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学批评史上的“小道”说
古代文学批评史上有一种“小道”的观念,古代文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文体如诗、赋、词、小说、戏曲等都有过被指称为“小道”的历史。“小道”之说始见于《论语·子张》,本指儒家所说“大道”之外的“小道”,杨伯峻先生解释它为“小技艺”[1]。但这样的意思,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小道”已不尽相同,却对秦汉以后人们“小道”观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那么,孔子之后的“小道”说经历了一个怎样的意义演化过程,对这一语词之义界作一点文论史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中国文化观念的认识,也可以让我们勘探中国文学观念的转化轨迹。
一 “小道”之意蕴
“小道”之论本非孔子所言,实乃其弟子子夏所云,但却很符合孔子的思想原旨。《论语·子路》云:“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这句话的意义指向是,“立言”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现实,诵诗者不能发挥诗歌的社会功用,即使能“诵”上三百篇也是没有益处的。这一思想在当时也是比较普遍的认识,《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有言:“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人的一生有“三不朽”,但相比“立德”、“立功”,“立言”只能排在末位,这正是孔子“小道”之论的最好注脚。在西汉武帝时代推行的“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文化政策,更确立了儒家超出诸子百家的“独尊”地位,“三不朽”也就成为西汉以降知识群体最理想的人生发展模式。故而汉代扬雄以辞赋为“雕虫小技”,到建安时代,曹丕也说人有七尺之形,“惟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才是“著篇籍”(立言),“立言”的“著篇籍”被放在了“立德扬名”之后(《与王朗书》,《全三国文》卷七)。曹植更说:“辞赋小道,固末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吾虽德薄,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与杨德祖书》,《文选》卷五十二)从这里可以看出,“三不朽”说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是何其的深刻!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在有些人大讲“立功”为上的同时,也有些人在积极地肯定“立言”的重要性。曹丕就认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典论·论文》,《文选》卷五十二)高俭也说:“大矣哉!文籍之盛也,范围天地,幽赞神明,用之邦国,则百官以义;用之乡人,则万姓以察。”(《文思博要序》,《全唐文》卷一百三十四)在唐宋时期,重“立德扬名”和主文章为“经国之大业”的两种观念更是同时并存,前者在唐代有杜甫所云:“文章一小技,于道未为尊。”(《贻华阳柳少府》,《杜少陵集详注》卷十五)在宋代则有秦观所云:“少时好赋,仅成童子之雕虫。中岁穷经,未究古人之糟粕。始策名进士,俄充赋于直言。滥居方物之前,叨被传车之召。文章末技,固非道义之尊;箕斗虚名,只取谤伤之速。”(《谢馆职启》,《淮海集》卷二十八)后者在唐有王勃所云:“故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能事。而君子所役心劳神,宜于大者远者,非缘情体物、雕虫小技而已。”(王勃《平台秘略论·艺文》,《王子安集》卷十)在宋则有欧阳修所说:“君子之学,或施之事业,或见于文章,而常患于难兼也。盖遭时之士,功烈显于朝廷,名誉光于竹帛,故其常视文章为末事,而又有不暇与不能者焉。”(《薛简肃公文集序》,《欧阳文忠公文集》卷四十四)这两种看似相互矛盾的思想,为什么在同一时期能同时流行?为什么是同样的文化语境却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我们认为,这两种看法实际上并不矛盾,“立功”为上、“立言”次之的观念,来自《左传》的“三不朽”说,它的着眼点在主体,指向的是人生价值实现的三种方式;以“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观念,着眼点在客体,谈的是文章与政治的关系,指向的是文章著述的社会作用。正因为这样,所以才会有同样的作者,在不同的场合说着似乎前后矛盾的话,出现有的诗人和作家在文章著述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却讲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轻视文章著述行为言辞的特殊现象,像曹植、杜甫、秦观等著名作家的话都应该作这样的理解。
二 “小道”之历史
在澄清了“小道”之说的内在矛盾后,我们认为,还要进一步弄清“小道”具体之所指,也就是说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小道”的具体指向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在先秦时期,“小道”是指所有的著述行为,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广义之“文”,它包括诸子百家的著述行为,也包括后来儒家所说的“五经”在内。但在战国末期,荀子已有推尊儒家经典的意向,在汉代“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之后,儒家“五经”取得了“别黑白而定一尊”的地位,它们也由过去的“小道”摇身一变成了“大道”,“五经”成为人们认识“大道”通向“大道”的必经之路。扬雄《法言·吾子》云:“舍舟航而济乎渎者,末矣;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这样一来,儒家“五经”便成了后世各种文章之本:“故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铭盟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刘勰《文心雕龙·宗经》)后世各种文章皆以“五经”为本,“五经”也就从“小道”变成了文章的“正宗”,在“五经”之后所出现的各种文章当然只能称之为“小道”、“末技”。
首先,“小道”指向的是继“五经”而起的辞赋,西汉辞赋家扬雄《法言·吾子》云:
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或曰:“赋可以讽乎?”曰:“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或曰:“雾縠之组丽。”曰:“女工之蠹矣。”……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
扬雄此论一出,当即就有人表示不能苟同,在进入文学走向“自觉”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只有“建安七子之首”的曹植发表过类似的看法,大多数人都表示了对扬雄之论的反对态度。萧纲论文主“放荡”之说,对扬雄从儒家立场鄙视为文的态度深致不满,他说:“日月参辰,火龙黼黻,尚且著于玄象,章乎人事,而况文辞可止,咏歌可缀乎?不为‘壮夫’,扬雄实小言破道;非谓‘君子’,曹植亦小辩破言。论之科刑,罪在不赦。”(《答张缵谢示集书》,《全梁文》卷十一)颜之推治学以儒家思想为宗,却也不以扬雄所说“辞赋小道,壮夫不为”以为然,他说:“虞舜歌《南风》之诗,周公作《鸱鸮》之咏;吉甫、史克,雅颂之美者,未闻皆在幼年累德也。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自卫反鲁,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大明孝道,引诗证之。扬雄安敢忽之也!”(《颜氏家训·文章篇》)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使南北朝的作家全力地投入辞赋创作,使辞赋之体基本完善并走向巅峰,诗歌之体也正酝酿着由古体向近体的转化,进入唐代以后,经过陈子昂、四杰、沈宋、王孟、李杜几代人的努力,终于在开元、天宝之际臻于“成熟”,诗、文、辞赋也终于摆脱了被目为“小道”的命运而蔚成“大国”,成为一代盛世的标志,也成为朝廷纳才取士的重要手段。
有意思的是,在诗赋由“小道”确立为“文章正宗”,成为“经国之大业”的时候,一种新兴的文体——曲子词却接过了被诗赋抛弃的“小道”之名。刘克庄说:“为洛学者皆崇理性而抑艺文,词尤艺文之下者也,昉于唐而盛于本朝。”(《黄孝迈长短句》,《后村先生大集全集》卷一○六)诗、文、辞赋原本为“艺文之末”,以表现男女艳情为主要内容的曲子词则更为“艺文之下者”。汪懋麟《十五家词序》说:
世君子所以显当世、垂后世者,得志则文章见用于上,施之于朝廷,复三代之典册,不得志则综述六经诸子百家,发为撰著,以传于无穷。未闻仅以绮丽靡曼之音争于单词只字,如所传之诗余者也。……夫声音之道,上自雅颂,以至汉魏六朝唐人乐府诸篇,皆所以备管弦奏朝庙者也,若宋之词下矣,元之曲愈下矣。
“曲子词”这一新兴文体在初起之际,人们是把它作为“娱宾遣兴”、“聊佐清欢”的工具,是以清绝之辞“助妖娆之态”,“递叶叶之花笺”,“举纤纤之玉指”(欧阳炯《花间集序》)。但经过苏轼的以诗为词,辛弃疾的以文为词,姜夔的以健笔写柔情,他们的变革使词体纤弱的面貌发生质的变化,在南宋末年已有人开始以词为“小道”、“末技”非是。张镃说:“自变体以来,司花傍辇之嘲,沉香亭北之咏,至与人主相友善。则世之文人才士,游戏笔墨于长短句间,有能以瑰奇警迈、清新闲婉、不流于荡淫污者,未易以小伎言也。”(《题梅溪词》,《宋六十名家词》本)进入清代以后,一度衰落的“词”再度呈复兴之势,但这一时期的“词”已经完全改变了它初期的娱乐性,与“诗”一样成为文人即事言情的心灵“文本”,以词为“小道”的观念亦在人们心目中逐渐淡化。朱彝尊说:“词虽小技,昔之通儒巨公往往为之,盖有诗所难言者,委曲倚之于声,其词愈微而其旨益远。善言词者假闺房儿女之音,通之于《离骚》“变雅”之义,此尤不得志于时者所宜寄情焉耳!”(《红盐词序》,《曝书亭集》卷四十)这里虽然还保留着“小技”的称谓,但在作者的心目中“词”的位置并不亚于“诗”“骚”,到乾嘉以后连“小道”、“末技”的称呼都被无情地责难。“世以填词为小道,此扪籥扣槃之见,非真知词者。词至碧山、玉田,伤时感事,上与《风》《骚》合旨,小道云乎哉!”(吴衡照《莲子居词话》卷四转王昶语)张惠言还把“词”放在“诗”的位置讨论,指出它所表达的内容是通之于“诗”的:“词者,盖出于唐之诗人……其缘情造端,兴于微言,以相感动,极命风谣俚巷男女哀乐,以道贤人君子幽约怨诽不能自言之情,低徊要眇,以喻其志。盖诗之比兴,变风之义,骚人之歌,则近之矣。”(《词选序》)这样,“词”也就摆脱了“诗之余”的“小道”地位,一跃成为与“诗”“赋”同类而值得讽诵的“正宗”。
幸运的是,作为“诗之余”的词,最终尚能像诗赋一样跻身文章正宗的行列,而小说、戏曲则自产生起就命运多舛,受到来自正统文人的极端歧视,或遭遇来自封建统治者的数度禁毁,它们一直处于被排挤被打压被歧视的生存境遇。
从孔子开始,“小说”就遭到不公的待遇,《汉书·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却对小说“街谈巷语”的方式持否定态度,他说:“道听途说,德之弃也。”(《论语·阳货》)孔子的这一思想对后代小说批评者是有深刻影响的,在汉代桓谭称小说是“丛残小语”,班固说小说是“街谈巷语”,多多少少都带有鄙视小说的意味。在文言小说极盛的唐代,小说的“小道”地位并未得到改变,如刘知几即称自己“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史通·杂述》);在白话小说进入繁荣发展的明代,以小说为“小道”的观念依然非常流行,如明初小说家瞿佑,自以为所作《剪灯新话》,“涉于语怪,近于诲淫”,当然,更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不得不将之藏诸书笥,“不欲传出”(《剪灯新话序》)。《效颦集》的作者赵弼,也是担心“不经之言”贻大方之诮,每欲弃毁其稿,只是它已在社会上广为流传,故题名为《效颦集》,以示其为不经不史的“小道”,“所谓东施之捧心,而不觉自炫其陋也”(《效颦集后序》)。明清两代是小说创作的全面繁荣期,“小道”的观念不但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甚至还出现封建统治者对小说展开数度围剿的怪异现象,在明清两朝的历史文献里关于统治者禁毁小说的文字记载甚多。如顾炎武《日知录之余》卷四载:“《实录》正统七年二月辛未,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言: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如《剪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忆,以资谈论,若不严禁,恐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提调学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从之。”清康熙时期曾数次下诏要求禁“淫词小说”,玄烨说:“淫词小说,人所乐观,实能败坏风俗,蛊惑人心。朕见乐观小说者,多不成材,是不惟无益而且有害……俱宜严行禁止。”(《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至于地方官吏,更是竭力实行之,如江苏巡抚汤斌发布的严禁告谕是这样说的:“编纂淫词小说,宣淫诲诈,备极秽亵,污人耳目。”“必将使淫邪之念日生,奸伪之习滋甚,风俗凌替,莫能救正,深可痛恨,合则严禁。”[2]尽管在明清两代也有少数理论家为小说争地位而大声疾呼,但它却始终未能得到正统文人的认可,直到近代梁启超提出“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的命题,小说为“小道”观念才得到彻底的转换和更新,也就是说,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小说始终未能如诗、词、文那样跻身于文章正宗的行列。
戏曲亦经历了小说一样相同的命运,也是在备受歧视和摧折的环境中生长和发展起来的,封建统治者始终把它当作可能产生有害作用的娱乐行为而加以防范。明律规定:
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妆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妆扮者与同罪。其神仙道扮,及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御制大明律》,据王利器辑《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不仅戏曲的具体题材作了严格的规定,而且连戏曲表演者的行踪都作了具体的限制。“国初之制,伶人常绿头巾,腰系红褡膊,足穿布毛猪皮鞋,不容街中走,止于道旁左右行。乐妇布皂冠,不许金银首饰,身穿皂背子,不许锦绣衣服。”(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这一方面说明统治者对戏曲所持的防范心理,另一方面也足见人们对戏曲的歧视态度,元明时期许多戏曲家亦多以自己从事戏曲创作或表演的职业为“羞”。赵孟说:“良家子弟所扮杂剧,谓之行家生活;娼优所扮者,谓之戾家把戏。良人贵其耻,故扮者寡。”这里已讲到元代杂剧的扮演情形,到明代连“行家生活”亦少人扮演了,因为这一时期人们竟以“娼优扮者谓之行家”(朱权《太和正音谱》杂剧十二科条)。良家子弟不屑扮演杂剧,亦理所当然,这一现象一直延续到元末明初。冯梦龙《曲律叙》云:“近代之最滥者,诗文是已……独词曲一途,窜足者少,岂非以道疑小而不争。”不仅如此,明初诗文作家还在许多场合毫不掩饰地表示过对小说、戏剧的轻视之意,连后来成为创作小说、戏剧大手笔的屠隆,在他步入文坛之初也是颇为轻视小说、戏剧的。他说:“伯龙(梁辰鱼)少时好新声,是天下之绝丽。余闻而太息。以彼其才,令力追大雅,上可东阿、萧统,下不失为王江陵、李王孙,而胡乃自比都尉,侈为艳歌。是以龙骥捕鼠也。”(《梁伯龙鹿城集序》,《白榆集》卷二)这是为梁辰鱼少年不求大雅之诗文,反侈为淫靡之戏曲艳词而惋惜,发表过类似屠隆之看法的还有张位(新建)。据陈继儒《批点牡丹亭》记载:“张新建相国尝语汤临川云:‘以君之辩才,推尘而登皋比,何渠出濂、洛、关、闽下?而逗漏于碧箫红牙队间,将无为青青子衿所笑!’”从这里可看出,屠隆、张位看重的是为正道的理学或正统诗文,而轻视为小道的小说、戏剧,这一观念在戏曲呈高度发展的清代仍是相当的盛行。古代文学批评史上也提出过为戏曲争地位的“尊体”要求,像朱有燉说:“国朝集雅颂正音,中以曲子[天净沙]数阕,编入名公诗列,可谓达理之见矣。体格虽以古之不同,其若可兴、可观、可群、可怨,其言志之述未尝不同也……今曲亦诗也,但不流入秾丽淫佚之义,又何损于诗曲之道哉!”(《散曲[白鹤子·咏秋景]引》)爱莲道人称:“词曲非小道也。溯所由来,《赓歌》、《五子》实为鼻祖,渐变而之《三百》,之《骚》、《辨》……又变而之唐之近体……宋之填词,元之制曲。至于今,而操觚之士,举汉魏以降、胜国以往诸歌诗词曲之可以被弦索者,而总谓之曰乐府。”(《鸳鸯绦传奇序》)为戏曲争地位呼声最高的当推清初著名戏曲家李渔,他说:“填词一道,非特文人工此者足以成名,即前代帝王,亦有以本朝词曲擅长,遂能不泯其国事者……由是观之,填词非末技,乃与史传诗文同源而异派者也。”(《闲情偶寄·结构第一》)但他们的呼吁并没有改变戏曲“小道”的地位,戏曲“小道”地位的改变也是时间推进到近代以后的事。
三 “小道”之反思
综上所述,“小道”之所指有一种演化的过程,即从诗到辞赋,再转而为词,为小说,为戏曲,但它们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走向成熟,便提出“尊体”的要求,或是正名辨体,或是推源《风》《骚》,或攀附“经”“史”,或是突出其“教化”功能,从不同角度来确证自身,也就是说它们都不约而同地经历了一个“尊体”的过程。但是,我们认为由“小道”而引发的“尊体”,并非破解“小道”观念的关键所在,倒是从“小道”到“尊体”所折射出来的文学观念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所谓“小道”,它的意义指向有不能登大雅之堂之意,也就是说,辞赋、小说、戏曲等只是用来满足人的低级趣味,有悖于儒家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这正反映出古代文学批评史上“雅俗”观念的对立。“雅俗”原本是指两种不同层次的审美趣味,但在春秋时期人们开始将它们对立起来,如孔子说自己听《韶乐》“三月不知肉味”,但又指责“郑声之乱雅乐”,进而提出“放郑声,远佞人”的要求。孔子的思想对后代的文学批评影响很大,在有些人看来,“大道”有一种雅正的品格,而“小道”则往往和俚俗联系在一起,要提高辞赋的文体地位首先必须确立其“雅正”的品格。曹植说:“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匹夫之思,未易轻弃也。”(《与杨德祖书》,《文选》卷四十二)这里说《击辕》之歌“有应风雅”,也是通过揭示其“雅正”的品格,以求达到提高辞赋的地位,故汉宣帝刘询说:“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譬如女工有绮縠,音乐有郑卫,今世俗犹皆以此虞说耳目;辞赋比之,尚有仁义风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贤于倡优博弈远矣。”(见《汉书·王褒传》)清懒居士也说:“汉以歌,唐以诗,宋以词,迨胜国而宣于曲,迄今盛焉。总之,以风雅为宗,而愤激幽情、锦心慧口相伯仲焉。”(闵光瑜《〈邯郸梦记〉小引》)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下,他们对过去被称为“小道”的诗、词、曲、小说,提出了去俗的要求。严羽说:“学诗先除五俗,一曰俗体,二曰俗意,三曰俗句,四曰俗字,五曰俗韵。”(《沧浪诗话·诗法》)顾瑛说:“曲欲雅而正,志之所之,一为物所执则失其雅正之音。耆卿辈不必论,虽美成亦自有所不免。”(《制曲十六观》,学海类编本)张祖望也说:“词虽小道,第一要辨雅俗,结构天成,而中有艳语、隽语、奇语、豪语、痴语、苦语、没要紧语,如巧匠运斤,毫无痕迹,方为妙手。”(王又华《古今词论》,词话丛编本)只有去俗才能确立其雅正的品格,只有确立了雅正品格,才能彻底摆脱其“小道”的身份。
但更重要的方面是,作为“小道”的诗、词、曲、小说,人们向来看重的是它的审美性亦即娱乐功能,这与儒家所强调的文艺“教化”功能也是背道而驰的。“《书》云:‘玩物丧志’,为文亦玩物也。吕与叔有诗云:‘学如元凯方成癖,文似相如始类俳,独立孔门无一事,只输颜氏得心斋。’此诗甚好。古之学者,惟务养情性,其他则不学。今为文者,专务孽句,悦人耳目。既务悦人,非俳优而何?”(程颐《二程语录》卷十一,《正谊堂全书》本)尽管这句话主要是站在儒家立场说的,也确实道出了文学的审美性即娱乐功能,也就是说它们要摆脱“小道”的称谓,就必须向儒家的“诗教”靠拢,后代批评者为提高文学的社会地位,便极力突出其“教化”功能。陶望龄说:“今之院本,即古之乐章也。每演戏时,见有孝子、悌弟、忠臣、义士,虽妇人牧竖,往往涕泗横流。此其动人最切,较之老生拥皋比,老衲登上坐说佛法,功效百倍。”(转引自刘宗周《人谱类记》)祁彪佳说:“天下之可兴、可观、可群、可怨者,其孰过于曲哉!盖《诗》以道性情,而能道性情者莫如曲。曲之中有言乎忠孝节义可忻可敬之事者焉,则虽呆童愚妇见之,无不击节而忭舞;有言乎好邪淫慝可怒可杀之事者焉,则虽呆童愚妇见之,无不耻笑而唾詈。自古感人之深而动人之切者,无过于曲者也。”(《孟子塞五种曲序》)这里说的是戏曲的“教化”作用,有人还注意到小说的社会“教化”功能。如曾慥说小说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类说序》);凌云翰认为小说:“虽稗官之流,而劝善惩恶,动存鉴戒,不可谓无补于世。”(《剪灯新话序》)张尚德认为历史演义小说“裨益风教,广且大焉”(《三国志通俗演义序》),胡应麟还说:“小说者流,或骚人墨客,游戏笔端;或奇士洽人,搜罗宇外,纪述见闻,无所回忌;覃研理道,务极幽深。其善者,足以备经解之异同,村史官之讨核,总之有补于世,无害于时。”(《九流绪论》,《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十九)所说“助名教”、“益风教”、“有补于世”,指的都是小说的“教化”功能。
总之,“小道”论反映出儒家思想对古代文艺观的制约作用,诗、词、曲、辞赋、小说要抬高自身的文体地位,就必须取得儒家思想的认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摆脱“小道”身份的最终目的。
(原载(香港)《学术前沿》2004年第9期)
[1] 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0页。
[2] 转引自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