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创新的“知识源泉”:研究型大学为代表的高等教育机构
从1088年意大利博洛尼亚建立的波隆那大学算起,由教师和学生构成的知识联合体形式的大学,已经有了近千年的历史。与大学漫长的历史和古老的传统相比,强调研究与教学相结合、重视大学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研究型大学”的出现,也不过只有200年的时间。尽管如此,最近六十年里大学所具备的研究使命的发展和变化却比教学使命要重要得多。现代大学随时间的流逝对于创新系统结构的演进过程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很多情况下,大学形态和功能的演进与产业部门的变迁及社会技术的变化表现出了某种“共生演进”的特点(对此的讨论见Engerman and Sokiloff,2003),如美国和德国大学制度的变革以及英国大学结构的调整就是这种共生演进的例子。
在19世纪末期,技术应用与扩散模式的变革相应地造成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正是在这个自由市场经济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大规模、垂直整合的大型垄断企业开始在德国和美国出现。这些大型企业整合了专业化的研发部门与实验室,它们拥有庞大的技术、资本、智力资源并倾向于以技术创新获取维系其地位的持续竞争力。与早期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相比,一个明显的区别是,这类企业中的研发活动通常会由一个研究团队完成,并且非常依赖它与教育系统(特别是大学)之间形成的科学交流网络。
德国大学引领了19世纪“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其中大学研究的核心任务是对高级人才进行培训。此外,德国于19世纪30年代成立的各类理工学院,到19世纪70年代纷纷转变为技术型大学,它们在培训化学和电气设备行业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到19世纪70年代,德国在有机化学方面已经拥有近30所研究型大学和技术型大学,以及七所主要的有机化学研究和教学中心[14]。与德国相比,这一时期的英国大学在促进产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英国大学接受的公共资金资助相对较少,对技术教育的支持也明显不足。同样,英国的大学与国内化工企业的联系也不如19世纪80年代德国大学那么紧密。从与化工专业有关的招生数量来看,英国大学的招生数量在1900—1913年间增长了20%,远低于同一时期德国大学招生数量60%的增长率[15]。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并不能得出结论,即19世纪末期英德两国大学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共生演进”的不一致是导致这一时期德国超越英国的主要因素,但可以肯定的是,德国大学的变革确实对其产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兴产业的出现也显示出该国所具有的资源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美国在1900—1945年间的经济增长以及随之衍生出的各种创新活动主要是对该国丰富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的结果,这遵循了资源密集型的创新轨道。然而,在1945年后,一系列因素使得美国的创新开始从自然资源密集型路径向更为注重科学家和工程师禀赋的路径转变。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制度性基础设施(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的初步形成,使得该国有能力培养大量的电子工程师、物理学家、冶金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和医生,以及其他能够使用相关技术并展开研发活动的专家。大学、政府以及大量私人企业中的基础研究实验室成为创新发展的“孵化器”,许多学者走出去创办了私人企业并实施技术的商业化。根据国家研究委员会对美国的11个产业(这11个产业在特征和技术上都不同,但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复苏的)的一份评估观察到,每个部门在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发展进程中,都对外来研发资源,尤其是大学、联合体和政府实验室产生越来越严重的依赖[16]。
大学在现代工业化国家和正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国家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它是“基于知识的经济”中创新活动的源泉,是大量接受了高等教育且富有创造性的“知识劳动力”的提供者,同时也是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中各种创新成果的思想和方法来源。从对历史的分析来看,正是凭借着先进的大学理念和制度,德国研究型大学在19世纪后期成为世界科学技术的领导者和国际学术与高等教育的中心,美国研究型大学则在20世纪以后使美国的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走在世界前列。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为回应世界范围内日益激烈的经济竞争,迫切希望研究型大学在科技创新与技术转化方面承担起更重要的作用,以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为代表的美国研究型大学也在这一背景下拓展了自身的功能和领域,通过建立大学研究区、加强与产业部门的合作、鼓励内部员工的知识创新等方式提升大学的创新能力,这不仅缩小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距离,而且引领了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浪潮,不少研究型大学更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创业型大学(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的新模式。
知识经济的出现要求大学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比过去更为重要的作用。大学的很多部门和领域也在知识与人力资源的输出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社会一直将大学视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劳动力的基地以及通过新发明、新创造而进行创新的源泉。大学的这一功能在过去几十年里表现得日益明显。同时,大学自身在技术转让方面所具有的优势不仅加速了创新的扩散,同时也提升了大学自身的研究能力。大学不仅可以支持并推动知识进步,更重要的贡献在于新发明和创新。大学内部所进行的创新活动不仅关注技术,更注重从根本上改变解决问题的方式,产生根本性的突破。而这一点,也正是从事长期性基础研究的大学有别于社会部门中其他创新主体最关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