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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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倡导清廉的家风

领导干部的家风实质是领导干部个人作风的折射和延伸,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和思想觉悟。一般来说,领导干部家风正,则其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也比较正,从政道德水准也高;若家风不正,则其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很容易出问题,其从政道德水准则不会太高。领导干部家风的好坏关乎党风建设,家风正,不但能给群众起表率作用,维护党的形象,而且能够促进党风建设,促进党的事业。领导干部家风的好坏也关乎其家庭的幸福安康,良好的家风,不但能保持领导干部良好的家庭声誉,而且能为家庭赢得幸福快乐。

北宋名臣包拯不仅为官清廉,而且对后代为官从政要求也十分严格。他在家训中,立了一条严格的家规:“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就是说,包家后世子孙当官,如有贪赃枉法者,开除族籍,不准再回包家;死后也不准葬入包家祖坟。不遵从此训,包公就不承认他是自己的子孙。包公还嘱家人请工匠,把这则家训刻在石碑上,竖立在堂屋东壁,昭德塞违,垂照后世。在这一家训的激励下,包氏子孙累世坚持清白做人,廉洁为官,留下了一段历史佳话。包拯次子包绶,历任太常寺太祝、国子监丞、濠州团练判官和潭州通判。包绶不论在何地任职都能清苦守节。他任京官时,曾回故里为生母守丧数载,家虽贫,却不打扰乡里。包绶死后,箱囊之内除了书籍著述外,别无他物。包拯之孙包永年,曾任咸平县主簿,崇阳县令。他廉洁自守,死后了无遗蓄,连丧事都是亲朋出资办理的。

包拯家训

倡导清廉家风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解放战争时期,时任东北党组织重要领导职务的陈云同志,向亲属子女提出了极为严格的“约法三章”: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不准翻看、接触只供他阅读的文件、材料;不准搭乘他使用的小汽车。对于陈云同志的“三不准”要求,他的亲属子女几十年如一日,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新中国成立初期,陈云同志的夫人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上下班和陈云走的是同一条路,尽管顺路,但他的夫人一直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从没有搭乘过一次陈云的公车。为使子女真正树立起清正廉洁的思想观念,陈云同志多次教育子女要像普通人家的子女一样学习生活,不能搞任何特殊化,不要沾染不良习气。正是在陈云同志严格的要求下,才造就了他清明澄澈、堪称楷模的家风。这同时也体现了陈云同志高尚的道德修养和崇高的思想境界,为领导干部树立了光辉的典范。

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带头倡导清廉家风,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体现;知廉明耻、谨言慎行,联手创建廉洁家庭,也是每位家庭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倡导清廉家风,有助于提升领导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大量案例显示,腐败案件的发生往往与家风不正有很大关系。家风不正,导致家庭成员唯利是图、违法乱纪,连带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2000年12月,某市原市委书记许某因滥用职权被判处徒刑。他在忏悔时说:“中央要求领导干部首先要管住自己,其次要管好配偶子女。我没有做到,自食其果。这两年我对家属子女过于放任,助长他们的优越感、特殊感。我也听到过群众议论和社会传闻,当时仅就事论事地向他们作些盘问,没有追根,更没有果断制止,只讲‘亲情’,失去警觉性,放弃原则性,终成大患。他们的所作所为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应当对这些社会后果负责。”这种畸形亲情观和家庭观的危害是巨大的,其深刻教训值得广大领导干部认真吸取。

对领导干部来说,家风问题不是个人小事,也并非单纯的家庭私事,它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人民群众判断领导干部作风如何,一个重要方面要看其家风好坏。被誉为“农民兄弟贴心人”的凤阳小岗村原第一书记沈浩同志,办公桌上常年放着一张女儿的照片,背面是女儿稚嫩的一行字:“爸爸我爱你,你别做贪官”。这是沈浩同志离开省城到小岗村时,10岁的女儿写给他的临别赠言。大白话一句,令人回味无穷。它也是沈浩同志清廉家风的一个真实写照。我们可以想象,沈浩同志一家,即使不是因为沈浩的原因,也一定是干部群众眼中的模范之家。

领导干部倡导清廉家风要做到公私分明。关爱家庭、亲人、朋友是人之常情,但关爱什么、怎么关爱却值得每个领导干部认真思考和严肃对待。人皆有个人利益,但不可因此而以权谋私;人皆有家人亲朋,但不可因此而损公肥私。若公私不分、徇私情、谋私利,则必为广大老百姓所不容,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为了“弥补”很少陪伴家人的愧疚,竟然默认其妻、子插手医院药品招投标、药品广告代理或直接在医药企业兼职取酬,纵容其子收受医药企业贿赂款、其妻收受医药企业钱款。最终,郑筱萸本人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执行死刑,其妻、子也都锒铛入狱。郑筱萸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经营自己的“安乐窝”,其做法给家庭带来了严重后果,其教训十分深刻,广大领导干部必须引以为戒。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依法判处死刑

领导干部树立清廉家风要管好家人。俗话说,“严是爱,宽是害”,领导干部严格要求家人,既是对家庭的负责,更是对家人的爱护。唐代诗人罗隐在《夏州胡常侍》一诗中说过:“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意思是为官者要献身国事,不要去为子孙谋家财。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希望子女生活得好些,想给子女积蓄点家财,结果走上了利令智昏的道路。某省国税局原局长肖某,被查处后有这样一段自白:“我对我收受的这些钱从来就没有支配过,一分钱都没挥霍。作为父母,我想的就是给孩子留点东西。但在不知不觉中,我把孩子们也牵连了进来,这确实是我没想到的。”像肖某一样“确实没有想到”,将“害心”当“爱心”的领导干部不乏其人,他们利用职权,千方百计为子女聚敛钱财,结果不但害了自己,而且害了子女,同时还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在这方面,不少领导干部为我们树立了好的榜样。某军分区原司令员陈洛平同志临终前告诉三个子女:“你们不要指望我有什么财产留给你们,只有日本鬼子和国民党反动派留在我身上的三块弹片,以后分给你们一人一块留作纪念。看到它就应该艰苦奋斗,努力工作。”透过三块弹片,我们可以看到陈洛平作为共产党人的无私奉献精神,他不愧为领导干部中不谋家财、两袖清风的楷模。诺贝尔奖获得者居里夫人曾对女儿说:“你们长大以后,要自己去谋业。我只给你们精神财富,把你们引向正确的生活道路,决不给你们留下金法郎。”我们共产党人谋求的不是个人和家庭的私利,而是国家的前途和人民的幸福。“家财不为子孙谋”更应成为我们的一种境界和追求。

领导干部树立清廉家风要从自身做起。营造良好的家风,领导干部既严格要求自己,更严格要求家人,不以在家而降低觉悟,不因亲情而忘却党纪国法。只有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并为子女作出好的榜样,树立一个好的形象,才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教育示范作用,为树立清廉家风奠定良好基础。党员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也要以家庭声誉为重,以家庭长远利益为重,少找麻烦,不添乱子,支持亲人、长辈一心一意为党和人民工作。只有这样,清廉家风才能牢固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