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使用资料
作为一种传统的和正在形成传统的口头叙事,民间故事讲述往往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民众的实际生活承载着解读故事讲述传统的全部内码,无论故事的产生、人们的听讲传播,还是文本形式和功能,都在人们的生活中完成。
故事讲述活动始终镶嵌在民众日常生活中,把握民众的生活状态是阐释故事讲述活动的关键。因此,书中特别注意在流淌着的生活之河中去观察、记录和理解讲故事行为的性质、特征和功能。根据故事讲述的这种特质,笔者在搜集阶段采用参与观察和深入访谈的田野作业方法,在研究中采用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同时也借鉴一些社会学、人类学的方法。这里简要说明研究方法和使用资料问题。
一 研究方法
研究过程是对于研究对象的认知和把握的过程。鉴于上述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笔者采用了倒叙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又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摄之下的具体操作的专业技术性方法。
(一)整体研究中的倒叙法
整体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一种结构系统。就不同的学科来说有两种结构:一是已经完成的结构,如公理;二是正在形成或者重新构成的结构,如人类社会精神结构。[62]而民俗文化生活中的故事讲述活动则是一种精神结构。由于结构系统中的整体性和复杂性,我们不能采用一种被人们称为分析方法或者分解式的探讨方式,不能把研究实体分解成简单的组成部分,然后各自孤立地被观察。当人们把有机体的组成部分分离出来的时候,它们就已经不再是一个活的系统的组成部分了,即使最后把分析的结果加以整合,也不能达到对于一个有机整体的理解。各个部分是在动态上互相联系组成的整体中表现出各自的性质和特征的,脱离了决定它们本质的有机整体也无法正确认识它们。[63]那么,面向故事讲述的结构系统,笔者采用的研究视角是一种类似于列维—斯特劳斯所提倡的“倒叙法”[64],即从整体求部分的方法。
倒叙法符合对事物的现实本质的认知过程。故事讲述活动本身是一个内在因素互相依存的有机整体。每一次故事讲述,都是与其他时刻不同的讲述,这说明存在着一个把发生联系的各个事物包含在内的整体:主体、语境和文本互相作用所产生的故事讲述活动的整体。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故事讲述活动也是民俗文化生活的整体呈现,研究者所见到的不是清晰的各个部分独自的运转,其中没有讲述人的个人经历、听众审美经历的线索,没有讲述使用的故事文本的演变历程,而是故事讲述一种共时结构的整体形态。因而,从扑面而来整体的感知中认识各个部分之间关系,也是整体研究的有效途径。
倒叙法还有利于研究资料的全面审析。故事讲述活动研究的第一步就是在民俗文化生活中来观察和体验。研究者从田野作业中所获得的大量实地调查的口头记录资料,一般都是民众生活实践活动的状况,是故事讲述人在故事语境中运用故事民俗文化模式的活态资料,也是一种呈现出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的整体性的资料。故事讲述人、语境和文本都是在故事讲述活动的整体中发挥各自的作用。这种资料本身的整体性也制约着研究者采用倒叙法。只有对正在讲述的过程中活动整体的观察以后再进入各个部分的研究,才能真正把握故事讲述的实质。否则,直接抽取讲述人或者文本的部分资料,就肢解了讲述活动的整体性和资料的整体性。
总之,研究者要深入理解所获得的这个民俗文化形式的整体,就必须沿着从整体或者结果向各个组成部分或者原因的作用的倒叙的方向,在对象的活动着的整体中来分析构成有机整体运转的各部分因素,最终达到对要素之间联系的整体认识。
(二)比较的方法
对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民众精神民俗生活中的规律性的研究,离不开比较的方法。故事讲述习俗是随着时代而发展变化的文化形式;故事讲述活动本身也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结构系统。我们的研究需要在不同或者相似的事实的对比中找出彼此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及成因。任何具体的故事讲述活动都是通过具有各自代际、职业、身份特征的个体讲述者,在各种语境下演述不同或相同的故事文本的动态过程。要对这样一个民俗文化形式的整体进行相对真实的把握,就需要在各种重要的关节上进行大量的比较研究,以便帮助我们认识故事讲述的结构系统中那些变量的属性、造成讲述形态异同的因果关联,等等。
与故事的传承和扩布特征相一致,书中主要涉及的是历时性和共时性的比较方法。历时性的比较用于村落讲述活动的整体变化情况的研究、个体讲述人传承活动的历程等。共时性的比较则用于现场观察到的主体、语境和文本的互动关系中的变化因素的研究。如对于语境的研究,注意尽可能比较相同语境下不同讲述人的故事讲述,以及不同语境下相同主体的故事讲述。
需要说明的是,民俗文化的变异是一种适应性的生态调整。[65]这种适应性的生态调整不仅表现为宏观的历史或者地域的故事流传和变异,而且也表现为微观的传承语境中的故事讲述行为的变动。在实际的故事讲述活动中,人们在运用习得的文化模式进行操作的时候,适应性的调整贯穿始终。通过比较研究,故事讲述活动中各个部分之间的互动关系和适应性调整规则会比较清晰地凸显出来,使我们从不同的层面上接近对故事讲述本质的认知。所以,比较方法是笔者采用的主要方法。
二 使用资料
书中使用的资料主要有文献和田野记录两部分。文献资料主要是辽中县地方志、辽宁地区的民俗资料汇编以及一些相关的辽宁的社会历史文献。田野记录来自实地的调查。这些资料的收集和运用都分别按照整体研究的目的进行的。
(一)田野记录资料
田野记录资料是书中最主要的实证资料。它包括村落老人的口述史、讲述人个人生活史、故事讲述活动现场录音和田野笔记等形式。除了部分口述史与文献结合使用以外,其他的资料都用于故事讲述活动本身的研究部分。这些资料都是整体统一的资料:人们关于故事讲述语境、讲述人以及故事文本的谈论,都与人们故事讲述活动的整体知觉联系在一起。和讲述现场观察记录一样,在笔者的研究中,这些例证资料都没有从人们的整体回忆和现场行为的整体中剥离出来,只是不同章节所论述的侧重点在于其中一个方面而已。这种做法的唯一目的在于努力实现故事讲述活动内部要素之间的整体性理解。
此外,在使用资料时,本书力图保持资料的原貌,特别是来自田野记录的资料,都是笔者现场实况的笔录和录音,不做任何意义上的整理和加工。当录音记录在转变成文字的时候,会不利于阅读,特别是成段的故事文本,方言土语比较多,口语的冗赘现象很常见,而且括号中还添加现场观察说明,但是,这恰恰是文本中反复强调的口承文化的本质特征。研究不等于单纯的阅读欣赏,科学性是第一位的。研究者的职能只能是在那些需要理解地方文化之处加以解释,而不在文化原有形态记录文本上添加任何个人的东西。当然,笔者的资料选择本身也是一种外在的添加行为,但是,这是诠释文化的必需。
还有一点,由于笔者的调查点是自己的家乡村落,调查对象是亲人和同村熟人。因此在写作过程中存在一个问题:笔者站在哪个视角来书写家乡的讲故事习俗?例如,最简单的一个问题:提到某个讲述人,他是笔者的叔叔或者笔者的父亲或者按照姻亲辈分是笔者的舅舅或大姨,若按照生活中的称呼来写作,要将在每个名字背后加上冗余的亲族关系的注脚,这显然与论文风格不统一。因此,在附录五中对调查者与笔者的亲缘关系列表以使读者明了,在正文的行文中无特殊情况则都只提及他们的名字。这样做,不是为了让笔者的分析和描述显现更为客观的姿态,只求行文的方便、格调的统一。至于研究中的田野关系的问题,读者将在第七章看到专门的讨论。
(二)文献资料
各种文献资料用于帮助恢复村落社会历史进程、理解地域文化特点。书中对于村落历史的恢复不是从村落初创时期开始的。因为故事讲述传统的现实承担者——村民所经历的岁月最多只有近90年,而实际参与故事讲述的时段最多也不到80年,所以,近一个世纪的历史与目前故事讲述习俗发展有着最直接的背景关联。而各种文献宏观的梳理比较多,对于村落历史研究只能提供区域历史背景知识,所以,大部分的村落历史则通过田野记录的村里老人的口述史来补充。主要是利用老少村民的记忆来恢复村落近70年民俗生活的历史,特别是与民间故事讲述密切相关的村民的精神生活史。
当然,书中关于故事讲述的区域(村落)和时段(70年)的限定,并不是对于这些故事的流传地带和时间的限定。故事的传承性和扩布性决定了流传的历史和空间的跨度。这个村落中人们讲述的故事可能来自附近的村落或者异地;现在讲述的故事所反映的民众观念也可能是古代的积淀。[66]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本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村民故事讲述活动的特征上,不涉及故事文本的时空流传过程的问题。
要想在一个村落的历史文化背景之上深入了解故事讲述习俗的历史和现实的整体情况,就必须亲身参与村落生活,尽可能细致地观察和记录从村落到个人的全部资料,在这种前提下再相对集中于故事讲述活动的资料。
基于上述研究目的,笔者逐渐展开自己的田野作业计划。笔者是利用几个假期进行的。先做家户的普查,确定村里人们公认的和家庭公认的信息提供者和出色的讲述者。讲述人的调查是笔者的田野作业的核心部分。由于时间限制,笔者的兴趣从最初的家户范围提供的信息,最后集中在几十个不同身份、讲述风格、讲述内容的人们的讲述活动的调查上。
由于笔者和研究对象的特殊关系,田野作业也具有特殊性。观察自己熟悉的地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民俗学者必须“使自己学习人类学的局外人的眼光去认识本土文化”。[67]这就需要学者从局内人跳到局外的视角,保持一种恰当的距离,以便科学地描述和分析自己所面对的研究对象。笔者初中以前都生活在村里,但是,由于祖父、父母都是移民,住在村边,与村人平时的交往不多。特别是,由于20多年求学生涯,笔者对于村落的许多事情都没有机会真正了解。这也许是笔者的特殊身份的一种优势。尽管无法排除各种主观性,但是,笔者都努力在研究者和地方解释之间来观照家乡的故事讲述习俗,试图获得区域生活文化的本质性认知。
笔者的田野作业也是一种民俗文化、民众生活和心理的参与。熟人之间彼此聊天联络感情会占去近半个小时的时间,然后才进入故事讲述状态。而且在村里,不是很熟悉的人们在对方的家里一般不停留太长时间,除非有过特别的礼尚往来才能比较自由。笔者也必须遵循这种村落伦理原则,即使很愿意再多听下去,也要看彼此的熟悉程度和对方的情绪、态度。这种时间也有灵活性。有时请求一个讲述人讲述,他们往往在一个故事之后进入了兴奋状态,接着能一连讲述两个小时,并在每一个故事讲完后停下来参与听众的评论,笔者也可以顺势插入一些问题。也有的时候讲述人匆匆讲述半个小时就忙着别的事情了,故事讲述就此打断。采录的地点一般在讲述人家里,也有的是讲述人经常讲述的场所——亲友家里、公共场合等。晚上是故事讲述的最佳时间,但是,笔者的女性身份和居住地限制了这种语境的听取。只有几个晚上,在男亲友的陪同下才到几个讲述人那里去。夜晚的家庭一般都是人们休息的场所,除了至亲外,没有其他人来做听众,时间也受限制。所以,比较理想的调查大部分是白天进行的。
与故事讲述人之间的交谈是田野作业中最重要、最艰难的事情。虽然,彼此经过介绍就很快熟悉,但是,要了解他们故事讲述的实际形态就必须使他们能够熟悉到忽视笔者存在的程度。所以,笔者主要采用非结构式的访谈,一面参与他们的家庭和聚合聊天,一面听取他们的故事讲述,在适当的时候加入自己的问题。同时,围绕讲述活动的四个方面构成(语境、讲述人、文本、历史)仔细记录下讲述语境中的结构变化、人们听讲状态、讲述人个人生活史、故事文本以及人们对于故事讲述的回顾和评价,等等。
在总计5个多月的调查中间,在母亲杨金英的陪同、协助下,笔者重点调查了25人的故事讲述情况,搜集了近500则民间故事以及各种村落历史现实的传闻,发现5位能讲述50则以上的重要的故事讲述人,磁带记录100盘,累计近100个小时,还有照片、调查笔记等形式的资料。讲述人从性别、年龄和职业上划分为三组,具体情况如下:
1.从性别划分:女性11人;男性14人;
2.从年龄划分:60岁以上13人;40岁到60岁之间的9人;40岁以下的3人;
3.从职业划分:普通农民12人;有从商经历的3人;农村干部3人;(不包括有过几年干部经历的2人);中小学教师2人;手艺人兼农民3人;退休工人2人。
这些组别中不同身份的人们的讲述活动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共性和差异性,这种共性和差异的研究成为构成本书讲述人群体特征的核心。
最后,在吸收前辈的理论和村民的解释之上,笔者逐渐形成了关于村民故事讲述活动的一种理解。这种习俗的性质都经过讲述人的活动贯穿起来,故事语境、讲述人和听众、故事文本都在创作活动的有机体中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当与历史维度纵横交错时,这些部分又都在现实活动中呈现出既定的形态。就讲述活动整体而言,以每一个部分为立足点,都会观察到这个部分的构成和机能与故事讲述习俗的其他构成部分之间的纠葛以及社会的、文化的、历史的、区域的各种影响因素。面对复杂的村落讲述活动的统一整体,为了清晰地把握其总体性质和特征,本书将以讲述人为观察主线,在给出村落历史文化背景、故事讲述活动的历史之后,分别讨论村落语境中的故事讲述、讲述人群体和个体讲述活动特征、故事文本产生过程三个方面,然后阐释故事讲述活动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并反思笔者自己的家乡民俗研究者的身份特征。
三 研究内容
全书共分八部分,含绪论、结论及正文六章。
第一章绪论,梳理了中外民间故事讲述研究的学术史,阐述了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说明了研究方法和使用资料的原则。
第二章,讨论徐家屯村故事讲述活动的时代性特征。在了解徐家屯村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的基础上,分析近70年村落故事讲述活动的发展历程,揭示社会历史影响因素和民众文化的适应性特征。
第三章,审析村落故事语境。从人际互动角度,把语境划分为:私下语境、半公共语境和公共语境三种类型,并进一步研究讲述现场中各种语境因素的综合作用。
第四章,致力于村落故事讲述人的研究。本章从年龄、性别和职业三个维度来探讨讲述人故事讲述活动的群体文化特征,并以讲述人祝清泉为例,阐释个体成员在故事讲述传统和自我选择双重作用中讲述个性的形成。
第五章,分析村落故事文本被行为铸造的特质。文本在形式上和性质上都携带着孕育在现实生活情境中的讲述行为的特征。无论文本边界结构,还是文本讲述过程,都呈现出故事讲述活动植根于人文生活的动态的、开放的本质。
第六章,阐释民间故事文化研究要素,重检民间故事讲述行为的构成。将雅各布森的理论移用到故事讲述行为中,分析故事讲述活动构成的相互关联的六个要素:讲述人、听众、故事文本、故事符码、故事媒介、故事语境。探讨它们之间互相作用共同生成故事讲述习俗的机理。
第七章,反思家乡民俗研究者的角色冲突。家乡民俗研究处于独特的田野关系类型之中,赋予了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双栖身份”,也促使彼此在社会心理层面的跨度更深更广。家乡民俗研究者面临的是“学术界”和“家乡人”的双重检验。
第八章结论,是对本书的简要概括和总结,并提出尚未解决的问题,以利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村落故事讲述活动的研究。
总之,在前辈开拓的基础上,本书力图在故事讲述的村落研究方向上有所推进。
在进入正文之前,笔者还要对书中使用的重要概念加以必要的说明:
1.“民间故事”、“故事”
书中使用的“民间故事”、“故事”,大多数情况下是广义的概念,包括神话、传说、故事。这一概念相当于美国人类学家威廉·巴斯科姆(William Bascom)界定的“民间散文叙事”,巴斯科姆认为,“散文叙事是个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在内的广泛流传并十分重要的口头艺术的范畴。这三种形式都是散文的叙述,这使它们相互联系起来,而且使它们有别于谚语、谜语、歌谣、诗歌、绕口令和其他形式的拥有严格传统特质的口头艺术”[68]。“故事”一词,在徐家屯村人那里也同样是广义的概念,在他们的口头还存在多种表达方式,他们分别把讲故事称为“讲故事”、“讲古儿”、“讲讲究”、“讲笑话”等。这样看来,“故事”一词,既符合学术表达,又属于村民基本用语。因此,本书主要采用这一概念。
2.“讲述”
书中使用的“讲述”,与表演学派的“表演”在表达故事讲述的行为意义上一致。“讲述”一词在中国故事学研究中不知源自何时,不过,在20世纪40年代的学者的视野中已经开始使用。它是随着人们调查的文本记录时要求标识有关讲述人的背景资料而出现的,写明“讲述人”或者“讲述者”[69],50年代“讲述”作为单独一词也开始大量使用。[70]这一词出现的形式说明了在学者的故事文本调查研究中已经出现了人的活动因素,但是,学者还没有真正注意到这一词的学术意义。而此前,关心故事的历史和文化意义的学者一直使用“流传”来说明故事的传承的时空含义。80年代以来,“讲述”一词更为学者所熟悉,但是,学者更偏爱标志着民俗特征的“传承”一词,这一词不仅包含着传承含义也包含了现场传递的含义。90年代,许钰反复强调和阐释“讲述”的意义,他的研究显示出把“讲述”作为一种学术术语的意识和倾向。讲述与时空的流变不同,是在特定时空场景、特定的听讲群体中发生的故事讲述的活动。同时,从民众使用的词语的角度来看,“讲故事”是最为普遍的民众用语。因此,无论从这个词所涵盖的学术历程还是所传达的民众观念来说,都是具有中国的学术传统意义的。因此,本书将沿用许钰精心选定的这一概念。
[1]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俄国故事讲述人研究的情况主要来自贾放和日本学者齐藤君子的总结性论文。其中重要的人物译名,除了“吉尔费尔金特”外,都遵照曾经在俄国做过访问学者的贾放的译名。参见贾放《俄国民间故事研究的“双重风貌”》,《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齐藤君子《从传承人理论看俄国民间文艺学》,载日本口承文学艺会1991年3月《口承文艺研究》第14号,陶范译,中译文载《民间文学论坛》1992年第5期。另外补充说明一点,日本学者高木立子纠正说,“齐藤君子”被错译,应为“斋藤君子”,是日前日本民俗学界著名的学者。鉴于出处的问题,笔者仍沿用“齐藤君子”。
[2] 需要说明的是,在齐藤君子的论文中,萨多夫尼科夫之前出现过一位重要的人物,即A.F.吉尔费尔金特。齐藤君子指出,吉尔费尔金特是赋予讲述人问题理论意义的研究者。早在19世纪70年代,吉尔费尔金特就在搜集中确立记录民间文学作品的原则,将讲述人和原文分类记录,他的资料集中还附有根据讲述人简单生平和演唱特点撰写的论文。
[3] 转引自贾放《俄国民间故事研究的“双重风貌”》,《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
[4] 贾放:《俄国民间故事研究的“双重风貌”》,《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
[5] [俄]A.开也夫:《俄罗斯人民口头创作》,连树声译,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研究部(内部资料),1964年。
[6] [俄]索柯洛娃:《苏联民间文艺学四十年》,刘锡诚、马昌仪译,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7] 戈宝权:《苏联文学讲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0年版。
[8] 刘锡诚编:《俄国作家论民间文学》,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9] 刘魁立:《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民间文学》1957年6月号;《再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民间文学》1960年5月号;后收入《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57—183页。
[10]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这一部分的学术史来自日本学者关敬吾、大藤时彦以及中国学者乌丙安的文章。参见[日]关敬吾《故事讲述家的研究及其展望——从平前信老人谈起》,载《日本故事新论》,张雪冬、张莉莉译,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0页;[日]大藤时彦《民间故事研究的方法论》,《民间文学论坛》1983年第4期,白希智译,收入刘守华、陈建宪编《故事研究资料选》,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湖北分会编印,1989年,第54—62页;乌丙安《论民间故事传承人》,1983年,收入乌丙安《民俗文化新论》,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3—381页。
[11] [日]关敬吾:《故事讲述家的研究及其展望——从平前信老人谈起》,载《日本故事新论》,张雪冬、张莉莉译,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
[12] 钟敬文:《三十年来我国民间文学调查采录工作——它的历程、方式、方法及成果》,载姚居顺、孟慧英《新时期民间文学搜集出版史略》,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60—168页。
[13] [日]关敬吾等:《日本故事新论》,张雪冬、张莉莉译,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4] 董晓萍2002年文化人类学课程讲义。
[15] [美]罗斯玛丽·列维·朱姆沃尔特(Rosemary Levy Zumwalt):《口头传承研究方法纵谈》(A Historical Glossary of Critical Approaches),《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增刊,尹虎彬译,第7页。
[16] [美]阿尔伯特·洛德(Albert B.Lord):《故事的歌手》(The Singer of Tal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0年,尹虎彬翻译手稿。
[17]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这种理论的概说参见美国学者罗斯玛丽·列维·朱姆沃尔特的论文。参见[美]罗斯玛丽·列维·朱姆沃尔特(Rosemary Levy Zumwalt)《口头传承研究方法纵谈》(A Historical Glossary of Critical Approaches),《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增刊,尹虎彬译,第3—17页。
[18] [美]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故事、表演和事件——口头叙事的语境研究》(Story,Performance,and Event—Contextual Studies of Oral Narrativ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pp.2-4.另见朝戈金《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8页。
[19] [美]琳达·戴古(Linda Degh):《民间故事与社会——一个匈牙利农村社区中的故事讲述》(Folktales and Society—Story-telling in a Hungarian Peasant Community),Bloomington & Indianapoli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9,pp.45-61.
[20] [美]芭芭拉·科尔申布拉特-基布列特(Barbara Kieshenblatt-Gimblett):《语境中的一则寓言:故事讲述表演的社会互动分析》(A Parable in Context:A Social Interactional Analysis of Storytelling Performance,参见Dan Ben-Amos & Kenneth S. Glodstein:Folklore:Performance and Communication,Mouton,1975,pp.105-130。
[21] [美]伊丽莎白·芬尼(Elizabeth C.fine):《民俗学文本——从表演到印刷》(The Folklore Text—From Performance to Print)Bloomington & Indianpoli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4.转引自朝戈金《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22] 董晓萍:《民族志式田野作业中的学者观念——对我国现代田野作业中的8种学者著述的分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
[23] 孙剑冰:《略述六个村的搜集工作》,《民间文学》1955年4月创刊号,第25页。
[24] 刘魁立:《再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民间文学》1960年5月号,第91页,收入刘魁立《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0页;刘魁立:《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民间文学》1957年6月号,第33—34页,收入刘魁立《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64页。
[25] 80年代中期,有的学者已经意识到这种转向,如孟慧英指出:“长期以来,相对来说,我们更多地重视了他们(指故事家)的产品,而对他们自身的情况的调查研究却显得薄弱。”90年代初,江帆强调了故事家研究重心的转向:“近年来,有关民间故事家学术研究格局一个令人注目的变化,就是研究重心由讲述人的‘故事’转向故事的‘讲述人’。”参见孟慧英《民间故事家能力评析》,《民间文艺季刊》1986年第2期,第68页;江帆:《论辽宁女故事家活动的文化特征》,《民间文学论坛》1990年第2期,第84页。
[26] 钟敬文主编:《民间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130—141页。
[27] 钟敬文:《论民族志在古典神话研究上的作用——以〈女娲娘娘补天〉新资料为例证》,载《钟敬文民间文学论集(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148—172页。另载钟敬文《民间文艺学及其历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85—109页。
[28] 裴永镇搜集整理:《金德顺故事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
[29] 乌丙安:《论民间故事传承人》,载乌丙安《民俗文化新论》,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3—381页。
[30] 张紫晨:《民间文艺学原理》,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122页。张紫晨从民间文艺学角度,把故事讲述纳入传承学范围。
[31] 张振犁:《从曹衍玉讲的故事谈起》,《民间文学》1986年第9期。又为张振犁、程健君、郑大芝采录《故事婆讲的故事》序言,海燕出版社2000年版。
[32] 许钰:《口承故事论》前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33] 江帆:《民间文化的忠实传人》,《民间文化论坛》1989年第2期,第86—89页。
[34] 王作栋:《从村落到社会——中国农民故事家刘德培故事活动简论》,《民间文学论坛》1995年第1期,第23—29页。
[35] 刘守华:《文化背景与故事传承》,《民族文学研究》1988年第2期,第28—34页。又名《中国民间故事的传承特点——对32位民间故事讲述家的综合考察》,载刘守华、陈建宪编《故事研究资料选》,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湖北分会编印,1989年,第121—134页。
[36] 江帆:《论辽宁女故事家活动的文化特征》,载《民间文学论坛》1990年第2期,第84—91页。
[37] 袁学骏、李宝祥主编:《耿村民间文化大观》,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第2765—2762、2822—2828页。
[38] 袁学骏:《耿村民间文学论稿》,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
[39] 钟敬文几次和笔者提到袁学骏的研究时作出了这种评价。
[40] 刘魁立:《关于中国民间故事研究》,系1994年3月召开的“亚洲民间叙事文学学会第一届国际学术讨论会”的论文。《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6期,第19页。载刘魁立《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27页。
[41] 阎云翔:《民间故事的表演性》,《民间文学》1985年第7期,第33—35页。
[42] 江帆:《口承故事的“表演”空间分析——以辽宁讲述者为对象》,《民俗研究》2001年第2期,第61—71页。
[43] 许钰:《作为民俗学对象的民间故事》,载钟敬文主编《民间文化讲演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第190—193页。又名《民间故事的讲述与记录》,载许钰《口承故事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1—184页。
[44] 张振犁、程健君、郑大芝采录:《故事婆讲的故事》,海燕出版社2000年版。
[45] 范金荣采录:《真假巡按》,山西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46] 许钰:《口承故事论》,目录部分以及第171—241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7] 许钰:《作为民俗学对象的民间故事》,载钟敬文主编《民间文化讲演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第183页。又名《民间故事的讲述与记录》,载许钰《口承故事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2页。
[48] 钟敬文:《民俗学与民间文学》,载《钟敬文民间文学论集》(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173—194页。另载钟敬文《中国民间文学讲演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6—165页。钟敬文《论民族志在古典神话研究上的作用——以〈女娲娘娘补天〉新资料为例证》,载《钟敬文民间文学论集》(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148—172页。另载钟敬文《民间文艺学及其历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85—109页。
[49] 钟敬文:《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序言》,载[美]丁乃通《中国民间故事类型》,郑建成等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另见董晓萍对于这一段理论概括的评述,她认为以往中国民俗学史都是文本式搜集和研究工作占优势,而钟敬文首先倡导借助民族志方法改善文本式的民间作品的搜集和研究工作。参见董晓萍《民族志式田野作业中的学者观念——对我国现代田野作业中的8种学者著述的分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第39页。后来,钟敬文主张本土民俗研究应用“民俗志”,而不用“民族志”,本书以下皆从“民俗志”。
[50] 刘魁立:《文学与民间文学》,《文学评论》1985年第2期,第120—125页。又见《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79—91页。
[51] 刘魁立:《“寻找自己”——关于民间文学研究的若干思考》,载刘魁立《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73页。
[52] 钟敬文:《新的驿程》,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399、444页。
[53] 钟敬文:《民间文学述要》,载《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第一分册,1986年,第545—548页。载钟敬文《民间文艺学及其历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
[54] 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9—111页。
[55] 董晓萍:《民族志式田野作业中的学者观念——对我国现代田野作业中的8种学者著述的分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第41页。
[56] [美]琳达·戴古(Linda Degh):《民间故事与社会——一个匈牙利农村社区中的故事讲述》(Folktales and Society—Story-telling in a Hungarian Peasant Community),Bloomington & Indianapoli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9,pp.45-61.
[57] 刘铁梁:《村落——民俗传承的生活空间》,载钟敬文主编《民间文化讲演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第284—285页。
[58] 许钰:《作为民俗学对象的民间故事》,载钟敬文主编《民间文化讲演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页。又名《民间故事的讲述与记录》,载许钰《口承故事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页。
[59] 陈志华:《北窗杂记——建筑学术随笔》,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版,第456页。
[60] 董晓萍:《民族觉醒与现代化——西方民俗学30年回眸》,《民俗研究》1998年第2期,第3页。
[61] 董晓萍:《民俗学导游》,中国工人出版社1995年版,第35页。
[62] [瑞士]让·皮亚杰(Jean Piaget):《人文科学认识论》(Epistemologie des sciences de I’homme),郑文彬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2—163页。
[63] [美]D.C.菲立普(D.C.Phillips):《社会科学中的整体论思想》(Holistic Thought in Social science),吴忠、陈昕、刘源译,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
[64] 董晓萍2002年文化人类学课程讲义。
[65] 钟敬文:《民俗文化学发凡》,《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庆祝建校90周年专辑)1992年第5期。又载钟敬文《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1页。
[66] 钟敬文:《中国民众思想史探究的新收获》,原为[美]欧达伟(R.David Arkush)《中国民众思想史论——20世纪初期—1949年华北地区的民间文献及其思想观念研究》(North Chinese Folk Materials and Popular Mentality)序言,董晓萍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又载钟敬文《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7—78页。钟敬文提出对于民众口传作品的时限和空限的看法。
[67] 董晓萍:《民族觉醒与现代化——西方民俗学30年回眸》,《民俗研究》1998年第2期,第3页。
[68] [美]威廉·巴斯科姆(William Bascom):《民间文学形式:散文叙事》,载[美]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编《西方神话学论文选》(Sacred Narrative Readings in the Theory of Myth),朝戈金等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8—9页。
[69] 闻一多、钟敬文、孙剑冰、刘魁立等人的文章中都出现了“讲述人”、“讲述者”、“讲述”。闻一多《伏羲考》,载《闻一多全集》,上海开明书店1984年版,载马昌仪编《中国神话学文论选萃》(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4年版,第742页。钟敬文《关于方言文学运动理论断片》,载《方言文学运动的新阶段》,1949年,载钟敬文《钟敬文民间文学论集》(下),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孙剑冰《略述六个村的搜集工作》,《民间文学》1955年4月创刊号,第25页。
[70] 刘魁立:《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民间文学》1957年6月号,第29—38页。载刘魁立《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57—1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