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佛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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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隋朝著名学僧及其研究和弘法活动

在隋统一的社会里,原分隔于长江南北的著名学僧能够相聚一起讨论佛教义理,共同译经、讲经传法,举办各种法事活动。隋文帝、炀帝在长安、洛阳建造大寺,召请各地名僧入住,提倡并奖励他们弘法和研究佛学。长安、洛阳不仅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也成为全国的佛教中心。

一 隋朝奖励佛教义学及在长安的学僧组织

隋文帝开皇二年(582)把国都从长安旧址迁到龙首原,因在北周时曾受封“大兴郡公”,故将新城名为“大兴城”,宫殿称“大兴殿”,门为“大兴门”,园为“大兴园”。又在靖善坊建寺,名为“大兴善寺”,作为安置来自各地高僧进行译经、传法的中心。高僧灵藏(519—586)在北周时以精于《摩诃僧祇律》和《大智度论》著称于世。文帝即位后对他十分敬重,在建大兴善寺、复兴佛法的过程中都征询他的意见。文帝曾对他说:“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师为道人天子……律师度人为善,弟子禁人为恶。言虽有异,意则不殊。”(《续高僧传》卷二十一《灵藏传》)[39]可见文帝对佛教具备的社会教化功能是抱有很大的期待的。开皇七年(587),文帝降诏请徐州昙迁、洛阳慧远、魏郡慧藏、清河僧休、济阴宝镇、汲郡洪遵“六大德”(意为六位具有崇高德行的僧人)及他们的弟子各十人进京。文帝接见后,将他们都安置在大兴善寺。[40]昙崇,在北周时以禅学闻名于世,隋初住在长安清禅寺。文帝对他十分崇敬,特许他可以出入皇宫,在他面前自称“师儿”,皇后自称“师女”。

文帝提倡佛教义学,选拔佛教界在戒、定、慧三学方面具有深厚造诣的学僧到长安和各地传教,并选任德高望重的学僧主持传授佛法培养僧众的团体——“众”。这些团体即佛教史书上所说的“二十五众”和“五众”。

《续高僧传》卷十九《法应传》记载:

开皇十二年(按:592)有敕令搜简三业学长者,海内通化。崇(按:昙崇,法应之师)于禅府选得二十五人,其中行解高者,应(按:法应)为其长。敕城内别置五众,各使一人晓夜教习。应领徒三百于实际寺相续传业,四事供应并出有司。[41]

引文中“二十五人”,有的佛教学者解释为“二十五众主”,是不符合原意的。昙崇以精于禅学著称,门下跟他学禅的弟子有二百多人。他遵照文帝的敕令,从禅学优秀者中选出二十五人,作为“三业学长者”推荐给朝廷,以承担“海内通化”(到各地授业传法)之任。弟子法应是其中出类拔萃者。然而他没有到外地,而在长安实际寺教授从他学禅的三百弟子。

至于“城内别置五众,各使一人晓夜教习”,应是成立五个学僧团体,各任命一位高僧发挥自己的专长教授佛学。“众”原是“僧伽”(samgha)的意译,即僧团。“五众”,即五个学僧团体,用现在的话说是五个佛学讲习班;“二十五众”,即二十五个学僧团体。

关于二十五众的设立时间和它们之间的区别,限于现存的资料,已难加以确证。据《续高僧传》卷十五之“论”说:

开皇伊始,广树仁祠,有僧行处,皆为立寺。召诸学徒,普会京辇,其中高第自为等级。故二十五众峙列帝城,随慕学方,任其披化。[42]

据此,所谓二十五众是设置在长安的二十五个学僧组织,参照其他记载,是分别由“众主”主持各“众”。[43]众主学有专长,学僧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选择众主,投到他主持的“众”中受教。

据载,僧粲在开皇十七年(597)被任命为“二十五众第一摩诃衍匠”,讲授大乘教理,著有《十种大乘论》;僧琨任“二十五众读经法主”,撰有《论场》三十卷。[44]

关于“五众”,前引《续高僧传·法应传》说“城内别置五众”,时间是开皇十二年(592)。然而《续高僧传》卷十二《慧迁传》说“开皇十七年敕立五众,请迁为十地众主,处宝光寺”,时间与僧粲任“二十五众第一摩诃衍匠”相同。所谓“十地众”,自然以讲授《十地经论》为主。据载,此外尚有“大论众”,讲习《大智度论》,众主有法彦、宝袭;“讲论众”,讲习大小乘论书,众主有智隐;“讲律众”,讲习戒律之学,众主洪遵善讲《四分律》学;“涅槃众”,讲习《大涅槃经》,众主有童真、法总、善胄等人。[45]这五众是“二十五众”之中的,还是在“二十五众”之外另设的“五众”,仅凭现存的资料,是难以断定的。

设立五众、二十五众,任命众主的时间,除上述开皇十二年(592)、十七年(597)之外,还有开皇十六年(596)的记载,如法彦、宝袭任大论众主,童真任涅槃众主,智隐任讲论众主,洪遵任讲律众主,都在这一年。

以上众主都是由隋文帝任命的。文帝以后,史书上不再见有任命众主的记载。实际上,当时盛行佛学的面很宽,前面提到的学科不足以概括当时佛学的内容。有些高僧虽未被任命众主,但影响很大。从现有资料分析,当时最盛行的佛教经典是阐述觉悟解脱内在依据的心性问题的《大涅槃经》和唯识经典《摄大乘论》,此外还有大乘佛教重要理论来源的各类《般若经》、《法华经》以及《中论》、《十二门论》、《百论》及《大智度论》等。这些经论都是当时佛教界众多学僧热衷研究和讲授的佛典。

隋朝的佛学直接继承南北朝的研究和讲经的传统。在京城身居要位,对佛学界发挥重大影响的高僧很多原是北朝的僧人。隋朝虽已有智创立的天台宗、信行创立的三阶教,然而它们在当时的影响远不如传统的佛学。尽管如此,南北学僧会聚在一起举办讲经、辩论以及各个“众”开展的讲习经论的活动,都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佛学理论的发展,是推进以后民族化佛教宗派形成的重要条件。

二 隋朝的著名学僧及其佛学成就

隋朝通晓佛教经论,在戒、定、慧三学方面拥有深厚造诣的学僧很多,撰写的佛教著作数量很大,其中有的还应请参加国家译场参与译经。这里仅对隋代一部分著名学僧作简要介绍,至于创立三阶教的信行、天台宗的智、三论宗的吉藏,由于是涉及内容繁多的专题,不在这里介绍。

(一)帝师昙延

昙延(516—588),俗姓王,蒲州(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桑泉人,出身世家豪族。年十六岁时游寺,因听《大涅槃经》而决定出家。一生对《大涅槃经》最有研究,认为“佛性妙理,为《涅槃》宗极”。此外,对《华严经》、《大智度论》、《十地经论》、《地持经》、《佛性论》等也有深入研究。北周武帝建德初年(572)南朝陈的尚书右仆射周弘正出使北周,机捷善辩,压过北周文武。昙延应诏与周弘正辩论取胜。周弘正便从他受戒。此后,昙延受任北周的最高僧官国统。在周武帝实施禁毁佛教(“灭佛”)政策期间,昙延还俗隐于太行山。周宣帝即位,着手恢复佛教,他被推为一百二十名“菩萨僧”(穿在家服装,不剃发之僧)之一。

隋文帝建隋之后,他奏请“度僧以应二百五十比丘,五百童子之数”,并劝文帝修复北周禁毁佛教时所毁坏的寺院。他的建议得到文帝允准,成为文帝兴佛的重要顾问。文帝迁至新都后,开皇四年(584)在广恩坊为昙延及其弟子建造延兴寺,并把京城东西二门以昙延的名字改称为延兴门和延平门。昙延在开皇六年(586)奉诏登大兴殿御座祈雨,“帝及朝宰五品已上咸席地北面而受八戒”。文帝以“师父”事之,“又敕密戚懿亲咸受归戒”。

昙延是涅槃学者,著有《涅槃义疏》十五卷,又为《胜鬘经》、《仁王般若经》和《宝性论》著疏。(《续高僧传》卷八《昙延传》)

(二)地论学者净影慧远及其著作、弟子

慧远(523—592),因长居长安净影寺,也称净影慧远。俗姓李,敦煌人,年十二岁出家,学大小乘经论,从北齐沙门统(北齐最高僧官)法上受具足戒。北周灭齐,在齐境也推行禁毁佛教政策。慧远曾站出来当面与周武帝抗争,说佛法有益于国家治理,不应当废,甚至厉声说:“陛下今恃王力,自在破灭三宝,是邪见人。阿鼻地狱不拣贵贱,陛下何得不怖!”后隐于汲郡(在今河南)西山秘密奉佛行道,三年之间反复读诵《法华经》、《维摩经》等。北周静帝时佛教稍兴,他到少林寺传法。

慧远在隋初受任洛州沙门都(州僧官),在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应诏为“六大德”之一进入长安,住大兴善寺,后迁新建净影寺,“四方投学七百余人”。开皇十二年(592)奉敕主持译经,“刊定辞义”。当年慧远与名儒李德林同月去世,隋文帝痛惜:“国失二宝也!”一生著作甚丰,著有《涅槃经疏》十卷、《地持经疏》五卷、《十地经论疏》七卷、《华严经疏》七卷等。

现存慧远《大乘起信论义疏》四卷,用地论学派的观点解释《大乘起信论》,在瑜伽唯识学说发展史上很有意义。所著《大乘义章》原十四卷,后世析为二十八卷。全书分五聚(相当五章):教法、义法、染法、净法、杂法,共分二百四十九科,对佛教名词术语、教义和隋代以前各学派的学说,站在大乘的立场上广引经论进行解释,相当于一部佛教百科全书。现存本缺杂法聚,为二十卷,有二百二十二科。

慧远弟子甚多,其中有的直到唐代仍很有名。《续高僧传》作者道宣说:“服勤请益者七百余人,道化天下,三分其二”;“寺众百余,领徒者三十,并大唐之首者也”。著名的有:灵璨、宝儒、慧畅、净业、善胄、辩相、慧迁、智徽、玄鉴、宝安、灵运、僧昕、智嶷、道颜等人。(《续高僧传》卷九《慧远传》、卷十五“论”及相关僧传、《大乘义章》等)

(三)游历南北的摄论学者昙迁及其著作

昙迁(542—607),俗姓王,博陵饶阳(在今河北)人,出身官宦家庭。13岁时跟舅父北齐中散大夫国子祭酒博士权会学习“六经”及《老子》、《庄子》,尤其善《周易》及《老》、《庄》,曾说:“李、庄论大道,《周易》辨阴阳,可以悟幽微,可以怡性情,究而味之,乃玄儒之本也。”

昙迁在21岁时从定州贾和寺昙静律师出家,初习《胜鬘经》。在游访天台山灵迹后,到北齐都城邺(今河南安阳)师事昙遵法师,学“佛法纲要”。昙遵是著名律学高僧慧光弟子,是北方著名地论学者之一。昙迁后为逃避京城的“荣利”,隐居于林虑山净国寺,专心研习《十地经论》、《维摩经》、《楞伽经》、《地持经》、《大乘起信论》等。

北周灭齐,推行禁毁佛教的政策,他结伴渡江逃至建康(今南京),住在道场寺,经常研习《唯识论》(当为陈真谛译《大乘唯识论》)等,与陈朝的名僧慧晓、智瓘、高丽沙门智晃为友。他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桂州刺史蒋氏之宅获得真谛翻译的《摄大乘论》,如获至宝,加以研究。

隋初复兴佛法,昙迁回到北方,在彭城(今江苏徐州)慕圣寺聚众讲授《摄大乘论》及《楞伽经》、《大乘起信论》、《如实论》等。昙迁是最早将《摄大乘论》带到北方的人。其次是靖嵩,在开皇十年(590)也从南方带回《摄大乘论》在彭城宣讲。隋上柱国宋公贺若弼、长史张坦出镇扬州(治江都,今扬州),邀请昙迁到扬州传法,住开善寺宣讲《摄大乘论》,前来请益者上千人。昙迁在开皇七年(587)奉诏率弟子十人入长安,与洛阳慧远、魏郡慧藏、清河僧休、济阴宝镇、汲郡洪遵等,受到文帝的优遇,同被安置在大兴善寺。当时慕名前来听受《摄大乘论》者达千人之多,连慧远也曾从他受教。

隋文帝大兴佛法,受到昙迁的影响极大。《续高僧传》卷十八《昙迁传》说:“率上蒙度数十万人,迁之力矣。”由于昙迁的奏请,原来的私度沙门得到政府的承认。文帝在仁寿年间派人向各州奉送舍利,命建塔供奉,就是接受他的建议。文帝在长安为四子蜀王杨秀建胜光寺,请昙迁弟子六十多人入住,此后又任昙迁为蜀王的“门师”。献后去世,文帝在京城西南建禅定寺,任昙迁为寺主,并选全国著名禅师一百二十人及他们的二位侍者一起入住。昙迁曾对文帝说:

世有三尊,各有光明……佛为世尊,道为天尊,帝为至尊。尊有恒政,不可并治。所以佛、道以弘教,开示来世,故放神光,除其罪障。陛下光明光于四海,律令法式,禁止罪源,即大光也。

文帝听后十分高兴。这是把帝王与佛、道二教同尊并重,以此迎合最高统治者,以期得到他们对佛教的支持。

昙迁著作很多,著名的有《摄大乘论疏》十卷,并著疏诠释《楞伽经》、《大乘起信论》、《唯识论》、《如实论》等,还著有《九识》、《四明》等章及《华严明难品玄解》等二十余卷。

据载,昙迁有弟子数千人,其中的道哲、静琳、玄琬、道英、净凝等人皆是摄论学者,前四人直到唐初仍很活跃。玄奘之师慧休也曾跟昙迁学过《摄大乘论》。可以说唐初法相唯识学的兴起是与昙迁、靖嵩及他们的弟子弘传《摄大乘论》等的瑜伽唯识学说分不开的。(《续高僧传》卷十八《昙廷传》及其他相关僧传)

(四)将南方摄论唯识学传到北方的靖嵩及其著作

靖嵩(537—614),俗姓张,涿郡(在今北京西南)固安人。年十五岁时出家,二十岁受具足戒后到北齐都城邺。当时邺有寺四千多所,有僧尼八万人,盛行讲经之风,有讲席二百余处。靖嵩投到沙门统法上弟子融智门下。融智住在大学寺,常讲《大涅槃经》及《十地经论》。此后,靖嵩又跟著名律师慧光的弟子道云、道晖学习律学,跟道猷、法诞学小乘论书《成实论》和《杂阿毗昙心论》等,逐渐有名,开始聚徒讲经。

在北周禁毁佛教时期,靖嵩与同学法贵等三百余人渡江逃到陈国,受到陈宣帝的欢迎,被安置在都城大寺传法,前来就学者近五百人。真谛虽早已译出《摄大乘论》、《俱舍论》等论书,但研究者甚少。靖嵩精心研究这两部论书,遇有疑义即向真谛的译经助手、门人法泰请教,两年当中全部领会这两部论书的理论。他同时又学习真谛翻译的《佛性论》、《中边分别论》、《无相思尘论》、《大乘唯识论》等瑜伽唯识学派的论书及讲部派佛教的论书《部执异论》等四十余部,并且概括写出它们的纲要。

隋初,靖嵩与灵侃等二百余人回到江北,到彭城崇圣寺讲授《摄大乘论》等,宣述印度无著、世亲的法相唯识学说,投到门下学习者很多。开皇十五年(595)隋文帝率众到泰山封禅,从行者有很多学僧。他们之中有人特地到彭城从靖嵩爱学。靖嵩一再谢绝隋炀帝的入京邀请,专心地修行和弘法。

靖嵩著有《摄大乘论疏》六卷、《杂阿毗昙心论疏》五卷,又撰写《九识》、《三藏》、《三聚戒》、《二生死》等玄义。弟子有智凝、法护等人。智凝后到长安传授《摄论》之学,蜀地名僧灵觉、道卓从他受学,将《摄论》学说传到岷蜀诸地。法护到洛阳传法,常讲《中论》、《摄大乘论》、《大涅槃经》等,为唐初名僧之一,曾缩编《摄大乘论》,撰成《摄论指归》等二十余篇。[46]

(五)宝山寺石窟的建造者灵裕

灵裕(518—605),俗姓赵,定州钜鹿曲阳(今河北晋阳西)人。出家后从慧光弟子道凭学《十地经论》。在定州受具足戒后,诵习《四分律》、《摩诃僧祇律》,又研习《华严经》《大涅槃经》《般若经》等,有时与众僧谈论儒教。后到邺西南的宝山建寺修行。在周武帝禁毁佛教期间,与同伴二十余人隐居民间,夜谈佛法,昼读俗书,曾撰卜书一卷,以给人占卜维持生活。

隋初,相州刺史推举灵裕任僧官都统,被他婉拒。开皇十一年(591)灵裕应文帝之诏入长安大兴善寺。文帝诏有司评选僧统,众议请灵裕出任。他固辞求归宝山。文帝许之,施以财物助造山寺,并书写“宝山寺”匾额赐之。灵裕后来迁居安阳西边的演空寺,大业元年(605)逝世。

灵裕重戒律,严于修行,谢绝朝廷对他僧官的任命,是隋朝高僧的另一种典型。灵裕一生著作甚丰,有《十地经论疏》四卷、《地持经疏》、《维摩经疏》、《般若经疏》各二卷、《华严经疏》与《华严经旨归》合为六卷,《涅槃经疏》六卷、《大集经疏》八卷、《四分律疏》五卷、《大乘义章》四卷。此外还有《安民论》十二卷、《因果论》二卷、《圣迹记》二卷、《塔寺记》一卷、《经法东流记》、《十德记》、《僧尼制》等。

灵裕受佛教“末法”思想影响,担心佛法不久将毁灭,便在宝山寺旁主持凿造石龛一所,名“金刚性力住持那罗延窟”(即“大住圣窟”),入口外壁右方刻迦毗罗神王,左方刻那罗延神,以表示护法;在窟的北、西、东三壁分别刻卢舍那三尊、阿弥陀三尊、弥勒三尊,窟内外壁据《大集经·月藏分》、《法华经》等经刻有关于“法灭尽”及“正法久住护持”、“佛身长远”等经文。[47]此窟今存,为研究隋代佛教的实证资料。

灵裕的弟子有慧休、法砺等人。慧休长期在安阳传法,唐初玄奘曾跟他学《杂阿毗昙心论》、《摄大乘论》。法砺精于《四分律》学,是唐朝四分律宗相部宗的创始人。[48]

(六)彦琮及其论译经的《辩正论》和论佛儒的《通极论》

彦琮(557—610),俗姓李,赵郡柏乡(在今河北)人,出身世族。年十岁时出家,名道江,学《十地经论》、《法华经》等。北齐末年在晋阳(今山西太原)已经出名,曾讲《大智度论》、《仁王般若经》等,受到北齐后主及臣僚的尊崇。北周灭齐,被任为“通道观”的学士,与周众臣以《周易》、《老子》和《庄子》陪侍周武帝讲谈,改名彦琮。北周静帝时,佛法稍兴,彦琮讲释《般若经》,不久经昙延举奏,再次落发为僧。

隋初,应恢复佛法的需要,彦琮与文士陆彦师、薛道衡等人合著《内典文会集》,又为沙门撰《唱导法》。开皇三年(583),隋文帝登道坛,看到画的老子化胡图像,感到奇怪,命沙门、道士作出解释。彦琮撰写《辩教论》,罗列二十五条,论说“道教妖妄”。隋炀帝即位前任并州总管时,曾邀彦琮入内堂讲《金光明经》、《胜鬘经》、《般若经》等,后在长安建日严寺,请他为住持。开皇十二年(592)彦琮应诏入长安大兴善寺协助阇那崛多、达摩笈多等人译经,与明穆共同核对梵本,整理文义。他精通梵文,对大品《般若经》、《楞伽经》、《摄大乘论》、《十地经论》等,皆能从梵本诵读。文帝在仁寿年间下诏在各州建塔供奉舍利,他曾先后奉诏到荆州、复州奉送舍利。

彦琮是隋代学问十分渊博并善于著文的学者。仁寿二年(602),他奉诏撰《众经目录》五卷。此外,奉敕撰《西域传》,又把隋朝人编的《舍利瑞图经》、《国家祥瑞录》译为梵文,编为十卷,赠送一位印度僧人传到西域。他为新译佛经写序,集为《新译经序合本》一卷,又著《沙门名义论别集》五卷。隋炀帝重建洛阳,在上林园设立翻经馆,请彦琮来此译经。炀帝下诏将在林邑(在今越南中南部)所得的五百六十四夹一千三百五十余部的佛经移到洛阳翻经馆。这些佛经皆用昆仑书(南洋文字)书写在多罗树叶上。彦琮一一编写目录,共成五卷,分为七类:经、律、赞、论、方字、杂、书,以次编译。他还与裴矩合撰《缵天竺记》。还著有《福田论》、《僧官论》、《慈悲论》、《默语论》、《鬼神录》、《通极论》、《辩正论》、《通学论》、《达摩笈多传》。

其中《辩正论》论译经的原则和方法,对前秦道安提出的译经有“五失本、三不易”[49]的说法表示赞赏,同时又作了补充;又提出译经者必须具备八个条件:

诚心爱法,志愿益人,不惮久时,其备一也;将践觉场,先牢戒足,不染讥恶,其备二也;筌晓三藏,义贯两乘,不苦暗滞,其备三也;旁涉坟史,工缀典词,不过鲁拙,其备四也;襟抱平恕,器量虚融,不好专执。其备五也;耽于道术,淡于名利,不欲高衒,其备六也;要识梵言,乃闲正译,不坠彼学,其备七也;薄阅苍雅,粗谙篆隶,不昧此文,其备八也。[50]

是说,一有热心传法的精神;二能守戒规;三通晓二乘三藏;四博通经史,善于文词;五拥有谦虚的胸怀,不固守成见;六不追逐名利;七精通梵语;八具备中国文字学的基本知识。

《通极论》今存,载唐道宣《广弘明集》卷四。文章自设宾主,以“梵行先生”代表佛僧,“行乐公子”代表儒生,通过前者对后者的答辩,着重论述三个观点:1.佛教博大精深,非儒道可比。儒、道二教不能使人摆脱“苦河”“火宅”(指生死轮回),而能使人断除情欲,超脱生死苦恼的只有佛教;2.佛教僧人剃发离亲,出家行道,并不违背孝道;3.对儒家的“命分修短,身名宠辱,莫非自然之造化”,反对佛教的善恶因果报应的理论进行批驳,认为用“阴阳之力”来解释群生的生长变化是困难的,如果把一切生命的形成“但禀之于乾坤,人亦奚赖于父母”?既然人生离不开父母,就不能说没有因果报应。“因自参差,果方环互”,因果报应之理是存在的,“或今身而速受,或来世而晚成”。儒家经典中也有“善恶积成,则殃庆有余”的记载,三代以来一直盛行“祭神祭鬼”的礼仪,怎么可以否定佛教的因果报应、“天宫”“地狱”之教呢!此外,此论还对儒者对佛教建寺、贪求财利、不杀生、不饮酒、食斋等的批评进行解释。《通极论》反映了隋朝佛教与儒家思想争论情况,但在理论上没有超出南北朝时期佛教学者反驳儒道二教攻击时所讲的内容。

(七)“三国论师”僧粲

僧粲(529—613),俗姓孙,汴州陈留(在今河南开封东南)人。出家后游历河北、江南、关陇东西,与北齐、北周及南朝陈的僧人交往,自称“三国论师”。

隋开皇十年(590)应文帝召请进入长安,住大兴善寺。开皇十七年(597)敕补为“二十五众”的“摩诃衍匠”。著有《十种大乘论》,从十个方面论释大乘经论。这十个方面是:通(或“无障碍”)、平(或“平等”)、逆、顺、接、挫、迷、梦、相印、中道。僧粲在通化寺向众学僧讲授此论,又撰写《十地论》二卷。仁寿二年(602)奉敕送舍利到汴州福广寺建塔供奉,仁寿四年(604)又奉敕送舍利到滑州修德寺建塔供奉。

僧粲善辩论。隋齐王杨暕在长安本第召集学僧三十余人,命通晓“三论”的吉藏登座回答众人的论难。僧粲“英华命章,标问义筵,听者谓藏无以酬及;牒难接引,谓粲无以嗣,往还抗叙四十余翻,藏犹开析不滞”。此后又论辩往复多次。当时僧粲、吉藏都以博学善辩闻名西京。

僧粲的弟子有僧鸾、僧凤、道岳。僧鸾在唐初还俗,官至给事中。僧凤与沙门明赡曾抗礼隋炀帝,援引佛典说明沙门不应礼拜君王之理,唐初以讲《法华经》而知名当世。道岳在隋末唐初研习《摄大乘论》、《俱舍论》等,也很有名。(《续高僧传》卷九《僧粲传》及卷十三《僧凤传》、《道岳传》)

(八)《成实论》学者智脱

智脱(541—607),俗姓秦,祖籍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一带),后移居江都(今江苏扬州)。父为梁北兖州司马,出家后为邺城颖法师弟子,学《华严经》、《十地经论》等。又从江都智强学《成实论》、《毗昙》等论书。陈僧智嚼是《成实论》著名学者,智脱曾投到他的门下精研《成实论》。智嚼死后,他继续教授门徒。

隋初,智脱应隋文帝之请到扶风岐阳宫讲经。接着应晋王扬广之请到江都住入慧日道场,弘传《成实论》。杨广入长安,又随之住入日严寺,著《成实论疏》四十卷,奉敕讲《净名经》(《维摩诘经》)。杨广时为太子,亲临讲堂。吉藏提出诘难,智脱以三解脱门之义提出反问,“遂使投解莫从,处坐缄然”。智脱应杨广之请,撰《释二乘名教》四卷,《净名疏》十卷,又删略梁代智琰著的《成论玄义》流行于世。杨广派画工绘其肖像置于宝台供养。

智脱一生讲《大品般若经》、《大涅槃经》、《净名经》、《思益经》各30多遍,《成实论》、《成论玄义》各50遍。弟子有慧诠、道瓘、诠声、德双等,都知当世。(《续高僧传》卷九《智脱传》)

(九)《四分律》学者洪遵

洪遵(530—608),俗姓时,相州(治今河南安阳)人,为隋代著名《四分律》学者。出家受具足戒后,专学戒律。

初住嵩山少林寺,师事道云律师。道云与道晖皆是慧光弟子,精于《四分律》学。道云著《四分律疏》九卷,道晖所著也名《四分律疏》,七卷。洪遵除从道云学律学之外,还学《华严经》及《大智度论》等。此后,洪遵到邺,又从道晖学《四分律》,听讲《大智度论》、《毗昙》等。为使心静,曾入禅寺学禅“调顺法”十年。北齐王任命洪遵为“断事沙门”,负责平息僧尼之间的争讼。

隋初与慧远、昙迁、慧藏、僧休、宝镇等高僧被隋文帝召请到长安,住于大兴善寺。开皇十一年(591)奉敕与天竺僧共译佛经。开皇十六年(596)敕任“讲律众主”,在崇敬寺聚徒讲《四分律》。在此之前,关内盛行大众部律《摩诃僧祇律》。《四分律》属于法藏部的戒律,与《摩诃僧祇律》存在差异。在洪遵讲授《四分律》时,当地学僧认为此律属于异学,前来听讲者甚少。洪遵坚持白天讲《法华经》,晚上讲《四分律》,学者逐渐增多。仁寿二年(602)奉诏送舍利于卫州造塔供奉,四年(604)又奉诏送舍利于博州建塔供奉。

洪遵著有《大纯钞》五卷,通释律典。弟子洪渊在河北一带传律学。慧琎、玄琬等律学名僧也曾听洪遵讲《四分律》。《四分律》由于洪遵的提倡,在关内也逐渐盛行。此外,道洪及其弟子智首也在长安弘传《四分律》。智首是唐代四分律南山宗创始人道宣之师。(据《续高僧传》卷二十一《洪遵传》等)

此外,还有来自印度的那连提黎耶舍、阇那崛多、达摩笈多等僧专门从事译经。

根据以上所述,可以对隋朝复兴佛法及奖励佛教义学之举作出如下结论:

1.隋朝承北周禁毁佛教之后,以文帝为首的中央朝廷致力复兴佛法,扶持佛教发展,一再召请南北著名高僧学者进入京城,安置住在大兴善寺等寺院,并且聚集各地入京的学僧住入各寺,组织学僧团体“二十五众”、“五众”,任命著名高位学者担任“众主”向众僧讲授大小乘佛教经论,督导他们研习佛法,培养能够到各地弘法的僧才。

2.隋代在长安、洛阳的著名学僧,很多是原来在北周、北齐治下的学僧,其中以研习《大涅槃经》、《十地经论》等经论的居多。也有的在北周禁毁佛教时曾逃至江南,在隋初回到北方,将真谛在南朝所译《摄大乘论》及其他唯识佛典传到北方,促进了北方地论学与南方摄论学的会通,对隋唐佛教义理的丰富和发展,对带有民族特色的佛教宗派的相继形成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3.隋代建立国家译场译经,不仅增加了新经流传,也促进了对佛经翻译学的研究。彦琮所著《辩正论》在前秦道安提出的“五失本,三不易”理论之后,提出了译经必须具有“八备”条件的说法,对后世选任译经人才是具有参考价值的。他的《通极论》既反映了儒、佛二家的矛盾,也反映了二者彼此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4.南北朝时期,南北奉行的戒律不统一,关内盛行《摩诃僧祇律》,嵩洛一带盛行《四分律》,江南盛行《十诵律》。洪遵进入长安,大力弘传北齐慧光法系相承的《四分律》学,使《四分律》逐渐在关内流行,此后经道洪、智首的继续努力,至唐代道宣创立四分律南山律宗,建立以大乘教理诠释《四分律》的律学体系,从而在律学领域为中国佛教实现民族化奠定基础。

5.继北齐慧思(515—577)在《立誓愿文》中宣扬佛教的末法思想之后,隋代创立三阶教的信行(540—594)、在涿州白带山(在今北京房山)雕造石经的静琬(?—639)也宣扬末法思想,或为他们创立新的教说提供佛法依据,或为雕造石经提供理由。灵裕也受“末法”思想影响,担心佛法行将毁灭,便在河南宝山寺旁凿造“金刚性力住持那罗延”石窟,雕刻经文。隋代末法思想不仅对创立三阶教,雕造石窟、石经曾产生重大影响,也是以后净土信仰盛行的重要原因。


[1] “生民”原作“生人”。《隋书》为唐魏征等撰,为避太宗李世民之讳,将“民”改作“人”。笔者引用时根据文意,改“人”为“民”。下面不再注明。

[2] 《广弘明集》卷二十八《隋文帝为太祖武元皇帝行幸四处立寺建碑铭》。据《历代三宝记》卷十二,时间为开皇元年七月。

[3] 《广弘明集》卷二十八《隋高祖于相州战场立寺诏》。据《历代三宝记》卷十二,时间为开皇元年八月。

[4] 《续高僧传》卷二十六《道密传》,并载《广弘明集》卷十七王邵《舍利感应记》、《隋书·高祖纪》。比较而言,《道密传》所述比较朴素,更为可信。

[5] 载清陆耀遹撰《金石续编》卷三。

[6] 《广弘明集》卷十七《隋国立舍利塔诏》。其中“旧无山者”,《大正藏》本“山”作“寺”。此据宋元明本改。

[7] 《续高僧传》卷十一《辩义传》(载为仁寿四年春末)、卷十八《昙迁传》、卷二十一《洪遵传》(载隋文帝诏书)等。

[8] 有的州(如泰州)是两次造塔。关于造塔数字,前后相加是111座,与《续高僧传》卷十二《童贞传》所记相同,但许多记载只说略数“一百余所”。

[9] 关于四道场,汤用彤先生《隋唐佛教史稿》(中华书局1982年版)疑即佛教慧日、法云、日严、弘善四寺。此误。《续高僧传》卷十五之“论”曰:“自爰初晋邸即位,道场慧日、法云……”与《辩正论》卷三之“自昔在藩邸……释老双标”,应是一回事。

[10] 见《续高僧传》卷九、卷十一、卷十二相关僧传。

[11] 《续高僧传》卷十二《慧觉传》。

[12] 《佛祖统纪》卷三十九《隋书·百官志下》。

[13] 《广弘明集》卷二十二《宝台经藏愿文》。

[14] 《续高僧传》卷二《达摩笈多传》、卷二十六《道密传》。

[15] 隋灌顶编《国清百录》卷二《王受菩萨戒疏》。另见《广弘明集》卷二十七《隋炀帝于天台山禅师所受菩萨戒文》、《隋天台智者大师别传》、《续高僧传》卷十七《智传》。

[16] “三大”,当指“天大、地大、王大”。三国魏王弼本《老子》有:“道大、天大、地大、王(按:后世作‘人’字)亦大”,为四大。炀帝略去“道大”,为三大。意为帝王地位等同天地,理应受拜。“两教”当指俗谛、真谛之教。按照大乘佛教的说法,俗谛之教承认现实世界,而真谛之教认为一切皆空幻不实,然而二谛是不可偏废的。隋炀帝据此命沙门必须礼拜王者。

[17] 以上见《续高僧传》卷十三《僧凤传》、卷二十七《大志传》及《佛祖统纪》卷三十九记载。

[18] 唐道世《法苑珠林》卷一百二十,新佛像作3850躯。

[19] 《续高僧传》卷八本传。

[20] 《大宋僧史略·沙门都统》。

[21] 《大宋僧史略》卷中“管属僧尼”条。《隋书·百官志》:“鸿胪寺统典客、司仪、崇玄三署”。关于改名称之事,或许在隋炀帝之时,崇玄署之令当由俗人担任。从《续高僧传》记载来看,隋文帝时僧官为昭玄统、昭玄都,昭玄寺之名未变。

[22] 《魏书·食货志》载,北魏孝庄帝时卖的僧官职位有州统、州都、郡统、郡维那、县维那。《续高僧传》卷八《灵询传》:“魏末为并州僧统”;卷十一《志念传》:“时州都沙门法继者……”记的是北齐末的事。

[23] 分别见《续高僧传》卷二十九僧晃、卷二十五法进、卷一法泰各传。

[24] 载《金石萃编》卷三十八。

[25] 《续高僧传》卷十八、卷二十一、卷十三各传。

[26] 隋代译经参见《历代三宝记》卷十二、《大唐内典录》卷五、《开元释教录》卷七及现存各经。

[27] 《大方等大集经》六十卷,今存,题北凉昙无谶译。实际上前二十六卷的十一品和第三十一至三十三卷的《日密分》是昙无谶译;而第二十七至三十卷的《无尽意菩萨品》是南朝宋智严、宝云译;第三十四至五十八卷的《日藏分》、《月藏分》、《须弥藏分》是那连提黎耶舍译;最后二卷的《十分菩萨品》是东汉安世高译,原名《明度五十校计经》。

[28] 现题鸠摩罗什译的《妙法莲华经》的《提婆达多品》,是南朝齐达摩菩提译的,为后人所加。

[29] 索,指猎取野兽的绳索。不空索,谓此捕获从不落空,转意为菩萨以慈悲之心救助一切众生,不使一人遗漏。

[30] 此经《神通证法品》载:“尔时会中有五百菩萨,已得四禅,成就五通,……时诸菩萨宿命通故,自见往昔所行恶业,或杀父杀母,杀阿罗汉,或毁佛寺,破塔坏僧。彼等明见如是余业,深生忧悔,常不离心,于甚深法不能证入,我心分别,彼罪未忘,是故不能获深法忍。”(载《大正藏》第11册第590页中)下面便是文殊执剑直逼佛前的一节。

[31] 《隋书·高祖纪》,开皇十三年春正月,文帝“行幸岐州”,二月归。据此,广州司马郭谊是在开皇十三年一月特地向驻留岐州的文帝上奏的。

[32] 载《大正藏》第49册第106页下。

[33] 《占察善恶业报经》卷上,载《大正藏》第17册第902页中下。

[34] 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相反为十恶。

[35] 见《历代三宝记》卷十五、《大唐内典录》卷十。

[36] 《大正藏》第55册第150页中。

[37] 目录实有二十五家,其中《支敏度录》与《都录》皆为支敏度撰编,算是一家。《大正藏》第49册卷《历代三宝记》卷十五所载,衍出朱士行《汉录》。

[38] 分别载《大正藏》第55册第338页上、第50册第436页中。

[39] 《大正藏》第50册第610页下。

[40] 据《续高僧传》卷八《慧远传》、卷九《慧藏传》、卷十八《昙迁传》等。

[41] 《大正藏》第50册第580页上。

[42] 《大正藏》第50册第549页上。

[43] 《续高僧传》卷十《灵璨传》:“开皇十七年下敕补为众主”。他在长安净影寺传授《十地经论》、《大涅槃经》之学。《大正藏》第50册第506页中。

[44] 《续高僧传》卷九《僧粲传》、卷七《释无名传》。

[45] 各众主情况,见《续高僧传》卷十、卷十二、卷二十一相关人的传记。

[46] 《续高僧传》卷十《靖嵩传》、《智凝传》,卷十一《法侃传》,卷十三《法护传》等。

[47] 《续高僧传》卷九《灵裕传》、《历代三宝记》卷十二等。另,日本牧田谛亮《宝山寺灵裕传》(载其《中国佛教史研究》第一,日本大东出版社1981年版),为综合现存灵裕资料而写,可以参考。

[48] 参考《续高僧传》卷四《玄奘传》、卷十一《慧休传》、卷二十二《法砺传》。

[49] 道安《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抄序》指出译经有五种失去原本表达形式和三种很不容易的情况,即:“译胡为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语尽倒而使从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经尚质,秦人好文,传可众心,非文不合,斯二失本也;三者,胡经委悉,至于咏叹,叮咛反复,或三或四,不嫌其烦,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义记,正似乱辞,寻说向语,文无以异,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全成,将更傍及,反腾前辞已乃后说而悉除,此五失本也。然《般若经》三达之心,覆面所演,圣必因时,时俗有易,而删雅古,以适今时,一不易也;愚智天隔,圣人叵阶,乃欲以千岁之上微言,传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难出经,去佛未远,尊大迦叶令五百六通迭察迭书,今离千年,而以近意量截,彼阿罗汉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岂将不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

[50] 《续高僧传》卷二《彦琮传》中所载录的《辩正论》部分内容,载《大正藏》第50册第439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