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课程呼唤教师的课程意识
21世纪是以知识创新和应用为重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具有高度科学文化素养和人文素养的人,对于21世纪人类的发展具有关键意义。而具有高度科学文化素养和人文素养的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掌握基本的学习工具,即阅读、书写、口头表达、计算和问题解决;二是要具备基本的知识、技能以及正确的价值观和态度。[1]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人的科学文化素养和人文素养的重要途径,在应对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和变化的进程中,世界各国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课程与教学改革。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自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起正式实施,到2012年秋季,全国绝大部分小学、初中和高中的起始年级都全面实施新课程。“整个改革涉及培养目标的变化、课程结构的改革、国家课程标准的制定、课程实施与教学改革、教材改革、课程资源的开发、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师资培训以及保障支撑系统等,是一个由课程改革所牵动的整个基础教育的全面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2]
基础教育课程目标强调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课程结构强调整体设置九年一贯制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设置综合课程,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课程内容强调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相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课程实施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课程评价应发挥促进学生发展、提高和改进教师教学实践的功能;课程管理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3]
从上述课程改革目标的表述中,可以明确地看到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既重视学生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重视学生作为“人”的发展,学生完整人格的发展,终身学习的态度和能力建设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展现。我国基础教育长期以来过分重视学生对已有知识的机械学习,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人才、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使命,而这种使命已经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创新精神、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新一代劳动者。
有学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进行了回顾与反思,梳理了四个阶段:50年代为重双基阶段,六七十年代为培养智力和能力阶段,80年代强调非智力因素的培养,90年代至今的课程改革,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4]新课程改革将实现我国中小学课程从学科本位、知识本位向关注每一个学生发展的历史性转变。[5]
然而,不论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行了怎样的顶层设计,最终改革的成效还在于实践领域的贯彻实施是否符合顶层设计的理念。根据课程改革的总体部署,各级各类教育培训项目,承担了传递新课程理念的任务,教育管理者和一线教师正是通过参加培训和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了解、理解和内化着新课程的理念。本次课程改革要求教师的角色从原来的知识传授者转为课程的开发者、教学的研究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促进者和引导者等。
教师作为课程的开发者,对教师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意味着教师要从过去完全按照全国统一的教科书进行教学,转为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开发和组织相应的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教学。教师不仅仅要设计和实施教学,重要的是教师设计和实施教学的依据是什么?这些是否符合国家课程改革的宗旨?这对一线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熟悉课程改革的理念,熟悉国家课程标准,还要在学科范围内开发组织课程内容,进行课程实施和评价,因此,新课程呼唤教师的课程意识,教师只有具有课程的意识和观念,才能更好地实践新课程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