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处所义“许”的语义功能引申脉络
3.0
“许”字从言午声,许诺义合其本义。北部吴语中,只有文读和白读I可表此义,情况比较单纯,本文不再讨论。其他诸白读的音义都来自处所“许”,而处所“许”是“所”的变体,与“许”的语源义无关,属同音假借。下文只说与处所“许”有关的用法。
3.1 吴语“许”和中古“许”、“所”的关系
一般认为表示处所的“许”是“所”的变体,可能是某种方言变体。冯赫(2013)以汉语史事实说明,“所”有很多与处所有关的用法,表现为多种特定结构,而“变体‘许’的分布局限于本体‘所’分布范围的一个子集之内”。具体地说,在冯文所调查的“存现/位移Y”、“X之Y”、“动Y”、“名指物Y”、“名指人Y”、“何Y”这6种“所”能充当Y的格式中,“许”主要出现于最后的“名指人Y”(至裔许)和“何Y”(归在何许?)二式,“名指物Y”则只找到一例。前三式“许”都不参与。“名指人+许”魏晋之际开始出现,多见于南北朝时期南方系文献。冯文并指出:
(10)变体“许”产生的关键语境是“X所”结构式。这类“X所”的“所”倾向于脱离实词范畴(去范畴化)、与前成分X的组合也更趋紧密(结构式化或凝固化)。反之,没有去范畴化与结构式化的自由语素性质的“所”,则没有产生变体“许”。
这里的关键点是,“所”能单独用作处所名词,而“许”不能,只能依附在X之后,而且这X主要是指人名词,这种位置的“所”或“许”主要表示以X为定位点的一个大致区域,而不是带有实体性的一个确切场所。
吴语“许”的用途多样性似乎远超中古时期处所性“许”的用法,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到吴语用法的多样性,包括一些很虚化的用法,仍是继承中古南方系文献“许”的用法而发展来的,并没有继承古代“许”所不具备的“所”的多种用法。“所”自身发展出的虚化用法,也基本跟“许”不同。也就是说,两者伴随着地域分工在功能上也渐行渐远了。
3.2 “许”作为处所名词内的语素
尚未发现吴语白读的“许”有单独做处所名词的情况。最实在的处所义用法是苏州话的“场化”,与“场所”同构,该词是表示“地方”的地道本地说法,可以取代任何位置的“地方”一词。但是其中念白读II的“许”只是一个构词语素,并不能单独成词。其他如前举上海话吴江话的“东海、南海”等和“该海”(这儿)等词中念白读I的“许”,处所义也稍明显。在另一些处所指代词中,由于内含其他处所成分,“许”的字义不是很凸显,如前举江阴话的“果海面”(那边)、常州话的“间海点”(那边)等。正是因为念白读II的处所“许”不能作为一个处所名词来单用,因此在语言心理上就无法取得词项那样的清晰地位,使众多吴地母语人对高频处所语素“许”的语义和词汇关联并无认知,导致同音字蜂出。
3.3 “许”的处所后置词用法
另一个与中古“许”贴近的用法是以X为参照点表示空间区域位置的“X许”,如见于老上海话和上海郊区话的“X许”结构:“床海”(床边上)、“浜海”(河边)。但这种用法出现率低,有时要加一个方位语素(如“浜海浪”:河边上)。更常见并且可类推的是加后缀“头”的“X海头”形式,这种结构像中古的“X许”一样,X以指人名词为主,如“张三海头(张三那边)、娘舅海头、老师海头、我海头”。正如冯赫(2013)所说,中古“X所/许”结构中的“所/许”“倾向于脱离实词范畴(去范畴化)”,实际上相当于后置词了,不能算独立的处所名词。“海头”虽然是双音节词,但仍然只能以后置词身份出现,其早期形式就是旧上海话及周浦等郊区话的“壗头”(含儿化鼻音成分,后作“海头”)、“壗上”。如钱乃荣(1999)引用的Macgowan(1862)所举旧上海话:
(11)侬要到伊壗头去,打切打切看。(62页。你要到他那儿去打听打听看)
(12)第块浜壗上我伲要筑石剥岸。(93页。这块河边上我们要筑石头的驳岸)
上海话中这一位置的“海(头)”没有距离指示义,只有处所义。当用于指人名词后时,跟这个“海头”相当的位置在很多北部吴语(包括苏州话、无锡话、老上海话)中用“搭”来表示,如“娘舅搭”、“我搭”等,“搭”也只是个处所语素或后置词,没有距离指示义。普通话口语没有这么一个语素,所以要用处所指代词翻译。在现代汉语书面语里,这个“海(头)”或“搭”可以译成距离上中性的“处”,意义上很对应,如“舅舅处”“我处”。
此外,这个带有儿化成分的“壗”还从空间引申到时间,用在“小壗里”一词中,表示小时候(钱乃荣1997:113)。鼻尾脱落后,念[ha-55]。在昆山千灯话中,也有“小壗里”(有个弱读形式“小壗底”),此外,在部分乡村“壗”还可以用于其他时间词,如“故壗”是“现在”的意思。
3.4 “许”用作“在里”式复合词的后字
吕叔湘(1941/1984)率先研究近代汉语中的“在里”,指出了它的功能,并以吴语的类似结构相比较。刘丹青(1996a,2003a,2003b)在巢宗祺等前期文献的基础上研究了吴语的这类结构特别的复合词,例如上海“辣辣、辣海”、苏州“勒哚、勒里,勒海、勒浪(“浪”为“上”的变读)”、吴江“勒里、勒头、勒浪、勒海”等,也兼及其他方言的类似复合词(如粤语“喺度”、福州闽语“著”、泉州话的“例”等)。由于这类词的前字和后字分别具有前置词和后置词的属性,所以刘丹青(2003a)称之为PPC复合词(preposition-postposition compound)。下文沿用这一缩写。上述拙文的要点如下:
1)PPC结构的前字,都是表“在”义的存在动词兼介词,即吴语中的“辣(勒、来……)”,相当于近代汉语“在里”中的“在”。
2)作PPC后字的语素都是处所性的后置词,即都能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后表示处所,该短语并成为可以直接受“在”类存在动词及处所类介词支配的单位(而一般的名词不加方位后置词就不能受这类动词介词支配),比较其成词用法和短语组合用法:
(13)〈上海〉辣辣(辣拉):辣老王拉(在老王家)
(14)〈苏州〉勒里:勒房间里 | 勒啰里(在哪里)
(15)〈苏州〉勒哚:勒朋友哚(在朋友家)| 勒哩哚(在他家)
(16)〈苏州〉勒搭:勒同学搭(在同学那儿)| 勒伲搭(在我们这儿)
(17)〈吴江〉勒浪(“上”的变读):勒台浪(在台上)| 勒搿浪(在这边)
(18)〈吴江〉勒头:勒搿头(在那儿——中远指)| 勒矮头(在那边——远指)
另一方面,PPC的后字,除了作为后置词(包括处所指代词的后字)外,都不能单用做处所、方位名词;作为句法结构,并不能受“勒”的支配。因此,上引诸篇拙文认为,这些“在里”类吴语复合词不是直接由“勒”支配后字而组成的,而是由上述结构经中间名词代词的脱落而形成的。如“勒房间里”>“勒里”,例(13)—(18)的比较就显示了这一点。
下面我们再来看“许”的白读变体及鼻韵尾儿化形式在PPC复合词中的作用:
(19)〈上海郊区〉辣海:辣床海(在床边上)| 辣浜海(在河边上)| 辣朋友海头(在朋友那儿)| 辣娘舅海头(在舅舅那儿)| 辣我海头(在我这儿)
(20)〈吴江〉勒化:勒娘舅场化(在舅舅那儿)| 勒啥场化(在什么地方)| 勒搿场化(在这地方)
(21)〈无锡〉来哼:来朋友场哼(在朋友那儿)| 来啥场哼(在哪里)(《华抱山全集》,朱海容等 2007)
以上例子显示,“许”的白读变体或儿化形式“海、化、哼”都可以用在后置词位置,都可以通过中部省略而生成PPC。这里的特点在于,“许”常常不能单做处所后置词,而要以双音节形式出现,但组合成PPC时,整体必须仍然保持双音节,因此成词时须再删除“许”前后的音节(“海头”的“头”,“场化、场哼”的“场”),以实现PPC的双音化。
比较“场化”和“场哼”,可以清楚看出,“许”可以用在“场许”(地方)一词中,只是在无锡话中可以发生鼻音儿化。北部吴语的“场许”(场化、场哼)一词,比普通话的“地方”更多用于后置词用法,各种指人、指物甚至专有地名后都可以加“场化”,凸显其处所题元(而非实体)的属性。如吴江话:
(22)物事勒老张场化(东西在老张那儿)| 勒广场场化跳舞(在广场那儿跳舞)| 我场化呒拨水特,伊场化有。(我这儿没有水了,他那儿有)| 山东场化天比江南冷点。(山东那一带天比江南冷些)
正是这种常见的后置用法,使“场化”常有机会像其他后置词一样用在“勒N”之后,并通过删除前字“场”构成同样结构的复合词“勒化”等7。
比较上海、苏州等地的早期材料和现代用法,可以看出,与以言谈者为坐标的表远指近指的几个PPC(见附注7)相比,早期的“辣海”(来海、勒海)主要表示“在里边、在内”,指向客观位置(事物的里边或某一数量范围内,参看刘丹青 2003b),早期上海话语法书中“许”的儿化形式“壗”[⊂hɛn]被注释为“里面”(钱乃荣 1997:175)。而苏州话“许”的齐齿呼儿化形式“向”[ɕiaŋ]只用在“里向”(里边)一词中,都显示“许”与里边、内部义的固有关系,这与中古近代汉语中的泛指处所的“许”相比是更专门的语义,其引申机制尚待探讨。在新上海话中,多个PPC逐渐集中为以“辣辣~辣海”分表近指~远指的格局(当代“辣海”又受到“辣该”的有力竞争),苏州话表近指远指对立的“来里~来哚”已衰落,“勒浪”、“勒海”等变得常用,远近不分,但在上海苏州的一些固定组合中,“辣海、勒海”仍保留了在里边、在内的语义,如“侪勒海”(都在里边、总共:侪勒海五千块)。“勒海”作为语气词的语义,也从该义顺流而来(见下)。
在与“在里”式复合词相当的带“许”PPC(辣海、勒化、来哼)中,“绍兴”话“来亨”[lɛ22 haŋ33](远指的“在”)的“亨”不能用作处所后置词,也不能单独用作处所名词或用在其他复合词中充当处所语素。它是绍兴话的基本远指指示词,相当于普通话的“那”,与近指指示词“个”相对。它可以跟处所语素组成处所指代词如“亨里”(那里)。那么,“亨”是以什么身份进入这种复合词的呢?
一种设想是“亨”是以基本指示词的身份充当PPC的后字,即“来亨”结构上相当于“在那”。这一假设遇到较大困难。1)吴语中基本指示词(不表处所)本身是不能受存在动词兼处所介词支配的。2)其他的PPC中后字全部都是可以做后置词的处所语素,无此功能的难以进入PPC复合词。另一种推测是,“来亨”来自“来+NP+亨里”,在删除NP时因为要符合整个PPC的双音节限制而删除“里”,形成“来亨”。这个可能性比刚才的假设大一些,但也不理想。其他双音处所词进入PPC时,删除的都是指代性成分,剩下的是处所成分。按此,“来NP亨里”删除后应当是“来里”(无锡话就有此词)而不是“来亨”。
我们推测,“亨”在绍兴话中本来是有处所词/语素用法的,因此可以像其他吴语中的“许”一样可以用在NP后表处所,也就有机会与NP一起受存在动词兼处所介词的支配,进而产生PPC用法。盛益民(2012)初步证明,“许”在部分吴语中有指示词用法,其源头仍是处所词/语素。我们基本上同意盛益民的分析(详下一小节讨论)。因此,可以推想绍兴话“亨”发展出远指词用法后,原来的处所词用法衰落了,但是在PPC中保留下来了。这一推想有更实在的证据。盛益民(2012)引用的材料显示,离绍兴很近的嵊州(绍兴市管辖)和余姚(宁波市管辖,方言上离绍兴更近)的“亨”都有纯表处所、不表指示的情况,如嵊州崇仁“当中亨”[tɒ̃53 ʦʊŋ22 h52](当中)、余姚“中央亨”[ʦʊŋ32 i22 h44](中间)(钱乃荣 1992:749)。可见白读“许”的处所用法曾经是北部吴语的普遍状况,绍兴“亨”应也有过这种用法,包括用作处所后置词,不管是单音节的“亨”还是带“亨”复合词,而PPC“来亨”在“许”的处所用法衰落后仍留存了这一用法。这样,就符合PPC产生机制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