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善同行:当代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与价值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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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导言

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来的当代科学技术以前所未有的力量显示了巨大的威力。迅速兴起的纳米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神经科学技术等,不仅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不断地改变着我们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然而,在科学技术彰显其对人类社会的积极价值的同时,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也越来越明显,人类开始面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核威胁、克隆人、植物人、安乐死等冲击。于是,科学价值论及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在当代,科学技术已经与伦理道德发生了广泛而深入的联系。科学技术前沿研究及其成果不仅空前地冲击着现有的伦理道德,而且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成为伦理评价的对象。迅猛发展的当代科技往往使科技与伦理之间的关系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当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一些可能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深远影响的科学技术的每一重大突破都会对现有的伦理观念产生巨大的冲击,甚至导致严重的伦理后果;另一方面,如果禁止这些前沿科学技术的研究,我们又有可能丧失许多为人类带来巨大福利的新的可能性和机遇。这就要求我们理论工作者对当前科技前沿研究中存在的伦理问题进行广泛和深入的探讨,以便在多样化的、甚至是冲突的观念和行动之间作出合理的价值选择。近年来,发生在科学界的一系列事件(比如,轰动世界的韩国科学家黄禹锡的“卵子风波”)说明,深入探讨科技前沿中的伦理问题及其价值选择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理论上,对当代科技前沿领域的伦理问题进行系统、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这些问题有清晰和深刻的理解。比如,科学技术是价值中立的还是价值负载的?如果是价值负载的,原因是什么?当代科技伦理建构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当代一些前沿科技,比如纳米科技、生命科技、信息网络科技等的发展,对现有的伦理道德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在科技和伦理关系的多种观念中,应作出怎样的价值评价和选择?伦理道德可以为科学技术设立禁区吗?伦理学是阻碍还是有利于科学技术的顺利发展?怎样进行伦理精神的创新,以便在新的伦理框架下使一些有价值的科学技术研究能够顺利进行?实践上,科学前沿的伦理问题的研究对规范科学家的行为和保护科学技术向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不论是国外学术界还是国内学术界,科学技术前沿的伦理问题都是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在国外,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科学技术负面价值的显现,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作为对科学技术伦理问题一般分析的科技伦理学以及对各具体科技领域伦理问题探讨的分支科技伦理学学科几乎也都是在这时开始诞生并不断发展的,比如,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环境伦理学、信息伦理学、纳米伦理学、全球发展伦理学,等等。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更加迅速,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的讨论也更加热烈。20世纪中叶以来,学者们不仅发表了大量的科技前沿伦理问题的研究论文,而且出版了大量讨论科技前沿伦理问题的科技伦理学著作。各种各样的科技伦理学的研究中心、国际学术组织、咨询机构也相继成立。近期国外出版的有影响的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的著作有:莱西(Hugh Lacey)的《科学是价值中立的吗:价值和科学理解》(2004),柯尔奇(Noretta Koertge)的《科学价值和公民道德》(2005),布丁格尔夫妇(Thomas F.Budinger,Miriam D.Budinger)的《新兴技术的伦理学:科学事实和道德挑战》(2006),凯瑟(Christopher Kaczor)的《生命的边缘:人类尊严和当代生命伦理学》(2005)、卡斯(Leon R.Kass)的《生命、自由和尊严的维护:生命伦理学的挑战》(2004),洪特(Geoffrey Hunt)和米塔(Michael Mehta)的《纳米技术:风险、伦理和法律》(2006),斯皮内洛(Richard A.Spinello)的《赛博伦理学:赛博空间的道德和法律》(2003),等等。

我国的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先是介绍、翻译和分析西方主要的研究成果,随后许多学者开始了独立的理论创新之路。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我国的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研究进入高潮。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吸引了许多关注社会重大问题的哲学工作者。关于科技伦理的各种研究机构、学术组织和咨询机构也在科研院所、大学和政府机构纷纷成立。这一时期,我国发表和出版了大量关于科技前沿伦理问题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近几年出版的比较有影响的著作有:刘大椿等著的《在真和善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甘绍平的《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于谋昌的《高科技挑战道德》(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年版),邱仁宗等编的《生命伦理学概论》(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韩跃红主编的《护卫生命的尊严:现代生物技术中的伦理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何怀宏主编的《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严耕等著的《网络伦理》(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段伟文的《网络空间的伦理反思》(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张华夏的《现代科学与伦理世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卢风的《科技、自由与自然:科技伦理与环境伦理前沿问题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等。

科技前沿的伦理探讨涉及的问题很多,领域也很广。本书主要围绕具有重大影响的前沿科技所可能涉及的伦理问题展开研究。由于纳米科技、信息科技、生命科技和认知神经科技被称为对当代社会最有影响的四大领域,每个领域都发展迅速,每个领域都潜力巨大,而其中任何技术的两两融合、三种会聚或者四者集成,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效能。因此,在本书中,主要关注当代科技的这四大领域的研究前沿可能面临的伦理挑战问题。本书的总体框架是:首先探讨科技前沿伦理问题研究的价值论基础,接着,探讨几个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领域,比如纳米科技、信息和网络科技、生命科技、神经科技等的伦理问题,并提出具体的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议。

1.科技前沿伦理问题的价值论基础。科技价值论是科技伦理问题讨论的基础。科学技术是价值中立的吗?国内外学术界都存在着鲜明对立的两种观点:一种是科技价值中立论,认为科学研究的目的是追求真理,判断科学理论的标准是真与假,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好或坏;工程技术人员的发明创造依据的也是自然界的客观法则,判断技术发明的标准是先进或落后,而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善或恶。科学技术不反映人类的价值,科学的价值源于其实际的应用,与科学技术本身无关。另一种是科技价值负载论,认为科学活动本身就是一种人为的和为人的价值活动,科学技术内在地负载价值,特别是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如果涉及人类本身或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利益密切相关的时候,更是如此。科学的目的是探索真理,但科学家不能无所顾忌地对待研究对象(比如人、较高等的动物和生态环境等)。科学的事业是崇高的,但不能因此做损害他人甚至环境的事情。对科学技术价值的不同理解导致人们对科技伦理学是否存在以及对科技伦理的主要内容理解的不同。科技价值中立论者一般否定科学前沿研究中存在伦理问题,他们的理由是科学技术只关心真假而不关心好坏和善恶。如果说科技前沿研究中存在伦理问题,那么这种伦理最多也只不过是科学家和工程师的职业伦理,目的是保障科学技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相反,科技价值负载论者则认为,由于科学技术内在地负载价值,因此,科学家和工程师在科学技术研究中,除了应当遵循一般的职业伦理外,还应当遵循求善的人本伦理,而这种求善的人本伦理应当是科技伦理学更加关注的。科技伦理问题的核心就在于探寻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其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中应当遵循怎样的人本价值规范问题。本部分分别从价值哲学和风险社会理论说明科学技术的价值负载性以及对科技前沿进行伦理思考的重要性。本书将通过美国著名学者莱西对科学价值中立论分析的视角说明科学技术不可能绝对中立;接着通过阐明真理与价值的互渗和统一说明科学和价值的不可分离;然后通过说明科学技术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揭示科学技术的价值负载性及科技伦理的重要性;最后,通过科技产品的质量、风险和社会责任说明科技和伦理的关系及价值。

2.纳米科技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纳米科技是当前国际高科技竞争的热点之一,是可能引导下一场工业革命的重要科技,将对21世纪经济、国防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各国都把它看做是应当优先发展的技术。然而,纳米科技既有诱人的前景,又有不可预料的风险。要确保最大限度地享受它带来的种种好处,必须特别重视和防范其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严肃考量它对社会价值和伦理的挑战。纳米技术交叉综合的学科性质和纳米物质优异的理化性能,使它的风险遍及健康、环境、社会、军事等各个领域,从而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首先,人们对纳米技术的生物安全和人体健康极为关注。目前,已有的关于纳米材料毒性的动物实验和流行病学研究结果都表明,纳米材料对暴露人群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健康伤害。与健康风险相关的伦理问题主要是纳米科学家、纳米产品的研发人员、生产试制人员和纳米产品的消费者的健康权利与国家、社会和企业利益之间的可能冲突。其次,纳米物质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都可能向环境中释放,并造成相应的环境暴露和可能的污染,从而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比如,纳米技术造成的环境污染可能导致生物物种减少,破坏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从而破坏自然的内在价值;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纳米机器的失控,会造成生态吞噬,并最终造成人类的毁灭,对人类持续发展和种的延续造成了挑战;对重视历史进化过程的环境伦理学来说,大量生产全新种类的纳米物质并以此代替自然物,会引起自然物价值的丧失。此外,纳米技术还可能导致军事风险,比如:纳米技术可能会制造出比现有的武器破坏性更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纳米军事技术的滥用和被恐怖主义运用,会对国家安全、公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

3.信息科技的伦理问题与价值抉择。20世纪末的信息和网络科技革命,把我们带入一个崭新的信息网络时代。信息网络科技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拓展了我们的生存与活动空间,丰富了我们的交往方式(虚拟交往),提供了更加平等、公正的交往平台,使我们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数字化”的新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信息网络科技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多新问题,如虚拟实在的负效应、个人隐私权被侵犯、知识产权被侵犯、色情泛滥、上网成瘾、网络安全受威胁,等等。信息伦理学或网络伦理学对信息和网络社会的本质与特征、信息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信息网络伦理构建的原则以及信息网络伦理建构的具体方案等内容进行广泛的探讨。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信息伦理已经成为新世纪人们讨论的重要课题。

4.生命科技的伦理问题与价值抉择。当代生命科学的发展非常迅速。生命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使很多过去不可能的生命事件变为可能:体外受精、试管婴儿、代理母亲、克隆人、器官移植、基因治疗、生命维持等。生物医学技术的进步使人们不但能更有效地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而且有可能操纵基因、生殖细胞(精子或卵)、胚胎、器官,甚至可控制人的发育、行为、情绪等。生命新技术如此迅速的发展,人类的出生方式、生存方式和死亡方式与传统相比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增大的力量可以被恰当地使用,但也可能使用不当或被滥用。生命技术对人的生命的强力干预引发了许多过去不曾遇到的伦理难题。因此关于生命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成了世纪之交讨论的热点之一。其中,争论最多的是克隆人的伦理问题。克隆人研究包括生殖性克隆和治疗性克隆两种。关于生殖性克隆,国内外虽然有部分学者支持,但大多数学者从伦理上反对。关于治疗性克隆,支持者和反对者可以说是势均力敌。联合国曾尝试推动全面禁止克隆人包括治疗性克隆人的公约,但由于得不到大多数国家的支持而未能通过,而是通过了不具法律效力的全面禁止克隆人的政治宣言。除此之外,人类基因组破译所蕴涵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问题,基因增强的伦理问题,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脑死亡和植物人的伦理问题等,也是生命伦理学讨论的热点问题。

5.神经科技的伦理问题与价值抉择。20世纪70年代以来,神经生物学、神经免疫学、精神药理学的兴起和CT断层扫描技术的运用,极大地扩展了神经生理学和神经解剖学的传统分支学科,形成了多层次跨学科脑研究的综合领域——神经科学。神经科学的快速发展对当前社会产生着复杂的影响。一方面,新的研究成果为人类带来了福利。在治疗方面,利用神经成像在神经精神疾病的外部病症出现以前,可以探测其早期内部征兆,还能够监测治疗这些疾病的药物在体内的反应。精神外科技术可以缓解,并可能消除强迫症、抑郁症和其他严重的神经不健康状况。对大脑皮层和皮层下区域的电磁刺激可以以非侵入的方式缓解这些疾病。在大脑中植入刺激性电极,可以使那些失去控制力(motor control disease)的病人,如帕金森病患者重新恢复对身体活动的控制。抗抑郁药和安定药(antipsychotic)也可以恢复或重新生成被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等症状破坏或中断的神经元联结。在功能性方面,比如测谎仪和教育干涉(education interventions),可通过脑指纹(brain fingerprinting)来指认违法者,检验参与者对广告的反应(神经市场)等。另一方面,神经科学的蓬勃发展给人带来的不仅仅是理解新知识的喜悦,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困惑与思考。神经科学研究的对象涉及心灵的神经基础。一切以脑为对象的技术,都可能直接影响心灵的内容和我们自己最深层的精神状态。问题是,我们允许发展出这样的技术吗?我们可以控制意识吗?可以看到,与生命科学一样,新的神经科学,尤其是当代神经技术的高速发展给伦理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当然,反过来,已有的社会价值观和伦理规范也给神经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带来限制。为了解决这种双向的挑战和问题,我们需要对神经科学进行系统的伦理反思。

我们不仅要重视科技前沿伦理的理论问题,而且要重视实践问题。国际上每当有重大的科技突破,国际伦理学界会很快作出反应,并通过各种组织,把相关的研究结果转变为政策建议。比如,关于克隆人,国际上各种各样的组织,政府的和非政府的,包括联合国都发表有相关的政策声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科学理事会还发起召开了世界科学大会,形成了两个重要的文件:《科学和利用科学知识宣言》、《科学议程——行动框架》。两个文件把原则和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在1997年批准成立了“世界科学知识与技术的道德委员会”,作为联合国的咨询机构,定期举办国际会议,讨论科技前沿的一些伦理问题,并发表关于科技伦理的国际宣言,比如《里约热内卢科技伦理宣言》、《科学家的伦理誓言》等。“国际科学联盟”(ICSU,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Scientific Unions)下设的“科学道德与责任常设委员会”还于2002年完成了《科学伦理和责任的标准:经验性研究》和《科学伦理的责任和标准:内容、背景和功能分析与评估》两个报告。文件分析了许多国家现有的科学的伦理和责任标准,分析了科学家个人应有的伦理道德规范,并对增强科学伦理的作用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本书在对当代重大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分析的基础上,也尝试对一些伦理难题给出解决的基本原则、价值取向和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资源和方案选择。这部分内容融合在各篇内容的章节中。

科学的目的是求真,然而,由于当代科技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使得科学技术不可避免地负载价值。科学家在求真的同时,必须求善。因此,科学家在科学技术研究中,除了应当遵循一般的职业伦理外,还应当遵循求善的人本伦理,而这种求善的人本伦理是当代科技前沿伦理问题探索更加关注的。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要“与善同行”或“与正义同行”。这就是本书书名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