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沃特斯系列作品(全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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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指匠(2)

7

那起始,我早已熟知。那是一切错误的开端。

在我想象中,有一张桌子,桌面湿滑,全是血。那是我母亲的血。那么多血,我想象,如墨水一般流淌。我想象,为了不弄污地板,妇人们在桌下放了些瓷盆,这样一来,我母亲呼号的间隙,便被这种声音填充了——滴答,滴答——就像艰难发声的钟摆声。钟声之外,隐约听到疯子们的尖叫,看护们的呵斥,因为,这是一座疯人院。我母亲是个疯子。桌上绑着她的皮带是谨防她一头撞向地上,另一条皮带勒过她的嘴,以防她咬舌自尽。还有皮带分开她的腿,以便我从她两腿间生出来。我出生以后,她仍被皮带绑着,她们生怕她把我撕碎!她们把我放到她胸前,我找到她的乳房,吮吸起来。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那滴答滴答的血滴声在继续。这声音铭刻在我生命的最初,她生命的最终。因为很快,钟摆慢了下来,我母亲的胸口起起伏伏,最后,永远地沉了下去。

我感觉到了,我用力吸吮,妇人们把我从她身边抱走,我哭,她们就打我。

我在疯人院作为看护们的女儿,度过了生命的头十年。我相信她们是爱我的。疯人院里有一只虎斑猫,我想,她们养我就像养那只猫,当宠物一样,还可以用丝带打扮玩耍。我穿着和她们一样的石板灰的袍子,跟她们一样围着围裙,戴着帽子。她们给我系上腰带,上面挂了一串小钥匙,叫我“小看护”。我在她们的床上轮流睡,在她们上班时跟在她们身后,在疯人院走来走去。那间疯人院很大——对幼年的我来说很大——分为两部分,一边关女疯子,一边关男疯子。我只看到女疯子。我从来不喜欢她们,虽然她们也像那些看护一样,亲我抱我。也有疯子摸着我的头发流泪,我使她们想起她们各自的女儿。还有些疯子比较难缠,对这些人,看护们就会鼓励我站在她们面前,用棍子打,她们专门给我弄了一根小棍子。看我打疯子,看护们会哈哈大笑,说没有比这更滑稽的事了。

从这里,我学到了纪律和规矩的基础,也顺便对疯癫的态度有了认知。这些都对后来有所助益。

当我年龄渐长,懂得分寸,她们给了我一只金戒指,说那是我父亲的;一幅肖像,说那是我母亲。于是我懂得了,我是个孤儿。因为我从未感受过父母之爱——又或许,我得到太多母亲的关爱——得知此事,我并没有感觉太沮丧。我觉得,看护们给我饭吃给我衣穿,都是因为她们喜欢我。我固然相貌普通,但在那个没有孩子的环境里,就被当作了小美人。我还有甜美的歌喉,能识文断字的眼。我以为,我会一辈子当看护,逗疯子为乐,直到终老。

在我九、十岁时,我们都这样以为。我十一岁的某一天,院长把我传唤到她办公室,我以为她要给我什么奖赏。我想错了。她只是表情有些奇怪地跟我打了招呼,却不拿正眼看我。她身边有一个人,她说,是一位绅士。那时候,这个词对我无关紧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意义会重大起来。“你过来。”院长说。那位绅士在一边看着。他穿着一身黑套装,戴着丝质的黑色手套。他斜着身子,杵着一根有象牙把手的手杖,上下打量着我。他的头发正在由黑变白,他脸色苍白,眼睛藏在一副有色眼镜之后。普通孩子会被他的直视吓倒,但我不是普通小孩,我谁都不怕。我径直走到他面前,他张开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他的舌尖是黑色的。

“她个子虽小,”他说,“脚步声倒很重。她声音怎么样?”

他的声音低沉,发颤,语带怨气,仿佛颤抖的人影。

“跟这位绅士说句话,”院长小声对我说,“说说你今天怎样。”

“我很好。”我说。也许我言语太大声,这位先生退缩了一下。

“行了,”他举起手说道,“我希望你会小声说话,我希望你会点头。”

我点点头,“我会的。”

“我希望你能保持安静。”

“我能。”

“那就安静点——这就对了。”他转身看着院长,“我发现她继承了她母亲的长相,很好。这会提醒她,不要重蹈她母亲的覆辙。我不喜欢她的嘴唇,太丰满,是个不好的兆头。我也不喜欢她的背,太软,而且驼背。她的腿怎么这样?我不要粗腿的小姑娘。你们怎么把她的腿藏在裙子里,裙子怎么这么长?我要你们这么给她穿的吗?”

院长的脸红了。“是女看护们无伤大雅的小娱乐,先生,只是想让她穿得和这儿的大家一样。”

“我付你钱,是给看护们提供娱乐的吗?”

他用手杖点点地,动了动下巴。他又转身看着我,话却是对院长说的,他说,“她朗读怎样?写字漂亮吗?来,给她一段文字,给我读读看。”

院长递给我一本打开的《圣经》。我读了一段,那位先生又退缩了一下。“轻点儿声!”他说,直到我把音量收成悄悄话。然后他让我在他的注视下写了一段文字。

“女式字体,”我写完后,他说,“装饰线太多。”他虽然这么说,口气里却透着欣慰。

我也自感欣慰。从他的话里我听出,我的字就像天使的字。后来,我真希望当时是胡乱涂鸦,鬼画桃符。那一手娟秀的字是我的祸根。那位先生拄着手杖,探身看我的字,他的头埋得那么低,我的视线越过他眼镜的边缘,看见了他没有血色的眼圈。

“嗯,小姐,”他说,“搬到我府里去住怎样?你别对我瘪嘴,注意点!跟我学行为举止,简洁的字体,你觉得怎样?”

我感觉就像被掴了一掌。“我才不想去。”我冲口而出。

院长说,“不知好歹,莫德!”

那先生冷笑一声。“也许,”他说,“她遗传了她母亲那不幸的坏脾气,也遗传了她娇小的脚。你喜欢跺脚是吧,小姐?好吧,我家大得很,可以给你一个远远的房间,我听不到动静就行。你在里面爱怎么闹就怎么闹,没人理你。你再也无人理会,无人记得给你食物,然后你就会饿死——你觉得这样如何,嗯?”

他站起身,掸掸衣服,但衣服上并没有灰。他不再看我,只对院长吩咐了几句。他离开后,我把刚才读过的《圣经》摔到地上。

“我就不去!”我大叫道,“他休想逼我去!”

院长把我拉进她怀里。我见过她鞭打那些狂躁的疯子,现在她只是把我抱进怀里,像个姑娘一样默默落泪。她语气沉重地告诉我,我的未来,在我舅舅那座大宅中的未来。

有些人请农民为他们饲养小牛,我母亲的哥哥请疯人院的看护们饲养了我。现在他要来把我领回去,烹调享用了。突然间,我就要抛下我的看护裙,钥匙圈,小手杖,他叫管家送来了一套衣服,我要按他的喜好穿戴打扮。她带来了靴子,羊毛手套,米色的裙子——一条讨厌的,小女孩样式的裙子,裙摆只到小腿,从肩到腰加了骨制的内衬条,使其紧绷。她帮我拉上系带,听到我叫苦,她就拉得更紧。看护们在一旁看着,只是叹气。当我被领走时,她们一一吻我,却都目光闪躲,不再看我。有个看护手快,拿出一把剪刀,剪下我的一绺头发放进她的挂坠盒里。其他人见状,夺过她的剪刀,或自己拿出剪子或刀子,又拽又拉我的头发,直到我的发根脱落。她们像海鸥一样挤作一堆,对我跌落在地的头发争抢不休。她们的吵嚷让疯子们也在各自的房间里尖叫起来。我舅舅的仆人赶紧把我拉走了。她带了一辆马车和一个车夫。疯人院的大门在我们身后重重地关上。

“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养小女孩!”她说,用手绢捂住嘴。

我不愿跟她说话。窄小的裙子勒着我,令我呼吸困难,靴子磨着脚踝,羊毛手套扎手——最后我把它们扯了下来。她看着我,一脸自得。“脾气不小啊,你?”她说。她带了一篮子织毛衣的针线活,还有一包食物。有面包卷,一小包盐,三只煮鸡蛋。她把两只鸡蛋在她的裙子上滚了滚,压破蛋壳。鸡蛋剥出来蛋白发灰,蛋黄太干,几乎变成了粉。我永远记得那味道。她把第三只蛋放在我腿上。我没吃,任由鸡蛋在我裙子上摇晃,直到跌到马车的地板上,摔坏了。“啧啧,”她说。她取出毛线活儿,不一会就歪着头睡着了。我坐在她身边,僵直着身子,满腔怨愤。马车走得很慢,旅途显得漫长。我们有时穿过树林,我看见窗玻璃上自己的脸,黯淡如血。

除了我出生于其中的那座疯人院,我从没见过其他宅子。我早已习惯疯人院的阴森和孤绝,那里的高墙和紧闭的窗。但是到达舅舅家的第一天,那座大宅的寂静,使我惊惧无措。马车在一个门前停下,两扇高高的门板从中打开,我们看着它从里面被拉开,似乎有些颤抖。开门的是一个男人,他穿着黑色丝质马裤,戴着一顶——我当时以为是——扑了粉的帽子。“这是魏先生,你舅舅的管家。”那女人说,她的脸凑在我旁边。魏先生观察着我,然后看着她。我想她一定对他使了个眼色。马夫为我们放下脚踏板,我不让他牵我的手。魏先生对我鞠了一躬,我觉得他是在取笑我——因为我见多了看护们对女疯子行屈膝礼,然后大笑。他请我先走,把我让进一片黑暗,那黑暗扑上来淹没了我的裙子。他一关上门,黑暗就变得更深。我的耳中似乎灌满了水或蜡,那是寂静,是我舅舅在这座大宅中长年养出的寂静,就像别人养出开花的藤蔓。

那女人带我走上楼梯,魏先生在下面看着。楼梯不是十分平整,地毯也有些磨损。新靴子使我脚步笨拙,绊倒了一次。“站起来,孩子。”那女人说。她把手放在我身上,我不再挣脱了。我们走上两段楼梯,越往上走,我越害怕。这宅子是那么可怕——高高的天花板,这里的墙壁不像疯人院里的平整简单没有饰物,而是挂满了肖像画,族徽盾,生锈的刀剑,镶在框中,装在箱中。楼梯螺旋上升,围绕着大厅形成一个回廊,每一个转弯处连接着一条走廊。在这些走廊的阴影中,就像蜂巢里怀着期待探头的幼虫,半暗半显地站着一些面色苍白的仆人,看着我走进这幢大宅。

但那时我不知道他们是仆人。见他们穿着围裙,便以为是看护。我以为阴暗的走廊边一定有一间间病房,关着安静的疯子们。

“他们来看什么?”我问那女人。

“噢,来看你的长相啊,”她回答说,“来看你是不是和你妈妈一样漂亮。”

“我有二十个妈妈,”我于是说,“我比她们任何一个都漂亮。”

那个女人在一扇门前停下。“漂亮不是靠嘴说的,”她说,“我说的是你真正的妈妈,死了的那个。这是她的房间,现在是你的了。”

她带我走进门厅,然后走进连着的起居室。窗户摇得哗啦作响,像有拳头敲打。这房间连夏天都很凉,而眼下是冬天。我走向壁炉,里面有一小团火——壁炉上的镜子太高,我还太矮,看不见自己的脸——我站在壁炉前,瑟瑟发抖。

“你不该扔掉那手套,”见我对着手呵气,那女人说,“英克先生的女儿也会要的。”她脱下我的斗篷,解开我头上的丝带,用一把断了齿的梳子给我梳头。我把头移开,“爱怎么挣怎么挣,”她说,“扯着痛的是你,又不是我。哎哟,那些女人怎么给你弄头发的啊!真是些蛮子!她们把你弄成这样,我都不知道怎么能把你收拾干净。好了,这儿。”她把手伸进床下,“我看你用用夜壶。过来,别扭扭捏捏,你以为我没见过小姑娘撩起裙子尿尿吗?”

她抄起双手看着我,然后用湿毛巾帮我擦了脸和手。

“我做客厅女仆的时候,就看着她们这样服侍你妈,”她一边把我推来拉去,一边说着,“她可比你懂事多了。在你先前那宅子里,他们没教你礼貌吗?”

我真想我的小手杖,有它在手,我会教她什么是礼貌!但是,从观察疯子们的举止,我学会了怎样表面服从,实则抗争。最后,她终于放开我,擦了擦手。

“老天爷,这孩子真难搞!我希望你舅舅带你回来之前考虑清楚了。他好像想着把你培养成大家闺秀。”

“我才不想做什么闺秀!”我说,“我舅舅也强迫不了我。”

“这可是他的家,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回答说,“行了!看看你都耽误到什么时候了!”

这时传来三下闷闷的声音,我知道这是钟声。按我的理解,这是这宅子里的某种信号,就像在疯人院里,疯子们起床,穿衣,祷告,吃饭,都要按照信号进行。我想,现在我能见着他们了!但是大宅安静如常,什么都没发生。连刚才出来看我的那些仆人们都消失了。我的靴子又在地毯上绊了一下,“走路轻点!”那女人小声说,掐了一下我的手臂,“看,这是你舅舅的房间。”

她敲门,然后领我进去。他多年前让人在窗玻璃上涂过油漆,冬日照在玻璃上,房间透进奇怪的光线。书架上一排排书脊使四壁昏暗,我误以为那些书架是浮雕墙饰。我只认得两本书,一本是黑色书脊有些磨损的《圣经》,另一本是赞美诗集,据说适合给失心疯的人读,那本书是粉红色的。我当时以为所有印刷的文字都是真的。

那女人让我站在进门处,她站在我身后,双手像爪子一样抓紧我的双肩。他们称为我舅舅的人,从书桌后面站起来,桌面被堆积的纸张淹没。他头戴一顶天鹅绒帽子,帽上有一条毛了边的绳挂着流苏。他仍戴着墨镜,是另一副颜色稍浅的墨镜。

“这位小姐,”他朝我走来,努着下巴说。那个女人行了一个屈膝礼,“她的脾气如何,斯泰尔斯太太?”他问她。

“很差,先生。”

“从她那眼神我就能看出来。她的手套呢?”

“扔了,先生,她不愿意戴。”

我舅舅走近我身边。“不愉快的开端。把手伸出来,莫德。”

我不伸手。那女人抓住我手腕,抬起我的手。我的手很小,指节圆润,我已习惯用疯人院的肥皂擦洗,那肥皂比较粗糙。我的指甲缝是黑的,那是疯人院的尘土。我舅舅捏着我的指尖,他自己的手指上有一两点墨迹。他摇摇头。

“我要是想要这么一双粗糙的手摸我的书页,”他说,“我叫斯泰尔斯太太带一个看护回来就行了。我不会专门让她带一双手套去,让那些粗糙的手变柔软些。但是,你的这双手,我要它们变软,你看着,看我们怎么把不戴手套的小孩的手变软。”他把手伸进衣袋,从中拉出一件东西——读书人用的——一串金属珠子,外面裹着丝绸,用来镇住翘起的书页。他把珠子卷成个圈,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猛地一下抽在我指节的肉窝上。然后,在斯泰尔斯太太帮助下,他抽打了我的另一只手。

珠串打下来如鞭抽,包在珠子外的丝绸却能避免皮开肉绽。挨第一下时我痛得大叫,像狗一样,除了痛,还因为愤怒和极度讶异。后来,斯泰尔斯太太放开我的手腕,我把手指放到嘴边,开始哭泣。

听到哭声,我舅舅皱起了脸。他把珠串放回衣袋,把双手举到耳边。

“安静,姑娘!”他说。我抽搐着,无法安静。斯泰尔斯太太掐我肩膀,那反而使我哭得更凶。我舅舅又掏出了珠串,最后我终于平静下来。

“行了,”他轻声说,“以后你不会忘记戴手套了吧,嗯?”

我摇摇头。他几乎对我微笑了。他看着斯泰尔斯太太,“你会提醒我外甥女她的新职责吧?我要她乖乖听话,使性子发脾气在我这里是不能容忍的。好了。”他挥挥手,“把她留在我这儿,你也别走远了,记着!她要是闹起来,你得马上赶到她身边。”

斯泰尔斯太太行了一个屈膝礼,假扮拉我的肩膀使我的背脊挺直,暗中又掐了我一下。风吹着云掠过太阳,黄色的窗玻璃明亮了一会儿,然后暗淡下去,然后又明亮起来。

“现在,”管家离开之后,我舅舅说道,“我为什么带你回来,你心里是知道的吧?”

我举起通红的手指,擦了擦鼻子。

“是把我培养成大家闺秀。”

他发出一声短短的干笑。

“是把你培养成秘书。你看看周围,这些是什么?”

“木头,先生。”

“是书,姑娘。”他说。他走去取出一本书,翻开来。我认得那本黑色封面的,那是《圣经》。其他的,我推测,是赞美诗集。我想,他们把赞美诗集用深浅不同的封面来包装,以便适用于不同程度的疯子吧。我觉得这真是明智的考量。

我舅舅把书抱在胸前,手指轻敲了一下书脊。

“看见这书名没有,姑娘?——站住别动!我是叫你看,不是叫你扑。”

但是书离我太远。我摇摇头,眼泪再次涌上。

“哈!”见我的无助,我舅舅哼了一声,“我知道你看不见!低头看看地板,小姐,往下看!远一点!看见你脚边那个手指没有?那是按照我的吩咐镶嵌在那的,我问过眼科医生。这些可不是普通的书,莫德小姐,不是一般人能看的。要是我发现你越过那手指界线半步,我就会把你当佣人一样处罚——要是佣人越了界,我会打瞎他们的双眼。那个手指,是清白的界线。以后,当你心智成熟,我会让你跨过的,但必须依我指示而行。我的话你明白了?”

我不明白。我如何能明白?但我已学会谨慎,点头假装明白。他把书放了回去,好整以暇地把书脊对齐。

那本书封面精美,并且——以后,我会对它很熟悉——是他的最爱之一,书名是——

但在当时,我不该超越自己的清白懵懂,这清白,我尚可保有一段时日。

说完这句话,舅舅似乎把我忘在了脑后。我在那里站了有十五分钟,他再次抬起头来才看见了我,挥手叫我退下。他书房门的铁把手不是那么容易拉,我开门关门时,铰链的吱呀声又惊动了他。斯泰尔斯太太从暗处冲出来,把我拉上了楼梯。“你也该饿了吧,”她边走边说,“小姑娘总是容易饿。现在给你一只鸡蛋,你该开心了吧。”

我确实饿了,却不愿承认。她拉铃唤来一个女仆,女仆带来饼干和一杯甜酒。她把食物在我面前摆好,对我微笑。那微笑比一个耳光更令我难受,我怕自己眼泪又要掉下来。但我强忍眼泪,用饼干塞满自己的口。那女仆和斯泰尔斯太太交头接耳一番,站在一边看。然后她们就走了,留下我一人。房间渐渐昏暗,我在沙发上躺下,头枕在靠垫上,用刚才被打红了的小手,把斗篷拉起来盖住身体。酒让我昏昏欲睡。当我再次睁眼,只看见晃动的影子,还有站在门口,手持一盏灯的斯泰尔斯太太。我带着满心惊恐醒来,感觉时间已经过了很久。我觉得钟声刚刚敲过,我相信它敲了七响,或是八响。

我说,“我想,劳驾您,送我回家。”

斯泰尔斯太太大笑。“你是说那疯人院?还有那些粗手粗脚的女人?那地方叫什么家!”

“我觉得她们会想念我。”

“我觉得她们终于甩脱你,高兴还来不及。你这胡搅蛮缠、面无血色的小无赖。过来,现在该上床睡觉了。”她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开始解我的裙子。我挣脱开来,打了她一下。她抓住我的手臂,扭了一把。

“你没资格打我!你算是什么!我要我的妈妈们,她们爱我!”

“这才是你妈妈,”她扯着我颈上挂的肖像说,“在这儿,她就是你唯一的妈妈。你还有她的肖像,能记住她相貌,你就知足吧!站好了别动,你得穿上这个,才能有大家小姐的身材。”

她已帮我脱掉了那件窄小的米黄色裙子和内衣,现在又给我穿上一件胸衣,比那裙子勒得还紧,在胸衣外面给我套上睡袍。她又给我戴上一双白色的皮手套,手腕处紧紧扣上。只有我的脚是光着的。我倒在沙发上,踢着脚抗议。她把我拉起来,一阵摇晃,然后停下来。

“你听着,”她的脸红一块白一块,呼吸重重地喷到我脸上,“我也有过一个小女儿,她死了。她有一头漂亮的深色头发,她的性子温柔得像羔羊。为什么深色头发的乖小孩就该去死,为什么你这种金发的坏小孩就能活得好好的,我真的不懂。为什么你那个身家丰厚的妈妈,最后变成个废物死掉了,我却要帮她把你的手保护得光洁细腻,把你抚养成千金小姐,我也真是不明白。你装模作样的眼泪爱掉多少掉多少,永远别想打动我的心。”

她抓住我,把我拉进起居室,让我爬上那张高大的,满是灰尘的床,然后放下了帐幔。壁炉的旁边有一道门,她告诉我说,门后是另一间卧室,里面睡着一个坏脾气的姑娘,那姑娘晚上会竖着耳朵听,如果我不乖乖地安静地睡觉,她会听到的,她的手很重。

“快些念祷告,”她说,“求天父宽恕你吧。”

然后她拿起灯走了,我被抛入一片可怕的黑暗。

如此对待一个小孩是一种恶劣行径,直至今日,我依然这样认为。当时,我痛苦地躺在那里,心中充满凄凉和恐惧。在一片死寂中,我努力倾听。在黑暗中,我感到眩晕、饥饿、寒冷、孤独,而黑暗是那么深。我眨眼,黑色的眼皮与周围的黑暗相比都变得明亮。胸衣紧箍着我。指关节在皮手套里被勒得瘀紫。大钟里的零件运作,不时发出些轻响,钟声按时鸣响。于是我想象这大宅某处有一群疯子,看护们正看守着他们,并极力在这想象中抓住一点慰藉。然后我开始在这宅子各处行走。也许在这里,疯子可以自由游荡,也许某个女疯子会走错房间,来到我的卧室?也许睡在隔壁的坏脾气女孩也是个疯子,也许会跑过来下重手掐死我!实际上,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出现,我就听到了声音,压抑着的声音,从近处传来——近得异乎寻常,我觉得有千万张鬼鬼祟祟的脸,在帐边偷窥,千万只手在四处摸索。我大哭起来,身上的胸衣使我连眼泪都无法流得畅顺。我很想静躺着一动不动,那些四处走动的疯女人们就不知道我在这儿了。但是,我越想静,就越感烦乱。那时,一只蜘蛛或者蛾子爬到我脸上,我以为那只要掐死我的重手终于来了,我猝然一惊,浑身一颤,同时大叫起来。

我听到开门的声音,帐幔的缝隙透进光线。一张脸出现了,就在我近旁——一张和善的脸,不是疯子,而是下午给我端来饼干和甜酒的那位姑娘。她现在穿着睡袍,头发也披了下来。

“好了,”她温柔地说。她的手并不粗重,她把手放在我头上,抚摩我的脸,我平静下来,眼泪终于可以自然地流淌。我告诉她我怕疯子,她笑了起来。

“我们这儿没有疯子。”她说,“你想的一定是你之前那地方吧。你看,你不觉得离开那儿是好事吗?”我摇头。她说,“好吧,你还是对这里太陌生,以后就会习惯的。”

她拿起了灯。我见状立刻哭起来。“怎么了,你赶快睡觉啊!”她说。

我说我不喜欢黑暗。我说我害怕一个人睡。她犹豫了一下,也许在想斯泰尔斯太太。但我肯定,我的床必然比她的床软。而且,这是冬天,苦寒难忍。最后她说,她会陪我躺下直到我睡着。她熄了蜡烛,我在黑暗中闻到烛烟味。

她告诉我她名叫芭芭拉。她容许我把头靠在她身上。她说,“现在这样,是不是和你那个旧家一样舒服了?你是不是喜欢这里了?”

我说我会多喜欢这里一点,如果她每晚都陪我睡。她听了又笑起来,动了动身子,在羽绒床垫上睡得更舒服些。

她很快就睡了,睡得很沉,仆人们都这样。她散发着一股紫罗兰面霜味。她睡袍的前胸有丝带,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摸到了丝带,拉着它,直到睡着。仿佛在跌入无边的黑暗时,那是我的救命绳。

我说出这些事,是盼望你能明白是什么力量造就了我,使我成为今天的我。

第二天,我被安排待在那两间凄冷的房间里,学做针线。我忘记了对夜和黑暗的恐惧。手套让我的动作笨拙,针扎到了手指。“我不做了!”我大叫,把布扯开。然后斯泰尔斯太太打了我。我的裙子和衬骨这么硬,她打我的背,把自己手心打痛了,这多少让我感到一丝欣慰。

在初到舅舅家的日子里,我经常挨打。怎么能不被打呢?我习惯了热闹活泼,病房里的喧嚣,二十个女人的宠爱,我舅舅宅子里的肃静和规矩让我烦躁不安,火冒三丈。我想,我原本也是个温纯的孩子,是压制使我变得桀骜不驯。我摔盘砸碗,在地上哭闹打滚,把靴子踢飞。我叫到声嘶力竭,直到嗓子出血。我的任性换来的是惩罚,一次比一次严厉。我被绑住手腕,蒙上嘴巴。我被关进僻静的房间,或者被关进壁橱。有一次——我推翻了蜡烛,把沙发边的流苏熏得冒烟——魏先生把我拖出花园,擒着我走过那条孤寂的小径,进了冰房。现在我已经不记得那房间有多寒冷,我只记得一块块灰色的冰——我原以为冰应该像水晶一样透明——滴答作响。我听它们滴了三个小时。当斯泰尔斯太太来放我出去时,我已抱着自己缩成了一团,无法掰开,并且像吃了毒药一般虚弱无力。

我想,我这光景把她吓怕了。她把我抱回去,悄悄地走佣人楼梯回到楼上。她和芭芭拉一起给我洗了澡,用酒精摩擦我的胳膊。

“要是她的手废了,我的天,他会让我俩一辈子都没法翻身了!”

见她怕成这样,也算是个成就。接下来的两天,我抱怨说手指痛,又说没力气,眼见她紧张无措,我就得意忘形,用手去掐她,这一来她就知道了原来我的力气比她还大,很快又想了法子惩罚我。

这样持续了大约一个月时间,虽然在我儿时的记忆里,感觉长得多。舅舅一直等待着,就像等待一匹马终于被驯服的一刻。他不时传唤斯泰尔斯太太带我去他书房,向她询问我的进展。

“情况怎么样了,斯泰尔斯太太?”

“还是很差,先生。”

“还是脾气火爆?”

“脾气火爆,惹不得。”

“你动手了吗?”

她点头。他让我们退下。接下来就是闹更多的脾气,发更大的火,流更多的泪。晚上,芭芭拉对我摇头。

“你这小姑娘,真是太能折腾了!斯泰尔斯太太说她从来没见过你这么狠的孩子。你怎么就不能乖点呢?”

我曾经是个乖孩子,在上一个家里——可是,看看我得到的回报是什么!第二天早晨,我打翻夜壶,把污物踩进地毯里。斯泰尔斯太太挥舞着双手,大声尖叫,然后一个耳光甩到我脸上。她拖着衣衫不整,还没完全清醒的我,从起居室一直拉到我舅舅房间门口。

他见状吓了一跳。“老天爷,这是怎么了?”

“哦,简直不像话,先生!”

“不是又使蛮劲了吧?你带她来这儿干啥,我的书都在这儿!难道让她在这儿发作?”

但他还是让她说了,他一边听一边看着我。我直直地站着,一手捂着发烫的脸,头发披散在肩上。

听完后,他摘下眼镜,闭上眼睛。他的眼毫无遮挡地显露在我眼前,眼皮柔软。他用拇指和染着墨迹的食指揉捏着鼻梁。

“莫德,”他一边揉一边说道,“这事真让人遗憾。斯泰尔斯太太和我,还有全家的仆从,我们都在等你学会礼貌待人。我原以为看护们会把你教好,而不是现在这样子。我原以为你会听话一点。”他来到我面前,眨了眨眼,伸手来摸我的脸,“不用退缩,孩子!我只是想查看一下你的脸。我觉得还是烫的。唉,斯泰尔斯太太的手比较大。”他左右看看,“来人,我们有什么凉的东西吗?”

他有一把狭长的铜质裁纸刀,刀锋是钝的。他俯下身来,将刀身贴在我脸上。他态度温和,反而让我害怕。他的声音轻柔得像一个姑娘。他说,“见你受伤害我很难过,真的难过。你以为我想你遭罪吗?我怎么会?是你自己想要,你的行为证明了这一点。我想你一定喜欢被打——很与众不同,是吧?”他转了一下刀背,我颤抖,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他动了动嘴,“我们都在等,”他重复道,“等你学会礼貌待人。在布莱尔,我们善于等待,我们可以一等再等。我付钱给斯泰尔斯太太和其他仆人们,让他们等待。我是一位学者,天性如此。你看看周围,看我的藏书。你觉得这是缺乏耐心的人能做到的?我收书的来源芜杂,过程缓慢。为了几册旧书,我可以气定神闲地等上许多个礼拜,即便时日漫长,即便那些书的品相比你还差!”他干笑了一声,他也许曾有过润泽的笑。他把裁纸刀移下,托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抬起,仔细地观察。然后他放下裁纸刀,走开了。他把眼镜的丝带挂在耳朵上戴好。

“我认为你可以拿鞭子抽她,斯泰尔斯太太。”他说,“若是她再闹事。”

也许小孩真的像马一样,是可以驯服的。舅舅在纸堆里埋下头去,让我们退下。我便乖乖地回房学做针线。让我畏缩的并不是鞭打的警告,而是我知道强大的耐心能有多残酷。没有什么比疯子的耐心更可怕的了。我见识过疯子做的无用功——把沙子从一个有漏洞的杯子倒进另一个,去数一件破旧衣服上的针脚,或者去数一道太阳光柱里的尘粒,往无形的账本里填写数目。若她们不是女人,而是有钱的绅士,也许她们就成了学者,还能吩咐下人做事,这都说不定。当然,这也是后来,当我完全了解了舅舅的癖好,才有了这样的念头。当天,童年的我只看到了事物的表面。但我知道那是黑暗的,也知道那是安静无声的——其实,它的本质,就是那黑暗寂静的本质,像水,像蜡,充满了舅舅家这座大宅。

我若挣扎,它会把我拉进去,吞没在其中。

当时,我不愿被它淹没。

于是我停止了挣扎。在它那黏稠的旋涡中,随波逐流。

那是我启蒙教育的第一天。第二天早晨八点,课程正式开始了。我从来没有家庭教师,舅舅亲自教我。他叫魏先生在书房里给我安置了一套桌椅,就在地板上的手指标记旁边。凳子很高,我的腿够不着地,在半空晃荡。鞋子挂在脚上,那重量让脚有些刺痒,最后就麻木了。但是,如果我动一动——或者咳嗽,或者打个喷嚏,舅舅就会走过来,用包着丝绸的珠串抽我的手。说到底,他的耐心也是飘忽不定的。虽然他说他无心伤害我,其实是经常伤害。

尽管如此,为了不让书生霉,书房通常保持着温度,比我自己的房间暖和。相比做针线,我也更喜欢写字。他给我一支铅笔,柔软的铅芯划过纸面时悄无声息,他还给我配了一只绿色灯罩的书写台灯,以保护我的视力。

台灯热了就有一股味道,炙烤灰尘的味道,一种特别的味道——日后我会憎恨它——那是我焦灼青春的味道。

我所做的工作本身非常枯燥,主要就是誊写古籍,把文字抄到一本有着皮制封面的册子上。那册子比较薄,我写满之后就用橡皮擦掉。对擦掉这事,我记得很清楚,远比抄写的内容清楚。多次摩擦之后,纸变脏了,而且脆弱易裂。一段文字中出现一处污迹,或一声纸张撕裂的声音,都是我敏感的舅舅不能忍受的。他们说小孩子怕的是鬼,但我儿时最怕的,却是上一篇文章留下的,一丝一毫没能擦干净的痕迹。

我把那叫作上课,实际上,我却没有受过和别的小女孩一样的教育。我学会了朗诵,声音柔和,口齿清晰,但从未学过歌唱。我没学过花朵和鸟类的名字,却学习了制作书籍封面的皮革的分类——比如,摩洛哥皮,俄罗斯皮,小牛皮,棉书面布;还有书纸——荷兰纸,中国纸,杂色纸,绢纸。我还学了墨水的分类,笔尖的制作,吸墨粉的使用,字体的风格和尺寸:无衬线体,古体,埃及体,十二点活字,八点活字,绿宝石,红宝石,珍珠……它们以珠宝命名,实则都是骗局,因为它们就像壁炉里的炭渣,坚硬无趣。

但我学得很快。冬去春来,我得到些小小的犒赏:新的手套,软底的便鞋,新裙子——和旧的那条一样硬,但是天鹅绒的。我被允许在餐厅进晚餐,坐在那张巨大的摆着银质餐具的橡木餐桌的一头,我舅舅坐在另一头。他的座位前摆了一个阅读架,他极少说话。但是,如果我特别不走运,把叉子滑了手或者刀子在盘子上划出了一点声,他会抬起头来,用他阴湿可怕的眼睛瞪着我。“你的手有什么问题吗,莫德?非得用餐具这样刮盘子?”

“这刀子太大太重了,舅舅。”有一次,我烦躁地回答。

他叫人把我的刀收走了,我只能用手来吃。他喜欢的菜都是带着血的肉、心、小牛腿,我的小羊皮手套变得猩红——就像在回复其原本的形状。我胃口尽失,只想喝酒。我的酒盛在一只刻着M字母的水晶酒杯里,我餐巾的银质套环上也有同样的黑色M字母。它们都时刻让我记得,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母亲的名字,玛丽安。

她被埋在僻静的墓园里最僻静的一角——那是一个孤单的灰色石墓,其他的墓都是白色的。他们带我去看望,并且要我时常去打扫,不让它荒芜。

“你要懂得感恩,”斯泰尔斯太太把两手抄在胸前站在一旁,一边看着我修剪坟边蹿高的草一边说,“谁会来给我扫墓?到时候我肯定被忘得一干二净了。”

她丈夫已死。她儿子是个水手。她把小女儿留下的那几缕黑色卷发全装进各种挂饰里了。她给我梳头时,仿佛我的头发是荆棘,会刺着她似的。我倒希望真的是。我想,她必定觉得没抽我鞭子是件憾事。她还是经常掐我的手臂。我的循规蹈矩比激烈反抗更让她恼怒。看出这一点后,我便更温顺了,那种外柔内刚的佯装的温顺,容纳了她的伤心难过,却让这份难过更刺痛了。这刺激得她掐我——这毫无助益——骂我,但使我更得意了,因为这把她的伤心难过表露无遗。我常带她去墓园,在我母亲墓前,我故意使尽气力长吁短叹。很快——我是多么狡猾——我很快就打听到她死去的女儿的名字,然后,厨房的猫生了一窝小猫,我养了一只当宠物,用她的名字来命名。我确定斯泰尔斯太太在附近时,便故意大声叫:“过来,波莉!噢,波莉!你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这身黑色的毛皮真美,来,给妈妈一个吻。”

你看,境遇把我变成了什么模样?!

听到这话,斯泰尔斯太太眯起眼睛,气得发抖。

“把那只邋遢的小畜生给我弄走,让英克先生淹死它!”她对芭芭拉说,那时她已忍无可忍。

我跑开了,不让她看见我的脸。我想起我失去的那个家,那些爱我的看护妇们,这使热泪慢慢涌上我的眼。

“噢,芭芭拉!”我哭喊道,“说你才不会这样做,说你不会!”

芭芭拉说她不能那么做,斯泰尔斯太太把她叫走了。

“你个狡猾的不安好心的孩子,”她说,“你别以为芭芭拉不知道。别以为她看不出你的阴谋诡计。”

但是,哭到哽咽的人是她,我观察着她,我自己的眼泪很快就干了。对我来说,她算谁?我想到了我那些妈妈,那些看护妇们,她们可以来接我,救我出苦海,但六个月过去了——又是六个月,再六个月——她们人影都不见。我于是坚信,她们已经把我忘了。“想你?”斯泰尔斯太太笑了一声说道,“得了吧。我敢说,她们在疯人院已经找了另一个小姑娘代替你了。另一个脾气比你好的小姑娘。我肯定,你走了她们可高兴了。”后来,我终于相信了她的话。我也开始遗忘。在新生活面前,过去的生活逐渐模糊,或者,有时显现,扰乱目前的生活,就像被忘却的篇章中没擦干净的字迹,时而在我的抄本里浮现。

我憎恨我的亲生母亲。第一个抛弃我的人,不就是她吗?我把她的肖像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床头边。然而,在她白皙甜美的脸上,我丝毫找不见自己的影子。我开始厌恶那肖像。有一次,我打开盒子时说:“妈妈,让我给您一个晚安吻。”我说这话,只是为了折磨斯泰尔斯太太。在她的注视下,我把肖像举到唇边——斯泰尔斯太太还以为我难过——“我恨你。”我悄声说,呼出的气使金相框潮湿了。那天晚上,接着那天晚上,再一天晚上,我都那么做,最后,这变成了习惯,仿佛钟表的律动,如果不做,我就会辗转反侧。然后,我必须把肖像轻轻放好,理顺缎带。如果相框挂碰到木盒内的天鹅绒衬里,我必须把它拿出来,重新仔细放好。

斯泰尔斯太太看着我做这些,表情复杂。芭芭拉来到之前,我无法安睡。

同一期间,舅舅监督着我的功课。他认为我的文字、书法、朗诵都大有长进。有时,他在布莱尔庄园招待一些绅士,他让我站在他们面前朗诵。我读的是外国文字,我并不明了其中的意思。那些绅士们——和斯泰尔斯太太一样——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我已经对此习惯。我朗诵完毕,便按舅舅的指示行屈膝礼。我的屈膝礼行得很好,绅士们鼓掌,然后他们过来或握或摸我的手。他们常对我说,我有多珍稀。我也觉得自己是某种天才,在他们的注视下脸红了。

就像白色的花朵在卷曲坠落之前,先变得粉红。有一天,我来到舅舅书房,发现我的小书桌已被搬走,而他的书堆旁增加了个座位。他看见我的眼神,便示意我走过去。

“把手套脱掉。”他说。我脱掉了手套,触碰到日常物品的表面,心里一阵颤抖。那是一个冷寂的上午,没有阳光。那时我来到布莱尔已经两年。我当时还有孩童一样丰满的脸颊,尖细的嗓音,我还没有如女人一般开始流血。

“莫德,”我舅舅说,“你终于跨过那个铜手指标记,可以看我的藏书了。你将开始了解你职业的真正性质,你害怕吗?”

“有一点,先生。”

“理当如此。此事确实有危险。你认为我是一个学者,对吧?”

“是的,先生。”

“其实,我不仅是学者。我还是毒药收藏家。这些书——你看看,看清楚,仔细看清楚——它们就是我说的毒药。这些——”说到这里,他郑重其事地把手放到散乱堆积于桌面的墨迹斑斑的纸上——“就是毒药的索引。这将对他人的收藏和正式研究给予指引。当这索引完成,将成为这个领域里无人比肩的成就。我为此奉献了多年时光,进行编纂和修订;工作尚未完成,我将一如既往投入心力。我在毒药中劳作经年,早已免疫,我计划让你也对此免疫,然后可协助我完成此事。我的眼睛——你看我的眼睛,莫德。”他取下眼镜,把脸凑到我面前。见到他绵软的毫无遮拦的脸,我像上次那样退缩了一下——这次我看到了平日遮盖在有色镜片后的眼睛,眼睛表面有一层薄翳,一片乳色的混浊。“我视力越来越差了,”他戴好眼镜说,“你的视力将代替我的视力,你的手将代替我的手。因为,你赤着手就来了我这里,而在常人的世界——这房间以外那个平凡世界——但凡染指硫酸和砒霜的人,都有护罩护手。你与他们不同。这里才是你的领域。这是我的精心计划,我已给你一点一滴喂食了毒药。现在,是加大剂量的时候了。”

他转过身,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递了给我,把我的手紧紧按在书上。

“不可胡乱给人。记住,我们的工作极其独特,未经指导的人听见看见,难免大惊小怪。你要是说出去,他们会认为你思想肮脏。你听明白了吗?我已在你唇上涂了毒药,莫德,你记住。”

那本书叫作《掀起帷帐,或劳拉之教育》[14]。我独自坐下,翻开了书的封面,终于明白了我读过的,激起绅士们热烈掌声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俗世大众把那叫作欢愉。我舅舅收集它们——收集整理,分门别类,整齐地排列在书架上,严加看管。但这事又很奇特——他收集,不是为了欢愉本身,绝非如此,而是为了满足另一种异乎寻常的欲望。

我指的是,书蠹的占有欲。

“你看这儿,莫德,”他会轻声对我说。拉开书柜的玻璃门,手指在一排书脊上滑过,那些书他都已给我看过,“你注意到这些书页上做的大理石纹了吗,还有摩洛哥皮的书脊,还有这金边?注意这封面的压花,看,”他把书脊斜过来给我看,但还是一脸爱惜,舍不得放手,“还不能给你,还不能给你!啊,看见这里没有,哥特体;这个标题,你看,红色衬出来了。大写字母用了花体,周空和版心一样宽。真是奢侈华丽!还有这个!简单的版式;但是你看这个,这幅卷首插图——”那图中是一个女人斜倚在沙发上,身边是一个男人,裸露着阳具,顶端绯红——“仿博雷尔[15],非常罕见。我年轻时在利物浦的小摊子上以一先令买入,现在五十镑也不卖——过来,过来!”他见我涨红了脸,“在这儿不用女学生那套拘谨!我带你登堂入室,教你藏书之道,难道就为了看你面红耳赤?行了,不要再来那一套。这是工作,不是娱乐。如果你悉心研究形式,很快就会把内容抛之脑后的。”

他曾多次对我这样说。我不相信。我十三岁了。起初,那些书曾令我恐惧:因为,如果孩童们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必须做出书中所写的种种,那似乎是件可怕的事——欲望渐盛,私处生出凸起和洞穴,易于冲动,喜怒无常,一心所想只是那胀痛的器官无休止的交合。我想象着我的嘴被吻封住;想象着我的两腿被分开。我想象着自己被手指挑弄,被进入……毕竟,我已十三岁。这恐惧令我躁动不安。每晚我睡在芭芭拉身边,看着她熟睡,我却开始失眠。有一天夜里,我拉开毯子,观察她胸部的曲线。然后我开始趁她洗澡或更衣时看她。她的大腿——舅舅书中说是光滑的——生着毛发而显黑;两腿之间的那处——舅舅书中说是光洁美好的——毛发最浓最黑。这令我感到困扰。最后,有一天,她发现我在看她。

“你在看什么?”她说道。

“你的屄。”我回答,“为什么这么黑?”

她仿佛遭了恐吓一般跳开,把裙子放了下来,双手护着胸,脸涨得通红。“啊!”她叫道,“你说什么!你从哪儿学的这些字眼?”

“我舅舅那儿。”我说道。

“噢!你撒谎!你舅舅是正人君子。我告诉斯泰尔斯太太去!”

她真去告了。我以为斯泰尔斯太太会打我;但是斯泰尔斯太太跟芭芭拉一样,也吓了一大跳。但是接着,她拿了一块肥皂,让芭芭拉按住我,把肥皂塞进我嘴里——狠狠地塞进去,来回擦洗我的唇和舌。

“喜欢胡扯八道,是吧?”她一边擦一边说,“跟个小娼妇小畜生一样,是吧?跟你那个废物亲娘一样是吧?是吧?是吧?”

然后她放手,让我跌在地上,自己站在那里,在围裙上不停地擦手。自那以后,她命令芭芭拉回到自己的床上睡,把连接我和她卧室的门半开着,并放了一盏灯。

“感谢上帝,至少她还戴着手套,”我听到她说,“还不至于干出更丢脸的事儿……”

我拼命刷牙漱口,直到弄破了舌头流出血来;我哭泣不止;然而还是闻到薰衣草味。后来我认了,是我的嘴唇有毒。

但很快,我就不在乎了。我的阴户也像芭芭拉的一样,颜色变深。我明白了舅舅的书里充满了虚假,也蔑视自己居然曾信以为真。我曾经发热的脸凉了下来,我不再脸红,身体也不再燥热。躁动不安变成了轻蔑不屑。我变成了舅舅希望我成为的样子,我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那本《好色的土耳其人》[16],”我舅舅会从书堆里抬起头来说,“放在哪儿了?”

“在这儿。”我会回答。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我已熟知他书架上每一本书的位置。我了解了他宏大的索引计划——他编撰的《阳元神与爱美神书目大全》,凡人家的姑娘在学着针黹女红,他则把我献祭给了阳元神和爱美神。

我知道,他的朋友——那些来庄园拜访的绅士们,他们依旧前来听我朗诵,我现在知道了他们是出版商,藏书家,拍卖商,他们都对他的工作十分热情仰慕。他们给他寄书——每个礼拜都在增加,还给他写信。

“李先生,关于克莱兰[17],巴黎的格列维说,他对那些流失的、关于鸡奸的稿本一无所知,我是否继续追查?”

舅舅听我念完,在镜片后面眯起眼睛。

“你觉得呢,莫德?”他说,“——无所谓了,我们也只能把克莱兰搁置了,等开春吧,也许那时会多一些。好吧,好吧,我们来看看……”他把桌面的纸张分开,“对了,《激情的节日》,从霍陲那借来的第二卷是不是还在我们手里?你得赶紧抄,莫德……”

“我会的。”过了一会儿,我说。

你也许觉得我软弱,但我还能怎样回答?早些时候,有一次我一时忘了规矩,舅舅审视我半晌,他提起笔来,慢慢转动着笔尖。

“看来你觉得这工作乏味无趣,”最后他说,“也许,你想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我没答话,“是不是?”

“也许吧,先生。”过了一会儿我说。

“也许。很好。把书放下,走吧。但是,莫德——”我走到门口时,他说,“记得吩咐斯泰尔斯太太,不必往壁炉加炭。你不会觉得我花钱供暖,只为了你过悠闲日子吧?”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离开了。这次又是冬天——布莱尔仿佛永远是冬天!我在房间里裹紧了外套坐着,一直等到晚餐时间。但是,在晚餐桌上,当魏先生正要给我的盘里盛上食物,舅舅阻止了他。“不给,”他一边把餐巾铺在大腿上一边说,“不做事的姑娘不给肉吃。我家的规矩。”

魏先生把盘子端走了。他的小厮查尔斯看上去一脸惋惜。我真想打他,但我不能,我只是坐着,双手绞着裙子的布料。我强忍着悲愤,就如上次强吞眼泪,听着肉块滑过我舅舅染了墨迹的舌尖的声音,直到被允许告退。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便回到书桌前。我小心翼翼,再也未敢打一个哈欠。

几个月过去,我长高了。我的身材变得苗条,脸色变得白皙。我出落得漂亮了。我的裙子,手套和鞋都变小了。我舅舅大概也注意到了,吩咐斯泰尔斯太太照着旧裙子的式样给我做几条新裙子。她领命置了布料,叫我自己缝。我想,能把我胡乱打扮一番,她必然幸灾乐祸。又或者,在丧女的悲痛中沉浸太久,她已经忘了,小姑娘会长大成人。我在布莱尔时日既长,便渐渐习惯了这里,并且安于规则了。我惯于戴手套,穿有硬骨衬里的裙子,每当解开系带时,还会有一丝紧张。脱掉裙子后,我有一种裸露和不安全感,就像我舅舅摘掉镜片之后的裸眼。

熟睡后的我,有时会被梦魇压身。有一次我发了热病,有个医生来看我,他是我舅舅的朋友,听过我朗诵。他用手指捏查我颌骨下的柔软处,拇指按着我的双颧,又翻开我的眼皮查看。“你有没有心烦气躁,”他问,“有没有什么异乎寻常的念头?啊,不过这也难怪,你本就是个异乎寻常的小姑娘。”他摸摸我的手,给我写了方子——药水,一滴药,以一杯水化开服用——“安神定气,可疗烦躁。”芭芭拉为我调好了药,斯泰尔斯太太在旁边看着。

后来芭芭拉嫁人走了,我被分派了另一个女佣。她叫阿格尼丝,瘦弱如小鸟——就是男人们用捕网捉到的那种很小的小鸟。她生着一头红发,白皙的皮肤上满是雀斑,就像白纸受潮生满了斑点。她十五岁,纯净如牛油。她认为我舅舅是仁慈君子。她最初也认为我是仁慈君子。她令我想起当年的自己,那个不复存在的我。我因此便恨她。见她动作慢些,或者笨手笨脚,我就打她。这使她更笨拙了,我再打她。于是她哭泣,她泪流满面的脸,仍有我旧日模样。这些越看越像的相似之处,让我打她打得更狠。

我的青春岁月便如此流逝。你也许会认为我不谙世事,也不知自己的不合时宜。其实,除了舅舅那些书,我也阅读其他书籍,也会从佣人们的言语和脸色中察言观色。从客厅女佣和马房杂役投来的带着好奇和惋惜的目光中,我看到了自己!我知道,我已变成一个怪异之人。

自从来到舅舅家,我就再未跨出布莱尔庄园半步,我却懂得最下流的男人那些鄙俗的手腕。我无所不知,却又一无所知。在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中,你必须牢记这一点。你必须牢记我所不能,我所未见。譬如,我从未骑过马,从未跳过舞。我从未花过一枚钱币。我从未见识过剧场、铁路、高山、海洋。

我从未见过伦敦。但在内心,已把伦敦熟识。我从舅舅的书里认知了伦敦,我知道它在一条河上——与从舅舅庄园边流过的是同一条河,只是变得宽阔了。心里想到这些,我便喜欢去河边散步。河边有一条古旧的木船,已经腐坏了一半,反过来扣在地上。船身被蚀空的那些洞,仿佛是对我的拘禁的永恒嘲笑。但我喜欢坐在船身上,看河边的芦苇。我记得《圣经》里的那个故事,那个被放进篮子里的小孩,被一个国王的女儿发现。我也想发现一个小孩。我想发现他,但我不是想养育他!而是想让他代替我,在布莱尔长大,而我,取代他的位置,在篮子里漂走。我也常想,如果漂到伦敦,谁将会拾到我,我将会有怎样的生活。

那时我年纪尚小,喜爱幻想。年纪稍长,我便不再爱去河边,更多时间站在窗边,凝望河水流过的方向。我在自己房间的窗框边,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有一次,在舅舅书房窗玻璃的黄漆上,我用指甲划出一个小小的弯月。过了一段时间,我有时把眼睛凑上去向外望,就像好奇的妻子透过钥匙孔窥探柜子里的秘密。

然而,我却是身在柜中,渴望出去……

理查德来到布莱尔时,我十七岁。他带来一个阴谋,许下一个承诺,他说有一个傻姑娘将被哄骗,帮我实现这承诺。

8

如我所说,我舅舅时常邀请趣味相投的绅士们来访,共进晚餐,听我朗诵。

那次便是他宴客。

“今晚拾掇妥当些,莫德。”他对我说,那时我站在书房里扣着手套的纽扣。

“今晚有客人,霍陲,哈斯,还有一位年轻人,以前没来过的。我希望能雇他整理我们的藏画。”

我们的藏画。我舅舅单独辟有一间书房,数个橱柜,存放着他经年藏书时无心插柳汇集起来的黄色版画。他多次提过想请人整理装裱,但一直未寻到合适人选。这项工作,性情特别之人才可胜任。

他瞥见我的目光,噘起嘴唇。“霍陲还说有礼物给我们,一册未入索引的书。”

“那真是好消息,先生。”

我的回答也许乏味,但本身就是乏味之人的舅舅,并未察觉。他用手把眼前堆积的纸张分成并不平均的两摞。“好了,好了。嗯,让我看看……”

“我可以走了吗,舅舅?”

他抬起头,“敲过钟了吗?”

“敲过了,我相信敲过了。”

他从衣袋里掏出怀表放到耳边。有一把柄上缠着褪色丝绒的书房钥匙,在表后无声地晃荡。他说,“去吧,去吧,把老人家留在书堆里,自己去玩吧,不过,轻点声,莫德。”

“是,舅舅。”

我时常想知,他以为我会怎样度过我的闲暇时光?我想,他已太习惯于书中那个特殊世界,在那里,时间以奇怪的步伐推移,甚至停顿,因此他把我也想象成没有年纪的孩童。有时我也如此想象自己,仿佛又短又紧的裙子和丝绒裙带,像中国的小鞋,把我束缚在它们固定的形态中,让我无法跳脱。舅舅其时年不过五十,我却总以为他有着不变的年纪,就像凝在晕着颜色的琥珀里的苍蝇,静止无息,亘古不变。

他眯着眼研究故纸,我穿着软鞋,脚步极轻地走开。我回到我的房间,阿格尼丝在那儿。

她正埋头做着针线,看见我哆嗦了一下。你可知那样一个哆嗦是多么令脾性如我者气恼?我站着看她做针黹。她感觉到我的目光,开始发抖,针脚变得长而扭曲。最后我把针从她手里拿下,用针尖轻轻扎她的手,放开,又扎,往复六七次,直到她的手指关节间起了一片红色的针痕,和雀斑混成一片。

“今晚有绅士们到访,”我说,“有一个是新人。你觉得他会年轻、英俊吗?”

我满不在乎地说出这话,意在揶揄,我对此毫不在意,但她听见,却脸红了。

“我不知道,小姐。”她答道,眨着眼,扭转头,却没有抽出她的手,“也许吧。”

“你觉得会吗?”

“谁知道呢,有可能会吧。”

我仔细地打量着她,忽然有了个念头。

“如果他是,你会喜欢吧?”

“喜欢?小姐?”

“喜欢,阿格尼丝。我现在看得出来,你会喜欢的。要不要我告诉他怎么去你的房间?我不会在门后偷听的。我会用钥匙锁上门,不会有人打扰你们。”

“噢,小姐,您胡说什么啊!”

“胡说?过来,把手翻过来。”她照做了,我用力扎,“再说你不喜欢,我就扎你手心。”

她抽出手,放在嘴边吮吸,她哭了。她的眼泪,她吮吸着被我扎伤的嫩手的嘴,这景象让我心神不宁,继而烦恼,卒之厌倦。我任由她哭着,自己站在咯咯作响的窗边,看着在墙边斜斜下陷的草坪,看着远处的灯芯草和泰晤士河。

“你静一静好不好?”我说,她还在抽抽搭搭,“看看你这副样子!流泪,为了个男人!你难道不知道他不会好看,甚至不会年轻?你难道不知道吗,他们从来就不会!”

他却是既年轻,又英俊。

“理查德·里弗斯先生。”我舅舅介绍说。这名字听起来有些吉祥的意味,日后我会发现它的虚假,如他的戒指、笑容、举止一般的假。而当时,当我站在那客厅,他起身向我鞠躬,我有什么理由怀疑他的真假?他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身材比我舅舅高出几乎一英尺。他梳理并上了油的头发有点长,其中一缕滑脱出来,弯曲地垂在前额,他不断地用手拂开。他的手修长光滑,除了被烟熏黄的一根手指,可说是十分洁白。“李小姐。”他躬身向我行礼。那一缕头发跌下来,那熏黄的手指把它撩起,捋后。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我想是因为我舅舅的缘故,之前他一定已被霍陲先生提醒过。

霍陲先生是一个伦敦的书商和出版商。他来过布莱尔多次。他握着我的手吻了吻。他身后是哈斯先生,一个收藏家,我舅舅少时便结识的老朋友。他也握我的手,为的却是把我拉近他身边,吻我的脸颊。“亲爱的孩子。”他说。

我有好几次在楼梯上被哈斯先生吓着,他喜欢站在下面看我上楼。

“您近来可好,哈斯先生?”我说着,行了一个屈膝礼。

但我留意的是里弗斯先生。有一两次,当我转身面向他,我发现他也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似乎若有所思。他在度量我。或许他不曾以为我如此美貌,又或许,我不如传言中美貌,我不得而知。但是,当晚餐铃响,我来到舅舅身旁准备和他一起去餐桌边时,我见到里弗斯的犹疑,然后他选择了我身边的座位。我希望他没坐那里。我想他会继续观察我,我却不喜欢在进餐时被人观察。魏先生和查尔斯动作轻柔地在我们身边走动,为我们添酒,添进我的杯子,刻着M字母的水晶杯。食物盛放在餐盘上,仆人退下。我们有客人陪伴时,仆人不会在场,他们只在上菜时出现。在布莱尔我们钟鸣而食,跟做其他事一样。一顿绅士的晚餐,为时应是一个半小时。

那晚我们吃的是野兔汤,鹅肉,鹅皮焦脆,鹅骨粉红,我们在餐桌上传递着芥酱鹅内脏。霍陲先生吃了一块小小的肾,里弗斯先生吃的是心,他把盘子递到我面前,我摇了摇头。

“您不饿?”他轻声说,看着我的脸。

“你不喜欢吃鹅,李小姐?”霍陲先生说,“我大女儿也不喜欢。她总会想起小鹅,然后就眼泪汪汪。”

“我希望你接住她的眼泪,并且保存起来,”哈斯先生说,“我常常盼望,有朝一日见到以女孩们的泪制成的墨水。”

“墨水?可别跟我的女儿们提这个,我求你。听她们的唠叨已经够烦了,如果她们知道这个主意,能把泪弄到纸上,还可以叫我看那样写出来的东西,我敢担保,我这日子就没法再过下去了。”

“用泪,制墨水?”我舅舅说,显然慢了一拍,“什么天方夜谭!”

“女孩们的泪,”哈斯先生说,“是无色的。”

“我不那么想,真的,先生,我可不那么想。我幻想它们带着些散淡的色彩——或许是粉,或许是紫。”

“或许,”霍陲先生说,“为之流泪的情感不同,泪的颜色也随之变化?”

“正是。你真是一语中的,霍陲。紫色的泪,为一本忧伤的书;粉红的泪,为一本欢喜的。我们还可以用女孩的头发做成的线,用它来绣……”他向我一瞥,脸色变了,用餐巾擦了擦嘴。

“各位,”霍陲先生说,“我真想知道究竟有没有人这样做过,李先生您说呢?您听过不少装订和制作封面的奇闻轶事。”

他们就这个话题聊了一阵。里弗斯先生但听不语,自然,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也许他会以他们的闲聊为题开口搭话,我希望他会。我又希望他不会。我啜饮着酒,忽然感觉疲倦。我太多次身处这样的晚宴,听我舅舅的朋友们就一些沉闷的细枝末节喋喋不休。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晚我竟想起阿格尼丝,想起她的嘴吮吸她被扎的手心沁出的血珠。我舅舅在清嗓子,我眨了眨眼。

“嗯,里弗斯,”他说,“霍陲跟我说你帮他做了些翻译,法文译成英文。我想,是些劣质玩意儿吧,既然是他那出版社沾手的。”

“的确是劣质,”里弗斯先生说,“不然我也不会去做,那并不是我的专长。在巴黎我学到些基本用语,但我在那里主要还是学美术的。我希望我能学以致用,先生,而不是倒腾劣质的英文和更劣质的法文。”

“那好,我们拭目以待。”我舅舅微笑说,“想不想看看我的藏画?”

“非常愿意。”

“让我们约个时间吧。你会发现它们很精美,不过我更重视我的藏书。你大概听说过,”他顿了一下,“我的索引吧?”

里弗斯先生微微低了头,“听起来是件很不寻常的事。”

“很不寻常,啊,是不是,莫德?我们谦不谦虚?要不要脸红呢?”

我知道我的脸颊是凉的,他的脸像蜡一般白。里弗斯先生转头看着我的脸,目光若有所思。

“那伟大的工程进展如何呀?”霍陲先生轻快地问道。

“成功在望,”我舅舅答,“指日可待。我已在与装订商洽谈。”

“有多厚?”

“一千页。”

霍陲先生扬起眉毛。如果不是碍着我舅舅的脾气,他可能会吹口哨了。他又取了一块鹅肉。

“又多了两百页,”他说,“比我上次见你的时候。”

“当然,这说的是第一卷。第二卷应该更宏大。你有何高见,里弗斯?”

“惊世骇俗,先生。”

“通用索引大全,而且是如此主题,这可是史无前例?他们说,此学在英国早已绝世。”

“您却使它复活了。真是成就非凡!”

“非凡,确实。当人们了解到我研究的主题都遮掩在怎样的曲折隐晦之下,便更见此举的非凡。你想想,我所收集的文字的作者们须假托或匿名掩盖其身份;文字本身带着各式各样伪造的和引人误解的出版地及出版日期的细节。唔?它们都顶着晦涩的书名。它们都是暗地流通,或经秘密渠道,或借流言蜚语,辗转相传。想想编撰这目录会遭遇的种种障碍,先生,然后再告诉我,什么叫成就非凡!”他闷闷地笑,人在笑声里发抖。

“我无法想象。”里弗斯先生说,“这索引的排序是以……?”

“以书名,以作者名,以收录时间,还有,听好了,先生——以欢愉的种类,我们做了精确的分类列表。”

“书籍的分类?”

“欢愉的分类!我们现在进行到哪里了,莫德?”

绅士们都望向我。我啜了一口酒,说,“到了恋兽之欲。”

我舅舅点点头,“好了,好了。里弗斯,你可明白我们这本索引将为此学后辈提供的帮助?它将成为一部宝典。”

“肉欲文字。”霍陲先生说,微笑着,对这一说法颇为自得。他与我目光相接,对我挤了一下眼。里弗斯先生却仍满脸诚挚地看着我舅舅。

“宏伟的理想。”他说。

“浩大的工程。”哈斯先生说。

“是啊,”霍陲先生说着又转向我,“李小姐,我怕你舅舅会毫不留情地让你工作下去了。”

我耸了耸肩,“我生而为此,”我说,“就像仆役。”

“仆役和小姐,那可是不同的物种,”哈斯先生说,“难道我没说过吗,我说了多少次了。女孩们的眼不该因过度阅读而疲劳,她们的小手也不该因握笔而变得粗糙。”

“我舅舅也这么想。”我说,对他举了举手套,虽然他要保护的是他的书,而不是我的手。

“如果她一天工作五小时,我一天十小时!”他说,“这你怎么说?如果不为书工作,那我们做什么?唔?想想斯马特[18],想想伯利[19],想想身心尽倾的藏书家天氏[20],为书杀了两个人。”

“想想文森特修士[21],为书他杀了十二个人!”霍陲先生摇着头,“不行,不行的,李先生,你要是需要你外甥女帮手工作,就让她做,但如果你以藏书为由,把她带上走火入魔的暴力歧途,我们可决不饶恕你。”

绅士们都笑了。

“好啦,好啦。”我舅舅说。

我看着手,未置一词。透过深红的酒看去,手指颜色如红宝石,我母亲的首字母不见了,我转动酒杯,它又突然显现出来。

还有两道菜我才能退席,然后还要独自坐等两次钟鸣,再和他们在客厅共聚。我听见他们的低语,不知我不在场时,他们谈论什么话题。他们再回客厅时,面色都添了些红,吐气带着烟的酸味。霍陲先生拿出一个用纸和绳子包扎的包裹,交到我舅舅手里。我舅舅抚摩着那包装。

“好啦,好啦,”他打开包装,把书捧到眼前,“啊哈!”他扭动着嘴唇,“看看,莫德,看看我们这挖宝人这次带什么来了,”他把书举起来,“你看如何?”

那是一本普通的小说,装订俗艳,但特别的扉页使得它与众不同。我看着也情不自禁地感到一阵强烈的兴奋,这感觉让我眩晕。我说,“毫无疑问,是件上好的珍品。”

“看这里,看见这饰纹没有?”

“看见了。”

“我竟然没想过此事的存在,真是没有想过。我们得回头看看,还以为那个条目收全了呢!重来一次,明天就做。”他伸了伸脖子,陶醉在期盼中,“至于说现在,来,孩子,把手套脱掉,你以为霍陲先生大老远带书来是给你那油腻指印糟蹋的吗?这还差不多。来,让我们听一小段,你坐下给我们朗读。哈斯,你也坐下,里弗斯,留意听听我外甥女的声音,听它多么柔和清晰,她可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好了,好了——你别弄皱了书脊,莫德!”

“哎哟,李先生,她没有啊。”哈斯先生说着,眼睛看着我裸露的手。

我把书放在架上,小心地平衡了书页的重量。我调校了灯,让明亮的灯光落在页面上。“要我读多长,舅舅?”

他把表贴在耳边。他说,“读到下次整点钟响。里弗斯,你留心听听,然后告诉我,你能在全英格兰哪个府上哪间客厅,找到如此赏心乐事!”

如我所说,那本书里充斥的不过是些普通的淫秽内容。但我舅舅是对的,我的确经过了太好的训练,我那清晰纯净的声音使这样的文字也变得几乎甜美。我读完后,霍陲先生鼓掌,哈斯先生粉红的脸更红了,表情有点痛苦。我舅舅坐着,摘掉眼镜,歪着头,眼珠狠狠向上翻着。

“文字够粗劣,”他说,“不过,我给你找了个归宿。在我的书架上,我给你找了个家,还有兄弟姐妹,明天就把你放到那儿去。这花纹饰边,之前我们还真没想到,莫德,封面合上了吗?没弄皱吧?”

“没有,先生。”

他戴上眼镜,摆弄耳朵上的铁丝镜腿。哈斯先生倒了杯白兰地。我扣好我的手套,抚平裙子上的褶皱。我把灯光调暗。我感到不自在,里弗斯的存在让我不自在。他听了我的朗读,显然并未激动。他垂下眼光,望着地板。他双手相握,一根拇指带些紧张地敲打着另一根。然后他起身,说炉火太热灼着他了,他在房间内走动,动作僵硬地前倾着身子,看着我舅舅的书柜。他背了手,仍然敲击着拇指。我想,他知道我在看他。后来他终于走过来,和我目光相接,谨慎地鞠躬。他说,“这里真冷,离壁炉那么远。李小姐,您要不要坐得离火近些?”我说,“谢谢您,里弗斯先生,我喜欢这里。”

“您喜欢冷静。”他说。

“我喜欢阴影。”

之后我又微笑了一下,他却把它当成某种邀请,提起衣襟,整了整裤子,到我身边坐下,和我并不是太近,眼光仍停留在我舅舅的书柜上,仿佛被书吸引。他开口说话,却用了低声的耳语。他说,“您知道吗,我也喜欢阴影。”哈斯先生向我们这边望了一眼。霍陲先生站在壁炉旁举起酒杯。我舅舅安坐在椅子里,两边伸出的椅背遮住了他的眼,我只看见他干枯的嘴,满是褶子的嘴唇。“色情的辉煌时代,”他说,“七十年前我们就错过了,先生!如今那些所谓的香艳小说,那些装模作样无可救药的玩意儿,给马夫看我都觉得羞愧!”

我忍下一个哈欠,里弗斯先生转身看我。我说:“请原谅,里弗斯先生。”

他对我低下头,“也许,您并不喜欢您舅舅的话题。”

他仍用着耳语般的声音,我不得不压低了嗓音回答,“我只是他的秘书,”我说,“对题目的兴趣与我无关。”

他又点了一下头。“哦,也许吧。”在他说这些话时,我舅舅继续着他的高谈阔论,“见一位女士,对那些撩心动性的文字保持冷静和漠然,我觉得很奇妙。”

“不过,照我想,对此无动于衷的女士并不少。不是知之愈多,感之愈少吗?”我直视他的眼睛,“当然,我不是从世事经验来说的,这不过是我读书所得。虽然如此,我仍认为,如果整日研习圣物,即使是神父,求索神旨教义的心也难免倦怠吧。”

他目不转睛,最后笑了起来。

“您非比寻常,李小姐。”

我望向别处,“如我所知。”

“哦,听这话的口气有点怨愤啊。或许您觉得,您所受的教育是不幸的?”

“恰恰相反。令人明智的教育,怎能说是不幸?譬如,我绝不会被男人们的殷勤所蒙蔽,我对男人向女人花言巧语的各种把戏了如指掌。”

他把白皙的手放在胸前,“您让我胆怯,我只不过想赞美您。”

“除此之外,我不知你们男人还有什么别的欲求。”

“也许在您读的那些书里没有,但在真正的生活中,欲求多着呢,主要也就是一个。”

“我以为,就是书里写的那个。”

“哦,不是的。”他微笑,声音压得更低,“人们为了那个来读它,可不是为了那个来写它,他们为的是另一个更强烈的欲求,那就是对金钱的渴望。每一位绅士都看重金钱。那些想要却还不够绅士派头的,对它看得最重。对不起,这话让您尴尬了。”

我也许是脸红了,也许哆嗦了一下。当我逐渐平复,我说,“您忘了,我被调教得早已不会尴尬,我只是吃惊而已。”

“能让您吃惊,我颇感自豪。”他举手摸着胡须,“能给您平静又规律的生活带来些许改变,将是我的成就。”

他肆无忌惮的奉承,使我的脸更加灼热。

“您对我的生活,”我说,“又了解多少?”

“哦,只是我在府上的一些观察所得……”

这时他的言谈表情忽然转为平淡,我看见哈斯先生正歪着头打量他,然后高声问道,“这事你怎么看,里弗斯?”

“什么事?”

“霍陲对摄影赞不绝口。”

“摄影?”

“里弗斯,”霍陲先生说道,“你是一位年轻人,听听我的理据:你认为这世界上对情事还有什么更完美的记录——”

“记录!”我舅舅愤愤然,“文献!时代的悲剧!”

“更完美的记录方式——除了摄影?李先生认为摄影技术有悖于放荡精神;但我说,那是生活的影像,并且高于生活:影像将长存,而生活,放荡的生活,尤其是放荡的一刻,必然会终结和湮没。”

“书不会长存吗?”我舅舅一边问,一边拔着椅背上的绒毛。

“书将长存,与文共存。但是,照片可容纳的,超出文字描述,超出语言界限,一幅照片可同时激起英国人,法国人,野蛮人的热情。它将比你我长命,我只不过可以激起我孙子们的热情,它则独立于历史之外。”

“它受制于历史!”我舅舅说,“它将腐败于历史脚下!你会看到,历史,在衣衫鞋帽的款式里,在发型装饰的风格里,像烟雾一样缠绕。给你的孙子看照片吧,他只会看着它们,大感离奇古怪,他只会笑话你胡梢上的蜡!可是文字,老霍,文字,唔?它们在黑暗中诱惑你,意念为它们幻化出衣裳体态,自成一格。你同意吗,里弗斯?”

“同意,先生。”

“你知道吗,我是绝不会让什么银版照相之类的玩意儿进入我的收藏的。”

“我认为那是正确的决定,先生。”

霍陲先生摇着头。他对我舅舅说,“你还是认为摄影技术不过是流行一时的时尚?你得来霍利威尔街我的书店待几个钟头看看。我们做了一整册照片,供男士们选择。我的客人们是专为这个来的。”

“你的客人们不过是些下流坯,我跟他们有什么相干?里弗斯,你见过他们的了,你觉得霍陲做这营生到底……?”

争论将继续,他无计脱身。他回答着他们,向我投来一个目光,仿佛是道歉。他站起身,走到我舅舅身边。他们谈到钟敲了十点——也就是我离开他们的时间。

那是星期四晚。里弗斯先生将在布莱尔停留到星期天。第二天他们在书房参观那些书时我没进去,晚餐桌上他又观察我,然后听我朗读,然后得坐在我舅舅身边,无法靠近我。星期六,我和阿格尼丝在园子里散步,没有见着他。但星期六晚,我舅舅命我朗读一本他的古书珍品,当我朗诵完毕,里弗斯先生来到我身边坐下,欣赏那本书奇特的封面。

“里弗斯,你喜欢吗?”我舅舅见状问道,“知道吗,这封面是非常珍贵的。”

“我想一定是,先生。”

“你以为我的意思是,这本书是孤本?”

“我想是的。”

“我知道你会那么想。不过,对我们藏书人来说,衡量一本书珍贵与否,是有别的标准的。一册无人问津的孤本,你认为有多珍贵?我们把那叫作死书。但是,假设一本书,有二十册流传,却有一千人争相收藏,这每一册的价值便都高过那孤本。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里弗斯先生点点头,“我明白。一件物品被渴求的程度决定它的珍稀程度。”他瞟了我一眼,“真是别有意趣。那么,有多少人在寻求我们刚才听的那本书?”

我舅舅神态卖弄起来。“是啊,有多少呢,先生。我这么答你吧:拿它去拍卖,然后等着瞧,嗯?”

里弗斯先生大笑,“那是那是,当然……”

在那一层表面礼貌下,他却另有所思。他咬着嘴唇,黄色的牙齿,狼似的,在深色的胡子里,他的唇却是惊人的柔软粉红。我舅舅喝着酒,霍陲先生对炉火指手画脚,他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道,“若是一对书呢,李先生?被一个买家寻求,它们的价值怎么算?”

“一对?”我舅舅摘下眼镜,“一书两卷?”

“两本书,相得益彰。若某人已得一本,想找另一本,那么后一本是否为前一本带来价值的提升?”

“当然了,先生!”

“我想也是。”

“人们对这些东西的出价真是高得荒唐。”哈斯先生说。

“是啊,”我舅舅说,“是啊,高得荒唐。这类事例我会在索引里提及……”

“索引。”里弗斯轻声说,其他人继续谈论着,我和他静坐倾听——或是假扮倾听。很快,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的脸,说,“允许我向您提一个问题吗,李小姐?”我点头,他问道,“在您舅舅的工作完成后,您将如何打算——哎呀,您为什么这副表情?”

我一定是给了他一个苦笑。我说,“您的问题毫无意义,我无法作答。舅舅的工作永无完成之日:有太多的新书出版,需要加入;有太多的旧书被发现;有太多的未知之数。他和霍陲先生会永远争执下去,看看他俩现在。即使如他所愿出版了索引,他也只会立刻开始撰写增补本。”

“您的意思是,您将永远留在他身边?”我不回答,“您和他一样全心投入?”

“我别无选择,”良久之后,我答,“我别无所长,仅有一技,并且正如您说,非寻常之技。”

“您是一位女士,”他轻声说,“年轻,美貌——我绝非刻意奉承,您知道的,我不过是说真话。您前途无量。”

“您是男人,”我说,“男人们的真话和女人的不同。我将一事无成,我肯定。”

他犹豫了一下,又或许是调整呼吸,然后说,“您可以——结婚。那是一件大事。”

他说话时眼睛盯着我朗读的书,我听了他的话,大笑起来。我舅舅还以为我在笑他生猛的笑话,看着我们这边点头道,“你也同意吧,莫德?看看,哈斯,就连我外甥女都这么想……”我待他转过头,注意力转移,伸手轻轻揭开摆在架上的书的封面。“看看这里,里弗斯先生,”我说,“这是我舅舅的藏书票,他每本书上都有。您看见这图案了吗?”

票上有他的徽章,他自己设计的一个颇为巧妙的图案——一枝线条奇异的百合,状似阳具,有野蔷薇[22]缠绕其根。里弗斯先生歪着头仔细研究这图案,然后点点头。我合上那书。

“有时候,”我说着,并没抬头看他,“我感觉这书票已贴上我的皮肤,我感觉我也被加签、登记、入架,几乎与舅舅的一本藏书无异。”我抬眼看他,脸有些热,语气仍保持着冷静,“两个夜晚之前,您说,您观察了这府里的规矩,那么您一定已经明了。我,和我做伴的这些书,我们非普通人可用,我舅舅把我们与世隔绝。他把我们称为毒药,他说我们会伤害到未加防范的眼。然而,他又称我们为孩子,他收养的孩子,从世界各个角落来到他身边,有的出身富贵,锦衣华服,有的卑微,有的伤残,有的折裂了书脊,有的艳俗,有的粗劣。尽管百般挑剔,我相信,他最中意的是那些粗劣的卷册,因为它们被人——别的读书人和收藏家——抛弃。我就像它们,曾经有一个家,然后失去——”

这时我已不能冷静言语,我的心绪被自己的话占据。里弗斯先生在旁看着,然后俯下身,把我舅舅的书从朗读架上拿起来,动作轻柔。

“您的家,”当他的脸靠近我的脸,他低语道,“那疯人院,您是否时常怀念那里的时光?有否想起您母亲?有否感觉她的疯癫,在您的体内——李先生,您的书,”我舅舅望向我们这边,“您不介意我拿吧?先生,您可否指点一下,这本书的珍稀之处在于……?”

他说得相当快,却已使我感到可怕的震惊。我不喜欢震惊。我不喜欢进退失据。当时,当他起身拿了书走去壁炉边,有一两秒,我已神志恍惚,直至我发现,我用手按着胸口,呼吸急促。我所坐之处的阴影,瞬息间变得黑暗,那浓黑使裙子仿佛是沙发上流淌的血,我放在胸口随心跳起伏的手,仿佛一片树叶,在一潭不断扩大的黑暗之上漂荡。

我不会晕倒,那是书里女人们的路数,不过是给男人可乘之机。我想,当时我一定煞白了脸,神色反常,因为微笑的霍陲先生转身看见我时,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李小姐!”他过来握住我的手。

哈斯先生也走过来,“亲爱的孩子,你怎么了?”他把手放在我的腋下抱紧我,里弗斯先生退后。我舅舅面露不悦,“好了好了,”他说,“又怎么了?”他合上书,但小心地把手指夹在书页间。

他们按铃叫来阿格尼丝。她来到,看见绅士们,目光闪烁;向我舅舅行屈膝礼,神色恐慌。那时还未到十点。“我很好,”我说,“各位不必劳烦,我只是突然间有点累,对不起。”

“对不起?噢!”霍陲先生说,“我们才该讲对不起。李先生您真是个暴君,让您外甥女劳作过度,太狠心了。我早就说了,现在看见了吧,这就是证据。阿格尼丝,来扶着你家小姐的手,慢点来,对,这样。”

“上楼梯没问题吧?”哈斯先生紧张地问。他站在大厅,我们正准备上楼。我看见里弗斯先生站在他身后。我没有直视他的眼。

当客厅的门关上,我便推开阿格尼丝。回到房间,我为我的脸四处寻找清凉的物件,最后我去了炉台边,把脸贴在镜子上。

“您的裙子,小姐!”阿格尼丝说,她把我的裙子从火边拉开。

我感觉怪异,无所适从。钟仍未敲响,钟鸣将使我镇定。我不愿去想里弗斯先生——不愿去想他知道些什么、怎样知道、查出我的老底究竟是为什么。阿格尼丝姿势尴尬地半蹲着,手里抱着我的裙脚。

钟响了。我退后,让她为我宽衣。我的心跳平静了些。她服侍我上床。她放下帐幔,今晚便如平常夜晚,再无任何分别。我听到她在自己房间的响动,她解开外衣,如果我抬头,从帐幔的缝隙望出去,我会见到她双目紧闭地跪地,孩子般双手合十,嘴唇张合。她每晚祷告,祈祷早日归家,祈祷一夕安睡。

她祷告时,我打开小木匣,对我母亲的肖像小声诅咒。闭上眼,我想,我不会端详你的脸!但是,一念及此,我反而非看不可,不然就会辗转反侧,不得安宁。我盯着她浅色的眼珠,想起他说,您有否想起您母亲?有否感觉她的疯癫,在您的体内?

我有吗?

我把画像放好,叫阿格尼丝给我送来一杯水,我滴了一滴旧时医生给我的药喝了,转念一想,不知一滴能不能让我平静,于是又加了一滴。喝了药,我把头发拢后,静静地躺下。手套里的手指开始感觉到一丝麻痒。阿格尼丝在床边站着候命,她的头发放了下来,那一头粗糙的红发在白色睡衣的映衬下显得比平时更粗糙更红。小小的锁骨旁有一块隐约的蓝斑,也许只是影子,也许——我记不清了——也许是瘀血的青紫。

我终于感到药力,胃里酸苦。

“没事了,”我说,“你去吧。”

我听到她爬上床,盖好被。一片静寂过后,有吱呀声和细碎的低语传来,还有机器声:我舅舅钟表里的齿轮咬合,仿佛轻微的呻吟。我静卧等待,睡意迟迟不来,等来的却是四肢不宁,开始抽搐。我感觉到血液的重力,它在我手指脚趾的麻痹处困顿。我抬头轻声叫“阿格尼丝”,她没听见,或听见了,不敢答应。我再叫“阿格尼丝!”——后来我被自己的声音吓住了,不再叫唤。我静卧,钟又呻吟,然后敲响。远处传来别的声音,我舅舅歇息得早,我听见关门声,低语声,楼梯上的脚步声——绅士们离开客厅,各入各房了。

也许我曾睡去——即使有,也只是片刻,因为我猛然惊醒,睡意全无。我知道,使我醒来的不是声音,而是动作,动作和光亮。帐幔外,灯芯上的火光突然跳闪,门和窗玻璃,在各自的框子里绷紧。

这座宅子张开了口,正在呼吸。

然后我终于知道,今晚非同寻常。我如受召唤一般起身,在阿格尼丝房门边倾听,直到我由她均匀的呼吸确定她已熟睡,然后我拿起灯,赤足走去客厅。我来到窗边站定,曲起手掌挡住玻璃微弱的反光望向窗外,望进我所知的草坪边、碎石路上的黑暗。有一段时间,我什么也没望见。然后我听到一只鞋落下的轻响,接着是另一只,更轻。然后我看见,火柴无声地划燃,光线从修长的指间透出,我看见一张脸,当他凑近火光,显得眼目深陷,面色艳丽。

理查德·里弗斯,和我一样,无心睡眠。他在草坪散步,或许期盼着睡意。

这寒冷的天气,不宜散步。他呼出的气,看上去比他吐出的烟还要白。他竖起衣领护着脖子。他抬头望,仿佛对所见早有预料。他并没有点头,也没有其他动作,只是与我对视。烟头忽明忽暗,他的站立,越发显得蓄意。他的头动了动,我忽然间明白了他在做什么。他在仔细观察这座宅子,他在数窗户的数目。他在算计来我房间的途径!——确定了路线,他便扔下烟,用脚跟蹍熄仍在发光的烟蒂。他穿过碎石路走回来,有人——我想是魏先生——给他开了门。我看不到,只听到前门打开的声响,感觉到空气的流动。灯芯又跳闪了一下,窗玻璃膨胀弯曲。这一次,这宅子仿佛屏住了呼吸。

我退后了一步,手掩着口,眼睛盯着玻璃上自己柔软的脸,它也突然后退,跳进窗外的黑暗,在虚空中游荡,悬浮。我想,他不会来!他不敢来!我又想,他会来的。我走到门边,把耳朵贴在木门上。我听到说话声,跟着是脚步声。脚步声渐弱,另一扇门的关门声——当然,他要等到魏先生安歇后。他会等的。我举起灯,快步走开,灯在墙上映出弯弯的光影。我没时间穿戴——没有阿格尼丝的帮助,我也不会穿戴——但我知道我不能穿着睡衣见他。我找到袜子,吊袜带,便鞋,还有一件斗篷。已经放下的头发,我想把它梳起,但我是拙于对付发卡的,我的手套——我又喝了那药——使我更加笨拙。我开始恐慌,心跳再次加快。只是现在,它在和药力较量,就像猛烈摇摆的船与滞缓的河水的较量。我把手放在心上,感到自己胸的柔软——没有了束缚的胸,我感觉,失去了保护,缺乏安全感。

但药水的定力比恐慌的挣扎强大。说到底,这也就是那药水的意义了,定惊安神。当他终于来到我门前,用指尖敲门。我在他面前,看上去是平静的。我立刻说,“你知道,我的贴身女仆就在左近——她虽然睡了,可就在左近。我一声叫唤她就会醒。”他没有说话,只是鞠了一躬。

他是否想要吻我?他没有那样做。他只悄然走进房间,保持着和刚才在外查看宅子时同样的冷静和谨慎,环视四周。他说,“我们别站在窗边,那透出去的光在草坪上看得一清二楚。”然后他对里屋的门点了一下头,“她就睡那儿?她不会听见我们说话吧?您肯定吗?”

他是否要拥抱我?他从未靠近我半步。我却感到沾染在他外衣上的夜的寒气。我闻到他头发、胡须和嘴里的烟草味。我忘记了他原来如此高大,我走到沙发的一端,抓着靠背,紧张地站着。他站在另一端,向我这边倾着身子,压低了嗓音说话。

他说,“请原谅,李小姐,我本来也不愿如此与您冒昧相见。然而我费尽心机来到布莱尔,未能与您一晤,明天也许就要离开。您是知道我的,对于这种方式的会面,我绝不会妄加评论。如果您那小丫头惊醒,您就说您无法入眠,就说我自己找到了您的房间,不请自来。既然我在别的府上也担过这些罪名,不妨让您也一开始就知道我的行事为人。不过,今晚,此时此地,李小姐,我对您绝无恶意。我想您是明白我的吧?我想您是希望我来的吧?”

“我明白的是,您知道我母亲是个疯子,我是我舅舅从她去世的病房领回来的;您也许觉得这是个秘密,但这不是什么秘密,谁都有可能知道,这家里的佣人们都知道,我连忘却都不被准许。您若想从中获取些好处,对不起,我只能为您遗憾。”

“我很遗憾,”他说,“不得不对您重提这旧事。这事对我来说也没有意义,只不过我知道它使您来到布莱尔,被您舅舅以如此古怪的方式收留。他——请恕我直言——才是从您母亲的不幸中得了好处的人。我也算是个奸人了,奸人们最了解同类,您舅舅是奸人中最坏的一种,因为他的深居简出,恶毒之处往往被当成老人家的怪癖蒙混过关。别跟我来那些虚礼,说什么您爱他,”他很快接了一句,“我知道您早看透了那些,那也就是我为什么会这样来见您。我和您之间应该自创一套礼数,或者挑些适合我们的礼数来遵从。但现在,我想请您坐下,让我们像绅士淑女一般谈谈。”他欠了欠身,我和他都停顿了一秒,仿佛等佣人端上茶盘,然后我们在沙发上坐下。我深色的斗篷中间的缝隙露出了睡衣,他拧过头去,我拉好斗篷。

“现在,让我告诉您我知道的是什么。”他说,“我知道,您不结婚就一无所有。我最初是从霍陲那里听来的,他们谈论您——也许您也知道——在伦敦和巴黎阴暗的小书店和出版社里。在他们口中,您就像一件尤异之物:布莱尔那个漂亮小妞,老李训练出来的,像会说话的猴子,给绅士们朗诵香艳段子——可能还不止朗诵那么简单。他们还说了什么我不必多说,您都能猜到。我对这些都无所谓。”他注视着我的眼,然后移开视线,“至少霍陲这人还好点,他觉得我还诚实,这一点对我们比较重要。他带着些怜悯地跟我说了一点关于您的事,您不幸的母亲,您将获得的遗产,还有那些附加条件。我们单身汉常常能听到些关于这类女孩的消息,一百个里头也许就一个值得去追……不过霍陲的消息是准确的,我去查了您母亲的财产,您价值——喔,您知道您身家多少吗,李小姐?”

我迟疑,然后摇了摇头。他说出那数目。那是我舅舅所藏的最贵的书价的几百倍,最便宜的书价的几千倍。那是我知道的唯一的衡量价值的标准。

“这可是一大笔钱。”里弗斯先生说。他盯着我的脸。

我点头。

“如果我们结婚,这笔钱就是我们的了。”他说。

我无语。

“我跟您说实话吧,”他说,“我来布莱尔,本是想走老路子把您搞到手——就是说,勾搭您,让您跟我从您舅舅家私奔,获得您的财产,然后可能再想个法子把您处置了。可不消十分钟我就看出,生活把您造就成了何等人物,我知道老路子绝对行不通;再说,我觉得勾搭对您是种侮辱——它不过是让您成为另一种猎物。我不想那么做。我想做的是,让您自由。”

“您真有骑士风度,”我说,“如果我不想要自由呢?”

他的回答很简单:“我看您求之不得。”

我转过头,怕涌上脸颊的血向他泄露了我的心思。我努力使声音保持着镇定,说道,“您忘了,我的所求在这里完全无关紧要,就像我舅舅的那些书,它们倒也想从书柜里跳出去。他把我变得跟它们一样——”

“是啊,是啊,”他不耐烦地说,“这事你说得够多了。我想你平时大概也常念叨。可是抠这字眼有什么意义?你十七岁,我二十八岁,以前我总觉得我早几年就该发达,过上富贵悠闲的日子了。可现在,你看见了,我也就混到这份儿上:无赖一个,口袋里那几个钱也就够撑过眼前的日子,将来怎么糊口,还得绞尽脑汁。你觉得你活得辛苦?想想我多辛苦!卑鄙下流的勾当我干过不少,每次都以为是最后一次。相信我,死抱着幻想当真理浪费时间这样的事,我可太明白了。”

他举起手,把头发从前额拂开。他苍白的面色、发黑的眼圈,使他看起来突然苍老了许多。他的衣领是软的,被领带系出了皱褶。他的胡须里有一缕灰白。他的喉结,像大多数男人的喉结一样,奇怪地凸出着,教人想一拳击碎。我说,“这是疯话。我看您是疯了——跑到我这儿来,做奸人之告白,妄想我接纳您。”

“可你已经接纳了我。现在还在接纳着呢,你到现在都没叫你贴身女仆。”

“是你迷惑了我。你自己也看到了,我在这里死水一般的生活。”

“你想找些新鲜?何不完全抛弃这种生活,一劳永逸?你能做到的——跟我结婚,就这么简单——眨眼工夫,成了!”

我摇了摇头,“你不可能是认真的。”

“然而我是。”

“你知道我的年纪,我舅舅不会准许你娶我出门。”

他耸了耸肩,轻描淡写地说,“当然了,我们得使些花招。”

“你想把我也变成奸人?”

他点点头:“是的。不过,我觉得你已经是半个奸人了——别那副表情,别以为我开玩笑,你还不知道全部。”他表情严肃起来,“我给你带来的是一件奇事、大事。我给你的不是普通的妻嫁随夫,俗世间叫作婚姻的那玩意儿,那不过是一张合法霸占和偷窃的许可。我不是跟你要那个,我的意思不是那个。我说的,是自由。那种自由,那种你们女性当中很少有人得到的自由。”

“通过,结婚来获得?”我几乎笑了起来。

“通过在某种特别的条件下进行的结婚这个形式,来获得。”他又拢了拢头发,咽了一下口水。我终于发现,他也是紧张的——比我还紧张。他向我靠得更近些,说,“我想你不是那种胆小怕事、优柔寡断的女孩吧?我想,你的贴身女仆是睡着了,没在门后偷听吧?”

我想到阿格尼丝,想到她的瘀青,我没说话。他用手掩了嘴。

“如果我错看了你,李小姐,我只祈求上帝保佑!”他说,“现在,你听好。”

这便是他的计划。他想从伦敦弄一个女孩来布莱尔,把她安插在我身边做我贴身女仆。他对她将先是利用,然后蒙骗。他说他已物色好一个人选,那女孩和我年纪发肤相仿。她也算是一个小贼,不够世故谨慎,行事也不是十分精明,他说,他觉得那笔钱的一点零头就能把她套牢。“也就是两三千镑吧,我想她不会有更大的野心了。她见识不多,又跟其他骗子一样,总觉得自己见多识广。”他耸耸肩,其实那数目毫无意义,她要什么数他都会答应,反正到头来她连一个先令都见不到。她会以为我纯洁无知,她会相信她在帮他勾引我,她会先劝我跟他结婚,然后把我送进——他犹豫了一下,说出那个字眼——疯人院。然而,在那里,她将去顶包。她会挣扎反抗,他希望她会!她越是反抗,疯人院的人越会把那看作疯病发作的症状,因此把她看管得越紧。

“在她身上,李小姐,”他最后说,“他们将紧紧套上你姓名,你的过去,你作为你母亲的女儿、你舅舅的外甥女的过去——一句话,你之成为你的所有。想想吧!就像佣人除去你的外衣,他们将把那沉重的旧生活从你肩上卸除;脱壳后赤裸的你,将隐身远走,去到这世界任何你想去的地方,改头换面,开始你随心所欲的新生活。”

这就是他来布莱尔向我兜售的自由,那罕有而邪恶的自由。作为报酬,他要我的信任,我的承诺,我未来的缄默,和我一半的财产。

他说完之后,我坐在那里,眼望别处,几乎有一分钟,一言不发。最后我说,“我们绝不会成功。”

他立刻回答,“我认为我们会。”

“那女孩会怀疑我们。”

“她会被我设的局弄得分心乏术。她会如常人,用所见去拼凑自己预设的想象。来到这里,见到你,对你舅舅的所为懵懂无知的她,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你纯洁无辜?”

“她的同伙,那些小偷们,他们不会找她吗?”

“他们会找,就像无数被坑蒙的贼们一样,天天都在寻找那些耍弄了他们的同伙,却徒劳无功。他们会以为她卷款潜逃,咒骂上她一段日子,然后就把她忘了。”

“忘了?你确定?她没有——没有母亲吗?”

他耸耸肩,“也算是有个母亲吧,一个监护人,一个阿姨。她的孩子也经常就这么丢了,我觉得她不会为多丢一个太上心。尤其是,如果她以为——她会的——这孩子原来是个骗子。你明白了吗?她自己的名声会葬送了她。在外头混的坏女孩就别指望像好女孩那样有人关心爱护了。”他顿了顿,“不过,在我们把她送去的那地方,他们会把她看得很严。”

我望向别处,“疯人院……”

“这事我也很遗憾,”他很快接上,“不过,到那时你自己的名声——你母亲的名声——就会起作用,就像那坏女孩的名声。你一定要看着它起作用。这名声让你忍辱负重这么多年,现在,利用它的机会来了;你要用它获利,然后把它永远抛弃。”

我仍望着别处,我再次害怕,怕他看透我的心思;怕他看见,他的话给我带来多大震撼。连我自己都害怕正视这震撼。我说,“你说得好像你对我的自由有多在乎,其实你关心的不过是钱财。”

“难道我承认得还不够吗?可是,你的自由和我的钱财是一回事啊。在我们没得到财产之前,那就是你的护卫,你的保障。在那之前,你别用我的名誉——我也没什么名誉——做依靠,而要以我的贪婪为担保,在这四堵墙之外的世界里,贪婪可远比名誉强大。以后我会教你如何从中获利。我们可以在伦敦置一处房子,以夫妻的名义同住——当然,是分居,”他微笑着加了一句,“当大门关上以后。我们一拿到钱,你就可以自主未来。到那时,你一定要对如何获得这财产保持缄默。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一旦决定投入此事,你我之间就必须坦诚相待,不然就会失手。我绝无戏言,也不想令你对此事的本质有任何误解,也许你舅舅的抚育使你对律例不够了解……”

“我舅舅的抚育,”我说,“早已使我甘愿尝试任何手段,只要能逃脱这重负。可是——”

他等待,见我并无下文,便说,“好吧,我也没期望你立刻做出决定。我的目标是让你舅舅留下我整理他的画——他明天就要给我看那些画。如果他不留我,我们必须另谋他招。不过世事无绝对,我们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

他把手放在眼前,再次显得苍老。午夜的钟声已经敲过,壁炉的火在一小时前熄灭。一时间,我感到房间寒冷无比。他看见我的颤抖,把它解读为恐惧,或犹疑。他向我这边靠了靠,最终还是握了我的手。他说,“李小姐,你说我不在乎你的自由,但是,我怎么能对你这样的生活熟视无睹?一个正直的男人怎能眼见你被压制,成为淫秽的奴役,被哈斯那样的货色轻薄和侮辱,而不想解救你?请你考虑我的提议,再考虑一下你的选择。你可以等待下一个追求者,你能否在那些被你舅舅的书吸引来的绅士中,找到合适人选?就算你能找到,他能否如我这样细致周全地处置你的财产、你的人?或者说,你想等你舅舅去世以获得自由,在你等待的同时,他将眼力渐失,四肢将开始颤抖,当他感觉生命力的衰竭,就会对你变本加厉地役使。到那时,你多大年纪了?就说三十五、四十吧,你的青春便葬送在书籍整理中,那些书,不过是霍陲以一先令一本,卖给裁缝铺的小伙计和店员们的,而你的财产,只是待在银行的地窖里,分文未动。你唯一的安慰,就是成为布莱尔的女主人——听这老宅的钟声,半小时一响,一声一声,敲尽你余下的空寂岁月。”

他说话时,我没有看他,却盯着我穿了鞋的脚。我又想起我曾想象的画面——我像一个被紧紧束缚在某个固定形态中的肢体,渴望挣脱。今晚,药力使这景象更加生动逼人,我仿佛看见那肢体的扭曲,皮肉的酸败肿胀。我静坐,然后抬眼看他。他只是在观察,等候分晓。他赢了。他之所以赢得我,并不是因为那番关于我的未来的话——他说的那些并不新鲜,我早已替自己算出这结局——而是他竟来到此地,告以此言;是他筹谋策划,远行四十英里;是他竟潜入这沉睡大宅的中心,摸进我黑暗的房间,来到我面前。

对于伦敦那个女孩——那个一个月后,他将以同样手法劝上不归途的女孩;那个再稍后,将听我面带泪水,复述他那番申辩的女孩——我未曾放在心上,毫不在意。

我说,“明天我舅舅让你看画时,你要赞扬罗马诺[23],虽然卡拉齐[24]更珍稀。你要褒莫兰[25]贬罗兰森[26],他觉得罗兰森不过是个卖画的枪手。”

我只说了那么多,我觉得那已足够。他直视我的眼,点点头。他没有笑——我想,他知道我不喜欢他在那种时刻笑。他放开我的手,起身整理身上的外套。这动作打破了那密谋的神秘气氛,他突然间显得高大、阴暗、与周围格格不入。我再次颤抖,他见了,说,“我怕是打扰您打扰到太晚了,您一定又冷又累了吧。”

他看着我,也许在估量我的勇气,也许开始怀疑。我抖得更厉害了。他说,“我的话没有吓着——吓坏——您吧?”我摇摇头。但我不敢从沙发上站起来。我怕我站立不稳,被他看作软弱。我说,“请您出去好吗?”

“您肯定?”

“我很肯定。您走了我会好点。”

“当然。”

他想再说点什么,但我转过了脸,不给他机会。终于,我听见他走过地毯的谨慎的脚步声,然后是轻手轻脚的开门和关门声。我坐了一会儿,收起双脚,把腿裹进斗篷,拉起斗篷的帽子,把脸靠在既硬又积满灰尘的沙发靠垫上。

这不是我的床,入睡的钟点也已经敲过。周围没有一件我入睡时必须在近旁的物件——我母亲的肖像,我的小木匣,我的贴身女仆。然而今晚,事事皆不如常,规矩全被打乱。我的自由在召唤,莫测、可惧、无可避免,如死亡。

我睡了,梦到我在快速漂移,在船头高翘的舟中,舟行黑暗无声的水上。

9

我想,即使是那时——或该说,尤其是那时,在同盟初结,未经考验,纽带疏松时——即使在那时我也可以退出,挣脱他雄心壮志的牵扯。我相信自己将会退出。这房间,他曾在这里,夜阑人静处,拉住我的手,低语中和盘托出他险恶的计策,如同剥开窸窣作响的包装,显出内藏的毒药。这房间在黎明前寒气浸人的半个小时,回复了它惯常的僵硬线条。我睡在那里,观看这变化。这里的每条弧线每个转角,我都熟悉,太熟悉了。我记得那个十一岁小女孩的我,为布莱尔的奇异、死寂,为它曲折的通道和杂乱无章的墙,在此流泪。那时我以为那些事物将永远奇异下去,觉得它们将使我也变得奇异,变得奇形怪状,长角或带刺,如畸零之物,或阴沟里一块废弃的碎片。但是,布莱尔如藤蔓,逐渐爬满我身。布莱尔把我吸入其内,收归己有。我感觉到覆盖身体的这件羊毛呢斗篷的重量,我想,我永远无法逃脱!我注定无法逃脱!布莱尔绝不会让我走!

然而,我错了。理查德·里弗斯来到布莱尔,如同酵母菌掉进面团,将引起彻底的改变。早晨八点,我去书房应卯,却被打发离开——他和我舅舅在那里查看版画插图。他们看了三个小时。下午,我被叫去和绅士们道别,走的只是哈斯先生和霍陲先生。我在客厅见着他们,正在穿大衣戴手套,我舅舅拄着拐杖,理查德手插在裤兜里,站在稍远处旁观。他先看见我,与我目光相接,但没有任何动作。然后其他人听见我的脚步声也抬头望我。霍陲先生对我微笑。

“美丽的伽拉忒亚来了。”他说。

哈斯先生本已戴上了帽子,又把它摘下。“你说的是那仙女呢,”他的目光没有离开我的脸,“还是那雕塑?”[27]

“两者都是,”霍陲先生说,“不过我指的是雕像。李小姐看起来就像那雕塑一样苍白,你说是不是?”他拿起我的手,“我的女儿们不知多羡慕你!你晓得吗,为了变白,她们连土都肯吃!土啊!”他摇着头,“我觉得这以苍白为美的风气要不得,极不健康。至于你,李小姐,我总是惊诧——每次离开你的时候我都有这感觉——你舅舅对你的不公平待遇,把你关在这黯淡之处,像黑暗中的蘑菇。”

“我早已习惯,”我低声说,“而且,这灰暗的光线使我看起来比实际的苍白一些。里弗斯先生不跟您一起走吗?”

“灰暗是元凶。真是的,李先生,我就连衣服上的扣子都看不清楚,你就真的永不加入文明社会,在布莱尔引入煤气灯吗?”

“我一天藏书就一天不会。”我舅舅说。

“那就直说永不吧。煤气会毒害书籍,里弗斯,你听说过吗?”

“没听说过,”里弗斯说,然后他转身对着我,低声加了一句,“不,李小姐,我暂时不会回伦敦。您仁慈的舅舅给了我一份小小的工作,整理他的版画。看来我和他对莫兰有着共同的热爱。”

他眼神阴暗——如果蓝眼珠可以变得阴暗。霍陲先生说,“这样,李先生,你看我这主意如何:在整理版画期间,让你外甥女去一次霍利威尔街,你说怎么样?李小姐,你想去伦敦度一次假吧?你看看,我看你这脸色就该放个假。”

“她不用去。”我舅舅说。

哈斯先生凑上前。他的大衣很厚,他冒着汗。他握着我的指尖。“李小姐,”他说,“请允许——”

“好啦好啦,”我舅舅说,“你真啰唆。看,我的车夫到了。莫德,退后点,你别站在门边……”

“两个蠢货,”他们走后,他说,“呃,里弗斯呢?过来,我都等不及想开始了。你的工具在手边吗?”

“我去取,先生,很快的。”

他鞠了一躬,转身离开。我舅舅本想跟随,却又停了步,转身看着我。他用那种上下打量的眼光看着我,招手让我过去。“把手给我,莫德。”他说。我以为他要我扶他上楼,但他抓着我伸出的手臂,把我的手腕举到他面前,褪开衣袖,眯起眼看露出的那一块肌肤,又翻眼看看我的脸。“他们说,苍白?白蘑菇似的?嗯?”他噘着嘴,“你知道什么东西上滋生出蘑菇吗?——哈!”他笑起来,“这下可不白了!”

我红了脸,挣脱开来。他放了手,仍笑着,转身独自走上楼梯。他穿着软底的鞋,露着穿了袜子的后跟。我看着他爬上去,幻想着啐他,幻想我的一啐如鞭子,如棍棒,抽他的脚,让他扑倒在地。

我站在那里,想着这些,听着他的脚步渐远,这时理查德从楼上回到画廊。他没有找我,他不知我在,不知我仍站在那关上的前门的阴影里。他径自走着,步履轻快,手指轻叩着画廊的栏杆,我想他甚至吹着口哨,或哼着小曲。布莱尔是不习惯这些声音的。我被舅舅的言语挑衅的情感,仍然痛楚,这声音听在我耳里,充满了惊骇和危险,仿佛梁柱移动的轰鸣。我想那古旧地毯定在他的脚下释放出一团团尘烟,抬眼跟随他的脚步,我肯定能看见天花板上随之斑驳而落的油漆细屑。这情景让我眩晕。我幻想,这宅子在他面前震荡,墙壁起缝,开裂,坍塌。我只害怕,这一切将发生在我尚未出逃之前。

但是,出逃也使我害怕。我想,他也知道。哈斯先生和霍陲先生走后,他就没了和我单独倾谈的机会,他也不敢再次冒险潜入我的房间。但他知道,他必须确保我投入这计划。他等待时机,不停观察。他仍与我们一起晚餐,但总是坐在我舅舅那边,而不是我这边。那一晚——终于——他岔开话题,说:

“李小姐,现在我把您舅舅的兴趣从索引上引到别处,这空闲一定让您备感无聊了,一念及此我就难受。我想,您是盼着回到书籍整理的工作中去吧?”

“书籍?”我垂下眼,盯着盘子里的碎肉,说,“当然了,十分盼望。”

“那我愿为您效劳,使这沉闷无聊的日子变得轻松一点。您有没有什么作品——油画,素描,诸如此类的东西——我可以,在工余时间,为您装裱的?我想您一定有,我知道从这宅子的窗户里望出去,有许多漂亮的景致。”

他挑起一条眉,如乐队指挥扬起指挥棒。当然,我唯有服从。我说,“我不会油画,也不会素描。我从没学过。”

“什么?从没学过?——对不起,李先生。谁都会认为您外甥女聪颖出众,本该是精通这些淑女才艺的——不过,您知道,弥补这事易如反掌。我愿为李小姐授课。我可以在下午的时间教她绘画吗?我在这个领域还算是小有心得:我在巴黎曾经为一位伯爵的女儿们教授绘画课,整整一季。”

我舅舅翻起眼珠,“绘画?”他说,“我外甥女学那个做什么?帮我们编辑画册,莫德?”

“先生,我指的学画不为别的,就是单纯的学画。”没等我回答,理查德已温和地答了他。

“就是学画?”我舅舅眨了眨眼睛,望着我说,“莫德,你怎么说?”

“我怕我没这才能。”

“没这才能,嗯,这倒是。我才把你带回这里的时候,你的手是够笨拙的,而且总是斜着肩,现在都是。里弗斯你告诉我,绘画的课程能使我外甥女的手稳些吗?”

“我想一定会的,先生。”

“那好,莫德,你就跟里弗斯先生上课吧。反正我不喜欢看你闲着,嗯?”

“是,先生。”我说。

理查德旁观着,眼神笼罩着一层平和温柔,仿佛猫在打盹时,罩护着眼珠的那一层膜。然而,当我舅舅埋头于他的餐盘,他迅速地和我打了个照面,那层膜褪下,目光裸露,突然显露的亲近之色让我战栗。

请别误解,请别以为我有多么谨慎矜持。我确实有,因惊惧而战栗——惊惧于他的计划——惊惧于它的成,也惊惧于它的败。但我也为他的大胆而颤抖,或者应该说,他的大胆使我颤动,如人们所说,一根振动的弦能在闲人散物处寻得无意的共鸣。我们相识的第一天夜里,他对我说,不消十分钟我就看出,生活把您造就成了何等人物。他又说,我觉得你已经是半个奸人了。他说对了。若我从前不知奸为何物——或者知道,只是未名其名——如今我知道了,其名其实。

当他每天来到我的房间,把我的手举至嘴边,以唇轻触我的手指,转动着他冷酷的,魔鬼似的蓝眼珠时,我就知道了,奸为何物。阿格尼丝即使看见,也不懂得。她以为那是骑士风度。骑士风度!流氓骑士。当我们铺设纸笔颜料,她就在一边看。她看见他站在我身边,引导着我的手,画出弧线曲线。他会压低嗓音。通常来说,男人的嗓音压低了往往难听——不是嘶,就是破,止不住地往高处串调——他的嗓子却能低下去,游刃有余,保持着音乐般的清晰。当她隔了半个房间坐着做她的针黹,他就秘密地,一点一滴地,向我讲解他的计划,直至所有步骤完美无缺。“很好,”他会说,如一个真正的绘画老师称赞能干的学生,“很好,你学得很快。”

他会微笑,整整头发,把它拢后。他会看阿格尼丝,发现她的眼落在他身上,她会慌忙望向别处。

“哎,阿格尼丝,”他会说,他发现了她的紧张,如同猎人发现小鸟,“你来说说,你家小姐的艺术家天赋如何?”

“噢,先生,我哪懂评论这个!”

他或会拿起铅笔,向她走去,“你看见我怎么教李小姐握笔了吗?她是淑女,握起来总是不够紧。我想,阿格尼丝,你的手握笔应该握得更好。来,你试试?”

有一次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的脸涨得通红。

“你脸红了?”他惊讶地说,“你不是觉得我冒犯了你吧?”

“不,先生!”

“那你为什么脸红?”

“我只是有点热,先生。”

“热,在十二月的天——?”

诸如此类。他有折磨人的天赋,且技艺精湛,如我一样。眼见他的所为我本应有所警觉,却未警觉。他越是调戏,阿格尼丝越是不知所措,我越——如陀螺受到鞭击转得更快——我越对她落井下石,大加奚落。

“阿格尼丝,”在她为我宽衣或梳头的时候,我说,“你觉得里弗斯先生如何?”我握住她的手腕,捏着那腕骨,“你觉得他英俊吗,阿格尼丝?你觉得他英俊,从你的眼神我就看出来了!你们小姑娘不都想要英俊男人吗?”

“说实在的,小姐,我不知道!”

“真的吗?我说你在撒谎。”我照她身上某个柔嫩处掐了一下——现在我对这些地方了如指掌,“你既爱说谎又卖弄风骚。你晚上跪在床边向天父忏悔的时候,要不要把这两条加上?你觉得天父会饶恕你吗,阿格尼丝?我觉得他一定会饶恕你的。这红头发小姑娘天生坏坯,没办法呀。天父他真是狠心,把情放在小姑娘心里,又惩罚她,让她发情。你说是不是?里弗斯先生看着你时,你情不自禁了吧?里弗斯先生脚步轻快地走来时,你竖耳倾听了吧?”

她说她没有。她以她母亲的性命发誓她没有。天知道她怎么想的。她必须这么说,不然这游戏就无法继续进行。她必须这么说,然后被掐,以保全她已成习惯的清白,而我,则必须掐她。我必须掐她,因她对他那种平凡的欲想——如果我是一个普通姑娘,有一颗普通的心——我一定能感到。

我却从未有过。不要以为我有。梅尔特伊欲想过瓦尔蒙[28]吗?我不愿有此欲想。我若是有,一定会憎恶自己。因为我知道,从我舅舅的书中知道,那件事肮脏透顶:那肉体之欲,如发炎的伤口之痒,需要在私室中,幕帘后,得到亢奋的湿淋淋的慰藉。但他在我胸中挑起的那种阴暗,全然不同,非常特别。我只能说,它仿佛这宅子里升高长大的一团阴影,又如同沿屋墙攀延的藤蔓吐出的花。但这宅子已经充满了斑迹和阴影,因此没有人察觉到它。

没有人察觉,也许,除了斯泰尔斯太太。若是有人看着理查德,怀疑过他是否真是他自称的绅士,那个人只能是斯泰尔斯太太。我几次看见过她的目光,我相信她看穿了他。我相信她看出了他的到来是为了欺骗和谋害,但她不说。她憎恨我,她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微笑着,暗自抚育这希望,希望我的毁灭,如同她曾经抚育她垂死的孩子。

那时,那就是我们编织陷阱的金属骨架,那就是磨尖陷阱中的暗箭狼牙的力量。当一切就绪,“现在,”理查德说,“该动手了。”

“我们必须除掉阿格尼丝。”

他耳语般地说出这句话,眼望着坐在窗边埋头针线活的她。他的语调如此冷静,目光如此沉稳,我几乎感到害怕。我想,我退缩了一下,然后他看着我。

“你知道我们必须这么做。”他说。

“当然。”

“你知道怎么做吗?”

直到那一刻,我都不知道。我看见了他的脸。

“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他说,“对付她这样的清白妞。这比威胁和贿赂都来得管用,更能堵住她们的嘴……”他拿起一支笔,把笔毛放在嘴唇上,心不在焉地扫着,“细节你就别操心了,”他平静地说,“也没多少细节,其实根本就没有——”他笑了,阿格尼丝从手里的活计中抬起头,他看见她的目光,“天气怎样啊,阿格尼丝?”他高声说,“还不错吧?”

“很不错呢,先生。”

“好,很好……”然后,我想她一定又低下了头,因为他脸上的和颜悦色不见了。他用笔抵着舌头,吮着笔毛,把它吮出一个尖来,“我今晚就做,”他若有所思地说,“做不做呢?做。我会摸进她的房间,就像上次摸进你的房间。我需要你做的只是,给我与她单独相处的十五分钟”——他再次看着我——“还有,如果她叫喊,你不要进来。”

在此之前,事情仍可被看作某种游戏。乡村庄园里的绅士和小姐们,不都玩着你逗我藏、打情骂俏的游戏吗?现在,我的心第一次感到失落和畏缩。那晚,当阿格尼丝为我宽衣,我不敢直视。我扭开了头,对她说,“今晚你可以关上门睡,”我感觉到她的迟疑——也许她听出了我言语里的虚弱,正疑惑不解。我没有看她。她离开了。我听见她闩门的声音,她祈祷的低语;我听见那低语突然中断,当他去到她的门边。她终究没有叫喊。如果她叫喊,我是否真的能够充耳不闻?我不知道。然而她没有。她只是在惊讶和义愤中,提高了声音,随之即是——我想——某种恐慌。她的声音弱下去,被堵截,被安抚,被一阵耳语替代,然后是床单或肢体摩擦的声音……再然后,摩擦也归于静寂。静寂是最可怕的:不是声音的空缺,而是充满——如常言说,显微镜下,一水一世界——挣扎和扭动。我想象她发抖,流泪,衣服被褪下——但她那长着雀斑的手臂却,情不自禁地,抱住他上下起伏的背,她发白的嘴唇寻求着他的嘴——

我用手掩口,嘴唇碰着手套,感到它干涸的摩擦。然后我掩住双耳。我没听到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不知道他走后她如何自处。我任由她的房门关着,最后,我吃药以助入眠。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晚了。我听见她声音微弱地从床上叫过来。她说她病了。她张开嘴让我看,她口内既红又肿。

“猩红热。”她避开我的目光,小声说。

那时,他们惧怕传染。惧怕传染!她被搬去了阁楼,那房间里从早到晚烧着醋,气味令我恶心。之后我只见过她一次,是她来告别的那次。她面容消瘦,眼圈泛着黑,头发也被剪掉了。我去牵她的手,她缩了一下,也许是怕被打。我只在她的手腕上轻吻了一下。

然后她不屑地望着我。

“现在你对我这么温柔了,”她说,抽回她的手,放下衣袖,“现在你又可以去和另一个人争强斗狠了。那我就祝你好运。祝你能伤了他,仔细可别先被他伤了你。”

她的话使我有点动摇,但只是一点,她走后,我仿佛忘记了她。因为理查德也走了,在她走之前三天走的,办我舅舅的事,还有,办我们的事。我的心思跟在他身边,我的心思在伦敦。伦敦!那个我从未踏足,却朝思暮想,仿若熟知之地。伦敦,那个我将寻得自由之地。在伦敦我将放开自己,以另一种姿态生活——完全放弃姿态,放弃包装和约束——放弃书本!在我家里,要禁绝纸张!

我睡在床上,试图想象我将在伦敦拥有的家。我想象不出。我只能想见一间间淫逸香艳的房——幽暗之室,封闭之室,室中之室——暗室和地牢——阳元神和爱美神之室——这念头使我惊惶。我放弃了想象。家的模样到时自然明了,我想,一定会的。我起身,走动,又想到理查德。我想到他穿越闹市,来到水边,夜探贼巢。我想到地痞无赖们向他吆喝招呼,我想到他除下大衣礼帽,向火上暖手,观察着四周,仿佛麦基斯[29],逐个检阅着眼前一张张奸猾的脸:狐太太、浪贝蒂、歹詹妮、赖茉莉,直到他发现了他找寻的那张脸……

桃小苏。

她。我想象她。我竭尽心思地想,我想见了她的肤色——白皙,她的身材——丰盈,她的步态,她眼珠的颜色——那必定是蓝色。我开始梦到她。在梦中她开口讲话,我听见她的声音。她叫我的名字,她笑。

我想,当玛格丽特走进我房间时,我还在白日梦中想着她。她带来一封信,他写来的。

她是我们的了,他写道。

我看了信,仰面倒在枕头上,我把信举到嘴边,吻那信笺。到头来,他就算是我的爱人吧——或者她是。因为事到如今,我渴望她,更甚于渴望爱人。

但是,我比渴望爱人,更渴望自由。

我把他的信投入炉火,开始写回信。请即送她来,我定会喜欢她。由您所在的伦敦来到的她,将使我倍感亲近!——我们在他走前已定好词句。

做完此事,我只需静候,等待一天,再过一天。那天之后,便是她到来的日子。

她应在三点到达马洛村。我让威廉·英克早早去接。尽管我仿佛已感知她的临近,威廉·英克还是空车而回。下雾了,火车延迟。我来回踱步,坐立不安。五点我再叫威廉·英克去,他又是一人返来。然后我必须与舅舅晚餐。小厮查尔斯给我倒酒时我问,“有史密斯小姐的消息了吗?”——可舅舅听见了我低语,他叫查尔斯退了出去。

“莫德,你是宁愿跟仆人讲话,也不跟我讲?”他说。自从理查德走后,他便脾气烦躁起来。

饭后,他挑了一本关于体罚的书让我读。对各种虐行的持续念诵让我稍感平静。但是,一回到寒冷空寂的卧房,我又变得焦躁不安。玛格丽特为我更衣,服侍我上了床。我起身,走动,一会儿到炉旁,一会儿在门边,一会儿又走到窗边,我望向雾里,想望见马车的灯光。然后我看见了。那灯光在雾里显得微弱——不能照亮,只是发着些许微光——在马车行进和树丛遮掩下,忽明忽灭,仿佛闪烁的警号。我把手放在胸口,眼看它走近。那灯来到近前——它行动减慢,变小,熄灭——然后我看见在灯光之后,马,车身,威廉,和一个模糊的身影。他们驶去后院,我跑进阿格尼丝的房间——从此将是苏珊的房间——在窗边站住,我终于看见了她。

她正抬起头,望向马棚和钟。威廉从车上跳下,伸手接她落地。她手扶围着脸的帽子。她衣着暗淡,显得瘦小。

但她是真的。这计划已成真——在这一瞬间我感到了它的力量,并为之颤抖。

现在已经太晚,不便见她。我必须再等。她现在正吃饭,然后将被领去她的房间。然后我必须躺下,倾听她的脚步,她的低语,我盯着那扇门——那块一两英寸厚的木板!——它分隔了我与她的房间。

我曾起身,悄声走去门边,伏耳倾听,却一无所闻。

第二天早晨,我叫玛格丽特为我悉心穿戴,她为我系带时我说,“我想,史密斯小姐已经到了吧,你见着她了吗?”

“见到了,小姐。”

“你觉得她行吗?”

“行什么,小姐?”

“做我的贴身女仆。”

她晃了晃头:“看那做派不像体面人家出来的,不过,说是去过法国还不知什么地方多少次,生怕英克先生不知道。”

“嗯。我们得待她好些。人家从伦敦来,这里怕会闷着她。”玛格丽特不说话,“你通知斯泰尔斯太太,吃完早饭立即带她来见我好吗?”

之前那夜,她近在咫尺而面目未明,这困扰着我,使我时醒时眠。我必须在见我舅舅之前见她,否则,我怕会感到不适。终于,大约在七时半,我听到从佣人楼梯上传来的陌生脚步,还有斯泰尔斯太太的低语“到了”。然后是敲门声。我该如何站立?我站在壁炉边。我应门时,声音是否怪异?她有否察觉?她有否屏住呼吸?我知道我有;我已感觉脸红了,我努力使涌起的血从脸上退下。门开了。斯泰尔斯太太先进来,片刻迟疑后,她站在了我面前:苏珊——苏珊·史密斯——桃小苏——那个傻妞,她将接替我的生活,给予我自由。

比期待来得更强烈的,是沮丧。我原以为她会与我貌似,我原以为她会俊俏,但她竟是那么个瘦小,羸弱,满是瑕疵,发色如尘灰的小东西!她下颏尖削,眼珠的褐色比我的深。她的目光时而直白,时而狡诈。她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把我从头打量到脚:我的裙子,我的手套,我的鞋,我袜上的花纹。然后她眨了眨眼——我想,是记起了才学的礼数功课——向我行了一个屈膝礼。她颇为满意那个礼,我看得出。她也满意我。她认为我是个傻瓜。这念头令我出乎意料地恼怒。我想,你是来布莱尔毁灭我的。我走上前,握了她的手。你为何不脸红,或颤抖,或低眉顺眼?她却回望着我,她的手指——指甲被咬过——凉,硬,在我的手中非常沉稳。

斯泰尔斯太太在旁看着我俩。她的神色毫无遮拦,似乎在说,“这就是你从伦敦找来的小姑娘,依我看,配你也足够了。”

“你不需要等候了,斯泰尔斯太太,”我说。然后,当她转身要走,“但我知道,你一定会待史密斯小姐好的。”我转眼看着苏珊,“你也许听说了,苏珊,我是个孤儿,和你一样。我自小来到布莱尔——年纪幼小,无依无靠。从那时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么是慈母的关怀……”

我微笑着说出这话。欺侮舅舅的女管家我已驾轻就熟,不以为意了。我要的是苏珊。斯泰尔斯太太紫涨了脸,抽搐着脸退出后,我走过去,拉着苏珊的手,带她去炉边。她行走,她坐下。她身体温暖,手脚伶俐。我触到她的手臂,她的手臂和阿格尼丝的一样纤细,却比她的结实。我闻到她呼吸带来的啤酒味。她开口说话,声音完全不是我梦里的模样。她声音尖细跳跃,虽然她想使它甜美。她跟我说起从伦敦搭火车来的旅途——当她说出伦敦这个名字,好像有点不自在。我想,她尚不习惯说这名字,不习惯把它当作归宿,或念想之地。一个弱小如她,卑微如她的姑娘,得以生长于伦敦,而我的光阴却在布莱尔消磨,这念头折磨着我,也安慰着我——如果她能在伦敦出头,天赋才能如我者,岂不是能做得更好?

我一边如此这般想着,一边吩咐着她的日常工作。我再次注意到,她在看着我的裙子,我的鞋。发现她眼里的怜悯和轻蔑,我想,我涨红了脸。我说,“你的上个主人家,肯定是位端庄体面的小姐吧。她要是见了我,一定会笑话我了!”

我的声音不太稳,但即使我语带尖酸,她也觉察不出。她说,“噢,不会的,小姐,她是位仁慈和气的女士,不会那样。而且,她常说,再华丽的衣裳也不值钱,衣裳易得,真心难求。”

她看起来如此认真——她认真地被自己的想象感动了——如此单纯,无奸无诈——我静坐了一刻,沉默地看她。然后我拉起她的手说,“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苏珊。”她微笑,面带谦虚。她的手指在我手里动了动。

“艾丽斯小姐也总是这么说,小姐。”她说。

“是吗?”

“是的,小姐。”

然后她想起了一件事。她抽出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封信。信折着,封了蜡,地址是用那种做作的女式字体写的,当然,是理查德写的。我犹疑了一下,接了过来。我站起身,走开两步,在她的视线之外,拆开了信。

知名不具!你知道我是谁。这就是那个使我们发财的女孩,那个初出茅庐的小扒手。我以前试过她的手艺,我能支使她。她正看着我写这封信。噢对了,她的无知真是绝妙透顶。我都能想象她现在正望着你的样子。她可比我幸运啊,我还要再等两个讨厌的礼拜才能享到那福——阅后即焚,行不?

我曾以为我能像他一般冷静。但我不是,我不是。我感觉着她的目光——正如他所写——我感到恐慌。我手拿着信站在那里,忽然意识到,我已经站得太久。万一她看见了——!我把信笺折起来,一折,两折,三折——折到不能再折。那时我还不知道,她不能读写,除了她自己的名字。当我得知,我大笑,我感到一种难受的宽慰。但我不能完全相信。“不识字?”我说,“一个字都不识?半个字都不识?”——我递给她一本书。她不想接。她接过之后,揭开封面,翻着内页,吃力地看着那些文字——那种看的方式是错的,带着难言的紧张,但无疑是错的,那种细微的错,无法伪装——最后,她的脸红了。

然后我收回了书。“真是遗憾。”我说。可我不遗憾,我只感到惊奇。不识字!对我来说,这简直是一种美妙的缺憾——就像烈士或圣人,丧失了疼痛感。

八点钟敲响,我要去见我舅舅。在门边我停了一下,毕竟,我还是应该提起理查德,红一红脸什么的。我说了我该说的,她的神色,也如计划的一般,突然变得狡诈,然后明朗。她对我说他是如何的好。她说着——像刚才那样——仿佛相信那是真的。也许她真的相信,也许,在她的世界里,衡量好坏另有一套标准。我感觉到裙内衣袋里那折起的信纸的边缘与尖角。那封他写的信,通过她的手,传递给了我。

我不在时,她一个人在我房里做什么,我无从得知。但我想象她用手触摸我衣裙的丝质,试穿我的靴子,试戴我的手套,试系我的缎带。她有没有用放大镜查看我的首饰?或许她已在计划,有朝一日首饰归了她,她将如何处置:这枚胸针自留,那件首饰上的宝石撬了卖钱,我父亲那枚金戒指,她要送给她的小伙……

“莫德,你怎么心不在焉,”我舅舅说,“你是不是想做别的事?”

“不是,先生。”我说。

“也许因为我让你干的那点活,你就恨我了,也许你巴望我当年把你留在疯人院。恕我直言,我觉得我把你从那里带出来,是对你的恩德。不过,也许你宁愿跟疯子们混,也不愿跟书共处一室,嗯?”

“不是的,舅舅。”

他停顿了一阵。我以为他会回到笔记里去,不料他竟继续。

“叫斯泰尔斯太太送你回去,轻而易举。你肯定不要我安排?——叫威廉备车?”他一边说,一边欺近我身,打量着我,眼镜后面,原本虚弱的目光变得凶猛。然后他又停顿了一下,几乎微笑起来,“我可想知道,在那病房里他们会怎么看你?”他说着,换了个语调,“如今你知道了那么些事。”

他慢慢地说着,让问题在舌尖翻滚,仿佛用舌头玩弄掉渣的饼干。我不回答,只是垂下眼帘,直到他把这幽默玩完。不久,他拧了拧脖子,眼光落回了案头的纸上。

“好吧,我们来看《舞鞭的货郎》[30],你给我读第二卷,标点符号全都读出来,注意——它的页码不对,我会记录顺序。”

就在我朗读此书时,她来接我。她站在门口,一如曾经的我,看着整面书墙和漆过的窗户。她站在铜手指上,那个铜手指,是我舅舅用以划分纯洁的界线;亦如曾经的我,单纯无知的她完全未留意,正要跨过。我比舅舅还急,我必须阻止她!——在他见状一愣,惊呼制止时,我已轻柔地走到她身边,拉了她一把。当我的手指碰到她的身体,她缩了一下。

我说,“别害怕,苏珊。”我把地板上的铜手指指给她看。

当然,我已忘记,即使她看见那些书,任何一本书,它们对她而言也不过是一团墨迹。当我记起,心中再次充满惊奇——然后是含怨的嫉妒。我必须收回手,不然,我怕我会掐她。

在回房间的路上,我问她,她对我舅舅怎么看?她说,她相信他在编写字典。

我们坐下用午餐。我毫无胃口,把盘子推给了她,自己后靠,坐在椅子里看她。我看她用拇指摩擦着瓷质餐具的边缘,看她用爱慕的眼光欣赏铺在膝上的餐巾。她像拍卖商人,或房产经纪人,仔细地掂量着每一件刀叉,仿佛在估算着铸造它们的金属的价值。她吃了三个鸡蛋,用羹匙舀了送进嘴里,干净利落——不会因为蛋黄的满溢而颤抖,也不会因为哽喉的吞咽而费神。她用手擦嘴,舌尖扫过手指关节。然后,她又吞咽了一下。

你来布莱尔,我想,就是为了吞没我。

当然,我希望她把我吞没。我需要她把我吞没。而且,我感到我已经开始放弃我的生活,放弃得那么轻松,犹如灯芯放出黑烟,染污了护着它的玻璃罩,又如蜘蛛吐出银丝,套牢了颤抖的飞蛾。我想象那银丝,紧紧绑住她。她却毫无知觉。等她知道时,已经太迟。那时她将会发现,她是怎样被包装,被改变,变成了我的模样。而现在,她只觉得疲惫,焦躁,无聊:我带她在园子里散步,她只是拖着疲累的步履跟随;我们坐下做针线,她打着哈欠揉眼,或凝视发呆。她咬她的指甲——发现我看她,就停下;没多久又拉过一缕头发,咬着发尖。

“你在想伦敦。”我说。

她抬起头,“您说伦敦,小姐?”

我点头,“现在这个钟点,伦敦的女士们会做什么呢?”

“您说女士们,小姐?”

“是,像我这样的女士。”

她东张西望。一秒之后,她回答,“登门拜访,小姐。”

“拜访?”

“是呀,女士们互相拜访。”

“哦。”

她不知道。她是在编造。我肯定她是在胡编乱造!虽然如此,我想到她说的话,忽然内心狂跳。我说,像我这样的。然而没有人会像我这样。刹那间,我仿佛清楚地看见在伦敦的我,孤独寂寞,无人问津——

但我现在也是孤独寂寞,无人问津。在伦敦我有理查德,他会指引我教导我。理查德会找一处房子,有许多房间,房门能锁——

“您冷吗,小姐?”她说。可能我颤抖了一下。她起身,为我取来披肩。我看她走路,看她斜斜地穿过房间,她毫不在意脚下地毯上的条纹与方块。我对她看了又看。但我不能太长久,太专注地看她无拘无束地做那些日常琐事。七点钟她把我收拾停当,我去和舅舅共进晚餐。十点她服侍我就寝。做完这些,她站在她的房间里,我听见她呼了一口气,我抬头看,看见她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委顿下去。她在烛光里,一清二楚,我却隐身于黑暗中。她无声地经过门口来回走动——一会儿俯身拾起掉到地上的衣带,一会儿拿起外套刷掉衣襟上的尘土。她不像阿格尼丝那样跪下祷告。她坐在床上,我的视线之外。她抬起脚,我看见,她用一只脚尖蹭另一只脚的脚跟,蹭掉鞋子。接着她站起来,解开裙扣,让裙子落在地上,有点笨拙地跨出来,接着,解开了束胸,揉了揉腰身,又长出了一口气。然后,她走了开去,我探头跟随。走回来的她,已经换上了睡衣——在睡衣里发抖。我也共鸣似的发抖。她打了一个哈欠,我也打哈欠。她伸懒腰——伸得那么舒服——迎接睡意的来临!然后她走开,熄了灯,爬上床。我想,她会逐渐温暖,逐渐睡去……

她在某种纯洁无瑕中睡去,我也曾经如此。我等候片刻,拿出我母亲的肖像,靠近嘴边。

这就是她了,我悄声说。这就是她了,从今往后,她就是你女儿。

这看起来易如反掌!但当我锁好母亲的肖像躺下之后,却辗转难眠。舅舅的钟摇动,敲响,园子里不知什么动物发出嘶叫,如小儿哭号。我闭上眼想起——多年不曾如此生动地想起的——疯人院,我的第一个家,我想起那个大眼女人,那些疯子,那些看护。我忽然间记起了看护室的模样,棕麻编织的垫子,刷了白石灰的墙,墙上的字:神遣吾身,侍奉其旨。我记起阁楼的一段楼梯,记起屋顶的行走,记起在指甲下变软的铅,记起一次惊恐的坠落——

一定是在这个时候,我进入了梦乡。我一定是坠入了暗夜的最深处。然而,我却又醒着——尚未完全清醒,完全摆脱黑暗的牵扯——我睁开双眼,茫然无措,充满恐惧。我看着我在床上变幻的身形,它诡异莫测,忽大忽小,一时又变成散裂的碎片。我不知自己的年龄。我叫喊,我叫唤阿格尼丝,完全忘了她已经离开。我完全忘记了理查德·里弗斯,还有那阴谋。我叫唤着阿格尼丝,我恍惚看见她走来,但她是来拿走我的灯。我想,她这样做,一定是在惩罚我。“别把灯拿走!”我说。可她还是拿走了,把我留在可怖的黑暗里。我听见门咿呀地响,听见脚步来回,时间仿佛过去许久,灯光才回来。但是,当阿格尼丝举灯照见我的脸,却发出尖叫。

“别看着我!”我叫道,然后我说,“别离开我!”因为,我有莫名的预感,只要她留下,某种灾祸或可怕的事物——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就会消除,我,或她,就可得救。我把脸埋在她身上,我抓住她的手。但那只原本有雀斑的手,却很白皙。我望着她,我竟然不认识她。

她开口说话,声音陌生:“我是苏,小姐。我是苏啊。你看见我了吗?刚才你是做梦了。”

“做梦?”

她抚摩我的脸。她抚平我的头发——全然不像阿格尼丝,而是像——无人像她。她又说,“我是苏。阿格尼丝得了猩红热,已经回科克了,记得吧?你现在应该躺回去,不然你也会着凉生病的。你可不能病了。”

我在黑暗的混沌里再挣扎了片刻,然后,梦魇散尽,我记起了她。我记起了自己,我的过去,现在,还有莫测的未来。她是一个陌生人,却是我未来中的人。

“别离开我,苏!”我说。

我感到她的迟疑。当她后退,我把她抓得更紧。但她其实只是后移一步爬上床。她爬到我身后,钻进被里,她的手臂抱着我,她的嘴贴着我的头发。她的身体是凉的,让我也觉得冷。我发抖,但很快平复。“好了。”她说。她轻声嘀咕。我感觉到她的呼吸。我感觉到她低沉的声线,从我的脑后,从颧骨深处,传来一波一波柔和的震颤,“好了,现在该睡了,是不?乖孩子。”

她说,乖孩子。布莱尔不再相信我的乖巧,已有多久?但她相信。为了实现我们的阴谋,她必须相信。我必须要乖,要善良,要单纯。常言不是说黄金难求吗?在她眼里我便是金。她来是为了毁灭我,只是时候未到。现在,她还要保护我,使我毫发无损,如藏好一窖金币,只为她最终的挥霍——

这件事我知道,却始终无法感觉到。我在她臂弯里睡去,无惊无梦,然后,醒在她的温暖与亲近中。她感觉到我醒来,移开身子。她揉眼。她的头发散了开来,挨着我的头发。她睡眠中的脸,减少了几分尖削。她的眉头平整,睫毛仿佛带着粉,当她看我,她的目光清澈,没有丝毫轻蔑或敌意……她微笑。她打哈欠。她起身。被子掀起又落下,微酸的热气冲了出来。我躺在原处,记起昨夜,有些惭愧或恐慌在心里震荡。我把手放在她睡过的地方,感觉它渐渐变凉。

她对我的态度变了。她变得自信,友善。玛格丽特送了水来,她把水倒进脸盆。“起身了吗,小姐?”她说,“这水得快点用。”她浸湿了手巾,绞干水,那时我正站着脱睡衣,未等我开口,她便抹拭我的脸和腋下。她把我当成了孩子。她让我坐下,好为我梳头。她啧啧道,“瞧这头发乱得!要理清乱麻花,窍门是从根上开始……”

阿格尼丝曾为我梳洗,动作慌乱,手脚紧张。梳子一扯到头发她便哆嗦。曾经有一次,我用鞋打了她——下手那么重,打得她流了血。现在,为了苏珊——或者用她自己称呼的,苏——我乖乖坐着。我耐心地坐着,等苏为我理清发结,我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

乖孩子。

我说,“谢谢你,苏。”

在那之后的日夜,我常把这句挂在嘴边。我从未对阿格尼丝如此。当她请我坐或立,举手或抬脚,我说,“谢谢你,苏”,“好的,苏”,当她担心衣裙是否太紧,我说,“没有,苏。”

不,我不冷——但她总要在我散步前,仔细查看,才好放心。她会把我斗篷的领子拉高,把脖子捂得严实些,不让风灌进来。不,我的靴子没有被露水弄潮——但她总会把手伸进我穿了袜的脚踝和皮靴之间,亲自试了才算数。无论如何,我不能受凉,我不能受累。“您已经走够了吧,小姐?”我不能生病,“这是您的早餐,您看,动都没动。您再吃一点好吗?”我不能消瘦。我如一只鹅,要健壮丰满,才能送去屠宰。

当然,她不知道,其实是她,才需要变得健壮丰满——是她,才需要慢慢学会,跟循规条,跟循铃声和信号,行止坐卧,进食和睡眠。她以为她在取笑我,她以为她在怜悯我!她学到这大宅里的规矩,却不明白,那些束缚了我的陈规戒律,将迅速把她束缚。它们会像摩洛哥皮或小牛皮,把她绑牢……我已惯于把自己想象成书本,现在我觉得,对她而言,我就是一本书:她用不识字的眼看我,她看得见形状,却看不懂内容。她看见白皙的肌肤——她说“您真白啊!”——却看不见皮肤之下流动的,败坏的血。

我本不应那样。我却情不自禁,臣服于她的想象——她想象的我,纯洁无瑕,为环境所迫,噩梦连连。当她睡在我身边,便无噩梦来袭。因此,我总能找到借口,让她与我同床,第二晚,第三晚——直到最后,她习惯地自觉前来。起初我以为她是谨慎,后来才知道,她只是不喜欢那帐幔和流苏。每一次,她都会举着蜡烛,照看帐幔的褶皱。“小姐,”她说,“您不觉得那里头会有蛾子和蜘蛛掉下来吗?”她握住床柱摇了摇,摇起一团尘灰,一只虫子掉了下来。

一旦习惯了那帐幔,她就睡得很自在了。她睡觉时,手脚摆放得规整而自然,由此可知,她一定习惯于与人同床,我想,会是谁呢?

“你有姐妹吗,苏?”有一次我问,那是在她来后一个星期,我们在河边散步时。

“没有,小姐。”

“兄弟呢?”

“我知道的也没有。”她说。

“那你是——跟我一样——孤单地长大的?”

“这个,小姐,不是您说的那种孤单……其实,我有很多表兄妹的。”

“表兄妹。你的意思是,你姨妈的孩子们?”

“我姨妈?”她一脸茫然。

“你姨妈,里弗斯先生家的保姆。”

“噢对!”她眨了眨眼,“是啊,小姐,没错……”

她转过身,神色变得茫然。她是在想家了。我试图想象她的家,却不能。我想象她的表兄妹,粗鲁的姑娘小伙们,和她一样,有尖尖的脸,尖尖的手指,尖尖的舌头——她的手指倒不尖,虽然她的舌头——在她为我别上发卡,或是穿针时手里的线不听话,她会伸出舌——是尖的。我看见她叹息。

就像一个好心的小姐应该对一个不快乐的贴身女仆说的,“没关系。”我说,“你看,那边来了一艘船。你可以许愿,让它带走。我们都许个愿,让它带走吧。让它带去伦敦。”去伦敦,我冷冷地转念一想,理查德在那里。一个月后,我也会在那里。我说,“就算船不带我们,泰晤士河也会带的。”

她不看那船,却扭头看我。

“泰晤士河?”她说。

“这条河,”我说,“就是你眼前这条河。”

“就这小点水?泰晤士河?不,不是的,小姐。”她有些疑惑地笑着,“怎么会?泰晤士河很宽的——”她伸出双臂,尽量张开——“可这河,这么窄。您明白吗?”

片刻之后,我说,我一直认为河是会越流越宽阔的。她摇头。

“就这小点水?”她又说,“哎,在我们那儿,我们家水龙头里的水都比这有劲。——看,小姐,快看!”船从我们面前经过。船尾用六英寸大的字母写着“罗瑟海斯”。但她不是指那船,而是指着船尾螺旋桨击打后水面留下的油迹。“看见了吗?”她兴奋地说,“那才像泰晤士河的样子,那才像泰晤士河每天的样子,你看,那么多颜色。一万种颜色……”

她笑了。她微笑起来,几乎可以说是俊俏。船尾的油迹渐渐散开稀薄,河水变回褐色,她的笑容也随之消失。她又回复小贼模样。

你必须了解,当时,我已决意将她轻看。若不如此,我怎能做到我必须做的一切——若不如此,我怎能欺骗她,伤害她?然而,我与她朝夕共处,与世隔绝,亲近是必然发生的。而且在她眼里,亲近,与阿格尼丝不一样——与芭芭拉也不一样——与任何贴身女仆都不一样。她太直率,太散漫,太自由。她打哈欠,她东斜西靠,她擦破皮肤,她抓挠。我做针线时,她会坐在那里拨弄手指关节上的旧疤,然后她会问我,“有针吗,小姐?”我从针线盒里拣出针来递给她,她会用它挑手皮挑上十分钟。然后她会把针还给我。

但是,当她还给我时,她会小心地不让针尖碰到我柔软的手指。“别伤着您啦!”她会说——那么单纯,那么关切,让我完全忘记了她保护我是为了理查德。我想,她自己也忘记了。

有一天散步的时候,她挽起了我的手。这个动作对她来说也许司空见惯,却给我带来一道战栗。另有一次,坐得久了,我说脚有点僵冷,她便跪下身去,解开鞋带,把我的脚捧在手里搓揉,然后,毫不在意地低下头,往我脚上呵气。她开始随心所欲地打扮我,在我的裙子上,头发上,房间里,搞出些小花样。她采回了花。她扔掉我梳妆台上陈年摆设的花瓶里枯卷的叶子,换上她从我舅舅家花园边的树篱里采到的樱草花。“这乡下,当然不可能有伦敦那么多花,不过,这也行了,漂亮吧?”

她让玛格丽特从魏先生那里多要了些煤送上来,加进我的壁炉。多简单的一件小事!然而这么多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为我做,甚至我自己也没想到去做,就这么寒冷地挨过了七个冬天。屋内的温暖使窗户蒙了一层水汽,她喜欢站在窗前,在玻璃上画圆圈、心和箭。

有一次,她把我从舅舅书房接回来,我发现午餐桌上有一副扑克牌。这应该是我母亲的牌,因为这曾是我母亲的房间,充满了她的物件。有一刹那,我感到仓皇,想象我母亲在这里——就在这里——行走,坐卧,在彩色的桌布上摊开一副扑克;我的母亲,尚未出嫁,神志清醒,闲散地坐着,头靠在手上,或许在叹息,等待,再等待……

我拿起一张牌,它在我戴了手套的指间打滑。但是在苏的手里,牌就变了模样。她收牌,分花色,洗牌,手指灵巧,动作敏捷。牌上的金和红在她指间变得色彩鲜艳,如同珠宝。知道我不会玩牌,她自然大感惊异,立即让我坐下来教我。这不过是简单的运气和投机游戏,她却身心投入,几乎是贪婪地玩着,歪着头,眯着眼,研究着手里的牌。当我玩厌了,她就自己玩,或者把牌竖起来,顶端靠在一起,如此重复多次,层层叠叠,建成一座金字塔,她总是把王和后留到最后,做塔的顶。

“您看,”搭成后她会说,“小姐,看这里,看见没?”然后她会从塔底抽走一张牌,看金字塔倒塌,她会大笑。

她会大笑。在布莱尔,笑声是奇异的,就似,我想,就似监狱或教堂里的笑声般奇异。有时候她会唱歌。有一次,我们谈及跳舞,她站起来,提起裙脚,跳了几步给我看,然后她拉起我,抱着我,转完又转,然后我感觉到,从她紧贴我身体的地方感觉到,她心跳的加快——那心跳从她的身体传过来,变成了我的。

最后,我让她用银顶针为我磨平一颗出头牙。

见我揉着腮,她说,“让我看看。过来,到光亮这边来。”

我站在窗边,仰起头。她的手是温暖的,她的呼吸——带着些麦曲和啤酒味——也是温暖的。她的手伸进来,摸了摸我的牙龈。

“嗯,尖得,”她拿回手,“像——”

“像蛇的牙,苏?”

“我本来想说尖得像针,”她四周望望,“蛇有牙吗,小姐?”

“我觉得一定有,既然它们能咬人。”

“那倒是,”她心不在焉地说,“不过我觉得它们的应该更黏糊……”

她去了我的卧室。我可以从开着的门里望见,床,推进床底的夜壶。她曾不止一次地警告我说,有人起夜不小心踩翻瓷盆,被碎片割伤了脚,变成了残废。她还同样告诫过我,不要赤脚踩头发(她说,因为头发跟虫子一样,会钻进皮肤里,让皮肤长脓);不要用不纯净的蓖麻油,那会使睫毛变黑;不要胡乱爬烟囱——躲藏也好逃命也好都不要爬。现在,她一言不发地在我的梳妆台上翻着东西。我等了等,对她叫道:

“苏,你认识的人里,有被蛇咬死的吗?”

“被蛇咬,小姐?”她走回来,仍皱着眉头,“在伦敦?您的意思是,在动物园吧?”

“嗯,也许是,在动物园吧。”

“我还真不知道。”

“奇怪,我以为你一定知道。”

我笑了,她却没笑。她举起手,手指上戴了顶针,我才明白她要做什么。也许我脸色有异,见我变了脸色,她说“不会痛的”。

“你肯定?”

“肯定的,小姐。如果痛,您就叫,我就会停。”

没有痛,我也没有叫。只是,那是一种奇异的感觉的混合:金属的摩擦,她握着我下巴的手的压力,她轻柔的呼吸。她一边磨,一边注视着我的牙,我避无可避,只能看她的脸,我于是看她的眼。我发现,她的一只眼中有一点深褐,接近黑色的斑。我看她的脸,轮廓线条平滑。我看她的耳朵,整洁匀称,耳垂已经穿了挂耳环或耳坠的孔。“这是怎么穿的?”我曾经走近她身边,把指尖放在那小小的凹陷处问过。“哎,用针呀,小姐,”她说,“再加一点冰……”顶针还在磨着。她笑,“我姨妈常这样,”她一边磨一边说,“帮那些小孩磨。我敢说,她也给我磨过——就快好了,哈!”她磨慢了些,停下来,检查了一下,又接着磨,“给小孩弄是件麻烦事,肯定的,有时候顶针会滑脱,唉,我知道有几个就这样没了。”

我不知道她的意思是顶针没了,还是小孩没了。她的手指,我的唇,都湿了。我吞咽,再吞咽,我抬起的舌头,触到了她的手指。她的手忽然间显得很大,很陌生。我想到银顶针上的污渍,我以为我的呼吸弄湿了它,正使它脱落。我以为我尝到了它的味道。也许,如果她磨的时间再长一点,我会开始恐慌。顶针的速度又慢了下来,很快,她停了。她用拇指再试了试,手在我的下巴上多握了一秒,然后,就放开了。

我被她从手里放出来时,有点站立不稳。她握得我太紧,太久,她放开手时,我感到冷空气扑面而上。我吞咽,用舌头试了试那颗磨平的牙。我擦了擦嘴。我看见她的手,指关节被我的嘴压出红色和白色的痕迹,手指上也有压痕,仍戴着顶针。银子闪着光,没有银渍,一点也没有。我尝到的味道,或者我想象我尝到的味道,是她的味道。只是她的味道。

小姐可否一尝她贴身女仆的手指之味?在我舅舅的书里,她可以——这念头令我脸红。

就在我站在当地,尴尬地觉得血涌上脸时,一个姑娘来到门口,手中拿着理查德的信。我忘记了等信,我忘记了去想我们的计划,我们的出逃,我们的婚事,忘记了隐约逼近的疯人院大门。我忘记了想他。但此时此刻,我必须想他。我接过信,用发抖的手指打开了封蜡。

你是不是和我一样心急?我知道你是的。她现在在你身边吗?她能否看见你的脸?装得开心点,来点微笑,傻笑,做戏做全套。等待终于结束。我在伦敦的事已办完,我来了!

10

这封信就像催眠师打出的一个响指,我眨眨眼,恍惚环视四周,仿佛从催眠中醒来。我看着苏,看着她的手指,上面还有我留下的唇印。我看着床上的枕头,那上面有两个凹陷,是我们俩的头留下的。我看着桌上花瓶里的花,炉膛里的火。这房间太暖。房间太暖,可我仍在颤抖,仿佛因为寒冷。她看在眼里,对我手里的信笺扬了扬下巴。“是好消息吧,小姐?”她问。仿佛这封信对她也施了某种法术,她的声音变得尖细——那么难听的尖细——她的脸看起来也变尖了。她收好顶针,但一直在旁观察,我不能与她直视。

理查德就要来了,她是否和我一样,也感觉到他的临近?她不动声色,行走坐卧如常。她吃午餐,她拿出我母亲的扑克牌,耐心地一次次玩着牌戏。我站在镜子前,从镜中看着她伸手取牌,翻牌,叠在另一张上,抽出国王,抽出A……我看着自己的脸,寻思究竟什么使这张脸成为我的脸:是脸颊的轮廓,还是丰满的唇形?然而它太丰满,太红。

最后,她收起牌,对我说,如果我洗牌后握着牌许愿,她便能帮我预测命运。她说出这话,脸上不带一丝嘲讽。于是我情不自禁地坐了下去,手脚笨拙地和牌。她抽取几张牌,放在桌面上。“这张是你的过去,”她说,“这张是你的未来。”她睁大双眼,忽然间显得那么青春,当我们把头靠在一起,窃窃私语时,我想到那些平常人家的姑娘,在平常世界的客厅里、学校里,或者厨房里,窃窃私语:那边来了一个年轻人,看,他骑马而来。这是一趟旅程。这是方块皇后,代表着财富……

我有一枚镶了宝石的胸针,现在我想起它来。我想到——我前些日子也曾在想——苏。想到她带着占有的目光,看着这胸针,估算着它的价值。

毕竟,我们不是平常姑娘,也不是在平常人家的客厅。她感兴趣的不过是我的财富,并以为她将据之为己有。她又眯起了眼。她唐突地提高了声音,不再是耳语。她收起牌时,我从她身边走开。她翻着牌,皱起了眉头。她掉了一张牌,却没看见,那是一张红桃二。我用脚踩着它,把其中的一个红桃想象成我的心。我狠狠地把它踩进地毯。

我抬起脚之后,她找到了那张牌。她努力抚平那凹陷。然后她又开始玩牌戏,和之前一般认真入迷。

我再次观察她的手。手变白了,指甲也长整齐了。她的手小,戴上手套会更显小,看起来很像我的手。

这是我必须做的。早就应该做了。理查德就要到来,我有一种未能尽责的紧迫感。我感到恐慌,数个小时,数天——一段段黑暗的时光——就如此悄无声息地逃逸。有一夜我辗转难眠。然后,当次日清晨她来为我梳洗,我拨弄她衣袖上的褶边。

“你没有别的裙子吗?”我说,“你总是穿这条褐色的。”

她说她没有。我从衣柜里取出一条天鹅绒裙子,命她换上。她不情愿地脱下裙子,带着些羞涩地转过身去,避开我的视线。裙身较窄,我用力帮她扣上纽扣,把褶子在腰下铺展开,然后到首饰盒里取出胸针——那枚镶了宝石的胸针——仔细地为她别在胸前。

然后我让她立于镜前。

玛格丽特进来,误以为她是我。

我对她日渐习惯。习惯于她的活力,她的温暖,她的一颦一笑。她不再是恶毒圈套里那个无知替身桃小苏,而是一个有过往,有爱有恨的姑娘。现在我忽然发现,她的相貌身材与我有多接近,我也第一次看清,理查德和我进行的竟是怎样一种作为。我把脸靠在床柱上,望着她,她看着镜中的自己,露出满意之色,忽而左转,忽而右转,理好裙子的褶,让自己在裙子里更自在一些。“我姨妈能见着这该有多好!”她说,脸上泛着红晕。那时我便想,会有谁,在伦敦那阴暗的贼窝里等她?会是她姨妈,母亲,还是祖母?我想,她会有多焦虑,日复一日算着日期,盼望着那个远离家门,身入虎穴的小贼女儿归来。我幻想着等待的她,拿出苏平素用过的小物件——或缎带,或项链,或俗艳的手镯——握在手中,翻来覆去……

她将永远这样翻看下去了,虽然她现在尚不知晓。苏也不知,她离开时,留在姨妈粗糙脸上的告别之吻,已经是此生最后一吻。

一念及此,我心中顿时充满怜悯——当时我认为是怜悯。这令我惊讶的感情来得强烈、痛苦。这感觉让我害怕。我害怕,不知为了未来,我将付出怎样的代价,我也惧怕未来本身,惧怕随之而来的,种种陌生的,难以控制的情感。

她不知道。理查德也一定不知道。他当天下午到达。他来到之后——如同阿格尼丝在的日子——一如既往地拉起我的手,与我交换眼神,躬身吻我的手背,叫了声“李小姐”,言语含情。他身着深色套装,整洁挺括;他举手投足间散发着大胆自信,也有一股摆脱不了的脂粉气,如摇曳的色彩和香水味。即使透过手套,我也能感觉到他嘴的热度。然后,他向苏转过身去,她行了一个屈膝礼。但是,有着硬骨衬里的裙子不适合行屈膝礼,她摇晃了一下,裙摆的镶边抖动起来。她红了脸,他注意到了,面露微笑。同时我也注意到,他看到了那条裙子,也许还有她白净的手指。

“我可以把她当成一位大家闺秀了,”他对我说,然后走了过去。在她身边,他显得那么高大黝黑,仿佛一头熊,她却那么纤弱。他拉起她的手,抚摩着她的手指,他的手也显得那么大——他的拇指几乎覆盖到她的手腕。他说,“我希望你在你家小姐面前表现良好,苏。”

她望着地面,“我也这么希望,先生。”

我上前一步,“她表现很好,”我说,“的确,是个非常好的姑娘。”

但此话听来仓促无力。他和我目光相接,他收回了手。“当然,”他圆滑地把话接了下去,“她必然表现良好,有您作为楷模,李小姐,谁会不变好?”

“是您太仁慈。”我说。

“任何绅士都必然仁慈,在您面前。”

他盯着我的眼睛。他看出了我心思,发现了我与他的不谋而合处,他意欲把我带出布莱尔庄园,毫发无伤。我若看着他的眼神,心中没有涌起某种黑暗可怕的兴奋,我何成其为我?何成其为我舅舅的外甥女?然而这兴奋太猛烈,我因此头晕心悸,我试图微笑,可是笑容僵硬。

苏歪着头。她是否以为我因爱情而微笑?这念头令我的笑容更僵硬了。我觉得喉咙发紧。我避开她的眼神,也避开他的。他要离开,却叫了她过去,他们二人站在门口低语了一阵。他给她一枚金币——我看见黄色闪光——他把硬币放进她手心,用他的大手帮她握起。她粉白的手心衬托出他手指的黄。她又行了一个笨拙的屈膝礼。

那一刻,我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像死尸的笑。当她转过身来,我无法再看她。我回到卧室关上房门,脸朝下倒进床里,被一阵笑声攫住,吞没——那可怕的笑声,像一股污浊的水,无声地流过我全身——我颤抖,再颤抖,直到最后安静下来。

“您觉得新来的那个姑娘怎样,李小姐?”他在晚餐桌上问我,自己垂下眼帘望着盘子,用刀叉仔细地把鱼肉和鱼骨分开——裹在厚厚的牛油酱汁里的鱼肉白而细腻,几乎半透明。冬天,食物送上餐桌时已经凉了,而夏天它们又来得太热。

“她非常——听话,里弗斯先生。”

“您觉得她合适吗?”

“我认为可以的。”

“您对我的推荐没有意见吧?”

“没有。”

“啊,听您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他喜欢滔滔不绝,故意添油加醋。舅舅在一旁看着。“你们在说什么?”他问。

我擦擦嘴。“我的新女仆,舅舅,”我说,“史密斯小姐,她来接替费小姐。您也见过她好多次了。”

“不如说听到过她好多次了,她的靴子总是踢到书房门。她怎么了?”

“是里弗斯先生推荐的。他从伦敦把她找来的,正巧她在找事做,里弗斯先生便想到了我,他真是古道热肠。”

舅舅动了动舌头,“是吗?”他慢慢说,目光从我脸上转到理查德脸上,又转回我脸上。他的下巴微微抬起,仿佛想感知这番对话底下的暗流,“史密斯小姐,对吧?”

“是的,史密斯小姐。”我语调沉稳地说,“接替费小姐。”我整理好刀叉,“费小姐,那个教皇派。”

“教皇派!哈!”他一脸激动,继续切盘中的肉,“里弗斯,你听着——”他边切边说。

“什么事,先生?”

“我谅你——我肯定你找不到,先生!——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罗马天主教更荒诞无稽,更能诲淫诲盗的团伙……”

直至晚餐结束,他都没再看我。然后他吩咐我读了一个小时古文,《修女们对修士们的起诉》[31]。

理查德静坐着听完我朗诵,当我读完后起身离去,他也站了起来。“请允许我送您。”他说。我们并肩走了一小段路,直到门口。舅舅头都没抬,只看着自己染了墨迹的手。他有一把刀柄镶珍珠的古董小刀,刀锋已被磨成新月形状,且十分锋利,他平时用它削苹果皮,布莱尔果园里自产的那些干涩的,小小的苹果。

理查德确认他没有望着我们这个方向,然后他看着我,目光直接,但还是保持了礼貌的语气。“我必须征询您,”他说,“是不是愿意继续上绘画课,既然现在我回来了。我希望您愿意。”他等待着,我没有回答,“那么,明天我仍按时来?”他再次等我的回答。他的手已经把门拉开,但开得不够大,并不足以让我走出,即使明明看见我想出门,他也没有把门开得更大,却只是显出疑惑的表情。“您无须太谦逊,”他说。言外之意是,你不要太软弱,“您不会吧?”

我摇头。

“那就好。我会按时来。到时请您给我看看我不在时,您做的功课。我想,再稍加努力您就——谁说得准呢——也许我们的成果,就能给您舅舅带来惊喜。您认为呢?我们再学两个星期?或者,最多,三个星期?”

我再次感觉他的胆大妄为,也感觉到自己血液沸腾,与之相配。但同时,在这血液涌动之下,我心中一沉,左右难安。那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悸动,仿佛是恐慌。他等待着我的回答,使我的不安感更强烈了。我们曾那么仔细地筹划,我们已经一环接一环地,抛出了这可怕的连环套。我知道,此事必须完成。我知道,我必须看似爱上他,让他看似赢得我心,然后将他赢取我芳心之事对苏坦白。看起来多么简单!我对此事是多么渴望!我曾带着多大的怨恨看着庄园的围墙,幻想它能裂开,让我出逃!但是,出逃之日近在眼前,我却犹豫了。我不敢说出原因。我再次望着舅舅的手、珍珠的刀柄、刀锋下与果肉分离的苹果皮。

“这样吧,三星期——或者再长一点,”我终于说,“如果我觉得有需要,就再长一点。”

不耐与愠怒在他脸上浮现。但当他开口说话,他尽量使语气柔和。“您还真是谦逊,以您的才气,应该不需要那么久。我向您保证,三星期肯定够了。”

他终于拉开门,鞠躬让我出去。我虽然没有回头,却知道他在背后看着我走上楼梯。就像我舅舅那些乡绅朋友们,心神不定地看我上楼。

很快,他便会更加心神不定。但是现在,至少日子过得尚有规律。他把上午的时光消磨在整理画作中,然后来到我的房间,教我绘画——也就是来接近我,趁我在画纸上涂涂抹抹时和我做出耳鬓厮磨状,卖弄他的殷勤体贴、绅士风度。

日子又过回了原来的模样——除了一点,之前的日子里是阿格尼丝,现在,是苏。

苏与阿格尼丝不同。她知道得更多。她知道自己的价值与目标。她知道自己必须眼观六路,注意不能让里弗斯先生与女主人靠得太近,或者言谈失了分寸。然而她也知道,当他真的与女主人靠近,她则应转过头去,装聋作哑。她也确实如此做了,我亲眼看见。但我也看见,她仍然用眼角余光,偷瞟我们。在壁炉台上的镜子里,窗玻璃的反光里,她观察着我们!我住了多年的房间,如同囚徒熟悉自己的牢房般熟知的房间,仿佛也发生了变化,它仿佛处处是镜面,而它们,全都化作她的眼。

当这些眼看到我,它们便像蒙上了面纱,闭口不言。但是,当它们与理查德目光相接,我看见它们仿佛知晓一切,按捺不住地眉里来眼里去。这种时候,我便不忍看她。

因为,即使她知之甚多,她所知道的也只是毫无价值的虚假信息。看着她对它们——她以为那是秘密——悉心守护,令我心里难受。她不知道,她自己才是这个阴谋成败的关键,她还以为我是。她对此毫无疑心,理查德表面揶揄我时,其实是在揶揄她。他向她转过身时,和她单独相处时,也许对她笑,也许对她苦脸,但是,当他回来对我笑,对我苦脸时,才是真情流露。

当初他对阿格尼丝的折磨,刺激我施展了一些小小的残酷手段,但现在,我只感到害怕。我是那么在意苏的存在,这使我对自己的言行也格外在意——我一时如理查德一般鲁莽,粗劣夸张地表演我们虚假的爱情,一时又小心谨慎,犹豫不决。我会大胆行事一个钟头——或腼腆,或胆怯——然而到了和他在一起的最后一分钟,我又会颤抖。我的举手投足,我的热血奔流,我的呼吸,往往出卖自己。我想,她也许看在眼里,认为那是爱情。

至少理查德知道,那是我的弱点。日子一天天过去,第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进入第二个星期,我感觉到他的疑惑,感受到他的期盼,感受到这期盼开始变得沉重,酸涩。他看着我的画,摇起头来。

“李小姐,我恐怕,”他不止一次地说,“恐怕您还需要加强一点自律。我以为您的手腕是更有力的。我肯定,一个月前,您出手比这有力。您可别跟我说,我走了这短短的日子,您已把学过的东西忘了。想想我们的辛勤努力!在执行创作时,有一点是艺术家一定要避免的:犹豫。因为它招来的结果就是无力,如果无力,再好的构思也只会崩塌。您明白吗?您是明白我意思的吧。”

我不答话。他离开,我待在原处。苏来到我身边。

“没关系,小姐,”她温柔地说,“就算里弗斯先生批评您的画。哎哟,您画的这只梨,像真的一样。”

“你真这么觉得,苏?”

她点头。我看着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眼中那一丝深褐,然后,又看着我画纸上那毫无形状可言的一团颜料块。

“画得太差了,苏。”我说。

她把手放到我手上。“这个,”她说,“您不是正在学吗?”

我是在学,但学得不够快。后来他建议,我们去园子里走走。

“我们必须在自然中学习了。”他说。

“我不太想。”我对他说。园子里那些小径,我是要留给我和苏并肩行走的。跟他一起走会煞了风景,“我不太想。”我又说了一遍。

他皱起眉头,然后微笑,“作为您的老师,”他说,“我坚持这建议。”

我希望下雨。虽然布莱尔的天空整个冬天都是灰色的——在我看来,它几乎整整七年都是灰的!——可现在似乎为了他晴朗起来。魏先生拉开大门时,一阵阵轻快、柔和的风,从我露出脚踝的裙下掠过。“谢谢你,魏先生。”理查德说,对我奉上臂弯,好让我挽住。他头戴黑色礼帽,身穿深色羊毛西装,戴着紫色的手套。魏先生看着那手套,然后满意地看看我,眼光里仿佛带着一点嘲笑。

你以为自己是个千金小姐?那次,他挟持着踢脚哭闹的我去冰房时,曾这样说过,我们走着瞧。

今天,我不会和理查德去冰房,而是选了另一条路——一条更长的,无趣的,围绕着园子的小径。那是一条斜斜的上坡路,可以俯瞰庄园的后半部分,包括马房,树林,礼拜堂。路上的景色我已眼熟得不愿多看,眼睛一路盯着地面。他挽着我的手,苏跟在我们后面——起初跟得很近,后来他加快了脚步,她就渐渐落了后。我们没有说话。但是,一边走,他一边把我拉近,我的裙子尴尬地向上卷了起来。

我试图拉开距离,但他却不放手。最后,我开口说道:“你没必要把我拉得这么近。”

他笑了,“我们总得演得像一回事吧。”

“你没必要抓得这么紧吧。你还有什么话必须悄悄说?你能说的,我都听过了。”

他飞快地向后看了一眼。“她会觉得奇怪的,”他说,“要是我放过这些和你腻在一起的机会,谁都会觉得奇怪的。”

“她知道你不爱我,你没必要献殷勤。”

“春天难道不是绅士们抓紧时机,大献殷勤的季节吗?”他仰起头,“你看这天空,莫德,你看看这天,蓝得简直过了分。太蓝了——”他举起一只手,“和我手套的颜色太冲撞。这就是自然,不懂时尚。伦敦的天至少懂得收敛:它就像裁缝店里的墙,永远是素色。”他又笑了,把我拉得更近,“当然,很快你就会知道了。”

我试着想象自己来到裁缝店。我只想起《舞鞭的货郎》里的场景。我转过身,像他一样,飞快地瞟了苏一眼。她正看着我那缠绕在理查德腿上的裙角,她皱起的眉头在我看来,仿佛是某种满意的神情。我再一次想离他远些,他再一次把我拉紧。我说:“你放开我不行吗?”他毫不松手,说,“你知道我不喜欢忍气吞声,我直说了吧,你这是从折磨我中找乐子。”

他看着我的眼睛。“和所有男人一样,”他说,“越得不到的越是朝思暮想。赶快把好事办了,然后你会发现,我对这事的关注很快就会冷淡下来。”

我无言以对。我们继续走着,后来,他放开了我,为了用双手挡风去点烟。我再次看看苏,我们走上了斜坡,风大了一些,两三缕褐色的头发从她帽子里垂落,随风拍打着她的脸。她背着我们的包,提着篮子,腾不出手来整理头发。斗篷在她身后被吹起,像鼓满了风的帆。

“她还好吧?”理查德吸了一口烟说。

我转回头望向前方,“很好。”

“她可比阿格尼丝健壮。可怜的阿格尼丝!我真想知道她现在怎样了。”他又挽起我的手,大笑起来。我不说话,他的笑声消失了,“好了,莫德,”他语调冷淡下来,“别跟个老小姐似的闹情绪,你怎么了?”

“我没怎么。”

他从侧面盯着我,“那你为什么一直拖着?现在已经万事俱备,万事俱备了。我已经在伦敦为我们租了房子,伦敦的房子可不便宜,莫德……”

我感觉到他的目光,我只是沉默地向前走。他再次把我拉近。“我想,你该不会,”他说,“不会改变主意了吧?是吗?”

“没有。”

“肯定?”

“十分肯定。”

“可是,你还在拖。为什么?”我不回答,他追问,“莫德,我再问你一次。上次我们见面后一定发生了点事。究竟是什么事?”

“什么都没发生。”我说。

“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除了我们计划中的事。”

“那你知道现在该做什么?”

“当然。”

“那就去做,行不行?做出恋人的样子,微笑,脸红,发痴。”

“难道我没做这些吗?”

“你做了——然后又苦着脸,或者退缩,把做好的事弄糟。看看你现在这样子,你他妈靠我近一点啊!碰碰我的手会死吗?——对不起。”他的话让我脸色一僵,“对不起,莫德。”

“放开我的手。”我说。

我们并肩,沉默地继续向前走了一段。苏努力在后面跟着——我听到她的喘息,像是在叹气。理查德扔掉烟头,拔起一把草擦着靴子。“这红土泥真脏!”他说,“不过,查尔斯可有好事儿了……”他自顾自微笑。然后他脚尖踢到了什么,让他一个趔趄。他骂了一句。站稳后,他上下打量我一番,“我看你倒是走得很自在。你喜欢散步,嗯?你知道,在伦敦也可以这样散步的。你可以去公园和野地散步,知道吗?或者,也可以不再走路了——雇辆马车,轿椅,想到哪里去就让人抬你去——”

“我自己知道想做什么。”

“真的吗?”他举起草梗放在嘴边,若有所思,“我怀疑。你是畏惧,畏惧什么呢?害怕落单?是不是?莫德,一旦有钱,你就再也不用畏惧什么孤独了。”

“你以为我畏惧孤独?”我说。此时我们已快走到院墙边。高高的墙身是灰色的,干如粉末,“你以为我畏惧的是这事?我无所畏惧,无所畏惧。”

他扔掉手里的草,抓起我的手臂。“那为什么,”他说,“为什么你让我们困在这里,上不沾天下不着地?”

我不回答。我们放慢了脚步。听到苏在我们身后的重重的喘息,我们走快了一些。他再次开口时,语调变了。

“刚才,你提到了折磨。事实上,我认为,这么拖延时间,是你喜欢折磨你自己。”

我仿佛毫不在乎地耸耸肩,虽然其实,我不是不在乎。“我舅舅也曾这样说过我,”我说,“那时,我还未变得跟他一样。现在,等待对我来说丝毫不是折磨。我已习惯。”

“我却不习惯。”他说,“在这件事上,我也不需要你或者别人的指点。过去,等待已经让我失去太多,现在我学聪明了。当你学会了耐心,我则学会了为了自己控制事情发展的节奏。你明白吗,莫德?”

我转过头去,半闭上眼睛。“我不想明白你,”我疲惫地说,“我只希望你能闭嘴。”

“你没听进我的话,我不会闭嘴。”

“听进什么话?”

“这话。”他的嘴靠近我的脸。他的胡须上、嘴唇上、呼吸里,全是烟味,仿佛恶魔,“记住我们的约定。记住我们如何结成的同盟。记住,你我初见时,我并没以绅士自居,我没有什么可失去——而你不同,李小姐,你在夜深人静时私下见我,与我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顿了顿,“我觉得,就算在这乡下,你也不是把名声当儿戏的吧。女士们都很重视的——当然了,你见我的时候,也早就知道的。”

他的话里话外有了一种新棱角,这是我以前没听到过的。但现在我们互换了位置。我看着他时,他的脸逆着光,我无法看清他脸上的表情。

我小心地回答,“你称我为大家闺秀,而我根本不是。”

“可是,我认为你舅舅一定当你是大家闺秀。他乐见你受玷污吗?”

“他自己已经玷污我了!”

“那么,他能乐见此事居然被另一个男人接手吗?——当然了,我只是说,如果他当此事是真。”

我离开他几步,“你彻底地误解了他。他只是把我当作一种机器,朗诵和抄写文字的机器。”

“那更糟糕。他不会乐见这机器闹故障。如果他喜新厌旧抛弃了这台机器呢,你怎么看?”

当时,我感觉到额头的血管跳动。我把手举到眼前。“别这样烦人了行吗,理查德。他怎么抛弃这机器?”

“哦,把它送回去啊……”

血管挣扎了一下,然后跳得更快了。我放下了手,他脑后的阳光依然强烈,我看不清他的脸。我非常小声地说,“如果回了疯人院,我将对你毫无价值。”

“你现在对我就毫无价值了,像你这样拖延!你要小心,别让我对整个计划失去耐心。到时候我就不会对你仁慈了。”

“现在这样算是仁慈?”

我们终于走到一个阴凉处,我看清了他的脸:那上面是坦诚、惊奇,还有被逗乐的表情。他说:“这本来就是恶劣欺诈,莫德。我有说过它不是吗?”

我们站在那里,像恋人一样紧紧依偎。他的语调又变得轻松,但是目光强硬——十分强硬。我第一次感觉到,害怕他,是怎样的滋味。

他转身呼唤苏。“不会太远了,小苏!我觉得我们就快到了。”然后他对我低声说,“我需要单独与她处几分钟。”

“坚定她的心意,”我说,“就像你刚才对我所做。”

“那个早已做好了,”他志得意满地说,“至少,她是一心一意的——怎么了?”我颤抖了一下,或者是脸色有变,“你不是担心她会犹豫吧?莫德?你不是担心她会软弱,或者会对我们耍花招吧?你是因为这个而拖延不决?”我摇头,“好吧,”他接着说,“那我更应该去见见她了,搞清楚她对我们怎么想。你让她来找我,今天或者明天。找个由头,行吗?巧妙点。”

他把被烟熏黄的手指举到嘴前。那时苏走了过来,在我身边停下来休息。背包的重量使她涨红了脸。她的斗篷依然被风吹起,她的头发依然在飞舞。我渴望把她拉到身边,摸摸她,为她整理衣裳,这念头强得不能再强。我想,我已倾身前去,手已伸出了一半;然后我意识到理查德就在身边,意识到他狡猾的、审视的目光。我于是把双手抱在胸前,转过身去。

第二天早晨,我让她从火炉里取一块炭给他送去,让他点烟。我站在起居室的窗前,前额顶着玻璃,看他们交头接耳。她的脸一直背着我,但当她走开,他仰起头,与我对视,就像之前,他在黑暗中与我的那次对视一样。记住我们的约定,他仿佛在重复。他扔掉烟头,重重地踩上去。然后摇着脚尖,把沾在鞋上的红土甩掉。

从那以后,我便感觉到这阴谋的沉重压力与日俱增。正如卡住的机器、被困的野兽、不断聚集力量的热带风暴给人们带来的压力。我每天醒来便想:今天我就动手!今天我就拔出发条让机器狂转,把野兽放出牢笼,击破那集聚低空的云!今天,我就让他占有我——

但是,我没有行动。我看着苏,然后,心底总是升起一片阴影,一团黑暗——我觉得,是惊慌,是单纯的恐惧——是动摇,是退让——是陷落,仿佛坠入散发着苦涩气味的疯癫之口——

疯癫,我母亲的遗传,也许从此开始缓慢降临到我身上了!这想法使我更加恐慌。有那么一两天,我加大了安眠药的药量:它使我安静下来,也改变了我。我舅舅注意到了。

“你手脚笨拙了。”他说。有一天早晨,我弄皱了一本书,“你觉得我每天叫你来我书房,是弄坏我的书的?”

“不是的,舅舅。”

“你嘀咕什么?”

“不是的,先生。”

他舔了一下嘴唇,噘起嘴,盯着我看。当他再次开口,语气变得诡异起来。

“你多大年纪了?”他说。这问题令我惊讶,犹豫了一下。他发现了,“别跟我装模作样,小姐!你多大年纪?十六岁?十七岁?——你就做出一副吃惊的样子吧,你以为我是学者就察觉不到岁月的流逝,嗯?”

“我十七岁,舅舅。”

“十七岁了。如果我们相信书里写的那些玩意儿,十七岁就是麻烦的年纪。”

“是的,先生。”

“是的,莫德。你好好记住:你的工作不是去相信,只是去研究。还要记住一点:你并非什么好姑娘——我也并非老学究——我随时可以叫斯泰尔斯太太把你按住,让我拿皮鞭抽,知道吗?这些你都记好了,嗯?”

“记住了,先生。”我说。

如今回想起来,我记住的东西太多了。我的脸,我全身的关节,都已被书中各种惊世骇俗的场面和姿势害得隐隐作痛。我再也无法确定我的哪些行为——甚至情感——是真的,哪些是伪装的。理查德仍寸步不离地观察我。我不愿意看他。他态度轻率鲁莽,嘲笑我,威胁我。我假装糊涂。也许,我真是软弱。也许,正如他和我舅舅相信的,我从折磨中得到某种快感。如今,在他身边度过一堂绘画课,在晚餐桌上与他对坐,晚上为他朗诵我舅舅的藏书,对于我无疑都是折磨。和苏共度的时光,现在也开始变成了折磨。我们的习惯被打乱了。她在等我,我对此变得非常敏感和在意,我觉得她总是在观察我,判断我,期待我的下一步行动。更糟的是,她竟然开始替他说话——毫不修饰地告诉我,他是多聪明,多善良,多有趣。

“你真这样觉得吗,苏?”我直视着她的脸,问她。她会有点尴尬地避开我的眼神,但回答一如既往:“是的,小姐。是的啊,小姐。谁都会这么说,不是吗?”

然后她就会把我打扮整洁——总是那么整洁,美丽而整洁——她会解开我的头发,把它梳好。拉齐我的衣襟,挑走粘在我衣服上的棉绒线头。我觉得她做这些,是为了让她自己平静。“好了,”她做完时会说,“你现在这样多好。”——其实她的意思是,她现在这样多好,“现在你的眉头多舒展,刚才皱起来多不好啊!别皱眉头——”

为了里弗斯先生,别皱眉头。我听出那话外之音,血液又沸腾起来。我拉过她的手臂,掐了一下。

“噢!”

我不知道是谁叫了出来,是我还是她。我心虚地倒退了一步。但是,在我的手指触摸到她肌肤的一瞬间,我的身体仿佛得到慰藉般地一震。在那之后的一小时,我一直发抖。

“天啊!”我说,用手蒙住脸,“我害怕我自己的想法!你觉得我是疯子吗?你觉得我是坏人吗,苏?”

“坏人?”她说,绞着双手。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就凭你这么个单纯女孩?

她服侍我上了床,自己睡在我身边,手臂紧挨着我的手臂,但她很快就睡着了,手也移了开去。我想着身处的这幢大宅。我想着床榻之外的这个房间——想着它的边角,它的平面。我觉得,自己若不伸手触摸一遍,便无法入睡。我起身,房间很冷,我悄悄地一件件摸过去——壁炉架、梳妆台、地毯、衣柜。然后我来到苏的身边。我想触摸她,以确认她的存在。我不敢,却又离不开。我于是伸出手,就在离她身体一英寸远的地方,只有一英寸——她的臀,她的胸,她弯起的手腕,她在枕头上散开的头发,她的脸,在她熟睡时,我就这么隔空摸过。

我这样做,大概连续做了三晚。然后,这件事发生了。

理查德开始要求我们去河边。他叫苏背靠着那条反扣的木船坐下,离我很远,他自己如往常一样,守在我身边,假装看着我画画。我在同一个地方画了又画,直到那张硬卡画纸都拱了起来,在笔下裂开。我仍固执地继续涂抹。他不时低下头对我耳语,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怒气冲天:

“天杀的莫德!你怎么还能坐得这么优哉游哉?啊?你听到钟声了吗?”布莱尔的钟声传到水边,格外清晰,“又一个钟头没了,我们本来可以早自由一个钟头的。可是,你却把我们困在这里——”

“你让开行吗?”我说,“你挡住我的光线了。”

“你挡住我了,莫德!你看,去掉那个阴影多容易?只要动一小步。你看见了吗?你看看行吗?好吧,这人不看。这人宁愿画自己的画。画的这张——算了,给我一根火柴,我把它烧了!”

我看着苏,“安静点,理查德。”

天气渐渐热了。后来有一天,空气闷热得让他也受不了了。他把大衣铺在地上,躺了上去,把帽子拉下来,斜遮着眼。于是有了片刻宁静,周围只有芦苇中的蛙声,水流轻拍河岸声,鸟鸣声,船只偶尔经过的水声,让人觉得真是个美好的午后。我的画笔轻轻划过纸面,越来越轻,越来越慢,我几乎也要瞌睡过去了。

这时理查德笑了一声,我的手一抖。我转身看他,他把手指举在嘴唇上。“你看。”他轻声说,往苏那边指指。

她仍坐在反扣的木船边,头向后仰,枕在木船上,四肢松弛地伸展开来。一缕头发飘到她的嘴角,发尾的颜色深一些,可能因为她常常咬。她闭着双眼,呼吸均匀。她完全睡着了。阳光斜着照在她脸上,勾勒出她尖细的下巴,睫毛,还有雀斑。在她的手套和衣袖之间,有两道窄窄的空隙,露出了粉红色的手腕。

我又看看理查德——看着他的眼——然后目光回到画纸上。我轻声说,“她的脸会晒伤的,你叫醒她行吗?”

“叫醒她?”他轻蔑地哼了一声,“他们这种出身的人,不太习惯阳光。”他的语调几乎是轻松愉快的,自己也笑了。然后又小声加了一句,“我觉得,她要去的那地方也不习惯阳光。可怜的小杂种——睡就睡吧。自打我找到她把她带到这儿,她就没睡醒过,还什么都不知道。”

他这样说着,并不是爱惜,而只是觉得有趣。然后他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打了个喷嚏。他好像不太适应这晴朗的天气,用手背捂着鼻子,用力地吸着。“不好意思。”他说,摸出手帕。

苏没有醒。但她皱了皱眉,转过头去。她的下唇微微张着。那一缕头发在她颊上飘动,发尾仍然卷曲。我提起画笔,在画纸上扫了一下,然后就握着笔呆住了,笔尖离画纸大约有一英寸距离。我看着她睡觉,只顾着看。理查德又吸了吸鼻子,小声咒骂着天气和季节。然后,和往常一样,我想,他站定了,他在盯着我看。我想,颜料从我手里的画笔上滴了下来——因为后来我发现,我蓝色的裙子上有一滴黑色的印记。我没有察觉颜料滴落。然而,也许正是我的毫无察觉出卖了我。又或者,是我的表情。苏再次皱了皱眉头。我又看了一会儿,然后我转头,和理查德的目光碰个正着。

“哦,莫德。”他说。

他只说了这三个字。但是终于,我从他的脸上,读到了我对她的渴望。

一时间,我们没有任何动作。然后他走了过来,抓住我的手腕。画笔掉到地上。

“快走,”他说,“趁她还没醒,快走。”

他拉着我一路跌跌撞撞沿着芦苇的边缘顺水向前走。我们跟着转弯的水岸,来到庄园墙边停下。他双手放在我肩上,把我紧紧按住。

“哦,莫德。”他又一次说道,“我还以为是你良心发现,或者是什么类似的弱点,但是,这事——”

我扭头不看他。但还是感觉到他在笑,“不要笑,”我发抖地说,“不要笑。”

“笑?我没干别的事就算你走运!你明白的——你最应该明白的!这种事,通常就是用来激起绅士们的‘性’趣的。你赶紧谢天谢地,我是个流氓,不是什么绅士:我有我的江湖规矩。你想去爱死爱活都不关我事——别动,莫德!”我在他手里扭动挣扎,他把我抓得更紧,然后他稍稍放松了一点,握住了我的腰,“你想去爱,爱死爱活随便,”他重复道,“但是,要是碍着了我发财——让我们困在这里,让我们的计划、我们的希望,还有你的光明前途受阻,你就休想。休想!好了,现在我们去弄醒她——说实话,我跟你一样烦这事。你别再动了行不行!——让她起来找我们。让她看见我们这状况。你还不跟我来?好,我就在这儿抱你,让她发现我们终于发生关系了,就算完事。你给我站稳。”

他身子后仰,发出一声叫喊。湿闷的空气给这叫声加上了一点嗡嗡的低鸣,然后归于平静。

“她听到会过来的。”他说。

我扭动着手臂,“你弄痛我了。”

“你站得像个恋人一点,我自然就会对你温柔呵护。”他又笑了,“把我当成她——啊!”我伸手打他,“你是想逼我捏伤你吗?”

他手上的力道加重了。他握着我的双手,手臂紧压着我的手臂,让我动弹不得。他体格高大健壮,一双手掌合起来,就能围抱我的腰——据我所知,年轻男人的手就是用来这么握住恋人的腰的。我挣了一会儿,我们站在那儿,像两个摔跤手似的扭动,出汗。但我想,从远处看来,我们也许像恋人一般轻推慢摇。

但我心中郁闷,很快就觉得乏力了。阳光仍然灼热,蛙声依旧,河水依然轻拍着芦苇岸。然而,我觉得这天空仿佛被刺穿或撕破,我感觉它开始塌陷,渐渐下沉,包裹在我身上,让我窒息。

“抱歉。”我虚弱地说。

“你现在不需要抱歉了。”

“只是——”

“你必须坚强起来。我曾见识过你的坚强。”

“只是——”

只是,什么?我能怎么说?只是,她在我慌乱迷茫时,把我的头轻轻抱在她胸前?还是她曾经有一次在我寒冷时呵暖我的脚?还是她曾戴着一只银顶针,为我磨平一颗出头牙?还是她给我端上了清汤——而不是鸡蛋——微笑着看我喝下?还是她的瞳仁上有一点深褐色的斑?还是,她以为我纯良……

理查德看着我的脸。“听我说,莫德,”他说道,抱得更紧了。我在他怀里软弱无力,“听着!任何姑娘都行,只要不是她。阿格尼丝也行!明白吗?但是,这个姑娘必须被我们下套,必须失去自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自由。这就是将来某天,我们将眼睁睁看着被医生带走的姑娘。你还记得我们的计划吗?”

我点点头,“可是——”

“什么?”

“我开始害怕了,我终究,还是下不了决心……”

“就因为你对一个小扒手上了心?哦,莫德。”他的声音粗了起来,并且带着不屑,“你是不是忘了她来你这儿的理由?你以为她也忘了?你是不是觉得对她来说,除了那个,你还有别的意义?你在你舅舅的书堆里埋得太久了!书里的姑娘们轻言爱恋。书得写成那样才有人看。要是在现实生活中她们真这么做,这些书都不用写了。”

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她要是知道了,肯定当面笑死你。”他语气轻浮起来,“她肯定也会当面笑我,要是我告诉她……”

“你不能告诉她!”我说,紧张地抬起头来。对我来说,这太可怕,“你若是跟她说一句,我就永远不离开布莱尔。我舅舅会知道你如何利用了我——我也不管他怎么惩罚我了。”

“我不会告诉她的,”他缓缓地回答,“只要你把该做的事做了,不要再拖延。我不会告诉她,只要你让她相信你爱上了我,愿意做我的太太。然后,按照约定,让我们好好地远走高飞。”

“她过来了!”他小声说,“她沿着院墙悄悄走过来了,她是想偷看我们,不是来打扰的。现在,让她知道我已经得手了……”

他吻了我的头。他高大的身躯、身体的热量和压力、四周空气的闷热、我头脑的混乱,夹缠在一起,使我站在原处,无力地接受了。他从我腰上松开一只手,举起我的手,隔着衣袖吻我的手臂。当我感觉到他的嘴唇触碰我的手腕,我退缩了一下。“好了,”他说,“听话,只要一小会儿。别介意我的胡须,把我的嘴当成她的就好了。”这话湿漉漉地从他嘴里说出,喷到我手腕上。他把我的手套往下推,张开嘴,用他的舌尖舔了我的手心。我一阵颤抖,感到虚弱,恐惧,还有恶心——想到苏正站在远处看着,可能满意地以为我是他的了,我只觉意冷心灰。

因为,是他让我看清了自己。他带我向她走去,我们走回宅子,她帮我除下斗篷,脱掉鞋子,她脸上的红晕依然在。她站在镜子前,皱着眉头,抬起手,摸过自己的脸……她只做了这么个动作,我看在眼里,就感觉心里猛然一沉——那种塌陷,那种坠落,夹杂着多少惊惶和黑暗,我以为那是恐惧,或者疯癫。我看着她转身,伸懒腰,在房间里随意走动——她自然率性,一举一动毫无矫饰,我贪婪地、长久地注视。这就是欲望?而为何最应该知道的我,却不知道!我原以为欲望会小一点,规整一点;我原以为欲望只束缚在某些器官上,就像味觉束缚在口里,视觉束缚在眼中。这感觉却萦绕缠绵,占据了我的全身,像某种病。它又像一层皮肤,完全覆盖了我。

我想,她一定看出来了。现在,既然他已点破其名,我觉得我身上一定显出了标记,或者颜色——那一定是绯红,就像我舅舅那些藏画中,用绯红描绘的各种人体突起,唇,裂口,被鞭打过的裸露的肢体。那天晚上,我害怕在她面前脱衣。我害怕睡在她身旁。我害怕睡着。我怕我会梦见她,我害怕,在梦中,我会翻身去抚摩她……

但毕竟,就算她感觉到我的变化,她也以为这变化是因为里弗斯。假如她感觉到我的颤抖,感觉到我心跳加快,她也以为这都是因他而起。她在等待,仍然在等待。第二天,我带她去我母亲墓前。我坐在那里,看着我多年来令之保持干净整洁的墓碑,心里却想挥起榔头把它砸碎。我企盼——我曾无数次企盼——我母亲还活着,那样我便可以再一次杀死她。我对苏说:“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是我的出生害死了我妈妈。”——我花了极大的力气,才掩盖住语气中的骄傲。

她却没有察觉。她看着我,我开始流泪。有那么多的话可以安慰我——说什么都比这好!——她却偏偏说出这一句:“里弗斯先生。”

于是,我轻蔑地从她脸上移开了视线。她走过来,带我走到礼拜堂门前——也许,想把话题往结婚上引。门锁着,我们进不去。她等我开口。终于,我尽责地说了:“里弗斯先生向我求婚了,苏。”

她说她感到高兴。然后,当我再次落泪——这次是虚假的眼泪,它冲走了真心的泪——当我绞动着双手喊出“噢,我该怎么办”时,她伸手扶住我,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他爱你。”

“你觉得他爱我吗?”

她说她知道。她说得不带一丝迟疑。她说,“您得听从自己的心意。”

“我不知道,”我说,“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但是,”她说,“爱他,然后又失去他?”

她近距离的凝视,让我觉得紧张。我望着别处。她跟我说起血流的加速,激动人心的话语,还有梦。我想起他吻我的感觉,就像手心被烫到。她一下子就看出来,我并不是爱他,而是怕他,恨他。

她白了脸。“你想怎么做?”她悄声问道。

“我能怎么做?”我说,“我还有什么选择?”

她没有回答。她转过身去,盯着礼拜堂斑驳的门看了一会儿。我看着她苍白的脸,她的下巴,她耳垂上用针穿过的洞。她转回来时,脸色已经变了。

“嫁给他,”她对我说,“他爱你。嫁给他吧,按他说的做。”

她来布莱尔,是为了毁灭我。她是来欺骗我、伤害我的。看看她,我对自己说,看看她多瘦弱,多黑,多不值一提!一个贼,一个小扒手!我想,我会强压下自己的欲望,就像我曾经强压下悲伤和愤怒。就为了她,我会让自己被阻碍,被限制——被过去束缚,被未来拒绝吗?我想。我不会的。出逃的日子即将来临。我不会的。季节渐暖,夜晚变得闷热。我不会的,我不会——

“你真是铁石心肠,”理查德说,“我觉得你不够爱我。我觉得——”他狡猾地把眼光瞟向了苏——“我觉得你爱的另有其人。”

有时我见他看着她,觉得他已经告诉了她。有时她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或者,在触碰到我时,她的手变笨了,显得紧张而动作生疏——我觉得她也知道了。我必须偶尔给他们留出一些单独相处的机会,自己回到房中。这时,他也可能告诉了她。

你猜怎么着,小苏?她爱你!

爱我?说的是小姐爱上贴身女仆?

说的是某种小姐,也许,爱上她的贴身女仆。她有没有经常找点小理由,把你留在身边?——我那么做过吗?——她有没有假装做了噩梦?——这就是我的作为?——她有没有让你吻她?小心啊,小苏,她不会回吻你的……

她会像他说的那样,笑话我吗?她会发抖吗?我觉得,在我身边,她最近似乎睡得小心谨慎了,手和脚都收拢了起来。在我看来,她最近似乎总是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然而我越是顾虑,就越是想要她。欲望在心中升起、膨胀。我的生活变得异样可怕——或者说,周遭的一切都变得有了生命,它们有了鲜艳夺目的色彩,有了咄咄逼人的表面形状。摇晃的阴影也能吓到我,我仿佛看见,从蒙尘的地毯和帐幔褪色的花纹中,长出一些无名的形状,沿着因潮气生出的白色霉花,慢慢地爬上墙壁和天花板。

甚至我舅舅的那些书也变了,这是最心乱,最最让我心乱的事。我曾以为它们不过是死书,而现在,那些字句——就像墙上那些形状——开始动了起来,具有了意义。我开始咬字不清,甚至结巴。我忘了我读到了哪里。舅舅尖声怒骂,从书桌上抓起一块黄铜镇纸向我掷来。这让我镇定了一会儿。但是,有天晚上,他叫我读一段作品……理查德一手掩嘴旁观着,脸上显出看笑话的表情。因为,这作品描述的是,当身边没有男人时,一个女人能用来取悦另一个女人的各种招式。

“她把唇和舌压了上去,然后,伸了进去——”

“你喜欢这个吗,里弗斯?”舅舅问道。

“我坦白,先生,我喜欢。”

“是啊,很多男人都喜欢,不过这丝毫不合我口味。虽如此,我也乐意了解一下你的兴趣。当然了,在索引里,我会全面列入这个主题的内容。继续读,莫德,继续读。”

我继续读。甚至在理查德那阴暗的、折磨人的注视下,我无法自控地被那些句子撩拨了。我的脸红了。我感到羞耻。想到那些被我藏入心中的秘密,到头来也不过被打上下流可悲的烙印,收入我舅舅的书架,我便感到羞耻。每天夜里,我离开客厅,走上楼梯——我用穿着软鞋的脚尖着地,慢慢地踏上每一级阶梯,如果我步伐均匀,便觉得安全。然后我就站在黑暗中。当苏来为我更衣,我用尽全力克制自己,冷静地接受她的触摸,就像蜡制的模特,接受裁缝灵巧的、不带情感的双手的触摸。

然而,即使是蜡做的躯体,在温暖的手指的抚摩下,也会融化。终于,在那一个夜晚,我在她手中融化了。

我开始做一些难以启齿的绮梦,每次从梦中醒来,心里都混杂着欲望和恐惧。她有时会惊醒,有时不会。她若是醒了,会对我说一句,“快睡吧,”我有时能睡去,有时不能。有时我会起身,在房内四处走动,或吃一点安眠药。那天夜里,我吃了安眠药,回到她身边躺下。但我没有坠入昏睡,而是更混乱了。我想起最近为舅舅和理查德读的那些书,现在它们借着语句和片段,重回我眼前——她的唇和舌压了上去——拉住我的手——臀、唇和舌——用力插入——握住了我的乳房——阴唇大开,我那小巧的——她那小巧的阴户——

我无法让它们消音,我几乎能看见它们,黑暗地集结,从苍白的书页上飞起。它们交织,汇流,聚成一团。我以手掩面,不知道这样待了多长时间。我一定是发出了什么声响,或是动作,因为当我把手放下,她已经醒了,正看着我。虽然床上一片漆黑,我知道,她在看着我。

“快睡吧。”她说,声音低哑。

我感觉睡袍里的双腿赤裸裸的。我感觉到两腿相接的那处地方。我感觉到那些字句,仍在眼前聚合起伏。而她躯体的热度,正沿着床单织布的纹路,一寸一寸,向我靠近。

我说,“我怕……”

她的呼吸变了。她的声音变得清澈、友善了。她打了个哈欠。“怎么了?”她说。她揉揉眼睛。她把额前的头发拨到后面。她要是任何别的姑娘而不是苏就好了!她要是阿格尼丝就好了!她要是一个书里的姑娘——!

姑娘们轻言爱恋,书就得写成那样。

臀、唇和舌——

“你觉得我好吗?”我说。

“好,小姐?”

她就是如此认为。这曾为我带来安全感,现在却变成了陷阱。我说,“我希望——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小姐?”

告诉我一个拯救你的方法,拯救我的方法。房间黑暗如墨。臀、唇——

书中,姑娘们轻言爱恋。

“我希望,”我说,“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在新婚之夜,妻子应做什么……”

开始时,这很容易。归根到底,舅舅的书里就是这样的路数:两个姑娘,一个聪明练达,一个未谙世事……“他会想要,”她说,“吻你,拥抱你。”这很容易。我说出我的台词,她——只要稍加引导——就说出了她的。那些在空中起伏的字句,沉回书中。这很容易,这很容易……

她支起身子,吻下来,她吻了我的嘴。

我曾感受过男士们的吻,他们干燥的嘴唇,呆板地吻在我戴了手套的手背上,脸颊上。我也强忍过理查德那湿漉漉的邪恶的吻,在我掌心。而她的嘴唇是清凉、光滑、湿润的。她的嘴与我的并未吻得严丝合缝,但它渐渐变得温暖湿润了。她的头发跌落到我脸上。我看不到她,我能感到她,尝到她。她的味道是带着睡意的,微酸的味道。太酸。我张开嘴——我想呼吸,或吞咽,或移开。但是这呼吸、吞咽或移动,却仿佛令我把她吸进了嘴里。她也张开了嘴,她的舌伸入我口中,触到了我的舌。

这令我震动,使我颤抖。这感觉,仿佛是终于找到了痛处,一个发炎的伤口,一条敏感的神经。她感觉到我的震动,退了开去——但是退得慢慢的,慢慢的,极不情愿。我们湿润的嘴似乎已粘在了一起,现在又被撕开,分离。她在我的上方,我感觉到心的急速跳动,以为那是我的,但其实是她的。她的呼吸急促起来,她也开始微微地颤抖。

我察觉到她的激动,她的惊喜。

“你感觉到了吗?”她问。她的声音在一片绝对黑暗中显得奇怪,“你感觉到了吗?”

我感觉到了。我感觉到那种坠落,那种塌陷,那种细细的流动,如玻璃瓶中的沙。然后我动了一下,我却并非沙一样干燥。我湿了。我在流淌,如水,如墨。

我也开始像她一样颤抖。

“别害怕。”她说,声音中有一点异样。我挪动了一下,她也动了一下。感觉到她的靠近,我的躯体急不可待。她颤抖得更厉害了。她是因为靠近我而颤抖!她说,“想想里弗斯先生。”——我想到理查德冷眼旁观。她又说,“别害怕”——其实害怕的人是她吧。她的声音仍旧有些异样。她再次吻我。然后她举起手,我感觉她的指尖颤抖着拂过我的脸。

“知道了吧?”她说,“很简单的。多想想他。他会想要——想要抚摩你。”

“抚摩我?”

“只想抚摩你,”她说,颤抖的手指向下移动,“只想抚摩你,这样,这样。”

当她撩起我的睡袍,摸到我的两腿间,我们俩都怔了一下。当她的手再次动作,已经不再颤抖。她的手指已湿,在我身体上滑动。正如她吻我的唇,她手指的动作,触发了我的激情,使我随她而去,身心一念,冲破了这黑暗,冲破了皮囊的束缚。我知道我渴望过她。而现在,这欲望变本加厉,如此强烈,我害怕它永远难以得到满足。我觉得它将不断膨胀,令我疯狂,甚至要了我的性命。但她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她对我耳语。“你好软!好温暖!我想要——”她的手动得更慢了。她开始用力。我倒吸一口气,这使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更用力地推进。最后,我感觉到肉身的沦陷,我感觉到她在我体内了。我叫喊了出来。她不再犹豫,而是把身体压了上来,以胯抵住我的大腿,手上继续用力。她人那么轻——髋骨却有棱角。她手上的动作鲁莽起来,她倾斜,她进入,她的胯和手似乎找到了同一节奏,一起动作,一起加快。她拼尽全力。她终于抵达,她俘获了我的生命,还有我那颗战栗的心。很快,我已不知身为何物,天地间只剩被她紧紧掌握的那一处存在。然后,“哦,是了!”她说,“是了!哦!这就是了——”在她手中我已破裂,崩塌,粉身碎骨。她开始流泪。她的泪滴到我脸上。她用嘴吻去。我的珍珠,她一边吻,一边说。她的声音哽咽了。我的珍珠。

后来,我也不知我们那样躺了多久。她倒在我身边,脸还压着我的头发。她慢慢地把手指退了出来,我大腿上,被她按压和摩擦的地方,仍是湿的。我们身下床垫里的羽毛,被挤到了两边。高高的床里显得闷热,她把毯子掀到了一边。此时夜深人静,房内漆黑。我们的呼吸仍急促,我们的心跳仍在耳——在越来越浓的黑暗中,显得更急,更响。这床上——这房间——整幢宅子,似乎处处回荡着我们的耳语和喊叫。

我看不见她。但是过了一会儿,她摸到我的手,紧紧握了一下,然后拉到嘴边,吻我的手指,然后把脸枕在我手上。我感觉到她颧骨的形状和脸的重量。我感觉到她眨眼。她没有说话。她闭上了眼睛。她的脸渐渐变得沉重。她抖了一下。热量像香味一样从她身上散发出来。我拉起毯子,轻轻地盖回她身上。

一切,我对自己说,都变了。我以为自己已死,而现在,她触发了我的生命,我的热切。她让我的肉身觉醒,让我敞开了心扉。一切都变了。我仍感觉到她在我体内。我仍感觉到她在我大腿上的移动。我想象她醒来,看着我的眼睛。我想,“我要告诉她。我会对她说,‘我原本是要骗你的。但现在我不能了。这是理查德的阴谋。我们可以把它变成我们的——’”我们可以把它变成我们的,当时我想,或者可以完全放弃。我只需要逃离布莱尔,她可以帮我——她是一个小偷,而且很聪明。我们可以想法子自己偷偷跑去伦敦,自谋生路……

我就这样筹划着,当她把脸枕在我的手上熟睡。我的心又加速跳动,我心中如同充满了光和色彩一般,充满了对我和她共同生活的期盼。然后我也睡了。睡梦中我一定是离开了她——或者她离开了我——她一定是破晓即起。因为当我睁开眼睛,她已经不见了,床已经变冷。我听见她在自己房间里倒水的声音。我从枕上抬起身,发现睡袍一直敞到胸口,是她在黑暗中解开了系带。我动了动腿,湿的,仍然是湿的,因为她昨晚进入的手。

我的珍珠,她说。

然后她过来了,看着我的眼。我的心狂跳。

她却望向别处。

开始我以为她只是有点尴尬。我以为她害羞了。她沉默地在房间里走动,取出我的胸衣和裙子。我站好,等她为我梳洗。现在她该开口了。我想。但是她没有。当她看见她留在我乳房上的吻痕,看见我两腿间的湿润,她仿佛打了个冷战。直到那时,我才开始害怕了。她把我叫到镜前。我看着她的脸,在镜中,那脸显得有些扭曲,有些奇怪。她帮我别好所有的发卡,眼睛却一直盯着自己动作不太稳当的手。我想,她觉得羞耻了。

于是我开口。

“昨晚我睡得好沉。”我说得非常轻柔,“是吧?”

她的眼皮颤抖。“是的,”她说,“没有做梦。”

“没有别的梦,除了一个,”我说,“但那是一个——一个美梦。我觉得你在那梦里,苏……”

她的脸红了。我看着她渐渐涨红的脸,再一次想起了她的手和唇压上我身体的感觉,我们热烈却稍显笨拙的吻,唇间的吸吮,她手指的进入。我原本是要骗她的。但现在我不能了。“我并非你想的那样,”我要对她说,“你以为我良善,其实我不是的。我并不良善。但,若是和你一起,我可以努力变得良善。这是他的阴谋。我们可以把它变成我们的——”

“在您梦里?”她终于回答,从我身边退开,“我想不会吧,小姐。不会是我。是里弗斯先生才对。看!他在那儿,烟就快抽完了。您就快见不着他了——”她迟疑了一下,然后接了下去,“您再不过来,就见不着他了。”

我坐在那里呆住了,仿佛被她打了一记耳光。然后我站了起来,木然走到窗边,望着理查德走动,吸烟,撩起额头上的头发。在他离开草坪去我舅舅书房之后,我依然久久站在窗前。如果天色阴暗,我可以看见自己的脸;就算不够暗我也能看见,我消瘦下去的脸颊,我的嘴唇,太丰满,太红——尤其现在,被苏的嘴唇按压之后,更红,更丰满了。我想起舅舅说过的话,“我已在你唇上涂了毒药,莫德”,也想起吓得从我身边跳开的芭芭拉。我想起用薰衣草皂擦洗我舌头的斯泰尔斯太太,然后把双手在自己的围裙上擦了又擦。

一切都变了。其实,一切都没变。她让我的肉身觉醒,但肉身亦可关闭,封上,结痂变硬。我听到她在起居室内走动,看到她坐下,以手掩面。我等待,但她没有看我——我想,她从此再也无法以坦诚的目光看我。我本想救她。而现在,我已一清二楚,若是我这样做——若是我退出理查德的计划——将会有怎样的后果。他将带她离开布莱尔。她有什么理由留下?她将离开,我将留下——留在我舅舅身边,与这些书,与斯泰尔斯太太,与一个新来的软弱可欺的小姑娘为伴……我想到我的生命,我生命中过去的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每一天;想到未来,绵长不见尽头的每一分钟,每一小时,每一天。它们将如何被消磨?再也没有理查德,没有钱财,没有伦敦,没有自由。再也没有苏。

因此你应明白,是爱——不是轻蔑,不是恶意,而是爱——让我最终伤害了她。

11

四月的最后一日,我们按计划逃离。理查德的工作已完成。舅舅的图片已全部装裱入册,他向我展示,并将之视作一种犒赏。

“手工细致,”他说,“你看呢,嗯?莫德?”

“是的,先生。”

“你看仔细了吗?”

“是的,舅舅。”

“确实,手工细致。我应该会请霍陲和哈斯来看。我请他们下周过来,你觉得怎样?我们办得郑重其事一点。”

我没有回答。我想到那餐厅,客厅——又想到我自己,在某个遥远的角落。他转身看着理查德。

“里弗斯,”他说,“你愿意作为客人,和霍陲一起过来吗?”

理查德鞠了一躬,面露遗憾之色。“先生,我恐怕另有安排了。”

“可惜。你听见了吧,莫德,真可惜……”

他打开了门。魏先生和查尔斯在走廊搬运着理查德的行李。查尔斯以衣袖擦眼。“够了,赶紧干活!”魏先生粗声大气地说,踢了他一脚。查尔斯抬起头来,看见我们从舅舅的书房走出——估计他是看见了我舅舅,吓得浑身发抖,转身跑了。舅舅也气得发抖。

“里弗斯,你看见了?我受这些孽障的气。魏先生,我希望你抓到那小子狠狠抽一顿。”

“一定,先生。”魏先生说。

理查德看着我微笑。我没有笑回去。当他站在台阶上,拉起我的手,我的手在他掌中毫无反应。“再见。”他说道。我什么也没说。他便转身对舅舅说,“李先生,告辞了!”

“一表人才。”我舅舅说,见马车渐行渐远,“是吧,莫德?怎么了,你不说话了?我们重拾清静生活,你不乐意?”

我们回到宅子里。魏先生关上木板已变形的大门,客厅里顿时阴暗下来。我和舅舅并肩走上楼梯,就如我幼时曾与斯泰尔斯太太一起上楼一样。自那以后,我登过这楼梯多少次了?我的脚跟,曾在这一点上踩过多少次?在那一点上呢?曾经有多少双软鞋,多少条紧勒胸部的裙子,多少双手套,被我穿戴过,然后变小,成为过去?多少个淫荡的字句被我默默地读过——又有多少,为绅士们朗读了出来?

所有那些台阶、软鞋、手套、字句,以及那些绅士们,在我逃离后,是否将留存?我再次想起舅舅大宅内的那些房间:餐厅、客厅、书房。我想起书房刷了彩漆的窗玻璃上,我用指甲刻出那个小小的弯月,想象在它后面,再也没有眼睛向外张望。我想起有一次我从梦中醒来,幻想这宅子变成怪物将我包裹、吞没,那时我想,我无处可逃!现在我知道,我能够出逃。但我也相信,布莱尔于我将如影随形——又或者,我将对它念念不忘,当我终于远走他方,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我想到我将成为的那个鬼魂:一个整洁,单调的鬼魂,脚步轻软,在颓败的大宅中,循着旧地毯古老的纹路独行。

但也许,我已成死魂灵。因为我去找苏,她指给我看哪些衣裙需要带走,哪些首饰她将擦拭干净,哪些行李需要打包。她做这些,一直不曾抬头看我的眼。我看着她,什么也没说。我眼里的,全然不是那些东西,而是她的双手,她的呼吸,她嘴唇的开合。而她嘴里说出的那些话,我过耳即忘。最后,她再没有什么给我看了。我们只是等。我们吃了午餐。我们去我母亲坟前。我看着墓碑,脑中一片空白。天气温暖,潮湿,我们的鞋踩过草色青葱满是露水的地面,裙边溅上了泥。

我已放弃自己,接受了理查德的阴谋,正如当年我放弃了自己,臣服于舅舅。时至今日,对这阴谋和逃离的热情高涨的,是他而不是我。我已丧失了热情。我坐在晚餐桌前,我吃晚餐,我读书,我回到苏身边,任由她更衣打扮。她递上酒,我便喝。我站在她身边,站在窗前。她心烦气躁地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你看那月亮,”她小声说,“多亮!看草地上的影子——现在几点了?还没到十一点啊?——想想里弗斯先生,现在正在河上呢……”

在我离开之前,我只有一件事需要完成,做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想到此事,我在布莱尔岁月中那些强忍下去的悲愤,辗转难眠的夜晚,仿佛都因此获得了鼓励和慰藉。现在,逃离的时刻即将来临,大宅夜阑人静,毫无防备,我将行动。苏离开我,去看管行李了。我听见她打开了房门。这正是我等待的一刻。

我悄无声息地走出房间。我对这里了如指掌,不需要点灯,我的深色衣裙也掩护着我。我走到楼梯口,快速跨过月光在地板上投下的如地毯花纹一般的格子。我暂停,倾听,一片寂静。然后我继续前行,走到我房间对面的那条平行的走廊。我走到头,在第一个门口停下,再倾听四周,确认一切安静如常。

这是我舅舅的房门。我从未进过这房间。但正如我所预料,门把手和铰链保持着很好的润滑,悄无声息地被我推开。地毯很厚,我的脚步几乎无声。

他的客厅甚至比我的还要狭小和阴暗,墙上挂了一些陈设,房间里还有书柜。我不去看它们。我来到他的起居室门口,耳朵贴在门板上,手握住把手,轻轻转动,一英寸,两英寸,三英寸——我屏住呼吸,手按着前胸。一片寂静。我把门再推开一点,再次站立倾听。他若有任何动静,我就转身离开。有动静吗?在那一秒,毫无动静。我仍犹疑,再等了一等,听到他轻微的、均匀的呼吸声。

床上的帐幔是合着的,但和我一样,他也在床头柜上留着一盏灯,这令我略感惊奇,我从没想到他竟然会怕黑。微弱的灯光帮了一个忙,让我不必入门半步,就看见了那两件我欲取之物。在他的梳洗架上,水壶旁边,放着他的怀表链,链子上是他的书房钥匙,套在磨光了的天鹅绒套内;旁边是他的剃刀。

我快步走去把它们取到手——原本蜷成圈的表链被拉起,我感觉它在手套上滑动。千万别掉了——!它没有掉。钥匙像钟摆一样晃动。剃刀比想象中沉,并没完全关上,只折回了一个角度,刀刃仍裸露在外。我把它拉开了一点,对着灯光看。要完成我要它做的事,刀刃必须锋利。我认为它足够锋利。我抬起头。在壁炉上的镜子里,在四周一片阴影的衬托之下,我看见了自己,看见了自己的手,一手握着钥匙,一手持刀。看上去几乎就像一幅寓言画,名曰《被负的信任》。

在我身后,舅舅床上的帐幔没完全拉好,开着一条缝。那条缝里有一点微光——其实不能称作微光,只是比周围的黑暗稍微浅淡——显露出他的脸。我从未见过他睡觉的模样。他看上去形容瘦小,像一个孩子。他的毯子一直盖到下巴,毯子拉得平整无皱。他的嘴唇随呼吸翕动。他在睡梦中——满是黑色文字的梦,十二号字体,有摩洛哥皮或小牛皮封面。他在数着书脊吧。他的眼镜整齐地放在床头柜上,眼镜腿收得好好的。在他一侧眼睫毛下的阴影里,有一小块润泽的反光。剃刀在我手心,握得发热了……

但我的故事不是那路数。至少现在不是。我站在那里看着他睡觉,看了有一分钟,然后离开了。我小心翼翼,静悄悄照原路走回。我下楼梯,往书房走去。走进书房,我转身锁好房门,然后点了一盏灯。这时,我的心开始狂跳,恐惧和期盼让我眩晕。但现在分秒必争,我不能等待。我走到舅舅的书柜前,打开了玻璃门。我首先拿起《掀起帷帐》,他给我读的第一本书。我拿出那本书,打开,摊放在他书桌上。然后,我拿出剃刀,把刀完全拉开,刀刃有点紧,弹了一下伸直了,它就是为切割而生的。

然而,我还是难以下手——非常艰难,我几乎想放弃,我无法在整洁而袒露的书纸上,划下第一刀。我几乎害怕书页会发出惨叫,把我的行动暴露。但是,书没有惨叫,而只是叹息,仿佛在盼望着与自身决裂,我听到这声音,手上的动作变得迅速而真实。

当我回到苏的身边,她正站在窗边不停地绞着双手。子夜的钟声已经敲过,她以为我迷路了。见到我她已经太欣慰,无暇批评。“这是你的斗篷,”她说,“快扣好,拿着你的行李——不是那个,那个太重你拎不动。好了,我们得走了。”她以为我紧张。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她说,“镇定。”然后,她拉起我的手,带我穿过这大宅。

她脚步轻柔如盗贼,她指给我方向。她不知道,刚才我也如一道阴影,看着舅舅熟睡。不过,我们走的是佣人通道,宅子的这一部分,那些没铺地毯的过道和楼梯,我不熟悉。她一直拉着我的手,直到我们来到地下室门口。在这里,她放下行李,腾出手来往锁和门闩里上了些油。她看着我,像男孩一样对我眨了一下眼。我的心抽痛。

门开了,她拉我走入门外的夜。园子变了,宅子看起来有些奇怪——当然,我从未在这个时间看过这宅子,只是站在窗前向外望。如果此时我正站在窗前,是否能看到自己,被苏拉着奔跑?我是否也同园子里草、树、石、藤蔓一样,已经苍白褪色?我犹豫了一瞬,抬头望向那窗口,心中觉得,如果我等,一定能望见我的脸出现在窗边。然后我望向其他窗户,那些窗户后是否会有人醒来,唤我回去?

无人醒来,无人唤我。苏再次拉我的手,我转身跟她走了。我有院墙门的钥匙,我们从院门出来以后,我把钥匙抛在了芦苇丛里。夜空清朗,我们站在阴影里,一言不发。就像两个等待皮剌摩斯的提斯柏[32]。月光映照在河上,河水一半泛银,一半深黑。

理查德一直在黑暗的那一半中行驶。船吃水很深——那是一条颜色深暗、狭长的船,船头翘起。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的船。我看着它驶近,感觉苏的手在我手中转动。我从她身边走开,接过他扔过来的绳子,让他把我扶上了船,顺从地坐下。她也上了船,坐在我身边。她动作蹒跚,失去了平衡,他用一支桨撑着岸,固定着船。当她坐好,我们的船转了个弯,开始顺流而下。

无人说话,无人动作,除了理查德划桨。我们无声地,轻柔地滑行,滑入各自的黑暗地狱。

在那之后呢?我只记得河上一路顺风顺水,我本来还想留在船上,却被叫上了岸,他们让我骑马。若在其他任何时候,我对骑马是惧怕的,但在当时,我木然地骑上了马,听之任之,由它载我前行也好,摔我落地也罢。我还记得那燧石教堂。还有那束银扇草。我的白色手套——我脱掉手套的手,被牵来递去,然后被套上戒指,因为用力太大,手指瘀青了。我被人领着,说了一些誓词,誓词的内容我已忘记。我记得那牧师,长袍上有几块灰色的污迹。我已记不起他的样貌。我记得理查德吻了我,我记得一本登记簿,我记得拿起笔,写下自己的名字。我不记得如何离开教堂的,我记得的,是紧接其后的那一个房间,苏在为我宽衣。然后是一个粗糙的枕头和更粗糙的毯子。我流泪哭泣。我的手裸露着,戴上了戒指。苏的手指从我手中滑脱。

“你不一样了。”她说。我转过脸去。

当我再次转过脸来,她已离去。站在眼前的人换成了理查德。他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看着我,吁出一口气,然后用手背掩着嘴,忍住笑声。

“哦,莫德,”他摇着头,小声说。他抹了抹嘴唇和胡须,“我们的新婚之夜。”他说,然后又笑了起来。

我看着他,一言不发。我把毯子拉到胸前盖好。我现在很清醒,睡意全无。当他安静下来后,我听到了房子的声音:楼梯在他脚步踩踏之后恢复原状之声,一只老鼠,或者是鸟儿,在椽子上跑动之声。这些声音让我不习惯,而这想法,一定在我脸上表露了出来。

“这里是有点怪异,”他边说边走了过来,“你别介意了,你很快就去伦敦了。那里的生活丰富多彩,多想想那里。”我不说话,“你不愿开口,莫德?别这样了,现在这时候,和我,没必要害羞。这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莫德!”他来到我身边,举起双手,抓住了我枕后的床头板,摇晃起来。他用力地摇晃,摇得床腿在地板上吱嘎作响。

我闭上了眼睛。他又摇了一会,然后停了下来。但他的手还停留在我上方,我能感觉到他的注视,感觉到他的身躯——似乎透过眼皮,我都能看见他黑色的身影。我感到他在动,老鼠或是鸟儿在椽子上跑,他应该是抬头向上望去,目光追随着声音移动。然后,房子安静下来,他再次看着我。

然后,他的急促喘息来到我脸颊边,他的气息喷到我脸上。我睁开眼。“哎,”他轻声说,表情有些奇怪,“别跟我说你害怕,”他吞咽了一口口水,慢慢把手臂从床头收了回去。我退缩了一下,以为他要打我。但他没有那么做。他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我的脖颈。他看着,似乎一脸讶异,“你的心跳真快,”他小声说。他伸出手,把手指放在我的颈边,仿佛想测试我快速跳动的脉搏。

“敢碰我,”我说,“碰我就死。我身上有毒。”

他的手在离我脖子一英寸的地方停住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站直身子,撇了撇嘴,一副轻蔑的表情。

“你以为我想要你?”他说,“是不是?”他几乎是压着嗓子嘶声说出这话——因为,他不能大声说话,怕苏听到。他走开两步,烦躁地把头发拢到耳后。地上有只行李袋碍着了他的脚,他一脚把它踢开。“该死的,”他说。他脱下外套,拉开袖扣,极不耐烦地卷袖子,“你非得这么盯着我吗?”他一边卷起衣袖,一边对我说,“我难道没跟你说过吗,你是安全的。你别以为跟你结婚,我会很高兴——”他回到床边,“但是,我必须表现得高兴,”他愠怒地说,“这就是高兴地做出的样子,你都忘了?”

他掀开毯子,看了看我臀下的床单。“挪开一点,”他说。我照做。他坐下来,别扭地扭过身子从裤袋里摸出一样东西,那是一把铅笔刀。

一见到刀,我便想起舅舅的剃刀。我在那大宅里悄然潜行,用刀割书的事,现在想来恍如隔世。我看着理查德用指甲勾住刀背上的小槽,拉出刀刃。他神色厌恶地看了一眼那斑驳的黑色,然后把刀锋放到手臂上。他动作有些犹豫,刀碰到手时,退缩了一下。然后他把刀放下了。

“该死的,”他又骂了一声。他抹了抹胡子和头发。他看见我的眼神,“你能别这么袖手旁观吗?你有没有血,能帮帮我不受这痛啊?你有没有——那事儿,你们女人每个月都遭罪的那个?”我一言不发。他又噘起了嘴,“行,你就这副德行。我是这么想的,反正都要流血,让血流得有意义一点不好吗,可是,你偏不……”

“你是不是,”我说,“不把我羞辱致死不罢休?”

“安静点儿。”他说。我们仍然压着嗓子说话,“这是为了我们两人好,我可没见你伸出援手。”我立刻伸出手臂,他推开了,“不,不用,”他说,“我来就行,等一下。”他吸了一口气,把刀锋从手臂上往下移,移到靠近手腕处,没有毛发的皮肤上。他又停顿了一下,吸了一口气,快速地割了一刀,“老天爷!”他苦着脸叫了一声。伤口上渗出了一点血——在烛光中,白色的手掌之下,血色显得深暗。他把血滴到床上。血不多,他用拇指压着手腕的伤口,血来得快了一点。他没有看我。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小声问:“你觉得这够吗?”

我审视着他,“难道你不知道?”

“不,我不知道。”

“可是——”

“可是什么?”他眨眨眼睛,“你是说阿格尼丝吧,别把她想得太有魅力了,侮辱一个正经姑娘,可不止那一个法子。你应该知道的。”

血还在缓慢地流,他咒骂着。我想起阿格尼丝给我看她红肿的嘴,我恶心得从他身边转开了身。“莫德,过来,”他说,“趁我还没有失血晕倒,告诉我,你一定在书里读到过这类事情吧?我肯定你舅舅那本天杀的索引里有这种条目,是吧,莫德?”

我勉强再看了一眼床单上洇开的血迹,点了点头。作为收尾,他把手腕在床单上擦了擦,把血迹抹开。然后他皱起眉头看着伤口,脸色苍白,做了个鬼脸。

“男人都觉得受不了,”他说,“看着自己流血,虽然只有一点血。你们女人怎么能每个月忍受一次,真是异类。难怪女人容易得疯病。你看这伤口,皮肉都分开了。”他给我看他的手,“我觉得我还是割深了点,都怪你刚才刺激我了。你有白兰地吗?我觉得一口白兰地就能治好我。”

他掏出手帕,压在伤口上。我说,“我没有白兰地。”

“没有白兰地。那你有什么?总有点药水吧?行了,看你那表情我就知道你有。”他四下张望,“在哪儿?”

我犹豫了,既然他已经说出这事,想喝药的念头也在我的胸中和四肢里游走。“在皮袋子里。”我说。他把瓶子递给我,拔出瓶塞,鼻子靠上去闻了一下,眉眼都皱了起来。“给我拿一个杯子。”我说。他找了一个杯子,往里加了一点混着灰尘的水。

“我就不用这样了,”我往里滴药的时候,他说,“你这样喝就行了,我要效果来得更快的。”他从我手里拿过药瓶,揭开伤口,直接往裂开的伤口里滴。药水刺激,他一脸痛苦。药水流出来了一点,他舔到嘴里,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半睁半闭着眼睛,看着我喝完药打了一个冷战,仰倒在枕头上,还把杯子抱在胸前。

过了好一会儿,他笑了。他大笑着说,“‘时髦夫妻的新婚之夜’,在伦敦的报纸上,他们会这么写一笔的。”

我又开始打冷战,便把毯子拉高一些。被单落下来,盖住了血迹。我伸手去拿药瓶,他的手比我快,把瓶子推到了我伸手不可及的地方。

“不,不行,”他说,“你现在这么和我作对的情况下,不行。今晚这药我保管。”他把药瓶放进衣袋。我已疲惫得没有气力去争抢。他站在那里,摸着脸,打了一个哈欠,使劲揉着眼睛。“我真累!”他说,“已经过了三点了,你知道吗?”我不说话,他耸了耸肩。他站在床尾,垂眼看着我身边的位置,犹豫不定。然后他看见了我的眼神,假装吓得打了一个激灵。

“要是早上醒来,我得把你的手指从我脖子上掰开,”他说,“我也不会吃惊。算了,我就不冒这个险了。”

他走到壁炉旁,用舌头舔湿手指,捏熄了蜡烛。然后他坐进扶手椅,缩成一团,把大衣当毯子盖在身上。他咒骂这天气的寒冷,咒骂这种睡法,这椅子的扶手。骂了大约一分钟,然后睡去。他比我先睡。

当他睡了过去,我便起身,快步走到窗边,拉起窗帘。月光依然明亮,我不想睡在黑暗里。但是,每一个反射着银色月光的表面,在我眼中都显得有些异样。而每当我伸出手,触碰到墙上的某个斑点,那墙身和斑点似乎都变得更奇怪。我的斗篷、外套和内衣都放进了衣柜。我的行李都合上了。我寻找,再寻找,想找一点自己的物件。最后终于在盥洗架下的阴影里,看到了我的鞋。我走过去,蹲下身,把手放在鞋上。然后我收回了手,几乎要站起身来,又伸手去摸了一遍。

然后,我睡在床上,竭力想听到熟悉的声音——钟声,钟内零件的刺耳的吱嘎声。然而此处只有些毫无意义的杂音——木板的响声,鸟儿或老鼠的细微脚步声。我仰起头,看着脑后的墙。这堵墙后面睡着的人,是苏。她若是翻身,她若是说出我的名字,我想我会听到。她若是发出声响,任何一点声响,我都会听到——我一定会的。

她没有一点声响。理查德在椅子里动了一下。月光在地板上悄然寸行。后来,我就睡着了。我睡着了,梦回布莱尔,但是那里的走廊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我要去舅舅那里,迟到了。我迷路了。

在那以后,苏每天早晨都来,为我梳洗穿衣,铺排饭菜。我粒米不进,她又把它们端走。可是,就如我们在布莱尔最后的那段日子,她再也不与我眼神相接。房间狭小,她坐得离我很近,却不和我说话。她做针线,我玩牌——那张红桃二还带着我脚跟踩过的凹陷,我裸露的手指摸上去,感觉粗糙。理查德整天整天不在屋里。晚上回来,他就骂骂咧咧。他骂乡间小路的肮脏,泥土溅脏了他的靴子;他骂我的沉默,我的怪异。他骂这等待。他骂的最多的,是这带着棱角的椅子扶手。

“你看看,”他说,“看我的肩膀,看见了吗?被顶出来了——都要脱臼了。再过一个礼拜,我就成畸形的了。还有这些皱褶——”他怒气冲冲地拉直他的裤子,“我真该把查尔斯带出来。这样下去,我到了伦敦会被笑死的!”

伦敦,我想,这个词现在对我已经毫无意义了。

他隔天就骑马出去一趟,去打听关于我舅舅的消息。他抽了那么多烟,被烟熏黄的食指把黄色传染给了旁边的手指。他有时让我喝一点安眠药,但总是把药瓶收在自己手里。

“很好,”他一边看我喝药一边说,“不会太久了。哎,你越来越瘦,越来越苍白了!——苏倒是一天天油光水滑起来,像克林姆大娘养的黑脸猪。明天你让她把你最好的裙子穿上,行不行?”

我照办。事到如今,我任何事都照办,只要能快些结束这等待。我会假扮惊惶、紧张,当他躬身抚慰我,我会假装流泪。我这样做时,不会看苏——或者会看,却是绝望的窥视,看她是否脸红,是否面有愧色。她从无愧色。她的手,记忆中曾经滑过我身体,曾经进入、摇动、开启了我的手——现在,这白皙的手再触碰我时,已经毫无生气。她面无表情。和我们一样,她也只是在等待医生的到来。

我也不知道,我们等了多久,也许两个礼拜,也许三个。最后,在某个晚上,理查德说,“他们明天来。”第二天早晨,他又说,“今天他们就来了,你记得吗?”

我从噩梦中醒来。

“我不能见他们,”我说,“你必须叫他们回去。他们必须换一个日子来。”

“别添乱了,莫德。”

他站在那里穿衣,扣好领口,打好领结,外套整齐地放在床上。

“我不会见他们!”我说。

“你会的,”他说,“见了他们,你才能把这事了结。你既然讨厌这里,那现在就是我们离开的机会。”

“我太紧张。”

他没说话。他转过身,拿起梳子梳头。我抓起他的外套——找到衣袋,摸出药水瓶——但他看见了,冲了过来,从我手里夺过药瓶。

“不行,”他说,“我可不能让你半梦半醒,或者吃错了剂量,坏了我们的好事!不行。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

他把药瓶放回衣袋。我再次去抓,他躲开了我。

“给我药,”我说,“理查德,给我药吧。只要一滴,我发誓。”说这话时,我嘴唇发抖。他摇头,伸手抹平衣服绒面上因我抓扯留下的印记。

“现在还不行,”他说,“听话。努力做事。”

“我做不到!没有药,我平静不下来。”

“你要尽力去做,为了我,为了我们,莫德。”

“你去死!”

“行啊行啊,我们都去死,都去死。”他叹了叹气,然后又回去梳头。过了一会儿,我坐了下去,他看着我的眼睛。

“为什么闹脾气啊,嗯?”他几乎是怜惜地说,“现在平静下来了吧?很好,他们见你的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做吧。让苏把你收拾得整齐一点,整齐就行了。注意适可而止,如果需要,稍微哭一下。你确定知道该说什么吧?”

虽然我恨自己,我也确定知道,因为我们已对此计划过无数次。我迟疑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这是当然。”他拍了拍装了药瓶的那个衣袋,“想想伦敦,”他说,“在伦敦,每个街角都有药店。”

我的嘴唇在轻蔑中发抖。“你以为,”我说,“到了伦敦我还需要药吗?”

这话我自己听来都虚弱无力。他转过头去,什么也没说,也许是强忍住笑。他拿起铅笔刀,站在壁炉前,讲究地清理指甲,不时地甩一下刀,把刮下的泥垢扔进炉火中。

他先带他们去找苏谈话。当然了,他们以为她是他疯掉的妻子,自称贴身女仆,用贴身女仆的口吻说话,住在贴身女仆的房间。我听到楼梯和地板在他们脚下响动的声音,我听到他们的说话声——声音低沉,单调,但听不到说话内容。我完全听不到苏的声音。我坐在床上,直到他们到来,然后起身行了一个屈膝礼。

“这是苏珊,”理查德轻声说,“我太太的贴身女仆。”

他们点点头。我尚未开口。但我一定是神色有点古怪,我见他们仔细打量我。理查德也在看。然后他走了过来。

“很忠诚的姑娘,”他对医生们说,“可怜的是,过去这两礼拜,她真是被累坏了。”他带我从床边走到扶手椅边,窗外的光线照到我身上。“坐这儿,”他温柔地说,“就坐你家女主人的椅子吧。你放心,这两位先生只是要问你几个小问题。你必须如实回答。”

他用力握了握我的手。我以为他这是在安慰或是警告我,然后他的手握住了我的一根手指。我还戴着结婚戒指,他把戒指拉了下来,不动声色地握进自己掌心。

“很好。”一位医生带着满意的表情说。另一位拿着笔记本在记录。我见他翻页,突然非常想要一张纸,“很好,我们已经见过你家小姐。你为她的健康和安好担心,做得对,因为——我很遗憾这么说——她恐怕病了,病得很严重。你知道,她以为自己的名字是你的名字,她的过去是你的过去。你知道吗?”

理查德看着我。

“知道,先生。”我小声说。

“你名叫苏珊·史密斯?”

“是的,先生。”

“你是里弗斯太太——也就是李小姐——的贴身女仆,在她未出嫁前,在她舅舅的布莱尔庄园里,对吗?”

我点头。

“在那之前,你在哪里做事?不是在梅菲尔的威克街上,一户叫作邓拉文的人家吧?”

“不是的,先生。我听都没听过这家人。这都是里弗斯太太自己乱想出来的。”

我像个佣人一般说话,我迟疑地说了几户人家的名字,那些人是理查德认识的,如有必要,医生们可以找他们为我过往的经历做证。不过,我们觉得医生们不会去找。

医生又点了点头。“里弗斯太太她,”他说,“你说她‘乱想’,她是什么时候开始这样乱想的?”

我吞了一下口水。“里弗斯太太经常奇奇怪怪的,”我小声说,“布莱尔的佣人说起她,都觉得她是个脑子有点毛病的女人。我知道她妈妈是个疯子,先生。”

“好了,好了,”理查德顺势插嘴进来,“医生们没时间听佣人们的小道八卦。你就说你看到的就行。”

“是,先生。”我看着地面,地板被磨损得很粗糙,有些木刺翘了起来,像针一样竖着。

“结婚对里弗斯太太,”医生说道,“产生了什么影响?”

“就是这事,先生,”我说,“让她变了。在结婚之前,她好像是爱着里弗斯先生的,我们在布莱尔的大伙儿都觉得,他对她的关心——”我看见理查德的眼色——“是那么关心,先生!我们大伙儿都觉得这能把她变好。然后呢,一过了新婚之夜,她就突然变得这么古怪……”

医生看着他的同事。“你听见了,”他说,“这描述和里弗斯太太自己说的多么吻合啊。真是很特别!——就像,她想卸下生活的重担,把这副担子交给别人,她认为别人能更好地负担。她无中生有地创造了一个自己!”他回头看着我,“真的是,无中生有。”他若有所思地说,“请告诉我,史密斯小姐,你家小姐喜欢书吗?喜欢读书吗?”

我看着他,我感到喉咙发紧,仿佛里面有一根刺,就像地板上的刺。我无法回答。理查德代替我说了。“我妻子出生在一个文学气息浓厚的环境,”他说,“一手抚养她长大的舅舅,将一生奉献给了学术,他把她当作一个儿子来教育培养。里弗斯太太的第一爱好就是书籍。”

“这就是了!”医生说,“她舅舅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学者,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但是,让一位姑娘陷身书海过了度——建立女子学院等等——”汗使他的额头显得滑溜,“我们将培养出一大批用脑过度的女性。您太太的病症,我斗胆直说,就是这种不健康趋势的后果之一。我担心我们的子孙后代,里弗斯先生,我现在已经开始担心。她的新婚之夜,你说,是她最近这反常行为的爆发点?能不能——”他刻意放低声音,跟在旁记录的医生交换了一个眼神,“说得更明白一点?”他轻轻敲着嘴唇,“我刚才摸她手腕脉搏时,我注意到她躲开我的触碰,我还注意到,她没戴结婚戒指。”

一闻此言,理查德立即来了精神。他装模作样地在衣袋里寻找。人们说,命运总是青睐坏人。

“在这儿,”他神色凝重地说,手里举着那枚金黄色的戒指,“她自己取了下来,还骂人——因为现在她活像一个佣人,满不在乎地说着脏话。天知道她从哪儿学来的!”他咬着嘴唇,“先生,您可以想象这给我的心情带来怎样的冲击。”他用手遮住眼睛,重重跌坐到床上,然后又站了起来,仿佛满脸恐慌,“这张床!”他用嘶哑的声音说,“我以为,这是我们的婚床。可是一想到我太太宁愿跑到隔壁的佣人房去,睡在草垫上——!”他打了个冷战。够了,我想,别再演了。但他总爱陶醉于自己的伎俩中。

“很严重的病例,”医生说,“但是您放心,我们会治疗您太太的,让她抛开那些不正常的幻想——”

“不正常?”理查德说,又打了个冷战。他的表情奇怪起来,“哦,先生,您还不知道全部呢,还有一件事,我本想瞒着您的。现在我觉得,瞒不住了。”

“真的吗?”医生说。另一个医生也停了下来,铅笔握在半空中。

理查德舔了舔嘴唇;我立刻猜到了他想说什么,马上转过脸看着他。他也看见了。他抢在我之前开口。

“苏珊,”他说,“你有理由对你女主人的行为感到羞耻。但是,你完全不需要为自己感到羞耻。你没有任何过错。我太太因为她的疯病,强加于你的种种猥亵的迷恋,不是你招惹来的——”

他咬着自己的手。医生们瞪大了眼睛,然后把目光转向我。

“史密斯小姐,”其中一个开口说道,他向我倾了倾身子,“这是真的吗?”

我想起了苏。我想起的她,并非她现在在隔壁的模样——因出卖了我而心满意足,也许在计划衣锦还乡的日子,回到她在伦敦的贼窝。我想起的,是那个伏在我身上,头发垂落下来的她,我的珍珠……

“史密斯小姐?”

我开始哭泣。

“肯定的。”理查德说。他走到我身边,手重重地放在我肩上,“这些泪水,已能自证,不是吗?我们非得点明那不幸的感情吗?我们非得让史密斯小姐复述我那思维错乱的太太强加于她的那些言语,那些故作的姿态——那些爱抚吗?我们还是绅士吗?”

“当然,”医生很快地回答,从我身边退开,“当然能够。史密斯小姐,你的悲伤已说明了一切。现在你不必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了。你也不需要担心你家小姐的安全。对她的照顾即将成为我们的任务,不再是你的了。我们将照管她,治好她所有的病。里弗斯先生,您懂的,这样的病例,疗程将很长……”

他们站了起来。他们带来了文件,想找个地方铺开。理查德把梳妆台上的梳子发卡清理干净,他们就在梳妆台上,一人一份签了字。我没有看他们签署,只听见笔尖的沙沙声。我听到他们的走动,一一握手。他们下楼时,楼梯雷鸣似的响动。我一直坐在窗边。理查德站在屋前的路口,看着他们上车离去。

然后他回到房间。他关上门。他走过来,把戒指扔到我怀里。他搓着双手,简直要欢呼雀跃了。

“你这个魔鬼。”我说。我心情麻木,擦着脸上的眼泪。

他冷笑了一声,站到我椅子后面,双手捧住我的脸,令我的头向后仰,直到我们目光相接。“看着我,”他说,“然后真心实意地说,你不仰慕我。”

“我恨你。”

“恨你自己吧。你和我,我们多么相似!比你所以为的,相似得多。你以为,因为我们心里那一点特殊,这世界就会爱我们?这世界只会蔑视我们。谢天谢地!从爱里从来捞不到什么好处,可是从蔑视里,却可以榨出财富,就像洗衣时从布里拧出脏水。你知道这是真的。你与我相同。我再说一遍:恨我,就是恨你自己。”

至少,他捧着我脸的手是温暖的。我闭上了眼睛。

我说,“我恨自己。”

然后,苏从她的房间过来敲门。他没有动,只是扬声叫她进来。

“你看,”她进门时他说,他的声调改变了,“看看你家小姐。你看她的眼神是不是明亮些了?”

我们第二天就离开,去了疯人院。

她最后一次来为我梳洗更衣。

每当她为我扣上扣子或绑好系带,我都用从前那种温柔的语调对她说,“谢谢你,苏。”我依然穿着离开布莱尔的那套衣服,上面溅满了河水和泥点。她则穿着我的丝质裙——蓝色的真丝把她白皙的手腕和脖子衬托了出来,使它们显出奶油般的颜色,她褐色的头发与眼珠也显得色泽饱满。她变得俊俏了。她在房间内走动,拿起我的衣物,我的鞋,我的梳子和发卡,仔仔细细地放进行李。有两只行李袋,一只去伦敦,另一只去疯人院——她认为第一只是给她自己的,第二只给我。她做着选择,我不忍目睹——看她对着一件内衣、一双袜子或鞋子皱眉,知道她在想,这几件东西一定适合疯子和医生;这件给我自己留着,万一夜里太凉;好了,这个和这双(我的药瓶、手套)一定要给她留下——她走开之后,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深深地埋进另一只行李袋中。

我还放进了另一样东西,她不知道:从布莱尔的针线盒里带出来的,她曾经用来为我磨牙的,那只银顶针。

马车来得比我预想的早。“谢天谢地,”理查德说道,拿着他的帽子。这歪歪斜斜的房子太矮,他太高。我们走出室外,他终于舒展身体。而我,在室内待了太久,外面的天地太辽阔,我一时竟接受不来。我挽着苏的胳膊走出来,在马车门口,当我需要放开她的手——放开就是永远!——我犹豫了。

“好啦,好啦,”理查德说,把我的手从她手臂上拉开,“别多愁善感了。”

然后我们启程了。我感受到的,不只是马的跑动和车轮的滚动,我感到这是我第一次旅程的翻转,那一次,我与斯泰尔斯太太从疯人院来到布莱尔。当马车行驶变慢,我把脸贴在车窗上,几乎盼望能看见那些妈妈们,当年的我,被人从她们怀里拉走,我仍记得她们。但是,当年那家更大一些,这座疯人院比较小巧,也明亮一些。这里只有女疯子病房。那座疯人院建在光秃秃的地上,而这座疯人院,门口还有花槽——高高的花,花瓣尖尖的仿佛是刺。

我仰倒在座位上。理查德看见了我的眼。

“不要害怕。”他说。

然后,他们把她拉走了。他把她送进他们手里,然后挡在我前面站在车门口,望着外面。

“等等,”我听到她说,“你这是干吗啊?”然后她喊,“绅士!绅士!”一个奇怪的正式称呼。

医生们以安抚的语调对她说话,直到她开始大骂,他们也变得厉声起来。理查德退回车里。车厢地板倾斜,于是门洞变高了,我看见了她——两个男人捉住她的手臂,一个护士抱着她的腰。斗篷从她的肩上滑了下来,她的帽子也歪了,头发散乱,发卡也松了。她的脸上白一块红一块。她已经是失控的模样。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眼。我如石头一般呆坐在那里,直到理查德拉我的手臂,重重地捏我的手腕。

“说话呀,”他对我耳语道,“他妈的说话,”于是我机械地,清晰地说出:“啊,我可怜的小姐!”她褐色的眼睛圆睁,我看得见瞳孔上那道深色,“啊!啊!我的心都碎了!”

甚至在理查德用力关上车门,车夫催马离开后,她的叫声似乎还在车厢中回荡。我们没有说话。理查德的头靠着一个菱形窗,装了半透明的玻璃,我再次瞥见了她一眼,她还在挣扎着,试图举起手臂抓住什么,或指向谁。然后路面一沉,两边就是树木。我脱下结婚戒指,掷到地板上。我从包里翻出一双手套,戴上。理查德看着我发抖的双手。

“好吧——”他说。

“不要跟我说话,”我说,几乎一字一句啐到他脸上,“你敢开口,我就杀了你。”

他眨了眨眼,想挤出一个微笑,但他的嘴动得有些别扭,他胡须下的脸显得苍白。他抱胸而坐,不时地变换坐姿,把腿跷起又放下。最后,他从衣袋里掏出烟和火柴。他想把车窗玻璃拉下来,但是拉不动。他的手本来就有些汗湿,现在更湿了,最后从玻璃上滑了下来。“他娘的!”他骂道。他站起身,摇晃了一下,敲敲车厢顶让车夫停车。他摸索着掏出钥匙。我们才走了不到一两英里。他跳出车厢,走动着,咳嗽着。他好几次用手撩起垂到额头的几缕卷发,我看着他。

“你真像个奸人啊,现在。”当他再次回到座位上,我说。

“你真像个千金小姐啊!”他冷笑了一声答道。

然后他转过头去,不再看我,把头枕在有些颠簸的靠垫上,佯装睡觉,眼皮却不时颤动。

我一直睁着双眼,从菱形的车窗望向外面,望着我们走过的路——那是一条尘土飞扬的红土路,蜿蜒曲折,就像一道从我心里流出的血痕。

我们路程的前一部分便是这样,后来我们需要放弃马车,改乘火车。我从未乘过火车。我们去一个乡村小站等车,在一家小旅馆内等,因为理查德仍有些担心我舅舅会派人四处搜查我们。他让旅馆主人给我们单独安排了一个房间,并送来茶和黄油面包。我对食物托盘看都不看一眼。茶变色变冷,面包卷起了边。他站在壁炉前,手揣在裤袋里玩着硬币,弄出哗哗的声响,然后他爆发了,“他妈的!你以为这些吃的不要钱吗?”他自己拿起面包吃着,“我真想快点拿到钱,”他说,“天晓得我多需要钱,跟你和你那舅舅待了三个月,干着他所谓的绅士的工作,拿的报酬根本不够一个真正的绅士的花销。那该死的行李员到哪里去了?弄两张火车票,他们到底想从我身上骗多少钱?”

终于有一个少年出现了,他来帮我们拿行李,送我们上车。我们站在站台上,看着仿佛上过油似的闪闪发光的铁轨。过了一会儿它开始颤动,然后,不太好听地——就像一颗痛牙里的神经——嗡嗡作响起来。嗡嗡声变成嘶叫声,火车摇晃着,头上裹着一团烟雾,沿铁轨驶入车站,车厢门纷纷打开。我仍戴着面纱。理查德往列车员手里塞了一枚钱币,语气轻松地说,“你会让我和我太太有个单间吧,我们一直坐到伦敦。”列车员说他会的。当进了车厢,理查德在我对面坐下,一脸的烦躁不堪。

“我得贿赂别人,让人以为我是个好色鬼,和我的小处女新婚太太同处一室,其实是乖乖地傻坐!现在我告诉你,我给这次旅行单独记账了,到时候从你那里扣。”

我什么也没说。车像被锤击似的震了一下,开始在轨道上行进起来。我感觉到它的加速,伸手抓住了皮吊环,直到我戴着手套的手握得酸痛,磨起了水泡。

旅程继续着。我认为我们已行走了很远的距离,跨越了很大的空间——因为,我的距离感和空间感比较奇怪。我们在一个红砖屋组成的村子停了站,接下来的一个站也极其相似,第三个站的村子大一些。我见每个站都挤满了要上车的人,车厢门摔开又关上,使车身摇晃。我暗自担心这么多人会否把车压垮——或者弄翻车。

我想,我若被翻倒的车压死,也是罪有应得。我几乎期盼着翻车。

车没有翻。引擎带着我们加速前行,然后减慢速度,铁路旁出现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街道、教堂的塔尖、房屋,车水马龙穿行其中。伦敦!我以为,心猛地跳了一下。但当我向外望时,理查德盯着我的脸,不怀好意地笑了。“你生来就属于这里。”他说。我们停站了,我看看站牌,这里名叫“梅登黑德”。[33]

虽然我们走得也算快,其实不过走了不到二十英里,还有三十英里的路要走。我坐着,手仍拉着吊环,看着窗外。火车站里满是男人和女人——女人们三五成群地聚着,男人们散漫地四处走动。看着他们我有些胆怯。很快,火车发出嘶叫,收拾起躯壳,重新回到运行中。我们离开了梅登黑德。我们在树丛中穿行,树丛外,是开阔空旷的园地和屋宅——有些像舅舅的庄园,有些更壮观。有一些农舍散落其间,旁边有猪圈,还有用简陋的木条围起来的菜园,木条上攀缘着豆荚藤,园子里拉着绳子,晾着衣服。晾衣绳挂满之后,衣服便晾到窗户上、树枝上、灌木丛上、椅子上,破了的手推车架子上——满眼皆是泛黄的衣物。

我坐着观察,一动不动。看吧,莫德,我想道,这就是你的未来,你所有的自由,在你面前,像一卷布匹一样展开……

我想知道,苏是不是受伤很重。我想知道,他们把她关在一个怎样的地方。

理查德想看清我面纱后面的脸。“你不是在哭吧?行了,别再为这事费神了。”

我说:“你不要看我。”

“你是不是宁愿留在布莱尔,和那些书做伴?你知道你不愿意那样的。你知道你是想这么干的。很快,你就会忘记你是用什么法子跑出来的了。相信我,这种事我很了解。你只需要一点耐心。我们现在必须有耐心。我们还要一起挨过很多个礼拜,财富才能到手。抱歉我刚才说话重了些。振作点,莫德,我们就快到伦敦了。到了那儿一切都会不一样的,我保证……”

我不答话。最后,他骂了一句,也不吭声了。天渐渐黑了——我们靠近城市,天色就暗了下来。玻璃上出现了灰土的斑点,窗外的景色也逐渐变丑。农舍被木板房替代,有些窗户已破烂。花园让位于草地,杂草丛生。很快,草地也没了,变成了沟渠,沟渠变成了阴暗的水道,还有肮脏的道路废弃物,土石,垃圾堆。即便如此,即便垃圾,我想,也是你的自由的一部分——我仍然情不自禁地感到兴奋,如心中初燃的火苗。但是,这种兴奋也令我感到不安。我曾一直以为伦敦像一个庄园,是一个有围墙的所在。我想象中的伦敦,界限分明,整洁坚固。我没想到它就这样支离破碎地向村落和郊区延伸出来。我以为它是完整的,但是现在,眼见一块块潮湿的红土,挖开的坑道,半完工的房屋和教堂,窗户没有玻璃,屋顶没有瓦,木头的龙骨就这么裸露在外。

现在窗玻璃上泥灰斑密布,就像我面纱上的纤维都打了结。火车开始向上爬行,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我们穿过街道——灰的街,黑的街——那么多颜色单调的街道,我完全分辨不出它们的不同。拥挤杂乱的无数屋顶和烟囱、门和窗、马和马车、男人和女人!各种俗艳的广告牌令人眼花缭乱:“西班牙窗帘”——“铅制灵柩”——“油脂和棉花废料”,字,满眼是字,六英尺高的字,它们嘶吼喧嚣,“皮革作坊”——“店铺出租”——“各种四轮马车,款式雅致”——“染纸”——“全程负责”——“出租!”——“出租!”——“自愿订购”——

这个城市的表面,几乎被文字覆盖。面对它们,我举手遮住双眼。当我放下手再看时,发现我们已下行,车厢两边是积着厚厚灰尘的砖墙,火车在墙的阴影中行驶。然后,出现了一个宽阔巨大的拱形屋顶,镶着的玻璃已失去光泽,上面冒出一道道烟雾和蒸汽,还有鸟儿在扑腾。火车重重地一震,停了下来。我听到其他引擎的尖叫声,摔车门的声音,以及成百上千人——我听来像有这么多——喧嚣而过的吵闹声。

“帕丁顿火车站,”理查德说,“来,到了。”

到这里之后,他的言谈举止都快了起来。他变了。他不再看我——现在我希望他看我了。他找了个人为我们搬行李。我们站在一行人后面——排队,我知道这个词——等着马车——那叫出租马车,我也知道,都是从我舅舅的书里学到的。在出租马车里,可以亲吻,可以与恋人随心所欲,可以叫车夫驾车沿摄政公园兜圈。我了解伦敦。伦敦是一个充满机遇,实现抱负的城市。但眼前这个拥挤嘈杂的地方,我不了解。这里充斥着我不能理解的企图,我看不懂的文字。这里无数的砖瓦、房屋、街道、人——它们千篇一律的外表,穿着和表情,让我迷惑,让我疲惫。我站在理查德身边,挽着他的手臂。要是他离开了我!——我听到一声口哨吹响,见一些穿着深色套装的男人们,绅士们,从我们身边奔跑而过。

我们终于在出租马车上坐好,一个颠簸,马车驶入空气闷浊的街道。理查德看出我的紧张。“这些街道吓着你了?”他说,“我恐怕,等一下我们会经过更糟糕的地段。你以为伦敦是怎样的?这城市就是如此,鱼龙混杂。你不要太在意,真的不要在意。我们要去你的新家了。”

“去我们的家。”我说。我想,在新家里关上门窗,我就会静下来。我会浸浴,休息,睡眠。

“去我们的家。”他说。然后他打量了我一会儿,伸手横过我面前,把窗帘拉上了,“这样,眼不见心不烦——”

于是我们再一次在幽暗中坐在一起,随马车行进摇晃着。只是这一次,伦敦的喧嚣从四面八方逼人而来。我们经过公园时,我没有看见,我也完全不知马车经过的路径。也许就算我看见了也不知道,虽然我已研究过伦敦地图,知道泰晤士河的位置。马车停下来时,我不能确定走了多久——因为我内心种种痛苦纠结,已无暇顾及。勇敢一点,我暗想,该死的莫德,你期盼这一天,期盼了多久?你为它放弃了苏,放弃了一切。勇敢一点啊!

理查德付了车费,回车上来取行李。“从这里开始我们要步行了。”他说。我无须他扶,自己走下车。车外的天光让我眨了眨眼,虽然天色已暗下来,太阳已隐没,天上堆积着厚厚的云——褐色的云,像脏了的羊毛。我原以为我会来到他的宅子门前,但眼前没有大宅。我们来到一条极其肮脏破旧的街上,街的一边是墙,另一边是布满石灰斑迹的桥拱。理查德开始迈步,我抓住他的手臂。

“是这里吗?”我说。

“肯定是的,”他答道,“走吧,不要那么紧张。现在我们还不能奢华,我们必须从低调开始。”

“你还在担心我舅舅派人追查我们?”

他再次迈开步,“走吧,我们进屋再谈这事,很快到了,别在这里谈。来,这边,你把裙子提一提。”

我从没见过他走得这么快,我有些跟不上了。他见我落下,便将行李都转移到一只手上,腾出另一只手来拉住我的手腕。“不远了。”尽管他言语温和,手上的力道却重。我们转入另一条街,这里我能望见污迹斑斑的墙,我原以为是一座独立大宅的前门,看清才知,是一排狭窄的联排屋的后墙。空气里弥漫着河水的腥味。人们好奇地观望,这令我加快了脚步。很快我们又转弯了,这次转入一条满是煤渣的小巷。一群小孩站在那里,看着一只东倒西歪蹦来蹦去的鸟儿,他们用细绳把它的翅膀绑住了。看见我们,他们围了上来要钱。他们扯我的衣袖,我的斗篷,我的面纱。理查德把他们赶走了。他们骂了几句,又回去看鸟。我们走上了另一条更脏的小道——理查德一路紧紧抓住我,胸有成竹,越走越快。“我们已经很近了,”他说,“不要在意这点脏,这根本不算什么,整个伦敦都这么脏。再走一点点,我保证,然后你就可以休息了。”

最后,他终于慢了下来。我们来到一个院子里,地上是厚厚的泥,院子里种着荨麻。高高的院墙潮湿得挂着水。这里没有通向外面的路,只有两三条狭窄的封了顶的通道,里面漆黑一片。他想把我拉进其中一条,但是,眼见通道如此肮脏阴暗,我犹豫地把手往回拉。

“走啊。”他回过头对我说,脸上没有笑容。

“走去哪儿?”我问他。

“你的新生活,它已经在这里等你太久了。去我们的家。管家在等我们。走啦,快——不然我把你扔这里啦?”

他的声音显得疲惫、严厉。我向身后望去,只见其他通道,却不见来的那条泥路,仿佛那道水珠闪烁的墙曾裂开,让我们进来,然后在我身后合上,使我陷入了牢笼。

我能怎么做?我无法回去了,我不能独自一人经过那群孩子,穿过迷宫般的小径、街道、城市。我无法回到苏身边。我也不应该那样做。一切都把我推到了这里,这个黑暗路口。我只能前行,或从世上消失。我再次想到那等待着我的房间:它的门,门上即将转动的钥匙,房间里的床,我将置身其上,沉睡,再沉睡——

我犹豫了一秒,然后,就跟他走进了那通道。通道很短,紧接着是几级矮矮的向下的台阶,然后是一道门,理查德敲了敲这门。门后立刻传来几声狗吠,然后是轻轻的快速的脚步声,门闩的拉动声。狗安静了下来。门开了,是一个金发男孩,我认为那是管家的儿子。他对理查德点点头。

“你好吗?”他说。

“一切都好。”理查德说,“大娘在吗?这位小姐,你看,是来这里住的。”

这男孩上下打量着我,他眯起眼睛,想看清面纱后我的五官。然后他笑着点点头,把门拉开,让我们进去,在我们身后紧紧地锁上门。

门后的房间看上去像是一个厨房——我估计是佣人的厨房,因为房间不大,没有窗户,阴暗简陋。房间十分闷热,屋里生着火,烧得很旺。桌子上放着一两盏冒着烟的灯,还有——也许,这就是马夫和小厮们的房间——还有一个架在笼子里的铁匠炉,旁边摆放着工具。炉子旁边是一个面色苍白的穿着围裙的男人,他见我们进来,便放下手里不知是钳子还是锉子的工具,在围裙上擦擦手,目光赤裸裸地盯着我看。壁炉旁坐着一个年轻女人和一个男孩:那女人胖胖的脸,红发,也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男孩脸色暗黄,一脸不满,用一口坏牙嚼着一条牛肉干,即使在混乱中我也注意到,他穿着一件奇异的外套,像是用各种不同的皮毛拼接成的。他用两个膝盖夹着一条扭动的狗,他的手握住狗嘴,不让它叫出来。他先看看理查德,再看我。他打量了我的大衣、手套和软帽,然后吹了一声口哨。

“这褂子多少钱?”他说。

他退缩了一下,因为这时旁边一个白发妇人挥手打了他。那妇人坐在他身边的摇椅上——椅子摇动起来发出吱呀呀的响声。我估计她就是管家了。她一直满脸渴望地看着我,比其他人都看得专心。她怀里抱着一个包袱,现在,她把包袱放下,费力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那包袱抖动了一下,这比那铁匠炉和杂皮拼凑的外套更令我吃惊——毯子里包着一个睡着了的,肥头大脸的婴儿。

我看看理查德,以为他会说话,或带我走。但是,他已放开我的手,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旁观。他脸上挂着微笑,笑容却有几分诡异。所有人都沉默了。没有人动作,除了那位白发妇人。她离开了椅子,来到桌边。她穿着窸窣作响的塔夫绸裙子,她脸上带着红晕,发着光。她来到我身边,站在我面前,轻轻晃动着头,想仔细看清我的五官。她张开嘴,舔舔嘴唇。她的目光专注,热情简直难以抑制。她举起发红的粗大的手想摸我的脸——我退缩了一步——“理查德。”我说。但他仍一动不动。而那妇人脸上的表情,那么可怕那么奇怪的表情,却使我臣服了。我站在原地,任由她摸索着掀起我的面纱,当她看清我的脸,她的眼神变了,变得更加奇怪。她摸摸我的脸,带着些犹豫,仿佛生怕我的脸会在她的指尖下消失。

她看着我的眼睛,却对着理查德说话。她声音粗哑哽咽,也许是因为岁月沧桑,也许是因为激动。

“好孩子。”她说。

12

然后就起了一阵骚动。

狗叫着跳了起来,襁褓里的婴儿哭了,另一个婴儿——我刚才没有看到,在桌下的白铁皮盒子里也睡着一个——也哭了起来。理查德摘下帽子,脱掉大衣,把行李袋放好,舒展手脚。一脸不满的那个男孩张大了口,露出嘴里的牛肉。

“她不是苏。”他说。

“李小姐,”我面前的妇人轻声说,“你真是个可爱的人儿。你累了吧,亲爱的?走了这么远的路。”

“她不是苏。”那男孩又说,声音大了一些。

“计划有变。”理查德说,他没有与我对视,“苏留在那边,处理一点扫尾的事——易布斯大叔,你还好吧?”

“好得很,孩子。”那个面色苍白的男人答道。他已取下围裙,正在安抚那条狗。给我们开门的那男孩已经走了。铁匠炉里的火正慢慢凉下来,由火红变成灰色。那红发姑娘手里拿着一个瓶子和一把勺子,在号哭的婴儿前面弯下腰,不时偷瞟我几眼。

一脸不满的男孩说,“计划有变?我搞不懂。”

“你会懂的,”理查德回答他,“除非——”他把手指举到唇边,挤了一下眼。

与此同时,那妇人仍站在我面前,用手仔细辨别着我的脸,逐一描述着我的五官,仿佛细数珠串上的珠子。“褐色的眼,”她小声说,她呼出的气息甜得像糖,“红色的嘴唇,嘟起的小嘴,漂亮小巧的下巴,牙齿白得像瓷。你这脸,我敢说摸着好软,噢!”

刚才我一直魔怔了似的站着,任由她自言自语。现在,感觉到她在我脸上上下其手,我猛地从她身边跳开。

“你竟敢?”我说,“你竟敢对我说话?你竟敢这么看我?你们所有人!还有你——”我走到理查德身边,抓住他的背心,“这是怎么回事?你带我到了什么地方?关于苏,这些人知道些什么?”

“哎,哎。”脸色苍白的男人温和地说。那个男孩笑了。那妇人神情有些伤感。

“声音很好听嘛。”那姑娘说。

“跟刀刃似的,”男人说,“那么干净。”

理查德看着我,然后转头望别处。“我能说什么?”他耸了耸肩,“我是个奸人。”

“少跟我装腔作势!”我说,“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这是谁的房子?是你的吗?”

“是他的吗!”男孩笑得更厉害,然后被牛肉噎住了。

“约翰,闭嘴,不然我捅死你。”那妇人说,“李小姐,您别在意他,我请求您,别理他。”

我能感觉到她攥紧了双手,但我并不拿眼看她。我只看着理查德。“告诉我。”我说。

“不是我的。”他终于说。

“不是你的?”我反问,理查德摇头,“那是谁的?这是哪里?”

他揉着眼睛。他很疲累。“是他们的。”他说,用头示意那个妇人,还有那个男人,“是他们的房子。这里是波镇。”

波镇……这个名字我曾听他提起过一两次。我静静地站在那里,努力回忆他说过的话,然后我心头一沉。“苏的家,”我说,“苏的家,贼窝。”

“正直的贼,”那妇人说道,又想靠近我,“了解我们的人都知道!”

我想,苏的姨妈!我也曾一度为她感到遗憾。现在,我几乎是啐到她脸上。“你离我远点好吗,老巫婆?”整个厨房都安静下来,而且好像更狭窄,更黑暗了。我仍旧抓着理查德的背心。他想挣脱开去,我抓得更紧。在我脑中,千万个念头飞速掠过。我想,他娶了我,带我到这里,是想把我抛弃于此。他想侵吞我那份财产。他付给这些人一点零头,买凶杀人。至于苏——即使我已心乱如麻,想到苏,我仍是心中一沉——他们会放了苏。苏知道这一切。

“你休想!”我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是什么主意?你们这一伙人?你们的圈套?”

“你什么都不知道,莫德。”他回答说。他想把我的手从他衣服上拉开,我不放手。我想,如果我被他拉开了手,他们一定会上来杀了我。我们争执了一会儿。然后他说,“缝线要断了,莫德!”他把我的手指掰开。我于是抓住他的手。

“带我回去。”我说。我口中说着,心中在想,不要让他们看到你在害怕!但是我的声音提高了,我没办法让语调平稳,“马上带我回去。带我回到大街上,回到有马车的地方去。”

他摇摇头,眼睛看着别处,“我做不到。”

“现在就带我走,不然我自己走。我能找到路——来的路线我都看见了!我都已留心观察!——我还会去找——去找警察!”

那男孩,那面色苍白的男人,那妇人和那个姑娘,闻言不是吃了一惊,便是脸上抽搐了一下。狗叫了起来。

“这个,”那男人说,摸摸自己的胡须,“在这屋里说话,你必须小心自己的用词啊。”

“你才该小心!”我说。我逐个看着他们的脸,“你们以为能从中获得什么?钱财?哈,休想。你们才应该小心。你们所有人!还有你,理查德,你是最应该小心的那个——等我找到警察你就知道了。”

但理查德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你听到了吗?”我喊道。

那男人的脸又抽搐了一下,把一只手指伸进耳中,仿佛想挖耳朵。“像刀刃一样啊,”他像是对着空气,又像是对所有人说,“对不?”

“你去死!”我说。我疯狂地看着周围,然后突然去抓行李袋,但是理查德快我一步,他伸出长长的腿,把行李踢开,几乎像是在玩闹。那男孩抱起行李,放到自己大腿上。他拿出一把刀,开始撬那上面的锁。刀身闪闪夺目。

理查德抱着胸说,“你知道你走不了,莫德。”他直接地说,“身无一物,怎么走?”

他走到了门边,挡住门。房间还有别的门,也许通向街道,也许只是通向另一个黑暗的房间。我永远猜不到是哪一个。

“对不起。”他说。

男孩手里的刀又闪耀了一下。现在,我想,他们要杀我了。这个念头本身,就像刀锋,惊人的尖锐。因为,难道我不是在布莱尔就已放弃了生命,难道我不曾看着那旧生命离我而去暗自欣喜?现在,他们就要杀我了,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惧,这恐惧超乎想象地强烈。

你这傻瓜,我对自己说。但是对他们,我说:“你们休想。你们休想!”我左奔右跑,最后,我冲向它,不是理查德身后的门,而是那个肥头大耳的婴儿。我抓住他,摇晃着,把手放到他颈项处,“你们休想!”我又说,“你们去死。你们以为我千里迢迢逃出来,就为了这个?”我看着那个妇人,“我先杀死你的孩子!”——我觉得我下得了手——“看,这里!我掐死他!”

那男人,那姑娘,那男孩,都颇有兴致地看着我。那妇人脸上显出一点遗憾。“亲爱的,”她说,“眼下,我这屋里有七个小孩。你愿意的话,就把这数目变成六个好了。或者——”她指指桌下的白铁皮盒子——“变成五个也行。对我来说没啥分别。反正我在打算着,以后不干这活了。”

我手里的孩子仍然睡着,只是踢了一下腿。我的指尖感觉到他快速的心跳,他的头顶也微微跳动。那妇人一直观察着我,那姑娘把手放到自己脖子上揉着。理查德在裤袋里找烟,边摸边说,“莫德,把那该死的小孩放下,行不行?”

他语气平和,我突然觉得有些尴尬,我的手还放在小孩脖子上。我小心地把婴儿放到桌上,在杯盘碗盏中间。立刻,那个男孩把刀从行李锁上拿开了,举到婴儿头上挥舞着。

“哈哈,”他叫道,“这位小姐下不了手,约翰·弗鲁姆下得了——我要他的嘴,鼻子,耳朵!”

那姑娘仿佛被人挠了痒似的尖叫起来。那妇人厉声说,“够了。你们是不是想把我的小孩们全都从摇篮里吓出来,吓到坟墓里去?那还给我剩下什么了?丹蒂,去照看一下小西德尼,别让他烫着了。人家李小姐以为我们都是什么野蛮人呢。李小姐,我看得出你是个有主见的姑娘,我也预料到了。但是,你不会以为我们想害你吧?”她只要站在我身边,就忍不住摸我——这次她抚摩着我的衣袖,“你不会以为你在这里不受欢迎吧?”

我还有一点发抖。“我不能想象,”我甩开她的手说,“你们对我有任何善意,我已明确表示要离开,你们却对我强行拘留!”

她歪着头。“听听这文法,易布斯先生!”她说。那男人表示他听到了。她又摸了摸我,“你坐下,亲爱的。你看这把椅子,是从很高贵的人家搬来的,说不定就是等着你来坐。你把斗篷脱了吧?还有帽子,也脱了吧?不然会闷热的,我们这厨房很暖。要不要把手套也脱下来?——行,你自己决定。”

我收起了双手。理查德看见那妇人的眼神。“这位李小姐,”他低声说,“对自己的手指特别讲究。她从很小开始,就要戴手套,”他把声音降得更低,用夸张的嘴形说出——“被她舅舅逼的。”

那妇人看上去早已洞察一切。

“你舅舅,”她说,“他的事儿我都知道。他让你看了很多下流的法国小说吧。他有没有对你动手动脚,亲爱的?也没什么了。没什么大不了。给自己人总好过便宜外人,我总这么说——哎,也真是作孽呀。”

当时我已坐下,以掩盖我膝盖的颤抖,我仍一把将她推开。我的椅子离火很近,她说得对,这里很热,非常热,我的脸已发烫。但我不能动,我必须思考。那男孩还在撬着锁。“法国小说。”他偷笑了一声。红发姑娘把婴儿的手指放进嘴里,呆呆地吮吸着。那男人靠近了一些。那妇人一直守在我身边,火光勾勒出她的下巴,脸颊,一只眼睛,还有嘴唇。她舔了舔自己光滑的嘴唇。

我转过头去,却并未移开目光。“理查德。”我说。他没回答,“理查德!”那妇人对我伸出手,解开我头上软帽的系带,把它摘了下来。她轻拍我的头发,并拈起一缕来,用手指搓着。

“很漂亮,”她带着一点惊喜说,“漂亮,差不多是金色了。”

“你是要拿去卖吗?”我说,“好啊,拿去!”我夺过她手里那一缕头发,把它扯了下来,“你看,”她皱起了眉头,我说,“你伤我还不如我伤自己下手来得狠。好了,让我走。”

她摇头,“你这是胡来啊,亲爱的,还把漂亮头发毁了。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们不想害你。你看,这是约翰·弗鲁姆,这是迪莉娅·沃伦,我们叫她丹蒂。我希望,你以后能把他俩当表弟表姐。这是亨弗莱·易布斯先生,他一直盼你来,是吧,易布斯先生?还有我,我是最盼望你来的人。真的,盼得好苦。”

她叹息。那男孩看着她,露出一脸不满。

“哎哟,”他说,“我真搞不懂,怎么风向又变了。”他对我点头示意了一下,“她不是该送去——”他抱起双臂,伸出舌头,翻起白眼——“疯人院重病室的吗?”

妇人举起了手,他挤了一下眼睛,收起了动作。

“你仔细你的脸。”她恶狠狠地说。然后,她温柔地看着我说,“李小姐给我们带来了她的财富。李小姐暂时还没想好——换了谁也想不了那么快呀,是吧?李小姐,我敢说你还一点东西都没吃吧?我们这儿有什么你看得上的?”她搓着双手,“你想吃羊肉不?要不来一块荷兰奶酪?要不吃一顿鱼?我们这街角有个鱼摊子,什么鱼都有,你只要说个名字,我叫丹蒂买去。她一眨眼工夫就能买回来,给你做好了!用什么装好呢?你看,我们有瓷盘,配得上王公贵族的哦。我们有银叉子——易布斯先生,递一把银叉给我。你看,亲爱的,柄上有点儿不平整是吧?没啥的,亲爱的,就是我们把纹章抠掉了。你掂掂这重量。看看这叉齿多漂亮,人家议员用过这叉子的。你是吃鱼呀,还是吃羊肉,亲爱的?”

她站着,对我倾下身子,把叉子举到我眼前。我把她推开。

“你以为,”我说,“我会跟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同桌吃饭?哈,称你们为仆人都会让我感到羞愧!把我的财富带给你们?我宁愿被洗劫一空,宁愿去死!”

片刻沉默后,那个男孩说,“脾气不小哦,是吧?”

但是那妇人摇着头,脸上几乎有一种爱惜的表情。“丹蒂也有脾气嘛,”她说,“嗨,我也有脾气啊。平常人家的姑娘也都有脾气。放千金小姐身上,就不叫脾气,他们用那个词儿,叫什么来着,绅士?”她对理查德说,理查德正疲倦地伸出手去,拉着流口水的狗的耳朵。

“高傲。”他没有抬眼看她,直接回答说。

“高傲。”她重复道。

“咪西[34]。”男孩说,轻佻地瞟了我一眼,“我本来不愿意把这当作一般姑娘家的没礼貌的,但我真忍不住想揍她一拳。”

他又埋头于我的行李锁。那男人看着他,皱起了眉头。“你还没学会弄锁啊,”他说,“别这么撬,小子,这会捣坏里面的杠杆。这个小机关,你就快把它搞坏了。”

那男孩用刀捅了最后一下,拉下了脸。“操!”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把这个词当咒骂语来用。他把刀尖从锁里拔出来,对准了行李袋,我还来不及惊呼和制止,他已在行李袋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哈,你就这德行。”那男人面带满意之色。

他拿出一个烟斗,点起了烟。那男孩把手伸进行李袋。我看着他的动作,虽然我的脸刚才被炉火烤得发烫,身上却渐渐冷了。这一割使我无比震惊,我开始发抖。

“我请求,”我说,“请求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我不会去找警察了,只要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放我走。”

也许,这次我言语里多了一丝乞求的调子,他们都扭头打量着我。那妇人再次走到我身边,抚摩起我的头发。

“还没吓怕?”她惊奇地说,“你还没被约翰·弗鲁姆吓怕?哎,他就是闹着玩——约翰,你还敢?把刀放下,把李小姐的行李给我——好了。你是不是为行李的事不高兴了,亲爱的?唉,这个包又皱又旧,看起来五十年没用过了。我们给你弄一个新的来,好不!”

那男孩装模作样骂了几句,还是把行李拿了过来。妇人递给我,我接过,抱进怀里。我的喉咙哽住了。

“哎哟。”男孩见状,鄙夷地叫了一声。他凑过来,对我挤眉弄眼,“我还是喜欢你是一把椅子那会儿。”他说。

我听得很清楚,他就是这么说的。但这句话我完全不得要领,我躲开了他。我扭头去看理查德。“求你了,理查德,”我说,“看在上帝的分上,把我骗到这里难道还不够?你怎么能看着我被折磨,却站在那里无动于衷?”

他看着我的眼睛,摸着胡子。然后他对那妇人说,“你有没有一个清静点的地方安顿她?”

“清静点的地方?”她说,“哎,我预备了一个房间。只不过我觉得李小姐得先在这儿暖和暖和。要不现在你跟我上去,亲爱的?梳梳头,洗洗手?”

“我希望你把我带到街上,找一辆马车,”我回答说,“只需要这个,我只需要这个。”

“这个啊,我把你安置在窗边,你能望到街上。上来吧,亲爱的。我来提那个旧行李——你要自己拿?行行行,你这手劲还真大!绅士,你也上来行不?你还是睡你的老房间,好吧?”

“好的,”他说,“在等待期间,如果你让我住这儿的话。”

他们交换了一个眼神。她把手搭到我身上,我站起身来,挣脱了她的手。理查德也走了上来,离我很近。我也躲开了他。他们两人——就像要驱羊入圈的两只牧犬——引着我离开了厨房,经过一道门,来到楼梯前。这里更冷更暗,我感觉到也许是从街上吹来的风,放慢了脚步。但我也想着刚才那妇人说的,要把我安置在窗边的话,我想,我能在窗边往外喊话,或者跳出去——若是他们想伤害我。楼梯十分狭窄,也没铺地毯。楼梯上散落着一些用缺了口的瓷杯装着的蜡烛,杯里还装着半杯水,烛影摇动。

“亲爱的,小心烛火,把裙子提起来一下啊。”那妇人说,她走在我前面。理查德则紧紧跟在我身后。

在这段楼梯的顶上,有一排关着的门。妇人打开了第一扇门,带我走进去。这是一间方形的小房间。屋里有一张床,一个盥洗架,一只箱子,一个柜子,一扇马毛屏风——还有一扇窗,我立刻走了过去。窗上挂着一条褪了色的网眼围巾。窗的搭扣早已断裂,窗格是用钉子固定的。窗外是狭窄的街景,一条泥泞的街道;一栋有窗的房子,窗子有油布色的百叶窗,上面有些心形的洞;还有一道砖墙,上面用黄色的粉笔画着圆圈和螺旋。

我站在那里细看,手里仍抱着行李,手臂已变得沉重。我听到理查德停了一下,又上了一段楼梯,然后在我头顶的房间里走动。那妇人走到盥洗架边,从水罐里倒了一点水到盆里。现在我知道我急着走到窗边的错误了:她站在了我和门之间。她身材壮实,手臂粗大。我想,如果想要给她一惊的话,我也许能把她推开。

也许她和我抱着同样的念头。她的手还举在盥洗架上方,歪着头,望着我,望得全神贯注,眼中半是敬畏,半是爱怜。

“这儿是香皂,”她说,“这是梳子,这是刷子。”我不说话,“这是洗脸毛巾,这是古龙水。”她拔出瓶塞,瓶里的液体溅了出来。她来到我身边,沾上香水的手腕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你不喜欢薰衣草味吗?”她说。

我从她身边避开一步,看着门。厨房里清楚地传来那男孩的声音,他说,“小娼妇!”

“我不喜欢,”我再退远一步,“被欺骗。”

她走上前一步,“什么欺骗,亲爱的?”

“你以为我想来这里?你以为我想住这里?”

“我觉得你只是受了点惊吓,现在这样子还不是平时的自己。”

“不是平时的我?我平时怎样与你何干?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三道四?”

听闻此言,她垂下了眼帘。她拉下衣袖遮住手腕,回到盥洗架边,再次摸了摸那香皂、梳子、刷子和毛巾。楼下,一把椅子被拖过地板,一件物品跌倒,或是被人摔到地上。狗在叫。楼上,理查德在走动,咳嗽,低声嘀咕。我若是想逃,现在必须逃。可是,该走哪里?下楼,再下楼,循来时路。但是到了楼下,该走哪个门,才能出去?——第二个,还是第一个?我不敢肯定。不管了,我想,立刻走!然而我没有。那妇人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我犹豫了,就在我犹豫的那一刻,理查德重重地踏着楼梯,从楼上下来了。他走进房间。他耳后夹着一支烟。他的衣袖卷到臂弯处,胡子湿了水,显得更黑了。

他关上门,锁好。

“把斗篷脱了吧,莫德。”他说。

我想,他是要掐死我。

我把斗篷紧紧扣好,慢慢向后退,离开他和那个妇人,退到窗边。如果万不得已,我就用手肘打碎这窗子,向街上尖叫。理查德看着我的举动,叹了一口气。他睁大了眼睛,“你没必要把自己弄得像只受惊的兔子。”他说,“你以为我山长水远把你带回来,就为了伤害你?”

“你以为,”我回答说,“我能相信你不会伤害我?在布莱尔,你自己说过,为了钱你可以怎样不择手段。我真希望我听到这话时多留了个心眼!现在你还敢说,你不是想拐骗我的所有财产?你敢说,你不是通过苏得到我的财产,只不过要稍稍等一段时间,我知道,她会被医好的,”我的心抽紧了,“聪明的苏,好孩子!”

“你闭嘴,莫德。”

“为什么?为了你能静悄悄杀死我?来,动手吧。然后昧着良心过一世,你还有良心吗?”

“没有,”他很快地回答说,“向你保证,我可没有因为杀你而感到难过的良心。”他用手按了按眼睛,“只不过,如果我杀你,萨克斯比大娘不会愿意。”

“她。”我说,瞟了那妇人一眼。她还在看着香皂和梳子,没说话,“你做什么难道是听她的吩咐?”

“在这件事上,我做什么都听她的。”他意味深长地说。见我的疑惑和犹豫,他接着说了下去,“你听我说,莫德,整个局都是她谋划的,从头到尾都是。就算我是个奸人,在这件事上我也不敢对她坑蒙拐骗。”

他看上去一脸真诚——可是,他以前也曾看起来如此真诚过。“你说谎。”我说。

“不。我说的是真的。”

“她设的局,”我难以置信,“她送你去的布莱尔?去找我舅舅?还有之前,去巴黎?去霍陲先生那里?”

“她送我去结识你。至于我通过什么手段,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了。我以前已经做了些事,只是不知道这些事能有什么结果。我也许会错过你!多少男人都错过了你。因为他们没有萨克斯比大娘的指引。”

我看着他们两人。“这么说,她知道我的财产。”过了一会儿,我说,“不过,人人都知道。她认识——谁呢?我舅舅?庄园里的某个仆人?”

“她认识你,莫德,你。她比谁都先认识你。”

那妇人抬眼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认识你妈妈。”她说。

我母亲!我把手放到脖子上——奇怪的是,我母亲的肖像和我的首饰放在一起,系着它的缎带已经褪色,我已多年不曾戴它。我母亲!我来伦敦就是为了逃避她。现在,突然之间,我想起她的坟墓——在布莱尔庄园里,无人照看,杂草丛生,原本白色的石块渐渐变灰。

那妇人仍在看我,我的手垂了下来。

“我不信,”我说,“我母亲?她叫什么字?你告诉我。”

她神色狡黠起来。“我是知道的,”她说,“不过我不会就这么说出来。不过,我告诉你头一个字母,是M,就跟你名字的首字母一样。我再告诉你第二个字母,是A,哎呀,也跟你的一样!下一个字母就开始有分别了,那是一个R……”

她是知道的,我知道她知道。她怎么做到的呢?我端详着她的脸——她的眼,她的唇。看起来有几分眼熟。这是怎么回事?她究竟是谁?

“保姆,”我说,“你曾经是个保姆——”

她却摇头,几乎笑了。“哦,我为什么要当过保姆?”

“你什么都不知道,原来!”我说,“你不知道我是在疯人院出生的!”

“是吗?”她立刻回答说,“你为什么这么说?”

“你觉得我会不记得自己的家?”

“我觉得,你会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住过的地方,唉,我们都记得,但这并不是说,我们是在那个地方出生的。”

“我是,我知道。”我说。

“他们这么跟你说的,我估计。”

“我舅舅家里每一个仆人都知道!”

“可能也是别人跟他们说的。这就证明事情是真的吗?也许行,也许不行。”

她一边说着这话,一边从盥洗架旁走到了床边,缓慢地,沉重地坐下。她看着理查德。她用手摸着自己的耳垂,用故作轻松的口吻说,“你那房间还行吧,绅士?”我现在终于猜到,这是他们这个贼窝里对他的昵称,“你房间还行吧?”他点点头。她又看着我,“我们留着那间房,”她继续用那种轻松、友好,却又危险的语气说,“留着给绅士来的时候躺一宿。我跟你说,那是间高高的、僻静的房间。那房间啊,什么事,什么花招都见识过。大伙都知道,来这房间的人都悄悄地进来。”——她做出吃惊的样子——“哎哟,就跟你来得一样啊!在这儿待上一天,两天,两礼拜,谁知道会待多久?就躲在那里面。可能是警察追查的汉子——你明白吧——所以进来不能被人知道,有汉子,有姑娘,有小孩,还有大家闺秀……”

说到最后这个,她停顿下来,拍拍身边的空位。“你不坐坐吗,姑娘?不乐意,嗯?那就再等等吧。”床上盖着毯子——彩色方块图案的毯子,织得粗糙,缝线也粗糙。她开始拔着毯子上的线头,仿佛心不在焉,“对了,刚才我说到哪儿了?”她看着我说道。

“说到大家闺秀。”理查德说。

她举起手,伸出手指,“说到大家闺秀,”她说,“没错。当然了,货真价实的大家闺秀来得很少,来的人脑子里都装着一堆事。我尤其记得其中有一个——啊,那是多久以前?十六年?十七年,还是十八年……?”她观察着我的脸,“我敢说,对你来说是很长的时间吧,宝贝。简直像一辈子那么长,是吧?你等着看,等你到了我这年纪,就会觉得日子一下子就流过去了,就像流过的泪水一样。”她动了一下,向后仰着头,深吸了一口气,有一点悲伤。她等待着,但我一动不动,我只觉得冷,谨慎地沉默着。于是她又讲下去。

“好了,就是这位小姐,”她说,“她比你现在大不了多少。她当时遇上难事了。她从波镇一个帮姑娘们摆平麻烦事儿的女人那里得到我的名字。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吧,宝贝?就是姑娘们每个月该麻烦那几天,麻烦却不来了。”她挥了挥手,做了个鬼脸,“我从来不干那个,那不是我的营生。我的想法是,生个孩子又不会让你死,你就生下来,卖了他。更好的法子是,你把他交给我,我帮你卖!——我是说,卖给那些需要孩子的人,要么是把孩子收来当仆人或学徒,要么真的收来当儿女。你知道吗,孩子,世上真有这样的人啊。还有干我这营生的,给他们供应孩子的,你知道不?”我再次沉默。她再次挥了挥手,“是啊,我说的这位小姐,在来找我之前她也不知道。可怜见的。波镇那女人本想帮她,但她拖得太晚了,只能继续怀下去。‘你丈夫呢?’收她进来之前我问她,‘你娘呢,你家里人呢?他们不会追来吧?’她说他们不会的。她说她没丈夫——这才是她的麻烦。她娘已经死了,她是从一个阔气的大庄园里跑出来的,离伦敦四十英里地呢——在泰晤士河上游,她说……”她点点头,眼睛却没离开我。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寒冷,“她爹和她哥在到处追查,那架势就像要杀了她。但是,她发誓,他们是找不到波镇来的。至于那个对她说了句我爱你,惹出这场大祸的男人嘛——唉,他有自己的老婆孩子,对她是糟蹋完就甩手走人了——男人可不都这样吗。”

“不过,干我这营生的,倒是托了他的福了!”她微笑,几乎挤了一下眼,“这位小姐有钱。我收留了她,把她安置在楼上。也许我不该这么做,易布斯先生说我不该。因为当时我收了五六个孩子,已经又累又烦。最让我烦躁的是,我自己刚生了个孩子,夭折了——”这时她神色变了,手在眼前摇晃,“但是,不说那事了。我不说那事了。”

她咽了口口水,四下打量一番,仿佛在寻找故事中断落的线头。然后,她仿佛找到了,脸上的迟疑退散下去。她看着我的眼,向头顶上示意,我于是跟她一起,抬头仰望天花板。肮脏的天花板本是黄色,已被灯油熏得发灰。

“我们把她安置在上面,”她说,“在绅士的房间。我会整天整天坐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每天晚上,我都听到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哭得让人心碎。她从没害过人,柔弱得像牛奶。我怕她活不下来了,易布斯先生也这么觉得。我觉得甚至她自己也这么想,她还有两个月才生,但是任何人瞧见她都会觉得,她连一半时间都撑不住。但也许,她肚里的孩子也知道了——有时候他们真的知道。因为,她在我们这里才住了一星期,羊水就破了,她生这孩子,生了一天一夜。孩子总算出来了!虽然出来了,但小得像只虾米。那本来身子就很差的小姐,更是虚弱无力了。她听到孩子哭,从枕头上抬起了头。她问,‘那是什么声音,萨克斯比大娘?’‘那是你的孩子啊,亲爱的!’我告诉她。‘我的孩子?’她说,‘我的孩子是男是女?’‘是个女孩儿。’我说。她一听这话,就哭得声嘶力竭,‘上帝保佑她啊!这个世界对女孩太残酷。我真想她死了,我和她一起死算了!’”

她摇头,双手举到半空挥了一下,然后放回膝上。理查德靠着门,门上有一个衣钩,挂着一袭睡衣,他拉起丝质睡衣的腰带,无意识地在唇上擦过。他看着我的眼睛,眼帘微微垂下,表情不明。从楼下的厨房传来笑声和断继续续的尖叫。妇人侧耳听了一下,又发出那种倒抽一口气似的叹息。

“那是丹蒂,又哭了……”她翻了一个白眼,“哎,看我都说到哪儿去了!是吧,李小姐?觉得我啰唆吧,亲爱的?可能真没啥好听的,这些陈芝麻烂谷子……”

“接着说……”我说。我的嘴巴干得快要粘住了,“接着说那个女人。”

“那位小姐。那小女孩怎样?她真是个小不点,有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珠——他们小时候都是蓝眼珠,然后长大就会变棕色……”

她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棕色的眼睛。我眨了眨眼,脸红了。但我保持着平稳的声调。“接着说,”我又说,“我知道你想告诉我。你就说吧。那女人希望她的女儿死掉,然后呢?”

“希望她死?”她摇摇头,“她说是那么说。女人啊,有时候就是一说,但未必真那么想。她就不是真的那么想。那孩子就是她的命根,我跟她说把孩子交给我带,比留在她身边强时,她一下子就发飙了。‘什么,你不是想自己带大她吧?’我说,‘你,一个千金小姐,又没个丈夫?’她说她就自称寡妇——然后跑到外国去,到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去,当个裁缝养活自己。‘我要我女儿嫁给一个穷人家,不让她知道我的耻辱。’她说,‘富贵人家的日子我受够了。’那就是她的死脑筋,可怜的孩子,凭我再怎么讲,也劝不回她。她就要她女儿过诚实贫贱的日子,死也不愿意把她送回她自己生活过的那个金钱世界。她打算等自己一有力气就出发,去法国——我现在跟你说,我觉得她是个傻瓜,但她那么单纯善良,我就算拼了老命也要帮她一把。”

她叹了一口气,“但是,单纯善良的人,在这世上注定是受苦的,你说是不是!她一直很虚弱,她女儿也没怎么长个。她还一直念叨着法国,她一心想的就是这个,直到有一天晚上,我正把她安置上床,有人敲我们厨房的门。原来是第一次带她来的那个波镇女人,我一看她脸色,就知道有大麻烦了。结果真有麻烦,你猜怎么着?那位小姐她爹和哥哥终于找上门来了。‘他们就要来了,’那女人说,‘老天在上,我没想过说出你在哪里的,但是她哥哥拿棍子抽我啊。’她给我看她的背,全都青了。‘他们找马车去了,’她说,‘还要找一个打手。我估计你只有一个钟头时间,快叫那小姐起来,想逃命就快走。你要是把她藏起来,他们能把你的房子拆了!’可是!那可怜的小姐跟着我下了楼,她什么都听见了,她扯着嗓子哭道,‘啊,我完了!’她说,‘我要去了法国就好了!’可是,她已经虚弱成这样,下个楼都把她折腾得半死。‘他们要抢走我的孩子!’她说,‘他们要把她抢走,把她变成他们的!他们要把她关进大庄园,这跟被锁进坟墓没有区别啊!他们会把她带走,然后让她恨我——噢!我竟然还没给她取名字!我还没给她取名字!’她只念叨这一句,‘我竟然还没给她取名字!’——‘那现在就给她取吧!’我说,也就为了把她安抚下来,‘快点给她取吧,趁现在还有机会。’‘好,我取,’她说,‘但我叫她什么好呢?’‘这个,’我说,‘你想,她将来也要长成千金小姐的,没法改变的了,给她一个配得上她的名字吧,你自己叫什么?把你的名字给她吧。’她黑了脸说,‘我讨厌我的名字,叫她玛丽安,就是诅咒她啊——’”

见我脸色有变,她停了下来。我的脸大约是抽搐或扭曲了一下,虽然我知道故事必然讲到这一步。我站在那里,她一路讲,我一路感到呼吸急促,胸中苦涩。我吸了一口气,“这不是真的,”我说,“我母亲怎么没有丈夫,来到这里?我母亲是个疯子。我父亲是个军人。我有他的戒指,你看,你看!”

我走到行李边,弯下腰,从割破了的行李袋里找出那个包着首饰的小包裹。疯人院里他们给我的戒指就在那里。我拿起它,手在发抖。萨克斯比太太打量了它一下,耸耸肩。

“戒指这东西从哪儿都能搞到,”她说,“随便哪儿都行。”

“这是他留下的。”我说。

“说是谁的都行。我能给你弄十个打着V.R.[35]两字的戒指来——这就能证明它是女王的啦?”

我无法回答。我何曾知道戒指从哪里买,又如何打上铭文?我底气不足地又说了一次,“我母亲,在没有丈夫的情况下来到这里。她拖着病体来到这里。我父亲——我舅舅——”我抬眼望她,“我舅舅为什么要对我隐瞒?”

“他为什么要告诉你?”理查德上前一步,终于开口了,“我敢说,他妹妹在出这桩事前,一定是清白贞静的,她就是背运了点。这种背运——说实话,男人家一般是不愿多提的……”

我又看着戒指。戒指上有一个刻痕,我幼时颇喜欢,以为是用刺刀刻上去的。现在这金的分量掂着很轻,仿佛中间是空的。

我仍顽固坚持。我说,“我母亲是疯了。她的手脚被皮带绑在桌上,生下了我——不是,”我用手蒙住双眼,“这一点也许是我的胡思乱想。但其他的事不是。我母亲疯了,被关在疯人院的病房里,他们教育我要小心,切不可重蹈覆辙。”

“她是被关在疯人院,在他们抓到她之后。”理查德说,“我们都知道,有时候,为了遂男人们的心意,女孩们会被关起来——唉,现在不说这些了。”他察觉到萨克斯比太太的目光,“当然了,他们一直恐吓你,就是怕你变成她的样子,莫德。结果怎样?除了让你焦虑、听话、不敢让自己舒服——换句话说,遂了你舅舅的意——还有什么作用?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他就是个恶棍。”

“你错了,”我说,“你错了,你弄错了。”

“他没弄错。”萨克斯比太太说。

“直到现在,你们可能都在撒谎,你们两个都是!”

“我们可以撒谎,”她碰了碰自己的嘴,“但是,亲爱的,我们没撒谎。”

“我舅舅,”我说,“我舅舅的仆人们,魏先生,斯泰尔斯太太……”

但是,当我说到这里,我肋上隐约感觉到被魏先生肩膀顶住的不适,膝盖被他的手紧抱的压力,你以为自己是个千金小姐?还有,还有,斯泰尔斯太太抓住我手臂的粗硬的手,喷到我脸上的呼吸:

为什么你那个身家丰厚的妈妈,最后变成个废物死掉了——!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手里还握着那戒指,这时我叫了一声,把它摔到地上——就如我孩童时,把杯碟摔到地上。

“他去死!”我说。我想起自己站在舅舅床尾,手里拿着剃刀。我想起他没戴眼镜的眼。《被负的信任》,“他去死!”理查德点头道。我转身看着他,“你也跟他一起去死!你一直都知道,是吧?为什么在布莱尔不告诉我?你难道不觉得告诉了我,我会更容易跟你一起走?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把我带到这里?——这个龌龊之地!——这样来耍弄我,惊吓我?”

“惊吓你?”他说,奇怪地笑了一声,“哦,莫德,亲爱的莫德,我们还没开始来真的呢。”

我不明白他的话。我也不想弄明白。我仍在想着我舅舅,我母亲——我那个抱着病,毁了清白,来到这里的母亲……理查德用手托着下巴,手指拨弄着嘴唇。“萨克斯比大娘,”他说,“你这儿有酒吗?我有点口渴。我想,这就是等好戏上场的期待吧。在赌场看轮盘旋转,看哑剧时等着他们把仙女们往空中抛的时候,我也是这感觉。”

萨克斯比太太稍稍犹豫,然后走到橱柜前,打开一个盒子,提出一瓶酒。她找出三只矮矮的平底杯,杯口上涂了金线,她拉起裙子擦拭杯口。

“李小姐,你可别误以为这是雪莉酒,”她边倒酒边说。房内空气闭塞,酒味闻起来浓烈刺鼻,“我从来不让姑娘家在闺房里喝雪莉,但是,来点纯白兰地,时不时提提神,你说有啥坏处?”

“一点没坏处。”理查德说。他递了一杯给我。当时的我已被迷惘和怒气搅乱了分寸,接过就当红酒一般喝了下去。萨克斯比太太在旁瞧着。

“天生好酒量。”她语带欣赏地说。

“天生好药量。”理查德说,“看到瓶子上标着‘药’了,是吧,莫德?”

我不理他。白兰地喝下去很热,我终于在床边坐下,解开了斗篷的扣子。夜幕降临,房间更暗了。马毛屏风投下黑色的阴影。四面的墙——有些贴着花草图案的墙纸,另一些地方则是模糊不清的钻石图案墙纸——则显得阴暗逼仄。窗上挂的帘子尤其抢眼,一只苍蝇被卡在窗帘和玻璃之间,试图飞出去,愤怒地撞着玻璃。

我用手捧着头。我的头脑,就如这房间,已被黑暗笼罩。我心里转过千百个念头,却只是徒劳地空转。我不想问——若这只是别人家姑娘的故事,我只是读到,或听说,我会问的——我不想问:他们为何带我来此,对我意欲何为,对欺诈和威慑我得来的财产,他们将如何处置。我只是深深憎恨着舅舅。我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想,我母亲,身败名裂,背负耻辱来到此地,躺在这贼窝里流着血。她没有疯,没有疯……

我一定表情异样。理查德说,“莫德,看着我,你别再想你舅舅和那个庄园了,别再想玛丽安那个女人了。”

“我会想她的,”我回答说,“我会想她的,和我一直以来想的一样:她是个傻瓜!但是,我父亲——你说,他是位绅士?这么多年,他们都把我当作孤儿。我父亲还活着吗?他有没有——?”

“莫德,莫德,”他叹息道,退到门边,“你看看这周围。想想你是怎么来这里的。你以为,我冒那么大的险,把你从布莱尔弄出来,就为了给你讲家谱?”

“我怎么知道!”我说,“现在我还知道什么?你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想一想。你能不能告诉我——”

但萨克斯比太太已来到我身边,轻轻碰了一下我的手臂。

“先等等,宝贝儿,”她说,举起一只手指放在唇上,挤了一下眼,“你等等,听我说。这故事你还没听完,最好听的还没来呢。记得吧,刚才不是说到那个身子很差的小姐,还有她爹和哥哥以及打手,一个钟头里就要追上门了。还有那小孩儿,我说,‘给她取名字吧,就用你的名字好不,玛丽安?’那小姐说这名字就是诅咒。你还记得不,宝贝儿?‘说什么她是千金小姐的女儿,’那可怜的姑娘接着说,‘你倒是说说看,当个千金小姐毁了一生,有什么好处?我要给她一个普通名字。’‘那就给她一个普通名字吧。’我说。我当时也就是当个玩笑话说的。‘我会的,’她说,‘我会的。有个仆人曾经对我很好——比我爸爸和我哥哥对我都好。我想用她的名字。我想把她的名字给我女儿。我就叫她——”

“莫德。”我痛苦地说了出来,再次埋下了头。萨克斯比太太却沉默了。我抬起头来,她神色奇怪。她的沉默也很奇怪。她缓慢地摇着头。她吸了一口气,稍稍犹豫,然后说:

“苏珊。”

理查德在旁看着,用手掩住了嘴。这房间,这座房子,都静止不动了。我的思想,我之前如齿轮般转动的所有念头,都停顿了。我不能让他们发现这名字给我带来了怎样的震撼。苏珊。我说不出话,我动弹不得,担心自己一动就会或颤抖或跌倒。我只是盯着萨克斯比太太的脸。她慢悠悠地啜饮一口白兰地,然后擦了擦嘴。她来到床边,在我身边坐下。

“苏珊,”她又说了一次,“就是那位小姐给小孩起的名字。用仆人的名字给孩子命名好像有点丢面子,是吧?那可怜的孩子,她已经神志不清了。她还在哭着喊着,还在跟我说着她爹来了会怎样抢走她的孩子,会教她孩子恨自己娘的名字。‘噢,我怎么才能救她?’她说,‘谁把她领去都比她跟我爸和我哥强!我该怎么办?我怎么才能救她呀?噢,萨克斯比太太,我发誓,他们把谁的孩子领回去都好,只要别带走我的孩子!’”

她提高了声音,涨红了脸。她的眼皮飞快地跳了一下,那跳动一闪即过。她把手放在眼睛上,又喝了一口酒,然后擦擦嘴。

“她就是这么说的,”她放低了声音说,“她就是这么说的。她说这话时,全屋里睡着的婴儿好像都听懂了,全都哭了起来。只要不是你的孩子,哭起来都是同一个声。反正,她听起来他们都是同一个声。我把她扶到了楼梯边,就在那门外——”她以头示意那道门,理查德让开了身子,门吱呀了一声——“她就在那儿站住了。她看着我,我猜到她在想什么,心里发凉。‘不能那么干!’我说。‘为什么不能?’她说,‘你自己说的,我女儿会被养成一个千金大小姐。为什么不能让别的没妈的小女孩去占了这位置——当然,那可怜的小家伙也得吃了那份苦!但我发誓,我会把我一半的财产给她,另一半给苏珊。只要你肯把苏珊收下,帮我把她好好带大,别让她知道遗产的事,直到她诚实、贫穷地长大,懂得珍惜财富!然后,她就可以得到那一半遗产。你有没有——’她说,‘没妈的小女孩,能让我爸当成苏珊带走?有没有?有没有?看在上帝的分上,说你有吧!我衣服里有五十英镑,你拿去好了!——我还会给你寄!只要你肯帮我这个忙,对谁也不能说。’”

也许楼下有些响动,也许是街边——我不知道,即便有我也听不出。我看着萨克斯比太太泛红的脸,还有眼睛,还有嘴唇。“好了,有这么件事,”她说,“有人求我办一件事。你说是不是,宝贝儿?现在有这么件事。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想得那么费劲,还要想得那么快。最后我说,‘钱你留着,这五十镑你留着。我不要。我要的是这个:你爹是个老爷,老爷们都很狡猾。我会收下你孩子,但我要你白纸黑字,把你怎么打算的写下来,签上名,盖上封印。这才作数。’‘我写!’她立马说,‘我写!’然后我们就来到这儿,我给她拿来笔墨,她一清二楚地写下来了——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苏珊是她的亲生女儿,虽然留在这儿由我抚养。她的财产要怎样怎样分割——她写完折起来,用手上的戒指盖了封印。她在封面上写,这封信要等女儿十八岁时才能打开。她本来想写二十一岁,但我看得比她长远,在她写的时候我就想到了,我说必须得写十八岁——我们可不能冒险,到时姑娘们懵里懵懂结了婚怎么办。”萨克斯比太太笑了,“她觉得我说得对,还感谢了我。”

“然后,她刚封好那信,易布斯先生就在下面喊话了:有辆马车来了,在铺子门口停下了,下来两位老爷,一老一少,还跟着一个提着棍子的打手。唉!那位小姐一边尖叫着一边冲回房里去,我只能站在那儿扯自己的头发。然后我走到摇篮边,从里面抱起那个婴儿——是个小女孩,跟她差不多个头,看起来也会跟她一样,长得漂漂亮亮——我把她抱上了楼。我说,‘给你!你赶紧抱去,你可要好好待她!她叫莫德,也算得上大家闺秀的名字。记住你的诺言。’‘你也要记得!’那可怜的姑娘哭道。她亲了亲自己的孩子,我就把她抱了过来。然后下了楼,把她放进空出来的那个摇篮……”

她摇着头。“就这么一件小事!”她说,“一分钟就办了。就在那两个老爷砰砰敲门的时候,就办了。‘她在哪儿?’他们大声问,‘我们知道你藏着她!’当时谁也拦不住他们了,易布斯先生只能让他们进来。他们在房子里发疯似的搜,见了我,就把我掀到一边。我回过神,看见那可怜的姑娘已经被她爹拖到了楼下。衣衫不整,鞋子也松了,脸上是她哥拿手杖抽她的印子。还有你,宝贝儿,她把你抱在怀里,没有人怀疑你不是她的孩子——他们怎么会怀疑?要再换回来已经太晚了。她爹把她拖下楼时,她飞快地看了我一眼,那就是告别了。不过我想,她可能从马车窗口里望过我吧。她有没有后悔这么做,我就不知道了。但我敢说,她一定经常想着苏,但肯定不会比——呃,不会比她该想的多。”

她眨了眨眼睛,转过头去。她放下了酒杯,放在床上,我和她之间。她的双手握在一起,一只手粗大发红的拇指在一只手的指关节上来回轻抚,穿着拖鞋的一只脚轻轻拍打着地面。刚才说话时,她的眼没有离开过我的脸。

我闭上了眼睛。我举起手蒙住双眼。我凝视着掌中的黑暗。一片沉默。继续沉默,萨克斯比太太移身靠近。

“好孩子,”她小声说,“你一个字都不肯说吗?”她摸我的头发。我仍是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她垂下了手,“我知道这消息把你的心都扰乱了。”她说。也许她对理查德做了个手势,他走了过来,在我面前蹲下。

“你听明白没,莫德,”他说,想从指缝间看到我眼睛,“萨克斯比大娘刚才说的这些?两个孩子调了包。你妈妈不是你妈妈,你舅舅也不是你舅舅。你的生活其实不是你的,是苏的;而苏过了你的生活……”

俗话说,人之将死,会看见自己的一生在眼前飞快掠过。理查德说话时,我也看见了我的:疯人院,小木棍,布莱尔的紧身裙装,珠串鞭子,舅舅没戴眼镜的眼,书,书,书……图像纷乱而来,纷乱而逝,就像混浊的水里钱币的反光,对我毫无助益。我颤抖。理查德叹气。萨克斯比太太啧啧两声,摇摇头。但是,当我放下脸上的手,他们两人都吓了一跳,因为我并没有如他们想象的泪流满面,而是大笑起来——我无法自制地大笑,表情一定非常可怕。

“噢!这个,”我记得自己说,“岂不是完美结局?这就是我一心想要的啊!为什么这样瞪着我?你们在看什么?你们以为这儿坐着的是那个姑娘吗?那姑娘已消失!她早已溺毙!沉入了水底!你们以为她还有血肉,还有四肢?你们以为她还有衣服?发肤齐全?她只剩白骨了!她白得就像书页!她就是一本书,书里的字已经剥离飘散——”

我试图呼吸,却感觉嘴里仿佛真的有水,我吸气,却接不上气。我喘息,发抖,再喘息。理查德看着我。

“别发疯,莫德,”他面带厌弃地说,“你记住,现在你已经没有理由再玩这个了。”

“我有理由,”我说,“一千一万个理由!”

“好孩子——”萨克斯比太太说。她拿起酒杯,在我眼前晃动,“好孩子——”但我还在颤抖中大笑,那是多可怕的笑声。我挣扎了一下,仿佛被鱼钩钩住的鱼。我听见理查德诅咒了一声,然后走到我的行李边,伸手往里掏着。他拿出我的药瓶,往白兰地里滴了三滴药,他抓住我的头,把杯子压到我嘴边。我尝到那味道,就喝了下去,然后一阵咳嗽。我用手捂住嘴。我的嘴唇变得麻木。我再次闭上眼睛。我不知道坐了多久,只知道最后,有人把毯子盖到我肩上,也盖住我的脸。我倒了下去。我睡在那里,不时在笑声中抽搐一下。理查德和萨克斯比太太站在那里,沉默地看着我。

后来,他们靠近了一些,萨克斯比太太轻声问,“现在你好点了吗,亲爱的?”我没有回答。她看看理查德,“要不我们走吧,让她睡觉?”

“睡他妈什么觉,”他说,“我相信,她还以为我们是为了她才带她来这儿的呢!”他走过来拍我的脸,“你睁开眼睛。”他说。

我说,“我没有眼睛,怎么睁眼?你把我的眼睛都挖了。”

他狠狠地揪住我一只眼的眼皮。“你他妈给我睁眼!”他说,“这还差不多。好了,你还要知道点事儿——就一点,然后你就可以睡觉了。你听我说,听好!你别问我该怎么听,你再问我就把你两只耳朵割下来!你听到了吧。你感觉到这个不?”他打了我一耳光,“很好。”

他打得不太重,因为萨克斯比太太见他举手,过来拦了他一下。

“绅士!”她说,黑下了脸,“怎么动手了,谁让你动手的。管好你的臭脾气行不行?你都把她打伤了,哦,我的乖孩子。”

她伸手摸我的脸,理查德一脸愠怒。“她应该谢天谢地了。”他站直身体,把头发拨到脑后,“过去整整三个月,我都没对她下狠手。她应该知道,我还会动手的,我可不在乎。你听到了没,莫德?你见过,我在布莱尔算也是个绅士,现在我到了这儿,绅士风度什么的都见鬼去吧。你明白了?”

我躺在床上用手护着脸,只是看着他的眼睛,没有答话。萨克斯比太太用力交握着两手。他把耳后那根香烟取了下来,放进嘴里,四处寻找火柴。

“接着说,萨克斯比大娘,”他一边找一边说,“把剩下的全告诉她。至于你,莫德,你好好听,搞清楚你活到今天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没有活过,”我悄声说,“你们说的,都是杜撰的故事。”

“是啊,”他找到火柴,划燃——“故事总要结束的,听听你的故事该怎么结束。”

“已经结束了。”我说。然而,他的话使我警觉。酒,药和各种震惊,让我的头有些昏沉。即使如此,当他们要告诉我未知的将来,告诉我他们将要如何处置我,我也开始感到恐惧……

萨克斯比太太见我若有所思,点了点头。“现在你开始明白了,”她说,“你开始明白了。我得到了那位小姐的孩子,而且,我还得了一个承诺——没错,关键是得了这承诺。这承诺可值一大笔钱呀——对吧?”她微笑,摸摸自己的鼻子。然后,她朝我靠得更近一些,“你想看看吗?”她换了一个语调对我说,“想看那位小姐的原话不?”

她等待着,我没有回答。但她再次微笑,从我身边挪开。她看了一眼理查德,转过身去,摸索着自己的衣扣。塔夫绸窸窣作响,胸衣打开了一条缝,她把手伸了进去——我觉得她仿佛是深入了自己的胸中,自己的心——拿出一方折起来的纸。“可得小心爱护,”她递给我说,“这么多年了,我对它比金子还爱护!这儿,你看。”

纸是按信的样式折叠的。上面用斜斜的笔迹写着指示:于,吾女苏珊十八岁之日开启。这名字让我颤抖。我想把信拿过来,她却满怀妒嫉地收了回去,仿佛我舅舅——现在他已不是我舅舅了!——收回一本古董书,不让我碰。但她让我触碰了那信,信纸还带着她胸口的热度。墨迹已变成褐色,折叠处已发毛褪色。封印仍保存完好,是我母亲的印鉴——我说的是,苏的母亲,不是我母亲,不是我母亲——M.L.。

“看见了吧,乖孩子?”萨克斯比太太说,纸抖了几下,她像个守财奴似的把它收了回去,举到唇边亲了一下。然后转过身去,把它放回胸衣里,它原来的地方。她扣好衣服,望了一眼理查德。他一直在旁边好奇地观察,但没说话。

我开口说话了。“她写了这个。”我说。我声音沙哑,有点头晕,“她写了这个,他们把她带走了,然后呢?”

萨克斯比太太回过身来。她扣好了衣裙,非常平整。但她一只手按在胸前,仿佛护着衣服里的字。“那位小姐?”她有点分心地说,“那位小姐死了,乖孩子。”她吸了一下鼻子,改变了声调,“但是,要是她没拖过那最后一个月,我就栽了!谁想得到啊?那个月真是不顺。她爹和她哥把她弄回家之后,就逼着她改遗嘱——你都能猜到他们会改成什么。一分钱都不给她女儿——按他们的理解来说,就是你——直到她结婚。你是要嫁人的,是不是?她托一个看护给我带了信来。那时他们已经把她送进了疯人院,把你也一起送去了。唉,到了那儿,她很快送了命。将来事情会怎样发展,对她来说也是个谜,她唯一的安慰就是我的诚实可靠。可怜的孩子!”她看上去几乎有些愧疚,“——可她看错了。”

理查德大笑。萨克斯比太太抹了抹嘴,面露世故之色。“对我来说嘛,”她说,“一开始就知道,我唯一要拆解的谜就是怎么拿到全部遗产,虽然我该得的只有一半。让我安慰的是,我有十八年时间来筹划算计。我经常想起你。”

我转过脸去。“我从来没要你想,”我说,“现在我也不想要。”

“不知好歹,莫德!”理查德说,“这么多年,萨克斯比大娘费尽心思帮你筹划。要是换了别的姑娘——你们姑娘家,不就只会幻想当罗曼蒂克女主角吗?——别的姑娘不知会觉得多幸运。”

我的目光从他脸上回到萨克斯比太太脸上。我什么也没说。她点了一下头,“我经常想起你,”她重复道,“想知道你过得怎么样。我觉得你会出落得漂亮的。你果然漂亮,乖孩子!”她吞了一口口水,“我只怕两件事。一是怕你夭折。二是怕你外公把你送出国,在那份秘密遗嘱宣布前把你嫁了人。后来我在报纸上看到,你外公死了。后来我又听说,你舅舅闷声不响地在乡下过日子,把你也接去了,过那种安静日子。我怕的两件事都解决啦!”她面露微笑,“同时呢,”她说,眼皮有些颤动——“同时呢,苏在这儿。乖孩子,你也见着了,我对那位小姐的承诺是多么守口如瓶。”她拍拍裙子,“哎,如果没有苏来兑现,这承诺对我有啥意义呢?你想想,我把她养得多小心,多隐蔽,多安全。你想想,在我们这种地方,我们这条街上长大的姑娘,会变得多精明强悍?想想我和易布斯先生花了多大的力气,才把她养得这么老实本分。想想我花了多少心思,去解这个谜——我知道有朝一日我要用她,却不知道究竟该怎么用。我遇到绅士的时候,一下子就想明白了——我怕你秘密结婚的恐惧,变成了一条计策,他就是你要结婚的那个男人啊……然后只花了几分钟,我看着苏,就知道该怎么处置她了。”她耸耸肩膀,“好了,事儿就这么做成了。苏就是你,乖孩子。我们带你来这儿是为——”

“你听好,莫德!”理查德说。当时我闭上了眼睛,别过头去。萨克斯比太太走过来,抬起手,抚摩我的头发。

我睁开眼睛,大概表情呆滞。

“你明白了?”理查德说,“我们把苏当作我太太留在疯人院,然后宣布她妈妈的遗嘱,她那份遗产——也就是莫德那份遗产——就归我了。我当然想全拿,但这是萨克斯比大娘想出来的计,所以她拿一半。”他鞠了一躬。

“很公平,是吧?”萨克斯比太太一边摸着我的头发,一边说。

“但是另一半遗产,”理查德继续说道,“——也就是真正的苏的那一份——萨克斯比大娘也有资格拿。遗嘱里面写明她是苏的监护人,监护人嘛,说句老实话,经常对被监护人的财产丢三落四……当然,这一切都没有意义,如果苏本人消失了。可是呢,是莫德·李——真的莫德·李,”——他挤了挤眼睛——“我指的当然是那个假莫德·李,才是消失的那个。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消失。几分钟前你还说,你现在干什么都有理由了。那假装成苏,让萨克斯比大娘富裕起来,对你也不算个啥吧?”

“让我和你都富裕,亲爱的。”萨克斯比太太立刻说,“我可不是没良心的人,亲爱的,我怎么会把你的钱都抢走!你是个千金小姐呀,又这么漂亮,哎,等我有了钱,也需要一个漂亮的千金小姐,教我长见识啊。我都为咱俩想好了,宝贝儿,我有大计划——”她碰碰鼻子。

我撑起身子,离开她远些,但还是头晕,站不稳。“你们疯了。”我对他们二人说,“你们疯了,要我——假扮成苏?”

“为什么不行?”理查德说,“你只要让律师相信就行了。我觉得我们做得到。”

“让他相信,怎么做得到?”

“怎么做到?哈,我们有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就像你的爹妈,他们应该是最熟知你的人吧。我们还有约翰和丹蒂——只要给钱,什么事儿他们都肯做证。还有我——我在布莱尔认识了你,那时候你还是我前妻莫德小姐的贴身女仆。现在你也该明白了吧,绅士的证词值多少钱?”他假装突然想起来似的,说,“噢,你当然是知道的!因为在乡下那家疯人院里,有两位医生——我想,他们应该记得你。就在昨天,你不是还对他们行屈膝礼来着?你在大白天,用苏的名义在他们面前站着,回答他们的提问,说了大概二十几分钟呢,是不是?”

他让我自己去想。然后说道,“我们要你做的,就是到时候在律师面前再演一次。你有什么损失?亲爱的莫德,你在伦敦一无所有,没有朋友,一文不名。真是的,名字算得了什么啊!”

我举起手,放在嘴上。“假如,”我说,“我不肯呢?假如,我对律师说出来呢——”

“说出什么?说你怎么设计坑害了一个无辜的姑娘吗?说你怎么看着医生把她架走却无动于衷吗?嗯?你觉得他会怎么想?”

我坐在原地,看着他说话。最后,我小声说,“你们真的都这么恶毒吗?”他耸耸肩。我转身看着萨克斯比太太,“还有你,”我说,“你也这么恶毒吗?想想苏,你们真的这么卑劣吗?”

她的手在面前晃了一下,没有说话。理查德用鼻子冷笑了一声。“恶毒,”他说,“卑劣。什么词儿!这都是小说里的词儿。你以为,女人们交换婴儿,都跟轻歌剧里唱的一样,是交换来玩的吗?莫德,你睁眼看看周围。到窗边去,看看街上,这是生活,不是小说。生活艰辛,恶劣。这本来是你的生活,多亏萨克斯比大娘的好心,把你救了出来——老天!”他从门边走开,双臂高举过头顶,“我真累!今儿这一整天的奔波,我干了多少事啊!把一个姑娘塞进了疯人院;另一个——哎。”他打量着我,用脚碰碰我的脚,“不吵了?”他说,“没起水泡?迟些会起的。起不起又有什么关系呢。苏的生日在八月初。我们还有三个月时间,会说服你配合我们的计划的。我觉得只要三天——三天的波镇生活——就够了。”

我看着他,口不能言。我仍在想着苏。他歪头看着我,“可不要说你这么快就被我们吓傻了,莫德?如果这样的话,我多难受啊。”他顿了一顿,又加了一句,“你妈妈也会难受的。”

“我妈妈。”我开口——想到眼中带着疯狂的玛丽安——我吸了口气,闭上了嘴。刚才,从头听到尾,我都没想到她。理查德看着我,眼光狡诈。他用手扯了扯喉咙处的领口,刻意用女人的那种声气,轻声咳嗽起来。

“好了,绅士。”萨克斯比太太见状,焦躁地说,“别逗她了。”

“逗她?”他说。他还在用手扯着领口,“我就是喉咙干,刚才说了这么多话。”

“因为你说得太多了。”她说,“李小姐——我这么叫你行吧,亲爱的?这样叫自然点儿,好不?——李小姐,你别理他。我们还有很多时间讨论这事儿。”

“你是说,讨论我妈妈,”我说,“我真正的妈妈,你把她变成了苏的妈妈。窒息而死的那个——你看,我还是知道一些的!——吞了一支别针窒息死的。”

“一支别针!”理查德大笑,“苏跟你说的?”萨克斯比太太咬住嘴唇。我的目光从他们一人脸上转到另一人脸上。

“她究竟是什么人?”我疲惫地问,“看在上帝的分上,告诉我吧。你们觉得我现在还会吃惊吗?你们以为我还会在乎吗?她是什么人?一个贼,跟你们一样?好吧,我失去了一个疯女人,贼也将就吧……”

理查德又咳嗽起来。萨克斯比太太的目光从我这里移开,也咳嗽起来。她握着自己的双手。当她再次开口,声音低沉,语调严肃。“绅士,”她说,“你现在没什么可以跟李小姐说的了。但是,我有些话要说,是成年女士跟姑娘间的私房话。”

他点头。“我知道,”他说,“可我就想听呢。”

她等待,他却不走。然后,她再次靠近,坐在我身边,我再次闪身躲开。

“乖孩子,”她说,“确实,这事没法儿说得好听,我最清楚——因为我说过一次了,对苏。你妈妈——”她舔舔嘴唇,看着理查德。

“跟她说啊,”他说,“不然我说。”

于是她便继续,语速也快了一些。“你妈妈,”她说,“她被带上法庭审判,不光因为她做贼,还因为她杀了人,然后——噢,亲爱的,他们把她吊死了。”

“吊死了?”

“她是杀人犯,莫德。”理查德饶有兴致地说,“从我房间的窗口,你还能看见她被吊的地方。”

“绅士!我不是说着玩的!”

他住了口。我再次重复,“吊死的!”

“死得很勇敢,”萨克斯比太太说——好像这句话,不管它是什么含义,能使我好受一些。她仔细看着我的脸,“乖孩子,别想这事了,”她说,“现在它还有什么意义呢?你是个小姐了啊,对不对,谁还会追究你的出身?来,你看看这周围。”

她站起身来,点了一盏灯。于是一连串俗艳之物,从黑暗中显露出来:丝质睡衣,起了一团团斑点的黄铜床架,壁炉台上的瓷摆件。她再次走到盥洗架旁,再一次说,“这儿是香皂,多好的香皂啊!好多年前在西区一个店里买的——当时我看见他们进了这货,就想,‘李小姐会喜欢这个的!’我一直没拆包装纸呢。这儿是毛巾,你看,毛茸茸的,跟桃子一样。还有这香水!你不喜欢薰衣草,我给你换个玫瑰味的!你在看吗,宝贝儿?”她走到一个五斗橱旁,拉开最深的那个抽屉,“来,看看这里面有啥!”理查德也倾身张望,我带着一种惊惧的好奇,也在看,“衬裙,袜子,胸衣!哎哟,还有夫人小姐们用的发卡,腮红。这儿还有水晶珠子——一对蓝,一对红,我都不知道呢。亲爱的,它们得配眼睛的颜色!这对蓝色的给丹蒂……”

她拎起那串俗气的珠子,我看见水晶珠子转动,颜色模糊了,那是我绝望的泪水。

仿佛哭泣就能拯救我。

萨克斯比太太看见,啧啧叹息。“好了,”她说,“真差劲!哭?有这么多好东西还哭?绅士,你看见了吗?哭,为哪桩啊!”

“我哭,”我用怨恨而不太平稳的声音说,“因为我居然到了这里,落得这步田地!我为我曾经的美梦而哭,我以为我的母亲只是疯傻。你们的狎近和龌龊简直令我恐惧,我因这恐惧而哭!”

她后退了一步。“乖孩子,”她很快地望了一眼理查德,降低了声音说,“因为我让他们把你带走,你就这么鄙视我?”

“我鄙视你,”我说,“因为把我带回来。”

她瞪着我,然后几乎笑了。她指了指这房间。“你不会以为,”她带着惊愕说,“我会把你留在兰特街吧!乖孩子,乖孩子,我把你送走,是为了他们把你养成个千金大小姐啊。他们果然把你培养成千金大小姐了——一件宝贝!我才不会把你藏在这个破地方,埋没你的光彩。我不是说了吗?等我有钱了,我要你在我身边。贵妇人们不都有伴儿吗?你只消等等,等我拿到了你的财产,看我不搬进全伦敦最豪华的宅子!看我到时候用什么样的马车和脚夫!——还有漂亮珍珠!漂亮衣裳!”

她再次把手放在我身上。她想吻我,吞噬我。我站起身,甩开了她。“你不会以为,”我说,“你那邪恶的计谋得逞后,我会留在你身边吧?”

“不然怎样?”她说,“除了我,谁会收留你?命运把你带走,我把你带了回来,这件事花了我十七年啊。从我把你交到那位小姐手里的那一分钟起,我就想方设法,绞尽脑汁。我看着苏——”

她吞了一口口水。我哭得更厉害了。“苏,”我说,“噢,苏……”

“哎呀,你哭什么啊?难道我不是完全按着她妈妈的希望,来照顾她的吗?我让她安安全全,把她弄得干干净净,让她长成一个普通姑娘。我只不过把你帮她过的生活还给她,这又怎么了?”

“你把她害死了!”我说。

“害死她?在那儿,一堆医生围着她,当她是大小姐——那费用可不便宜,我跟你说。”

“绝对不便宜,”理查德说,“别忘了,这钱是你付的。要是我,就把她送到一个县里的疯人院算了。”

“你知道了吧,乖孩子?害死她?哎哟,就算她天天都有被害死的危险,说谁害她也轮不到我!她病的时候,是谁在照顾她?是谁帮她挡开那些男孩的?为了保护她,我断手断脚两肋插刀都敢啊。但你以为,我做所有这些事儿是为了她吗?等我发了财,一个普通姑娘对我有啥用?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你!别再想她了。跟如今的你相比,她就是水、煤、尘土。”

我瞪着她。“上帝啊!”我说,“你怎么能够?你怎么能够?!”

她再次显出惊讶的表情,“我为什么不能?”

“可是,这样欺骗她!把她扔进那种地方——!”

她伸手拍拍我的手臂。“你让他们把她带走的。”她说。她的脸色忽然又变了,几乎对我挤了一下眼,“这么说,乖孩子,你不觉得你有妈妈的遗传吗?”

从楼下的房间,再次传来尖叫,碰撞和笑声。理查德双手抱胸站在那里看着我们。窗上的苍蝇还在嗡嗡作响,撞着玻璃。然后那嗡嗡声突然停了。这仿佛是一个信号,我转身,从萨克斯比太太手中滑脱。我跪跌在床边的地板上,把脸埋进被子里。我曾经勇敢,曾经毅然决然。为了自由,我曾强压下愤怒、癫狂、欲望、爱。事到如今,那自由已被彻底剥夺,我认输又何妨?

我将自己放逐于黑暗。我只愿自己从此不必抬头,不再看见光明。

13

接下来那个夜晚,在我的记忆中已变得支离破碎。我只记得我跪在床边,把脸埋在被子里。萨克斯比太太想让我去厨房,但我不愿起身,也不愿下楼。我记得理查德来到我身边,用脚踢了踢我的裙子。见我不动,他站在那里大笑了几声,走了。我记得有人给我端了汤来,我不喝。灯被拿走,房内一片漆黑。最终我还是起来了,去了一次厕所,他们让那个红发圆脸的姑娘——丹蒂——带我去的。她站在门口守着,以防我逃走,潜入黑夜。我记得我又哭了,他们给我喝了更多的药和白兰地。我的衣服被脱掉,换上的却不是我自己的睡衣。我睡了,大约睡了一个小时,被塔夫绸的窸窣声吵醒。在惊恐中我看见萨克斯比太太解开了头发,正在脱裙子,露出了身上的皮肉和穿脏的内衣。她熄掉了蜡烛,爬上了床。我记得,她在我身边躺下,以为我已睡着,想把手放在我身上,后来又收了回去——仿佛守财奴护着自己的金条。她拈起我的一缕头发,放到自己唇边。

我感觉到她近在咫尺的存在,她宽大的身体散发出微酸的气息。她很快就睡熟,她打鼾。我则时睡时醒,断断续续的睡眠使时间变慢,一个夜里仿佛有好多个夜,度夜如年,我就在这一层层的夜幕里踉踉跄跄。我醒来,忽而觉得自己还在布莱尔的起居室里,忽而觉得自己在克林姆太太的房子里,又觉得自己在疯人院的床上,身边有一个魁梧的看护,安然酣睡。我无数次醒来,叹息,渴望能再次睡去——因为最后,尖锐可怕的现实总是会出现,我会记起自己如今身在何处,自己究竟是谁。

最后,我醒来,就没再睡过去了。黑暗微微退却,街灯的光照在窗户的网帘上,窗帘已被拉开,光线是肮脏的粉红色。不久,粉色让位于刺眼的黄色,黄色的光影慢慢爬行。随着光影,传来了各种声音——开始是轻柔的,不一会儿就渐高渐强——公鸡的啼鸣,口哨声,铃声,狗叫声,婴儿的哭声,人们的大叫声,咳嗽声,吐痰声,重重的脚步声,片刻不息的马蹄铁着地的空洞回响,车轮碾过地面的声响。所有这些声音,就从伦敦的喉咙里传出,不断上升,聚集。此时大约六七点钟吧。萨克斯比太太睡在我身边,我早已醒来,满心沮丧,胃里也有些翻腾。我起身,虽然现在是五月,这里也比布莱尔温暖,我仍冷得打了个战。我依然戴着手套,但我的裙子、斗篷和行李,都被萨克斯比太太锁进了抽屉。“这是为你好,亲爱的,万一你脑子乱不认路,把这里当布莱尔,穿戴起来去散步,一走就走丢了呢?”我记得她说这话时,我正失魂落魄地在她面前呆站着。她把钥匙放哪儿了?还有这房门的钥匙?我猛烈地颤抖了一下,觉得恶心难受。但我的神志却异常清晰。我必须离开此地。必须离开此地!我必须离开伦敦——不管到哪里——哪怕回布莱尔。我必须拿到钱。我必须,我想——这个念头无比清晰——我必须找到苏!萨克斯比太太气息粗重,均匀。她会把钥匙放在哪里?塔夫绸裙子挂在马毛屏风上,我静悄悄走过去,拍拍裙上的口袋,没有。我站在那里,仔细看着架子,五斗橱,壁炉台——没有钥匙。不过我想,很多地方都可以藏钥匙。

这时她动了一下——没有醒来,只是摆动了一下头。我想到了,我记起来了……她把钥匙放在枕头下面。我记起她动作熟练的手,隐约听到的钥匙叮当声。我走上前一步。她张着嘴唇,白发散落到脸上。我再向前一步,地板发出一声吱呀。我站在她身边——我等待,犹豫,然后,我把手放到枕头边,慢慢地,慢慢地,往里伸。

她睁开了眼睛,一把捉住我手腕,笑了。她咳嗽几声。

“亲爱的,你敢试这个,我喜欢。”她擦擦嘴,“手艺能过我这关的小姑娘,还没生出来!只要我不给,谁也休想拿。”她握住我的手,开始很用力,后来慢慢变成了抚摩。我打了个战,“天呀,你冷不冷!”她接着说,“来,宝贝儿,盖上这个。”她把织线毯子拉起来,披在我身上,“这样好点吧?亲爱的?”

我披头散发,头发遮住了眼,我从发缝间望着她。

“我真希望我死了。”我说。

“哎哟,”她说着爬起身来,“这说的是什么话?”

“那就希望你死好了。”

她面带笑容摇着头。“说什么疯话,孩子!”她说。从厨房里传来一阵难闻的气味,“闻到了?那是易布斯先生给我们做早饭呢。放一盘龙虾在你面前,看看谁还想死!”

她搓着双手。她的手发红,但松弛的手臂却是象牙一样的颜色。她是穿背心和衬裙睡觉的,现在,她扣上了胸衣,正在穿上那件塔夫绸裙。她用梳子蘸了蘸水,开始梳头。“呀啦,嘿嘿。”她一边梳,一边断断续续哼唱。我任由头发蓬乱,我透过头发望着她。她脚上的皮肤开裂了,大脚趾肿着。她的腿上几乎没有汗毛。她呻吟着,弯腰拉起袜子。她的大腿粗壮,永远有一条吊袜带留下的勒痕。

“好啦。”她穿戴好后说。有个婴儿哭了起来,“这会把他们都吵起来的。来,下去吧,乖孩子——来吧?——我给他们喂奶。”

“下去?”我说。只有逃走,我才会下去。我看了看自己,“这样就下去?你不把我的衣服鞋子还给我?”

或许我说得太激动,又或许,我脸上有一丝狡诈或绝望的表情?她犹豫了,然后说,“那件脏兮兮的衣服?那双靴子?哎,那是打粗穿的。看看这件真丝袍子。”她从门背后的挂钩上取下那件丝袍,“这才是夫人小姐们早上穿的。这儿还有一双丝软鞋,你穿上一定好看。穿上吧,乖孩子,然后下来吃早饭。不用害羞啥的,约翰·弗鲁姆不睡到中午十二点不起床,这儿只有我和绅士——绅士嘛,他已经见过你衣裳不整的样子啦,是吧!还有易布斯先生,他呢,亲爱的,现在你就把他当——当个叔叔来看就好了,行不?”

我转过身去。这房间令我厌恶,但我是不会这么衣冠不整地跟她去下面厨房的。她又连哄带骗了一阵,然后放弃,自己下去了。她用钥匙把门打开了。

我立刻走到放我衣服的箱子边,想拉起箱盖,箱盖关得很严实,而且结实。

于是我走去窗边,想把窗户推起来。我只推得动一到两英寸,卡着窗户框的钉子已经生锈,我想,如果我多用一点力,钉子就会松脱。可是,窗户狭长,窗框跌下来力道会很重,我仍衣冠不整。更糟糕的是,街上有人。我之前虽然想过到窗边求救——打碎玻璃,挥手,高叫——但我仔细看去,我看见人们的脸,他们灰尘满身的衣裳,他们背着的包袱,他们身边和脚下跑动的孩子和狗,这是生活,十二个小时前,理查德对我说,这生活艰辛,恶劣。这本来是你的生活,多亏萨克斯比大娘的好心,把你救了出来……

在那幢百叶窗上有心形洞的房子的门前,坐着一个女人,裹着肮脏的绷带。她在喂孩子。她仰起头,发现我在看她,举起拳头向我挥舞。

我吓得从窗边退开,用手蒙住自己脸。

但是,当萨克斯比太太再来时,我已平静下来。

“你听我说,”我向她走去,“你知道理查德是把我从我舅舅家拐带出来的?你知道我舅舅有钱,并且会四处追查我?”

“你舅舅?”她说。她给我端来一个托盘。她停在门边,直到我退后。

“就是李先生,”我边退边说,“你知道我指的是谁。至少,他还认为我是他外甥女。你不觉得他会派人来查我吗?你觉得,他要是发现你这样把我关着,会感谢你吗?”

“我觉得他会的——如果他真对这事上心。难道我们没把你招待得很好吗,亲爱的?”

“你心知肚明,没有。是你们强迫我留下的。看在上帝的分上,把我的衣服还给我行吗?”

“一切都还好吧,萨克斯比太太?”——是易布斯先生。我说话提高了声,把他从厨房里引到了楼梯边。理查德也在床上翻身,我听到他的脚步走过房间地板,拉开了门,在听。

“行啊!”萨克斯比太太轻松地说,“来吧,”她对我说,“这是你的早饭,你看,都开始凉了。”

她把托盘放在床上。门开着,我知道易布斯先生还站在下面的楼梯口,理查德在楼上侧耳倾听。“来吧。”她又说了一遍。托盘里放着一个盘子,一把叉子,一条布餐巾。盘子里是两三块棕黄色的鱼,浇了调味汁,那调味汁就是水和黄油。鱼还带着鳍和鱼头。餐巾上套着闪亮的银质餐巾环,有一点像我在布莱尔的专用餐巾环,只是上面没有首字母。

“请你放我走吧。”我说。

萨克斯比太太摇摇头。“乖孩子,”她说,“走去哪儿?”

她等了一等,见我不答,就转身走了。理查德关了门,重新回到床上。我听到他哼着小曲。

我想拿起盘子砸向天花板,砸窗户,砸墙壁。然后我想,你必须身体强健。你必须身体强健才能逃跑。于是我坐下吃饭——缓慢而痛苦地吃着,仔细地挑出鱼里的刺。手套被浸湿,弄脏,我再也没有手套可以换上。

一个小时后,萨克斯比太太回来了,她来端走空了的盘子。又一小时后,她给我端来了咖啡。她走后,我再次站在窗前,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我来回踱步,坐下,又踱步。我的心情从暴怒,变成无可奈何的悲哀,最后变成麻木呆滞。然后理查德来了,“我说,莫德——”他只说了这一句。我看到他,心头立刻无名火起,我向他冲去,本想打他一耳光。他躲了过去,把我推到地上。我睡在地板上,踢脚打滚。

于是他们又给我喂安眠药和白兰地,我在黑甜乡中度过了接下来的不知是一天,还是两天。

我再次醒来,又是在一个极早的时辰。房间里多了一把小小的,漆成金色的藤圈椅,里面有一个大红色靠垫。我把它搬到窗边,披着睡袍坐在里面,直到萨克斯比太太打着哈欠,睁开了眼。

“乖孩子,你还好吧?”她说。这句话她每天都说,每一天都说。这句问候的白痴和变态——一切都不好到极点,让我生不如死——简直令我咬牙切齿,我的手紧紧抓住藤椅,满心憎恶地望着她,“乖孩子,喜欢这把椅子吧,亲爱的?我就觉得你会喜欢的。”她又打了一个哈欠,四周张望了一下,“尿壶呢?”她说。出于礼貌的习惯,我总是在马毛屏风后面如厕,“帮我拿过来好不,宝贝儿?我快憋不住了。”

我不动。她见状很快就自己起身去拿了。那是一个白瓷罐,里面是深色。我第一次在那个昏暗的清晨望见时,以为是毛发,令我恶心不止。不过后来看清楚了才知道,那是装饰图案——是一只带着睫毛的大眼睛,周围是一圈用黑色字体写的警句:

您保护我的清洁,

我保守您的秘密。

来自威尔士的礼物

这眼睛总是令我有几分不安。但是萨克斯比太太拿过夜壶,满不在乎地撩起裙子,蹲了下去。她见我在一旁打了个战,便做了个鬼脸。

“不大好看是吧,亲爱的?别担心,将来我们有了大豪宅,专门给你弄一间厕所。”

她站起来,把衬裙扯到两腿之间擦擦。然后她擦了擦手。

“好了,”她打量着我,眼睛闪着光,“你说这样好不好?我们今天把你打扮起来?你的衣服在行李箱里,可那都是些难看的旧衣服,你说是不是?怪里怪气的,早就过时了的玩意儿。我们给你试试漂亮的新衣裳怎样?我专门给你预备的,专门拿锡箔纸包着的,可高级了,我说了你都不信。要不我们叫丹蒂上来,让她给你量身改改?丹蒂看着笨,可针线活儿是巧手,她这人就这样。她不是长大的,是混大的。可她心眼儿不错。”

她的话终于让我感兴趣了。衣裳,我想,我穿好了衣裳,就可以逃走了啊。

她注意到我态度的变化,也高兴了起来。她给我端来了早餐,又是鱼。我再一次吃了下去。她给我端来咖啡,甜得像糖水,喝下去让我心跳加快。然后她端来一罐热水,沾湿了毛巾,想为我擦洗。我不让。我从她手里夺过毛巾,擦脸,擦腋下,还有两腿之间。这是我人生第一次,自己擦洗身体。

然后她就出去了。当然,她锁上了门。她回来时带来了丹蒂,她们拿着纸盒子。她们把纸盒放在床上,打开系带,拿出了衣裙。丹蒂看见那些裙子,发出尖叫。所有裙子都是真丝的,一条是紫罗兰色,上面有黄色缎带,另一条是绿色,有银色的条纹,还有一条是深红色。丹蒂拎起裙边抚摩着。

“这是府绸?”她带着惊奇说。

“是茧绸,还有带褶薄绸围巾[36]。”萨克斯比太太说,这话从她口里说出来颇不自然,她说得像吐出樱桃核。她拿起那条深红的裙子,下巴和脸颊被丝绸的反光映红,仿佛涂上了胭脂。

她看着我的眼睛。“你觉得这些衣裳咋样,亲爱的?”

我从未见过如此多的色彩,如此面料,以及如此款式的衣裙。我想象自己穿上它们,走在伦敦街头。我的心向下一沉。我说:“丑陋,它们真丑陋。”

她眨了眨眼,很快又恢复了自信。她说,“你现在是这么说。你呀,被关在你舅舅那个鸟不拉屎的乡下太久了,完全跟不上潮流一点也不奇怪。你在我们镇上的社交场亮相时,亲爱的,你一定要穿一套最抢眼的衣裳,到时候你再想想以前穿的那些玩意儿,就会笑自己当初多没眼光啦!”她搓着双手,“来,现在你想试试哪件?绿底银花那个?”

“你没有灰色的吗?”我说,“或者棕色,或者黑色?”

丹蒂用嫌弃的目光看着我。

“灰色,棕色,黑色?”萨克斯比太太说,“这儿有银色和紫色,你还想要那些?”

“那就紫色吧。”我最后说。我觉得那银色条纹会把我的眼睛闪瞎,红色会让我头晕,虽然我已经头昏脑涨。萨克斯比太太走到橱柜边,拉开抽屉,取出丝袜和束胸,还有彩色的衬裙。这衬裙让我震惊:我一直以为内衣一定是白色的——就像幼年的我,以为黑色封面的书一定是《圣经》。

但现在,我如果不穿彩色内衣,就只能赤身裸体。她们把我穿戴起来,就像两个姑娘给洋娃娃穿衣服。

“嗯,哪儿需要收收呢?”萨克斯比太太打量着我的裙子说,“站好别动,亲爱的,让丹蒂给你量尺寸。老天爷,瞧你这细腰——别动!我告诉你,丹蒂手里拿着针的时候,谁都别乱动。太大了是不是?哎,对尺寸我们就没法儿挑剔了,哈哈哈,从那种路子来的货。”

他们拿走了我的手套,但是给了我新的。我的双脚被套上了白色丝软鞋。“我不能穿正常鞋子吗?”我说。萨克斯比太太回答说,“鞋子?乖孩子,鞋子是出门走远路才要穿的,你要出门去哪儿?”

这句话她说得心不在焉。她打开了那个大木箱子,取出了我的行李袋。丹蒂在帮我缝裙子,我站在那里看着她把皮袋拎到了窗边,光线充足的地方。她在吱呀作响的摇椅上坐好,一件件查看行李袋里的物件。我看她用手指仔细拨过我的拖鞋、纸牌、梳子。她想要的是首饰。后来,她找到了那个小小的包袱,她打开包袱,把里面的东西倒在大腿上。

“哎哟,看看都有些啥。戒指,手环,一个女士的肖像。”她气势汹汹地查看,然后表情变了。我知道她认出了谁。在那张脸上,我曾一度寻找与自己的相似之处。她很快把它放到一边,“镶绿宝石的手镯,”她接着说,“乔治王[37]年头的旧款了,但这宝石不错。我们能帮你卖个好价。珍珠坠子,红宝石项链——太重了,我是说,你这模样的姑娘戴的话。我有一串好链子给你——玻璃珠子,那叫一个亮晶晶,看上去绝对像蓝宝石!配你刚好。这个——哎哟,这是什么!丹蒂你看,这多漂亮!你瞧瞧这上面的宝石!”

丹蒂看了看,“太帅啦!”她说。

那是一枚钻石胸针,我曾想象苏对着它哈气,擦拭,眯起眼睛,仔细凝视。现在,萨克斯比太太把它拿起来,也眯起眼睛仔细打量。它闪闪发光,即使在这里,它仍然闪闪发光。

“我知道该把它放哪儿,”她说,“乖孩子,你不介意吧?”她把胸针别在了自己的胸襟上。丹蒂放下手中的针线,看着她。

“哦,萨大娘!”她说,“你看起来就像皇后一样。”

我的心又是一阵狂跳。“方块皇后[38]。”我说。

她有些疑惑地看着我——不知我是在赞扬还是挖苦。我自己也不知道。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都没说话。丹蒂帮我改完裙子,然后帮我梳头,把头发挽起来,用发卡固定成一个髻。然后,她们叫我站好,以便她们好好打量。她们眼中充满期待,歪着脑袋看我。然后,她们的脸上显出失望。丹蒂揉着鼻子,萨克斯比太太用手指轻敲着嘴唇,皱起眉头。

壁炉上有一块方形的镜子,周围是心形花纹的石膏装饰。我转头看了看自己在镜中的脸。我几乎认不出自己了。我嘴唇发白,眼睛红肿,脸的质地和颜色都像发黄的法兰绒。几日没洗过的头,头皮油腻,头发颜色发暗。裙子的领口开得低,锁骨线条毕现。

“说不定,紫色这颜色不合适你,”萨克斯比太太说,“亲爱的,它把你下眼圈的阴影都显出来了,跟被打青了似的。还有你的脸——要不我们给你捏捏?让脸色红润起来?不要?你让丹蒂给你试试。她的手可有劲了。”

丹蒂过来揪住我的脸,我大叫,从她手里挣脱。

“好啦!你这疯猫!”她说,摇头跺脚说,“你就留着你的大黄脸好了!”

“哎!哎!”萨克斯比太太说,“李小姐是大家闺秀,跟她说话可要放尊重。别嘟着嘴。”丹蒂正要嘟起嘴,只能做罢,“这还差不多。李小姐,要不我们把这件脱了,换一件绿底银花的试试?那绿色里就一点点砷[39],只要你不穿着它出汗,就没事的。”

但我再也不能忍受被她们摆弄了。我不让她脱那条紫色的裙子。“你喜欢这件,乖孩子?”她问,语调和脸色都柔和了下来,“这就对了!我就知道真丝会让你回心转意的。我们下去在男士们面前显摆一下好不,李小姐?丹蒂,你先下去。这楼梯不稳当,我可不想让李小姐绊跤。”

她打开了门上的锁。丹蒂先走出去,我顿了一下,也跟着走了出去。我还是希望能穿着鞋子、帽子、斗篷。但迫不得已时,即使没有帽子,脚穿拖鞋,我也能跑。我能一直跑到布莱尔。楼梯下的哪一扇门,才是逃出生天的门呢?我不知道。我看不见。丹蒂走在我前面,萨克斯比太太在后面紧张地跟着。“能找到台阶不?”她问。我不回答。因为这时从附近的一个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尖声的,颤抖的,像是孔雀的叫声。然后又归于寂静。我一惊,转过身去,萨克斯比太太也转了个身,“叫啊,你这老家伙!”她挥舞着拳头大声说。然后她换上甜蜜的口气,对我说,“没吓着你吧,亲爱的?没啥的,那是易布斯先生的妹妹。她整天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恐惧。”

她对我微笑。那叫喊声又来了。我听到,犹豫了一下,加快脚步走下了那段阴暗的楼梯——下楼时,我四肢酸痛,还有些喘不上气。丹蒂在楼梯下等着。楼下的厅很小,她一人几乎就把它占满了。“过来这儿。”她说。她打开了通往厨房的门。我想,她身后那扇插了插销的门,应该是通到街上的。但萨克斯比太太已经下来了,她拍拍我的肩,“对了,就是这边,乖孩子。”我几乎踉跄地迈开了一步。

厨房比我记忆中更暖和,也更灰暗。理查德和约翰·弗鲁姆坐在桌边玩骰子。我走进去时,他们俩抬头看了我一眼,都笑了起来。约翰说,“瞧瞧那张脸,谁把她眼睛打青了呀?丹蒂,要是你干的,我立马亲你一个。”

“等我腾出手,看我把你眼睛打青,”萨克斯比太太说,“李小姐只不过有点儿累。小废物,起来,椅子让出来给她坐。”

她一边说着,一边锁上了身后的门,把钥匙装进口袋里。她穿过厨房,推了推另两扇门,看是否牢靠。“别让凉风吹进来。”见我望着她,她便这么说。

约翰又扔了一下骰子,算着他的点数,然后站了起来。理查德拍拍身边的空位,“来吧,莫德,”他说,“来,莫德,坐我旁边,只要你保证不再来戳我的眼睛——就像上次,你上星期三干的那样。我就不会打你,用约翰的命发誓。”

约翰脸色一黑。“少拿我的命去玩,”他说,“不然我就拿你的去玩——听到没有?”

理查德没有回答。他望着我的眼睛微笑。“来吧,我们重新做朋友好吗?”

他向我伸出手,我躲开了,把裙子也从他身边拉开。紧闭的门,空气闭塞的房间,倒使我心底生出一股单薄的勇气。“我完全不想,”我说,“和你做朋友。我也不想和你们当中任何一个人做朋友。我是不得已才下来的,是萨克斯比太太的逼迫,我已经没力气和她争执。至于其他,你们只要记住一点:我憎恶你们所有人。”

然后我坐了下来,不是在理查德身边的空位,而是在桌子一头的那张大摇椅上。我坐下,椅子发出吱呀的响声,约翰和丹蒂很快地看了萨克斯比太太一眼。萨克斯比太太看着我,眨了几次眼睛。

“有什么不可以呢?”她最后说,挤出一声笑,“你觉得舒服就行,亲爱的。我就坐这个硬板凳好了,这样对我也好。”她坐下,擦擦嘴,“易布斯先生不在?”

“出去接活儿了,把查理·瓦格也带去了。”

她点头,“小孩子们都睡着了?”

“绅士给他们喂了药,半小时前。”

“好孩子,好孩子。很好,保持安静。”她望着我,“李小姐,你还好吧?要不要喝口茶?”我没回答她,只是很慢很慢地摇着椅子,“要不,咖啡?”她舔舔嘴唇,“就咖啡好了。丹蒂,烧点水。吃块蛋糕不,亲爱的,就着咖啡吃?约翰可以跑出去买。你不要蛋糕啊?”

我慢慢地说,“在这里,无论你奉送何物,在我眼中都不过是尘土。”

她摇头。“哎,瞧你这张嘴,说的话都像诗一样!说到蛋糕呢——”这时我望向了别处。

丹蒂正在煮咖啡。那只俗艳的钟走到整点,敲响了。理查德卷了一支烟。烟草的烟,油灯和蜡烛的烟,已充满了房间。厨房的墙是褐色的,有一点微微的反光,仿佛用肉汁刷过。墙上钉着一些彩色的图片——上面画着小天使,玫瑰花,荡秋千的女孩——还有一些卷了角的剪纸,是剪下来的运动员、马匹、狗与盗贼的版画。在易布斯先生的工具炉边,挂着三张肖像,分别是查布先生[40]、耶鲁先生[41]和布拉默先生[42]。肖像被裱在软木板上,上面布满了黑色的小孔。

我想,假如我手里有飞镖,我就能以此要挟他们,要萨克斯比太太交出钥匙。假如我有一只破玻璃瓶,假如我有一把刀,该有多好。

理查德点燃了烟,在烟雾中眯起眼睛,打量着我。“漂亮裙子哦,”他说,“颜色很衬你。”他伸手想去摸黄色的缎带,我打开他的手,“啧啧,”他说,“臭脾气还是没改啊。本来还指望关几天会让你脾气变好点呢。苹果或小牛肉放久了都会软的。”

“你怎么不去死?”我说。

他笑了。萨克斯比太太红了脸,然后也笑了。“听听这说的,”她说,“这要是一个普通姑娘说出来,不知道多难听。可是从一个小姐口里说出来,咋就觉得顺耳了呢。不过呢,亲爱的——”她从桌上俯过身子来,压低了声音——“我还是希望你说话别这么毒。”

我和她对视。“你觉得,”我语调平稳地说,“我会把你的希望放在眼里?”

她震了一下,脸更红了。她的眼皮颤动,望向了别处。

我喝下了咖啡,然后再也没说话。萨克斯比太太坐在那里,手指轻敲桌面,皱着眉头。约翰和理查德又玩起了骰子,不时拌嘴。丹蒂在一盆褐色的水里洗着尿布,然后把它们晾在炉火前,尿布散发出水汽和臭味。我闭上眼睛。我的胃一痛再痛。我再次想到,假如我有一把刀,假如,我有一把斧头……

但这房间是如此闷热,我是如此疲惫不堪,我仰头睡了过去。当我醒来时,已是下午五点,骰子收了起来,易布斯先生也已回来了。萨克斯比太太在喂婴儿,丹蒂在做晚饭,熏肉、卷心菜、土豆和面包碎。他们给我盛了一盘。我吃了,一边吃一边沮丧地挑拣,就像早餐时挑出鱼里的刺,我挑出熏肉里的肥肉,面包里的渣滓。然后他们拿出了酒杯。“喝点啥不,李小姐?”萨克斯比太太说,“是要黑啤,还是雪莉酒?”

“还是琴酒?”理查德说,眼神里带着戏弄。

我要了琴酒。酒的味道有点苦,但是银匙在玻璃杯里搅动的轻响,给我带来了一些模糊的,难以言说的安慰。

那天就那样过去了。接下来的那些天,也那样过去了。我早早上床——每次都是萨克斯比太太为我脱衣,她拿走我的衣裙和内衣,把它们锁起来,然后把我也锁起来。我睡眠不好,每天早晨醒来,总是觉得头晕,脑子是清醒的,心里却有些害怕。我坐在那把小小的金色藤椅里,逐一回想着这个地方的细节,想着我的逃生路线。因为,我必须逃离。我一定要逃离。我一定要逃离这里,去找苏。带走她的那两个男人叫什么名字?我记不起了。他们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没关系。没关系,我会找出来的。但首先,我要回到布莱尔,求我舅舅给钱——他应该仍旧相信他是我舅舅吧——若是他不给我钱,我就去求那些仆人!我去求斯泰尔斯太太!再不然,我就去偷!我从书房里偷书出来,偷最罕见的珍本,然后卖了它——!

不,我不会那么做——即使是现在,一想到回布莱尔,就已令我不寒而栗。然后我想起,我在伦敦还是有朋友的。我认识哈斯先生和霍陲先生。哈斯先生——那位喜欢看着我走上楼梯的哈斯先生,我应该去找他吗?我能把自己交托给他吗?我想我可以,我已经孤注一掷了……但是,霍陲先生更仁慈些,他曾邀请过我去他家,去他在霍利威尔街上的书店。我想,他会帮我的。我肯定他会帮我的。霍利威尔街不会太远吧,会吗?我不得而知。这里也没有地图。但我会找到的。然后霍陲先生会帮我。霍陲先生会帮我找到苏……

我脑中转着这些念头时,伦敦在我身边慢慢破晓,易布斯先生煎着熏鲱鱼,他妹妹发出号叫,理查德在床上咳嗽,萨克斯比太太在翻身、打鼾、喘息。

假如他们没有把我看得这么紧!每当他们在我身后锁上门,我都想,总有一天,他们会忘记锁门。我就可以逃跑。他们守着我,总有守累的时候——可是,他们没有。我抱怨这混浊闭塞的空气,我抱怨室内不断升高的热度,我频繁地要求去厕所。因为厕所在昏暗多尘的走廊尽头,在房子的后面,可见天光。我知道,如果找对时机,我可以从那里逃走。但机会一直未出现,每一次都有丹蒂陪我去,并且她站在外面等我出来。有一次我试图逃跑,她轻而易举就把我抓住了。因为差点让我跑了这事,萨克斯比太太打了她。

理查德把我带到楼上,打了我。

“不好意思,”他打我时说,“但是你要知道,我们为了这事费了多少心!我们要你做的只不过是等,等律师来。你不是跟我说过,你善于等待吗,那为什么不肯为我们等?”

他打的那一下,给我留下了瘀青。每一天,我看见瘀青渐渐褪色,我想,在它完全褪掉之前,我一定要逃离!

我思考着这事,过了很多沉默的时辰。我坐在厨房,坐在灯光之外的阴影里——也许这样他们就会把我忘记了,我想。有时他们仿佛真的把我忘了,房子里的喧嚣一如既往,丹蒂和约翰又亲吻,又争吵,婴儿们哭闹,男人们玩牌玩骰子。有时有外人造访,多数时候是男人或少年,或者,极少数情况下也有女人或姑娘——她们带了赃物来卖给易布斯先生,他再转手卖出。她们可能在一天的任何时候出现,带来的东西令人吃惊——大件、俗艳,在我眼中,都是些劣质物品:帽子,手绢,廉价首饰,蕾丝花边之类,有一次还有一束用带子系着的黄色头发,这些东西像溪流一般,源源不断地流入。它们不像来到布莱尔的书,那些书仿佛沉入混沌寂静的海底,从此安顿下来。它们也不像书里描述的物品,那些有功能有作用的东西——椅子,枕头,床,帘幕,绳子,棍棒……

此处无书,只有混乱不堪的生活,此处所有东西,只有一个作用,赚钱。

而最能赚钱的那一样东西,就是我。

“不冷吧,亲爱的?”萨克斯比太太会说,“不饿吧?哟,你的额头怎么这么热!没发烧吧?我们可不能让你病了。”我没理她。这种话我已经听够。我任她把毯子披在我身上,我任她搓揉我的手,我的脸,“你不高兴?”她说,“瞧瞧你这嘴,笑起来多好看呀!你不肯笑?连——”她吞了一口口水,“连为我笑一下都不肯?乖孩子,你看一眼这日历牌。”日历牌上的日子,被她用黑色的小叉一天天划掉,“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了,还差两个月,就到时候了!这算不上太久,是吧!”

她说着这话,几乎在用讨好我的语气。我只是盯着她的脸——仿佛在说,与她共处,哪怕一天,一小时,一秒钟,我都嫌长。

“这又是怎么啦!”她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又松开,拍拍我,“你还是没习惯这儿,是吧,宝贝?”她说,“没关系。我们给你弄点什么,才能让你高兴点呢?哎,给你搞一束花怎么样?要不来一个蝴蝶结,衬你这漂亮头发?百宝盒?会唱歌的小鸟?我给你弄个鸟笼。”也许因为我动了一下身子,“啊哈!约翰在哪儿?约翰,这有一先令——是假的,出手要快——你赶紧出去,给李小姐买一只小鸟回来,带鸟笼的。亲爱的,你想要黄色的,还是蓝色的鸟?没关系了,约翰,好看的就行……”

她对约翰挤了一下眼,他出去了,半小时后带回一只关在柳条笼子里的小雀。他们兴奋地围着它看,把笼子挂在横梁上摇晃,看鸟儿在笼中扑腾。查理·瓦格在笼子下面跳着叫着。但这只鸟不唱歌——这房间如此昏暗,它只是用嘴梳理着自己的翅膀,或是去啄笼子的柳条。后来,他们也不理它了。约翰喂它吃蓝色的火柴头,他说他计划哪天喂它吃下整条蜡烛芯,然后点燃它。

没有一个人提起苏。有一次,丹蒂在端上晚饭时看着我,抓了抓耳朵。

“奇怪,”她说,“苏就这么跑到乡下不回来了,你说是吧?”

萨克斯比太太望了一眼理查德和易布斯先生,然后望向我。她舔舔嘴唇。“这个,”她对丹蒂说,“我一直没想说这事儿,但现在你也知道了。实话实说吧,苏不会回来了,永远不会了。绅士交给她办的最后那点事儿,是有钱的,比她回来能拿的钱还多。她就吞钱跑路了,丹蒂。”

丹蒂张着嘴。“不会吧!苏·程德?她就跟您亲生女儿一样啊!——约翰!”约翰这时正走下来吃晚饭,“约翰,你猜都猜不到!苏贪了萨克斯比大娘的钱!所以她不敢回来了。跑路了!你说这多伤萨克斯比大娘的心。要是给我们见着,我们要杀了她。”

“跑路?苏·程德?”他用鼻子哼了一声,“她没那个胆。”

“可她就是跑了。”

“她已经跑了,”萨克斯比太太又望了我一眼,说,“我不想在这屋里再听见有人提她的名字,就这样。”

“苏·程德原来是个老千哦!”

“这就叫遗传。”理查德说。他也看了看我,“曲里拐弯地也会表现出来。”

“我刚才怎么说的?”萨克斯比太太严厉地说,“不准再提她的名字。”她举起手,约翰立即住了口,但他摇着头吹了声口哨。过了一会儿,他笑了起来。

“我们能多分点肉了,是不是?”他一边说,一边盛满自己的盘子,“——本来会的,如果没有这位小姐。”

萨克斯比太太见他阴着脸看我,抬手就打了他。

从此之后,上门的男男女女们但凡问起苏,他们就会被带到一边,像丹蒂和约翰一样被告知,苏变坏了,背叛了萨克斯比太太,伤透了萨克斯比太太的心。他们总是问同一个问题:“苏·程德?谁都想不到她会跑啊!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他们摇头叹息。但是在我看来,他们很快就把她遗忘了。我看,连约翰和丹蒂都把她忘了。这是一个健忘之家。这是一个健忘之地。有多少次我在深夜醒来,听到窗外的脚步声,车轮转动声——那是有人,或者一家人,趁夜潜逃。对面那个百叶窗上有心形洞的房前,曾经坐着一个脸上缠着绷带的喂小孩的女人,她也消失了。那个位置换上了另一个女人,然后她也消失了,然后又换上另一个,现在那个酗酒。对他们而言,苏又算什么人?

对我呢,苏是我的什么人?身处此地,我不敢回想她嘴唇的压力,她手指的动作。但我更害怕的,是遗忘。我愿我能梦到她。可我从未梦到过。有时,我拿出那个我曾以为是我母亲的女人的肖像,想从中找出苏的五官——她的眼睛,她尖尖的下巴。萨克斯比太太看见了,有些心烦的样子。最后,她从我手里拿走了肖像。

“别再想了,”她说,“已经过去的事儿,就别再想了。乖孩子,好吧?多想想将来。”

她以为我在留恋过去,其实我在思量将来。我仍观察着他们每次开门的钥匙——总有一天,他们会忘记取走钥匙,我知道会的。我观察着丹蒂、约翰、易布斯先生,他们渐渐习惯了我的存在。他们会渐渐松懈,忘记警惕。快了,我想,就快了,莫德。

我就是这么想的,直到有一天发生了这件事。

理查德习惯了每天都出门,也不说去哪儿。他没钱,在律师来到之前他不会有钱。我想,他只不过是去满是尘土的街上逛逛,或者去公园坐坐。波镇厨房的闷热狭窄不仅使我感到窒息,对他恐怕也是一样。不过,有一天他出去了一小时就回来了。屋里当时很安静,易布斯先生和约翰都外出了,丹蒂在椅子上睡着了。萨克斯比太太带他走进厨房,他甩掉帽子,吻她的脸颊。他神采飞扬,眼睛发亮。

“哈,你猜怎么着?”他说。

“好小子,我哪猜得到!你赌的马都赢了?”

“比那个还好。”他向我伸手,“莫德,你猜呢?别待在暗处了,出来吧。别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你听我说完再说。跟你有关系的。”

他抓住我的椅子往桌前拖,我甩开他的手。“什么叫跟我有关?”我郁闷地说。我正坐在那儿思量着我的人生。

“你会明白的,看看这个。”他把手伸进背心口袋,掏出一样东西。那是一张纸。他摇晃着那张纸。

“好小子,这是债券?”萨克斯比太太走到他身边说。

“是一封信,”他说,“是——猜猜是谁写来的?莫德你猜?”我不语,“玩一下都不愿意吗,要不,我给你一个提示?是你认识的人,一个很亲近的朋友。”

我的心猛跳了一下。“苏!”我立刻说。但他仰头冷笑了一声。

“不是她。你以为在那种地方,他们会给她纸?”他瞥了一眼丹蒂,她睁了一下眼,又闭上了,继续睡了过去,“不是她,”他接着说,这次压低了声音,“我指的是另一位朋友。你不猜了?”

我转过头去,“我为什么要猜,你反正想告诉我的,不是吗?”

他又等了一下,然后说,“李先生,也就是你舅舅——啊哈!”他见这句话让我吃惊不小,“你还是很在乎嘛!”

“给我看。”我说。也许我舅舅正四处追查我。

“好了,”他高举着那信,“写的是我的名字,不是你的。”

“给我看看!”

我站起身来,把他的手臂往下拉,我看见了一行字迹,然后就把他推开了。

“这不是我舅舅的笔迹。”我大失所望,简直想打他。

“我又没说是他,”理查德说,“信是从他那儿发出来的,但是别人写的,是他的管家,魏先生。”

“魏先生?”

“你更好奇了吧,嗯?你看了就会明白的,给你。”他把信折好,递给了我,“你先看这一面,这是附言。至少,这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直到今天都没听到布莱尔有动静——这也是我一直觉得奇怪的事儿。”

字迹潦草,墨迹也有些花了。我把信纸侧了侧,尽量对着光线,读了起来。

尊敬的先生:

今天我在主人的私人笔记中,发现了这封信。我认为他本意是要寄出的,先生,但他写完就病倒了,且病情严重,一直病到今天。斯泰尔斯太太与我起初都认为,这场病与他外甥女那桩败坏名誉的私奔有关。但我们注意到,先生,恕我直言,从信中的语句可看出,他没有为这事感到太大震惊;正如,请您再次恕我直言,我们也没有太震惊。我们尊敬地寄出此信,希望您能收到,先生,并祝您一切安好。

布莱尔庄园的管家,马丁·魏

我抬眼看他,什么也没说。理查德见我的神情,便微笑起来。“继续读。”他说。于是我翻过信纸。这是一封短信,日期是五月三日——那是七个礼拜前。信中写道:

致理查德·里弗斯先生

先生,我估计是你带走了我外甥女莫德。我祝你和她相处愉快!她的生母是个婊子,就算她没有继承母亲的相貌,却有她母亲所有的习性。她的走对我的工作进展是一大损失,但我欣然接受这损失,因为我知道,像你这样一个人,对如何处置娼妓,一定驾轻就熟。

克里斯托弗·李

我把信读了两三遍,然后又读了一遍,然后让它落到了地上。萨克斯比太太立刻将它捡起来,自己看了。她有些困难地一字一句看着,脸涨红了。她看完后,叫了起来:

“他个老流氓!呸!”

这叫声吵醒了丹蒂。“谁?萨克斯比大娘,说的是谁?”她说。

“一个混蛋。没什么了。一个生病的老混蛋,活该。你不认识的,你接着睡。”她走过来抱我,“噢,亲爱的——”

“别碰我。”我说。

这封信深深地刺痛了我,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我不知究竟是那些词语,还是它对萨克斯比太太的故事的最终印证,哪一样伤我更深。我心绪大乱,此时无法忍受她和理查德的注视。我走开,尽量离开他们,走了两三步便来到褐色的墙边,我转身,又被另一面墙堵住,我再转身,走到门边。我抓住门把手,徒劳无功地想打开它。

“放我出去。”我说。

萨克斯比太太来到我身边。她伸手,不是去拉门把手,而是我的脸。我推开她,快步走到另一扇门前,然后到第三扇门——“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她紧跟在我身后。

“乖孩子,”她说,“别为那老混蛋生气,他不值得你流眼泪!”

“你放不放我出去?”

“放你出去,去哪儿啊?你需要的东西不都在这儿了吗?所有的东西不是都有了吗,还有陆续来的,你想想那些首饰,衣裳——”

她再次靠近,我再次把她推开。我站在墙边,用拳头击打墙身,一击再击。然后我抬头望去,眼前是日历,上面歪歪扭扭地画满了黑色小叉。我把那一页扯了下来。“乖孩子——”萨克斯比太太又说,我转过身,把纸向她掷去。

但最后,我只能倒地哭泣。哭过之后,我觉得我变了。我失去了意志,那封信把它击溃了。日历重新在墙上挂好,我不再去动它了。随着它一天天变黑,那个日期也一天天接近。季节在变化,六月的天气,一天比一天热。房子里的苍蝇也日渐增多,理查德被它们弄得烦躁不堪:他用拖鞋追打苍蝇,追得脸色发红,满身是汗。“你们知不知道,我是富家子弟?”他说,“可我现在这副样子,还看得出吗?看得出吗?”

我没答理他。现在,我也跟他一样,期盼着八月苏的生日快点到来。现在,他们让我跟随便哪个律师说什么,我都肯了。我的白天过得浑浑噩噩,夜里——夜晚常常热得难以入眠——我便站在萨克斯比太太房间那狭长的窗前,呆望着街道。

“别站在那儿,宝贝儿,”如果萨克斯比太太醒来,她会喃喃地对我说。他们说波镇上有霍乱,“谁也说不准,你吹了冷风会不会发烧啊。”

吹过带着恶臭的风,会不会发烧呢?我到她身边躺下,直到她睡着,然后起身再回到窗边。我把脸靠近窗口的缝隙,深呼吸。

我几乎已经忘记逃离的念头。也许他们也感觉到了。最后——在七月初的一个下午——他们都出去了,只留了丹蒂看着我。

“你好好看着她,”萨克斯比太太一边戴手套,一边对她说,“要是她出点什么事,看我不杀了你。”她吻了吻我,“没事吧,亲爱的?我不会出去太久,一小时就回来。给你带个礼物回来好不?”

我没答话。丹蒂给她开门,她出去后丹蒂收起了钥匙。她坐下,把桌上的台灯拉近,开始做事。不是洗尿布,因为现在婴儿们开始少了,萨克斯比太太找到了一些接收家庭,这里便一天天静了下来。丹蒂现在的活儿,是把偷来的手帕上绣的字拆掉。但她干得无精打采。“没意思的活儿,”见我看着她,她说,“苏以前干这个,想不想试试?”

我摇头,垂下眼帘,然后她打起了哈欠。我听到,立刻打起了精神。我想,如果她睡过去,我就可以去试试那些门——从她口袋里偷钥匙!她又打了一个哈欠,我开始出汗。钟嘀嘀嗒嗒地走着,十五,二十,二十五,半小时。我穿着紫色的裙子,白色丝质软鞋,我没有帽子,没有钱——不要紧,不要紧,霍陲先生会给你的。

睡吧,丹蒂。睡吧,丹蒂。睡吧,睡吧,睡吧……该死的,你睡啊!

但她只是打打哈欠,点着头,一个小时几乎过去了。

“丹蒂。”我开口。

她一下弹了起来,“怎么啦?”

“我恐怕——我恐怕要去,去一下厕所。”

她放下手里的活,拉下脸来。“一定要去吗?现在?眼下?”

“是的,”我用手按着腹部,“我觉得,身子不舒服。”

她翻了一下白眼,“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动不动就不舒服的姑娘。这就是他们叫的那个啥,小姐的身子吗?”

“我想一定是吧。对不起,丹蒂,能给我开一下门吗?”

“但我得跟你一起去。”

“你不需要了,你留在这儿做你的针线活吧,如果你愿意……”

“萨克斯比大娘说了,每次我都必须跟你去,不然就得挨打。走吧。”

她叹了一口气,伸了个懒腰。她裙子腋下的那块丝绸已经变了色,有一圈白色的斑。她取出钥匙,开了门,带我走进那过道。我走得很慢,看着她晃动的背影。我记得从她身边跑过一次,她把我捉住了。我知道,即使我能把她打到一边,她立刻就能站起来追上我,我也许可以把她的头撞在墙上……我想象着这个动作,手腕已开始发软,我觉得自己做不到。

“快点啊,”她说,见我犹豫不前,“哎,怎么啦?”

“没什么,”我慢慢地拉开厕所门,“你不用在这儿等的。”我说。

“不,我要等。”她靠着墙,“你行行好,关上门。”

空气闷热混浊,厕所里的空气更闷热混浊。我走进去,插好门上的插销,环顾四周。这里有一扇小窗,只有脑袋大小,窗框已坏,用一块破布遮挡。到处有蜘蛛和苍蝇,马桶已开裂,布满污渍。我站立思索,过了大约有一分钟。“你没事吧?”丹蒂在外喊道。我不回答。地面是夯实的土。墙身刷了白石灰。绳子上挂着些撕下来的报纸条,“女士及先生们的旧衣物,无论好坏,我们都收——威尔士羊肉和新鲜鸡蛋——”

想办法,莫德。

我转身对着门,嘴靠近门板上的缝。

“丹蒂。”我小声说。

“怎么啦?”

“丹蒂,我不舒服,你得给我拿点东西来。”

“什么?”她来拉门,“你出来吧,小姐。”

“我不能。我不敢。丹蒂,你得去楼上,我的房间,在五斗橱的抽屉里拿点东西行吗?那里有东西,行不行?噢,我希望你能快点去!噢,怎么流成这样!我怕男人们快回来了——”

“噢,”她说,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压低了嗓音,“不巧那个来了,是吧?”

“去帮我拿好吗,丹蒂?”

“但我不能离开你啊,小姐!”

“那我就必须待在这里,直到萨克斯比太太回来!但要是约翰或者易布斯先生先回来怎么办?要是我昏倒了怎么办?门还是锁着的!萨克斯比太太看见了会怎么说?”

“哦,老天爷,”她嘀咕着,然后说,“是在抽屉里,是吧?”

“最高那个抽屉,左边。快点行吗?我要赶快把自己收拾干净躺下来就好了。唉,每次都这样糟——”

“好吧。”

“快点好吗!”

“好吧!”

她的声音远去了。我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到她的脚步声,听到厨房门被打开又关上——我拉开插销,跑了出去。我穿过过道,跑进院子——我记得这里,我记得那些荨麻和砖头。可是,从这里又该走哪条路?四周全是高墙。我又跑远一些,墙慢慢让开了路,这里有一条满是尘土的小径——我来时这里满地泥泞,我看见它,就知道了——我知道了!——它通往一条巷子,然后通向另一条小路,会穿到街上,然后——然后去哪里?一条我不认识的大路,通到一座桥拱下。我记得那桥,但在记忆中它更近些,更低些。我还记得一堵高墙。但是现在,那里没有墙了。

不要紧,向前走,把那房子抛在身后,快跑。走更宽的马路,小街小巷阴暗曲折易迷路,千万不要走进去。跑,快跑。别管压顶的天空有多巨大,别管伦敦有多喧嚣,别管身边有多少人——别管他们瞪你的目光,别管他们的衣衫是否褴褛,而你的衣服多么夺目,别管他们戴着帽子,而你没有。别管你的真丝软鞋,别管已被地上的石子和煤渣割破的双脚——

就这样,我鞭策自己前行。只有车辆,那些疾驰的马和车轮,才会让我停下查看。在每个十字路口,我稍事停顿,然后跻身于滚滚车流。我想,也许正是我的急迫,我的茫然——也许还有我衣裙的鲜艳——让车夫们拉紧了缰绳,让我幸免于马车的碾压。我脚步不停,一路向前。我记得有一条狗对我吠,咬住了我的裙角;我记得有些男孩跟着我跑,两三个男孩,看见我踉跄,他们发出尖叫。“你,”我一手扶着腰问道,“能不能告诉我,霍利威尔街在哪儿?去霍利威尔街该怎么走?”——可是,我一开口说话,他们都后退了。

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穿过一条热闹的街,这里的房子比较高大华丽——但在两条街外,房屋就破烂简陋。我该走哪条路?我会找人问,等一下再问。现在只需向前走,我要远离萨克斯比太太、易布斯先生、理查德他们,要与他们隔开无数条街。就算迷路又如何?我早已迷失……

经过一条渐渐上坡的黄砖巷的巷口时,我望见它的尽头,在一片破旧的屋顶之上,是圣保罗大教堂深色的穹顶,顶上的十字架闪烁着金色的微光。我认识它,我在书中的插图里见过它。我觉得霍利威尔街就在它附近。我提起裙子,转身向它走去。小巷有一股臭味,但教堂看起来近了。它看起来那么近!黄砖变成了绿色,气味越发难闻。我向上走去,然后路面陡然往下一沉,一下子开阔起来。我原以为下面有一条街道或广场,不料自己站在了一条歪歪斜斜的楼梯的顶端,楼梯通向肮脏的水面。原来我来到了河边。圣保罗大教堂确实不远,只不过,我和它之间,隔着泰晤士河的河水。

我站在那里,望着河面。心怀恐惧,心怀敬畏。我记得在布莱尔,我曾行走在泰晤士河边。我记得,河水仿佛不满于狭窄的岸。我以为它渴望——如我渴望——能够奔流,能够伸展。我未曾想到它伸展后变成这样。它像毒药一般流淌着,水面上散落漂浮着各种垃圾——干草、木片、杂物、废纸、破布、软木,斜漂着的瓶子。河水流动着,那动静不像河,而像海——它在高低涌动。当河水撞到船身,拍击岸边,拍到水边的阶梯、墙或码头的木桩,这涌浪就会散裂,翻起层层泡沫,像坏了的牛奶。

这是一片水和垃圾纠结撕扯的混沌。但水上有人,他们一副沉稳自信的模样,他们在船上划着桨,拉着帆。水边有弯腰赤脚的女人和孩子,在杂物漂荡的水里拾着东西,就像田里的拾穗者。

他们并不抬头,因此没看见我,虽然我站在那里看了他们一些时候。河岸边我目之所及处皆是仓库,仓库之间有一些工人。这时,我看见了他们,他们也发现了我——多半是看见了那鲜艳的裙子——开始是呆看,然后对我挥手呼喊。这把站在那里出神的我喊回了神,我转身走回黄砖小路。我要过河才能到圣保罗大教堂,我已看见了必经的那座桥。但是我发现,我所在的位置太低,我仍未找到到达桥面的路。身边都是些狭窄的沙石小路,而且污水横流。路上也有些人——在仓库和船上干活的男人,跟刚才那些人一样,他们也想引起我的注意,或吹口哨或大呼小叫,倒是没敢上来碰我。我以手遮脸,快步走过。最后,我找到一个仆人穿着的男孩,问他:“哪条路能走到桥上,到河对岸去?”他给我指了一条阶梯,然后就看着我走上去。

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男人、女人、小孩——马路上的人多了起来,他们都在看。我想过从裙子上撕一块布蒙在头上,我也想过乞讨些钱。若是我知道该要多少钱、帽子卖什么价、在哪里买帽子就好了。然而我一无所知,一无所知。我只能向前走。我感觉到鞋底开始裂了。别理会,莫德。你一开始想这些,就会流泪了。前面的路开始上坡,然后我开始望见水面。桥,终于到了!我加快了脚步。但是脚步一快,鞋底脱裂得更厉害,过了一会儿我不得不停下来。桥头边的墙上有一个开口,里面是歇脚处,有窄窄的石凳,旁边挂着软木条,标识牌上写着,扔给落水者急救之用。

我坐了下来。桥比我想象的高,我从未身处如此高处!我有些头晕。我摸了摸已经断开的鞋底,一位女士能否在桥上公开搓揉自己的脚?我不知道。车流在身边继续滚滚向前,就像奔流的水。如果理查德来了怎么办?我再次掩住了自己的脸。就停留这一刻,然后我就走,现在阳光正暖。就停留这一刻,我需要匀一匀呼吸。我闭上了眼睛。这样,人们再瞪着我,我也看不见他们了。

然后,有人走到我面前,开口说话了。

“我担心,您是不是病了?”

我睁开眼。是一位上了年纪的男人,陌生人。我放下了手。

“您别害怕。”他说。也许我面露疑惑,“我不想吓着您。”

他碰了一下帽子,大概做了个鞠躬的姿态。他也许是我舅舅的朋友。他说话的语气像个绅士,他的衣领白净。他微笑,又仔细看了看我,表情和蔼。“您是不是病了?”

“您肯帮我吗?”我说。他闻言脸色一变。

“当然了,”他说,“怎么了?您是受伤了吗?”

“不是受伤,”我说,“但我被人陷害,受尽了苦。我——”我望了一眼桥上行走的车辆,“我怕,我怕某些人。您肯帮我吗?哦,我真希望您能帮我!”

“我已经说过愿意了。但是,这事真特别!您,一位小姐——您愿意跟我来吗?您一定要把发生了什么事全都告诉我,我洗耳恭听。现在先别说话。您能站起来吗?您恐怕是伤了脚。哎呀,天啊,让我叫辆车。好,就这样。”

他对我伸出手臂,我扶着他站了起来。突如其来的放松让我无力,“感谢上帝!”我说,“噢,感谢上帝!但是,您听我说,”我把他抓得更紧了一些,“我一无所有——我没钱付给您——”

“钱?”他把手搭在我手上,“我不会收的。想都不要想!”

“——这个,我有一位朋友,应该能帮我,您能带我去他那儿吗?”

“当然,当然,我还会不帮吗?来,我们需要的是这个。”他对着马路探出身子,扬起手。一辆出租马车从车流里驶出,在我们面前停下。这位绅士拉开了车门。封闭式车厢,里面颇暗,“小心,”他说,“您自己能行吗,小心,这脚踏有点高。”

“感谢上帝!”我再次说道,提起了脚,这时他来到我身后。

“这就对了,”他说,“哎哟,您上楼梯真好看。”

我停住了,一只脚还踩在脚踏上。他的手放在我腰上。“上去啊。”他催我进入马车。

我退了下来。

“算了,”我很快地说,“我还是步行吧。您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这么热的天气怎么能步行。会累坏你的,还是上去吧。”

他的手还放在我腰上,使了一下劲。我摆开身子,我们几乎扭打起来。

“怎么啦!”他笑着说。

“我改变主意了。”

“上去吧。”

“您放手。”

“您是不是想把事闹大?好了,上去吧,我知道一处宅子——”

“一处宅子?难道我没跟您说吗,我是要去找一位朋友?”

“这个嘛,我倒是觉得,您先把手洗洗干净,换一双干净袜子喝一杯茶再去,您朋友会更喜欢您的。或者——谁知道呢?说不定您做完这些事之后,会更喜欢我呢——嗯?”

他依然面带微笑,神色和蔼。但他握住了我的手腕,拇指在那儿摩擦。他再次试图把我推上马车。这次,我们扭打起来。周围无人干涉。我想,我们是被马车挡住,另一面的人看不见我们。走上桥面的男人和女人们望我们一眼,又回过头去,继续前行。

但是马车有车夫。我对他喊道,“你看不见吗?”我对他高喊,“这事搞错了,这个男人骚扰我。”于是他放开了我,我退离那马车几步,但仍对他喊着,“您能载我一程吗?就载我一个人?我会找人付钱的,我保证,到了就付您钱。”

车夫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当他知道我没钱,扭头啐了一口唾沫。

“没钱别坐车。”他说。

那个男人又走了上来。“来吧,”他说——这次没有了笑容,“没必要搞成这样。你是在玩什么呢?很明显你现在处境困难,难道你真不想换双袜子,喝一杯茶?”

但我仍在对车夫喊话。“那您能不能告诉我,”我说,“该走哪条路?我要去霍利威尔街,您能告诉我该走哪条路吗?”

听到街名,他哼了一声——我不知是蔑视还是嘲笑。但他还是用鞭子指了指,“那边,”他说,指着桥对岸的方向,“然后往西,沿舰队街走。”

“谢谢您。”我开步,那男人又伸手拉我,“放开我。”我说。

“你说着玩的吧。”

“放手!”

我几乎是尖叫了。他退开。“走吧走吧,”他说,“你这小浪货!”

我尽量加快了脚步,几乎小跑。但是过了一会儿,马车追上了我,在我身边放慢了速度,跟着我步伐。那男人从车厢里探头望着我,他的表情又变了。

“对不起,”他用讨好的语气说,“上车吧,我对不起您。上来好吗?我带您去您朋友那儿,我发誓。您看,您看。”他拿出一枚钱币,“这个给您,上来吧。您不要去霍利威尔街,那里都是些地痞流氓——不是我这样的。上来吧,我知道您是位大家闺秀。来吧,我会对您好的……”

他就这么一路嘀咕着,走过了桥的大约一半,直到慢行的马车后面堵起了长长的一队车,车夫大声吆喝说必须加速了,他才坐了回去,砰的一声拉上了车窗。马车离我而去,我喘出了一口气。我开始全身发抖,我多想停下来休息,但现在,我不敢。我走下了桥,这里,脚下的路汇入另一条,比南面那些道路更车水马龙,但也更无人注意。我喜欢这一点,虽然这里行人更拥挤。不打紧,不打紧,挤过去就好了。继续往前,按马车车夫说的,向西去。

这里的街道又变了。街道两边房屋林立,窗户向街突出——我终于懂了,这是商店,窗户里陈列的物品上有卡片,卡片上写着价格。有面包,有药品,有手套,有鞋帽——噢,用一点钱就可以换到!我想到那位绅士在车窗里奉上的钱币,我刚才是不是该抢过来就跑呢?现在想来,已经太晚了。不打紧,继续向前。眼前有一座教堂,它分开众多的街道,如屹立水中的桥墩分开流水。我应该走哪边?有一位妇人经过,和我一样无冠。我抓住她的手臂,向她问路。她给我指了路,然后和其他人一样,瞪着我走远。

但是,我终于到了霍利威尔街!只是现在,我有些将信将疑了。我曾经怎样地想象过它啊。想象中的它不是这样的——不是如此狭窄,如此弯曲,如此阴暗。伦敦的天气还很温暖,且天光尚亮,可是,踏入霍利威尔街,我仿佛踏入了黄昏。不过,这样的昏暗也好,至少隐藏了我的脸,也隐去了衣裙的色彩。我往街的深处走去,街道变得更窄,脚下是没有铺砖的地面,满是尘土,凹凸不平。两边是店铺,铺子里亮着灯。有些铺子前面挂着些破烂的衣裳,有些前面堆放着破椅子、空画框,还有彩玻璃。但更多的,是书铺。看见这个我再次迟疑了,自从离开布莱尔我再也没摸过书。现在,突然间被书包围,看见这么多书,翻开着,就像看见太多面包摆放在托盘里,岌岌可危地高高堆放在篮子里。看见这些或开裂,或起斑,或漂白的页面;看见那些标注的“第二”,“第三”,“此盒一”的字样,所有种种,让我心有余悸。我驻足,看一个男人随意地在一盒褪色的书里翻动着,然后拿起一本来,《爱的陷阱》——我知道这本书,这本书我给舅舅念过那多么次,我几乎能倒背如流了!

那男人抬起头,看见我在看他,我便走开了。前面是更多的铺子,更多的书。最后,我来到一个橱窗前,这里比其他铺子亮些。店里的绳子上挂着些版画,橱窗上,开始剥落的金色颜料写着霍陲先生的名字。看见这名字让我颤抖起来,抖得那么厉害,我几乎踉跄跌倒。

室内窄小拥挤,这是我没料想到的。几个墙面都被堆积的书和版画淹没了,此外还有些书柜。有三四个人站在那里,专心快速地翻查着手里的书籍。我推开门时,他们并未抬头,当我走进去一步,裙摆发出窸窣之声,他们才转过头发现了我,就那么直直地望着我。现在我已习惯了被这样直视。房间后部有一张小小的书桌,一个穿着衬衫和背心的年轻人坐在桌边,和其他人一样,他也直视着我。

“你来有什么事?”他说。

我口干舌燥,吞咽了一口唾沫。

我小声说,“我是来找霍陲先生的。我想与霍陲先生面谈。”

他闻言眨了眨眼,顾客们也再次打量着我。“霍陲先生,”他说,语气稍稍有些变化了,“霍陲先生不在店里工作。你不应该来店里的。你与他事先有约吗?”

“霍陲先生认识我,”我说,“我不需要事先约的。”

他瞟了一眼顾客们,说,“你找他有什么事?”

“这是私人事务,”我说,“你带我去见他好吗?或者请他出来见我?”

一定是我神色有异,或者是我的语气,他看起来更防备了。他退后了一步。

“但是,我不知道他在不在,”他说,“真的,你不应该到店里来找他。我们这里是卖书和画的——你知道是什么类型的书画吗?霍陲先生的房间在楼上。”

他身后有一道门。“你让我去见他好吗?”我说。

他摇头,“你可以送一张名片之类的东西上去。”

“我没有名片,”我说,“但是,给我一张纸,我把名字写给他,他见字就会下来的。给我一张纸好吗?”

他没动,只是再次说,“我觉得他今天不在。”

“既然如此,我就在这里等好了。”我说。

“你不能在这里等!”

“那么,”我答道,“你们肯定有间办公室,或者诸如此类的地方,我就在那里面等好了。”

他又望了一眼顾客们,拿起一支铅笔,又放下。

“可以吗?”我说。

他苦了一下脸,然后找了一小片纸和一支笔。“但是你不能再停留了,”他说,“如果他真不在的话。”我点点头,“把你的名字写在这里。”他指点着我。

我开始写,然后记起理查德对我说过的话——在伦敦的书店里,书商们怎么谈论我。我不敢写莫德,我怕那年轻人看见。最后——我记起了另一件事——我写的是:伽拉忒亚。

我把纸折起来交给了他。他拉开门,对着里面的走廊吹了一声口哨,侧耳听了听,又吹了一次。然后有脚步声响起,他探身进去,悄声说话,并用手指指我。我静待。

这时,一位顾客合上了手中的书,和我对视了一下。“您别介意他,”他轻声说,意指那位年轻人,“没别的,他以为您是妓女了。但谁都看得出来,您是位大家闺秀……”他打量了我一下,对书架扬扬下巴,“你喜欢这类书?”他换了一个语气问道,“当然了。有什么理由不喜欢?”

我一言不发,一动不动。那个年轻人回来了。

“我们去找了,看他在不在。”他说。

在他脑后的墙上是些版画,用蜡纸包着,用钉子钉在墙上。画上是这些:一个姑娘在荡秋千,露出了大腿;一个姑娘在船上,就快滑下去了;一个姑娘从一根断了的树枝上掉下来……我闭上双眼。他问一位顾客,“您要买这本吗,先生?”

此时传来了更多的脚步声,门再次打开。

霍陲先生来了。

他看起来比记忆中瘦小,上衣和裤子都有些皱褶。他站在走廊口,有些焦躁不安,他没有踏进店铺——看见了我的目光,却不对我笑——只是张望我身后,仿佛想确认我是独自前来,然后示意我跟他去。那位年轻人为我让开了路。“霍陲先生——”我说道。他摇了摇头,直到把门在我身后关好,才开口说话。他压低了嗓音,说得那么激动,听起来就像在嘶叫。他说:

“我的老天!是你吗?你是真的到这里来,见我?”

我没有说话,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的眼睛。他心不在焉地把手放到头上,然后,他抓住我的手。“这边。”他说,带我走向楼梯。楼梯上堆放了一些箱子,“小心,小心。”我们一边爬,他一边对我说。我们到了楼梯顶上,“进来这儿。”他说。

楼上有三间房,是做印刷和装订书籍之用。其中一间房里,两个男人正在制版。另一间房,我想,必然是霍陲先生的办公室了。这间房较小,房间内一股浓烈的胶水味。他示意我的就是这间。桌上堆满了纸——零散的,毛边的纸,这些即是尚未装订的书页。没有地毯的地面满是灰尘。在一面墙上——隔着制版室的那一面墙——装着毛玻璃。透过玻璃看出两个男人的身影,他们正弯腰工作。

房内有一把椅子,但他并没有请我坐。他关好门,站在椅子前,摸出手帕擦了擦脸。他的脸是白色的,带点儿黄。

“老天爷啊,”他又一次说道,“请您原谅,请您原谅,只是这事让我太吃惊了。”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变得和善了。我听了他这话,半转过身去。

“对不起,”我说,声音不太稳,“我怕我就要哭了。但我不是来找您哭的。”

“您要是想哭,就哭吧!”他说,瞟了一眼那块毛玻璃。

但我不愿意哭。我挣扎着强压下泪水,他在一边观望。然后,他摇了摇头。

“亲爱的,”最后,他柔声说,“你究竟做了什么?”

“别问我。”

“你出逃了。”

“是的,离开了舅舅家。”

“离开了你丈夫,我觉得。”

“我丈夫?”我吞了一口口水,“这么说,您知道了?”

他耸耸肩,脸红了,避开我的眼神。

我说,“您以为我有错。您不知道我受了怎样的苦!别担心——”因为他又抬眼看着那块毛玻璃——“别担心,我不会失控。您怎么看我,我毫不介意,但您必须帮帮我,好吗?”

“亲爱的——”

“您会帮我的,你一定会的。我一无所有了,我需要钱,需要一个安身之所。您以前常说,您欢迎我来——”

我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音。

“你冷静些,”他说,举起双手似乎想抚平我的情绪,却仍站在门边,没有移动脚步,“冷静些。你知道这事看上去有多出格吗?你知道吗?我的店员们会怎么想?突然来了一个姑娘急着找我,用了一个谜语似的名字……”他笑了一声,脸上却是不悦,“我女儿们该怎么说,还有我太太呢?”

“对不起。”

他又擦了擦脸,喘了一口气。“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他说,“你来这里找我的原因。你不要以为我会站在你这一边,与你舅舅对抗。他那样刻薄地对待你,我素来都不认同,但是,决不能让他知道你来过这里。你也不要认为——这是不是你想要我帮忙的?——我会帮你说好话,赢回他的欢心。你知道,他已经抛弃了你。而且,他因为这事病倒了,病得很厉害。这个你知道吗?”

我摇摇头,“舅舅对于我已经毫无意义了,现在。”

“但他于我有意义,你要明白。要是他听说你来过这里——”

“他不会知道的。”

“唉,”他叹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再次痛苦起来,“来找过我!来到这里!”他打量着我,看着我艳俗的衣裙和手套——已肮脏不堪;我的头发——已凌乱打结;我的脸——苍白而无光泽,满是尘灰,“我几乎认不出你了,”他皱着眉头说,“你完全变了。你的外套呢,帽子呢?”

“没时间穿——”

他一脸震惊。“你就穿成这样,来的?”他眯起眼睛看着我的裙角,然后他看见了我的脚,又是一惊,“啊,看看这鞋!你的脚在流血!你出门的时候,没穿鞋吗?”

“没法穿。我一无所有!”

“鞋也没有?”

“没有,没有这些。”

“里弗斯连鞋都不给你?”

他难以置信。“但凡我能告诉你,”我说,“让你了解——”但他并没有在听。他正前后左右看着,仿佛第一次发现桌上堆积的纸张。他拿起几张白纸,手忙脚乱地盖住那些书页。

“你不应该来这儿,”他一边做一边说,“你看看,你看看!”

我望了一眼,瞥见一行字,“你会得到满足的,我保证,让我用鞭子抽你,抽你——”“您是怕我看见这个?”我说,“我在布莱尔见过的比这过分多了,您忘了?”

“这里不是布莱尔。你不懂。你怎么会懂?在那里,你是身在一群绅士之中。这事我怪里弗斯。他既然带了你出来,就应该把你看好。他知道你的过去。”

“您不知道,”我说,“您不知道他怎样利用了我!”

“我不想知道!我也不应该知道!不要告诉我。唉,你看看你自己吧,你知道你这副样子在街上行走,像是什么吗?你这一路走来,不会没人注意吧?”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裙子和鞋。“有一个男人,”我说,“在桥上,我以为他是要帮我,可他却想——”我的声音颤抖起来。

“你知道了吧?”他说,“你知道了吧?要是有警察看见了你,跟着你到了这儿怎么办?要是警察严查起来,你知道他们会对我怎样吗?还有我的店员,我的存货?对于这种情况,他们会——哦!天啊,瞧瞧你的脚!真的在流血啊!”

他把我扶到椅子上坐下,环顾四周。“洗手盆在隔壁。”他说,“你在这里等一下好吗?”他出去了,去了制版房。我看见他们抬起头,听他说话。我不知道他对他们说了什么,我也不在乎了。坐下来后,我感觉到累,之前一直处于麻木状态的脚掌也开始痛起来。房间无窗,也无通风口,胶水的味道更浓重了。我坐的地方离桌子很近,我靠在桌子上,看着桌面,看着桌面上那一堆纸,那些没有切边,没有装订的书页,有一些弄花了,或被霍陲先生用纸遮住了——“我会鞭打你,鞭打,鞭打,鞭打你的臀,直到你流血,血流到脚跟”——刚印刷的,墨很黑,但纸质不好,墨水有一点晕开了。这是什么字体?我知道的,但一下想不起来了。

“——这么说……你喜欢鞭子,是吧?”

霍陲先生回来了。他带回一块布,半盆水。另有一杯水,是给我喝的。

“给你。”他把水盆放到我面前,把布沾湿,递给我,自己紧张地望着别处,“你能做吧?把血擦干净就好了,暂时……”

水是凉的。我擦完脚之后,洗了一下这布,然后把它按到脸上。霍陲先生见状问道,“你不是发烧了吧?”他说,“你没病吧?”“我只是有点热。”我说。他点点头,过来端走了水盆。然后,他递上了水杯,我喝了一小口。“很好。”他说。

我又看了一眼桌上的书页,还是想不起那字体的名字。霍陲先生看了看表,然后把手举到嘴边,咬着大拇指,皱起眉头。

我说,“您真好心,肯帮我。换了其他人,肯定就是责骂我了。”

“不会的,我不会的。我不是说过吗,应该责怪里弗斯。没关系了,现在你告诉我,跟我说真话,你身上有多少钱,现在?”

“我没钱。”

“一分钱都没有?”

“我身上只有这条裙子,我们可以拿去卖的吧?反正,我很快会换一条朴素的。”

“卖裙子?”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别说傻话行不行?你回去的时候——”

“回去?回布莱尔?”

“回布莱尔?我是说,回你丈夫那儿。”

“回到他那儿?”我讶异地望着他,“我怎么能回到他那儿去!我整整用了两个月才逃出来!”

他摇着头,“里弗斯太太——”他说,我一阵冷战。

“别那么叫我,”我说,“求您了。”

“你又这么古怪!那我该叫你什么,如果不那么叫?”

“叫我莫德。如果现在您问我,我还有什么。这个名字就是我唯一剩下的东西了。”

他挥了挥手。“别犯傻了,”他说,“你听我说。我为你感到遗憾,你和他有些争吵,是不是——”

我大笑起来,笑声如此尖厉,把他吓了一跳。两个制版员也抬起头来。他看见了,转回身来看着我。

“你理智些好吗?”他用警告的口气,低声对我说。

我如何能理智?

“争吵,”我说,“您以为是争吵。您以为那就能使我跑着穿过半个伦敦城,直跑到双脚流血?您真是一无所知。您根本猜不到我身处怎样的险境!但我却无法告诉您,这件事太大了。”

“什么事?”

“一个秘密。一个圈套。我不能说。我不能——噢!”我垂下眼帘,目光落在了书页上,“你喜欢鞭子,是吧?”

“这是什么字体?”我说,“能告诉我吗?”

他吞了一下口水。“这个字体?”他问,语气变了。

“这个字体。”

他愣了一下,然后轻声说道,“克拉伦登体。”

克拉伦登。克拉伦登,我就知道。我继续看着那印张——我想,我把手指放在了上面,直到霍陲先生走过来,用一张白纸盖住了它,就像他盖住别的印张。

“不要看这些,”他说,“不要这样瞪着我!你怎么了?你一定是病了。”

“我没病,”我说,“我只是有点累。”我闭上了眼睛,“我多希望能留在这里,睡一觉。”

“留在这里?”他说,“留在这里,留在我店里?你疯了吗?”

“疯了”二字让我睁开了眼睛。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的脸红了,很快移开了眼神。我用平稳的语调再次说道,“我只是有点累。”但他不答话。他把手举到嘴边,再次咬起了拇指,用眼角的余光小心谨慎地观察着我,“霍陲先生——”我说。

“我希望,”他突然接口说道,“我只希望你能告诉我,你接下来究竟想做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怎样才能带你离开店里?我估计,得叫辆马车到后门来接。”

“您会这么做吗?”

“你有没有地方可去,可以住宿、吃饭?”

“我无处可去!”

“那你必须回家。”

“我不能。我无家可归!我只需要一点点钱,一点点时间,我必须去寻找一个人,去解救——”

“解救?”

“去寻找。去寻找。在找到她以后,我还需要帮助。只需要一点帮助。我被欺骗了,霍陲先生。我被冤枉了。我想,有一位律师的话——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位正直的律师——您知道我很富有吧?至少我本应富有。”他再次沉默了,只是听着我说话。我说,“您知道我是富有的,如果现在您能帮帮我,如果您能收留我——”

“收留你!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收留你,留在哪儿?”

“不是在您家吗?”

“我家?”

“我以为——”

“我家?和我太太和女儿们一起?不行,不行。”他开始来回踱步。

“可在布莱尔您说过的啊,许多次——”

“我没跟你说吗?这不是布莱尔。现实世界跟布莱尔不一样。你得明白这一点。你多大年纪?你还是个孩子,你不能像离开你舅舅那样离开你丈夫。在伦敦,你没有依靠就无法生存。你觉得你能靠什么谋生?”

“我不知道。我以为——”我想说,我以为您能给我些钱。我环顾身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我就不能,”我说,“为您工作?”

他停住了,“为我?”

“我能不能在这里工作?帮您整理这些书?——甚至,还可以写?我了解这个行当,您知道我了解得有多深!您可以付我些薪水。我占用一个房间——我只要一间房,一间安静的房间!我会悄悄地住进去,您帮我保守秘密,理查德绝不会知道。我会靠工作挣一小笔钱,只要能找到我朋友,找一位正直的律师,然后——怎么了?”

他一直站着没动,但他的神色变了,有些奇怪。

“没什么,”他说,走动起来,“我——没什么。你喝水啊。”

我想,我大约是涨红了脸,我说得太快,有些发热。我喝下一口水,感觉这一点凉意像一把剑,慢慢在胸中往下插。他走到书桌边,俯身其上,不是在看我,而是在思索,不停思索。当我放下杯子,他便转过身来。但他没有看我的眼睛。

“听我说,”他轻声说,“你不能留在这里,你知道的。我必须叫辆车来,送你走。我,我还得叫一个女人来,我付钱叫那个女人送你。”

“送我,去哪儿?”

“去一个——酒店。”他这时又转过身去,拿起一支笔,翻开一本书查找,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地址,“有个地方,”他说,“你可以去休息,吃点东西。”

“我可以去休息?”我说,“我不想休息,再也不要了!但是,一间房间!一个房间啊!您也会来吗?今晚?”他不回答,“霍陲先生?”

“今晚不行。”他说,仍在写着,“今晚我不能来。”

“那就明天吧。”

他晃动着纸片,把墨晃干。然后他把它折起来。“明天,”他说,“如果我能来的话。”

“您一定要来!”

“我来,我来。”

“还有工作——我为您工作的事,您会考虑的吧?请告诉我您会的!”

“嘘。会的,我会考虑的。”

“感谢上帝!”

我把手蒙在眼睛上。“在这儿等等,”他说,“行吗?别走动。”

然后,我听到他的脚步声走去了隔壁,我睁眼看时,看见他正低声对制版员说着话——我看见那人穿上外套,走了出去。霍陲先生走回来,他对我的脚点了点头。

“把鞋穿上,现在,”他转过身去,说,“我们要随时准备好。”

“您真是好心,霍陲先生,”我一边俯身穿上破了的软鞋,一边说,“天晓得,很久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了,自从——”我的声音小了下去。

“好了好了,”他心神不定地说,“现在就别再想这些了。”

然后我沉默坐等。他等了一会儿,摸出表来看看,到楼梯口探望,站立倾听,最后,他走了回来。

“他们到了,”他说,“来,你东西都拿好了吗?这边走,小心。”

他带我下楼,带我穿过一连串房间,房内堆积着木箱和纸盒,然后我们穿过类似水房的屋子,来到一道门前。门外是一块阴暗的空间,然后下了几级台阶,就到了一条小巷。一辆马车已经等在那里,车边站着一个女人。她看见我们,点了点头。

“你都知道了吧。”霍陲先生对她说。她又点点头。他付了钱,用刚才写好地址的纸包着递给了她,“你看,就是这位女士,她是里弗斯太太。你好好待她。你有围巾吗?”

她有一条羊毛编织的头巾,给我披上,盖住了我的头。暖暖的羊毛摩擦着我的脸颊,虽然已是黄昏,天气仍然温暖。太阳已从天空消失,我离开兰特街,已有三个小时了。

在马车的门前,我转过身,握住霍陲先生的手。

“明天您会来的,”我说,“是吧?”

“当然。”

“您不会把这事说出去吧?您还记得我说过的,我身处险境?”

他点点头。“走吧,”他小声说,“这女人会照顾你的,她比我照顾得好。”

“谢谢您,霍陲先生!”

他把我扶上了马车——有些犹豫,但还是拉起我的手吻了一下。那女人也上了车,在她背后,他把车门关上,然后让开道路,让车轮走过。我靠近窗玻璃,看见他又拿出手帕,擦着脸和脖子。然后马车转弯,转出了那条小巷,他就消失了。我们驶离了霍利威尔街——按我的判断,是向北而行——我知道,我几乎可以肯定,我们没有过河。

但我们是毫无计划地停停走走。路上车辆拥挤,我初时把脸贴近窗玻璃,看着街上的行人和店铺,后来我想到,万一被理查德发现怎么办?于是我便回身靠在皮座椅上,从车里向外望。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想起那女人来。她的手放在大腿上,没戴手套,皮肤粗糙。她看见了我的眼神。

“没事吧,宝贝儿?”她问,没有笑容。她的声音与皮肤一样粗糙。

我的警觉,是否从那时就开始?我不知道。我想,事到如今,霍陲先生也没时间谨慎挑选了。她不和善又怎样?只要她老实。我仔细打量她,她穿着有些褪色的黑裙子,鞋子看上去是烤肉般的颜色和质地。她平静地坐着,马车颠簸时她便一言不发。

“我们要走很远吗?”最后,我问她。

“不远,小亲亲。”

她声气粗鲁,面无表情。我有些烦躁地说,“这是叫我吗?我希望你不要这样称呼我。”

她耸耸肩。这个姿态太明目张胆,太随意,让我觉得更不舒服了。我把脸靠近车窗,想呼吸一点空气。但我呼吸不到。我想,霍利威尔街现在在哪个方向了?

“我不喜欢这样。”我转身对那女人说,“我们不能步行吗?”

“步行?就凭你那拖鞋?”她冷笑。她看看窗外,“这是卡姆登镇,”她说,“我们还远呢,你乖乖坐好。”

“你能和我好好说话吗?”我再次说,“我不是小孩了。”

她再次耸耸肩。马车继续平稳前行。我们又走了一段上坡路,走了大约半个钟头。天已经黑了,我更紧张了。我们来到的这条街上,已经没了灯光和店铺,只有一些简单的房屋。我们转了一个弯,眼前的房屋更简陋了。这时我们来到一幢灰色的大屋前,屋前的台阶上有一盏灯,一个穿着破烂围裙的姑娘正拿着一根灯草出来点灯,灯罩的玻璃已经破了。街上一片死寂。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那女人。马车已停了下来,我意识到它不会再往前走了。

“这就是你的住处。”她说。

“酒店?”

“酒店?”她笑了,“你爱这么叫它也行。”她伸手去拉车门的把手,我抓住她的手腕。

“等等,”我终于感到了真正的恐惧,“你这话什么意思?霍陲先生指示你去哪儿?”

“嗄,就是到这里啊!”

“这里是哪里?”

“这是个住处啊,不是吗?不然你觉得这里是啥地方?反正在这儿你一样有饭吃——你别抓着我,放开!”

“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我才放。”

她想抽出手来,但我不放松。最后,她狠狠地吸了一口气。

“女子收容所,”她说,“专收你这样的。”

“我这样的?”

“你这样的,穷人,寡妇,荡妇,我不多说了——你干吗!”

我猛地甩开了她的手。

“我不相信,”我说,“我应该去酒店的。霍陲先生付你钱让你送的——”

“他付我钱让我送你来这儿,然后把你留在这儿。他说得很清楚。要是你不乐意——”她把手伸进口袋,“哈,这儿是他的亲笔。”

她拿出一张纸,就是霍陲先生用来包着钱币的那张纸,上面写着一个名字——

收容所——他这样称呼这里——贫困女子收容所。

我难以置信地盯着这个词语,目不转睛,仿佛我的注视能令它改变,改变它的含义,它的形状。然后我看着那女人。“是你弄错了,”我说,“他不是指这里。是他,或你,误会了。你必须带我回去——”

“我就是带你来,把你留下,他说得一清二楚。”她固执地说,“‘可怜的小姐,头脑混乱,需被送去慈善机构’,这儿就是做慈善的了,不是吗?”

她用头指指那房子。我不说话。我回想起霍陲先生的表情——他的话,他反常的语气,我想,我必须回去!我必须回霍利威尔街!但,即使在我做此幻想时,我冰冷下沉的心中也知道回去将面对的图景:店铺里,看书的男人们、年轻店员还在,霍陲先生早已离去,回到自己家中——他自己的家,可能在这城中的任何角落……然后,我回到街上,天黑的街道,我该何去何从?我独自一人,将如何熬过,一个伦敦的黑夜?

我开始发抖。“我该怎么办?”我说。

“怎么办?进去呀。”那女人说,再次用头指指那房子。点灯的女孩已经走了,灯还燃烧着,发出微弱的光。这房子的窗户都已关上,玻璃后面漆黑一片。大门很高,是中开的两扇门板,和布莱尔的前门一样。这道门,让我被一阵恐慌攫住。

“我不能进去,”我说,“我不能!”

那女人又从牙缝间吸了一口气,“总比待在马路上好,是吧?要么进去,要么睡马路。我收钱就是送你到这里来,别的可管不了。你赶紧下车,我要回家了。”

“我不能去。”我又说。我抓住她的衣袖,“你一定要带我走,带我去别的地方。”

“一定要带你走?”她大笑——但是没有推我走。不过,她的表情变了,“好啊,带你走,”她说,“你给钱就行。”

“给钱?我没钱啊!”

她又笑起来,“没钱?”她说,“能穿得起这个?”

她看着我的裙子。

“上帝啊,”我说,绝望地拉了拉裙子,“裙子给你好了,要是我可以!”

“可以吗?”

“把围巾拿去!”

“围巾本来就是我的!”她冷笑,眼睛还在望着我的裙子。然后她歪了歪头,“你还穿了什么,”她低声说,“内衣?”

我打了个冷战。然后,我慢慢地,畏畏缩缩地,掀起衣角,给她看我的衬裙——有两层,一层白,一层红。她看见之后点点头。

“行,都是丝的吧?这就行了。”

“什么,都?”我说,“你两件都要?”

“还有车夫呢,人家总得收车费不是?”她回答说,“你得付我钱,一份给我,一份给他。”

我迟疑了——但我还能怎样?我拉起裙子,找到腰带,拉松,然后,尽我所能保持体面,脱下了衬裙。她的目光却毫不回避。她从我手里拿过衬裙,一把塞进自己外套里。

“男人们想不到吧,”她低笑了一声,仿佛我俩联手合作似的。她搓搓双手,“那你说,去哪儿?啊?我们得告诉车夫啊。”

她已经拉开了车窗,准备对车夫喊话。我坐在那里,双手抱胸,裙子粗糙的面料摩擦着我赤裸的大腿。我想,若当时我还有足够的力气,我一定会脸红,一定会流泪。

“去哪儿啊?”她又问。她脑袋后面的街,已经影影绰绰,月亮已经升起,那是一弯瘦瘦的新月,发出棕色的,不洁的光。

我垂下了头。心中的希望经过最后一击,已然崩溃,除了那一个地方我已走投无路。我告诉了她,她对车夫喊出那地名,马车启动了。她在座位里坐得更舒服些,整了整自己的衣服。她看着我。

“没事吧,小亲亲?”她说。见我不答话,她笑了。她转过头去,“不在乎了,是吧?”她仿佛自言自语地说,“不在乎了,现在。”

我们到达的时候,兰特街已一片黑暗。我知道在哪里停车,就是在对面,有百叶窗的房子门前。那百叶窗,我曾在萨克斯比太太的房间里无数次凝视。我敲门,是约翰来应的门。他脸色苍白,见是我,瞪大了双眼。“操!”他说。我径直从他身边走过。进门后,是易布斯先生的作坊,然后是一条走廊,直接通向厨房。他们都在,除了理查德,他出去找我了。丹蒂正在哭,她的脸肿得更厉害了,嘴唇也裂了,流着血。易布斯先生穿着衬衫来回走着,踩得地板吱嘎作响。萨克斯比太太站着,眼神空洞,脸色苍白如纸,和约翰一样。她一动不动站着。但是,当她看见了我,她抱着自己退后了一步,把手按在胸前,仿佛遭了一击。

“哦,乖孩子。”她说。

我不知道接下来他们做了什么。我想,丹蒂在尖叫。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没有说话。我走上楼梯,来到萨克斯比太太的房间——我想,现在我该把它称作我的房间,我们的房间了——在床边坐下,面对窗户。我的双手放在腿上,我垂下了头。我的手指满是灰尘,我的脚,又开始流血。

她等了一会儿才上来。她轻轻地走进房间,关上身后的门,把它锁上——钥匙在锁里转动的动作都很轻,仿佛我在睡觉,她不敢吵醒我。然后,她就站在我身边。她没有伸手触摸我。但我知道,她在颤抖。

“乖孩子,”她说,“我们以为你走丢了。我们以为你被淹死了,被杀了。”

她的声音哽咽,但还没有失声。她等了一等,见我没有反应,她说,“亲爱的,你站起来。”

我站了起来。她脱下我的裙子,脱下我的束胸。她不问我的衬裙去了哪里,见到我的鞋和双脚,也没有惊呼,虽然,帮我脱袜时她在打战。她让我赤身裸体地睡上了床,把被子盖到我的下巴下面。然后,她坐在我身边,抚摩我的头发——取下发卡,用手把打结的头发捋平。我已无力控制,头随着头发的牵扯而摆动。“这样就好了,好了。”她说。

房子很安静。我想,易布斯先生在和约翰说话,但他们压低了声音。她的手指缓缓移动,“好了,好了。”她又说。我颤抖了一下,因为,这声音就像苏的声音。

她的声音是苏的声音,脸却不是——房间很暗,她却未点蜡烛。她背对窗口坐着,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她的呼吸。我闭上了眼睛。

“我们以为你走丢了,”她又开始喃喃地说,“但你回来了。乖孩子,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我走投无路,”我慢慢地,无望地回答,“我无处可去,无人可投靠。我以为我懂,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真的懂了。我一无所有,没有家——”

“这儿就是你的家!”她说。

“没有朋友——”

“这儿有你的朋友!”

“没有爱——”

她吸了一口气。然后悄声说:

“乖孩子,你还不知道?我不是说过一百遍了吗——”

我开始流泪,承受不住沮丧和疲累。“可你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哭道,“为什么要这样?难道把我关在这里还不够?为什么还要爱我?为什么还要这样困住我,折磨我?还要得到我的心?”

我撑起身子,但哭泣用尽了我的力气,我很快又倒了下去。她没说话。她只是看着,等着,直到我平静下来。然后,她转过头去,稍稍低头。从侧面看去,我看到她脸部的曲线,她在微笑。

“现在这屋里好安静,”她说,“自打小孩们都走了,是不是?”她转回头看着我,我听到她吞咽了一下,“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乖孩子,”她柔声说,“我自己也生过一个孩子,但是死了。差不多就是在那位小姐,也就是苏的妈妈,来的时候。”她点点头,“我说过。如果你想打听,这儿的人都这么会告诉你。这儿经常有小孩夭折的,谁也不觉得是什么新鲜事,是吧?”

她的语气有点异常,我开始发抖。她感觉到了,便伸手抚摩我的头。“好了,好了。嘘,没事了。你在这儿安安全全的,好了……”她停住了手,拈起我的一缕头发。她又微笑起来,“有意思的是,”她换了一个语调,“你的头发。你的眼睛我猜到会是棕色,你的皮肤会白,你的腰身和手我也猜着会苗条的,但你的头发,我真没想到是金色,比我想象的浅多了……”

她的话停住了。因为伸手抚摩我的头,她的脸转了个角度,街灯的光和斑驳月光,都落在她脸上,这一瞬间,我看清了她的脸——她棕色的眼睛,她白皙的脸颊,还有她丰满的嘴唇,我忽然领悟,这嘴唇当年一定比现在更加丰满……她舔舔嘴唇,“乖孩子,”她说,“我亲生的,亲生的孩子啊——”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终于开口讲述。

【注释】

[14]The Curtain Drawn Up, or the Education of Laura,十九世纪情色小说,英文版出版于1818年,翻译自法国政治家米拉波伯爵(Honoré Gabriel Riqueti, comte de Mirabeau,1749—1791)的作品Le Rideau Levé,ou L’éducation de Laure。

[15]应指安托万·博雷尔(Antoine Borel,1743—1810),法国画家、版画家,曾为多部情色小说画插画。

[16]The Lustful Turk,前维多利亚时期英国情色书信体作品,作者佚名,初版于1828年出版,直到1893年版出版后才被广泛传阅和关注。

[17]应指约翰·克莱兰(John Cleland,1709—1789),英国小说家,情色小说《芬妮·希尔,欢场女子回忆录》(Memoirs of a Woman of Pleasure, or, Fanny Hill)的作者。

[18]应指克里斯托弗·斯马特(Christopher Smart,1722—1771),英国诗人。斯马特曾陷入宗教狂热,被送进圣路克医院和波特疯人院,1763年出院。在住院期间,他写下他最著名的《大卫王之歌》(A Song to David)。

[19]应指理查德·德·伯利(Richard de Bury,1287—1345),英国藏书家,官至德伦主教,著有《书之爱》(Philobiblon)。

[20]应指约翰·格奥尔格·天氏(Johann Georg Tinius,1764—1846),德国牧师,藏书癖,为钱娶妻,为买书藏书倾家荡产,杀人越货,终至入狱。天氏藏书六万卷。

[21]应指唐·文森特(Don Vincente),西班牙阿拉贡自治区的修士,藏书癖兼连环杀手。关于此人的奇闻在苏格兰作家安德鲁·朗(Andrew Lang,1844—1912)的散文《书籍漫话》(The Library)中有所提及。文森特生平最恨别人藏有他没有的书,为此杀人放火。或曰1830—1839年间他杀过八人,此处的十二人或是夸张。

[22]briar,多刺灌木,常指代野蔷薇,布莱尔庄园的“布莱尔”也取自此词。

[23]应指意大利画家朱利奥·罗马诺(Giulio Romano,1492—1546),拉斐尔的徒弟。

[24]应指意大利画家阿戈斯蒂诺·卡拉齐(Agostino Carracci,1557—1602),卡拉齐画家家族成员,人体画精确传神,由他的人体画复制的版画曾长期作为绘画学院的教学范本。

[25]应指英国画家乔治·莫兰(George Morland,1763—1804),他的乡村风景画独树一帜。

[26]应指英国画家托马斯·罗兰森(Thomas Rowlandson,1756—1827),画有许多放荡不羁的漫画插图,罗兰森与莫兰曾交游密切。

[27]有两个伽拉忒亚(Galatea)。一是雕塑,塞浦路斯的国王皮格马利翁(Pygmalion)是一位有名的雕刻家,觉得世上女人皆缺点太多,坚决不婚,自己雕成一座少女的象牙雕像,命名为伽拉忒亚,雕像如此完美无瑕,使他坠入爱河。二是西西里的海中仙女,为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Polyphemus)所爱。

[28]梅尔特伊(Merteuil)和瓦尔蒙(Valmont),十八世纪法国小说家拉克洛(Laclos,1741—1803)创作的小说《危险的关系》(Les Liaisons Dangereuses)中的人物,小说讲述亦敌亦友的博弈者梅尔特伊侯爵夫人和瓦尔蒙子爵运用男色女色,较量情场的故事。

[29]Macheath,英国剧作家约翰·盖伊(John Gay,1685—1732)创作于1728年的音乐剧《乞丐歌剧》(The Beggar’s Opera)的主角,无正职,坑蒙拐骗多面手,且风流倜傥,深得女人喜爱。后面五个都是剧中的贫民女子的名字。此剧是英国首部音乐剧,借伦敦下层人物的生活讥讽时弊。

[30]Whipping Milliners,1852年出版的一本欧洲虐恋小说。

[31]The Nunns Complaint Against the Fryers,法国人亚历山大——路易斯·瓦莱(Alexandre-Louis Varet,1632—1676)的作品,内容涉及法国天主教派之间的纷争。

[32]皮剌摩斯(Pyramus)和提斯柏(Thisbe),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变形记》中的一对恋人,其恋情遭到父母禁止,他们相约私奔入森林见面,却因阴差阳错,先后为对方殉情。

[33]梅登黑德(Maidenhead)原有“处女膜”之意,绅士以此揶揄莫德。

[34]因上文说到的“高傲”(hauteur)一词来源于法语,于是约翰接嘴说“mersee”,是对法语“merci”(谢谢)的夸张英式发音。

[35]V.R.为维多利亚女王的拉丁文(Victoria Regina)首字母缩写。

[36]floulard rouche,法语,带有皱褶的薄绸围巾。

[37]King George,此处指英王乔治三世,1760—1820年在位。

[38]也可解为“钻石皇后”,扑克牌中的方块(diamonds)与钻石是同一词。

[39]指染料中含有有毒物质砷。

[40]应指查尔斯·查布(Charles Chubb,1779—1845),英国著名制锁人及五金商人。

[41]应指莱纳斯·耶鲁(Linus Yale,1821—1868),美国著名制锁人及发明家,发明了弹子锁。

[42]应指约瑟夫·布拉默(Joseph Bramah,1748—1814),英国制锁人及发明家,发明了布拉默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