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专题
1. 营改增如何减轻税负
营改增是一项减税措施,许多纳税人也感受到了税负的降低。那么,营改增是如何减轻纳税人税负的?
营改增之所以可以减税,是因为消除了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从理论上分析,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无论是营业税纳税人还是增值税纳税人,都被重复征税,导致税负加重。营改增,就是将断裂的链条,重新连接起来,让原营业税纳税人可以抵扣自己的进项税,让原增值税纳税人抵扣购进服务的进项税,让所有纳税人都只对自己的增值额纳税,以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税负。下面举一个例子,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营改增的减税效应。
假定有A、B、C三个纳税人,A和C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是营业税纳税人。
A公司的进项税假定是0,将价款100万元、税款17万元的货物,销售给B公司,A公司应纳增值税17万元。
B公司给C公司提供服务的收入是318万元,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15.9万元,毛利是185.1万元(318-15.9-117)。
C公司购进服务支出318万元,销售货物收入400万元,销项税68万元,缴纳增值税68万元,毛利是82万元(400-318)。
在营改增之前,A、B、C共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100.9万元。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B公司被重复征税,因为其缴纳营业税的收入318万元中,包括被征收过增值税的成本100万元和增值税进项税17万元。C公司也被重复征税了,其购进支出318万元,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又被计入其增值额,征收了增值税。
如果营改增,假定B公司适用6%的税率,其含税收入还是318万元,则其不含税收入是300万元,销项税是18万元,进项税是17万元可以抵扣,应纳增值税1万元(18-17)。与营改增之前相比,B公司的税负减少了14.9万元,但毛利是200万元(300-100),增加了14.9万元。
C公司购进支出的318万元中,进项税18万元,由于可以抵扣,应纳增值税50万元(68-18)。与营改增之前相比,C公司的税负减少了18万元,但毛利是100万元(400-300),增加了18万元。
营改增之后,A、B、C共缴纳增值税68万元,与营改增之前比,税负减少了32.9万元,其中原营业税纳税人B公司减少14.9万元,原增值税纳税人C公司减少18万元,减少的税负,都变成了各自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