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礼仪文化与文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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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礼仪起源

上篇 中华传统礼仪文化概要

中国古代是一个以道德为基础的礼治国家,自进入国家时代以来,文明水平从整体上讲,一直居于世界的前列,被世人誉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礼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基本方法,是中国古代仁人君子立身做人的基本规矩,《中华礼仪精神与世界文明》一书认为:“丢掉了儒家思想,中华文化就没有了根基,失去了统领;丢掉了礼仪文化,中华文化就没有了存在的形式,失去了核心。”礼仪文化是中国古代制度文明、道德文明、社会文明的集中体现。全面、系统地了解、理解中华悠远、深厚、广博的礼仪文明,能够使我们增强文明建设的自豪、自信、自立、自觉意识,能够使我们认清文明建设的责任与使命担当。中华先民在我们这片热土上创造了光耀历史、影响世界的礼仪文明,我们没有理由不加快推进文明建设的步伐。历史是我们前进的深厚基础,历史是我们前进的文化动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北京应在文明建设中立身于世界前列。

任何文化现象的起源问题,都不是简单可以下一个结论的,往往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比如,对于文字的起源、宗教的起源、婚姻的起源,等等,一两句话是难以说清楚的,容易形成诸多的说法。从这个角度看,会得出这样的认识,从那个层面分析,自然又会得出另外一种结论。

礼仪的起源问题也是如此,自古以来,对于礼仪是怎样起源的,到底起源于何时,有着不同的认识和解读,圣者先贤从各自认识的侧面,在不同的时期,得出了诸多不同的结论,形成了一系列思想理论体系,对于后世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指导意义。

礼仪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的文化组成部分,几乎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影响到了各个领域,“中国古代的礼仪范围甚广,直接涉及政治制度、朝廷法典、神祖祭祀、灾害祈禳、学校科举、军队征伐、行政管辖、房舍营造,以及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言谈举止等方面。可以说,这是一个囊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一切典章制度和个人伦理道德修养、行为准则规范在内的庞大的范畴,在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1]。对这样一种人人皆知、处处皆行的文化现象,古代圣贤哲人进行多角度的探讨,也是自然的。从古代文献典籍中,可以看出主要有以下的思想理论。

一 规范秩序的思想理论

人类社会从原始氏族社会走来,必然要面临到许许多多的现实性问题,比如人与人之间应该怎样称呼,生养自己的人应该叫什么,与生养自己的父母有着血缘关系的如何称呼,在朝政中各类官制人员应该怎样称谓,在社会中如何称呼,这些问题对于我们现在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但人类的初始时期,并不是那么明了的。还比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对于动物来讲是十分简单的,但人则不同,与自己的父母如何相处,与亲戚朋友如何相处,与各种官员如何相处,等等一系列的社会关系,没有一定的规范,是会乱套的。正是基于这种社会需要,古代先哲们认为,礼起源于对秩序的规范,就是要把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梳理得一清二楚,像天地自然那样有序地运转。

《管子·五辅》认为,人与人之间上下的情义如何来体现,贵贱高低如何来界定,长幼辈分怎样区别,贫富之间怎样合理地交往,这些就需要礼来统领,因而就形成了礼,即“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

《礼记·曲礼》同样认为,为了把人与人之间亲近与疏远区别开来,把不好判别的事情决断清楚,把各类食物分辨清楚,把是与非搞明白,因此而有圣贤制定了礼,即“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

这些思想理论在上古时代受到广泛的认同,以此为基本的思想理论,形成了古礼典籍。古礼典籍中的代表作,都是对社会秩序的界定与论述,有些规范至今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周礼》、《仪礼》、《礼记》,历来被统称为“三礼”,是中国古代记述礼仪思想、礼仪规范、礼仪规则的经典之作。“三礼”中贯穿其中的就是对上古社会进行礼仪规范,使得社会各自有序、各有章法。

(一)上古官政的礼制规范——《周礼》

《周礼》主要规范了古代的治国官政,原名《周官》,先秦文献中没有关于此书的记述,最早发现此书的是在西汉初期。当时的西汉政府废除了秦王朝限书的法令,倡导民间广泛地贡献出文献典籍,由此,从民间发现了此书。著名学者刘歆对这部古代典籍非常看重,把它改名为《周礼》,并列为“三礼”之首。他认为,这部立意高远,结构精要,便于治国的文献,绝不是出自一般人之手,而是有着深刻思想与治国经验的圣人所作,由此得出结论是,此书是周公经过制礼作乐实践后写成的周代官政之法。这一认识是符合事物逻辑规律的。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不居于相应的治国理政位置,又缺乏思想认识能力的人,是写不出此书的。与周文王、周武王一起打天下、治天下的周公,具备了这两个基本条件。此书出自他手是符合历史逻辑的。

《周礼》在官制方面,做了比较详尽的规范,有些思想与规制,一直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延续。该书设置了六官,分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篇,六官的架构,暗含着天地四方六合的宇宙格局。六官各自统领60个具体的官职,总数是360个。六官的大致分工是:天官主管宫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军事,秋官主管刑罚,冬官主管营造,构建了一个理想的治国官制。后世中国古代的官制尽管名称与设置不完全按照这些施行,但是基本的思想则是被后代承继了。我国古代官制体系与西方不同,形成了自身的特色,源头就在于《周礼》的官制思想体系。

《周礼》围绕着官制,进行了广泛的规范,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国家大典,也有用鼎礼制、礼乐礼制、车骑礼制、服饰礼制、礼玉礼制等,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等方面的记述。

在国都的设置上,也有明确的典制,规定国都中心的王城,必须建立在“地域中央”,就是不东、不西、不南、不北之地。“地中”是天地、四时、风雨的交会之处,也是宇宙间阴阳相适宜的中心。可见,王城既是中国地理的中心,也是阴阳五行变化的中心。

(二)古代士的礼制规范——《仪礼》

《仪礼》主要规范了古代士的礼制。关于《仪礼》的作者,从古代到现在,难有统一的认识,古代学者有的认为是周公之作,而司马迁、班固等则认为《仪礼》是孔子所作,认为孔子深感在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造成了社会的极大动荡,为了恢复良好的礼仪秩序,他综述、借鉴夏商周三代的礼仪定制作此书。

《仪礼》在儒家经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国古礼的传承、教化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汉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按照《易经》、《书经》、《诗经》、《礼经》、《春秋经》,这儒家“五经”,设置了五经博士,《仪礼》是其中之一,在“三礼”中最先取得经的地位。

《仪礼》对古代士的活动做了系统的规范,所以有的古代学者又称之为《士礼》,共有17篇。《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主要是对冠、婚、丧、祭的礼仪程式做了规范;《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聘礼》、《公食大夫礼》、《觐礼》、《丧服》、《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主要是对士、诸侯国、卿大夫等在乡集会饮酒、比赛射箭、国家聘问、朝觐天子等方面做了礼仪规范。

(三)古代社会活动的礼制规范——《礼记》

《礼记》主要是对古代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做了礼制规范。据学者研究,《礼记》的成书时间是在战国和西汉时期,作品大多由孔子的门徒所撰写,后代的学者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增删与整理,到了西汉,由一位名叫戴圣的编辑成为49篇,就是流传至今的《礼记》典籍。

此书对古代王朝政治、社会称谓、生活方式、婚丧嫁娶等诸多方面做了明细的规范,是中国古代社会日常领域的规范画卷,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其中的许多思想、名言警句,至今广为流传,比如,“苛政猛于虎。”“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富润屋,德润身。”“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

四书中的《大学》、《中庸》,就选自《礼记》,是《礼记》中的两部分内容。《大学》与《中庸》的篇目,并不是像我们现在给书起名的惯例,根据书的主题内容而定,而是摘取了两篇内容中的头两个字。

实际上,汉代以前一直有摘字名书的习惯,不是根据书的内容取名,而是摘取篇中的开头两三个字而作为书名,或者篇名,如《论语》中各篇的题目都取自首章第一二句的两个字或三个字,《大学》篇取自开篇的“大学之道”前两个字。汉代的识字课本《急就篇》也是以开篇的“急就”两字命名。

《礼记》对社会称呼做了系统的规范,有些方面至今仍然在使用。对各类官员的妻子如何称呼,也做了规范:“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帝王的妻子,人们应该称之为“后”,这个王后,那个帝后;比帝王低一等的诸侯的妻子,称之为“夫人”,这一称谓,到现在沿用的比较普遍,在政府官员中常使用;普通老百姓的就称为“妻子”。

在生与死方面,也做了细致的规范。《礼记·曲礼下》说:“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规定人死之后还没有埋葬时,要行的礼,称为丧礼;埋葬之后,行的礼称为祭礼。人死之后的称呼也有不同的规范,即“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对于人死之后,装殓入棺前后也有不同的名称,即“在床曰尸,在棺曰柩”。人死之后,祭奠时称什么,也做了规范,“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夫曰皇辟”。祭奠帝王的父母时,大臣应称“皇祖考”、“皇祖妣”。普通老百姓的父、母、妻在世时,“生曰父,曰母,曰妻”,死后称“死曰考,曰妣,曰嫔”。

《礼记》在婚丧嫁娶方面规范得也很具体。《礼记》中讲了这样一件事情,孔子的弟子曾子问孔子说:“当男子去女方家迎娶新娘子,正在回家途中,男方的父母死了,这个时候,未进门的新娘子应该如何办呢?”孔子回答说:“女子要换服装,改为深色的衣服,白色的内衣,直接去奔丧。如果这个时候,女方的父母去世了,女子应该返回自己家中奔丧。”

二 节制性情的思想理论

人吃五谷杂粮,经历气象万千的社会,有着非常丰富的情感,正如班固在《汉书·礼乐志》中所说:“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遇到喜事时,会有快乐的感受,要手舞足蹈,眉飞色舞,甚至趾高气扬;遇到愤怒的事情时,会大发脾气,拍案而起,甚至怒不可遏,不能够控制自身;遇到悲伤的事情时,情绪低落,饭不吃,水不喝,容易伤及自己的身体。

人的喜怒哀乐之情,时常发作,有时是很难控制的,搞不好会走向极端。人的自然性情,不能够像动物那样随意地外发,如何来节制,使人的性情能够理性地控制,古代学者认为,圣人根据人性情的多样多变性实际,而制定了礼仪,“天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者也”。这段讲的是,人的性情是自然形成的,但又不能够随意地外发,由此圣人先贤制定了礼乐,既要节制人的性情,又不能够完全戒绝性情的外发,使人能够理性地对待任何事情,让万物有序地运行。

礼仪是由节制人的性情而产生的,这一“缘情而作”的思想理论,在古代时期,得到了比较普遍的认同与宣扬。司马迁对于礼仪定制非常重视,在我国古代官修史书中,第一次把礼的演变、思想和规范,纳入到正史中,为中华礼仪的传承开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先河,使得后来的官修史书中,大多设有礼仪专篇,“记载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官修史书——《二十五史》中有16部史书编有‘礼乐’专篇,系统记述了‘礼仪’思想、沿革、典制,只有8部没有专设篇目叙述,即《三国志》、《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北史》、《新五代》,但也同样记载了中华礼仪的许多思想、行为和典范,比如孝行、忠义、祭祀、烈女”。[2]

司马迁在《史记·礼书》中,回顾了礼制从西周至西汉的变化过程,记述了“礼”的发生、功用及基本礼仪思想。司马迁对礼的发生与起源也持“缘情而作”的观点,《史记·礼书》说:“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

(一)端正人的情感

人类从动物中演化而来,起始时期,必然保留有许多的动物习性,不讲感情,为了得到食物,而互相争抢,吃饭也没有规矩,随意地用手抓取,还不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响声。相互间的媾和,缺乏应有的秩序,因此,古代有“抢亲”的习俗。动物的习性,往往使人的性情没有节制地外发。怎样比较好地节制动物的性情,古人认为,先哲们创制了礼仪,用以端正人的性情,所以,《礼记》说:“礼缘人情而作。”《礼记》在吃的方面,力图用礼来节制人的自然性情,比如规定:“毋放饭,毋啮骨。”就是在吃饭是不要大口放肆吞咽,浑身都动,不要满嘴啃骨头,发出刺耳的声响。

古人认为,人的性情外发是十分正常的,无可非议,但并不是越自然越好、越质朴越好,而是要能够把夸张、贸然,甚至荒诞的性情,理性地节制住。人的性情,应该受到怎样的端正,标准是什么,就是礼仪,《诗序》说:“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别,为制婚姻之礼。”

如果你不能够理性地用礼仪端正性情,就会出现诸多的问题,粗暴的事情就容易发生,有时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这一点,古人的认识是非常明确的,《汉书·礼乐志》说:“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嫚入之矣。”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在修身方面,不注意用礼来涵养自身,一些不好的毛病就要滋生。文明礼仪不能够占据自己的思想、心灵、行为,不文明的坏毛病自然就会闯入。

在这方面,不仅古代社会如此,现代社会同样有性情乱发的诸多现象。当今人们在生活、工作、交往中喝酒是免不了的,借口多样,名目繁多,有庆贺生日、同学聚会、重要喜事、托人办事、表示谢意、沟通关系,等等,喝酒的由头不胜枚举。当今“酒场”多了,但缺乏喝酒的文明礼仪,一味地凭性情而喝,大口大口地喝,大杯大杯地干,有的跟前放着一瓶酒,拿瓶而喝;有的则是为了得到某种利益与好处,美其名曰:喝一杯,批给多少钱,以喝酒的多少,来度量赢得的利益。社会上,有的单位,间接地招募一些喝酒海量的人员,出入酒场。

古代喝酒是有礼仪规范的,有滋有味地品酒,敬人应起身,只是喝一小口,一般只敬三次。敬人酒,不是以量的多少来衡量,而是表达一种真诚的敬意。当然,现在社会的交往更多、心态更多样,不可能按照古代比较古板的喝酒方式招待客人。但是,喝酒也不能够毫无节制,任凭性情而为,那样,就会滋生出诸多喝酒的乱象,有的人语言随意,口出狂言,没有把门儿地任意指指点点,结果因为一时性起而得罪了人;有的行为失态,东倒西歪,当场倒地,失去知觉;有的发生严重过失,造成一辈子的悔恨,等等,这些都是没有用礼长期端正自己性情的结果。一个人在生活、工作中,长期能够按照彬彬有礼来涵养自己,培养起文明的素质,即使是在随性而发时也能够理智地对待。现代社会更需要用礼来涵养自己,使人生走得更稳当、更顺畅,更有意义。

(二)抑制人的欲望

人有情必有欲。欲望是人的自然属性,每一个人都会对人,对社会,对生活,存有不同的欲望,没有欲望人也就失去了生存与进取的动力。为什么年轻时代,人们朝气蓬勃,精力旺盛,就是有着强烈的欲望。欲望是自然的,但是一定要进行节制,不能够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样,必然会生出诸多的问题,法律就是对人们欲望的一种强行限制。法是限制人们欲望底线的规范,越过这个底线就会受到严惩,而礼仪则是对人们文明行为的规范。在我国古代,对人们欲望的节制,很重要的方式方法,就是依靠礼,认为人有欲望,必然要节制,由此而形成了礼。《史记·礼书》说:“礼由人起。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养人欲,给人之求,使欲穷于物,物不屈于欲,二者相待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

司马迁这一段话探讨了为什么礼会由人情而定制的问题,反映了这样几方面的思想:一是礼由人而制定,是人类社会独有的文化现象;二是人生来就有欲望,是普遍存在的;三是欲望得不到满足,人们就容易愤怒、怨恨,外发为不良的行为;四是这种愤懑、不满,任其自然外发,没有限制,就会发生争乱争斗;五是先贤哲人为了防止争乱,人们无序地斗来斗去而制定了礼仪;六是礼仪能够涵养人的心灵,抑制人的欲望恶性膨胀。

(三)引导人的心志

人有着丰富的自然情感,受到外界的影响就要由心底里面外发,这是动物的属性,是十分正常的,正如老百姓常讲:吃五谷杂粮,孰能无情。对人的情感,中国古代学者很早就进行了研究,《礼记·礼运》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意思是说,什么是人天生就有的自然情感呢?就是遇到欢喜的事情,要快乐高兴;遇到气愤、不满的事情,就会恼怒、愤恨;遇到伤心的、悲痛的事情,就会怜悯、同情、哀伤;遇到害怕、担忧的事情,就会恐惧;遇到有深挚感情的人或事物,就会产生喜爱、爱惜、爱护的情感;遇到丑恶的、不良的行为或者恶人、坏人,就会憎恨、讨厌、不喜欢;遇到想要的东西,想要办的事情,就会产生得到的欲望。

古人认为,这些情感平时潜藏于人的心中,遇到外界的事物后,就会产生不同的反应,有时反应是十分强烈的,不能够及时控制就会生发出诸多的祸患,比如,我国民间常讲的“乐极生悲”、“怒不可遏”、“乐不思蜀”、“哀而伤身”,表达的都是要人们注意控制自己的情感,否则就会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怎样才能够使人丰富的性情,有一个明晰的方向呢?古代先贤认为,要制定礼仪,在平时就要注重规范人的言行,到了情感外发时就能够理性对待,郭店出土的楚简中有这样一句话,说:“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创设礼仪,制定刑罚,以此来教育人们,使人们丰富的情感有一个明晰的方向,不至于随意而发,随性而为。动物的情感是自由自在而生发的,而人要有一个理性的方向,这样人类社会才能够走向大同,才能够和睦和谐相处。

中国古代认为人们的情感应该理性地控制,不是仅仅停留在一般的日常行为层面,而是有着更高的追求,就会要把人类社会导引到一个美好的“大同社会”中。《礼记·礼运》对大同社会是这样描述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样一个和谐美好的大同社会,怎样才能够实现呢?就是要依靠仪礼,《礼记·礼运》说得非常明白:“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

把人们丰富的情感导引到一个明晰的方向,并不是大而空,而是能够在实际中实实在在做得到。从每一个具体的人来讲,如何用礼来控制自己的情感,向着怎样的一个方向发展呢?古人认为,就是要由“七情”向“十义”方向发展,《礼记·礼运》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礼是对实现这“十义”的行为规范,所以《礼记·礼运》说:“先王能修礼以达义”。只要父子之间、夫妇之间、长幼之间、君臣之间,都能够按照礼仪的规范做事,就能够达到“十义”的境界,正如孔子在《论语》中所讲,不合礼的不看,不合礼的不听,不合礼的不说,不合礼的不做。

(四)促进人的和睦

人类从动物世界中脱胎而来,必然保留着动物的野蛮性、无序性,越是在初始时期,这些特性越是鲜明。在与动物相分离之后,人应该向着怎样的方向发展?是无休止地进行野蛮的争斗,为了生存可以不顾一切地厮打,相互间经常发生野蛮的冲突,还是理性地认识与处理遇到的事情?人类高于动物的方面,就在于没有像动物那样野蛮地生存,而是朝着和睦的方向调整着自身的不同关系。那么,不同族类的人应如何相处,不同性情的人应如何共事,在生活生产上达到和谐统一,由此,就需要礼仪来进行规范,进行协调。

先人们看到了人类所具有的原始野蛮性,如不适当控制,就会混同到动物界中去,由此《礼记·曲礼上》在阐发礼仪思想道理时,开篇讲了两段话,一句是:“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意思是说,天下要安定祥和,首先要做到三个方面:一个是要对一切事物恭敬,不要有不敬的行为;第二个是要举止端庄,神态不张狂,不随意;第三个是要语言谨慎、柔和,不要说话不注意,就是我们现在常讲的缺乏把门儿的。只要注重做到了这样三个方面,天下就会安定,民众就会和谐、快乐。如果是人与人之间缺乏恭敬的态度,遇到事情总是争来斗去,交往中脏话、粗话不断,任意而说,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我们常讲,“祸从口出”、“话多必失”,讲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办事说话不理性就会得罪人,甚至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讲的第二句话是:“傲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意思是说,傲慢之心不要让它滋长,欲望之行不要让它放纵,心志不能够自满、自以为是,享乐不能够没有节制。这四个方面做到了就会使自身安康,社会和谐。

中国古代史书中经常讲到一个纵欲无度的反面典型,他就是商纣王。商朝的最后一个帝王叫纣。他当政的时候,商王朝的统治已经摇摇欲坠了,可是纣王仍然置国事于不顾,终日在妻妾们的陪伴下,寻欢作乐,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身边的美女中,最受宠爱的是苏国送来的妲己。为了博得她的欢心,满足自己的欲望,纣王命令乐师们制作淫乱的靡靡之音,表演各种荒诞的歌舞,还让人挖了许多大池子,在里面倒上甜酒,把煮好的肉块挂在周围的树枝上,称之为“酒池肉林”。然后命令人们脱光了衣服,在里面互相追逐嬉闹,供他和妲己取乐。纣王纵情恣欲,使民众怨声四起,70万的大军没有敌得过只有5万的周武王的兵力,败退到商都朝歌。纣王看到大势已去,走投无路,只得穿上挂满珠宝玉器的礼服,跑到鹿台上,点起一把火,在熊熊大火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商王朝长达600年的统治也随之结束,在中国历史上开始了一个新的朝代——西周时代。

可以说,中国古代的礼仪规范,就是以《礼记·曲礼上》开篇两句话为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定制的,达到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亲疏远近,断定事情的混淆之处,分辨物类的同异差别,辨别道理的是非曲直,即《礼记·曲礼上》所讲的:“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够达到“和”的境界,因此,中国古代对礼十分重视,认为:“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

三 道德外化的思想理论

中华传统文化与西方以及世界上的其他文化有一个根本性的鲜明区别,就是中华文化是围绕着“做一个怎样的人,怎样做人”这样一个道德体系构建的,正如《中华礼仪精神与世界文明》所述中华传统文化是以道德为基础展开的,历史、哲学、文学以及包括礼仪在内的制度层面都是如此。从历史学来讲,以宣扬道德行为、道德典范为主旨,把那些有德行的人奉为历史的楷模,供后人效仿;而对那些品行恶劣的则是大加贬斥。道德行为如何成为衡量历史人物的一个首要标准,将人们进行分类,也是以道德行为如何而定的。

《汉书·古今人物表》在划分中华历史创始以来的重要人物时,把他们分为九等,界定的标准是以“善”与“恶”为具体条件的,大善之人为“圣人”,大恶之人为“愚人”,“因兹以列九等之序”。依此为:上上圣人、上中仁人、上下智人、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愚人。把历史上的炎帝、皇帝、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孔子等14位归为“上上圣人”之列;把夏桀、商纣王、妲己、褒姒等道德品行极为恶劣的列为“下下愚人”。

确立了这样一个历史标准,在其他文化领域都是按照这个基础发展的。中国有着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同时也发展了数千年的文学。悠久的历史为我们带来无数优秀的文学家、无尽优美的作品、无限广阔的幻想,即穷一生的精力,亦难以窥其全貌。文学作品之丰富可谓在世界上首屈一指。不管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如何变化,艺术评价标准怎样演化,但是道德的评判是首要的、永恒的,古代文学的主题就是对道德优良的人和事进行宣扬,对道德恶劣的进行贬斥。从先秦时代以《诗经》、《楚辞》、《左传》为代表的诗歌、散文,到明清两代的古典小说《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红楼梦》以及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的旷世名著“三言二拍”,都是以封建道德评判为主线的。

《左传》是一部编年体史书,保存了我国自公元前722年以下200多年的许多史料,比较详细而完整地反映了春秋时期列国之间政治、军事、外交以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一些情况,它也是我国第一部记事性的散文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左传》极善于用简洁的语言写出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特别善于描写战争,也善于刻画人物的细微动作和心理活动,对后世的散文发展有很大影响。这部作品中衡量人与事的标准就是看道德如何,符合道德标准的就是“礼也”,否则是“非礼也”。

道德既然是中华文化的基础,自伏羲氏、神农氏、轩辕氏这些人文初祖就开始倡行优良道德,但道德怎样来界定,有什么具体的标准,这在远古时代并没有一个具体的体系,先人们还是停留于抽象的、一般的要求说教上。道德如果没有外化的具体标准,就很难长久施行,也难以成为中华文化延续上下数千年的深厚基础。怎样让道德形象化、具体化、实用化呢?先哲们创建了古代的礼仪体系,正如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所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礼记·曲礼上》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就是倡导用繁复的礼仪来体现和规范各种封建道德行为,使伦理道德从抽象走向了具体行为,从思想理论深扎于现实生活,为中华传统道德的延续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德为礼之本

道德追求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儒家思想认为道德的核心是“仁爱”,就是要在社会中大力倡导善良之心、仁爱之心,实现理想的“大同世界”。儒家所追求的“大同世界”,实际上就是达到了一个很高道德境界的“道德世界”。只有人人成为优良道德的践行者,就会实现“大同”,达到孔子所描述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儒家追求的这一“大同世界”的核心是要人们都具有“仁爱”,人人皆“仁爱”,大同世界就能实现。

既然道德境界是儒家所倡导的人类发展的方向,“大同世界”是理想的社会,那么,如何才能够真正使人们朝着这样一个方向努力呢?由此,儒家在继承先代的基础上不断构建了一整套礼仪体系。这一体系的根基是仁德,《中华礼仪精神与世界文明》所述:“中华传统礼仪样式繁多,涵盖面很广,自古有‘三百’、‘三千’的说法,足以让人们眼花缭乱。但它并不是没有章法的,更不同于一般的形式与说教,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以‘仁德’为灵魂、为根本。‘仁德’是中华传统礼仪的统领、主导,是不变的、永恒的基础。这与西方礼仪不同,也可以说与世界上的任何礼仪都不同。”因此,儒家认为,没有德就没有礼,没有礼,德则难以体现,正如《论语》说:“人而不仁,如礼何?”《礼记》说:“礼节者,仁之貌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礼之本也。”

《论语》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使孔夫子大发脾气。什么事情呢?他了解到,鲁国的大夫季孙氏,在家中使用了天子才能使用的“八佾”礼乐。古代在家中宴请是要有音乐伴奏的,不同等级有不同的规模。近代学者认为,八佾是八行,八八六十四人,只有天子才能用这样的规模;诸侯为六佾,即六行,四十八人;大夫是四佾,三十二人;士是两佾,十六人。一个大夫居然在家中使用天子才有资格使用的八佾礼乐,这是不符合礼制要求的,是极为不道德的行为,所以孔子听说后十分气愤,恼怒地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故云乎哉?”意思是,我们所说的礼,仅仅是指玉帛等礼物而说的吗?我们所说的乐,仅仅是指钟鼓等乐器吗?孔子认为玉帛、钟鼓之类只是礼、乐的外形,仁德才是礼乐的根本,没有仁德,礼乐只是一种形式而已。

(二)德为礼之义

中国古代常常将礼与义连在一起称为“礼义”,是说礼不只是形式,空壳子,重要的是要体现出“义”。古代礼之义,思想比较丰富,反映的面十分宽泛,每一仪节都蕴含着义的要求。古代礼中的义,不是一般的规范,核心是道德层面的要求。

《论语·八佾》中讲了一件事情,说明了孔子对礼与义关系的认识。有一天,孔子的弟子子夏请教孔子:“老师老师,《诗经》中写道:‘美好的笑容真动人啊,眼目的流转真妩媚啊,白净的脸上妆饰得真美丽啊。’这几句诗表达了什么意思呢?”孔子说:“有了白色的底子,然后画上色彩。”子夏顿悟道:“礼后乎?”意思是问孔子,礼形成于仁义之后吗?孔子听到这个提问很高兴,说:“能够阐发我的意思的是商啊!现在可以与你谈论《诗经》。”学生与老师这一问一答,说明了孔子的一个重要的思想,礼是成于仁义之后的,没有仁义就没有礼,就好比没有洁白色的底,就难以画出五彩的图画一样。礼仪再多样繁复,归根是以仁义为基础的。

儒家把道德分解成忠、孝、仁、爱、文、行、信等“德目”,也就是礼中的“义”,并把这些“义”外化为日常礼仪行为,通过亲身躬行和体悟,人们就能一步一步修身进德,逐渐涵养起内心追求的自觉意识与自信心。比如做儿女的,在家中对长辈应该培养起怎样的行为习惯呢?古礼规定得很详细、很具体,《礼记》做了这样的记载:“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儿女们住的不要离父母太远了,要能够看到父母有什么困难,以便于及时帮助;与长辈在一起,吃饭时不能够坐在席的中间;走路时不能够走在道路中间;也不要站立在门的中间迎接客人。如果没有道德层面的“义”的要求,何必那么繁琐呢?正因为中国古礼对道德要求很高很细,所以,中华民族的古礼显得比其他民族的要繁多。

古代对人们穿戴上也有“义”的要求,应体现出道德的涵养,《礼记》里面有一句话是:“礼仪之始,在于正衣冠。”培养良好的礼仪行为,涵养高尚的道德品行,首先要从穿衣戴帽做起。如果连穿衣戴帽也不好,怎么能够克制自己内在的“非分欲望”呢?怎么能够礼敬他人呢?南宋时期的大儒家朱熹经常与自己的弟子谈话,教导他们成为一个道德仁义之人,心中要有这样的“理”,应该从整理自己的容貌做起,使穿戴符合礼仪规范。他说涵养自己的道德,要先调整好自己的身体,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有一个端正的姿态,不能够歪着、斜着,那样会让人感到内心不洁、精神不振。因此,他提出了“三紧”的穿衣标准,就是帽带要紧、腰带要紧、鞋带要紧。三者都扎紧了,人的精神状态、道德气质才会显示出来,才能表现出对人、对事的庄重。如果衣衫不整,“三带”都松松垮垮,就显得懒散,漫不经心,是既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别人的行为,是缺乏道德修养的人。

中国古代不仅在穿衣的礼仪方面有道德的要求,在体育比赛中也有严格的蕴含着道德之义的礼仪规范。在体育比赛中不只是技能的比拼,更是道德修养的展示,道德修养达不到一定程度,仅凭技能是难以取胜的。中国古代有一种乡射礼,就是每年的春秋在各州要举行射箭体育比赛。比赛的选手要从有一定道德修养的人中选技能水平高的参赛。经过预选,正式比赛是在众目睽睽下,进行“三番射”,“番”是次、轮的意思。“三番射”是选手之间的三轮比射,比赛中都有音乐伴奏,选手的每一个动作都要符合音乐的节拍。按照《周礼》、《仪礼》、《礼记》中都有对“射义”记载,整个射礼都要符合道德礼仪规范,一招一式不能有不合乎道德要求的举动,即“进退周还必中礼”,以射礼“进士观德”。

在体现道德修养思想指导下,评判比赛的标准为四个方面:“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兴舞。”按照这一标准体系,具体的评判是:第一番射不计成绩,只是看射手的整个仪容、行为是否达到了“和”与“容”的要求;第二番射属于正式比赛,主要是以射中箭靶而计算成绩,即为“主皮”;第三番射是既要看符合道德礼仪的标准程度,又要计算成绩,要求射手达到“和容”与“兴舞”的高度统一。这样才能够得到高分,拿到好名次。

自比赛出场后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眼神都要符合道德礼仪标准,都要与乐节相协调、相配合,否则是得不到高分的。每一次上下场,每一番比赛更替中都要容体合于“礼”,动作合于“乐”,不管胜负都要拱手行礼。最终的获胜者,首先要向负者行礼,然后按仪节分别向不同的人拜谢,根本没有那种目中无人的张狂,展示的是儒雅风范、仁德素养、稳健品质,给人以美的享受、道德的感悟,正如《论语》所说:“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反观现在世界级的一些比赛,铜臭味儿太浓、功利色彩太重,人们一心想的是取得比赛的成绩,成绩好一切都好,成绩不好,一切都谈不上。为了取得好成绩,从幼小时期,就潜心于近乎残忍的训练,忽视文化素养、道德素养的提高,只是单一地追求更高一级的比赛成绩。在畸形的运动理念支配下,使得一些运动员富有的只剩下了“金牌”,贫穷的也只剩下了“金牌”,一旦离开赛场,为了生存,只能是傍大款、嫁富豪,难以有作为地从事其他方面的事业。

在国外更是如此,成绩辉煌之时,自己的身价无可比拟,一旦运动生涯结束,就会成为一个无益于社会的人。西方的一些非常著名的运动健将,在运动场上是健将,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在运动场下却道德水平低下、法制意识淡薄,吸毒、搞同性恋,常常干出许多违法乱纪的事情。由于我们当今的世界体育运动追求的是单一的成绩,也葬送了这些顶尖运动员的天才。

世界体育运动追求什么,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仅仅是“更高、更快、更强”的运动成绩吗?那样不仅不会促进世界人民健康素质的提升,反而会带来诸多的社会弊端。我们应该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体育比赛的有益精华,使体育运动能够为人类的身体健康、文明素质的提升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三)德为礼之准

礼是由于规范“德”而构建的,礼体现着“德”的要求,是“德”的外化,因而,衡量一个人道德行为如何,一件事情是否符合道德规则,主要就是看是否符合礼仪规范,所以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记·祭义》说:“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

中国古代对孝有诸多的要求,形成了独有的孝道文化。孝与不孝很重要的是看是否按照礼仪规矩办。一板一眼、一招一式地遵行礼仪,就称之为孝,反之就是一个不孝之子。在孝德中有一个礼制,就是父母去世后,儿女要守孝三年,这一礼制出自孔子的:“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是说孩子从出生到三岁才能够离开父母的怀抱,因而,父母去世后必须要守孝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孝道。在这一礼制下,封建时代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普通民众,都要坚持为父母守孝三年,否则将会背上不孝的骂名。古代人认为不孝是最大的罪恶,一旦被定为是不孝,一切都会受到漠视,在族人和官场上很难抬起头来。

中国古代有一规矩,不能够随意砍伐树木,不能够任意宰杀禽兽,认为那样做是一种不孝的非礼行为,《礼记·祭义》说:“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正因为有这样的礼制规范,在中国古代很重视保护树木与鸟兽,不会轻易滥砍滥杀,《左传·隐公六年》中说:“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意思是说,鸟兽的肉是不能够摆上宴席桌子的,动物的皮革、牙齿、骨角、毛羽是不能够当祭物放到祭器中的。这一礼仪定制在中国古代一直延续着,一般来讲汉民族不会吃鸟兽之肉,在祭祀中也只是摆放猪牛羊,不像其他民族在吃鸟兽肉方面比较开放,祭祀时也是用五花八门的动物。我们在宴席方面,主要是粮食、蔬菜、家禽,祭祀用的器物主要是青铜、瓷器,穿的主要是丝麻,这与其他民族有着鲜明的不同。有些礼仪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比如,有的乡村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吃鸡肉、鱼肉,至今在祭祀中不会用动物身上的东西。

由此,我们说中国古代礼仪定制是非常宽泛的,涉及了方方面面,往往把礼与道德紧紧联系在一起,把许多违礼行为看作是不道德的,使人们不敢轻易违礼而行,逐渐延续下来,就成了一个民族的习惯。有些习惯至今仍然是文明的体现,值得延续下去,比如不能够随意砍伐、随意宰杀,不滥用动物皮毛、牙齿、骨角、羽毛。

现在我们的一些行为约束性不强,与礼偏离道德规范是有一定关系的,人们违反了一些礼仪又能怎么样,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又没有触犯法纪,所以不讲礼就不讲礼了,受不到任何约束,使得社会的文明礼仪难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比如不让吃山珍海味、保护动物,但是总是禁而不止。有的饭店公然在店门口打出牌子招徕顾客,甚至还要让顾客看着宰杀。当代文明礼仪的形成,固然要靠法纪约束、经济惩罚,但仅凭这两个方面是不行的,还必须汲取古代中国礼仪的“义理”思想,把礼仪规范与道德紧紧联系在一起,违礼就是背德,形成社会的道德力量、道德氛围,不断推进文明礼仪的畅行。

四 区别动物的思想理论

中华传统文化中对于礼仪起源的探讨,有一个影响很大的重要思想是以礼区别人与动物。人与动物的本质不同究竟在哪里?换言之,人之所以为人的主要标志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早在2000多年前的《礼记》中就讨论过了。有的认为,人能说话,而动物不能,《礼记》批评了这种说法:“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鹦鹉能惟妙惟肖地模仿人说话,可终究是飞鸟;猩猩的智商比猴子还高,也会学人说话,可它还是禽兽。人与动物的差别不在语言,而是在有没有“礼”,因此,《礼记》中进一步讲道:“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自知别于禽兽。”

(一)礼抑制了人的动物属性

人从动物界中脱胎而来,仍然保留着诸多的动物属性,越是文明水平低下,动物的属性越是鲜明。即使是文明社会发展到现在,如果人们的文明素养不高仍然会显示出动物的野蛮性、粗暴性和任意性。2012年8月14日,被重庆警方击毙的身负十条命案的悍匪周克华,就体现出了一种潜藏于人身上的动物的野蛮特性。他尽管身处文明社会,但杀人不眨眼,随意枪杀无辜者,经常与动物一样潜藏于野外。这种具有鲜明动物野性的形成与他受教育的程度有关,仅仅读到初中就辍学的他,当顺利时,能够比较健康的生活、工作,遇到挫折时,就会渐渐显露出动物的野蛮属性。假如没有及时得到制止与惩罚,就会恶性膨胀,肆无忌惮地干出残害生命的恶行。近期媒体报道,一位没有医生资格的人,在给年轻孕妇做B超体检时,竟然在体检的床上对孕妇进行性侵犯,这完全是一种动物兽性的体现。事后这位所谓的医生坦白说,自己当时太冲动了。不受限制的极端冲动就是动物性的表现,动物是可以不受约束任意进行交配的,只要需要,有条件就完全可以进行,不会受到外界的制约。而人则不同,要受到社会道德、法律、文明的制约,不是想怎样就怎样的。

人的动物属性是自然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其天然的动物性,但是这种动物性必须要得到抑制、约束,否则,人类社会就会重归到动物界中。对这样一个人类存在、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我们的先祖早就意识到了,他们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就是用“礼”来去动物性,使人不断成为一个文明者。《礼记·礼器》说:“礼释回,增美质,措则正,施则行。”意思是说,礼可以消除人的动物性邪恶,增进美好的性情。以礼修身则能够使身端正,以礼行事则能够使事通达。

考察中华传统礼仪的起源与发展,可以看出在远古时代,是礼把人与动物从根本上区别开了,礼促进了人类向着文明的方向发展。中华民族为什么具有“文明古国”的称谓,不仅是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更是有引领当时时代的文明礼仪规范。中国古代先民的行为处处体现着文明的气质,远远超越其他的民族。

历史发展到近代,工业革命的机械轮子首先在西方冲破了古代社会的种种繁文缛节、礼仪规范。这一方面使人们更加自由、开放,以更本真的面目出现,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人类固有的动物的特性,比如在穿衣上就不那么讲究,有的袒胸露背,以薄、透、露为时尚;有的在吃上面,把珍稀动物作为自己的美味佳肴;有的在公众场合,肆意张扬,行为放浪,等等。这些方面,连思想比较开明的林则徐也看不下去。他肩负着禁烟使命到广州后,看到街头一些洋人穿着袒露,行为怪异,不修边幅,语言放浪,实在是看不惯,就在1839年9月3日的日记中写道:“犬羊之性,初未知礼义廉耻。”认为这些“洋人”很不像话,不知道礼义廉耻,哪有人的文明性呢,纯粹是动物之性。

人类毕竟是从动物界中演化而来的,任何时候都会保留有动物性与人文性两大基因。从动物的角度讲,人作为从动物中发展而来,必然带有动物的属性;从人类的角度讲,人是社会中的人,必然具有人类社会的属性。这两种属性,不是固有不变的,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一个人所具有的两种属性就会反复,动物性的条件具有,他就会显示出动物的属性;人文性的条件具有,就会显示出人类社会的属性。古代中国认为,人类要戒去动物属性,培养君子风范,礼仪修养是必然的途径,它使人具有更多的人文素养,戒绝许多动物的属性。如果不是礼仪的规范,人类文明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动物的属性就会凸显,就会朝着野蛮的方向堕落下去。

从中国古代礼仪的制定,我们就可以看出礼仪对于人类去动物性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人与动物的首要区别在吃与穿上,动物是没有秩序地吃,几个动物或者成群的在一起争抢,完全凭着自然的咬合,吃进去为目的,不管吃的动作怎样。在穿的方面只能是依靠自身的皮毛,从生到死没有质的变化,而人则不同。如果是像动物那样,人就不能够称其为人。现在,一些躲到深山里的人,长久不出来,就会失去许多人的本性,首先表现在吃与穿上,因而被称之为是“野人”、“狼孩”。

中国古代对吃与穿的礼仪规定是十分具体、细密的。《礼记·曲礼上》说:“毋抟饭,毋放饭,毋咤食,毋反鱼肉,毋固获,毋扬饭,毋絮羹。”总的意思是,要人们吃饭时,不要随意用手抟捏主食,不要随意倒饭,不要面对着饭食大声说话、嚷嚷,不要只是低头自己吃,不要把饭食搅来搅去的,不要随意翻动鱼和肉,等等。

其中还规定了人们在吃放时应注意的神态,说:“毋侧听,毋噭应,毋淫视,毋怠荒。”是说吃饭时,他人说话不要侧着耳朵偷听,人们叫到你时不要怪声怪气的回答,不要斜着眼睛看人,不要有懒惰的样子。

在行为、仪容仪表上也有明确的礼仪规范,《礼记·曲礼上》说:“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寝毋伏。敛髪毋髢,冠毋免,劳毋袒,暑毋褰裳。”意思是人与人交往时不要傲慢,站立时不要歪歪扭扭,坐要端正,睡觉不要趴着。梳理头饰,不要使用假发,不要随意摘掉自己的帽子,劳动时,尽管很累,但不要轻易脱了衣服,光着膀子。天气炎热也要注重自身形象,不能够袒胸露体。

(二)礼提升了人的精神境界

中国古代的礼不仅是为了把人与动物从一般的行为上区分开来,而是要从精神境界上使人能够真正超越动物。《礼记》中有“礼器”篇,这一篇目并不是介绍行礼的一般器物,而是要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守礼、行礼,以礼育人,可以使人精神境界不断达到新高度,而成大器。认为圣王制礼,不是追求外在的形式,花里胡哨的让人们机械地去做,而是有着深刻的内涵,这一内涵就是要人们去动物性,而升华人的精神层次。

人们的精神境界不是一蹴而就的,不只是理性的要求,而是需要长期的历练与培养。如果仅是理性的要求,在平时不会反映出人的动物属性,一旦遇到一些急事,自己也控制不住自己,必然要率性而为。现在社会中,人们爱发火,爱生气,甚至脾气暴躁得做出一些违反常理的恶劣事情来,从大的方面讲是法制意识淡薄;从根本上来讲是缺乏一种长期的修炼和行为约束。由于缺乏良好的修养,自然的性情外发就成为正常的了。这样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过后很是后悔,认为千不该,万不该,绝对不该做那些出格的事情。媒体曾报道过一件真实的事情,一对新人高高兴兴地举行了婚礼。两家亲朋好友很是欢快,婚宴结束时,新郎看到自己的长辈在收银台前与服务员争执着。他听明白是由于那家饭店,没有发票了,当时开不成,双方为此而争了起来。新郎看不惯自己的长辈受到别人的不尊重,挣开新娘挽着的胳膊,冲到了收银台,与服务员吵开了,甚至还用手指指点点。被别人劝开,还没有出饭店门口,背后就跟着几个饭店的人,劈头盖脸地大打出手,结果自己严重受伤,对方一人被打死。事后,他后悔莫及,感到自己不应该那么冲动,应该理智地处理。人们的动物性平时是潜藏于内心深处的,不易于暴露,一旦遇到棘手的事情往往会失去理智外发。

现在人们容易从心理的角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为是心理不稳定、不健康的表现,实际上是人们缺乏修养而造成的。现在我们讲修养常陷于抽象,只是一般的要求,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结果是人们道理都懂,平时看不出来,一到关键时候就暴露出修养怎样了。古代中国不仅有“道”与“义”的要求,而且完全用礼来实现“道”与“义”的要求。古代对帝王将相,对君子的培养重要途径是礼乐教化,《礼记·文王世子》说:“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立太傅少傅以养之。”讲的是,夏商周三王教育世子时都是把礼乐作为必修的课程。乐是陶冶熏修内在心性的,礼是恭肃修治外在言行举止的,礼与乐交互涵养于内心,就能够培养起君子的风范,使人们有修养地表现于行为当中。所以,古代专门设有太傅、少傅,对世子进行礼乐教育,让他们懂得做人立德的礼仪规范,从小就养成良好的品行与习惯,使人的精神境界能够向着高一个层次发展。《礼记·曲礼》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非礼不诚不庄。”人们要能够真正涵养起道德仁义的品行,只有依靠礼来实现,缺乏礼仪培养,人们就不会诚敬与庄重。

古代在远古时期就十分重视用礼仪培养人们尊老孝亲的境界,只要从小按照这些礼仪去做了,就能够涵养起尊老孝亲的美德。《礼记·内则》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意思是说,对于养老,古代很重视,各代采用的礼仪规范是不一样的,但都贯穿着尊老、养老的精神,有虞氏是用燕礼,夏后氏是用飨礼,殷商人是用食礼,到了周代则皆而有之。进一步规定说:父母到了50岁时,就开始衰老了,做儿女的要格外注意细微地照顾好老人;60岁时,没有肉,老人就不会感到饱,要经常能够给他们吃些肉食;70岁时,老人怕冻,要给老人穿得厚实一些;80岁时,只是穿衣服,老人也不会感到温暖,这时要经常与他们在一起,让老人感到温暖;90岁时,与老人在一起,他们也难以感到暖和,就要多方面照顾好老人。古代人们注重不同的年龄段,要根据老人的特点,细心入微地孝敬父母。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必然能够涵养起尊重老人的精神境界。

《礼记·内则》对培养孝敬父母,做了具体规定:“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冠(纟委)缨端,毕绅缙笏,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儿子侍奉父母,鸡叫头遍时,就应该起身梳洗、漱口,戴好帽子,把帽带系整齐,穿上正服,系好大带,把记事牌带好,左右佩戴好日用的佩物。准备好后到父母、公婆的住所,和颜悦色地问父母、公婆需要什么,有什么事情要做,然后恭恭敬敬地办好交代的事情。如果,儿女们每天都这样做,久而久之,涵养起孝敬之心是必然的。

中国古代不仅努力培养人们的孝心,而且十分重视培养人们的公正之心。孝敬老人,并不是一味地迁就,看到父母之过,也不闻不问,视而不见。古代礼仪规定,看到父母有过错,一定要及时指出来,帮助父母改进,这也是孝的表现。《礼记·内则》说:“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父母怒而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是说,父母有了过错,做晚辈的要和颜悦色、柔声细语地进谏。如果谏言不被采纳,就要更加恭敬地孝顺父母,等父母心情好的时候,再进行劝说。父母听不进去,要打自己,即使是打得皮破血流,也不能够抱怨,仍然继续恭敬地孝敬父母。

(三)礼促进了人的文明发展

人类从动物界中走来,怎样能够向着文明的方向发展,不至于再回到蛮荒状态,没有礼的约束与规范,文明对于人类来讲只是一句空话。没有礼的约束,人在生活中就会散乱,没有章法,吃饭也不知道怎么吃,什么时候吃、怎样吃,与上辈在一起怎样吃,全然没有礼仪规矩,这就会影响人类的文明发展;穿衣也是如此,如果没有穿的礼制规定,人与动物一样仍然是赤裸而存,男女相混,那样就会使人类在交往上杂乱,必然制约人类的文明发展。总之,人类在走出动物界后,面临着诸多的野蛮性与文明性的界限,把它们首要划分开的是远古礼俗。

远古的礼不仅把人类与动物相区分,也促进了人类向着文明的状态不断发展。在人类走出动物界的初始时期,直接影响人类文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是人应该如何对待交配。是继续地像动物那样,保持自由开放的方式,不分宗类、族群,依情依时而定;还是有一定的规矩,做些年龄、数量的限定。自由的方式与理性的方式,决定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人口的数量是一个民族兴旺发展的基础,缺乏应有的数量,一个民族也难以兴旺发展,也难以走向更高的文明状态。从世界民族史发展来看,凡是很早解决好人的婚配问题的民族,人口繁衍就很快,朝代更替就朝向规范方向发展,就会不断走向兴旺。从生物学的角度讲,自由的交配,人丁就不会兴旺,近亲繁殖也会使人类的生物机能不断退化,人类发展从数量上会受到很大的制约。

中华民族在古代不断兴旺发展,一个重要的基础是有相当数量的人口,可以说,远古时代制定的婚礼,对于中华民族向着文明方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国古代先人很早就认为,男女应是有区别的,男女之分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是社会组成的最基本的方面,不能够有任何的动摇,《周易》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然后有君臣。”《礼记·昏义》中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可见,古代中国对男女之间关系的认识是十分深刻、明确的,认为这对关系不是一般的关系,它直接影响着家庭、家族以及国家;这对关系应有严格的礼制约束,不能够乱,乱了就会影响到社会发展。

正因为中国古代对男女关系认识非常到位,很早就制定了影响男女关系秩序的婚姻礼制,而且把婚姻看得非常重,《礼记·昏义》这样阐述婚礼的仪式和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所以,“昏礼者,礼之本也”。

男女之间不能够随意地交配,要有相应的礼制约束,在上古时期就有了简单的规定。随着社会发展,逐渐形成了古代婚礼的六个仪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据专家学者研究,“六礼”形成于周代而完备于汉代,《仪礼·士昏礼》对此有详尽的记述。

为了健康繁衍,古代对男女嫁娶做了许多具体的礼制规定,《礼记·曲礼上》明确说:“男女不娶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男女之间婚配,不能够娶同一个姓氏的,因为上古时期,同姓为一个大的家族;古代贵族家庭有买妾的习俗,买妾时,如果不知道女孩的姓氏,可以通过占卜而定,以避免同姓而婚。还规定“五服之内不亲”,近亲不能够结婚,直到清代的法律仍有明确规定:“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配与子孙、弟侄、家人者,罪也如之。”“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并离异。”这些法律规定,主要是要避免近亲结婚,认为近亲为婚,“其生不蕃”。

处理好男女问题,特别是规定好婚姻礼制,对于一个民族的兴旺有着重要的作用,凡是这一问题规范很早的民族,进入文明时代的步伐也就越快,人口的繁衍也很兴旺。中华民族是一个很早就注意到用礼仪规范婚姻问题的民族,正因为我们自远古时期就严格遵守这一婚姻礼制,使炎黄子孙的繁衍,远远兴盛于其他的民族。尽管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中,我们经历了上千次大的战争劫难,但人口始终没有衰落,经过战争之后,又很快繁衍兴旺。史学大师吕思勉撰著的《中国制度史》在“户籍”章中对古代人口做了一个统计,很能够说明中国古代人口的兴旺。汉孝平帝时人口为59594978人,在汉末三国战争中人口锐减,晋武帝时为16163863人,人口下降近五分之四;经过300多年的发展,到了隋炀帝时,已恢复到46019956人,到了唐末,由于战乱又急剧下降到12909309人,明中期时上升到了60653724人,后有所下降;清代时,随着社会的稳定,人口发展很迅速,康熙五十年时人口仅为24000000人,乾隆六年已达到140000000人,在中国历史上首次使人口过亿,后到宣统二年,仅仅经过了130多年,人口就上升为438425000人,后习惯称中华民族为四万万同胞。

男女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生物关系、社会关系,它是自然存在的,是主导人类繁衍与发展的一对根本性关系。中华民族在上下五千年的发展,包括世界文明的延续,基本得益于大多数民族对于男女关系的理性认识与规范。男女关系最为基本的是两个方面:

一是男女之间的区别。男女除了具有人的共有属性之外,也存在着天然的根本性不同,在中国古代把它们称为阳与阴,阳代表着男子,阴代表着女子,两者是不一样的。从世界范围来讲,古代社会,在生活、生产与交往中都把男女做了比较严格的区别。比如中国古代讲究,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世界通行的是男女穿的衣服不同,不能够任意地交往,更不允许发生混乱的性关系。这一区别,对人类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假如,人类社会一开始或者在古代社会的某个时期开始了男女不能够有区别地理性交往,必然地会影响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二是男女之间的婚姻。男女之间的交媾,不能够自然、自由进行,要通过建立婚姻关系,才能够在一起生活。婚姻关系把人类所具有的动物自由交媾属性限制住了,使交媾理性地、文明地存在着。规范的婚姻,使男女之间能够理性地交往,人类的繁衍能够正常延续。假如,人类的婚姻缺乏了刚性的礼制、法规约束与道德规范,男女之间的关系就会由简单变得复杂,由文明变得野蛮,由理性变得随意,那样,不仅影响男女关系的文明存在,也会使人类的社会关系更复杂、更粗俗。

中国封建社会对男女之间的关系约束得过于严厉,有些礼俗严重抑制了人们的自然欲望,比如“男女不同桌”,“男女不能够共用东西”,“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等。但是,中国古代认为男女应有一定的区别的思想仍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对于人类文明也具有指导意义。

人类从原始状态走向文明,需要男女关系的规范特别是婚姻礼制的约束,人类要走向更高的文明,仍然需要用文明的方式规范男女关系。

世界文明发展到当代,有丰富多彩的文明成果,但是在男女关系特别是婚姻问题上应有更科学的理念,否则,人类在男女关系方面会复归于动物的属性。由此,逐渐会衍生一系列社会问题,终将导致人类偏离文明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