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朱光潜和中国
在我过去的写作中,自认为用功较多,比较有点独到见解的,还是这本《诗论》。[79]
(1)语言的位置。
朱光潜在《诗论》[80]中展开的内容,一言以蔽之,便是要证明克罗齐式的“表现”与“传达”是不可分的,正是因此,中国诗有着作为诗的独特的基础。
为此,和克罗齐一样,朱光潜首先批判了通行的艺术观。通常认为,先有内在的情感或思想这种实质,然后由外部的语言或媒介这种形式表现出来。而朱光潜则取而代之,主张实质和形式不可分。
思想和语言既是同时进展,平行一致,不能分离独立,它们的关系就不是先后内外的关系,也不是实质与形式的关系了。……
如果我们分析情感与语言的关系,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
总之,思想情感与语言是一个完整连贯的心理反应中的三方面。心里想,口里说;心里感动,口里说;都是平行一致。[81]
此处的朱光潜并没有脱离克罗齐,因为主张“直觉就是表现”的克罗齐也是以“实质”与“形式”不可分离为前提的。[82]那么,朱光潜在何处开始不同于克罗齐的呢?克罗齐看起来似乎是把“形式”完全还原为实质,使形式这一问题消失了,与此相对,朱光潜则主张形式先于实质,并规定着实质。正是在这一点上,两人开始分道扬镳。朱光潜写道:
总之,克罗齐的表现说在谨严的逻辑烟幕之下,隐藏着许多疏忽与混淆。我们的表现说和它比较,至少有三个重要的异点:
(一)他没有认清传达媒介在艺术想象中的重要,我们把语言和情趣意象打成一片。在他的学说中语言没有着落,依我们它就有着落。
(二)他把“表现”(直觉)和“传达”看成截然悬隔的两个阶段,二者之中没有沟通衔接的桥梁;我们认为“表现”阶段便已含一部分“传达”,传达媒介是沟通两阶段的桥梁,这在诗中就是语言。
(三)他没有分清有创造性的“传达”(语言的生展)和无创造性的“记载”(以文字符号记录语言),而我们把这两件事分得很清楚。“传达”在他的学说中不是艺术的活动,在我们的学说中是很重要的艺术活动。[83]
在这个地方,对朱光潜而言,重要的是承认,语言所代表的“传达”的媒介,事先规定着艺术的想象和创造。但是,这究竟会归结到何处呢?
《诗论》的后半用于论述作为中国艺术代表的中国诗。既然对于想象和创造而言,语言是先验的规定性要素,那么,用承载着中国文化和社会的中国语书写的中国诗,必定有着与西方或者日本的诗歌不同的独特性。也就是说,从“传达”的媒介先验地具有规定性这一前提出发,导出了区别于一般艺术的中国艺术这一特殊的存在。艺术中的中国这一主题,与中国语这一媒介同时出现了。
(2)中国语和中国诗。
那么,用中国语写的中国诗的特征是什么呢?朱光潜认为是“韵”[84]。
之后,朱光潜花费了大量篇幅讨论中国诗中的“韵”以及“声(音)”即音律的具体情况。在此虽然不能一一加以介绍[87],但是希望读者注意的是,朱光潜认为为了充分体现这种音律,中国诗必须用“写的语言”来写作。为什么绝不是“写的语言”呢?这里体现了朱光潜对于诗的语言的独特态度。诗的语言绝不是自然的语言。它必须是被精炼过的语言。
朱光潜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胡适所说的白话。“做诗决不如说话。”[88]这是朱光潜批判胡适的话。[89]朱光潜认为胡适的《白话文学史》的根本原则在于“做诗如说话”,这一原则是个“错误”,诗必须与散文(白话文)区别开来。[90]这一主张并不仅仅是因为当初白话运动在做诗的时候反对“韵”[91]。更重要的是因为他认为,诗的语言不同于口语这种日常的语言,而应该是在意识到音律和文法等规则以及诗的传统的基础上,使用更加精炼的语言。
不过提倡白话者所标出的“做诗如说话”的口号也有些危险。日常的情思多粗浅芜乱,不尽可以入诗;入诗的情思都须经过一番洗练,所以比日常的情思较为精妙有剪裁。语言是情思的结晶,诗的语言亦应与日常语言有别。无论在哪一国,“说的语言”和“写的语言”都有很大的分别。说话时信口开河,思想和语言都比较粗疏,写诗文时有斟酌的余暇,思想和语言也都比较缜密。散文已应比说话精炼,诗更应比散文精炼。[92]
不过,朱光潜并不是单纯地贬低“说的语言”,重新提倡“写的语言”。如前所示,朱光潜反对那种认为先有内在的情感和思想,然后将其用外部的语言表现出来的那种艺术观。那也是中国自古作为“诗言志”而论述的艺术观。朱光潜不承认这种感情的自然流露。[93]因为他认为艺术完全是人为的,而且作者与作品之间有着距离,作者有必要对传达用的媒介加以彻底的“精炼”。[94]换句话说,他反对白话运动,再度导入“写的语言”,是为了设定不能够还原为“说的语言”的自然性的人为创作的维度。
(3)没有土性的土语。
反过来说,即使是“说的语言”,如果是被精炼过的,作为诗的语言,朱光潜反而会积极地予以承认。
欧洲文学史上也起过数次的白话运动。最重要的有两个:一个是中世纪行吟诗人和但丁(Dante)所提倡的,一个是浪漫运动期华兹华斯诸人所提倡的。但丁选定“土语”(the vulgar tongue)为诗,同时却主张丢去“土语”的土性,取各地“土语”放在一起“筛”过一遍,筛出最精纯的一部分来另造一种“精炼的土语”(the illustrious vulgar)为做诗之用。我觉得这个主张值得深思。
总之,诗应该用“活的语言”,但是“活的语言”不一定就是“说的语言”,“写的语言”也还是活的。就大体说,诗所用的应该是“写的语言”而不是“说的语言”,因为写诗时情思比较精炼。[95]
受到但丁的《论俗语》[96]的启发,朱光潜认为如果是“精炼的土语”,就可以认可“说的语言”。只是,这是没有“土性”的“土语”,只能是在切除朴素的自然性的基础上获得的,人为地完成的“活的语言”。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朱光潜所诉诸的“土”这一概念。这一方面是主张诗的语言必须是完全扎根于中国,但与此同时,又强调必须去掉“土”所自然而然地带有的“土性”。对朱光潜而言,“土”完全是下一步应该去建构的都市性的、文化的根源。
这一点在1962年他再度谈及但丁的文章《但丁的〈论俗语〉》中,表现得更为明确。
但丁所要求的诗的语言是经过筛滤的“光辉的俗语”(精炼的土语),并不符合胡适所宣扬的“做诗如说话”,也不像英国浪漫派诗人华兹华斯在《抒情民歌序》里所要求的“村俗的语言”或“人们真正用来说话的语言”。他并不认为诗歌的语言是“自然流露的语言”,相反地,他说,“诗和特宜于诗的语言是一种煞费匠心的辛苦的工作”。他主张诗歌应以从保姆学来的语言为基础,经过筛滤,滤去“土俗气”的因素,留下“最好的”“高尚的”因素。他所采取的是“城市性”的语言,也就是有文化教养的语言。[97]
要而言之,朱光潜心目中的诗的语言,是但丁所说的那种“高贵的俗语”[98],从中寻求扎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城市性”。
(4)作为一棵花的中国现代主义。
在《诗论》出版的1943年,朱光潜写了《从我怎样学国文说起》一文,其中如此论述白话与文言的关系。
较好的白话文都不免要在文言里面借字借词,与日常流行的话语究竟有别。这就是说,白话没有和文言严密分家的可能。本来语文都有历史的赓续性,字与词有部分的新陈代谢,决无全部的死亡。提倡白话文的人们欢喜说文言是死的,白话是活的。我以为这话语病很大,它使一般青年读者们误信只要会说话就会做文章,对于文字可以不研究,对于旧书可以一概不读,这是为白话文作茧自缚。白话文必须继承文言的遗产,才可以丰富,才可以着土生根。[99]
这里也非常明确地谈到了,作为白话文应该扎根于此的,土性的、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为了创作出没有土性的“精炼的土语”,不能原封不动地继承已经存在的文化遗产,必须舍弃土性,重新发现更加强有力的固有性即“土”。精炼的艺术的维度,在于通过去除缠绕着情思和语言的自然性,把更加根源性的“土”,作为中国而恢复。朱光潜把这种没有“土性”的“土”,用“民族”一语重新命名。
朱光潜在《诗论》的附录中收入的《给写新诗的年青朋友的信》(1941)一文中,已经在论述“民族诗”的重要性。[100]另外,1947年《文学杂志》停刊十年之后复刊之际,朱光潜也谈及“民族的完整生命”,并如此论道:
我们对于文学的看法,犹如我们对于文化的看法,认为它是一个国家民族的完整生命的表现。一个国家民族的完整生命有它的历史传统,现时的内部环境与外来影响,以及人民对于这些要素所酿成的实际生活的体认。因此,文学这棵花所赖以滋润的土壤很广,它不能脱离哲学,艺术,科学等等文化部门而独立。[101]
在此可以看到,朱光潜对于艺术,一方面要求去除自然性,另一方面却又要求更加深厚、固有的民族的土壤。这种矛盾之处,正是朱光潜的中国的现代主义的特征。它淡化了要求去除自然性的现代主义的侧面,同时,在朱光潜的美学中,中国这一主题的固有性执拗地凸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