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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研究

宋代武学武举制度考述本文原刊《文史》第三十六辑,合作者吴九龙。原文引用文献未注明版本信息,今仍其旧。

我国古代的武学武举制度可以溯源到汉代,甚至更早。但作为一项正规的、经常性的培养、录取武官的制度,是在宋代逐渐完善、确立的。兹就宋代武学和武举诸方面问题作一探讨。

一 武学

(一)宋代武学的兴衰

武学始建于唐代开元年间,置于太公尚父庙内参见《文献通考》卷五七《职官考》。,其发达完善则在宋代。宋代科举制度盛行,对文化事业的推动,对选官制度的健全,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太学盛极一时,武学随着武举制度的逐步确立,也成为国子监中的主要组成之一,是宋代高级军事院校,在武官选拔制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宋代建武学之动议,在庆历三年间。庆历三年五月丁亥建武学于武成庙,以阮逸为教授。历时不久,同年八月罢武学。阮逸改兼国子监丞,“其有愿习兵书者,许于本监听读”《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一四一。。其间正是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之时。范仲淹为参知政事,欧阳修任谏官,与韩琦、富弼等人一起改革吏治,对官吏选拔、取士有一些新规定,对加强防务也连上奏章。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建立武学自然顺理成章。但建立不久,有人议论说:“古名将如诸葛亮、羊祜、杜预、裴度等,岂尝专学《孙》《吴》。”《长编》卷一四二。故罢之。

再兴武学在熙宁五年。熙宁五年六月乙亥日,宋神宗诏于武成庙置武学。从六月到七月之间,逐渐健全了武学的各项制度,诸如规模、学制、课程、考试,及毕业后的职任。《宋史·选举志》曰:“生员以百人为额,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使臣未参班与门荫、草泽人召京官保任,人材弓马应格,听入学,习诸家兵法。教授官纂次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愿试陈队者,量给兵伍。在学三年,具艺业考试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试。”《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又见于《长编》卷二三四。这次虽不是初立武学,但其制定的这些管理办法,却为以后几次再兴武学时所借鉴。王安石主持的熙宁变法,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改变“冗兵”之状。在这个思想基础之上,复置武学,对培养素质较高的武官是有积极意义的。在武举中,武学生员的比重也在逐渐增加。

宋代国子监的生员在科举考试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以太学为例,太学是国子学中最主要部分,神宗时分上内外三舍。刚入学的学生先入外舍学习,经过一系列的考试,逐渐升入内舍,以至上舍学习,上舍生数量很少。上舍生考试合格后,其中优等者可免解试,甚至可以直接释褐授官,并取得进士资格。武学生员的升迁,与太学大致相同。除国子武学的学生参加武举外,各路都监、文臣转运判官以上者均可举荐一人参加武举。据《长编》记载,武学“生员及应举者不过二百人,春秋各一试,步射以一石三斗,马射以八斗,或弓八斗,矢五发中的,或别习武伎副之策略,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者,并为优等,补上舍,以三十人为额”《长编》卷二三六。。《宋会要辑稿》熙宁六年八月,“命武举官龙图阁直学士张焘、权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同军器监官考试武举武艺,武举合格所取无过三十人”《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总之,每次所取的三十人,是武学生员中欲升入上舍者,加上各地应举中的优等者之和。馀者按成绩入内舍或外舍,继续学习。

到了宋徽宗时期,情形有所改变,对州学和国子学格外重视。首都的太学以外,又设辟雍,实际上是扩大太学的影响。崇宁三年九月有诏令各州学“别为斋舍,教养材武之士,随人数多寡许令入学,并依进士法,其考选、校试、升补,取今武学条制,看详修定颁下”《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以下简称《长编拾补》)卷二四。。当时提倡州学县学,州学中立武学。太学生员以三舍法取士,学生由县学升至州学,由州学选拔到辟雍。考试之后,再分为上舍、内舍、外舍的次第。武学生员分内外舍,内舍生被称为武俊生,外舍生被称为武选生。学校贡举,几乎代替了科举参见《长编拾补》卷三二,《玉海》卷一一二《学校》。。这是蔡京当政以后在选官制上采取的新措施。一年多以后,因州学中武学生员不多,但仍需添置鞍马、马房、射圃,并设武艺教头,费用甚多,曾有诏令罢州武学参见《长编拾补》卷二六。,崇宁五年九月又议复置参见《长编拾补》卷二六。。宣和年间州武学已不存,宣和二年十月,“尚书省言,契勘州县武学已罢,内外愿入京武学人,乞依元丰法补试入学”《长编拾补》卷四二。

立学校,逐级贡举,废罢科举,不利于吸引更多的庶族知识分子参加科举,取士范围限制在学校生之内,而能够在官立的州县学及国子学中学习的生员,多是官员子弟。三舍法不利于庶族知识分子的提拔,引起甚多不满。宣和年间侍御史毛注就曾数次上言,希望徽宗能够“省边事、足财用、收士心、禁技巧”。其中“收士心”之谓,就包括恢复科举,他解释说:“今学校养士,盖有常额,额外之人,不复可预教养,岁贡之馀,略无可进之地。愿留贡籍三分,暂存科举,以待学外之士,使无失职。”《宋史》卷三四八《毛注传》。宣和三年,恢复科举。

南宋之初,为适应国家的需要,迅速地擢用武艺及兵法谙熟者。由于对武官的需求迫切,恢复武举之议常见于大臣的奏议之中。如建炎三年起居郎胡寅上疏条陈七事,其一曰罢和议而修战略,其四曰大起天下之兵,提出“择强武者训习,且耕且战,文武臣中有明习营屯之事,肯承任者,因以任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系年要录》)卷二七。,其以主战为主导思想,主张任用文武臣中既能训练军队,又能屯田备粮的得力之人。绍兴五年进士王九龄进言五事,其二曰屯田,其三曰复武举参见《系年要录》卷八八。。与此同时,亦殿试武进士,但规模较小。

绍兴十二年,各州学相继恢复。同年九月,秦桧等上《国子监太学武学律学小学敕令格式》二十五卷参见《系年要录》卷一五〇。。绍兴十六年三月初一,诏有司建武学。从此迁延十年,武学萧条。绍兴二十六年三月,三省奏言太学生本二千人为额,现在学不足三百人。四月高宗到景灵宫,看到“武学颓弊,亦全无士人”《系年要录》卷一七二。,希望礼、兵部能迅速采取措施。十几天以后,诏武学以八十人为额,至七月份,增到百名。这一年八月份,任命周操为武学博士,从此,武学似乎有了重新振兴的希望。

(二)宋代武学的管理

武学的规模从北宋到南宋,变化不大。武学隶属国子监,神宗立武学时,设武学教授一人,元丰后称博士,还设有学谕及正、录职任。博士讲授兵书、历代用兵成败之例。学谕、正、录负责安排考试,及管理学生诸事。

熙宁时,武学生员以百人为额。南宋绍兴年间重振国子学时,曾以八十人为额。绍兴二十六年又增至百人之额。熙宁时,这百名生员,有“使臣未参班与门荫、草泽人召京官保任,人材弓马应格,听入学”,同时又规定“科场前一年,武臣路分都监、文官转运判官以上各奏举一人,听免试入学”《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生员由低级武官、官员子弟及各路举荐者三部分组成。

武学生员入学时虽然已经过武艺考试,入学以后,私试、公试仍要求弓马武艺。熙宁、元丰年间,“强兵”之声甚高,对武艺亦甚为重视。国子司业朱服在元丰六年曾言“养士莫盛于太学,而士鲜能知射。今武学教场隶本监,欲听学生每遇假日习射”《长编》卷三三五。。太学生尚且需要习射,可想而知武学生对步骑射的重视了。

武学发展的几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管理条例。《宋史·选举志》中提到的几个条例,均是关于考试成绩定等,以及因此授官级别的规定。如熙宁年间的《武举试法》,元丰元年的《大小使臣试弓马艺业出官法》,崇宁年间科举改为三舍选贡,随之亦有《考选升贡法》。绍兴十六年,武学再兴,立《武士弓马及选试去留格》,这个条例比较简单,绍兴二十六年,兵部参立新制,见于《宋史·选举志》。淳熙七年,朝廷采取鼓励武举出身者直接从军的做法,立有《武举绝伦并从军法》参见《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

关于武学校规,元丰三年曾有《新修敕令格式》参见《长编》卷三五〇。,绍兴十三年九月,秦桧领衔上《国子监太学武学律学小学敕令格式》二十五卷,这以后不久,武学、武举正式恢复,其具体的管理规定已难确知。不过,在《长编》中有这样一个诏令:“武学上舍生在学一年不犯第二等过,委主判同学官保明免解从上,毋过二人,内于贡举法自应免解,及已该免解,后更又在学二年以上无殿罚,免阁试。”《长编》卷二九〇。这说明上舍生不仅要行为规范,无差池,即不犯第二等过,而且对考试成绩也十分重视。所谓“殿罚”,《宋史》曰:乾德元年,“定诸州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进士‘文理纰缪’者殿五举,诸科初场十‘不’殿五举,第二、第三场十‘不’殿三举,第一至第三场九‘不’并殿一举。殿举之数,朱书于试卷,送中书门下”《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不”是指文理不通处,殿举次数,是指停止应考的次数。可见有无殿罚是学习成绩优劣的标志。

《宋史·艺文志》中有贾昌朝的《庆历编敕律学、武学敕令》二卷。贾昌朝,庆历三年时任参知政事,不久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本传中录其《上备边六事》。他所撰写的武学敕令,大约是宋代武学最早的条例了。《艺文志》中还著录有元丰年间《武学敕令格式》一卷,《绍圣续修武学敕令格式看详》并《净条》十八册参见《宋史》卷二〇四《艺文志三》。。《文献通考》著录秦桧所上的《格式》参见《文献通考》卷二〇三《经籍考》。。今皆不存。

(三)宋代武学官员及教授

宋代的武学官员有学判、教授,元丰以后称教授为博士;还有学正、学录,后来又改为学谕。学录和学谕,是武学中的管理人员,有时由上舍生担任。兹将部分官员和教授行状钩沉如下。

阮逸,庆历三年建武学时任武学教授,是宋代第一任武学教授。字天逸,福建建阳人,进士出身。景祐初因通乐律,曾与胡瑗一起校定钟律。庆历初迁太常丞。庆历三年建武学,阮逸为教授。不久,武学罢,改兼国子监丞。或曰《李卫公问对》一书,系出于阮逸家,《春渚纪闻》《后山谈丛》等书又以之为阮逸伪撰。《问对》一书今存;《四库全书总目》认为是五代宋初人所撰。《宋史·艺文志》上还著录有阮逸《野言》一卷参见《宋史》卷二〇七《艺文志六》。,今不存。

熙宁五年,韩缜、郭固先后判武学。韩缜,字玉汝,是韩亿第六个儿子。景祐二年时,韩亿知枢密院事,他认为,“时承平久,武备不戒。乃请二府各列上才任将帅者数十人,稍试用之。又言武臣宜知兵,而书禁不传,请纂其要授之。于是帝亲集《神武秘略》,以赐边臣”《宋史》卷三一五《韩亿传》。。韩缜曾除陕西转运副使,又知秦州。他著有《元丰清野备敌》一卷,《枢密院五房宣式》一卷,《论五府形胜万言书》一卷参见《宋史》卷二〇七《艺文志六》。。郭固对用兵也知之甚深,他曾著《军机决胜立成图》一卷,《兵法攻守图术》三卷参见《宋史》卷二〇七《艺文志六》。。熙宁时,宋神宗多次与臣僚讨论李靖兵法,深感兴趣。六年十一月,诏令郭固与贾逵撰写一部《教习比试队伍法》参见《长编》卷二四八。,来说明古代五人为伍与李靖三人为队的团力之法孰优孰劣。该书不见诸著录,故未知其详。

刘奉世,熙宁七年以枢密院兵房文字权同判武学。字仲冯,刘敞之子,亦谙熟汉史。《宋史》有传。《麟台故事》曰:“熙宁三年十月诏馆阁校勘王存、顾临、秘书省著作郎钱长卿、大理寺丞刘奉世同编《经武要略》。”《麟台故事》卷二。《长编》熙宁八年五月戊子,“罢修《经武要略》”《长编》卷二六四。。《宋史·艺文志》著录有《经武略》二百九十卷参见《宋史》卷二〇七《艺文志六》。,不著撰人,未知与《经武要略》是否一书。

杨伋,熙宁八年五月权武学教授参见《长编》卷二六四。。他研究李靖兵法,并有图议,《宋史·艺文志》上有杨伋《兵法图议》一卷,今不传。

程颢,元丰二年二月判武学。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宋史·程颢传》曰:颢“除判武学,李定劾其新法之初首为异论,罢归故官”《宋史》卷四二七《程颢传》。。《长编》记罢程颢武学判是因御史何正臣言“颢学术迂阔趋向僻异故也”《长编》卷三九六。。罢程颢后,顾临判武学。程颢判武学才八日。

顾临,元丰年间判武学。字子敦,会稽人。曾和刘奉世等受诏编《经武要略》。宋神宗曾召之问兵,对曰:“兵以仁义为本,动静之机,安危所系,不可轻也。”并条陈十事。不久,判武学。历任刑、兵、吏三部侍郎兼侍读,为翰林学士参见《宋史》卷三四四《顾临传》。

何去非,元丰五年除武学教授。字正通,福建浦城人。先多次举进士不第,元丰五年时参加科举,考官曾巩奏有一人累试不第,其所论用兵之道非通儒硕学所能及。后以特奏名参加廷对,神宗问:“昔尝游边乎?”对曰:“臣生长闽粤,每恨未识边防制度。”又问:“何以知兵?”对曰:“臣闻文武一道,古之儒者未尝不知兵。”神宗很满意,除右班殿直、武学教授,并诏校兵法七书。元祐四年苏轼奏请为何去非换一文职,任太学教授,结果出为徐州教授。后来苏轼又奏乞除何去非一馆职,未果。苏轼的两篇荐状今存。苏轼推重何去非笔力雄健,识见高远,有秦汉间风力。何去非著有《备论》十四卷,皆为评论古人用兵之作,东坡荐状曰该书二十八篇,今存二十六篇。何去非还著有《三略讲义》和《司马法讲义》,今不传。

周操,绍兴二十六年为太学博士兼武学博士。字元持,吴兴人,绍兴五年进士参见《咸淳吴兴志》卷一四。。绍兴二十年先为国子学录,高宗因欲兴武学,询问于周操,周操便将本朝武学建置的优劣兴衰略述一番,因此兼武学博士。

赵应熊,绍兴二十九年八月为武学博士。他于绍兴二十七年三月武举考试第一名,弓马甚精,文字亦可采,遂以门祗候为江东安抚司准备将。绍兴二十九年被荐为武学博士,史家评之曰:“拔自武科,通于文艺,素高膂力,洞达兵机,故有是命。”《系年要录》卷一八三。

孙显祖,乾道七年为武学博士。隆兴元年应武举程文第一,武艺绝伦,依赵应熊例加官门祗候,殿司军中差遣。

高似孙,庆元年间为武学博士。字续古,淳熙十一年进士。曾官校书郎,以礼部郎守处州。著述甚丰,于地理学、目录学、诗词之属均有建树,今传世的有《剡录》《子略》《疏寮小集》等。

(四)宋代武学与兵法七书

宋人重文,雅好论著,故今传世之文集、笔记、史志尤多。在兴武学、武举的过程中,朝廷降诏刊刻校勘古代兵书,有些官员公馀勤于笔耕,对古代兵法典籍的研究和整理,做出了贡献。

武举中要考试兵法,唐代已然。《唐会要·制科举》曰:“景云元年十二月制:其有能习三经、通大义者;……韬略学孙、吴、识天时人事者;畅于辞气,聪于受领、善敷奏吐纳者,咸令所司,博采明试,朕亲择焉。”《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特别提到了孙、吴韬略。宋代不仅要以兵法考试,还要在武学中讲授兵法。中国兵法首推《孙子》《吴子》,馀者还有《三略》《六韬》《孙膑兵法》《司马法》等等。《太平御览》中尚提到《李卫公兵法》。宋人对《六韬》是否原本、《李卫公问对》的真伪提出疑问,武学对此七种兵书曾加以校勘。

宋神宗是一位较有作为的皇帝,他在位期间,进行了著名的变法改革,成为北宋中期一个生气勃勃的阶段。宋神宗很重视兵法,但他并不一味崇古,推原《孙子》,而是对前代的李靖兵法深感兴趣。根据史书记载,宋神宗与王安石等大臣,曾数次讨论李靖的阵法、队法,及其兵法思想的渊源。熙宁六年十二月,神宗与王安石论司马、孙、吴和李靖的团力之法,甚善李靖的结队法,王安石因之曰:“后世无知兵者,靖能结三人为队,以当衰乱散斗之敌,宜其每胜,比之韩信则已不及。至于黄帝兵法,必非靖所能知。盖自黄帝以来即有伍法,岂容历代圣人智不及靖,而不能结三人为队也?”上曰:“韩信以数十万当项羽十万,靖以万人当颉利一国,靖未必不如信。”《长编》卷二四八。君臣之间对问甚长,兹不一一细举。熙宁七年九月,神宗与辅臣论战阵之法,并曰:“兵,阴事也,主杀尚右,而阳多者胜,如高者可以胜下,长者可以胜短是也。”《长编》卷二五六。朝廷重视强兵,讲求兵法,对朝野有较大的影响。

元丰六年十一月,国子司业朱服受诏校定《孙子》《吴子》《司马兵法》《卫公问对》《三略》《六韬》六种兵法,因奏言曰:“诸家所注《孙子》互有得失,未能去取。它书虽有注解,浅陋无足采者。臣谓宜去注,行本书,以待学者之自得。”朱服认为只出白文本即可,以免注文反碍正文。神宗诏曰:“《孙子》止用魏武帝注,馀不用。注《卫公对问》者,出阮逸家,盖逸仿杜氏所载靖兵法为之,非靖全书也。”《长编》卷三四一。该书出于阮逸家之说,不独神宗云云,何薳在《春渚纪闻》中追述其父何去非受诏校定兵法七书时亦曰:“先君言,《六韬》非太公所作,内有考证处,先以禀司业朱服,服言,此书行之已久,未易遽废也。又疑《李卫公对问》亦非是。后为徐州教授,与陈无己为交代。陈云,尝见东坡先生言,世传王氏《元经》《薛氏传》、关子明《易传》《李卫公对问》,皆阮逸著撰。”《春渚纪闻》卷五。按,《李卫公问对》,《长编》《春渚纪闻》作《李卫公对问》,《文献通考·经籍考·子部·兵家类》和《武经七书》作《李卫公问对》。又陈师道《后山谈丛》、邵伯温《闻见后录》俱载阮逸伪撰之事,何相约太齐?因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中都以该书为阮逸伪撰。

《新唐书》和《旧唐书》中的确没有著录《李卫公问对》,但是宋初编纂的类书《太平御览》中,不仅提到了兵法七书,也引用了《李卫公兵法》。《太平御览》成于太平兴国年间,所引征的典籍大致反映了唐五代时期的状况,这个成书年代,比阮逸登进士第(天圣五年)要早四十馀年,比他任武学教授早六十年左右,该书独出于其家之说,似不当成立。又神宗熙宁八年时曾诏枢密院,“唐李靖兵法,世无完书,杂见《通典》,离析讹舛,又官号物名,与今称谓不同,武人将佐,多不能通其意。可令枢密院兵房检详官与检正中书刑房王震、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曾旼、中书吏房习学公事王白、管勾国子监丞郭逢原,校正分类解释”《长编》卷二六〇。,并要用李靖的营阵法训练步军和马军。这件事载入四朝国史,《文献通考》在《李卫公问对》的解题中转引。故《四库全书总目》认为该书出于五代宋初人的伪作。李靖的营阵法、结队法宋神宗最为欣赏,熙宁六年十一月曾诏令郭固与贾逵撰写《教习比试队伍法》参见《长编》卷二四八。,说明李靖三人为队,古人五人为伍的各自特点。熙宁八年,又有杨伋撰述李靖兵法,并上图议。

元丰元年,大名府元城县主簿吴璋注释《司马穰苴兵法》三卷参见《长编》卷二八七。,该书见诸《宋史·艺文志》,但宋代重要私家书目及《文献通考》上不见著录。

宋人注释《孙子》者数家,可见于《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经籍考》等书目。兹不细举。

兵法七书,经过宋人的校勘整理,成为我们目前可见到的最早的传世善本之一,又因其在武学、武举中的重要地位,被奉为“武经”,这其中的发展过程如何呢?

前面引到的朱服因承诏校定兵法,而奏言神宗,从其奏言和神宗的诏令中可知:1,朱服受诏校的兵法共六种,比今传世之《武经七书》少《尉缭子》。2,他的校定本中《孙子》有曹操注,馀五种是白文本。《宋史·艺文志》中著录朱服校定本共五种,比《长编》的记载还少《李卫公问对》。朝廷降诏校勘兵法不止一次,何薳云其父何去非受诏校正七书,其时间虽然和朱服相近,但内容却有差异。《春渚纪闻》曰:“先君为武学教授日,被旨校正武举《孙》《吴》等七书。”据何薳回忆,何去非在对七书的校勘中,为《六韬》是否太公原作问题进行过考证参见《春渚纪闻》卷五。。朱服与何去非为同时人,后人或以为二人所校兵书为同一件事。

熙宁间重建武学,元丰间降诏校兵法七书,但北宋的文献中并没有将这七种兵书称之为“武经”。在武举考试中,以《孙子》和《吴子》为重。《宋史·选举志》记载升补内舍生要达到“试马射以六斗,步射以九斗,策一道,《孙》《吴》《六韬》义十道,五通补内舍生”。熙宁时再修《武举试法》时,“又以《六韬》本非全书,止以《孙》《吴》书为题”。元丰元年立《大小使臣试弓马艺业出官法》,其中要求第一等《孙》《吴》义十通七,第二等《孙》《吴》义十通五,第三等《孙》《吴》义十通三。元丰七年,“止试《孙》《吴》大义一场,第一等取四通,次二等三通,三等二通为中格”《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北宋武举对兵法考试是趋于简化的,强调武艺,重视时务和边防的策论。

南宋更重文墨。建炎三年诏武举人要试《七书》义五道。绍兴二十六年,兵部讨论武学武选去留条例,规定武学生要学《七书》,凡外舍生补内舍,要先试武艺,中格者才允许试《七书》义一道参见《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由于对兵法要求甚高,逐渐有太学生久不第者从武举,有臣议曰:“武士舍弃弓矢,更习程文,褒衣大袖,专做举子。夫科以武名,不得雄健喜功之士,徒启其侥幸名爵之心。”《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衢本《郡斋读书志》中《六韬》题解曰:“元丰中以《六韬》《孙子》《吴子》《司马法》《黄石公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颁行武学,今习之,号《七书》云。”《郡斋读书志》卷一四。该语在袁本《郡斋读书志》中,置于《李卫公问对》的题解中。但在《直斋书录解题》中,则以“武经”称之,曰:“今武举以七书试士,谓之武经。”《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二。陈振孙生活在宁宗、理宗之时,他于淳祐四年任国子司业,此间阅览了大量皇家藏书,他的《直斋书录解题》大约完成于此后。他对武学武举考试的记叙,反映了南宋,特别是南宋中期的情况。

总之,北宋时,对《六韬》《李卫公问对》等书的真伪尚存争议,且考试亦以《孙子》《吴子》为主,故不会遽称为“武经七书”。到了南宋,随着武举、武学中将“七书”视为一体,考试以“七书”为题,其权威性提高,方将之称为《武经七书》。

二 武举

(一)宋代武举取士

武举,唐代已有。唐代武举科目名目不一,开元二十三年有智谋将帅科,建中元年有军谋越众科,贞元元年有识洞韬略、堪任将相科,元和二年有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科,宝历元年有军谋宏达、材任边将科等等参见《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名将郭子仪就曾以武举高等任官。据《新唐书》记载,参加武举者,均为官员子弟,“岁取文武六品以下,勋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子,年十八以上,每州为解上兵部”《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五代离乱,尽管科举尚存,武举则与频繁的战争合一了。

继五代之后,宋初定,尚不及武举。北宋开始武举,在真宗咸平三年。真宗曾诏两制馆阁详定武举武选入官的规则及前代的旧例,但未实行。仁宗天圣七年闰二月又下诏令:“三班使臣,诸色选人及虽未食禄、实有行止,不曾犯赃及私罪情轻者,文武官子弟别无负犯者,如实有军谋武艺,并许于尚书兵部投状乞应上件科。先录所业军机策论五首,上本部。其未食禄人召命官三人委保行止。”《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由此可知,凡是三班使臣,即级别较低的武官和文武官员的子弟,及候补的官员,只要行为较严谨,有些谋略武艺的都可报名参加武举。取士的范围比唐代扩大,吸引了较多人应举,这和宋代扩大科举取士范围的精神相一致。

天圣七年始,武举之议不断,亦有少数官员中选。康定元年,曾有一次大规模的武艺校试。丁度等人受仁宗之命,“晓示使臣及诸军班将校兵士,如实有武艺精强,胆勇敢战,谋虑出众者,许经试验官自陈,当与拣择”《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这道诏令是根据范仲淹的奏请而下。经丁度等人校试,武艺高低共分五等,中选者一百八十一人。这次考校不是武举及第的考试,所以没有兵法、策论之试。但这次校试为军队中武艺超众者的升阶开辟了道路,也是范仲淹、丁度等人力倡边务的重要措施之一。丁度曾著《庆历兵录》《赡边录》,并奉诏与曾公亮修《武经总要》四十卷。他曾对仁宗曰:“承平时用资,边事未平宜用才。”《宋史》卷二九二《丁度传》。范仲淹在任参知政事前,曾守陕州,对西夏的进犯,防守甚严。康定元年三月曾有诏令:“试中武艺人并遣赴陕西任使,观其才用。”《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由于范、丁等人积极抵御西夏进犯,使材武中选者急赴前线,得以锻炼并发挥他们的才干。

熙宁五年立武学之后,武举考试分武艺、兵法、策论三部分。策论的内容以时务、边防为主,比较灵活,尤其是廷对,由皇帝亲自出题,有时问兵法,有时问战争的道义,有时请分析屯田中兵与农的关系。今存的几篇策问之一,就是分析战争道义问题的,乾道五年三月八日内出制策曰:“昔唐太宗与其臣李靖讲论兵法,至终篇发最深之问,靖则等而三之,一曰道,谓神武不杀也;二曰天地,谓天时地利也;三曰将法,谓任人利器也。太宗亦以不战而屈人兵为上,百战百胜为中,深池高垒为下。要使学者繇下以及中,繇中以及上,其言是矣。然任人利器,深池高垒,此在我者,固可以自善其术,至若不杀之武,不战之功,虽我之本心,然有不可得而自必者。我欲待之以诚信,彼且复我以诈谋;我欲怀之以德义,彼且应我以强暴。若之何其使学者习而进于上乎?”《宋会要辑稿·选举八》。孝宗此问,与当时金兵节节进逼,北方国土大片沦丧,孝宗又欲图强,有密切关系。

与南宋的武举考试相比,北宋更重武艺的选拔。熙宁时,王安石曾对枢密院先定的武举条例中“不能答策者止答兵书墨义”一条提出异议,曰:“今三路武艺入等、义勇第三等以上,皆已有旨录用,陛下又欲推府界保甲法于三路,即须每岁解发合试人赴阙录用,如此则录用武力之人已多,又广开武举一路,恐入官太冗。兼近方以学究,但知诵书,反更愚鲁不晓事废之。今又置武举墨义一科,其所习墨义又少于学究,所取武艺又不难及,则向时为学究者,乃更应武举,若收得如此人作武官,亦何补于事?……既所取在于勇力御侮而已,则令诵书答墨义复何为也?”《长编》卷二三四,又见《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王安石从务实出发,认为武臣就是要孔武有力,御侮外敌即可,不必拘泥于背诵兵法,书卷气太浓。再修武举条例时吸取了王安石的意见。

康定元年三月校试规模甚大,此后直到庆历三年初建武学,有过七次武举,每次取士从不及十人到五十馀人不等。大观四年追述熙宁武举法时曰:“旧来奏名三十人,武学三人许免省试一人,量材录用,每举以官者三十四人。”《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就目前所见的文献记载,熙宁年间武举三次,都没有取够三十四人次,元丰年间曾一次中选三十九人,元祐年间两次武举,均不足二十人。后以三舍取士,一度增加了名额,武学上舍生曾多至百名,有冗滥的趋向,大观四年时诏以后,“诸路所贡武士试上舍以合格者取十人为上等,四十人为中等,五十人为下等,补武学内舍。逐等合格人不足者听阙。馀不入等并充武学外舍”《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武学规模比熙宁时有所扩大。

靖康元年由于金兵南下,军事力量的需求骤然增加,特诏曰:“诸路州府军监有习武艺、知兵书人,仰知通不限数,保明解发赴阙,朕将亲策于廷,量材拔用。其筹策深远,艺能绝伦,赏不次升擢。在京武学士仰礼部择日考试,具等第以闻,不系在学人亦许自陈收试,策义弓马优异者与推恩。”《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这个诏令中需求材武之人的迫切溢于言表,既无名额限制,也不必是官员子弟,更无须州、县学贡举,只要切合实际需要就可以。一个月以后,有大臣奏请,只要武艺精熟,不知文的也可“别作一项解赴殿前司,按试艺能,使之前诣边陲收大功效,以称强边却敌之用”《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然时过不久,终于没能抵挡得住金兵的攻势,北宋灭亡。

南宋武举、武学的兴衰,比如取人多少,差遣如何,都与当时国家的局势,特别是主战派与议和派哪方占上风关系重大。建炎之初,曾下诏令,靖康元年参加考试合格者仍予以承认,可到尚书省申名。又曾诏天下“采访寓居文武官有智谋及武艺精熟者,具名以闻,量材录用”《系年要录》卷二二。。绍兴四年重开武举,几次御试武举人,取士不多。正式武举是绍兴十六年再建武学之后,几乎每三年考试一次,中选人数不断增加,淳熙二年一次中选七十九人,比北宋大为膨胀。其馀几次也是四十馀人到七十馀人不等。这和孝宗准备北伐,急于图治是分不开的,但是,积极主战的虞允文病故,太上皇赵构又时时掣肘,以及整个政治机构的腐朽,积重难返。尽管武举入选人数甚多,又制定了从军法,却并没有对北伐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宋代武举中选后的授官

宋代武举中选后,例分三等:成绩第一、第二,称之曰及第;成绩第三,称曰出身;成绩第四、五等,称之曰同出身。皇帝亲试后还有临轩唱名,及第是正奏名,出身是特奏名。以正奏名为最荣耀,例准赐较高官职。

武举殿试之后,将武艺、策论两部分的优劣结合起来,论等入官。“策、武艺俱优为右班殿直,武艺次优为三班奉职,又次借职,末等三班差使、减磨勘年。策入平等而武艺优者除奉职,次优借职,又次三班差使、减磨勘年,武艺末等者三班差使。”《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从《宋会要辑稿·选举》可知,策论优等与平等之间,官低一等,展磨勘二年三年。这就是熙宁年间制度的《武举试法》中关于授官的内容,南宋基本沿袭该出官级别。武官叙迁,从三班借职到节度使,是惯常途径。右班殿直、三班奉职、借职是其中较低官级。

元丰改制时文官定官阶二十四阶,但未及武官。政和年间将武官叙迁定为五十二阶,从下班祗应到太尉。旧日三班借职、奉职、右班殿直、左班殿直代之以承信郎、承节郎、保义郎、成忠郎。授以保义郎等官主要在南宋,相对应地,最优等授以保义郎,次之以承节郎和承信郎。也有例外,绍兴二十七年三月武举殿试时,赵应熊武艺绝伦,策论亦出色,高宗授之以门祗候,淳熙年间,曾给武举第一名授秉义郎,级别高于成忠郎。门祗候、秉义郎为从八品,成忠郎、保义郎为正九品。

武举授三班奉职、右班殿直之官,乃承自唐五代。《石林燕语》曰:“唐末五代武选有东西头供奉、左右侍禁殿直,本朝又添内殿承制崇班,皆禁廷奉至尊之名。”《石林燕语》卷五。门祗候则往往用为武举出身者之贴职。南宋时,赵应熊曾“以门祗候差江东安抚司准备将”,不久又以门祗候任武学教授。武举武学渐趋正规,使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补官的资格,他们中选后所获官职变化不大,但差遣则依形势需要,有过较大区别。

庆历二年八月金景先等三十人武举授官,派往“京东捉贼”《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治平四年十二月授延州李延夫(策论第一等,弓为第二等)以鄜延路指挥使。鄜延路辖延州、鄜州一带(今延安、洛川),是北宋西北边防重地之一。熙宁五年再建武学之后,对武学毕业者的差遣,曾做过如下规定:“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白身试中,与经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三年无遗阙与亲民巡检。如至大使臣,历任中无赃罪杖以上及私罪情理轻者,令两省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同保举,堪将领者并与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阙。”《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武学的生员一部分源于三班使臣,一部分源于门荫、草泽人等未曾任过职者,毕业后待遇也稍有区别,但基本上都是边防或治安方面的职务,材武出身者的另一类差遣是沿边诸县的县尉。从外任回到京朝,所做之环卫官,《宋史·职官志》曰:“诸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并为环卫官,无定员,皆命宗室为之,亦为武臣之赠典;大将军以下,又为武官责降散官。”《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六》。富于戏剧色彩的“杯酒释兵权”中的王彦超,解除了节度使的兵权后,就做过环卫官——右金吾卫上将军。

南宋直到绍兴十六年恢复武学后,武举才正式恢复,每三年举行一次考校,取士规模颇大,最多时一次取七十馀人。这么多材武之人,差遣又如何呢?绍兴二十六年武学博士周操奏言曰:“前此武举登科者,除第一人朝廷与巡检差遣外,其馀例处以管库窠阙,使一旦舍其平日所习,似非选练本意。自今乞下枢密院措置,高者籍记姓名,任满有绩,即加擢用;其次亦乞免充财谷之任,使各以才武自效。”《系年要录》卷一七四。可见武举中选者,真正得到武职的机会很少,多是管库、财谷之任。绍兴二十九年吏部又奏请曰:“今武举承信郎以上人,通注沿边亲民巡检、县尉及监当窠阙。”《系年要录》卷一八一。吏部奏请的武举中选的差遣,基本上援北宋熙宁年间之例。隆兴元年,殿中侍御史胡沂又奏言:“唐郭子仪以武举异等,初补右卫长史,历振远、横塞、天德军使。国初,试中武艺人并赴陕西任使。又武举中选者,或除京东捉贼,或三路沿边,试其效用,或经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今率授以榷酤之事,是所取非所用,所用非所学也。请取近岁中选人数,量其材品、考任,授以军职,使之习练边事,谙晓军旅,实选用之初意也。”《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北宋对材武之人的差遣尚可用其所长,而南宋仅为一出身、资历而已。乾道二年,中书舍人蒋芾请以武举登第者悉处之军中,由于这道奏章,有诏“应武举出身人候关升亲民,实历一任,如有材能,许监司帅守荐举,取旨与将副差遣”《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淳熙七年制定了《武举绝伦并从军法》。李心传述此《从军法》曰:“殿试第一名与御前同正将,三名以上同副将,五名以上及省试魁同准备将。”《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三。《文献通考》并有“第六名已下,并同准备将。从军以后,立军功及人才出众,特旨擢用”之语《文献通考》卷三四《选举考》。。《朝野杂记》《文献通考》和《宋史·选举志》对从军法中中选名次的称谓、不同等级差遣的记述,互有差异,因为李氏生活年代与所述事件最近,故暂取其说,容后详考之。前面提到绍兴二十七年赵应熊以武举第一任江东安抚司准备将,比较而言,淳熙七年《从军法》对武举中选者的差遣优于以往。

但是,武举出身不愿从军,求换文职者有,“太学诸生久不第者多去从武举,已乃锁其厅,应进士第”《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三。,以求一出身者亦有,武举失去其最初的意义,史家评之曰:“自淳熙以来,武举人亦未有卓然可称者。”《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

三 结语

宋代初立,鉴于五代的祸乱,谨防再成为那样的短命政权,对外进行统一战争,渐次伐平了中原和南方,对内则逐步强化集权统治。强化措施之一,就是防止藩镇割据的再兴。但是,北宋的疆域从没有恢复到唐的版图,比隋也小得多,北方一直面临异族入侵的危险。到了南宋,所辖疆土更只限于淮河流域以南,西边只到四川,战事威胁无日不存在。宋朝廷一方面要限制武臣用兵的权力,一方面战事无时不再需要智深骁勇的军官,这就产生了矛盾。也使宋代的武举、武学时兴时衰。

淳化年间,宋太宗曾论及将帅的使用,曰:“前代武臣,难为防制,苟欲移徙,必先发兵备御,然后降诏。若恩泽姑息,稍似未遍,则四方藩镇,如群犬交吠。”《长编》卷三二。防范武臣,不仅是赵匡胤的重要思想及手段,太宗亦如此,甚至一直影响到了南宋。

宋初曾起用懂韬略、愿习武的文臣担任武职。既然唐代已有武举在先,宋代武举的恢复和振兴,就是势在必行了。边境上时时抵御异族侵扰,国内此伏彼起的农民起义,都需要精悍的官军去作战,自然也需要武艺出众,谙知兵法的武官。同时,武举、武学确立并兴盛于宋,与宋代整个社会环境有密切关系。宋代科举发达有口皆碑,太祖开宝六年取进士二十六人,仁宗天圣八年取进士王拱辰等二百五十人,熙宁三年一次取士三百五十五人,建炎二年取进士四百五十一人参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七》《选举八》。。科举规模迅速胀大,促进了其他诸科的发展。武举在宋代形成制度,大致与科举相同,每三年考校一次,进士等级与科举类似。虽然名额比科举少得多,但其明确考试内容,扩大取士范围,都与科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武学的情况也是如此。熙宁四年太学规模成倍增长,从以前的六百名生员,增加到三舍生总数二千八百人,免费供给食宿及书籍。熙宁五年,重建武学,定额百人。逐渐地,武学成为国子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武学博士的待遇也和太学博士相同,武学的管理体制,参照着太学,逐步确立完善起来,为宋代成批培养有勇识谋的文武双全的武职人员。

综观武举、武学比较兴盛的庆历、熙宁、绍兴、乾道时期,确实一些有识之士在提倡武备,积极御边,使武举、武选以及武学、兵书的校订刊行,都受到了相当的重视。如方勺《泊宅编》记:“司业朱服……既以经术造士,恐其忘武备及不知法律,因令每旬休斋,轮五人过武学习射。”《泊宅编》卷一〇。

但是防藩镇之患于未然,是北宋南宋一贯的思想。建炎之初,朝廷南迁,北方数十州为义军所把持,官军的力量单薄,不能顾及。对此既成之事实,范宗尹切言上书,曰:“今日救弊之道,当稍复藩镇之法,亦不尽行之天下,且裂河南、江北数十州为之,少与之地,而专付以权,择人久任,以屏王室。”《系年要录》卷三三。希望朝廷承认义军镇守北方的事实,以使义军有所归,共同维持抗金大局。朝廷采纳了范宗尹的建议,但并没有给北方义军以实际上的支持,反患其势力浸长,不久,北方数州失守。绍兴十一年,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的兵权。岳飞含冤死去,韩世忠将所储军粮,尽献朝廷,并上疏言秦桧误国。而高宗曰:“唐藩镇跋扈,盖由制之不早,遂至养成。今兵权归朝廷,朕要易将帅,承命奉行,与差文臣无异也。”《系年要录》卷一四七。可见朝廷防将帅手中的兵权,甚于防金兵。

这种心理反映在武举制度上,便是武举中选者不能被任以军中差遣,而是去做榷酤、库筦之事,这种情形直到乾道、淳熙年间,宋孝宗积极抗金时才有所改观,制定了从军法,鼓励材武之人中选后到军队中任职,并许以一定的擢升方法。朝廷对武举中选者使用不当的做法,使有宋一代,武举、武学出身的著名武将甚为罕见。柳开、范仲淹、沈括,俱以文士守边,声威震于异邦。李纲、宗泽以进士第,提拔岳飞的张所,也是登进士第,后任河北招抚使。岳飞和韩世忠,俱因战功卓著被擢为宣抚使、招讨使等职,前面提到的赵应熊,曾因武艺、策试俱优差遣为江东安抚司准备将,但时隔两年,改任武学教授。

宋代一向被称著为重文轻武。在文化方面,的确取得了巨大成就,史学、文学、书刊的传播、整理诸项的成绩,都足资后世羡慕不已。那么,是不是轻武呢?恐怕不能简单地一言以蔽之。可以说,武学的制度、规模确立于宋朝。比起唐代,宋代的武举更正规,规模更大,也可以说,武举取士到了宋代,才真正被确立为取士的重要途径之一。这说明宋朝廷对武备相当重视。但是宋代重视文化,重视经义阐述的风气,又的确影响到武举考校和武学。在武举考校中,北宋熙宁年间仅要考孙、吴兵法,南宋时《兵法七书》都要考,以致洪迈认为武举中选者是“以文墨进”。不少武举出身的人耻为武职,欲换文资,故朝廷关于武职换文职,还有特别的规定。就连何去非进士出身做了武学教授,尚以为不够体面,苏轼遂为之奏请换太学教授。所以,我们认为,宋代并不是简单地“轻武”,而是要有效地控制“武”,控制武臣的擢升,防止军队的兵权长期固定在某些人手中,控制地方武装力量的强壮,这就造成了一方面需要和培养材武之人,一方面对武官时存戒备之心的状况。

自宋代确立了武举武学制度,对后世甚有影响。明代建武学较早,洪武、建文年间均曾设置,武科开得更早,朱元璋还是吴王时已立之,内容同宋代,策论、弓马各一场。武学、武举的生员、授官诸等,均有沿袭。特别是南宋将“七书”列入考试题目,奉为《武经七书》,明代武学亦将《武经七书》作为必读书。《明史·选举志》曰:“弘治中,从兵部尚书马文升言,刊《武经七书》分散两京武学及应袭舍人。”《明史》卷六九《选举志一》。促进了后世对兵书的研究、整理工作,孙、吴的思想渊源、战术方法愈来愈广为人知,运用到军事活动中去。如名将戚继光,曾在海疆和北方蓟门一带的防卫中屡建奇功,并著有《纪效新书》《练兵纪实》,俱为兵法新作,其中亦多受到孙、吴兵法的军事思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