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史:畸形兵制下的中国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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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

到汉武帝时(公元前140年—前87年),兵制上各种不健全的办法都发展成熟;所以武功虽盛,却是建在不稳固的基础之上。因为一般人不肯当兵(武帝向西南夷发展,要征发巴蜀的人,许多人宁可自杀而死,也不愿应征,这或者是极端的例子,但也可见出当时的空气),武帝就开始正式募兵。旧日戍边的制度在人心涣散的局面下极难维持,于是屯田的制度成立。募兵与屯兵仍有时感到不足用,就大批地发囚徒,甚至雇用外族人当兵。一方面由于汉初六十年的养息,一方面由于武帝能牢笼人才,在种种的畸形发展下中国历史上居然有空前绝后纯汉族的大帝国出现。

汉初中央有南北军。关于南北军的组织与统制,《汉书》中没有清楚的记载。南北军有多少兵也不可考。在理论上南北军或者是由郡国的人民轮流番上,但实际上恐怕终身当兵的人必定不少。南北军的兵额不见得很大,只够维持京师的治安;国家需用大军时,多半要靠郡国临时调发。这种办法或者可以维持苟安的局面,但若想彻底解决边疆的问题,非另辟途径不可。武帝看到这一点,所以即位后就招募精兵维护京师。第一种称期门,次一等的称羽林。至于期门、羽林从此就代替了当初的南北军,或与南北军并立,或与南北军混合,都不可知。

最少由武帝以下南军的名称未再提及,似乎期门、羽林是代替了南军。武帝所选的都是关西六郡(陕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的良家子弟,从此六郡多出名将。当然皇帝的鼓励提倡并不是六郡以及整个的西北多出名将的惟一原因,也不见得是最重要的原因。一般在安逸地带的人尚文,甚至文弱;在危险地带的人尚武,甚至粗鲁。汉代外患在西北,西北多出名将是很自然的事。期门、羽林专选强健武勇的子弟。例如元帝时甘延寿是北地人,善骑射,为羽林,后升为期门,屡次有功,至于封侯。这虽是较晚的例子,甘延寿却是一个典型的六郡子弟,是以当兵为职业而起家的。

北军的名称武帝以下仍旧。但性质也与以前不同。武帝设置了八校尉:

(一)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

(二)屯骑校尉,掌骑士;

(三)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

(四)越骑校尉,掌越骑;

(五)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

(六)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

(七)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

(八)虎贲校尉,掌轻车。所谓八校尉实际只领有七支军队,因为中垒校尉是总领一切的人,并不是一军的校尉。所以《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说:“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晋灼注认为胡骑不常置,所以称七校,恐怕不妥。七校统称为北军。

北军的名义虽仍存在,但已被新设的中垒校尉所并。七校统称北军,由中垒校尉总管。中垒校尉同时又掌管西域,所谓北军已不是专卫京师的禁军。至于这七支军队的组成方法,三支外族兵当然是由胡越的降人充当;其他四军的士兵如何召来虽不可考,但由期门、羽林的例子与当时人民不肯当兵的风气来看,一定是由招募而来,或者也多是六郡的子弟。这是汉武帝时第一种新的兵力。

汉初戍边的人以一年为期。但这种办法并不妥当,文帝时晁错已见到此点。胡人游牧为生,往来不定,乘虚入寇,边兵防不胜防。中央或邻地发大兵来援,胡寇早已不知去向。所以边兵费的粮饷虽多,效力却微乎其微。戍兵屯边一年,对边情方才熟习,就又调回,新来的兵仍是生手。况且戍边本是苦事,内地人多不愿去。晁错见到这种种困难,于是想出屯田的方法,专用囚犯与奴婢,不足用时再以厚利高爵招致良民。这些边兵兼营农业,可省去国家一大笔军费;都终身甚至世世代代守边,对边情必定熟习,防御边寇的效率必高。文帝听信了晁错的话,开始在边境屯田。但大规模的屯田到武帝时才实行。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在西北置武威、酒泉二郡,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又分两郡地,加置张掖、敦煌二郡,徙民六十万为屯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大败匈奴,漠南空虚,自朔方以至令居(甘肃永登)屯田五六万人。开发西域以后,由敦煌至盐泽(吐鲁番西南)又随地置屯亭,远至轮台渠犁(迪化以南)之地都有田卒数百人,有使者校尉负责维持,一方面为汉在西北的驻防军,一方面又可接济中国遣往西域的使臣。总理西北屯田事务的并有屯田校尉。屯兵是武帝时第二种军力。

武帝时第三种重要的军士就是外国兵。晁错在文帝时已经提议以夷制夷,用降胡当兵。但文帝似乎没有采纳。胡越骑上面已经提到。此外尚有属国骑,是匈奴兵。元狩二年,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带四万人来降,武帝划降地为武威、酒泉郡,并置五属国使匈奴降人居住。五属国并不设在原地。昆邪王的旧地置为二郡,后又析为四郡,由汉人屯田,渐渐汉化。属国都设在后方,为的是便于控制。五属国就是天水郡的勇士县,安定郡的三水县,上郡的龟兹县,西河郡的美稷县,五原郡的蒲泽县,每属国都有皇帝派的属国都尉治理。此外中央又有典属国,或者是属国都尉的上司。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属国是“秦官,掌蛮夷降者”。但秦时似乎没有将降人处在内地的事,典属国的责任恐怕是管理秦所征服的蛮夷土地与人民,并不像汉代的掌理迁处内地的蛮夷。这些地方都在匈奴旧地的河南(河套)与河南以南的地带,都是原来的汉地或已经汉化的地方。

武帝时第四种军力就是囚徒。发囚徒为兵并不始于武帝。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陈胜势力膨胀,二世一时来不及调动大军,于是就赦宥骊山修治始皇陵寝的囚徒,由章邯率领去攻陈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囚徒为兵的例。但这是临时不得已的办法,后来继续发兵。所以章邯部下的主体仍是正式的军队。第二次用囚徒,似乎是在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英布反时。北军三万人与关中巴蜀的材官只足保护关中,不敢出发远方;汉统一天下不过六七年。对国本重地不敢不慎重。高帝不得已,于是“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从军”,才把英布打败。这次也是临时救急的措置。此后八十年间,国家似乎没有再采用这种办法。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才又发囚徒,离高帝十一年有八十四年的功夫。到武帝大规模向四方发展时,发囚徒才成了固定的政策。详情容待下面再讲。

由上述的情形我们可得一个结论,就是兵与民隔离的局面已经非常明显。募兵是少数或因喜好冒险、或因受厚赏的诱惑才入伍的人,是一种职业兵。屯兵有的出于强迫(囚徒),有的出于自愿,但到边疆之后就成了永久固定的边军,也是一种职业兵。胡越骑与属国骑是国家雇用的外族,更是以当兵为职业的。

囚徒不是职业兵,乃是国家无办法时强迫入伍的,但一经入伍之后恐怕也就成了终身的职业。汉武帝虽然也发郡国的民兵,但这四种职业兵的地位比民兵的地位日趋重要。这四种兵,从兵的身份上说,都不是直接由民间产生的,大半都是民间的流浪分子,甚至外族的浪人。他们既不直接出于民间,与一般的人民自然没有多少情感上的联系。对于国家他们也很难说有多大的忠心,不过皇帝养他们,他们替皇帝卖死就是了。一般的民众处在大致安定的大帝国之内,渐渐都不知兵。这些既不肯卫国又不能自卫的顺民难免要遭流浪集团的军人的轻视。由轻视到侮辱,是很短很自然的一步。同时因为军人多是浪人,所以很容易遭一般清白自守的良民的轻视。不过这种轻视没有武力作后盾,不能直接侮辱军人,只能在言语上诋毁。“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的成语不知起于何时,但这种鄙视军人的心理一定是由汉时开始发生的。

由春秋时代到汉代的发展经过,总括一句,先是军民不分,后来军民分立,最后军民对立。军民对立之下的军队最难驾御。除粮饷充足外,将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当然任何的军队都需要有才的人率领。但真正的民兵,即或主将不得人,顶多也不过是打败仗,决不至直接祸国殃民。流浪军却非有才将率领不可,否则不止要战败辱国,并且要行动如土匪,甚至公开地变成土匪。汉武帝的伟大时代就建设在这种军力之上。武帝个人缺点虽多,却是认识人才、善用人才的明主。他能从社会各阶级中找出有才的人,并且能尽量用这些人才,我们可将武帝一代的战争列一个表,就可看出他的武功的经纬:

武帝在位五十四年间(公元前140年—前87年)前后共大小二十五次对外的战争,可由上表得一个大概的印象。有几点特别可以注意:

(一)匈奴是外患中最严重的;二十五次战争中有十五次是针对匈奴。

(二)关于兵的数目与种类,数目几乎都有记载,种类可惜多半只记“骑”“楼船”等,对于兵的来源没有说明。元狩四年,卫青、霍去病大伐匈奴时,军队中有人民自告奋勇代军士运粮的人。这些人虽不见得都是无赖,但社会上的流浪分子一定占重要的地位。元鼎五年攻南越与西南夷时,除江淮以南的楼船外,又发罪囚与夜郎兵。这是武帝第一次大规模用囚犯与外国兵的例。元封二年攻朝鲜所用的都是天下死罪的人。元封六年伐昆明,所用的是长安的亡命。太初元年伐大宛,所用的是天下的谪民与恶少年及属国骑。天汉四年大伐匈奴,所用的军队一部分是谪徒与自告奋勇的勇敢士。总之,二十五次战争中最少有六次是部分或全部用的囚徒、流民、恶少年、乐从的流浪人或外族人。此外有三次清清楚楚地讲明所用的是正常的军队:建元三年救东瓯,发会稽兵,意思大概是指会稽的楼船;元鼎六年攻西羌,用的是陇西、天水、安定的骑士,河南、河内的步卒,与京师中尉所领的步卒;元封二年平西南夷,用的是巴蜀地方的军队。其余十六次军役所用的到底是什么兵我们无从知道。假定都是中央或地方的正式军队,二十五次中有六次(百分之二十四)用的是非常的军队,仍是一件深可玩味的事。尤其像伐大宛用兵数十万,除少数的属国骑外,都是谪民与恶少年,可见中央与地方的正式军队不足用或不可用到如何程度。兵制破裂的情形,没有比这个再清楚的了。

(三)将军的出身高低不齐。有的是良家子或古代名将的后裔,有少数甚至是文人出身,但也有来历极不高明的,如倡家子、私生子、强盗之类。又有的是胡越投降的小头目。天下一统之后,人才的需要较列国并立时并不减少。有才就可擢用,尊崇无比的皇帝并不计较臣子的出身。并且因为尚武的风气日衰,将才很感缺乏,使皇帝要计较出身也办不到。

(四)战争的结果大半靠将才。卫青与霍去病二人从未打过败仗,每次都是大胜。李广利个人虽武艺高强,将才甚为平庸,所以总是打败,或需重大的代价才能求得小小的胜利,如伐大宛的一次。这也是兵制破裂的间接证据。当时的边族无论人力、财力都远在中国之下。文帝时,中国投降匈奴的中行说劝诫单于说:

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于汉矣!

这种小小的胡人,在战国分立时赵或燕能毫无困难地单独应付。战国时中国内部互相攻伐,战败的将很多,像赵括一类的笨将也不少。但汉时成为大患的匈奴对燕赵并不是严重的问题。当然到汉时匈奴方才组成一个坚固的帝国,战国时匈奴内部仍然分裂。但匈奴分裂时中国也分裂,中国与匈奴的统一也同时实现。所以匈奴统一虽或是中国感到威胁的一个原因,但决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惟一可能的结论,就是战国时代的兵可用,汉时的兵不可用,只有遇到才将率领时才能打胜仗。这是军队由流浪分子组成的当然结果。

汉武帝时代武功的伟大是显然的,是人人能看到的。但若把内幕揭穿,我们就知道这个伟大时代是建筑在极不健全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