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科学与意识形态的美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 以审美关系为对象的美学


与蔡仪、李泽厚、刘纲纪、周来祥,以及朱光潜等比较起来,蒋孔阳有一个较高的逻辑起点,这就是他一开始就明确地将美学看作与艺术学不同的学科。美学与艺术学的联系和区别是20世纪初德国哲学界讨论的重心之一。30年代,宗白华在中央大学讲课时分别开设了“美学”与“艺术学”两门课,他所根据的就是德国哲学家马克斯·德索在《美学与一般艺术理论》一书中表达的观念。其后,美学与艺术学在美学讨论中一般都被混同起来,而这样就导致了两个结果:一个是将美学限定在艺术领域内,排除了对自然美的研究;一个是将艺术与美等同起来,忽视了对艺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关注。蒋孔阳还在1957年出版的《文学的基本知识》一书中表达了对作为与艺术学不同的美学学科性质的看法。他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应该主要是艺术,因为“文学艺术集中地反映了生活中的美”,因为“文学艺术的创作,是最自由、最合目的、最富有创造性美的活动”,同时,“人的美学趣味美学观点”,“在文学艺术当中得到了最大量的培养”。但是,艺术的美是现实生活的美的反映,艺术的美必须以现实生活的美作为基础和检验的标准,现实生活的美可以离开艺术美而存在,艺术美却绝对不能离开现实生活的美而存在。因此,美学在研究艺术美的同时,必须把现实生活的美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1979年,蒋孔阳在《美学研究的对象、范围和任务》一文中对美学与艺术学的区别做了更进一步的表达。他指出,美学和艺术学有三点区别:第一,从历史上看,艺术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美学是18世纪以后才独立起来的;第二,从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来看,美学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艺术学则以各门艺术为研究对象,研究艺术与现实的关系;第三,从性质上看,美学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评价,研究人的审美观,是哲学的组成部分,而艺术学研究的则是作为社会生活反映的艺术的性质、艺术创作、艺术的发展、艺术作品的构成等,是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基于这样的理解,蒋孔阳给美学下了这样的定义:“美学是以艺术作为中心,并主要通过艺术来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以及在这一关系中所产生和形成的审美意识的一门科学。”此后,在《美学新论》中,蒋孔阳对美学从艺术理论和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历史做了简要的回顾,在此基础上,将上述定义做了这样的改动:“美学应当以艺术为主要对象,通过艺术来研究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通过艺术来研究人类的审美意识和审美经验,通过艺术来研究各种形态和各种范畴的美。”1

在蒋孔阳看来,美学之不同于艺术理论在于它有自己的研究对象,要把美学建设成为一门真正意义上的科学首先必须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关于美学的研究对象,美学史上和当代中国美学界有各种不同的表达,蒋孔阳把这些表达归为四类:美、艺术、审美意识或美感经验、审美关系,并一一做了分析和评论。他认为,这四类表达中最为可取的是审美关系,因为这种表达抓住了“人类的审美实践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在客观现实中的自由创造”的“审美实践”。但是,主张美学对象是审美关系的人常常有这样的弊病,就是把哲学和美学等同起来,以哲学基础问题取代美学问题,以人的本质的研究取代美的本质的讨论。蒋孔阳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艺术这样具体的审美现象,而不是审美关系本身。美学应当以艺术为中心或主要对象,通过艺术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这样做有几个好处:第一,把美与艺术综合起来,把审美关系与美感经验综合起来,概括了当前有关美学研究对象各个方面的长处,比较全面;第二,这里所说的艺术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指的是人类审美意识的物态化所有的形式,或人类按照“美的规律”创造的一切美学现象,它的稳定性比较强,适合科学研究;第三,将艺术作为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可以防止美学研究的漫无边际,又可以把人类审美活动和客观存在的种种审美现象都纳入美学研究的范围。

关于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的性质和特征,蒋孔阳在《美学新论》中设专章做了具体的分析。对审美关系的性质,有这样三种略有区别的表达:(1)“审美一词是一个动宾结构,首先,谁去审?这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其次,审什么?这是客观现实中具有审美特征的东西,也就是审美的客体。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发生了美学上的关系,这就是审美关系”2。(2)“以客观的感性世界为中介,丰富地展开人的本质力量,从而在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关系”3。(3)“作为主体的人,通过欣赏或创作的活动,在客体的对象中,去发现、感知和鉴赏它的美以及它的其他的美学特性”4。蒋孔阳认为,人与现实之间审美关系之所以形成,一方面是因为“无论是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或是艺术作品,都具备一个特点”,“那就是美”5;另一方面是因为“人的本质具有审美的需要”。审美关系是在实用关系、认识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它具有这样一些特点:第一,它是通过感觉器官并在感觉器官上面与现实建立的关系;第二,它虽然也受到主体与客体各自条件的限制,却常常能从这些限制中解放出来,取得自由;第三,它是人作为整体和现实发生的关系;第四,它要借助于人的理智和意志,但更要借助于情感,它把理智和意志和其他一切都化作了情感。

可以看出,蒋孔阳所谓的人与现实的关系是一个派生的概念,它以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即美的预先设定为前提。因此它也是个没有自身定性的概念,它的内涵就是它所包含的审美关系的各方。蒋孔阳之所以选取这样一个概念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仅仅是由于它的包容性,或者综合性。蒋孔阳提到过“审美实践”这个概念,并且在解释审美关系的起源时明白地讲到人类如何将审美与生产劳动融合在一起,“按照美的规律造型”,并从中直观自身,但可惜没有沿着这条思路展开。其实,很显然,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以及它们之间构成的关系都是在审美实践,即审美活动中形成的,只是由于有了审美实践或审美活动,人作为主体才成为审美主体,对象作为客体才成为审美客体,主客体的关系才具有审美的性质。在这里,最基本的现象不是审美关系,也不是美或审美意识,而是审美实践或审美活动。就像西方学者伽达默尔谈到游戏时说的,不是客体,也不是主体,而是游戏本身决定了游戏之为游戏。蒋孔阳没有把审美关系本身理解为审美实践,因此只能从外在的与形式的意义上去理解审美关系的性质和特征,他没有意识到他所说的审美关系的特征,诸如直接性、自由性、整体性、情感性,实际上就是审美实践或审美活动自身的一些性质和内在定性。当然,蒋孔阳以审美关系这个概念取代美、艺术、审美经验或审美意识等,扬弃了它们各自的片面性,同时将美学和艺术学明确地区别开来,这一点无论如何是要给予肯定的。

在蒋孔阳看来,将美学研究对象表述为审美关系,并不意味着仅仅停留在审美关系本身,美学还是要面对具有美的特征的自然、社会和艺术品这样一些具体的现象,所以美是美学的基本范畴,当然,美学也要研究丑、悲剧性和喜剧性,不过,丑是作为美的对立面来研究的;悲剧性和喜剧性是因为和美发生关系才进入研究的范围。在所有审美现象中,艺术是“最集中,最本质,最能说明关系,最能反映出现实的美学特征和人类审美意识的特点”的,所以,艺术应该成为美学研究的中心对象或主要对象。蒋孔阳在艺术美与自然美孰高孰低的问题上没有摆脱传统美学的影响,同样认为,艺术美比自然美“更具有典型的意义”,更值得去研究,还在《文学的基本知识》一书中表达了这样的理由:(1)自然美是客观地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之中的,艺术美却是经过了艺术家的表现的,艺术美因此有一个表现的问题;(2)客观现实中的自然美,是分散的,不明显的,文学艺术中的美经过了典型化和表现,所以更为鲜明和突出,更为全面和深刻;(3)客观现实中的美是有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艺术把现实生活中像闪电一样消失的美的思想感情保存下来,并使之具有普遍的意义;(4)客观现实中的美,只以美好的事物为限,它和丑恶的事物是直接对立的,艺术却能把丑恶的事物表现为艺术的美。后来在一篇专门讨论美学对象的文章中,他再一次从审美关系的角度谈到了这一问题。他说: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可以和人发生审美的关系,但是它们对于人的关系,主要不在审美关系上,而艺术主要的特点就是美,它与人的关系也主要表现在审美关系上;现实生活中的美就其生动性和丰富性来说,并不低于艺术的美,有时甚至高于艺术的美,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美是分散的、相对的,艺术却把现实生活中分散的美集中起来,加以典型化,从而更深刻地、更本质地反映出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现实生活中的美没有“物化”,即没有经过物质的加工和表现,因此没有继承关系,不能形成一个历史的过程,艺术中的美却是现实中美的“物化”,艺术塑造的艺术形象具有继承性,标志着人类审美能力和审美意识发展的一定阶段。蒋孔阳指出,自然并不是为审美而存在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限于审美关系,因此,就审美来讲,艺术美比自然美更为集中、更典型、更恒久,但是,蒋孔阳和其他许多学人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自然美不是虚构的,它真实地存在于世界上,并真实地介入人类的生活;在艺术还没有出现之前,自然美就存在着,在艺术走向衰退的时候,它会依然存在,而且会每时每刻陪伴和守候着人类;正因为它是没有经过人类“物化”的,所以它保有一种人类永远不敢小视和无法效仿的博大、庄严和神秘;自然不是仅仅以它的美来打动我们的,它的美和它的生命是一体的,但是,恰恰是自然美,而不是艺术美,对人类具有一种几乎是永恒的亲和力和震撼力。蒋孔阳没有看到自然美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意义,把美学的研究重心依然放在艺术美上面,所以,他的美学,主要是前期,基本上停留在反映论的层面,缺少哲学本体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