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较大的市[1]立法是我国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上,研究较大的市立法问题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在实践中,有助于解决地方立法出现的各类问题。本书分为三大部分,共七章。这三大部分是:本体论、运行论、结论。本体论主要解决较大的市立法权是什么。运行论解决的是较大的市怎么立法。结论处理的是较大的市未来如何立法。本体论主要集中在第一章、第二章;运行论集中在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结论主要集中在第六章。第七章对较大的市立法进行了个案分析。
第一章是讲较大的市的文本、理论以及历史。在本章中,首先梳理了较大的市在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含义,对较大的市立法有了直观的认识。其次梳理了与较大的市立法有关的理论,较大的市立法实质是中央与地方分权的一种表现,其中涉及的理论有中央集权理论、地方分权理论以及均权理论。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我国经历了权力下放—权力回收—权力再下放这样的循环,而较大的市立法的产生正是在中央权力下放的背景下产生的。在本章的第三部分通过挖掘数据,研究较大的市产生的背景、标准以及为何停滞批复较大的市,为何十八届三中全会又重提较大的市。
第二章是对较大的市存在的依据做进一步证明和说理。在本章中,重点论述了三个原因:合理性、合宪性、符合中国国情。对于合理性:首先是城市治理复杂性需要执行性立法;其次是城市差异性扩大需要自主性立法;再次是风险社会新情况需要先行性立法。对于合宪性,我国部分学者指出宪法对于地方立法的规定仅限于省级,对于城市立法并没有规定,笔者尝试回应违宪论,为较大的市立法披上合宪外衣。对于符合中国国情,笔者分析了中国当前城市治理的真实情况,发现即便没有立法权的城市,依然在使用“类立法”的规范性文件治理城市,而这些规范性文件存在大量的问题,要克服和避免,必须引入立法权。
第三章主要研究较大的市立法空间与权限的理论与实践。本章首先梳理了立法空间与立法权限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在学界论文中经常交替使用,但含义略有不同。其次,就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进行了研究,该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从理论上清晰地认识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大小和范围。本章还梳理了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标准,包括立法法采取的以“重要性”为标准,学界在此标准之上提出的“重要性+影响范围”的标准,本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重要性+影响范围+财权事权立法权相统一”的标准。在第三节讨论了较大的市立法空间的实践问题,在梳理了较大的市立法的文本内容之后,发现了若干与立法空间和立法权限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较大的市出现的立法“被越权”现象;执行性立法为主,自主性立法和先行性立法比例小;经济特区通过选择性立法扩大自身立法空间;上位法滞后,压缩地方立法空间。对此,本章提出了相应的建言和建议。
第四章主要研究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批准的理论与实践。在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性法规批准的理论中,本章讨论了批准的定义、性质、功能以及必要性,在此基础上,重点讨论了批准的标准以及“不抵触”的含义,在通说之中,“不抵触”的含义是“既不得与上位法立法精神相抵触,也不得与上位法具体条文相抵触”,通过分析论证,较大的市立法只需不与上位法立法精神相抵触即可。在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批准的实践中,本章详细梳理了各个省在批准较大的市立法的做法,进行归纳整理,挖掘了在较大的市立法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建言和建议。
第五章主要研究较大的市立法评估的理论与实践。在理论部分,本章讨论了立法评估的概念、特征、功能、原则以及方法,在此基础上,对评估指标的选择与运用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原有的评估是平面式的评估,将评估指标罗列然后打分得出结论,这种评估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本书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立体评估模式以克服原有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部分,本章对所有有过立法评估实践的较大的市进行罗列和梳理,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第六章主要是对较大的市立法的展望,也是本书的结论部分。在此章,主要观点是未来趋势必然是从较大的市立法到城市立法。本章首先分析了影响城市立法的因素: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中国大环境。然后通过挖掘数据、推理分析得出从较大的市立法到城市立法是当下中国的必然选择。而后梳理了学界对于城市立法可能存在的争议,并对争议进行了回应和反驳。
第七章主要是针对较大的市进行个案分析,以珠海立法为例,在此章中,重点阐述了珠海立法的过程、成就以及问题,这些问题是所有城市立法都会遇到的问题,因此对珠海问题的分析对于解决其他设区的市立法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较大的市;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
[1] 十八届三中全会英文文本将较大的市翻译为big city,但是这种翻译方法只是表明了城市很大,没有较大的含义,本文将其翻译为the bigger city,苹果6发布会的广告语bigger than bigger,其中的bigger的含义不仅是大,而且还有大有乾坤的含义,而此广告语也逐渐被国人内化,故本文中较大的市翻译为“the bigger city”,也有此意,城市不仅是大,而且大有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