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当代共和主义家族
一 共和主义意识形态演变
共和主义思想最早见诸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思想中。与现代共和主义包含一系列旨在付诸实践的思想、观点、看法和纲领不同,古代共和主义的理论来自对政治实践的归纳和总结。在古代世界,先有共和制度,然后有反映和把握共和制度的共和思想,一方面从客观的角度描述现存的政治实践,另一方面从理性和科学的角度阐释人类政治实践的合理形态。亚里士多德是共和主义思想的早期阐述者。亚里士多德通过对希腊政治重心雅典政制的观察和分析,以及对当时150多个希腊国家的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写作了《政治学》和《雅典政制》这两部古典共和主义的代表作。鉴于雅典政制以民主制为典范,罗马政制以共和制为典范,处于共和国末期的西塞罗是共和主义思想的杰出阐述者和实践者。当前活跃的“剑桥学派”则是以新罗马学派自居。
自觉的共和主义意识形态是从美国大革命发展出来的。就时代的精神实质而言,18世纪是一个民主和精英、自由与平等、政治与商业(工业)并存的社会,是一个智力上、文化上多元的社会。精英们的观念世界蔓延到各个阶层,但是却不能排斥相互竞争的观点,对那些处于社会中不同位置的人而言,这些观点在时间中具有更大的阐释力量。共和主义的修订者通过坚持一个特定政治传统对理论基础的霸权,来拒绝看到在一个多元的、未经审查的、文明的社会中,人的意识形态倾向具有一种相反的结果。互竞的意识形态不是要确保而是要阻挠社会团结,以及使政府寻求秩序的努力变得尴尬。这是一个意识形态的世纪,在这个时代,工作和财富的性质改变进入社会和政治的开放的、不同的观念。因此,现代共和主义需要发展出一种全新的词汇来与之相协调、相妥协。
建国之初,共和主义的思想交锋处于全盛时期。1776年美国革命促成了《联邦党人文集》的完成,也催生了共和主义政党的建立。伯纳德·贝林在《美国革命的思想意识渊源》中指出,共和主义是美国人民奋斗的核心价值所在。[24]共和主义不仅是一种“代表了一种政府形式”的政治学说,而且是“一种承载道德特性和包含社会……真正特点的强有力的意识形态”。[25]一旦规范的话语变成了意识形态,就具有了政治上的强大力量。例如,在美国独特的意识形态谱系中,古代史学家、启蒙运动作家、清教徒、英国辉格党反对派传统中的作家对美国精神都具有一定的形塑作用,但是,只有辉格党反对派传统中的作家的思想观念是最为重要、最具决定性的,它“主导着殖民者各种各样的学识,并把它们塑造成一个前后一贯的整体”,其他几种思想观念,仅具有附带的作用,只是在美国精神中漂浮着的“观念束”,“本身都没有形成一个连贯的智识模式”。[26]因此,和一些含混晦涩的、不能为历史和社会提供清晰而又具有决定性指导的哲学冥思相比较,在美国精神中,共和理念更加具体、更加简单、更加平常,更适合作为意识形态来解释他们正经历的事件,具体指导事件的发展方向和态势,并最终引领一个民族的情绪和活力。[27]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着公民共和主义复兴运动,西方学界对共和主义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繁荣阶段,出现了一些新的研究范式,取得了许多成果。
二 当代共和主义流派
尽管并非所有共和主义者都信奉一个确定的观念体系,但是各个流派都有一些核心的坚持和主张。
剑桥学派注重于研究共和政体的美德基础,尤其是对公民自由与公民美德的阐释和发挥。波考克主张传承由马基雅维利及其同时代人如圭恰迪尼、布鲁尼等在构建佛罗伦萨理论中所形成的,并由威尼斯共和国所实践的巨大遗产:均衡政府理念和公民美德观。在驱除“腐化”这种对共和政体长期稳定具有毁灭性影响的因素方面,波考克倡导共和主义“积极公民”概念和积极自由概念,强调发挥公民美德(积极自由)优于肯定权利的自由(消极自由)。[28]斯金纳追捧前人文主义修辞文化及其罗马历史与政治思想,在坚持以城市独立与共和自治为核心的积极自由的同时,也承认以确保个人权利为中心的消极自由。[29]斯金纳强调,政治成就的关键在于增进美德,美德是自由共和国生存与荣誉的必要品质,只有全体公民拥有美德和实践美德,才能建立“井然有序”的共和国。共和政体最严重的威胁来自暴政的加剧和随之而来的自由丧失,由于美德与政治自由的构成性关系,必须使共和政体“受美德和诚实精神指导”,以消除派系纷争、制服堕落腐化和建立有序社会。[30]佩迪特也试图调和“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只不过积极自由认为不自由既来自对他人的依赖,也来自他人的干涉(如他人的操纵、威胁、压迫等),而消极自由倾向于认为不自由仅仅来自对他人的依赖。佩迪特宣称,共和政体的建立要以保障共和主义的无支配的自由理想为目标,确立以法治、分权、民主为核心的宪政制度,尤其是通过一种积极的“论辩民主”(contestatory democracy)方式——一种更能体现和践履古典公民主义的争胜模式和竞技精神的“言辞的斗争”方式,而不是消极的“同意”方式——建立一个协商的、包容的、回应的共和国。[31]维罗里认为在共和政体中,自由意味着法律平等地加诸公民身上的限制,法律保护每个公民不受别人专横意志的侵犯,违背自由就是违背法律。共和主义的政府要保护自由,必须要发扬公民愿意致力于共同善的美德,公民美德是共和政体的基础和精神。针对当前的流行观点,即,由于现代民主与集团利益相连,人们没有服务于共同善的动力,所以公民美德变得不可能;又由于多元社会中公民若更有美德,必然会变得更不宽容,所以公民美德具有危险性。维罗里引用孟德斯鸠,破除公民美德与私人生活和财富不相容的偏见,并特别强调爱国精神是共和国最需要的激情,爱国主义的美德是共和政体的重要原则,因为没有爱国这种良好的公民行为模式,即使是最明智的宪政安排也不足以防范来自共和国内部和外部的威胁。[32]
法律共和主义注重于研究共和政体的制度基础,用共和主义宪政解释、修正和补充美国宪法,尤其是对宪法政治的公民身份、政治商议以及共同善观念的阐释和发挥。阿克曼以“人民”概念为核心建立了“宪法政治”和“常规政治”的二元民主理论,前者强调非常态政治时期(如共和政体的创建)公共意志的动员、形成和表达,后者强调常态政治时期“私人公民”的“节约德性”。[33]米歇尔曼强调法律共和国要致力于发展共同善观念,提倡一种包容性、修正性对话模式的“创生法的政治”,认为共同善的理性商议一直存在于共和国宪政之中。[34]森斯坦在宪法实践领域推进了阿克曼和米歇尔曼的共和主义宪法学版本,呼吁接受“共和主义的综合”,主张通过共和政府的制度设计促进作为公民德性的政治商议(deliberation)。[35]他认为,尽管随着环境的改变,现代社会不可能机械地复兴共和主义的一些政治生活概念,但是,共和主义政治理论仍然对司法机构内外的政治参与者与观察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尤其是共和主义对商议民主的信仰持续影响着法律原则与关于政治过程的当代评估。“政治商议”作为自由共和主义的四个核心信条之一,建立在“公民德性”的基础之上,来对私人利益进行批判性审查。[36]
社群主义的共和主义注重于在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中,利用共和主义的主题(如德性的践行、公共参与、共同体的归属感、共同善观念,等等)为其社群政治理论辩护。桑德尔认为建立一种理想共和政体的基础是要抛弃自由主义的“无牵挂的自我”的个人权利学说,回到政治传统和公民公共生活的“情境中的自我”,培育共和国的政治忠诚和道德认同。[37]沃尔泽批判自由主义学说的功利语言和权利语言导致个体选择缺乏连贯性和一致性,认为共和国的共和制可以对自由主义民主进行一种去中心的、参与的修正,主张用非中立国家的立场和强化地方政府的方式,鼓励提高和展现多元社会环境中的公民美德。[38]麦金泰尔主张在更小的亚社群和亚文化中,再造美德的践行场所和情感的联系纽带,从而实现共同和善这种最佳状态的人类生活。[39]
世界主义的共和主义注重于在全球范围内扩展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概念为其世界主义立场辩护,强调一种超越文化认同的道德普世主义。林克雷特表明,国际社会公约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弱势群体,在国际社会中国家在对外关系处理中应致力于减少伤害,因此,他从一种康德共和主义的视角阐述要超越文化或民族共同体,把减少特定群体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以及全球资本主义和工业化所造成的更广泛的伤害,作为世界政治制度的道德关切和道义承诺。[40]波曼从一种共和主义的立场阐述世界主义的公民通过争议和挑战,以及对有约束力的集体决策的直接商议的核准,表达的正是共和主义不受支配的自由理想。[41]罗伊·张认为共和主义公民身份不仅有助于确定全球正义的基本原则,而且有助于设计出全球治理的崭新制度模式来处理伦理问题。[42]
施特劳斯学派注重于对古典共和主义思想资源的挖掘和阐发,但坚持一个合法的政体要建立在一种关于自然权利学说的道德理论基础之上。施特劳斯[43]和曼斯菲尔德[44]分析古典共和主义尤其是马基雅维利德性思想中邪恶与美德并存的双重性质。庞格尔[45]和扎科特[46]论证了美利坚创始人立国的哲学依据是将洛克的政治哲学与辉格党政治学结合起来的加图所创立的“新共和主义”。尼德尔曼主张对美利坚共和政体的阐释要诉求于一种多维面向的古典共和主义学说,并运用一种理论和实践上最具有说服力的共和主义学说来应对政治困境和挑战。[47]
综上所述,共和主义的自由主义版本把公民身份建立在平等主义和现代多元主义基础之上;共和主义的社群主义版本假定共和主义是支持民族主义的,把公民身份认同视为良善生活的独一无二的范式,并常常带有民族主义的热情;共和主义的世界主义版本假定共和主义是支持世界主义的,但是却在建立一个世界政府的问题上陷入僵局。这些范式的研究视野和进路各不相同,因而对德性的诠释也有较大差异。本书旨在从政治伦理的角度探讨共和主义与德性,探讨共和政体和公民德性之间的关系,反思政治的道德维度,厘清其内在脉络,为我国制度文明建设之路提供坚实的理论支点。
本书从三个维度对共和主义与德性这一主题进行研究。前两章从历史维度出发,主要考察了古典共和主义传统中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关于政治德性的观点,处于古今变革中的马基雅维利关于公民德性的论述。接下来的三章从理论维度出发,考察了共和主义理论中几个重要的范畴,即古典德性与公民教育、自由与帝国、公民友爱与政治秩序之间的关系。最后两章从比较维度出发,从权利与责任、中立性与至善论的视角比较了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的公民德性论。
[1] [澳大利亚]文森特:《现代政治意识形态》,袁久红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2] 在“公民教育”“公民友爱”“责任共和主义”“至善论共和主义”等章节中,笔者主要是从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照中来谈。在这里,笔者主要是谈了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相容性问题。
[3]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83页。
[4] [英]柏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218—223页。
[5] [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页。
[6] [加拿大]金卡里:《自由平等主义与公民共和主义:朋友抑或敌人》,载应奇、刘训练编《公民共和主义》,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454页。
[7] Michael Sandel,Liberalism and its Critics,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84,p.7.
[8] Richard Bernstein,Beyond Objectivism and Relativism,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83,p.226.
[9] Alasdair MacIntyre,After Virtue:A Study in Moral Theory,London:Duckworth,1981,p.69.
[10] Michael Walzer,“The Communitarian Critique of Liberalism”,Political Theory,Vol.XVIII,No.1,1990,p.19.
[11] Michael Walzer,“The Communitarian Critique of Liberalism”,Political Theory,Vol.XVIII,No.1,1990,p.20.
[12] Alasdair MacIntyre,After Virtue:A Study in Moral Theory,p.149.
[13] Alasdair MacIntyre,After Virtue:A Study in Moral Theory,p.204.
[14] Michael Walzer,Spheres of Justice:A Defense of Pluralism and Equality,New York:Basic Books,1983,pp.21-22.
[15] J.G.A.Pocock,The Machiavellian Moment,Princeton and Oxfor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5,pp.460-461.
[16] 曹钦:《论佩迪特共和主义思想的社会主义背景》,《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第16页。
[17] [澳大利亚]佩迪特:《共和主义》,刘训练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6—187页。
[18] J.G.A.Pocock,The Machiavellian Moment,pp.460-461.
[19] [美]约翰·麦考米克:《马基雅维利反对共和主义:论剑桥学派的“圭恰尔迪尼时刻”》,载应奇、刘训练编《共和的黄昏》,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00页。
[20] J.G.A.Pocock,The Machiavellian Moment,p.vii.
[21] J.G.A.Pocock,The Machiavellian Moment,p.viii.
[22] 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x,note.3.
[23] 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17.
[24] [美]伯纳德·贝林:《美国革命的思想意识渊源》,涂永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该书获得1968年美国历史性最高奖——班克罗夫特奖(the Bancroft Prize),以及同年度的普利策历史图书奖(the Pulitzer Prize for History)。
[25] [美]扎科特:《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王岽兴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版,第201页。
[26] [美]扎科特:《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第26—32页。
[27] 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7,pp.22-34.
[28] J.G.A.Pocock,The Machiavellian Moment,1975.
[29] 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pp.59-101.
[30] Quentin Skinner,The Foundations of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Vol.1:The Renaissa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p.229-237.
[31] Philip Pettit,Republicanism:A Theory of Freedom and Government,Oxford:Clarendon Press,1997,pp.22-27,pp.183-203.
[32] Maurizio Viroli,Republicanism,New York:Hill and Wang,2002,pp.47-49,pp.69-72,pp.79-103.
[33] Bruce Ackerman,We the People:Foundation,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
[34] [美]米歇尔曼:《法律共和国》,载应奇、刘训练编《公民共和主义》,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187页。
[35] Cass Sunstein,The Partial Constitution,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3.
[36] [美]桑斯坦:《超越共和主义复兴》,载应奇、刘训练编《公民共和主义》,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283—285页。
[37] Michael Sandel,Democracy's Discontent:America in Search of a Public Philosophy,Cambridge,Mass.: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
[38] Michael Walzer,“The Communitarian Critique of Liberalism”,Political Theory,Vol.18,No.1,1990.
[39] Alasdair MacIntyre,After Virtue:A Study in Moral Theory,London:Duckworth,1981.
[40] Andrew Linklater,“Citizenship,Humanity,and Cosmopolitan Harm Conventions”,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22,No.3,2001,pp.261-277.
[41] [美]詹姆斯·波曼:《世界主义的共和主义:公民身份、自由与全球政治权威》,载应奇、刘训练编《公民共和主义》,第429—452页。
[42] [加]罗伊·张:《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世界主义视界》,载应奇、刘训练编《共和的黄昏》,第456—475页。
[43] [美]利奥·施特劳斯:《关于马基雅维利的思考》,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44] Harvey C.Mansfield,“Machiavelli's Political Science,”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75,No.2,1981,pp.293-305.
[45] Thomas Pangle,The Spirit of Modern Republicanism:the Moral Vision of the American Founders and the Philosophy of Lock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8.
[46] [美]扎科特:《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第三部分。
[47] Cary Nederman,“Rhetoric,Reason and Republic:Republicanism-Ancient,Medieval and Modern,”in James Hankins ed.,Renaissance Civic Humanism:Reappraisals and Reflectio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pp.24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