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发展:理论、路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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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分析对象与数据来源

本章选取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西班牙和荷兰8个在工业化进程中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在一些具体的环节上还加入了其他相关的工业化国家。将发达国家的碳排放和工业化的历史数据作为考察对象,同时使用中国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从它们的发展过程中获得借鉴和启示。数据表明,19—20世纪,这八个国家的碳排放累计总量占全球累计排放的2/3以上,足以反映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能源碳排放的历史规律,有足够的研究价值和代表意义。

本章提到的能源消耗碳排放,是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的定义而确定的,包含一国在样本时间段内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全部化石燃料在本国境内使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此外,不加说明的碳强度和人均碳排放也均指能源消耗碳强度和人均能源消耗碳排放。由于各国的碳排放主要还是由化石燃料使用而产生的,因此各国碳排放的历史趋势基本上可从其能源消费的时间序列中反映出来。另外,对于工业化水平的衡量,目前主要有四种方法:一是用工业产值或增加值的比重;二是用非农产业占GDP的比重;三是用工业就业比重;四是用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基于所能收集到的较长阶段的历史数据,本节选取各国工业产值占全部GDP的比重来衡量一国工业化程度。

以下分析中所用到的碳排放数据主要来自美国能源部二氧化碳信息分析中心(CDIAC)数据库(CAIT8.0),有关各国人口、GDP以及工业产值的历史数据则均来自荷兰格罗宁根增长与发展中心(GGDC)数据库,其中部分指标的计算还参考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世界银行(World Bank)门户网站所提供的相关数据。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数据库所使用的GDP数据均是基于1990年的美元价格给出的,因此在下文中有关美元价格的指标均基于1990年美元价格。由于部分国家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工业化数据缺失,又考虑战争期间数据无法反映一国工业化发展中碳排放的正常水平,在本节的分析中不考虑1914—1919年以及1939—1946年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