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城市化与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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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核心概念的简要说明

(一)郊区

国家是人类迈入文明的门槛,与国家相伴而产生的城市相应出现,从某种意义上看,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马克思对现代城市与农村进行对比,指出:“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95]

在国外,早在19世纪末中欧地理学特别是城市地理学就从城市形态学与形态发生学的角度,将城乡过渡地带定义为“城郊”。关于郊区的定义有三种分析的角度。一是认为郊区在地理空间上是城市的“边缘”。有学者虽然意识到了城乡城郊的过渡性和动态性,但基本上是把城乡城郊作为城市研究的附带物来研究。美国学者威尔文将城乡城郊定义为:“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的转换地区,是一个很难快速准确定义的概念。”[96]安德鲁则是将城市城郊与城乡城郊相区别,认为“城乡城郊在面积上要更大些,是从经济中心向外毗连城市城郊的农业用地和城市土地利用方式相混杂的地带”。[97]二是认为郊区在功能和结构上对城市具有依赖关系。有学者在此基础上,进而指出国外“郊区”具有某些独特的人口、社会和经济特征,在经济和文化上对中心城市有很大的依赖关系,而在政治上缺乏独立中心城市的城市化和半城市化的居民社区。[98]三是认为郊区在功能上对城市的“附属”和在地理空间上是城市的“边缘”。1968年普尔沃对城乡城郊作出了新的表述,即“城乡城郊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发生变化的过渡地区,位于连片的中心城区与外围的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及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具城市和乡村的特征”。[99]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卡特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开始提出了城郊作为一个独特的地带主要是由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景观混合而成;并且城郊在人口、社会和经济特征上具有城乡过渡的性质。这一认识和普尔沃的定义成为后来对郊区定义的主流观点。据此,有学者认为郊区具有两个方面的特性,即在空间上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外围、在功能及其结构上处于次级和附属地位的区域。[100]从功能与结构和地理空间上这两个角度分析郊区,与郊区的词源相一致。郊区英文是“suburbs”和“outskirts”,“suburbs”意味着郊区是一种次生的、附属的、亚性的城区,主要从功能与结构层面界定郊区与城区之间的关系;“outskirts”意味着郊区是城市中心区外围的、边缘的区域,主要从地理空间上表述郊区相对于城区的地理位置。由于郊区是一个相对的、不稳定的地域概念,郊区的内涵在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均有所不同,很多学者常用的“城市边缘区”“城乡接合部”“城乡交错带”等概念与其有不同程度的交叉。[101]

在我国,“郊区”一词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周礼·地官·载师》已有记载:“邑外为郊,离城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远郊”和“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任远郊之地”。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沿袭了这种“城市-郊区”二元地域结构划分法,郊区是一个相对城市的地理概念,又是一个相对于城区的概念,是指城市的外围地区。学术界从我国城市特点出发,对郊区进行三种阐释。一是有学者从地理空间角度对郊区进行界定,顾朝林、孙樱、孙群郎等认为郊区是一个相对城区的地理概念。[102]周一星在此基础上指出,郊区是城市中心区以外的地域,包括围绕中心区的城市建成区,郊区属于城市行政区。[103]二是有学者从功能与结构角度对郊区进行界定,张贡生等认为指城乡之间的过渡地带的郊区,虽然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都滞后于城市,但同时又受到城市的影响与辐射,并随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104]杨长明认为,郊区在地理位置上位于城市周围,是城市边沿的一部分,在经济和社会文化等方面与城区密不可分,共同发展。[105]三是有学者将郊区分为城郊接合部、城市里的农村和城市附近的县城三种形式。[106]

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郊区是指位于城市周围的地区,在行政区划上属于城市管辖的范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上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与城区密不可分、共同发展。郊区从形式上看有以下三种:城郊接合部、城中村和城市附近的县城。

(二)城市与郊区城市化

“城市”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地理词汇,不同的学科分别对城市进行定义。地理学者认为,城市既是一种景观,一片经济空间,一种人口密度,也是一个生活中心和劳动中心。[107]西方著名城市社会学家弗·拉泽尔认为,“城市是占据一定地区,地处若干交通线的永久性的人类集居区”。L.沃思认为,城市是当地那些共同风俗、情感、传统的集合。[108]那么,城市缘何产生?城市与乡村相区别的最主要特征是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城市的产生有以下精辟论述:“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109]马克思关于城市与乡村相区别的最主要特征有着这样的论述:“古典古代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无差别的统一(真正的大城市在这里只能干脆看作王公的营垒,看作真正的经济结构上的赘疣);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的舞台出发的,然后,它进一步发展是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象在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110]亨廷顿指出,“城市的发展是衡量现代化的尺度”。[111]我国著名城市学家宋俊岭认为:“城市的本质,乃是人类本质的一个延伸和物化。城市是人类自身内在品格外化而成的物质环境构造体系。城市是文明人类的存在形式,是人类文明的主要载体……城市状况既反映当地社会人群的量和质,又制约着其发展水平。”[112]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城市的出现是人类走向更加成熟和文明的标志,城市越发达,社会的文明程度就越高。具体而言,城市有以下特性:城市是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居民集居地;城市反映了人类的意志和文明,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城市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城市化和城市的发展水平取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

城市化有“使……具有城市属性”之意,郊区城市化有“使郊区具有城市属性”之意。随着工业化的兴起,郊区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对“郊区城市化”概念的界定,学术界主要从地域转化、人口、产业结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角度予以研究。有学者从地域转化的角度对郊区城市化进行定义,张水清、任英认为郊区城市化是指城市郊区乡村型社会地域组织向城市型社会地域组织演变的过程。[113]赵瑾璐和仝晓婷认为郊区城市化是乡村地域向城镇地域转化的过程。[114]有学者从人口和产业结构转变的角度对郊区城市化进行定义,宋扬、邹建平等认为郊区城市化是指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郊区乡村区域在人口和产业结构等方面城市化过程。[115]还有学者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对郊区城市化进行定义,秦润新指出,郊区城市化是指城市与郊区在生产力结构、生产经营方式、人口的收入水平、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口素质等方面与城市文明趋向一致的历史过程。[116]张强认为郊区城市化是指城市与郊区在生活方式、生产和生活等方面城乡一体化的过程。[117]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郊区城市化是指郊区与城市趋同一致的过程,表现为郊区土地逐渐变为非农用地,郊区第二、第三产业逐渐兴起和不断发展,郊区居民由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变,郊区居民的思想观念、就业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保障逐渐向城市居民转化的过程。

(三)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

社会管理的基本内涵主要集中在公共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学术界形成三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管理和经济管理相区别,认为社会管理是指政府执行公共事务中,相对于政治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那部分事务,社会管理主要就是社会政策所作用的领域。[118]《国务院工作规则》第十四条对“社会管理”的内涵进行界定:“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119]何增科对社会管理的范围做出列举,他认为社会管理包括社会整合、社会融合、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工作、社会控制六大内容。[120]俞可平在此基础上将社会管理范围增加到七大类,即社团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社会应急、社会服务、社区管理和社会工作。[121]第二种观点将社会管理主体界定为政府和社会组织,强调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了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作,对社会生活不同领域和发展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122]何增科在此基础上指出政府和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中运用许多资源和手段,其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123]第三种观点指出,社会管理对社会控制和服务有机结合的过程,具有较明显的“治理”色彩。陈振明将社会管理界定为,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建立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124]杨雪冬进而指出,社会管理的主体由政府或国家主导,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方式不仅包含政府采取行政法律等强制手段进行的管制、约束和规范,更包括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的自我管理。[125]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主体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通过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对社会生活不同领域和发展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具有以下的特征:首先,社会管理是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的管理;其次,社会管理的手段以管理和服务并重,强调管理中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商和合作;最后,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对社会生活不同领域和发展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治理”一词于1989年被世界银行首次使用,此后,“治理”便被广泛地用于民主政治发展状况,特别是用来被描述后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状况。[126]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27]罗西瑙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的管理机制,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强制力量来实现。[128]罗茨认为,治理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或是以新的方式来统治社会。[129]俞可平指出,治理的主体可以是政府组织、非政府的其他组织,或政府与民间的联合组织。由于治理的着眼点是整个社会,治理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以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上下互动的。[130]以上的研究表明,治理作为一种全新政治管理机制,在含义上,在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过程上都不同于统治。与统治不同的是,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与非政府等公私部门,治理的方式无须国家依靠强制力量,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相互依赖关系,治理过程表现为治理主体基于共同目标达成持续的互动。[131]社会治理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中,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面治理主体通过合作和协商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相对于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更强调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共同合作,实现共管共治。具体表现出以下三个特征:一是政府职能以服务为主,在社会治理中,政府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向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从而改善社会民生,保障社会成员社会权利的实现。二是需要对国家权力加以规范和约束,要赋权给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培养他们自治能力,扩大他们公众参与。三是要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社会治理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共管共治,需要多元治理主体在治理中合作和协商,形成伙伴关系,从而推动在社会治理中形成基本共识,达成有效集体行动。

(四)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是指通过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兴建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使城乡居民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这个意义上看,城乡一体化的实质是最大限度缩小城乡差别,促使城乡能够共享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132]而这种共享需要通过社会治理来实现。因此,广义上的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治理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中,采取合作和协商等方式,消除城乡的差别和对立,打破相互分割的壁垒,促使城乡能够共享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推动城乡社会有序和谐发展。

前文已经指出,郊区相对于城市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社会文明程度较低,郊区城市化是指郊区在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程度上与城市趋同一致的过程,具体表现为郊区农民的土地等生产资料能够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郊区农民与外来人口能够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基本公共服务等。因此,狭义上的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治理主体在对郊区社会治理过程中,建立城乡生产要素配置一体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一体化、城乡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等过程。建立城乡生产要素配置制度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是确保郊区农民的财产权得以保护与实现。通过建立城乡生产要素配置制度一体化,实现农民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在郊区与城市之间自由流动,发挥土地、资源、资产等生产要素应有的市场价值,让郊区农民能够获得城市化带来的更多的收益,保障郊区农民财产权益,缩小城乡差距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是确保郊区外来人口迁移自由权得以保护与实现。通过建立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一体化,促使郊区农民、外来人口享受与户籍制度相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消除郊区农民、外来人口身份上的歧视,实现郊区农民、外来人口享有与郊区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建立城乡治理体制机制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是推进郊区农民和郊区外来人口市民化。通过建立城乡治理体制机制一体化,通过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改进,建构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适应郊区治理的内容、对象和范围的改变,实现郊区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建立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核心问题是实现全体社会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问题。通过建立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郊区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务。


[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银行:《中国:推进高效、包容、可持续的城镇(总报告)》(http://www.cssn.cn/dybg/gqdy_ttxw/201403/t20140328_1049268.shtml)。

[2] 参见叶裕民《中国可持续发展总纲·中国城市化与可持续发展》第12卷,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银行:《中国:推进高效、包容、可持续的城镇(总报告)》(http://www.cssn.cn/dybg/gqdy_ttxw/201403/t20140328_1049268.shtml)。

[4]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07年10月15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5] 陈文胜、陆福兴、王文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政治学研究》2013年第2期。

[6] 徐勇、贺磊:《培育自治: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探索》,《东南学术》2014年第5期。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4-25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70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7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71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20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21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21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21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90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20页。

[17] 《列宁全集》第42卷,1941年俄文原版一版,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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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万向东:《都市边缘的村庄——广州北郊蓼江村的实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8页。

[27] 杜国明:《“村改居”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新问题探讨——基于广东省的调研分析》,《农村经济》201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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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顾永红、向德平、胡振光:《“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目标取向与对策》,《社会主义研究》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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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杜国明:《“村改居”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新问题探讨——基于广东省的调研分析》,《农村经济》2011年第8期。

[33] 林民书、李文溥、林枫:《郊区被动型城市化农民就业问题研究——厦门市禾山镇农民非农化问题实证分析》,《财经研究》2002年第9期。

[34] [美]詹姆斯·C.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王晓毅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41页。

[35] 张友庭:《社区秩序的生成——上海“城中村”社区实践的经济社会分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68页;林民书、李文溥、林枫:《郊区被动型城市化农民就业问题研究——厦门市禾山镇农民非农化问题实证分析》,《财经研究》2002年第9期

[36] 吴晓燕:《从文化建设到社区认同:村改居社区的治理》,《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37] 汪立华:《城市性与农民工的城市适应》,《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5期;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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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上海:五个区现人口“倒挂”现象 郊区成主要流入区域》(http://shanghai.xinmin.cn/msrx/2014/08/05/24994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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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阎小培、魏立华、周锐波:《快速城市化地区城乡关系协调研究》,《城市规划》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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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王阳、叶敏:《“土客替代”与都市郊区农村社区治理——基于SH市郊区农村治理现状的考察》,《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46] 顾永红、向德平、胡振光:《“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目标取向与对策》,《社会主义研究》2014年第3期。

[47]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

[48] 张友庭:《社区秩序的生成——上海“城中村”社区实践的经济社会分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209页。

[49] 刘仁文等:《跨世纪的社会治安》,载汝信《200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87页。

[50] 谢振忠、张子荣:《郊区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管理的探索——对北京市朝阳区近郊地区的考察》,《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年第3期。

[51] 李棉管:《“村改居”: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广东省佛山市N区的个案研究》,《中国农村观察》2014年第1期。

[52] 蔡昉:《户籍制度改革与城乡福利制度统筹》,《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12期。

[53] 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42.75%、75.36%、21.39%、21.68%,而同期进城农民工的参与率分别为14.3%、16.9%、8.4%、6.1%,二者的差距十分明显。参见邵光学《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探析》,《上海经济研究》2015年第2期。

[54] 陶然、史晨、汪晖、庄谷中:《“刘易斯转折点悖论”与中国户籍-土地-财税制度联动改革》,《国际经济评论》2011年第3期。

[55] 邹一南:《城镇化的双重失衡与户籍制度改革》,《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年第2期。

[56] 程又中、李增元:《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在变迁中重建》,《江汉论坛》2011年第5期。

[57] 童志锋、郁建兴:《从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新分析框架》,《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1期。

[58] 谢振忠、张子荣:《郊区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管理的探索——对北京市朝阳区近郊地区的考察》,《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年第3期。

[59] 王阳、叶敏:《“土客替代”与都市郊区农村社区治理——基于SH市郊区农村治理现状的考察》,《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60] 刘金发:《城镇化与社会管理:从“双传统”到“双新型”的动态关系演进》,《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2期。

[61] 张友庭:《社区秩序的生成——上海“城中村”社区实践的经济社会分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98-101页。

[62] 《社区秩序的生成——上海“城中村”社区实践的经济社会分析》,第241页。

[63] 李德虎:《当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以成都为例》,《新疆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64] 孙柏瑛:《当代发达国家地方治理的兴起》,《中国行政管理》2003年第4期。

[65] 娄成武、张建伟:《从地方政府到地方治理——地方治理之内涵与模式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第7期。

[66] 何增科、王海、舒耕德:《中国地方治理改革、政治参与和政治合法性初探》,《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年第4期。

[67] 李德虎:《当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以成都为例》,《新疆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68] 刘金发:《城镇化与社会管理:从“双传统”到“双新型”的动态关系演进》,《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2期。

[69] 程又中、李增元:《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在变迁中重建》,《江汉论坛》2011年第5期。

[70] 李德虎:《当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以成都为例》,《新疆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71] 童志锋、郁建兴:《从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新分析框架》,《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1期。

[72] 程又中、李增元:《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在变迁中重建》,《江汉论坛》2011年第5期。

[73] 张友庭:《社区秩序的生成——上海“城中村”社区实践的经济社会分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242页。

[74] 冯晓英:《论北京“城中村”改造——兼述流动人口聚居区合作治理》,《人口研究》2010年第6期。

[75] 张友庭:《社区秩序的生成——上海“城中村”社区实践的经济社会分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105页

[76] 刘金发:《城镇化与社会管理:从“双传统”到“双新型”的动态关系演进》,《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2期。

[77] 陆益龙:《户口还起作用吗——户籍制度与社会分层和流动》,《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78] 邹一南:《城镇化的双重失衡与户籍制度改革》,《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年第2期;郭秀云:《大城市户籍改革的困境及未来政策走向——以上海为例》,《人口与发展》2010年第6期;王美艳、蔡昉:《户籍制度改革的历程与展望》,《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

[79] 赵瑾璐、仝晓婷:《北京郊区城市化现状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1年第2期。

[80] 谢振忠、张子荣:《郊区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管理的探索——对北京市朝阳区近郊地区的考察》,《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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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杜亚涛:《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兼评<社会保险法>》,《人民论坛》2013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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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陈文胜、陆福兴、王文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政治学研究》201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