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沉默的世界:知觉世界
第一节 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及其表达思想的理论关联
任何主题都会有自己的语境,正如梅洛-庞蒂看重的格式塔心理学所说的图像—背景结构一样,梅洛-庞蒂的表达现象学必须在他整个的理论中和与之关联的其他理论包括现实的背景上才会呈现出自己独特的轮廓,表现出自己的意义。
从理论的背景上来看,梅洛-庞蒂在开始形成自己的思想、赢得自己的学术名声前受到了诸多思想的影响,其中对他影响至深并将一些基本原则融入其毕生思考中的要数格式塔心理学和现象学。也正是这两个方面促发他开始了创造性的哲学思考。当然,除了这两方面在他的思想中留下重重的印迹外,也不能低估笛卡尔和萨特对他的影响。而索绪尔和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思想、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以及弗洛伊德的潜意识思想等对他的影响也应提及。
在现实的原因上,我们不能说他的现实生活与他的哲学思考毫无瓜葛,说这个受到存在主义思想影响的哲学家却对自己的生活和现实并无多少感受。他的哲学特质让人极易联想到他的个人经历。他三岁丧父,之后就跟他的哥哥和妹妹与母亲相依为命,彼此亲密无间,这样的家庭可以说达到了自我封闭的程度。如此的经历使他有着平和、谦逊的性格,而他那追求综合、统一的致思风格似乎可以被视为骨肉情深的幼年生活的变调重奏,其追本溯源的思维方式让人看来似乎也总可以从他对母亲的依恋情结中找到踪迹。
但是图像与背景应有适当的比例,盲目扩张的背景会让人觉得大而无当,不堪重负。同时,为了能清晰地说明问题,必要的简化也是必然的。所以,我们将遵从适可而止的表述原则,虽然这不足以成为我们藐视问题复杂性的理由。当然,最重要的是,图像与背景应该具有内在的关系,图像应是自然地从背景中生长出来。
所以,在理论背景的考察中,除了与梅洛-庞蒂直接相关的哲学家——这些哲学家大多是从法国的思想文化传统中直接影响梅洛-庞蒂的先行者和同辈,或者是现象运动中风云际会的思想大家,会受到特别关注,那些孕育和推动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尤其是表达理论形成的有关主题,身心问题,形式与质料问题,意义与指称、语言与言语等主题也会受到我们特别的注意。因为表达问题向来被理解为具有非实在性的意义通过具有实在性的符号而被“肉身化”的问题,这些方面的内容都或多或少与之有关。
我们首先将从梅洛-庞蒂早期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中探讨他重视表达问题的缘由,说明他的“重视”可以说是被逼迫的,受到他的知觉理论内在需求和张力的驱使。我们在最后部分将会表明,这一情形在他的存在论思想中得以重现。
不过,在谈到梅洛-庞蒂早期思想形成所受到影响时,严格地区分各个方向的思想资源这一做法本身并不具有多大的意义,甚至给人具有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嫌疑。真正的情形是,这些思想资源最终说来都是他本人的,即他通过自己的思的运动复活和再生了他人的思想,使它们包括他本人的思想卷入他思的河流之中,而这一河流只是在他的生活和历史之河中流淌而已。因此各个方面的思想的联系既是融合的,又是再创造性的。因为,如果根据梅洛-庞蒂的观点,思维与表达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创造性的表达则是利用可支配的意义、思想来形成新的意义、思想的活动,那么,具有新的意义的、有价值的哲学活动就得利用先前的思想活动,当然包括它们得以发生的词汇、语法和相关的文化制度、设施,来创造新的哲学思想。
下面我们首先来看一看笛卡尔和萨特对梅洛-庞蒂的影响。
一 梅洛-庞蒂与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和萨特
在梅洛-庞蒂颇有建树但却显得短暂的一生之中,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一直是他哲学建设事业中需要破解的项目,这两个词语也跻身他哲学著作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列。现代的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都与笛卡尔有着或多或少的渊源。梅洛-庞蒂极其关注的身心问题也与笛卡尔有关。当然,这是因为梅洛-庞蒂所极力反对的身心二元论与经验主义、理智主义和笛卡尔都有瓜葛。
笛卡尔是梅洛-庞蒂最推崇的哲学家之一,也对他代表的那个时代的理性主义称赞备至。在他看来,在笛卡尔的时代,科学与哲学还未分离,至少可以并行不悖,没有互相贬低和一方想吃掉另一方的格局。但是梅洛-庞蒂对笛卡尔哲学遗产的继承与批判可以说是同时进行的。与此一致,吸取与摒弃的态度同样体现在他对待在他看来是现代笛卡尔主义者的萨特的方式上。
首先,是笛卡尔的身心问题。虽然以身心二分的二元论观点给近代西方哲学留下深远的影响,笛卡尔并非从来没有涉及过有关身心混合的问题。在《第一哲学沉思集》的第六个沉思中,在断言人这个实体的本质或本性就是思维后,笛卡尔就谈到人无法否认自己的肉体存在,而来自肉体的“所有这些饥、渴、疼等感觉不过是思维的某些模糊方式,它们是来自并且取决于精神和肉体的联合,就像混合起来一样”[1]。对身心混合这一问题的全面分析则见他的《心灵的激情》(Les Passion de l'âme )。在这部作品中的二、三部分中他详细地描述了我们所能遭遇的各种感情,有些问题涉及这些感情在伦理行为中的作用,而对身心混合体的分析主要见第一部分。在这部分,笛卡尔认为作为不可分的整体的灵魂与身体的所有部分紧密结合,灵魂与身体相互作用。[2]对笛卡尔关于身心混合问题的探讨,梅洛-庞蒂尤其看重笛卡尔关于活的身体整个地受到心灵激发的观点。在《可见的与不可见的》手稿中的注释里他写道:“笛卡尔关于人类身体作为人类非封闭的,开放的,同时又被心灵控制的身体的观点——大概是最深邃的有关身心混合的观点。”[3]但是,笛卡尔对身心混合的问题在哲学上的意义却持消极的态度。他坚持说,由于我们对身心混合的知识知之甚少,且是混乱和模糊的,而我们对身体和心灵的区别和相互独立的观点却是清晰和明确的,也由于第一哲学是以获得清晰和明确的观念和探讨它们之间的理性关系为己任,所以在哲学中就没有身心混合问题的位置,所有关于身心混合的知识只能属于日常生活和自然科学的范围。总之,笛卡尔为了获得知识确定性的基础而从哲学上放弃了对身心混合问题的探讨,转而强调身心分离的一面,强调“我思”的确定性地位。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受到他的影响,身心对立的观点越来越得到强化,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相互区分的二元论立场在哲学的认识论和本体论这两个区域生根发芽,并蔓延和繁荣起来。但其负面效应却是明显的,即难以将两个分隔开来的领域:内在的精神领域和外在超越的物质领域沟通起来。
两个截然不同的纯粹领域的区分,这一笛卡尔通过普遍怀疑的方法达到的哲学上的著名成就,充分体现了他用清晰明确的概念追求确定性思想的哲学理想。这一理想贯彻于近代西方哲学直到胡塞尔的哲学追求中。而在梅洛-庞蒂这里却被放弃了,他认为哲学的起点不应是思维和思想观念的自明性,在这之前有更为原初的开端,也就是他的知觉现象学所要竭力揭示的知觉经验。这样的开端并不具有现行逻辑所要求的那种清晰性。对据称以表象和逻辑的方式来展开自己的理性而言,知觉经验是“野性”的,不顺服的,在其中向我们呈现的东西具有暧昧性(ambiguïté)这样的特征。梅洛-庞蒂对身心的探讨就持一种暧昧的观点,身与心没有传统哲学上所说的那种各自明确地区分开来的性质,而是让身心处在一种相互依赖和相互说明的处境中。最早指出梅洛-庞蒂这一哲学特征的是费迪南·阿尔基埃(F.Alquié),但是他更多的是在贬义的意义上使用暧昧性一词的。他在他的论文《一种暧昧的哲学:梅洛-庞蒂的存在主义》中认为梅洛-庞蒂在方法上是经验的、综合的、现象学的、辩证的等兼而有之,对事物的表述是含混不清的。[4]只是到了阿尔封斯·德·瓦朗斯(Alphonse De Waelhens)才对梅洛-庞蒂哲学的这一特征给予了肯定的评价。[5]对于别人用暧昧性来描述自己的哲学,梅洛-庞蒂是同意的,1949年当《行为的结构》再版时直接用阿尔封斯·德·瓦朗斯的文章《一种暧昧性的哲学》作为该书的序言。这里要进一步明确的是,暧昧性并非是指他的哲学思想由于逻辑上的、结构安排上的、或者表述上的某种原因,是含糊不清的,而是指客观主义意义上的事物本身、现象学所说的各种实事都不可能在绝对的理性意识中给出自身,具有在直观中的自明性和逻辑上的清晰性,反过来讲也一样,那就是我们的理性并没有透彻地认识事物的绝对能力。事物,包括我们的理性,之所以是这个样子,是这样的形态,乃是事物与我们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包括我们身体和意识,对我们会永远维持在一种“野性”的、暧昧性状态中,不可能被据称是绝对的那种理性完全“驯服”。
梅洛-庞蒂哲学的暧昧性特征深刻地影响了他的表达现象学,使他能够在分析表达现象各要素时具有一种独特的综合的眼光,将主观与客观、自然与文化和历史、现在与未来等各个方面融合起来。
总的来说,梅洛-庞蒂在对笛卡尔的继承上重新拾起了被笛卡尔有意疏忽的关于身心混合的观点,融入自己对身心问题、知觉现象、表达现象的思考之中,同时放弃了笛卡尔哲学对确定性的追求,以及他在认识论和本体论上表现出的还原主义、原子论、因果论模式。
与此一致,吸取与摒弃的态度同样体现在他对待萨特的方式上。他们是一对奇特的朋友,若即若离,在思想上有相互激励的一面,但更多的是不同意见的辩论,最终因政见的分歧而彼此走远。毋庸讳言,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对梅洛-庞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萨特一旦从自在与自为的区分出发探讨人的存在先于本质,探讨人在存在论上自由的绝对性,并将这样的自由阐释为作为自为的意识的存在方式,他与梅洛-庞蒂关于人通过自己的身体介入世界的存在论思想就显示出巨大的差别来了。
在宽泛的意义上,萨特的存在主义被认为是现象学运动中的流派之一。在对现象学的继承和改造上,萨特将其与存在论的探讨相结合,形成了自己的现象学存在论,认为现象作为存在的直接显现是有限的,而存在本身可以显现的系列是无限多的。但是,这时他所讲的存在只是自在存在。作为物理性的存在,自在是其所是,它整个处在漆黑的厚重中,没有自己的意义,就其自身而言是荒诞的,它要显现和呈现意义必须借助作为自为的意识。意识没有自己独立的存在,是存在的虚无化。意识的意向性就是其超越性,即意识超出自身而朝向与自己截然不同的自在存在,并赋予它们意义。由于超越性,作为意识的自为存在能够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永远不可能在存在者的状态上停下来,而是维持在海德格尔所说的人的存在结构的生存态上。从这些观点,我们就已经可以看出,萨特虽然在哲学、文学和社会活动等各个方面都身手不凡,建树之多少有人可匹敌,但是在存在论上,他一旦走出胡塞尔经过现象学还原而达到的意识及其对象的内在区域,去掉客观实在性的现象学括号,就在客观实在论与人的存在的超越论上进退失据了。换言之,他没有处理好传统而言的精神与物质、身与心的二元问题,这总使得人们对他产生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的印象:一方面,他强力主张关于自在存在的客观实在论;另一方面,在涉及意识、自为时,他又将它们赋予人的存在方式,将人的存在与自由等同,将人存在的超越性与意识的超越性、虚无化的能力相等同。在他看来,人在存在论上先天地就是自由的(这区别于现实性意义上的自由),人的存在先于人的本质,人是靠自己的行动来书写自己是什么的,人的存在和意义永远处在一种无限开放的可能性中。萨特明显夸大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现象学中的主体性论述,让主观性及其对象化、客观化的能力膨胀开来,使主体与客体甚至主体之间处在根本无法通达的两个领域,让它们处在无限冲突的可能性中。正是这样的冲突使萨特断言自在世界本身无意义、荒诞,同时又断言作为意识主观性一方的人具有无限的超越性。
所以,虽然萨特主观上并不主张一种笛卡尔式的二元论,他甚至竭力要与笛卡尔区别开来。他反思笛卡尔的“我思”,认为“我思”从发生的角度上只是第二位的,之前是与意识对象直接结合的非反思的意识。但是由于这样直接结合的意识与对象是相互外在的,这就使得萨特的现象学存在论仍然具有二元论的嫌疑,他关于自在与自为的思想实质上可以被看作笛卡尔二元论在现代的重演。
这基本上也代表了梅洛-庞蒂对萨特的看法。萨特的做法在梅洛-庞蒂看来可以说是作茧自缚,自陷窘境,因为他事先设立自在与自为的绝对对立,然后引入中介概念进行调和,而结果他仍然无法成功沟通这两个领域:“一切存在的东西是作为物体或作为意识存在的,没有介于二者之间的东西。”[6]总之,“萨特的哲学在梅洛-庞蒂眼里是笛卡尔式的二元论。”[7]可以说梅洛-庞蒂的许多思想都是在与萨特的针锋相对的辩论中产生的,这些辩论有助于形成他自己独特的思想。
不同于萨特,早期的梅洛-庞蒂坚持一般现象学的那些基本原则,通过自己的知觉现象学较好地解决了身心二元的问题。也不同于萨特在存在论上只是通过一般的泛泛的论述,试图通过“整个实在”诸如此类的东西来整合自在与自为之间的裂痕,[8]晚期的梅洛-庞蒂在“身体”的基础上发展出“肉”的存在论来弥补知觉现象学认识论取向的不足。这些都使他在谈论意义问题时可以避免萨特认为意义只是自为单方面赋予自在的观点,使他能够更好地说明语言和表达现象。
二 梅洛-庞蒂与格式塔心理学,《行为的结构》
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梅洛-庞蒂终其一生都对心理学具有浓厚的兴趣,这一点并未因他思想上的老师胡塞尔反对心理主义而减弱,他还争辩说胡塞尔并非如其所宣称的那样拒斥心理学,真实的情形是,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二卷中“提供了对知觉进行心理学分析的例证”,“并且期待着从他的哲学中发展出对心理学原则的更新”。[9]
就胡塞尔自身与心理学的关系而言,他也确实没有完全否定作为实证科学的心理学的地位和作用。胡塞尔通过现象学的还原远离自然主义态度而赢获现象学的态度,这只不过表明,心理学的地位和作用,如同所有实证科学的地位和作用一样,只有在他早期所认为的作为现象学的描述心理学尤其是其作为其思想顶峰的先验现象学的基础上才会得到澄明。在转向先验现象学之前的早期,胡塞尔力求通过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达到一个相对纯粹的心理学领域,即描述心理学所描述出来的领域。在这样的领域,具有意向关系的意识活动及其对象的各个方面的先天本质及其先天结构得到洞察和描述,以此出发,作为实证科学的发生心理学就获得一个良好的被考察的开端。而“悬置”心理学意义上的自我及所有自然态度总设定(自然、上帝等)后获得的先验现象学的原初“领域”,更是确保所有区域性存在领域(包括心理学领域)有一个绝对被给予的普遍性的地基,所有实证科学的意义及其之间的关系由此得到说明。
但是,不同于梅洛-庞蒂,胡塞尔确实很少在正面的意义上研究过作为实证意义上的心理学,对他的终极目标——先验现象学而言,一切实证意义上的心理学都只具有“此岸”的意义,都有待于最终被超越。在1920年为《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所写的前言中,胡塞尔反驳了别人对他重新陷入自己竭力反对的心理学立场的质疑,表明自己现象学立场完全不同于实证意义上的心理学。他在《逻辑研究》时期的哲学如同泰奥多·德布尔所准确刻画的那样,可以被称为“描述性的本质的心理学”[10]。
从梅洛-庞蒂方面来讲,心理学一直是他深入的课题之一,他最早的教学活动就是以儿童心理学为主要内容的,而他的思想中也似乎总是掺和着心理分析的实证的因素,由此而在英美哲学界备受青睐,有时甚至被视为大陆哲学的前沿代表而与维特根斯特相提并论,相比而言,他在故乡受到的待遇因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等思潮的走红就差多了。因此,问题不在于他对心理学的总的取舍态度,而在于他对什么样的心理学和其中的哪些基本观点的取舍态度,即他吸取了哪些合理的成分融入自己的思考中,从而在置身其中的同时又超越了心理学所固有的实证原则对自己的限制,发掘出具有创新意义的哲学观点。
让他从中受益的心理学就是格式塔心理学,而他抛弃的当然是传统的具有完全实证意义的心理学,在这一点上他的态度与胡塞尔的并无二致。在格式塔心理学的产生可以直接溯源到胡塞尔的现象学分析这一见解上,梅洛-庞蒂是持完全赞成态度的。这一点也已成为共识。那么,格式塔心理学与旧的心理学相比在什么地方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呢?旧的心理学可以溯源到笛卡尔和英国经验主义,可以被视为实证的原子经验主义在心理领域的运用。它首先将心理主体和客体视为相互外在的实体,然后进一步将这二者各自细化为不能再进一步约减的原子单位,由此形成彼此独立的却又相互作用的由因果论所描述的景观。
我们结合《行为的结构》一书的主要内容来看梅洛-庞蒂对格式塔心理学的运用以及他是在什么地方与之分道扬镳的。梅洛-庞蒂对《行为的结构》这本书的主旨有清楚的交代:“理解意识与自然的关系:生理的,心理的甚至社会的。”[11]其中的核心问题是理解人的行为。而他实现这一目的根本方法就是格式塔理论。在《行为的结构》中,梅洛-庞蒂通过引进和改造格式塔心理学有关形式和结构问题的学说,批判了经验实在主义对人类行为的还原论和外在因果论的解释,指出即使在物理世界对事物运动的规律性解释那里,规律也已呈现出自己的结构。生物行为不能还原为物理运动,人类的行为也不能还原为生物的行为,当然,物理运动是生物行为的基础,生物行为是人类行为的基础。
在对生物和人类行为的理解中,梅洛-庞蒂并非绝对反对对事物的因果论解释,以巴甫洛夫为代表建立起来的传统心理学所说的刺激与反应行为,也仍然是存在的。但不同于传统心理学把行为中的各个因素看作可以是相互分离的,梅洛-庞蒂追随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刺激与反射功能是在神经系统总的结构中起作用的,而神经系统结构是在更高的行为结构中才能发挥作用的。刺激与反应模式可以很好地解释低等动物如无脊椎动物的行为,即使对于高等动物来说,在较严格的试验条件下,动物与其环境的互动仍可呈现出外在的因果论模式。但这绝非说动物各器官、神经对应于外界相应的刺激类型,甚至是一种独特的刺激类型。动物的躯体是作为相互协调的、随着外界的变化而作出调整的整体来回应外界问题的,呈现出一定的结构模式。他认为,在脊椎动物似乎具有“理智”特质的行为里呈现出来的可变化的行为结构,使行为已具备意义,是针对一定的信号作出反应,而非受制于生物物种的本能,“物理世界的统一体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统一体,而有机体的统一体是一个意义的统一体”[12]。在这种情况下,结构超出了具体的物质形态,自然环境也由此获得了一种意义。
不同于动物只对信号似的符号作出反应,人类可以对象征性的符号作出反应,可以从物体的自然处境出发,用不同的视觉看待它,对其有不同的理解,使其有不同的用途而又不丧失其自身的统一性。当然,人类行为绝对不能还原为生物行为,这在于人类精神性的因素使人类的行为有了本质性的区别于动物的结构和意义。“精神行为有它们自己特有的意义和它们自己内在的法则。”[13]人类的存在由此具备了身体和精神两个方面。
格式塔心理学家用图像—背景的关系来说明他们所看重的结构,也叫“形式”(form),或者格式塔,用来代替相互外在的独立的线性的因果论图式。根据格式塔心理学,格式塔是指多个要素的结构化的整体,它并非是各个要素或者部分的简单相加,一个格式塔之所以是格式塔在于它能够把一些独立的甚至是相互反对的要素或者较低的格式塔融进自身,使它们变为自己的从属结构。梅洛-庞蒂对行为的研究表明,行为的结构呈现出由低到高的等级序列,“这些等级中的每一个相对于前面的是精神,相对于后面的是身体。”[14]这即是说,“精神”与“肉体”与其说在实存意义上具有所指,毋宁说只是表达一种事物或现象间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具有“双重性”的特征,即它们只能在相互依赖的基础上相互指称,后一项以前一项为基础,但并不能还原到前一项,形成如此高低结构间奠基与被奠基的关系。根据这样的原则,梅洛-庞蒂将行为区分为三种典型的具有高低等级秩序的格式塔或者说结构:物理秩序、生命秩序、人类秩序。当生命秩序被整合进人类秩序之中时就被梅洛-庞蒂称作“现象身体”[15]。“现象身体”不仅指生理自然,而且也指人的第二自然: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自然。
可以说,格式塔心理学关于图像与背景的结构理论,包括它对知觉现象的研究深刻地影响了梅洛-庞蒂对人类行为的研究,并延及到他知觉现象学思想和表达理论的研究之中。
但是,对于二者来说都非常重要的结构这一概念的解释上,却出现了严重的分歧。结构的性质是什么?旧的格式塔理论视结构如物一般的自在存在,认为结构或者形式是自然事物自身具有的,仍将其囚禁在物理实在论的框架内。梅洛-庞蒂认为。“当完形理论在这些成果之上试图为自己包上一层科学的或实证主义的本体论外衣时,就陷入了我们不应再追随的内在矛盾之中。”[16]因为这导致无法解释结构问题。梅洛-庞蒂也反对从那种能构成自身和客体的意识那里去寻求结构的根源,一些后起的格式塔心理学家正是采纳这一途径,从胡塞尔的超验现象学那里搬来先验自我作为结构和意义被赋予的主体,但如此却陷入内在与外在的矛盾之中,仍然无法正确地解释结构这一概念。
梅洛-庞蒂要做到的就是将其改造为具有哲学意义的概念,这已初露现象学的端倪。梅洛-庞蒂认为,结构的存在和意义涌现,确实需要一个旁观者、一个意识的存在。“规律是知识的工具,而结构是一个意识的对象。”[17]这个意识被梅洛-庞蒂叫作知觉意识。知觉意识绝对不是笛卡尔意义上的“我思”,是自身透明的能自我支撑其存在的自我,它不是构造性的自我意识,它不在自身之中,而在自身之外,在世界中。正是在知觉场中,世界和事物对知觉主体,这个观者,呈现出结构和意义;它不是一个物,而仅仅是被知觉到的有意义的知觉客体。说结构是有意义的,是因为结构表明的是一种意义关系,而非具体的存在形态,是事物不停变化过程中保持一致的东西。梅洛-庞蒂在《行为的结构》的结尾部分说,“自然‘物体’,有机体,他人和我自己的行为仅仅通过它们的意义存在,但是,这个从行为中涌现出来的意义还不是康德意义上的对象,构成行为的意向生活还不是一个表象;通达他们的‘理解’还不是理智”[18]。他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要探讨意义的最初涌现,就必须把知觉当成人类最原初的经验。《行为的结构》就在这一重大发现和结论上结束,并向人们提出了一些更具深远意义的问题,如知觉主体的性质是什么?它与知觉客体的关系是什么?由此而有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重大的结论会是什么?这些问题呼唤着现象学的经典著作《知觉现象学》的诞生。
三 梅洛-庞蒂与现象学运动
毫无疑问,在凭借《知觉现象学》赢获自己作为现象学家的显赫名声之前,梅洛-庞蒂就已经深受早已声势浩大的现象学运动的影响了。
其一,作为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对梅洛-庞蒂的影响是至为深刻的,以至于人们根本无法离开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框架来谈论梅洛-庞蒂,以至于往往忽略了梅洛-庞蒂也在其他方向受到了思想上的熏陶这一事实。但是被笼罩在胡塞尔背影之中的梅洛-庞蒂踏出的足迹并非仅仅是胡塞尔之路的简单延伸,可以说,他走出了自己的路。“我从他人那里获得自己,我从我自己的看法形成他人。”[19]——这句在他纪念胡塞尔的论文《哲学家及其阴影》中所说的话可以视为他与胡塞尔关系的真实写照,但是他建树自己身影的途径之一当然还得“将胡塞尔推向比他自己所愿意的更远些”[20]。
借助胡塞尔的某些基本思想和哲学方法,梅洛-庞蒂形成了他自己独特的思想。我们分为三点来谈这个问题,并同时涉及梅洛-庞蒂受益于胡塞尔同时的保留态度和变化。
首先,梅洛-庞蒂从胡塞尔现象学那里接受了反对自然态度和自然主义态度的基本立场,同时在经过现象学的澄清后保留一种正确且必要的主体性因素或者向度。胡塞尔处在一个实证主义和心理主义主宰社会人类精神和理论研究的时代氛围里,其间弥漫着由实证主义和心理主义精神而滋生的相对主义的、怀疑主义迷雾,这种状况大概搅扰得一大批人(包括胡塞尔)心神不宁,人类怎么可以生活在飘忽不定的没有牢固的基础的世界和社会之中呢?坚实可靠的信念对人是最大的精神安慰,也必将给人带来宁静幸福的生活,而这一切仰仗于我们的知识基础是否牢固。所以,胡塞尔的现象学最初的动机是为一切科学奠定最坚实的基础,以抵制、反击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对人类知识的侵蚀和毁坏,而他瞄准的目标中也包括以确实性典范自居的实证主义的科学研究方式。在胡塞尔看来,科学描述的关于事物之间的规律是有条件的,可能为进一步的试验和实践活动所修正甚至全面否定。这种情形也包括为实证主义研究方式所浸染的各种精神和社会科学。当然,实证主义心理学的研究方式更不例外。当心理主义的方式蔓延开去,进而用来解释逻辑的起源和本质时,人类知识确实性的最后的基础就会毁灭性地被摧毁。所以,他致力于在意识的意向性结构来探究意识和一般对象,或者说具有观念同一性的意义的性质。他所采取的策略在早期就是通过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通过本质直观,在自然主义的大背景上为自己赢得一个纯粹的主观的心理学领域,并对这个领域的意识作出本质性的描述。在先验现象学的成熟时期,他通过先验还原,让人们发现在自然态度和自然主义态度中向来被遮蔽着的先验自我,并致力于描述先验自我的先验意识生活,描述其如何在内时间意识中构造意向对象这一行为成就。考察主体行为中客体自身被给予和被构造的方式,这样的策略避免了自然主义在看待事物上极端的客观主义立场,同时避免了实证主义心理学在对人的研究上使人堕落到物的水平的倾向,直接地提升了主体方面的地位。胡塞尔用彻彻底底的主观主义(其实可以被理解为另一种意义上的客观主义)为科学的客观性奠定了基础,澄清科学知识客观性的意义,让我们在对人类文化整体的理解上保持一种平衡,不至于极端地偏向某一个维度。
从胡塞尔伊始,反对纯粹客观主义的立场,反对将主体对象化和物化成为现象学运动中哲学家们共同坚持不放的基本立场,不论这种主体性是以意识或是人的存在、身体或是其他的形式表现出来。科学主义的一切对人有关的研究成果在他们看来成为遮蔽人的意识、存在的祸首,成为被他们悬置还原和去蔽的对象。从现象学关注人类文化完整性的立场出发,他们中不乏对科学诟病甚至大加讨伐的,其中海德格尔对现代科学技术的批判最为醒目,其强烈的程度致使有人怀疑他从根本上有一种反现代主义的立场。
可以说,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事业也是从对胡塞尔反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的继承开始的,他对身体加以主体化的审视可以明显地看出胡塞尔的主体思想的影响,虽然到了中后期他试图以结构主义和存在论的建构来削弱主体性,因为不论是什么样的主体性,都隐含着对主体-客体二分这一认识论立场的默认,而这从根本上不符合他的哲学追求包括对表达现象的探讨,但是,不论是主体性因素的增强,或是削弱,不论是彰显,或是隐匿,梅洛-庞蒂再也没有回到自然主义那种主体原初性地被客观地决定的观念,更不可能接受激进的自然主义和结构主义从自己的领域中彻底清除主体因素的做法。这样的倾向在梅洛-庞蒂的早期是尤其明显的。当然,对于科学本身,梅洛-庞蒂并不反对,只是认为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对待它的态度。
其二,是现象学的方法。对梅洛-庞蒂来说,胡塞尔现象学的精髓主要是它的方法,而非胡塞尔对于意识与意向对象本身及其意向性结构精彩而细致入微的描述。如他所言,“现象学只能被一种现象学方法所理解”[21]。
被梅洛-庞蒂看中的现象学方法首先是描述,它区别于传统哲学惯用的说明、解释。现象学抛弃一切形而上学的理论预设,抛弃一切实证意义上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对世界和我们自身存在的科学性的说明和解释。这些说明和解释使得世界和我们变成实体性的、以因果的方式相互作用的存在物,遮蔽了原初现象,使得重返事物自身成为不可能。现象学通过对自然态度的批判,让自己可以直接面向实事本身,对实事及其间的本质结构加以描述。在这样的意义上,《存在与时间》时期的海德格尔对人的存在结构作了本质性的洞察并作了细致入微的存在论分析。也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描述身体及其意向对象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间的结构关系。更进一步,梅洛-庞蒂还将作为哲学的现象学与文学和艺术的描写和描画相等同,“现象学和巴尔扎克的作品,普鲁斯特的作品,瓦莱里的作品或塞尚的作品一样,在辛勤的耕耘”[22]。至于现象学还原和本质直观,梅洛-庞蒂则持保留的态度。在现象学还原上,如果说进行一定的还原可以让我们抛弃传统的先入之见,让我们接近于发现原初现象,那么彻底的还原则是根本不可能的。对梅洛-庞蒂而言,胡塞尔对于彻底还原或者说普遍悬搁的构想是虚妄的,而“最重要的关于还原的说明是完全的还原的不可能性”[23]。原因在于作为还原者的我们不是在透明中拥有自己世界的绝对精神,而是在世界之中的存在,这一原初事实是无法被加括号悬置的。再则,即使从思维层面上讲,由于我们的反省是流动的,所以就不可能有包括我们所有思维的思维。应该说,梅洛-庞蒂对胡塞尔普遍悬置的先验现象学观点的批评,在当今是容易引起共鸣的。抛弃从纯粹意识出发的观点,而真实地进入人的存在和经验领域,我们就会清醒地意识到所有的悬搁都是有限的悬搁。在本质还原上,梅洛-庞蒂并不反对用本质看待事物的方法,但是对他而言并不存在与体验和事实相分离的独立的本质区域。本质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通过本质这种概念的方式,我们就可以拉开与世界过于紧密的状态,从而更好地理解世界和我们自身。所以,“本质的方法是使可能的事物建立在实在事物基础上的一种现象学实证主义的方法”[24]。
其三,梅洛-庞蒂所理解的胡塞尔的后期思想。梅洛-庞蒂认为自己从胡塞尔的后期思想中受益匪浅。在1938年完成他的第一部专著《行为的结构》后,梅洛-庞蒂开始关注胡塞尔生前出版的《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这部重要著作的有关内容。可以想见的是,胡塞尔关于回返生活世界的想法促进了他让自己回返得更为彻底的知觉世界的思考。1939年4月,梅洛-庞蒂到比利时卢汶的胡塞尔档案馆查阅胡塞尔未出版的书稿,其中《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II》和《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III》(以后分别简称为《观念II》和《观念III》)等强烈地激发了他的哲学思考。在他看来,胡塞尔的后期思想已离开他先前视为头等重要的先验现象学立场,而转向知觉、肉身化、生活世界等问题。在《哲学家及其阴影》一文中,梅洛-庞蒂大量引用胡塞尔《观念II》和《观念III》中的观点来论证自己的思想,认为从《观念》第二卷之后,“胡塞尔的反思避开了纯粹主体与纯粹事物的这一直接的对应,他在基础之下探寻”[25]。他极力想证明胡塞尔已超越了意识及其意向对象的结构来考察意识,他要回到前意识的基础,回到生活世界。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胡塞尔后期关于身体与灵魂的思想对梅洛-庞蒂的鼓舞作用,因为身体与灵魂及其二者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梅洛-庞蒂哲学的核心问题,也是构成他表达理论中隐含的核心要素。对于身体,后期胡塞尔认为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一方面可以作为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客体,即物理—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物体;另一方面,可以在个人交往的态度上将其理解为一种表达:一种人的精神生活的表达。在这一我们本来一直具有的态度(或者说维度)中,“我们相互生活在一起,互相谈话,在见面时互相打招呼,或者处在相互喜爱或者厌恶、思量和行动、发言和回答的关系中”[26]。这个时候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世界里并没有客观科学所探讨的客观自在的物体,一切都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对于灵魂与身体的关系,胡塞尔说:“作为身体的身体被灵魂穿透。身体的每一运动,如来和去,站和坐,散步和跳舞,都充满了灵魂。”[27]在梅洛-庞蒂看来,在这样的描述中,被颠倒的、真实的身体与灵魂的相互依赖的关系就被重新确立起来了。
但是,在对胡塞尔的理论遗产心存感激的同时,对以先验主体性为核心的胡塞尔先验意识论,梅洛-庞蒂是坚决反对的。梅洛-庞蒂并不反对胡塞尔反实证主义的态度,同样主张要回到原初现象上去,但是他从根本上不赞同现象学还原就是彻底地回到先验意识及其构成物所组成的内在的领域。从认识论上讲,胡塞尔为避免认识的超验性问题,即作为意识的我们如何达到外在于我们的实在对象的认识,而回到意识的内在性之中,只关注自身被给予性的意识现象,似乎取得了解决认识论问题的空前成功。他给自己圈定的认识范围和任务是:“在纯粹明证性或自身被给予性的范围之内探究所有的被给予性形式和所有的相互关系,并且对这一切进行明晰性的分析。”[28]但是,这样的成功与我们存在于世的真实体验,与真实的世界,与存在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们不仅仅是意识。如果现象学还原悬置实证主义意义上的世界、他人、存在、主体和客体等具有合理性,那么真实的世界、他人、主体和客体会是什么情形?如果说胡塞尔认为不存在外在于先验主体的东西,那肯定是对他的误解,因为他通过将以前关于世界的看法置于括号之中,并没有否定世界的存在,他否定的只是对真实的世界、自我、他人等的自然主义解释。那么真实的世界和自我是怎样的?外在与内在的真实关系是什么?这些问题都等着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等后来的现象学家给出自己的答案。
对海德格尔来说真实的东西就是原初的实际性的生活。对他来说,胡塞尔将自然主义所认知的关于自然、自我和上帝的存在性加括号后,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无视存在问题。正是基于此,处在自己实际性生活之中的、处在自己世界之中的人类此在先天地就不可能是一个纯粹没有世界的纯粹意识,此在的活动绝不是一种居于自己内在性之中的意识的先验生活,而是由其生存性、事实性和沉沦性三个环节共同展开的整体存在,其核心本质是生存。
可以想到的是,正如海德格尔早期的存在论现象学在萨特那里得到强有力的回应,诸多海德格尔的思想以变形的方式融入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之中,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现象学不可能不对梅洛-庞蒂产生影响,虽然梅洛-庞蒂极少提及。从存在论的角度来讲,相较于胡塞尔,梅洛-庞蒂与海德格尔走得更近。只不过相较于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在涉及原初的、真实的生活世界和人的存在时更加具体,他不是去谈作为此在的人在世界中的存在方式,而是要谈首先以身体投入世界之中的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