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
在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下,以数据资源为核心要素、信息技术为内生动力、融合创新为典型特征的数字经济,革故鼎新、大势已现。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互联网基础资源的本身发展及其对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均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正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也是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规模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信息产业本身,称之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包括电子信息、电信运营、互联网和广播电视,其可通过现有统计体系直接进行采集和测算;二是信息通信技术对其他产业融合渗透带来的产出增加与效率提升,称之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其以增长核算方法为基础,通过投入产出法进行计算,计算信息经济资本存量对GDP增长的贡献。
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首次超过20万亿元人民币,达22.6万亿元(3.40万亿美元),增速高达18.9%,占GDP的比重达到30.3%。就数量来说,已超过日本(2.29万亿美元)、德国(2.06万亿美元),与位居第一位的美国差距仍较为明显,仅达到美国数字经济总量(10.83万亿美元)的31.5%。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中国信息化百人会连续第三年的研究报告,见图1-11)。
2016年各国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图1-11】
从历史的发展进程看,中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快速提升。测算表明,已由1996年的5%提升至2016年的30.3%,提升了25.3个百分点。中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总体加速上升,也表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1996年至2005年,中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由5%提升至14.2%;2005年至2008年,这一比重增长相对缓慢,3年间仅增长了1个百分点;2008年以后,中国整体经济中的数字经济比重迅速提升,至2016年,这一比重已达到约30.3%。
1996—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增速【图1-12】
中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网民数量均位于世界第一。2015年,各地政府相继推进大数据和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大数据和智慧城市产业的落地,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能电网等行业对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先进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断高涨,由此带动信息技术产品市场的繁荣。网络产品种类丰富、数量攀升,屡创历史新高,多种网络服务(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用户规模不断攀升。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新闻等应用已进入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用户规模增长平稳。网络购物更加多元化和规范化,跨境电商步入调整期,农村电商服务日趋完善。大众的网络支付习惯逐渐养成,出门“无钱包”时代悄然来临。伴随家长的付费意愿和能力增强,在线教育得到迅速发展。中国的数字经济内涵和外延都在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