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基本概念
一 音乐的起源
音乐文化和一切文化事象一样,起源于人类的精神需求和社会实践活动。蒙昧时期的先民为了表达思想感情和交流信息,在祭祀、求神、驱邪、医疗、狩猎、农耕、游戏等生存斗争和各种社会群体活动中,发出的各种声响与形体动作,就是音乐、舞蹈、语言等的萌芽和最早的源头。从不同的人文环境和文化视野来思考世界各国的音乐文化事象,自然会产生既相似相通,又有差异不同的观念形态。中国对音乐起源与形成的解释与欧洲是有较大差异的,欧洲人认为音乐是上界的语言,起源于希腊神话中掌管音乐的女神缪斯,所以把音乐称为“Musica”,借用美丽的缪斯女神的名字给音乐命名并赋予音乐高贵纯洁的形象。象征音乐是最美的“天籁”,赞誉音乐有令人心旷神怡的功能。这种解释虽能引人入胜,但却是不确切、不完整的。在中国古代汉语中“声”、“音”、“乐”三个词一直是分开使用的,中国最早的一部音乐理论专著《乐记》,对上述三个层次语词的形成和含义及诗、乐、舞同源共生的现象,作过完整确切的解释:“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人类受客观事物的感动,才发出带有感情色彩的声响)。“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声音相互应和并加以规律化,就成了有一定音调节奏的声腔——音腔)。”“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手执各种器具,和着音腔欢唱舞蹈才形成了乐)。可见,中国古代的“声”泛指包括“天籁、地籁、人籁在内的一切声响,其中也包括各种噪声”;“音”特指有秩序、有条理、有组织的声腔、音调与音响组合;“乐”是指上古时代诗歌、音乐、舞蹈三种因素混为一体,尚未分化的艺术活动。《吕氏春秋·大乐》篇中首次出现音乐一词,“音乐之所以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乙”,古代乐书中开始有了“五声”、“七律”、“歌”、“乐”、“八音”等专指音乐的词语,把“声”、“音”、“乐”单独从混生艺术中分离出来,专门用来指称“音乐”这一独特的艺术门类。
二 中国特有的采风制度与宫廷礼乐的形成
中国从周代就开始建立了搜集民间乐舞百戏,打造宫廷礼乐的采风制度。采风虽是统治者用来考察民俗民风和政令得失的一种措施,如《汉书·艺文志》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因为采集的主要是民歌、民谣,所以称为采风。中国最早的一部包括“风”、“雅”、“颂”在内的古代诗歌总集——《诗经》,就包含了当时15个诸侯国的“风”(民间歌谣)、宫廷乐府音乐家和士大夫用风的体裁形式创编的“雅歌”以及颂扬统治者文治武功的“颂歌”。《史记·孔子世家》说:“诗三百篇,孔子皆能弦歌之。”可见当时孔子兴办教育时,所设置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中的乐,教唱的就是这些古代诗乐,所以才有了《诗经》的称谓。《春秋·左传》记载吴国季扎在鲁国观赏乐舞,演奏的方法次序与《诗经》的编次基本是一致的,可见当时宫廷庆典仪礼乐舞是宫廷乐师用前代和当时15个诸侯国采集的民间乐舞编创演绎而成的。
著名音乐史论学家杨荫浏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认为,“风”和“雅”、“颂”有各种不同的曲式和乐舞形态。有的一个曲调重复几遍后,用副歌作为尾声;有的一个曲调前面用副歌作为引子;还有一种曲调在重复中作有规则或无规则的“换头”、“交织”等变化。清乾隆(1736年)敕编的《诗经》乐谱,为历代宫廷乐舞中规模最大、收谱最多的刊本,说明了《诗经》是历代宫廷礼乐、雅乐的源流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