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之道德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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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何谓道德哲学?

一 人的世界及其相互关系

人文社会科学的尴尬在于,对其基本概念几乎难以达成一致的共识。究其原因,人文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以外在事物为研究对象,而是要以人自身为研究对象,其困境在于人要在人自身以内认识人自身。伦理学正是这样的学科,如何走出这样的困境是我们是否把握、理解伦理学的关键。虽然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往往对自身研究对象难以达成共识,但人们都知道人文社会科学一定是关于人的科学,各门学科只不过是对人的世界的各个侧面的理解而已。所以,要理解伦理学,我们首先要理解人的世界,从而在此基础上来把握伦理学科是以什么样的视角与维度来理解人的世界的。那么,与人相关联的世界究竟有哪些呢?一般来说,主要有三个世界:一是生活世界,二是语言世界,三是实践世界。这三个世界可能是置于广义上的自然世界或宇宙世界之中的,但它们一定是与人相关联的世界,同时也是人类理解自身所依据的基本世界。

“生活世界(Life-world)”是胡塞尔首先加以阐释的一个概念,意指“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给予的、经验到并能被经验到的世界,即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unsere alltägliche Lebenswelt)”[2]从我们常识意识来说,生活世界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是人类相互交往形成的现实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个人能够体验到的当下生活,是我们生活的本真状态。从当下的视角来看:“这个我们在清醒时生活于其中的生活世界总已经在那儿了,先于我们而存在,而且是所有实践的基础;不管这些实践是理论的或超理论的。”[3]从历史意识来看,存在着一个本真的前科学的生活世界与人为的生活世界,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处在人为生活世界中。一切人文社会科学都试图回归到本真的生活世界,但“由于缺乏对开端的理解,作为意义的发展的发展就无迹可循”,使得我们无法真正地回到本真生活世界,所以“我们发现自己处于一种循环中。为理解开端必须从以现今形式表现出来的科学出发,向后追溯它的发展。……我们别无他法,只能前后来回地‘快速’进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寻求相互补益。”[4]因而,本质上生活世界是一个“我们作为一个历史存在者生活其中的历史世界,它是被文化和历史塑成的视阈”。[5]理解生活世界的关键涉及作为“意义世界”的“开端”的理解,这个理解涉及语言世界。

语言世界,顾名思义就是人类语言所构成的一个独特的世界。它主要包括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两种,其主要表达方式有言说和文字两种方式,其基本的结构为“言说—语言—话语”。语言世界是人类所特有的世界,它具有可普遍化的概念、价值、理念和知识等多重理解维度。“语言是存在的家”,正是因为人类的知识、价值、理念等必须通过可普遍化的概念语言加以传播,才使得生活世界得以走出本真状态,被文化和历史塑造。语言不管是言说还是书写,还是到最后形成一种话语,其本质都在于追求可普遍化的概念,通过概念我们传达理念,传达价值,传达意义。虽然“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但通过“强名曰大”的方式,形成了知识论的传统,人类的历史和文化得以延续。类似于生活世界回归本真状态,语言世界回归本真状态总是回到了“名之”“道之”的当初界定时的不确定的模糊状态,去找寻意义世界的源头和可能的新动力,也即海德格尔的“思”。语言世界是主体的思想世界,其理想在于追求可普遍化的意义、价值、理念、知识。

最后,实践世界是关于人类自身及其社会活动的总和。实践有广义的实践和狭义的实践的区分,广义的实践是指“实践及其对象同时也是人存在表现的全部形式的总称,既指理论科学、工艺科学和狭义的行为,也指有别于理论的,工艺的人的活动”。[6]狭义的实践主要是指人的行为,主要意指伦理学和政治学所包含的人际行为。如果从前者来看,我们看到实践世界几乎和我们所说的生活世界具有很大的同一性,如果从后者来看,实践世界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伦理学和政治学所指涉的实践哲学范畴。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我们都无法脱离生活世界与语言世界来理解实践世界。实践世界的独特之处在于,“在动物中,只有人是某种行为的本原”[7],“一切实践都以某种善为目标”。[8]实践世界的主体目的性是其主要特质。

事实上,生活世界、语言世界和实践世界是三位一体的,生活世界构成了我们理解人类的本体世界,语言世界构成了我们认识人类的精神世界,实践世界构成了我们改造生活的现实世界,三者是同在、同根、同源、同一的。从逻辑的次序来看,生活世界优先于语言世界,语言世界先在于实践世界;但从人类知识的历史发展来看,首先是古希腊阐释和挖掘了实践世界,近代知识论注重主体性的精神世界(主要表现为语言世界),胡塞尔在反思近代科学的危机时,发现了生活世界。随后,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通过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揭示了生活世界存在的事实,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将“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联系起来,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揭示了生活世界的事实的同时,也将语言世界与生活世界之间的亲缘关系表述了出来。在西方实践哲学的当代复兴中,列维纳斯将伦理学列为“第一哲学”,当代哲学家对实践哲学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估价。[9]人类的知识论传统正在向古希腊的实践哲学传统回归,但这次“复兴”与古希腊实践哲学的根本差别在于:古希腊的实践哲学是在本真的生活世界基础上建构意义世界或精神世界(语言世界),三个世界的关系是潜在的;而当代实践哲学的复兴则是在脱离本真的生活世界,是在生活世界、语言世界和实践世界关系全面呈现的基础上而言的,三个世界的关系是显在的。这种复兴不仅要面对生活本身,还要面对业已形成的文化和历史的知识传统。

二 德性与伦理学基本问题

余纪元在比较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时发现,“虽然孔子是从‘道’开始,而亚里士多德从‘幸福’开始,两者接下来的步伐则惊人的相似:即把焦点放在德性上。”[10]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惊人的相似”?笔者以为,不是“道”、“幸福”这些伦理学的主题是德性的根源,恰恰相反是德性才是伦理道德以及伦理学与道德哲学的现象学源头。

德性(希腊文aretē,英文Virtue,德语Tugend,中文“德”)意指:“一物在履行其功能时的卓越,依此为基础,亚里士多德推论,人类的德性是履行其理性功能的卓越。”[11]在古代汉语中,“德”是事物所具有的某种出众的品质和特长。也就是说德性原本就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某种功能,但这种功能是一种“卓越的”、“好的”功能,表现在人身上就是一种好的品质,也就是人的美德。麦金太尔在追溯伦理道德的源头时曾提出了“从诸美德到美德以及追寻美德”[12]的逻辑过程。正是因为我们在生活世界的现实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好的、卓越的(arete)的、自然生发的美德行为,我们在其中感受到人性的伟大、觉察到其对生活世界的意义,所以才有了从“诸美德”到“美德”的追问,而伦理道德问题就是追问“美德”过程中提出来的理念性概念,伦理学与道德哲学即是在此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实践哲学与行为科学。对美德的追问经历了一个从实质到形式、从事实到理念的过程,这个过程最终是以伦理道德的价值理念和概念形式呈现出来,伦理道德本身既是我们逻辑思考的结果,也是我们面向未来的现实行动的起点与合理性根据,但决不是我们行动的必然结果与生活本身。

由此可见,德性是伦理道德的起点,也是伦理道德的终点,一切伦理学与道德哲学的核心都不能离开“德性”这一核心,这正是中西方伦理学殊途同归的根本所在。但在人类从“诸美德到美德以及追问美德”的实践历程以及科学逻辑建构的过程中,“美德”(德性)主题不断被消解,当事实的或经验的“诸美德”上升为理念或概念的“美德”,再还原为当下的“追问美德”,我们就从一个存在论、本体论问题转换到认识论、知识论的问题,伦理学和道德哲学的基本问题凸显。任何伦理学和道德哲学的建构与实践都必须回答三大基本伦理学问题,即事实与应该[13]、道德与利益、社会至善与个体至善的关系问题。首先,事实与应该的问题。我们现实生活中有美德或道德的事实与行为,那么反过来美德或道德本身就是我们现实实践必然的、应当的起点吗?是不是追寻德性的生活就是值得一过的生活?从美德的历史经验与现象学中提炼出德性的本质,在上升为现实的理念,成为“应该”之后是不是必然能够带来德性的后果?这些事实与应该、真理与价值之间的现实矛盾与逻辑背反一直构成了伦理学何以可能的基本问题。其次,道德和利益的问题。如果说事实应该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一个侧重逻辑的问题,那么道德与利益关系问题就是一个追问我们现实生活价值取舍的实践问题。我们知道,德性只是人的一种功能而不是唯一的功能,除了美德之外我们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对人之存在确证的欲求能力,其重要表现就是对利益的追求。因而,人之为人优先还是人之存在优先?道德优先还是利益优先?到底是道德决定利益还是利益决定道德?道德是实现利益的手段还是根本目的?此等问题在德性退隐之后就成为伦理学和道德哲学必须面对的问题;最后,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问题。如果说事实与应该、道德与利益是在讨论伦理道德的客观性范畴,那么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就是探讨伦理道德的主体性问题。这是一个关涉到“我们如何生活在一起”的问题,到底是从共同体出发,还是从个体出发构成了探讨伦理道德不同的逻辑路向。当共同体与个体发生冲突时,到底是社会至善优先还是个体至善优先,一直是伦理学与道德哲学关注的重要问题。某种程度上说,社会至善与个体至善因为其是面对主体本身的探讨,所以是一个伦理学和道德哲学的内部问题,在近代,尤其是以伦理与道德(伦理实体与道德主体)的严格界定而得以呈现。

事实上,正如人的三个世界是三位一体一样,伦理学三大基本问题也是三位一体的,很难从逻辑、实践和历史的维度对其作某个方面根本的学理区分,也很难从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等视阈将其严格界定,它们其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具有逻辑、实践和历史的内涵,还都具有价值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任何一个伦理学理论和道德哲学范式都不可避免地需要回答上述三个问题,但对其中不同方面的侧重却导致了不同的伦理道德价值取向和伦理学流派的分歧,也造就了不同的伦理道德传统与历史文化生活。

三 伦理学与道德哲学

当前学术界基本上都是将伦理学与道德哲学作为同义词来使用,道德哲学是一个经常使用但依然没有得到足够阐释的范式。伦理学与道德哲学的区分涉及到“伦理与道德”的区分,20世纪中叶西方哲学界开始具有一种将伦理和道德区分开来的倾向,但“这个区分的价值仍处于争论之中。”[14]也就是说人们虽然趋向要严格区分这两个词,但在“区分的价值”到底有没有意义存在分歧,因而使得这个区分处在争论之中,从而也使得道德哲学依然没有从伦理学范式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特的理论模式。

“伦理学”一词在希腊文中是“êthikos”,字面意思是关涉êthos的,êthos 的意思是“品格”,同时这个词又与ethos相关,ethos的意思为“社会习俗和习惯”。西塞罗用拉丁文“moralis”来翻译“êthikos”,moralis是与mores(拉丁文)相关的某种东西,mores的意思为“品格”、“作风”、“风俗”、“习惯”等。[15]从字面意思上看,“伦理学”和“道德(学)”具有同一的语源意义,但从内在关联上来看,“êthikos”是关涉êthos(品格)与ethos(习俗)两个词语,而“moralis”关涉mores(品格、风俗)一个词。在从希腊文êthikos向拉丁文moralis语言学转换过程中,伦理与道德的细微差别被遮蔽了。事实上,“伦理道德” 蕴含着“品格”与“习俗”的双重含义与内在矛盾。

在中国古汉语中,“伦理”主要是指人伦之理,也就是各种人际关系中所共同遵守的规范,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人伦,也即存在的事实人际关系;二是人伦之理,人际关系的原则、规范;三是伦分,也即人际关系中的地位,“伦分”“辈分”等。[16]“道德”在中国文化理解中主要有“道—道德—仁义”三个层次,从逻辑层次上强调,“道”在“德”先,“失道而后德”(老子);在“道”“德”关系上,道为体,德为用,“道为天地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德为一物所以生之原理”(冯友兰);从“道德”整体含义上说,道德多指仁义,指人所具有的美德,“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韩愈)。[17]由此可见,中国的“伦理道德”的含义似乎与今天伦理道德相区分的西方趋势相合,伦理主要意指人与人的关系的行为研究,而道德主要是关涉人的主体的道德品质的研究。

从中西关于伦理道德的语源学分析中,我们看出伦理道德在内部存在着分离开来的内在可能,但为什么同一个学科需要两个不同的学科名词?其背后隐含的逻辑可能是什么?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伦理道德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矛盾使得伦理学和道德哲学有了成为不同范式的内在逻辑可能。我们现在要分析的是伦理学和道德哲学学科范式是何时出现的?其出现背后所揭示的理论主题与问题意识是什么?

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是亚里士多德首先确立的,伦理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与政治哲学并列的实践哲学。如前所述,人一定是在其所处的世界中来理解自身的,因此其理解自身所建立起来的知识论学科体系一定是对其所处的世界的全面阐述,否则它不可能成为一门具有普遍性的学科。伦理学成为一门学科的前提必然是其关涉到了生活世界、语言世界和实践世界三个“人的世界”。在伦理学出现之前,先有苏格拉底在“神人相别”的时代,对生活世界发出了“什么样的生活值得一过”的追问,得出了“知识即美德”的生活意义;其后,柏拉图在理念世界里(也就是在语言世界里),为我们展示了“理想国”的可能;最后,才有亚里士多德从实践的现实出发建立我们“追求值得一过生活”的学科知识建构路径。因而,伦理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一种实践哲学,是从实践出发来追问在生活世界中实现理念世界的理论范式。

道德哲学是近代出现的事情,其重要的理论主线就是事实与应该的关系问题。首先频繁使用“道德哲学”概念的是康德,康德明确指出,“我只限于这样提出问题:人们是否有必要制定出一个纯粹的,完全清除了一切经验、一切属于人学的东西的道德哲学……每个人都会承认一条规律被认为是道德的,也就是作为约束的根据,它自身一定要具有绝对的必然性。”[18]康德生活的时代已经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时代,亚里士多德时代人们刚刚从一种本真的生活世界走出来,伦理学的实践哲学就是要从本真的生活世界中生发出道德生活的意义。而近代的生活世界不仅具有本真生活世界的意义,还包含历史和文化所形成的语言世界和实践世界的历史沉淀的先在的生活世界。在这样的生活世界中,我们所面临的不再是从生活世界的“事实”中产生道德生活的“应该”,而是要去追问被历史和文化塑造的现实生活世界中不同的“应该”之间的冲突,所以需要追问的是这些“应该”有没有“真理”和“绝对必然性”。这就要求“完全清除一切经验”,追问的是“每个人都会承认”的“社会至善”,而不再是“什么样的生活值得一过”的个体至善。这时候,我们发现道德哲学的主题是在语言世界(其表现为理念世界、精神世界和主体世界),生活世界某种程度上被遮蔽了。因而这样的生活世界的追问除了要面对以往伦理学的三大基本问题之外,同时还要注重“伦理道德”与历史和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这样西方近代道德哲学主要问题就包含双重含义:一是从伦理学内部来说,是伦理学的三大基本关系;二是从伦理学与历史、文化传统的关系来说,是伦理学与古希腊形而上学传统、中世纪基督教传统之间的关系。

因此,本文所厘定的道德哲学概念是包含伦理学内涵的理论范式,它是一种道德的“哲学”,道德的“哲学”是用“哲学”的眼光来看待“伦理道德”,因为“在长期持续地提出某种道德问题时,我们发现,直到我们已经提出和回答了一定的哲学问题后才能回答它”。[19]这样的“伦理道德”不仅仅是“伦理道德”内部的相互关系,而且包含“伦理道德”与其他知识传统之间的关系。这样的道德哲学具有三重含义:一是在本真状态中,从生活世界的“事实”中追问生活的道德意义,进而通过语言世界确立“应当”的生活理念作为可普遍化的话语,确立“我们生活在一起”的道德理念,最后是在实践世界中践行和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追问美德的伦理学;其主要的问题意识是“什么样的生活值得一过”“我们如何生活在一起”,所要处理的基本问题是道德与利益、事实与应该、社会至善与个体至善三大基本关系。二是在同质文化和历史所塑造的生活世界中,如何在历史塑造和文化传承的道德传统和知识镜像中提升我们的生活理念和精神世界,从而开拓更为广泛的实践空间,其主要的问题意识是“什么样的生活可以永恒”“我们如何更好地在一起”,所要处理的基本问题是要带着伦理学基本问题“前后来回地”穿梭于“历史和文化”中找寻时代精神,建构道德规范,西方意义上的近代道德哲学即是其基本样式。三是在不同质的文化和历史塑造的生活世界中,如何理解不同的道德体系之间的合理性问题,其基本的问题意识是“人类如何长久共存”,要从类伦理的视角去看待问题,要将伦理道德问题植根于人类基本问题(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中来加以理解和阐释,当下的生态伦理、全球伦理等就是其有益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