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语言政策研究(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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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疆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


逯新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摘  要: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语言异声、文字异形是新疆语言文字的鲜明特点。在新疆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环境,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对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新疆各个领域构建了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使用自治区通用的各民族语言文字都能够方便实现。语言文字工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翻译局)作为主管新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动国家文化建设、增强国家文化整体实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目标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新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政府职能部门;语言文字环境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总面积166万平方千米,47个民族成分,是中国最大的行政省区。新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人口近1300万,超过总人口的60%,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语言异声、文字异形是新疆语言文字的鲜明特点。在新疆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环境,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对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语言环境,是我国重要语言文字政策。文化的诸多构成要素中,语言文字是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每个民族的语言都深深地打有民族文化的烙印。语言文字记录文化、反映文化、传承文化、弘扬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文化的魅力、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通过语言表达和传递。掌握一种语言就是掌握了通往一国文化的钥匙。学会不同语言才能了解不同的文化差异性,进而客观理性看待世界,包容友善相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提出了“注重主体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的指导思想和“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核心目标。要求依法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汉语方言、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及学习使用问题,努力营造守法、健康、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我国的语言规划是“统一多样”的发展战略,实际上也是“语言和谐”的发展战略。“统一多样”就是国家通用语(普通话)、汉语方言和各民族语言的共同使用和发展。1949年以后,国家高度重视和支持新疆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在《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下,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不断完善新疆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新疆各民族语言文字长期健康发展。

经过多年努力,新疆各民族语言文字在政治、经济、教育、科技、广播电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学术研究和古籍整理等领域取得可喜成绩。

——司法、行政领域。自治区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委会时使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五种语言文字。自治区的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同时使用维吾尔、汉两种语言文字,并根据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其他民族语言文字。发布法律文书使用民汉两种文字。

——教育领域。新疆普通中小学采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七种语言文字教学,大中专院校开设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四种语言文字课程。各种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课件丰富多样。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得到快速提高。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自治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均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播音。新疆广播电台和新疆电视台现在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五种语言播出。1952年新疆开始用维吾尔语译制国内外电影,之后新疆专门成立少数民族语言影视译制机构,六十年来,译制多部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语种电影、电视剧。1951年新疆人民出版社成立,用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汉四种文字出版书刊,当年新疆已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锡伯、俄罗斯等文字的报纸十五种,其中维吾尔文八种,哈萨克文三种。1982年新疆第一个专门出版维吾尔文书刊的出版社——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成立。新疆出版发行的许多报纸、期刊使用多种文字,《新疆日报》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四种文字出版,新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语言与翻译》杂志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五种文字出版,《克孜勒苏报》是国内唯一的柯尔克孜文报纸,《察布查尔报》是世界唯一的锡伯文报纸。新疆有十二家出版社出版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等六种文字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编辑出版大型文献丛书《新疆文库》,启动了新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文化出版工程,现已正式出版二十六卷,包括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柯尔克孜文五种文字的《福乐智慧》《十二木卡姆》《江格尔》《玛纳斯》《格斯尔》等大批新疆各民族经典力作。

——社会公共事务领域。对涉及交通、旅游、文化、体育、教育、金融、医疗卫生、邮政电信、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进行了全面的规范译写,为各族群众生活生产提供极大的便利。面向全社会的招考和职称评定、晋级、考试等使用民汉两种语言文字,由参考人员自愿选择。通过开展“新疆公共服务领域用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译写规范和语料库建设”“新疆社会用字研究”项目,进一步深化对社会公共事务领域语言文字应用研究。

目前,新疆从政治经济到日常生活娱乐,从教育文化到科技卫生,各个领域构建了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可以方便地使用自治区通用的各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不仅立足当前,注重为各民族营造和谐语言文字环境,而且着眼长远,高度重视新疆各民族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工作。1953年以来,政府就组织大批各民族语言文字专家对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等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比较全面的研究,先后制定公布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锡伯等四种语言标准语规范。编纂出版《维吾尔文学语言正字法》《维汉大词典》《汉维法律大词典》《现代维吾尔文学语言正字正音词典》《现代维吾尔文学语言正字正音测试大纲》《汉维、汉哈规范化名词术语词典》《汉维英科技大词典》《维吾尔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则》《哈萨克语正字法》《哈萨克语正字词典》《现代哈萨克语》《汉柯教科书名词术语词典》《现代锡伯语》等多个语种的专著和工具书。

为使各民族语言在发展进程中更加健康丰富、准确生动,国家设立了新疆民族语言名词术语规范审定机构,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词语、新概念进行经常性、规范性整理、审定。已规范、审定、公布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语名词术语40余万条,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农业、卫生、金融等多个门类,并且对涉及民生及社会发展建设的政策法规名词及时翻译审定公布,满足社会各界需要。

国家在加强各民族语言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加快各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进程,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字进入高科技发展轨道,努力实现各民族语言与世界同步发展。已制定公布“信息交换用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字形标准、信息术语标准”等信息化基础规范,研发完成“博格达维哈柯文排版系统”“锡伯文、满文文字处理和轻印刷系统”“‘新疆2000’多文种图文排版系统”等软件,制定出版《维吾尔、哈萨克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则》及应用软件。正在实施的“维吾尔、哈萨克语言文字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工程”是1949年以来新疆建设的最大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工程,将形成完备的维吾尔、哈萨克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极大丰富维吾尔、哈萨克语言文化信息资源,全面加速新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进程。各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技术不仅与国内的汉字处理技术系统融为一体,而且形成规模,逐步形成产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翻译局)作为主管新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着眼于各族人民长远利益,确定了新疆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放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思考,放在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和谐新疆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在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工作中去管理,放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任务中去推进。

一是遵循规律。树立语言文字科学发展的理念,按照语言文字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广阔的胸怀、战略的思维、开放的心态和世界的眼光,从历史文化发展的进程中思考和把握语言文字工作重点,确定着力点,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把握方向。树立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充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和政治上的一律平等,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提高各民族的综合素质,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三是突出特色。新疆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生活方式多彩,文化特色鲜明。积极宣传新疆各民族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的广泛应用,开发、利用蕴涵在各民族语言文字中的新疆特有而丰富的人文资源、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展示新疆绚丽多彩的语言文化生活和各民族水乳交融、和谐共处的繁荣局面。

四是丰富内容。语言文字工作者要根据各民族群众生活工作的实际需要,努力开拓语言文字工作新领域,丰富语言文字工作新内容,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提高为各族人民服务的意识,提升全社会正确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并将双语教育提高到促进文化交融、增强国家认同的战略高度,全方位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和谐发展,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让全疆各民族珍惜新疆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切身感受到中华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受到祖国五十六个民族大家庭的团结进步。

五是依法管理。推进新疆语言文字科学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进步的考核体系,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通过依法规范书写、行文、翻译,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从更深层面体现出一体多元、融合开放、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

语言文字工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的特点,在推动国家文化建设、增强国家文化整体实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目标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语言文字工作需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加强语言制度建设(包括语言战略、语言政策、语言立法等内容)、语言环境建设(包括语言普查、语言监测、濒危语言保护等内容)、语言能力建设(包括国家语言服务能力、公民语言能力建设等内容)、语言资源建设(包括有声语言资源、文献语言资源、衍生语言资源建设等内容),继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