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升级版:清单方案、政策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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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CEPA升级版成效显著

CEPA实施十多年来,促进了内地与港澳经贸往来、互惠互利。但CEPA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落实效果欠佳、准入门槛过高、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因而采取“负面清单”对CEPA进行转型升级成为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新的发展方向。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作为CEPA的升级版,是内地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形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根据商务部说明,此协议具体开放部门达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160个部门总数的95.6%,其中58个部门拟完全实现国民待遇;在采用“负面清单”的134个部门中,保留的限制措施共132项;采用正面清单扩大开放的部门新增27项开放措施,其中个体工商户新增开放行业84个,累计开放行业达130个。张光南(2014)研究认为,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直接界定了不予开放的部门,列明与“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等承诺不符的措施,除此之外均予以开放,具有开放模式新、开放部门多、水平高、市场开放与深化改革同步推进等特点。广东与港澳地区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的先行先试为其向全国推广打下了基础。2015年11月底签署的《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和《内地与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标志着内地将与港澳地区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的实施加强了粤港澳的金融合作和贸易投资的便利性,带动资本、人力、技术等在三地之间的流动,扩大了粤港澳三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广东省港澳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1—10月,广东省为香港提供服务收入为14210.61百万美元,相比2014年同期增长了5.39%;接受香港的服务支出为10018.20百万美元,相比2014年同期增长了24.34%。广东为澳门提供的服务收入为818.61百万美元,相比2014年同期增长了4.98%;接受澳门的服务支出为264.12百万美元,相比2014年同期增长了16.87%。

然而,随着粤港澳服务贸易往来不断加深,企业在实际服务贸易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也日益显著。为了解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管理实施以来,企业在粤港澳服务贸易过程遇到的困难与相关建议,笔者选取佛山的服务贸易企业为样本,基于问卷对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研究。虽然本研究只是针对佛山的企业调查,但是这些企业在粤港澳其他地区有业务,具有一定代表性,调查结果对粤港澳其他地区完善服务贸易自由化同样具有借鉴作用(有关调查问卷的具体信息,请参考文章后的《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管理:问题与对策》调查问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