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实的人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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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任”之后的决绝——从乡村干部到专业作家

《信任》的创作,使陈忠实完成了人生的第二次蜕变——从农村基层干部到人文知识分子,他不再是那个喜欢文学的公社干部,而是一个具有主体性和艺术自律的作家,这个蜕变是艰难的,陈忠实称之为“精神剥离”。他从一个生活的表现者、书写者成长为思考者、智者。

1980年被提拔为灞桥区文化局副局长,兼文化馆副馆长。为避免琐细的事务性干扰,他住在灞桥镇的文化馆里,潜心读书写作。夏季的一天,陈忠实接待了一位北京来的编辑,他是代表《北京文学》来约稿的刘恒,两人谈了很多,谈话的内容已随时间飘逝,留在两人记忆中的是那顿午餐——牛羊肉泡馍,20多年后,两人在北京饭店还谈起当年的那碗“优质”牛羊肉泡馍。那时,社会上还在讨论两种制度和两条道路的问题,但灞桥镇上刚开张不久的个体牛羊肉泡馍馆的生意却异常火爆,食客盈门,还要排队编号,饭口时,里面的四五张桌子根本坐不下,食客们端着专用的大号粗瓷白碗在门外的人行道和马路沿上,一路摆开,或站或蹲,一律是热腾腾地冒着热气,顺着碗边吸溜着。刘恒和陈忠实一起蹲在人行道上,掰馍、等候。那碗“优质”比“普通”的多着两块肉。那道独特风景与午餐阵势早已成为历史,但两人都还记得那顿午餐,于是,陈忠实便盼着能在百年老店“老孙家泡馍馆”招待一次刘恒,挽回那个夏天的遗憾,但至今依然是遗憾,友谊也依然长久。谈及此事,陈忠实不无感慨地说,那一年他涨了工资(18年来),月薪:45元;大概发了10多篇小说,累计赚取稿酬:1000多元。他终于能请远道的朋友吃一碗牛羊肉泡馍了,尽管是蹲着或站在街道上。那是抹不去的美妙的生命记忆。

1980年陕西作家群,后排中间陈忠实

1980年盛夏,陕西省作家协会在秦岭太白县城召开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会议决定在《延河》刊发“陕西青年作家小说专号”,并配发照片、小传,隆重推出陕西的青年作家。1981年1月号,由胡采作序的专号推出了莫伸、路遥、王晓新、邹志安、陈忠实、王蓬、贾平凹、李天芳、京夫九位青年作家的作品。这是第二代陕西作家群的集体亮相。

1979年到1981年,他发表短篇小说18篇。其中《立身篇》获《甘肃文艺》1980年优秀作品奖。为征文而作的《第一刀》写农村刚刚实行责任制出现的家庭矛盾和父子两代的心理冲突,与改革现实紧密呼应,引起了读者的普遍关注,还获得征文的最高奖(《陕西日报》1981年优秀作品奖)。由于当时同类作品较多,如高晓声的“陈奂生系列”、何士光的《乡场上》、路遥的《人生》及张一弓的《黑娃照相》、王润滋的《鲁班的子孙》等,陈忠实的这些短篇小说并没有产生广泛的影响,他自己也认为这些小说生动活泼有余,深层挖掘还不到位。

陈忠实的第一部小说集《乡村》书影

1982年7月,他的第一个小说集《乡村》出版,收录了他1979年到1981年发表的18个短篇和《铁锁》(1975年创作)。“乡村”是名副其实的,19个短篇全部写乡村,他以农民“不问收获,但问耕耘”的心态在文学的“土地”上辛勤劳作,乡村是他生活工作的地方,最能触动他内心深处最敏感的那根神经。40年来,他生活在农民中间,了解他们的生活、情感、心理和愿望,他以一个农村基层干部的身份考察思索农村社会的变迁,他以当事人的身份审视着农民在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的精神裂变,他又是一个思想者,对中国文化几千年的发展进行着痛苦的反思,对中国现代化的前景既渴望又担忧。

他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白鹿原〉创作手记》和其他文章中多次提到一本历史著作《崛起与衰落——古代关中的历史变迁》一书对他的启示,这本书的作者王大华当时是一位青年学者,研究中国古代历史,他的史学观念是“历史跳跃式发展论及东西南北观”,在书中,他“分析评述古代关中在西周、秦汉和隋唐三次由弱变强、由落后变先进的历史进程,力求简明而系统地探讨关中崛起的必要条件和内在规律,重新认识在中国历史上起过划时代作用的这五大王朝,对影响深远的西周文化、秦汉文化和隋唐文化提出新见解。”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王大华的历史研究,陈忠实的小说创作,其根本指向都是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和现代化建设,探讨目前在世界经济文化发展中相对落后的中国如何迅速崛起,重现历史上曾经的辉煌与繁荣。

1982年年末,陈忠实调入陕西省作家协会,从事专业创作。

陈忠实是一个很有官运的人,他说这都“是文学捎带来的”[18],1982年冬进入作协不久,他当即决定回归老家,常年住在乡下祖屋写作。1985年春他被增补为省作协副主席,副厅级,同年夏,被任命为中共灞桥区委副书记挂职深入生活,秋末冬初他萌发了《白鹿原》的创作意向,便向区委书记坦然说明,除区委常委会、三级干部会和区上的重大活动外,日常事务不参与,以便腾出时间来写作。1988年《白鹿原》草拟时,他便终止了在灞桥区委的挂职锻炼。文学已成为他生命的主宰,写作就是他生命存在的方式,正是这种信念和状态才使《白鹿原》得以诞生。

成为专业作家后,他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了,为逃避喧嚣,更好地反思、充电,他决定回到家乡的祖屋去清净地“反刍”他20年乡村基层工作的生活积累,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艺术世界。大约1年半的光景,他就为读者奉献了1个中篇,10个短篇,8篇散文、特写和报告文学,还有5篇言论。这些作品大多是写改革开放之初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以及矛盾的解决,结局大体是正义、道德的积极力量必胜,新的价值规范重新确立,化解矛盾的方式也大体一致。这是改革文学的通病,乐观简单。与之前的小说比较,这些作品对历史现实的综合把握和展现更加丰富、更加艺术化了。

1983年,他的第一个中篇小说《康家小院》[19]发表,这部小说在他的创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标志着他已经将艺术的笔触伸向了人的精神层面,小说意在揭示中华民族在封建文化统治下所承载的沉重的精神负担,以及突破这种精神枷锁的艰难。陈忠实后来追述说创作因由产生于1981年在山东“孔府”的参观游览,他说自己参观孔府、孔庙、孔林,最后竟感到沉重的心理上的无形的压力。他“似乎隐隐看到荒园里有无数幽灵在飘忽倏去,出入于新老坟墓,游荡于柏林荒草之间,令人头发直竖、毛骨悚然,胸脯上似有磐石压至,蔽闷窒息。”[20]那一刻,他意识到人们挣脱偶像崇拜的艰难,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探究国人民族文化心理的欲望,儒家文化对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定式形成的影响及其在民间和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表现形态,包括“文化大革命”给人的思维模式带来的影响,对领袖的狂热崇拜等,他开始探寻中国现代化与中国人传统文化心理的关系。

1984年,发表中篇小说《梆子老太》和《初夏》。《梆子老太》写一个被政治异化的农村妇女,接续了鲁迅先生揭露“国民性”的主题,将一颗扭曲的心灵揭示给人看,着意写人性的复杂。陈忠实个人比较喜欢这部小说,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尝试以人物结构小说,打破之前惯用的以事件结构小说的习惯,在他是艺术上的探索、尝试与突破。《初夏》是写农村体制改革的,这是陈忠实创作的第一个中篇,从草稿到发表,经过了三年时间,这是他“从事写作以来二十年间所经历的最严重的一次痛苦”[21]

陈忠实由此得出的创作经验是:一、写作之前先给人物作传。这个方法很实用。二、“作家创作时所要依赖和研究的主要对象是生活”[22],“生活可以纠正作家的局限和偏见”[23]

在创作上,他很能接受他人的意见,并主动向理论家、编辑和同行请教。《初夏》写农村实行责任制以来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及人心发生着重大的变化,如何把握,就得看作家对生活熟悉的程度,看作家能否切身体验到农村基层干部和普通农民精神跳动的脉搏,看作家艺术概括与综合能力的强弱与否。陈忠实首先意识到短篇小说的容量已经不足以表达他对乡村生活的体验了,于是他尝试用篇幅较大的中篇来概括他在农村社会变革中所经历和感受的。1980年冬到1982年春天,改革的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农村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潜心读书和写作童年回忆的安静去处了,陈忠实无法在现实中沉默。

1982年春节刚过,他被区里抽调派往公社协助并督促落实中共中央1982年一号文件,文件精神可简括为“分田到户”,即推行“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区上限定约三个月时间,必须把土地分配到农户手中,包括农具、耕牛等。他骑着自行车带着铺盖卷来到公社,住在知青回城后留下的空旷冷清的大院里,从早到晚跟随公社干部奔走在辖区内的30多个大小村子里,召开社员大会宣讲文件,召开有社员代表参加的干部会,研究土地、耕畜和农具的分配方案和办法,再召开社会大会征求意见,补充完善后具体实施。村民们为了利益常常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动粗口,他们耐心调解,直到把分田到户的工作落到实处。就这样,时隔30年,他和文学上的导师与崇拜者柳青做了一件完全相反的事,20世纪50年代初,柳青放弃北京优裕的生活回到陕西,以县委副书记的身份,落户在长安县皇甫村,直接参与了农村合作化运动,宣传实行农业集体化是农民共同富裕的道路;如今,陈忠实与公社干部一起“分田到户”,把集体(生产队)的大片耕地按地质优劣划分等级,再按人头分给一家一户。在中国农村实行了近30年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宣告解体。

秋后,他自己家也分到了几亩地,因为他的妻子儿女还是农村户口。当年生产队将不会再给他的妻儿分配口粮,他得亲自耕作以养家糊口,他的工资和稿费买高价粮根本无法养活他们。他从文化馆请假回家种麦子,可尽管他正值壮年,浑身是劲,却不懂农耕技术,就和几个热心的农民结成了临时互助组,并自告奋勇地去“拽犁”。当时耕牛很少,白鹿原的坡地和灞河川道里,到处都是人在拽犁播种,大家挥汗如雨,沉浸在对白面馒头的憧憬中,谁也顾不上笑话谁。约有七八天时间,他就这样拽着犁在田地里劳作,心里却不时地思考着农民未来的命运。此后每个礼拜天回家,他放下自行车喝口水润润嗓子,就上坡下滩巡视着自家那几块大小不等的绿油油的麦地,像中国世世代代的农民一样希望能“多收三五斗”。田埂上,他用汗水“走出”了一条小径,炎炎烈日下,他和村民们用农村土造的脱粒机打完麦子,天哪,他家竟收了2000斤!妻子和三个孩子人均500斤,全年吃白面也够他们娘几个吃两年了,而这还只是村里中等水平的收成。陈忠实的内心翻腾着,丰收的喜悦、对集体所有制的反思和对乡村未来发展的期冀和展望,使他久久不能平静。这一段特殊的生活经历在《最后一次收获》中也有所表现。

1983年春夏之交,根据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他的妻子儿女农转非,成为西安市市民。半年来,角色的转换也如鞭打的陀螺般迅速,行政干部—拉犁者—专业作家。自收自种了一季麦子后,他把土地交回了村委会,却没有把家搬进城里,他自己也从灞桥镇搬回了偏僻的老家,成为村里最特殊的住户,他要静下心来回嚼他20年的乡村生活体验。《初夏》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酝酿、构思、修改完成的。

小说初稿完成后,《当代》的编辑认为“有基础”,对小说中冯景藩和彩彩这两个人物很感兴趣,希望陈忠实能更“充分”地写他们;修改后的小说得到文坛前辈秦兆阳的指教,再次指出冯景藩等人物身上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掘;小说发表后,王汶石写信指出冯景藩身上“意念的东西多了点”,还有艺术加工的余地,特别是景藩老汉的思想活动、行为做法,对马驹的态度和举措等方面,处理和描写得有点简单。在给王汶石的回信中,陈忠实说自己还没有充分揭示出这个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同时清楚地意识到:“理论的贫乏对于理解生活的深刻性的限制;艺术魄力的过于拘谨对于形象的塑造和揭示的制约;提高理论修养和振奋艺术魄力,这两者对我来说都相当迫切。”[24]王汶石在信中还指出:从艺术地表现生活的广度和厚度上,在生活气氛的浓度上,《初夏》与他过去的短篇小说相比是一个飞跃。《初夏》获得1984年《当代》文学奖。

1985年,发表三部中篇小说:《十八岁的哥哥》(《长城》第1期)、《夭折》(《飞天》第1期)、《最后一次收获》(《莽原》第4期)。《夭折》写一个文学青年如何在失败的悲伤失落中重新挣扎奋起的故事。他敏锐地洞察到新的社会历史变革带给社会的动荡及由此导致的农民精神世界的骚动与不安,捕捉到新的价值观念对农村传统价值观念和现存秩序的冲击所带给农民的苦恼,他试图把握农民在变革时期心理和精神层面的复杂变化。

三年中,陈忠实的个人生活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1984年5月,他第一次到上海,参加上海文艺出版社举办的《小说界》第一届文学奖颁奖活动,实现了他人生的两个突破:第一,他平生第一次吃鳝鱼;第二,在上海城隍庙,他为自己买了第一双皮鞋。

陕西人不吃鱼,曾被外省人特别是南方人讥笑过,有趣的是,这事竟传到胡耀邦那里,他在陕西视察时在一次会议上说:“我听说陕西人不吃鱼?”[25]其实,并不是陕西人都不吃鱼,不吃鱼的是关中和陕北的乡下人,陕南农村也是吃鱼的。陈忠实自幼生活在关中农村,小时候不仅不吃,还觉得20世纪50年代进西安的东北人、上海人吃鱼很奇怪、很脏,而且他们不止吃鱼,还吃黄鳝、螃蟹、河虾等。改革开放后,鱼是吃了,黄鳝他却从没想过去吃。一天,在上海郊区参观后,晚饭点菜时,《小说界》的编辑魏心宏点了一盘红烧鳝丝,问陈忠实吃不吃,他只说自己没吃过。魏心宏连声赞叹,说连上海市内也很少能吃上这么好的鳝丝,撺掇他尝一下,他夹了一撮,倒没有人们所说“第一次吃螃蟹”的惊险,感觉还不错,再吃,竟吃出不同于猪肉、羊肉、牛肉、鸡肉的鲜味来,之前的抵触大约是耿耿于黄鳝那黑丑滑溜的蛇一般的形态吧。几年后,西安稍有档次的酒店饭馆都有了红烧鳝段、红烧鳝丝之类的菜,陈忠实总会点一道请大家品尝,引起了不少人的侧目、惊诧:原来他不光爱吃苞谷糁就酸菜呀!

在城隍庙,他还买了样小东西——两把不锈钢的小勺子,他觉得从造型到拿在手里的感觉都特别好,用了二十多年都光亮如初,可惜后来丢了一把,剩下的这把,他出远门常常带着,既方便又环保。后来,他连在西安市内开会吃饭都自带保温杯,尽量不用一次性的纸杯。

说起皮鞋,他感慨颇深:小时候(好像是西安解放前夕)表姐给过他一双皮鞋,皮子又硬又磨脚,试了一下就压了母亲的箱底了;20世纪70年代,小舅子给过他一双工厂发的劳保用品——翻毛皮鞋,结实却也磨脚,他穿了几年,脚上磨出了鸡眼;家里经济条件好些了,布鞋供得上穿时,他就再也不想穿皮鞋了。第一次会见外宾时穿的那双皮鞋是借的,还有点小。这次临行前,妻子嘱咐他买双皮鞋,说好皮鞋不磨脚,上海的鞋好。亲戚朋友也好言相劝,说他经济状况好了,也是有点名气的作家了,天南海北地开会,穿家里做的灯芯绒布鞋虽然舒服却有失面子。在一位青年作家的指导下,陈忠实买了平生第一双皮鞋,价位较高,圆形鞋头,宽大气派,明光锃亮的皮子摸起来细腻柔软,他断定绝不会磨脚。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从此进入穿皮鞋的社会阶层了,那感觉真有点像陈奂生进城。这个42岁的男人终于有了一双属于自己的还算高档的皮鞋。这双鞋作为门面,只在外出开会或进城时穿,回到乡下还穿布鞋,一穿就是七八年,90年代初才换了新的款式。

1985年12月20日,他第一次随中国作家代表团出访泰国,前后半个月。为此,他专门置备了一套质地不错的西装,第一次穿上西装打上领带端详着穿衣镜中的自己时,陈忠实脑海里浮现出蓝袍先生的影像——镜中的自己就是一个刚刚塑造完成的蓝袍先生,以蓝袍先生为参照,他意识到“打开自己”的必要和迫切。1986年元月4日,陈忠实出现在大家面前:锃亮的皮鞋,雪花呢的大衣,胸前还交叉着浅灰色的毛围巾,俨然是归国华侨的装扮,他身材适中,挺拔中透着俊逸。连家人都吃了一惊。出访前,组织上发给他500元的服装费,他买了那套浅灰色西装,还买了套蓝色中山装。同事们笑他这辈子怕是割舍不了中山装了,他说还是中山装实用,到哪儿都能穿呢!回来却彻底改变了模样。如今的陈忠实西装、夹克、风衣,什么都穿。他不喜欢穿牛仔裤,但不反对别人穿。夏天,他穿衬衣多过了穿T恤,他觉得套头的衣服麻烦,只要不打领带,他都会把衬衣上面的扣子解开,让自己少点拘束。与丝绸和化纤布料比较,他更喜欢棉质的衣服,看重服装的质地,也不排斥品牌。冬季,围巾成了他必备的装饰品,围巾能让一个男人多一份儒雅潇洒飘逸的风度和气质,关键是围巾自由随意,不用紧紧地箍着脖颈。对于服饰,他有着很不错的品位,偶尔点评一下某位女士的服饰装扮,还有那么一点专业的水准和味道。他自己则始终保持庄重朴素得体的外在形象。

这次出访,他写了几万字的《访泰日记》,文中几乎对每个交往过的人都做了细致的肖像描写,特别是服饰描写,以此来表达两国政治文化和审美的差异,可见,异域文化给他怎样的感官与心灵的震撼。在日记中,他这样描述泰国前总理他侬三公子的夫人:“女主人看去有三十岁年纪,淡蓝色的宽短袖上装,红色泰裙,披肩的一头黑发”[26],自然随和。在曼谷一家超市参观时,他和北京作家郑万隆合作做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调查,两人分别数来自不同方向的顾客各40人,不拘男女,看看有多少人穿着相同样式和颜色的衣服,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撞衫”。结果是没有一个“撞衫”的。他们震惊了。我们的近邻东南亚小国泰国,高速路上川流不息的汽车,超市里琳琅满目的商品,特别是五颜六色款式新颖的服装,对比国内几十年一贯制的蓝灰色的制服,曾有外国人嘲笑说20世纪70年代到中国实在分不清男人女人。

看着镜中西装革履的男子,陈忠实感到陌生,他想起一年前在电视上看到胡耀邦西装领带的崭新形象时,他脑海里浮现出了毛泽东那代领导人一律中山装的形象,西装和中山装已经成为思想解放和思想保守的时代标志。《蓝袍先生》是他出国前夕(11月)完成的8万字的中篇小说(《文学家》1986年第2期),他之前的小说(《康家小院》除外)一直紧盯着乡村现实生活的变化,以及新的农业政策和乡村体制给农民生活和心理世界带来的冲击,这次的创作,他把笔触伸展到1949年以前的原上原下的乡村,他要探索这些变化之所以产生的深层历史文化根源,中国乡村何以会形成那种生存方式、思维方式、道德规范或曰精神生态系统,其社会、历史、文化根源是什么?几千年形成的文化心理积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那种思维定式、行为规范已深入人心,透过蓝袍先生徐慎行,审视自己和民族正在遭受的精神禁锢,揭示社会转型期新旧观念冲突下人的内心矛盾和痛苦。

《蓝袍先生》是陈忠实颇为得意的一次艺术探索,他第一次尝试以人物的生命轨迹中的生活琐事展示人物,特别是那些具有心理冲击力的生活细节来探寻人物心理的变化和矛盾。小说写出了一个旧式农村知识分子几十年的悲喜命运:徐慎行穿上蓝袍告别了懵懂快乐的少年时代,在冷峻威严的父亲的“监护”下,成为一个称职的私塾先生;新社会,他脱下象征着封建桎梏的蓝袍,换上象征着获得新生和精神解放的“列宁服”,烧毁了父亲赠予他的处世名言“慎独”;反右运动中受极左思潮影响,又被囚禁在“小库房”——极左的心理牢笼之中,想要回到“蓝袍”中亦不可得。他的文化心理、价值追求几经颠覆和平衡,最终从一个窠臼走出,又走进另一个窠臼。个体追求精神自由的过程成为一个循环和轮回,令人痛心的是,这种循环并没有呈现出“螺旋上升”的趋势。他挣脱了有形的牢笼和父亲的权威,却走不出无形的精神牢笼,儿女的观念是外力所能改变的,而“心狱”或心魔已内化为他的意识结构,外化为他的行为准则。陈忠实在创作的过程中深深感到这个人物内心的痛苦和恐惧,当徐慎行被一个女人的美貌所惊扰时,青春的男性激情尚处在萌而未生的阶段,就被父亲察觉、训诫并扼杀了。就像《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中林震对赵慧文的超越同事的情感刚刚萌发时,就被组织部长刘世吾同志察觉并以党的领导的名义关心劝诫阻止了一样。父亲的权威就是悬在人们头顶的、无形的“宙斯之剑”,监督着人性中细小的邪念和“走神”,可人的原始本能和生命力的勃发有时就如洪水猛兽一般。这一刻,陈忠实产生了探寻徐家那镂刻着“读耕传家”的青砖门楼下两扇黑漆木门里的故事的强烈欲念,徐家上几代人的生活故事,需要更多的文字和更长的篇幅来展示它。那一刻,创作长篇小说的念头突然萌发了。

对照泰国的见闻,对照身体力行倡导穿西装的胡耀邦,对照蓝袍先生,他觉得还需要进一步解剖自己,打开自己。后来,在不太正式的场合,陈忠实大都穿休闲西装或夹克,他认为那样感觉舒服、自由、洒脱。

蓝袍先生终于没有走出精神上的“小库房”,陈忠实在创作的过程中意识到“打开自己”的重要,然而,一个人的思想观念、价值立场、思维模式、文学风格,甚至心理定式、情感结构都有可能改变,通过精神的“剥离”,作家陈忠实完成了艺术上的飞跃,但是,作为一个具有主体性的生命个体,他却很难毫无保留地向亲人或朋友敞开心扉,总是在酒未熏、情“未酣”时戛然而止,他把自己心灵深处最隐秘、最敏感、最脆弱的那部分严密地包裹着,蓝袍先生没能坚守的处事原则,他始终坚守着,尤其是在“50”以后,他几乎做到了“慎独”,有不少文学青年以他为道德楷模。生活中,他比白嘉轩更加孤独,白嘉轩还有一个精神导师朱先生,还有一个精神并不十分对等的鹿三。但陈忠实怕是脱不掉心中的“蓝袍”了,灵魂最深处总有一块庞杂芜乱的山坡,致使《白鹿原》的文本歧义引来无数的解读、论争和质疑,也是他至今没能完成曾经计划中的长篇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一闪而过的长篇创作的欲念并没有成为他的困扰,告别了蓝袍先生,他又被一个乡村女人深深地打动了;在当地报纸上,他看到一个乡村女人创办养鸡场的报道后,十分激动,就冒着数九的严寒,搭乘汽车辗转打问,在陕西户县的一个果园里见到了这个女人,陈秀珍不甘囚禁于小院之中,敢于开拓的精神和勇气让他感佩,但更让他震惊的是,她的红火的养鸡场破产了,不是市场的缘故,也不是经营不善,而是家族兄弟之间利益分配导致了这场败局。这个个体养鸡场就这样毁在自家人的勾心斗角之中,在辽阔的中国大地上,这样的悲剧恐怕不是陕西关中平原的特例吧?传统的文化观念和文化心理遭遇现代性时所引发的家族血亲之间的矛盾冲突,需要我们认真审视和对待,它或许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羁绊。陈忠实先写了5千字的报告文学《大地的精灵》,随后又以此为原型创作了8万字的中篇小说《四妹子》[27]。他把四妹子从关中腹地的终南山下拉了出来,写了一个具有现代商品意识的陕北妹子,她是一个勇于追求个人生活的幸福和个性自由的新型农村妇女,她与梆子老太截然不同,她是活生生的、感性的,她身上还有着陕北黄土文化孕育下的吃苦耐劳、坚韧顽强的精神。小说的叙事空间更加阔大,文化内涵更加丰富,作者不仅探究了生活方式、利益关系引发的亲情冲突的历史文化内涵,还对地域文化和人物心理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索。小说明显受到法国文学理论家丹纳(注:他认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性质面貌都取决于种族、环境、时代三大因素)的影响,也可算作陈忠实对寻根文学思潮的一个回应。对照韩少功的《爸爸爸》、李航育的《最后一个渔佬儿》、贾平凹的“商州系列”等,《四妹子》寄托了陈忠实对关中文化的反思和批判,其力度绝不亚于《蓝袍先生》,但是由于“四妹子”来源于生活真实反倒冲淡了文化探索的意义。《蓝袍先生》中有一个细节,徐慎行和班主任一行三人去田芳家退还彩礼,那是同学捐赠的,田芳父亲,一个不识字的粗笨的关中农民以“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驳斥老师,徐慎行不由暗暗吃惊,四妹子的公公是关中地区殷实人家的家长、徐慎行的父亲是农村私塾先生,受人尊重的乡村知识分子,也是“读耕传家”的徐家当家人(还可加上《康家小院》中勤娃的舅舅和父亲),他们处世的方式和维系他们的日常生活的精神生态系统竟然惊人地相似,可见,文化心理定式和思维模式、行为模式与经济地位的关联并不是根本性的。虽然陈忠实并没有提到这几个中篇与《白鹿原》的渊源,但是文本间的内在关联还是能显示出他反思与探索的过程。

陈忠实修建后的祖屋

1986年春节过后,陈忠实苦心筹备了3年之久的工程动工了。这一次不是作家陈忠实的长篇巨制,而是关中农村的普通男人陈忠实的浩大工程——盖房。在历史上,关中农民人生三件大事:置地、盖房(即盖新房)、娶媳妇;新中国土地国有了,农民人生大事就剩下两件:盖房、娶媳妇。陈忠实祖居的老屋,已经成为无处不漏的大漏斗,盖房就成了他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他的新房依然盖在祖屋的地基上,盖新房那一个月,他兴奋地在那里盯着,热心地指点着,参与着,在劳动中,他想到几十年的辛酸,感受到李顺大造屋的艰难与欢欣,他与李顺大的情感在这一刻交融了。陈忠实是一个地道的关中汉子,他深知新房的意义,尽管他在作协大院里有自己的单元房,但家乡的祖屋对他来说意义非凡,其中有他的童年记忆,有他文学梦想的苦难和辛酸,有他儿女呱呱坠地时的喜悦,那是他的生命之根,文学之源。盖好了房,他又修了围墙,立了一个小门楼,于是,街门和新房之间就有了一个小小的庭院,他还专门为自己辟出一间书房,10多平方米,虽不大,却是一个独立的空间。《白鹿原》就是在新盖的屋子里创作完成的,每年秋末冬初或春天,他都会在小院里栽种树木花草,在动手写《白鹿原》的那个早春,他在大门外栽下了两棵法国梧桐,在四年的创作中,小树伸展着枝叶,努力为他撑起一片尚不浓郁的绿荫,如今的法国梧桐早已以树的姿态傲然挺立在小院之中,巨大的伞状树冠伸向在天空,不知谁家顽皮的孩子在树干上刻上了“忠实”二字,随着树干的粗壮,“忠实”也成长着。后来,他又陆续在院中栽了两株樱桃、一株柿树、一株梨树,每一株树都寄托着他的一段思绪、一份情感,这一切在他的系列散文《我的树》中有真切的叙述和描绘。

1985年夏,关中遭遇了几十年不遇的湿夏,田野上熟透的麦子无法收割,麦穗就发霉出芽了,百日阴雨使旱原上许多农家的猪舍、茅厕倒塌。一天午夜时分,陈忠实被一声天崩地裂般的响声震醒,呆坐在炕上足有5分钟,还以为是地震了。当他确信是后院滑坡之后,就吓得再也无法入睡,好容易坐着等到了天亮,看到后院的景象,他感到一种揪心的后怕:后坡上的树木绿草裹着泥浆和砂石全部倾覆在他的后院。记忆中满坡的迎春花黄灿灿的,总是最早报送着春的讯息,枸杞、榆树、酸枣棵子给四季的漫坡披着五彩的盛装。

秋末冬初是植树的好时节,他从山坡上挖回十几棵野生的洋槐树,在陡峭的沙坡上挖好坑,再给坑里填上一筐肥沃的黄土,便于洋槐树扎根。最下面的那棵已能做椽子了,而坡顶最高处的那棵才只有手指粗,还总是不开花,因为它长在沙层最厚的地方,每年伏天它都濒临旱死的边缘,这时,陈忠实就拎半桶水,爬上坡顶给它浇半桶,它就这样顽强地活着,长着。这天他惊喜地发现,它朝东的那根枝条上点缀着两朵白花,虽相隔较远难以成串,但它终于开花了,完成了一株树生命的全过程,不论多么艰难,不论多么缓慢,它的生命绽放了。他爬上后坡,俯身亲吻着可爱稚嫩的小花,香气清丽可人,一点也不亚于繁茂者的串串浓香。他期望着那两朵小白花在枝头绽放的时间久些,清香飘得远些。这片洋槐组成了一个小小的森林,在风声中欢叫着,暴雨骤降,它便如波涛般咆哮着,护卫着身前的小院。风和日丽,午后或傍晚的漫坡上,偶尔会有一个男人疲倦地靠在粗糙的树干上眺望远方,或者背靠大树坐在石头上抽烟,森林的气息中混合着雪茄的香气,飘得很远很远。

陈忠实是个倔强的人,种树都要跟自己较劲,人常说:“樱桃好吃树难栽”,他在自家院里栽了两株樱桃。柿树是旱原上常见的庭院树种,左邻右舍院里都有,秋天,橙黄色的火晶柿子在宽大油绿的树叶中闪烁,仅柿树就是一幅艳丽的风景。他上小学时,家里也是有一株小碗口般粗细的柿树的,他还偷着用竹竿打过,有一天他放学回家,看到家里的柿树被齐根锯掉,覆着细土的断茬不断地渗出树汁来,仿佛树的血泪。母亲说请来的神汉说柿树不祥,那几年家里连遭祸事:一个小妹夭折了,一个小弟都四五岁了也夭折了,家里还死了一头牛。神汉的道理无非是“柿”即“事”,锯掉柿树,家里以后就没“事”了。他第一次在新屋院栽下的那棵棒槌粗的柿树,在第二年的伏天竟死了,无论他怎么浇水、松土,柿树就是不肯发芽,像任性娇气的孩子。他相信自己是土命,跟植物和土地有缘,所以选择了移栽的方式。他很用心栽植,自忖树根的深度、树的阴阳定位、浇水的多少都没有问题,问内侄儿,人家也只是说柿树本来难移栽。这次他采用了嫁接的方式,先在小院西北角栽下一株软枣,当地人用这种泼势好活的树作各种柿树嫁接的砧木。第二年夏初请了嫁接果树的巧手一次就嫁接成功,当年就发了新枝,蹿起一人多高,叶子大到都赶上男人的手掌了。他担心手指般粗细的嫩枝被风吹坏,还为它立了一根支撑用的木杆。柿树开花结果了,秋后,他把放软的红亮的火晶柿子送给城里的朋友们,还不忘炫耀“我家院子里自产的”。

他欣赏生命旺盛的树木,赞美过青藏高原的一株柳树;精心呵护过娇美的梨树,他喜欢它满树的白花。他崇拜仙风神韵、优雅柔嫩的朱鹮;疼惜纯白的幼鸽的胆怯和羞涩,为受伤的白鸽在太阳下洗澡敷药;就连斑鸠、麻雀、燕子,他也在小院里给它们喂食、搭窝,陪它们嬉戏;看小小的麻雀如何“鸠占鹊巢”,他认为燕子生性善良娇弱,故而常被欺,说给村人,村人不以为然,说那是燕子自动把麻雀钻过的窝让给麻雀的,因为它们干净到闻不得麻雀的臊气。他喜欢一切洁白柔美的花朵,喜欢一切美丽善良娇弱的生灵,唯独气恨那残杀了雄鸽而使雌鸽形单影只、悲伤孤清的鹞子和那些以残害幼小生命为乐趣的人们。

在祖屋里写作的陈忠实并不孤单,有那些树木花草朝夕相伴,早晨斑鸠“咕咕”叫,唤他起床,午后傍晚,要喂他的白鸽、燕子和麻雀,夜晚,他感到祖爷和父辈的呼吸声伴随着自己入眠。村里人偶尔会来串门,跟他一起喝茶、喝酒,邻家青年的流行音乐和摇滚乐常常传送到他的耳鼓,他收音机里播放的秦腔也曾扰了他人的清梦,间或还有单位的同事、编辑作家、文友、文学青年前来拜访。

1987年10月,他发表了中篇小说《地窖》。从1982年出版第一个小说集《乡村》,到1988年,陈忠实先后创作了8部中篇,22个短篇小说,21篇散文、报告文学、言论等,还有1部两集的电视剧本。他说在专心创作中篇小说的这几年,从未放弃短篇的创作,他已能比较自如地运用短篇小说创作的各种技法,正在努力探索和操练中篇小说的各种技法,为长篇小说的创作打基础。他认为,驾驭不了中篇小说的结构和人物设置的技巧,就很难构思和表现长篇小说宏大的结构、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深刻的思想内涵,就像栽种柿树一样,直接移栽一株比较茁壮的小树未必比嫁接这种土笨的办法更奏效。虽然现在的技术发达了,大树和楼房都可以平移了,但文学是愚人的事业,直接照搬西方的某种文学思潮或创作技巧的作家作品大有人在,成功者似乎也有,陈忠实总是在把学来的东西咀嚼、消化、融入自己的血液中时,方才敢拿来使用。他的《白鹿原》,人们能看到他受到某某作家的影响、某种思潮的影响,但影响不是照搬,有人戏称“他比别人会抄”,抄得不着痕迹。抄出自己的风格了,就叫继承、借鉴、创新。从《红楼梦》中,我们也同样可以清楚看到它对《水浒传》和《聊斋志异》等古典文学作品继承与借鉴的痕迹。

这一时期的短篇小说,主题大致有这样几个:其一,《我自乡间来》系列共四个短篇,写了4个性格各异的人物,落脚点都在农村新政策给农民生活和心理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上,以及农村的新气象、新风尚等。马罗大叔是个生性乖僻的老光棍,却有着传奇的人生和侠骨柔情;“我”的堂叔“鬼秧子乐”精明诡秘,对党的政策揣测、怀疑、期冀,既想发家致富,又担心政策变化,凡事总是疑神疑鬼,按捺不住致富欲念终于成为万元户的“鬼秧子乐”率先为镇小学捐款1万元,还要求公社书记为他立碑,免得将来运动来了公社抓他“污染”,村人乱口咬他,钱捐给了学校,家家的孩子都得了他的好,他很为自己的计算得意;田雅兰“文化大革命”期间是当地有名的泼妇,赶上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她养鸡、承包果园、买车搞运输成为致富能人,她要挽回自己的名誉,把当年国家给她的救济款还给国家,她还想登报让人们知道当年的“歪婆娘”不是好吃懒做没能耐;当年拐子马用生命护卫的防护林在他的示范作用下,被农民砍伐哄抢,拐子马被拘,小说矛头直指农村改革开放后出现的领导多吃多占、以权谋私的社会现象,拐子马是一个生冷硬蹭的倔汉子,一根筋,有鲜明的关中汉子的特点。

其二,市场经济和商品观念冲击下,人们心理、传统道德和价值观念的转变。《失重》(1986)和《桥》(1986)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市场经济在普通农民精神领域所引起的波动,以及对他们固有价值观念的影响。前者写两姐妹两担挑几十年的交往,老实厚道的农民吴玉山与城里当局长的担挑郑建国的关系总处在“失重”的状态,他当初盖房时担挑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买过便宜的楼板,现在担挑因受贿嫌疑被羁押,政府要他作证,作实证,亲情上过不去,有愧于心;作伪证,那可是违法行为。传统道德与现代律法观念折磨着这位善良的老农,“失重”不再是表面的、世俗的,它触及了人的内心和道德的层面,触及了转型期制度建设和新观念确立的层面。后者也没有停留在农民打工被骗、挣钱无望的艰难处境的描述上,而是把笔触伸入到商品经济社会对传统道德观念和朴素的民风民俗的冲击上,王林在冬季水弱的小河边搭起几丈长的小木桥,向过桥者收取1毛钱的过桥费,渴望早日建起新瓦房。这一行为遭到岳父的痛斥,王林觉得“忽然想哭”。新型人际关系的确立在农村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对比后来全国各地分段收取高速路、国道,甚至乡道的过路过桥费的状况,不知陈忠实会作何感想?

其三,对社会变革中个人命运和日常生活中人情人性的关注。《毛茸茸的酸杏儿》(《衮雪》1985年第5期)以一个回城女知青的回忆展开叙述,讲述了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一个敢于向女知青求爱的农村青年很自然地被女方的父母视为不成熟,背后隐含的是认为他不自量力。10年后,女知青成为女教师,与医生丈夫和孩子过着平静和谐、富裕寂寞,甚至有点乏味的生活。忽然,电视上偶然闪过的一个镜头唤醒了她的记忆,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农村青年果然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借高考制度恢复的东风,考上了国际关系学院,成为驻某国大使馆的秘书,那自信而顽皮的笑脸……她不禁慨叹:“成熟了,生命的活力也就宣告结束了。”那个特定年代,多少人过早地成熟了,陈忠实以此感叹那不再的青春与激情。《到老白杨树背后去》(1986)、《打字机嗒嗒响》(1986)也是写个人面对爱情与事业选择时的两难处境,以及青少年时纯真美好而酸涩的情感,有趣的是主动放弃者或曰自主选择者对自己的选择都没有丝毫悔意,小说让人震撼之处正在这里,康君认为他的选择没有犯“方向性的错误”,如果与心爱的打字员小凤结婚,有谁会发现他具有县委宣传部长的德和才呢?爱情在面对现实和理性时,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奈啊!《旅途》、《送你一束山楂花》等则写出了人情人性的美。

其四,从政治经济变革层面向人的道德情感的纵深处开掘。《害羞》(1988)中某小学为搞创收买了一套生产冰棍的机器,教师轮班卖冰棍,王老师守着冰棍箱却羞涩地怎么也无法开口叫卖,那种窘迫无奈、违心胁从及害羞的表情,显得他与经商热潮极不和谐。王老师难以超越社会给予教师的身份设定和中国传统的师道尊严,中国传统的“抑商”观念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文化心理,与商品经济大潮是那么的不和谐,但毕竟像王老师有害羞心理的人是越来越少了,中国羞感文化的缺失真是文明的进步吗?《两个朋友》(1989)故事性很强,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出身不好而遭受情感挫折的王育才,改革开放后成为有钱人,就邀请曾经的恋人吕红到他的公司做事,并旧情复燃,相约离婚后重结连理,他拒绝所有前来劝说的亲朋,执意离婚,吕红离婚后,王育才抽回诉状,远走高飞。直到最后他才亮出底牌:报复,而且蓄谋已久。这个曾经羞怯的青年并没能享受到报复的快感,他为自己那种羞怯丧失殆尽而惋惜,人性的迷失和沦丧不仅令他人痛苦,带给他个人的痛苦似乎更加深重。作者开始反思民族情感和现代性的关系。

其五,《窝囊》(1987)和《舔碗》都与《白鹿原》有关,可以看做陈忠实历史文化探索的前期成果,也是他创作《白鹿原》过程中,内心不安与畏怯的曲折表现。前者的主人公张静雯的原型是革命烈士张景文,她早年背弃财主家庭参加革命,1935年冬,在“肃反运动”中被当作特务活埋。对历史特别是党史进行回顾与反思的作品,当时还不是很多,这篇小说有点投石问路的意思,后来,这段故事又出现在《白鹿原》第28章,而白灵的故事也是以此为原型的。这大概是陈忠实所有作品中最忠实于“史实”的短篇小说,连人物名称都用了谐音,在创作之初,他似乎也像“鬼秧子乐”一样为自己留了条后路,很有点农民的“狡黠”。完全不同于21世纪创作的系列短篇“三秦人物摹写”。《舔碗》写黑娃给黄掌柜扛活,黄掌柜待人和善,活儿尽着做馍饭尽着吃,每天和黑娃一块下地干活,可就有一样黑娃受不住——那就是舔碗,他自己和家人吃完饭舔碗,要求黑娃也舔,还费心巴力地教黑娃舔碗。黄掌柜说自己偌大的家业就是舔出来的,黑娃始终学不会舔碗,他觉得恶心,要求黄掌柜年终扣他2斗粮,黄掌柜说他舔了碗,年终多给他2斗粮,黄掌柜是好心让他明白节俭,黄掌柜说一天舔3次碗,就跟孔子说的“吾日三省吾身”是一个道理。黑娃发现黄掌柜每顿饭都舔自己的碗时,忍不住阵阵作呕,口舌生疮,没敢要两个月的工钱就连夜逃走了。黄掌柜是典型的靠勤劳和节俭致富的中国农民,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黄掌柜对粮食的爱惜本无可厚非,他教黑娃舔碗也是一片好心,但具体到舔碗这件事,就很难说是美德还是恶习,或者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国民劣根性了,更何况还要将之强加在他人的身上。陈忠实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始进行反思和批判,笔力之犀利,目光之敏锐,是当代作家中罕见的,只是这个短篇在市场经济大潮影响下文学已失去轰动效应的20世纪80年代末,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这个细节在《白鹿原》中也被白嘉轩、鹿子霖等人的光芒冲淡了,对此,陈忠实觉得非常遗憾。

1986年4月,就在把盖新房的工匠送出门的第二天,陈忠实背起挎包,趟过家门前的灞河,穿过对岸的村庄,到公路上搭上通往蓝田县城的班车,他要去那里查阅县志,了解这座古原的历史;他被长篇创作的欲念燃烧着,望着车窗外白鹿原的北坡,几十年生活着的地方,竟突然变得陌生了,神秘了,当他以一个作家和人文知识分子的身份重新审视这座古老的旱原时,这沉寂的原坡弥漫着神秘的诗意……当晚,他住在了全县最豪华的旅馆,住宿费最高标准每晚8元[28],他在2009年出版的“白鹿原创作手记”中依然感念省作家协会给予他的资金支持。《白鹿原》在他的心中正式开始孕育、构思,他开始打造那死后垫棺的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