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外交引领者:中国经济外交蓝皮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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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带路”外交全面发力

2013年9—10月,习近平主席先后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期间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自此,以“开放合作、和谐包容、互利共赢”为核心价值观的“一带一路”倡议便成为中国对外交往实践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在随后的几年里,随着落地实施的合作项目不断增多与深化,中国“带路”外交在中国整体经济外交乃至整个大外交中的地位也日益凸显。2017年正是中国“带路”外交全面发力、成效显著的一年。

(一)“带路”外交成就巨大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四年以来已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2017年,在国家高层的引领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一带一路”经济外交取得新进展,中国首次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引发世界瞩目,“一带一路”在顶层设计、战略对接、资金保障、项目落地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

第一,高峰论坛助力“一带一路”合作。2017年5月,中国首次举办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包容开放的“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众多国家的积极支持和参与,首次峰会吸引了29位国家元首出席,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200多名代表参会。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讲话中指出世界政治经济发展面临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对此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通过打造开放型合作平台,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创造有利于开放发展的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

峰会期间,中国国家领导人同与会国家领导人举行多场双边会晤,积极对接各自的发展战略,推动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展开合作。峰会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领域收获270余项成果。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真正体现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思考,以项目合作制为基础,给予沿线国家及域外国家参与国际合作新平台,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和发展。

第二,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支持性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工作机制。2015年中国已成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工作,2017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同外交部等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了“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通过完善顶层机制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二是出台“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方案。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这是自2015年3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

三是推动建立中老经济走廊,并拟建中缅“人字形”经济走廊。“一带一路”建设以六大经济走廊为核心,在推进这六大经济走廊过程中,2017年中国又先后同老挝和缅甸达成了共建中老经济走廊和中缅人字形经济走廊的共识,以作为对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细化。国家主席习近平11月13日在万象同老挝国家主席本扬举行会谈,双方同意加快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同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提出共建中老经济走廊,并签署了中老经济走廊建设合作文件,打造中老命运共同体。此外,中方还提议与缅甸共建中缅经济走廊,11月19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内比都与缅甸国务资政兼外交部长昂山素季会谈时,提议与缅方共同探讨建设北起中国云南,经中缅边境南下至曼德勒,然后再分别向东西延伸到仰光新城和皎漂经济特区的“人字形”中缅经济走廊,形成三端支撑、三足鼎立的大合作格局。这两大新经济走廊的提出将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倡议,并突出了中南半岛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第三,持续推进战略对接,扩大“一带一路”朋友圈。国家领导人频繁在双边及多边国际场合倡议“一带一路”,将“一带一路”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相对接,深化双边及地区合作。截至2017年10月,中国已经和74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与30多个“一带一路”参与国家签订产能合作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一带一路”朋友圈也逐步吸引了原本持犹豫和怀疑态度的美国和日本。5月,美国总统特别助理、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波廷杰率团参加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日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态度转换更为明显,11月以来,日本领导人在中日首脑会晤等场合多次表示,中日可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展开合作,日本政府还计划对“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日民间合作项目(包括节能环保、产业结构优化、跨欧亚大陆物流三大领域)提供金融服务。

第四,完善“一带一路”融资平台。丝路基金、亚投行、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其他区域融资平台均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宣布将为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丝路基金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走出去”,截至2017年12月,已签约17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70亿美元,支持项目涉及总投资金额达800亿美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持续扩容,截至12月,2017年共增加27个成员国,成员国数量增至84个。截至2017年12月25日,亚投行已实施24个项目,撬动185亿美元基础设施项目投资。2017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均设立基础设施等专项贷款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此外,区域融资平台进一步发展,例如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二期已完成设立,募集资金10亿美元;新成立中国—中东欧银行联合体,国开行将提供20亿等值欧元开发行金融合作贷款;等等。

第五,不断推动合作项目落地。2017年“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多个项目落地实施。中巴经济走廊作为“一带一路”旗舰项目,在以走廊建设为核心,以瓜达尔港、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合作为重点的“1+4”合作布局建设中取得突破,例如,能源类17个优先项目中萨希瓦尔燃煤电站、卡西姆港燃煤电站已于2017年投入运营,成为中巴经济走廊首批投产的能源项目,其他项目也将在2019年完工。

2017年中蒙俄经济走廊快速推进,如4月中国石油进入俄罗斯市场的第一个项目——阿穆尔气体处理厂项目——第二标段正式启动,这也是中国公司在俄罗斯工程领域承揽的单体最大项目;9月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一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标志着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进入全面施工建设阶段;等等。

此外,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交通、能源等基建项目也在稳步推进,如雅万高铁、中老铁路进入实施阶段,中泰铁路也将正式开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项目中,中欧班列最引人注目,2017年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已突破3000列,创中欧班列年度开行数量历史新高。此外,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建设也在持续推动。

(二)“带路”外交遭遇的风险与挑战

“一带一路”倡议虽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欢迎,但由于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和地缘政治冲突热点地带,“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面临着地缘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等多重风险,倡议推动四年来,包括墨西哥高铁、比雷埃夫斯港口等在内的多个项目遭受了停工、取消等挫折,给中国企业带来巨额经济损失。2017年以来,“一带一路”建设快速推动,不过由于受制于世界经济形势、地缘政治、东道国国情等因素,“一带一路”倡议也遭遇了风险和挑战。

第一,地缘政治风险仍然是“一带一路”倡议面临的首要威胁。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不乏政治环境和安全形势严峻的地区,政治危机、恐怖主义袭击频发,影响项目推进。2017年中东地区发生卡塔尔断交危机、非洲津巴布韦发生政治危机,突发政治事件可能对“一带一路”建设及中国对外投资带来潜在风险。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参与国可能面临地缘战略困境,表现最为突出的即南亚地区,斯里兰卡、尼泊尔等国同地区大国印度关系复杂,在同中国共建“一带一路”时,这些国家不得不顾及印度态度,导致“一带一路”合作不畅;而中印洞朗对峙进一步表明印度对“一带一路”倡议有较深的疑虑。

第二,经济金融风险制约“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一带一路”框架下多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方面,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相对不充分,财政支付能力有限,对中国的资金要求较高,项目建设很可能由双方合作演变为中国单方面“做慈善”,这会对中国经济金融带来较大负担;另一方面,基建项目耗资大、周期长、收益慢,沿线国家经济又易受国际经济波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影响,一旦发生经济震荡,项目可能面临资金短缺、甚至被终止的风险,前期投入付诸东流,此前中铁在委内瑞拉投资的高铁项目就因东道国发生经济危机而遭受严重损失。

第三,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在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思潮抬头的背景下,针对我国企业尤其是央企“走出去”的法律壁垒逐渐增多,2017年2月中国承建的匈塞高铁遭到欧盟委员会调查,目的是调查中国投资是否符合欧盟法律。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外投资还需充分考虑当地法律,避免因法律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项目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