作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以能够取代“鸦片论”的地位,成为主流理论,并以其促进社会和谐与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受到广泛欢迎,展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 宗教文化论的主要内涵

(一)宗教是人类精神文化中的高层文化

文化是自然的人化,人把自身的情感、意志、理念、追求、智慧标烙在自然事物上,使之满足人不断增长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需求。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创造了人。文化是人特有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创造。文化可分为三个结构层次:器物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宗教属于精神文化中关涉人生意义和终极目的的文化形态。恩格斯指出:“更高的即更远离物质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釆取了哲学和宗教的形式。”(《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宗教与哲学同属于高层次的精神文化,形成人的信仰,都要“穷根究底”,都可“安身立命”;但宗教主要以虔信体悟的方式建立,哲学主要以理性推演的方式建立,不过两者又可以互相交叉。

(二)宗教是原始文化“包罗万象的纲领”(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是孕育后来各种精神文化门类如哲学、道德、文学、艺术、科学等的最初母胎

宗教是人类最早的成系统的全覆盖的文化形态。它关于宇宙生成和人类起源的神话以及各种富于幻想的美丽神话是哲学和文学的胚芽;它关于人们社会行为的信条和禁忌,是道德的初级形态。它的娱神祈禳活动,催生了最早的舞蹈、音乐和美工;它的图腾、天祖崇拜,成为氏族走向民族的文化纽带,也为当时的政治文化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和社会管理模式;它的巫术活动也包含着科学的因子,巫医结合便是一例。

(三)宗教是大多数民族和民族国家的精神支柱和文化的精神方向

当以人为本的世俗文化出现以后,以神为本的宗教文化缩小了流行的范围,但宗教以其超世的神圣性、对现实苦难(生老病死、命运遭际)的抚慰功能和传统的巨大惯性,成为民族的精神家园,居于民族文化的核心地位,维系着民族共同体的延续和道德风俗。有些民族精英群体人文理性较强,但宗教仍是其文化的核心成分之一,并深入民俗文化。如在中国,敬天法祖是中华民族的基础性信仰。许多民族国家实行政教合一或神学政治,晚近有些国家实行政教分离,但宗教仍然是其文化底色,主导社会道德。宗教文化与人本文化互相激荡吸收,共同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如西方欧美文化以希伯来文化(宗教文化)和希腊文化(人本文化)互动为发展主脉,中国文化则以儒(人本学说而带有宗教性)、道(道家哲学与道教神学)、佛(佛学哲学与佛教宗教)互动为发展主轴。中国很多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以宗教为主要精神依托,基本全民信教。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在经历了中世纪社会之后又进入近现代社会,信徒占全世界人口60%以上,再加上其他宗教信徒,总信教人数占人类总数80%以上。宗教为人类文化的各个领域,如人生价值、社会道德、语言文学、绘画雕塑、音乐舞蹈、节庆民俗、文化交流等,提供了丰富的智慧、精神营养和实践经验,宗教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

(四)宗教在经济全球化迅猛、科技高度发达、人文主义空前显扬的当代世界,其文化功能仍展示出巨大的特殊作用

一是市场经济的全方位发展,必然带来追逐利润、金钱挂帅的风气,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急剧功利化,冲击信仰和道德,利益争夺加大,犯罪率上升,诚信严重缺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危害民众健康与利益,不仅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也使市场经济百病丛生,不能正常发展,甚至引起金融危机。因而人们呼唤宗教信仰和道德良心的回归。二是科学的工具理性张扬,科学主义泛滥,与人本主义价值理性之间失去平衡,人类以破坏生态环境的惨痛代价换取物质生产生活的提速,并掌握了核能,储备了大量战争武器,却不能有效和平利用,增加了大灾难降临的危险,因此人们呼唤宗教慈爱和人文理性的回归。用人文制衡科学,用神道制衡人道,现代人类才可能摆脱困境,实现祥和中的可持续发展。有识之士普遍担心宗教的衰落,认为宗教提升人生和改良社会的功能应继续加强。

(五)宗教在民族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不同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宗教文化与民族文化基本合为一体。如犹太教与犹太民族文化是一体的,宗教身份决定民族身份,犹太教信仰及其活动成为犹太民族的生活方式,铸就该民族的性格与心理,渗透到民族文化的各个方面,在民族成员长期流散的历史过程中是维系民族共同体的唯一精神力量。又如伊斯兰教与阿拉伯民族文化是同步形成与发展的,统一的阿拉伯帝国解体后分成许多民族国家,但伊斯兰教仍然是阿拉伯世界的共同信仰,主导着社会文化和个人生活。现代一些穆斯林国家建立了世俗政权,然而伊斯兰教依旧是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核心价值的载体。第二种类型是宗教文化为底色、民族文化呈多元化态势。如欧美文化以基督教为基石,而包纳各种移民宗教与传统,发展人本文化和大众时尚文化,使社会文化呈多样性与变动性,而其核心价值来源于基督教,其政治理念和外交战略内含着极深的基督教情结。第三种类型是人本文化为底色,不断容纳多种宗教神本文化,形成多元通和文化生态,这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它有主干和底色,即孔老与儒道互补、阴阳相生、刚柔相济;它有基础性信仰而不排它,即敬天法祖和民间信仰;它有核心即儒、道、佛合流;它又是包容和开放的,有各民族的信仰并融涵各种外来思想与宗教,所以它有凝聚力和变通性,人文与宗教和谐共生。

(六)宗教的文化性与宗教的特质紧密相连

宗教的神圣性和向善性使它能向人们提供人生的价值观和善恶观,使人有理想有是非,故有信仰依托和道德教化(包括道德教育、道德约束、道德拯救)的功能。宗教的批判性和超越性使它能向人们提供本源的思考和人生的智慧,促使人们探索天人关系,从而丰富了哲学理论。宗教的想象力和形象思维以及对人的复杂情感世界的表达,为语言文学和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样式,影响到文艺家的创作态度、审美情趣和创造方法,扩大了文艺的门类,丰富了文艺的内涵。宗教的大众性和善美特征为民俗文化提供了信仰的支撑和活动的场所、内容、样式以及创作的灵感。宗教向外弘法、传教的远途拓展性,促进了世界性和地区性的文化交流,往往成为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全面文化相遇的先导和有力推动者。宗教团体与场所的双重性,即其宗教性与社会性,使宗教能够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并发挥其特殊作用,尤其在社会与文化建设方面能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七)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的互动表现为良性与恶性的交替和并存

宗教文化使世俗文化保留了一份对真善美理想境界的追求和执着,以避免庸俗化功利化;世俗文化使宗教文化贴近现实,关注社会进步和民生,以避免神秘化极端化。西方“两希”文化之间,中国儒学、道学与佛教、道教之间,其互动关系的主流是良性的,经过不断的批评调整,形成共生互补。也有恶性互动的时候。如欧洲中世纪基督教定于一尊,垄断思想文化,摧残科学,使哲学、文学、艺术成为基督教神学的奴仆,并使道德违背人性,沦为禁欲主义,欧洲文化史由此经历了它的低谷时期。物极必反,社会进步思潮和力量发起文艺复兴运动,冲破中世纪的宗教思想禁锢,人文理性大放光彩,开创出欧洲文化繁荣的新局面,同时也推动了宗教文化的转型。在中国,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势力用战斗无神论和阶级斗争为纲论横扫一切宗教和有神论,也清除一切人本主义文化,造成民族文化的大破坏大灾难。“文化大革命”结束,反思沉痛教训,实行改革开放,迎来了中国文化发展的春天。上述两段历史告诉我们:文化专制主义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都会导致对文化生命的窒息,只有多元开放才能使文化蓬勃有生气。由于宗教的四大根源(社会、自然、认识、心理)将长期存在,宗教也将长期存在;由于社会经济、教育、科学的发展必然推动人本主义的和理性的发展,未来社会的宗教文化和世俗文化也将长期共存并在互动中发展,其中既有摩擦张力又有沟通互补,而宗教文化中理性与人本因素的不断增大将是总的趋势,它会受到世俗文化的挤压,但不会被世俗文化所取代,它的心灵家园和道德高地不会丧失。当然,两种文化的对比态势,在不同区域多有差异、在不同时期则互有起伏。

四 宗教文化论的理论价值

(一)它深化了人们对宗教本质、结构和社会功能的认识

第一,宗教文化论取代了宗教鸦片论,成为新时期宗教本质论的中国式表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有益于人们摆脱苏联理论模式的消极影响,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精义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战略要求。这是中国社会主义者的一次思想解放和理论认知的质的飞跃,提升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高度和广度。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它的以超世信仰为特征的文化性乃是其本质属性。宗教的政治性是次生的间接性,宗教的产生直接源于人生困境而非政治的需要,但可以为政治所利用。宗教的虚幻性是它本质内容的特殊表现形式,而在神灵世界幻想下潜藏的支配人们命运的人间异己力量才是它真实的本质。因此,以往有人认为宗教是阶级压迫的思想工具和宗教是反科学的颠倒的世界观,都不是宗教的深层本质,它的文化性,尤其是其中的心灵疗慰、道德劝善和审美境界,乃是宗教的真正内核。

第二,宗教文化论取代了以往对宗教平面化的认知,展示了宗教的立体化结构。作为一种精神文化的宗教,其超世的信仰无疑是它根本的特征和力量所在,共同的超世信仰把宗教与非宗教文化区别开来,又把不同身份、民族、职业、地域的人们凝聚在同一教内。但现实的宗教又不限于精神层面,它还有信教群体和宗教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延伸。王雷泉在20世纪提出“佛教三层圈”说,即精神层圈、社会层圈、文化层圈。我则提出“宗教四层次”说,即宗教信仰(核心教义),宗教理论(经典、神学、戒律等),宗教实体(信众、教职人员、场所、教团经济与活动),宗教文化(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文学、艺术等)。四层次的逻辑关系是由内向外展开,内层辐射外层,外层包纳内层,而宗教文化的外延最为广泛,与整个社会文化交错互渗。因此宗教不仅仅是一种精神力量,它还是一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力量。只有考察文化,才能全方位认识宗教。

第三,宗教文化论打破以往仅从阶级斗争看宗教社会作用的单一视角,展示出宗教社会功能的广阔领域,如它的安身立命功能、心理调适功能、神道设教功能、公益慈善功能、文艺创传功能、民族认同功能、民俗导动功能、文化交流功能等,它的社会功能是复杂多态的。宗教的社会功能有正负两重性,仅就其文化功能而言,历史上正功能大于负功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的正功能,尤其文化正功能可以得到充分发挥,负功能易于减弱和化解。从宗教方面说,宗教已有的经典、教义、教派、文化传统和成果,在与现实社会互动中继续发挥作用;各种宗教教团、人士和信教群体依据社会给他们提供的生存环境和自身的表现,在不同时空发挥着不同作用,这些都要做具体分析。

(二)它推动了宗教文化学研究,丰富了宗教史和文化史的内容

宗教文化论加强了人们对宗教与文化相互关系的认识,拓展了宗教学研究领域,使宗教研究更深地融入整个社会历史文化研究之中;又深化了人们对人类文化世俗性与神圣性对立统一的理解,可以更有力地解释宗教现象与文化事象。在西方,兴起了宗教文化学,它是宗教社会学、宗教人类学、文化哲学、文化史学、民俗学、文艺学等学科在宗教与文化关系问题上的交叉与综合。宗教文化论推动了中国宗教文化学的建立,它的轮廓正在日益明朗。

宗教文化论使宗教史和文化史研究形成综合、交错的架构,从而包纳了更多的人类精神文明成果,使研究空间日益扩大,学术道路越走越宽广。它能帮助人们更全面地认识世界文化和中国文化。西方文化史与基督教史血肉相连。作为基督教经典的《圣经》,它本身就是文化典籍,包纳了地中海周边各民族早期的神话、传说、历史、伦理、律法、文学、民俗等历史记载,乃是古代欧洲、北非文化的重要文献。《圣经》描绘的伊甸园成为西方人向往的人类理想乐园。欧美文学史有基督教的深刻印记,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戏剧,歌德的《浮士德》,雨果的《悲惨世界》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的小说,无不浸润着基督教的精神。西方的音乐、诗歌、绘画、雕塑、建筑艺术,更有鲜明的基督教色调和风格,至今以其高超的审美价值所形成的巨大魅力,吸引着世界各地人们前来观赏参访。西方哲学史,以古希腊罗马哲学为开端,经过中世纪经院哲学,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近代经验论和唯理论,法国启蒙哲学,德国古典哲学,发展到西方现代哲学和后现代主义哲学,都交织着希腊人本主义与基督教神本主义之间相互的批评、借鉴、吸收和超越。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无神论是在他深刻阐释基督教的本质的基础之上形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批判宗教(主要是基督教)之后并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之后创立的。在社会伦理方面,基督教的“十诫”,如敬拜上帝、孝敬父母、不杀人、不偷盗、不妄证、不贪他人财物等是古代欧洲社会普遍性道德准则。韦伯认为,加尔文教新教伦理成为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力量。现代西方社会,虽然世俗文化大潮滚滚,而维系社会道德的力量主要来自基督教传统,主要道德信条有:尽心爱上帝;爱人如己;你们愿意人怎么对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对待人;爱邻舍如同自己;互相宽恕;要公平和公义等。西方是法律诉讼发达的社会,基督教的不作伪证成为人们特别看重的公共生活规则。

宗教文化论更能帮助我们准确把握中华文化的特色。中华文化生态模式是多元通和:人文理性与宗教神道并存,而以人道为本,以神道为辅;本土信仰与外来宗教共处,而以敬天法祖为基础;儒、佛、道为核心,其中以儒为主、佛道为辅,同时容纳各种宗教,承载各民族传统宗教和民间信仰。彼此吸收,和平共生。中国宗教具有强烈的文化性,本土宗教和外来宗教走着哲理化、伦理化、艺术化的道路,其活动重心不在政治、经济,而在社会文化,特别致力于社会道德生活、民俗文化和文学艺术创造。中国文化史,从原始时期自发神秘的氏族文化,经过夏商周三代的敬天尊祖的宗法文化、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文化、秦汉时期的学教并立的礼义文化,到中古时期的儒、佛、道为主的多元文化,直到近现代的中西交汇中的变革文化,哲学与宗教、人本与神本始终交织在一起,而以彼此接近、互补为主流。儒家文化是伦理型的人学,保留着天命神道的价值根源,主要在人生哲学、政治文化、道德教化等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它吸收了道家的“道论”和佛学的“佛性”、“法界”说,而发展出心学和理学,增强了超越精神。佛教以非政治的文化形态传入中国,又努力与中华文化相结合,吸收了儒学的入世、中和精神,和道家的虚静、无为思想,在哲学、语言、文学、艺术领域有非凡成就和广泛影响。道家和道教是哲学与宗教的文化联合体,不即不离,相互为用,又吸收儒家的伦理思想和佛家的“定慧”智慧,形成生命炼养之道,在哲学、美学、养生、民俗等领域有自己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儒、佛、道三教合流,在哲学发展上推出3个理论高峰:佛教禅学、儒家道学和道教内丹学;在诗歌创作上出现诗圣杜甫、诗仙李白、诗佛王维;在小说作品上产生出《金瓶梅》、《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聊斋志异》等经典著作,皆蕴含着三教的精神、话语、人物、情节。佛、道二教的语言极大地丰富了汉语。如来自佛教的用语有:世界、实际、觉悟、刹那、因缘、烦恼、解脱、众生、平等、相对、绝对、清规戒律、功德无量、皆大欢喜等。如来自道教的用语有:存想、解除、腾云驾雾、点石成金、八仙过海、返老还童、脱胎换骨等,上述话语已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宗教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五 宗教文化论的现实意义

(一)它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说:“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宗教文化论就是要阐明宗教的文化属性与文化功能,有益于全社会更好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更自觉地发挥宗教促进文化发展繁荣的积极作用。

宗教界信仰的宗教教义与社会主义者的唯物主义哲学在性质上不同,应当互相尊重,只求政治方向之同。但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却能相互交叉,可以充实社会大众精神文化生活,特别在致善和审美领域,彼此能够吸收的元素是很多的。宗教信仰局限在教徒范围,而宗教文化却属于整个社会。宗教文化论拉近了宗教与整个社会的距离,找到了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更多的领域和渠道。宗教文化论便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予宗教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使之成为全民的财富,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为提升综合国力、改善民生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爱国守法是政治基础,更大量的工作是引导宗教在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例如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助学、助残、助医、恤孤、养老、救灾、济贫等;进行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宗教典籍整理与研究,推动宗教文学、诗歌、雕塑、建筑、绘画、音乐、舞蹈、戏曲等文化资源的研究开发,都可以大有作为,这就打开了引导工作和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广阔思路,也有助于改变宗教界人士热衷于追求政治地位和职权的偏向,引导他们把精力用在教务和文化建设上。宗教道德以“神道设教”的方式惩恶劝善,在民众尚不能普遍接受唯物主义世界观而有各种宗教信仰的情况下,能够配合社会主义教育,使信教者内心有效保持道德善念,约束社会行为,减少犯罪,抵制拜金主义和物欲泛滥,改良社会风尚,有益社会稳定有序,在宗教信徒聚居地区尤其如此。宗教的心理安抚功能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心理疾病增多的情况下可以发挥化解烦恼、缓解焦虑、调整心态的作用,其人生哲理、养生文化有益于身心健康。宗教皆重生态保护,有关智慧与资源应予发掘并引导宗教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宗教场所有极大审美价值,往往积藏深厚、与优美自然环境浑然一体,共同构成艺术胜地,成为旅游观光、陶冶性情的地方,是发展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在对外文化交流和民间外交方面,宗教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发扬历史上的玄奘精神、鉴真精神、丘处机精神,取经送法,推动文明对话。已经举办的两届世界佛教论坛(“和谐世界,从心开始”、“和谐世界,众缘和合”)与一届国际道德经论坛(“和谐世界,以道相通”),取得很大成功,向世界传达了和平的信息,扩大了中华文化的影响。二是运用宗教文化渠道,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通过佛教文化加强中、日、韩、越及东南亚诸国之间的友谊,通过伊斯兰文化加强中国与穆斯林各国的合作,通过基督教文化加强中国与西方世界的沟通和理解,这方面的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掘。海峡两岸的和解与最终和平统一,大力开展传统文化交往,增强文化中华共同体的内聚力,是必要的基础性工作,其中敬天法祖的祭祀文化、佛教道教文化以及妈祖文化,都可以起重要作用。费孝通关于文化自觉的十六字真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可以成为当代对待不同文明之间关系的普遍性原则。

(二)它对于宗教的健康发展有助益作用

从现代文明发展趋势看,宗教退出政权系统,退出国民教育,退出市场运作,退出科学研究,与权力和财富保持距离,回归文化本位,主要在社会文化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向文化宗教、道德宗教发展,是一条健康的正路。因此宗教要提高文化品位,为社会文化建设多做贡献。宗教界在为社会大众服务时,适当淡化宗教信仰的特殊性,强化宗教文化的普遍性,有利于超越教门的局限,充分释放宗教所积累的智慧和能量,容易为更多的民众包括不信该教的人们所认同和接受。宗教文化论有益于宗教自身找准在社会中的合适位置。在中国,由于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宗教处在社会意识形态的辅助地位,应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宪法与法律范围内,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指导下,进行活动,发挥其正面功能和作用。如政治稳定功能,心理调适功能,道德教化功能,社会公益功能,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国际文化交流与文明对话功能。由于全球性市场经济发达和物质主义、拜金主义、科学主义流行,理想与道德滑坡,宗教信仰及其道德文化有助推动人类文明在人文主义与实用主义之间的平衡,维系地球村的底线伦理,坚持教义所昭示的真善美的方向,自己不被权力和金钱所异化,又能给社会大众提供好的精神食粮和实际福利,必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这是当代宗教的恰当位置和进路。为此,宗教界人才的成长和全面素养的提升,是关键之所在。作为现代中国的教团骨干群体,不仅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宗教学识、道德品行,而且要有较为广博的现代文化、科学知识,熟悉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了解外国文化、世界宗教和时代走向,并且善于做好教团管理工作。其中的高层领袖人物更要具备人格魅力和神学理论创新能力,并在国内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没有这样一支教团队伍就不可能带动整个宗教提高文化水准,充分展现宗教的文化功能。为此,要加强宗教院校的工作,建设严格的教内学位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和选拔人才,与学术界、教育界联合培养人才,支持高水平有信仰的社会精英进入教团工作。宗教教育应在宽松环境里正常发展,以开放的态度与社会互动并得到社会主流教育的协助,又能避免政治化、功利化的偏向,优秀人才便会从中涌现,新的领袖人物也会应运而生。

(三)它有益于民族团结和边疆发展

中华民族的文化具有多样性、丰富性,重要表现是汉族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有明显差异。汉族人本文化发达,人文理性较强;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文化发达,宗教意识强烈。历史上看,汉族的知识精英偏重于用儒、道、佛人生哲学来安身立命,而基层民众则偏重于在多神崇拜中求得精神满足。少数民族的知识精英和基层民众在信仰上大致是一体的,特别在全民基本信仰一种宗教的民族里,宗教在民族文化和日常生活中居于精神导向的核心地位,宗教认同与民族认同高度一体化,因而其纽带作用比较牢固。如基本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民族: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兹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基本全民信仰藏传佛教的藏族、门巴族、珞巴族、裕固族、普米族,基本全民信仰南传佛教的傣族以及德昂族、阿昌族,还有信仰毕摩教的彝族,信仰东巴教的纳西族,北方信仰萨满教的各民族,兼信藏传佛教与萨满教的蒙古族,在这些民族集中生活的民族地区,宗教文化传统深厚,虽经历了近现代社会革命和文化批判风雨的冲击,保存下来的比汉族多。在“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受苏联模式影响,主流社会把民族地区宗教视为落后的旧文化,当作社会进步的包袱。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宗教观在转变。在重视文化资源的今天,民族宗教文化传统成为一种优势和特色资源。边疆民族地区宗教与民俗文化以其神圣性、质朴性、多样性和特有的地方风韵,而为东部发达地区所缺少,它对于物质化、文饰化、时尚化过渡地区的人们有很大的吸引力,可以成为中华新文化建设的创造源泉。我们要推动相关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技艺传承,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只要善于引导,民族宗教及其文化便可以在稳定社会、丰富人们精神生活、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边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有利于调动民族宗教广大信众的积极性,推动民族关系的平等、团结、互助与和谐,发展边疆的文化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旅游业,将边疆特色文化优势转变为社会发展优势,为建设祥和边疆、富裕边疆、人文边疆、绿色边疆做贡献。

[原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1] 作者牟钟鉴,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