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时间:从16世纪到20世纪中叶
本课题研究的时段始于16世纪,乃是因为当时的中国呈现了两大变端:其一是嘉靖、隆庆年间徽州海商的走私贸易对商品经济在江南的繁兴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注62由流通、市场扩大而造成生产领域里的变化,中国学者或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随之也造就了明清最为强大的商帮之一——徽商。其二是差不多同时,嘉靖十五年(1536)明世宗“诏天下臣民始得祀始祖”,注63从而导致当时社会上已大量存在的祠堂违制祭始祖合法化,造成嘉靖朝修建宗祠联宗祭祀始祖的热潮。这一热潮在嘉靖以后一直延续,使宗祠祭祀始祖普遍化,在中国宗族发展史上开始了一个重要的阶段。注64上述两个足以影响中国数百年的变端,几乎同步出现于历史舞台。它们的相互影响改变了徽州社会的景观。
变端之一,商品经济的繁兴,给徽州乡村基层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万历《歙志·风土》以一年四季的变化来描述15世纪末、16世纪初到16世纪末(即从弘治年间,经正德、嘉靖、隆庆,到万历年间)因徽人经商所引起的徽州社会巨变。
徽人“出贾风习已久”,最早有溯及东晋的。垂至南宋,徽人经商已初具规模。但是,“出贾风习”并未对徽州社会造成深刻的影响。直至16世纪初(明代弘治年间),徽州仍是一派中世纪的田园生活景象:“国家厚泽深仁,重熙累洽,至于弘治盖綦隆矣。于是家给人足,居则有室,佃则有田,薪则有山,艺则有圃。催科不扰,盗贼不生,婚嫁依时,闾阎安堵。妇人纺织,男子桑蓬,臧获服劳,比邻敦睦。诚哉一时之三代也!岂特宋太平、唐贞观、汉文景哉?诈伪未萌,讦争未起,芬华未染,靡汰未臻,此正冬至以后、春分以前之时也。”
16世纪前叶则为春之萌发期:“寻至正德末、嘉靖初,则稍异矣。出贾既多,土田不重。操资交揵,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毁。东家已富,西家自贫。高下失均,锱铢共竞。互相凌夺,各自张皇。于是诈伪萌矣,讦争起矣,芬华染矣,靡汰臻矣,此正春分以后、夏至以前之时也。”
16世纪中叶为夏季:“迨至嘉靖末隆庆间,则尤异矣。末富居多,本富尽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志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爰有属,产自无恒。贸易纷纭,诛求刻核。奸豪变乱,巨滑侵牟。于是诈伪有鬼蜮矣,讦争有戈矛矣,芬华有波流矣,靡汰有丘壑矣。此正夏至以后、秋分以前之时也。”
16世纪末叶则为由秋入冬之时:“迄今三十余年则迥异矣。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既不能敌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钱神卓地。贪婪罔极,骨肉相残。受享于身,不堪暴殄,因人作报,靡有落毛。于是鬼蜮则匿影矣,戈矛则连兵矣,波流则襄陵矣,丘壑则陆海矣,此正秋分以后、冬至以前之时也。”
16世纪是徽州乡村社会由春的萌发经夏秋而入冬的一百年。16世纪前,未受商品经济大潮冲击时,徽州传统小农社会的格局是理学家眼中的“诚哉一时之三代也”。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徽商由“出贾既多,土田不重”的春的萌发,到“末富居多,本富尽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夏的繁兴再至“金令司天,钱神卓地”的秋的果实,从此进入理学家眼中的冬天。而这个“冬天”,正是商品经济在徽州农村造成的新格局逐渐演变为常态,并延续至20世纪中叶。
变端之二,嘉靖十五年(1536)“诏天下臣民始得祀始祖”发布之时,正是春之萌发期。因此,当徽州农村社会发生变端之时,也正是嘉靖朝修建宗祠联宗祭祀始祖的热潮掀起之日。两个变端交汇融合在一起,徽商在其经营活动中与宗族势力结成了神圣同盟,使徽州成为一个宗族社会,注65从而造成从16世纪到20世纪中叶间徽州农村社会权力关系的新格局。诚如马克思所说:“在商人资本仍然占着统治地位的地方,古旧的状态也就占着统治地位。”注66宗族组织的保障功能与控制功能、徽商的财力与理学科举的兴盛,三者结合,不仅缓冲着“金令司天,钱神卓地”所激化的社会矛盾,而且造成新格局下的乡村超稳定结构。20世纪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在徽州大地上最终消灭了传统宗族组织,国家政权对地方垂直控制,基层政权从县以及民国年间的区下延到乡镇,直接掌控着村落,乡村自治不复存在,从此开启了乡村社会权力关系的一个新时代。
用社会史的视野来看16-20世纪的长时段,徽州农村基本不变或很少变化的社会要素主要有徽商、宗族和理学科举,它们之间的统合构成了徽州农村权力结构的基本框架。以下我们分别加以考察,并进而探讨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要素一:徽商。康熙《徽州府志》卷八《蠲赈·汪伟等奏疏》指出:“天下之民寄命于农,徽民寄命于商。”“寄命于商”,是因为徽州是个土地资源极其匮乏的山区。顾炎武论证了地理环境与徽人多商贾的关系,云:“徽郡保界山谷,土田依原麓,田瘠确,所产至薄,独宜菽麦红虾籼,不宜稻梁。壮夫健牛,日不过数亩,粪壅缉栉,视他郡农力过倍,而所入不当其半。又田皆仰高水,故丰年甚少,大都计一岁所入,不能支什之一。小民多执技艺,或贩负就食他郡者,常十九。转他郡粟给老幼,自桐江,自饶河,自宣池者,舰相接肩相摩也。田少而值昂,又生齿日益,庐舍坟墓不毛之地日多。山峭水激,滨河被冲啮者,即废为沙碛,不复成田。以故中家而下,皆无田可业,徽人多商贾,盖其势然也。”注67如果说嘉、隆年间徽商在海外走私贸易中积累了巨额资金,那么到万历年间盐政改革,纲盐制取代了开中制,徽商因缘其会,就近把资本投入传统时代获利最大的官榷盐业,从而与晋商成为南北相峙的两大商帮之一。嘉靖初“西北商贾在扬者数百人”,注68势重于徽商。改行纲盐制后,得地理之便的徽商势力迅速增长。万历《歙志·货殖》云:“今之所谓大贾者,莫有甚于我邑。虽秦晋来贾淮扬者,亦苦朋比而无多。”据光绪《两淮盐法志·列传》记载:自明嘉靖至清乾隆期间,在扬州的著名客籍商人共有80名,其中徽商占60名,山、陕商各10名。另据嘉庆《两淮盐法志·商籍》统计:明清在浙江的著名盐商共35名,其中徽商就占28名。徽商在竞争中力克山陕商,从而操商界牛耳。
歙县人、明代“后五子”之一、官至兵部侍郎的汪道昆注69在《太函集》中叙说了自己的身世。汪氏家族由务农而经商的演变过程,与上揭徽州社会的变端同一轨迹:“由吾曾大父而上历十有五世,率务孝悌力田。吾大父、先伯大父始用贾起家,至十弟始累巨万。诸弟子业儒术者则自吾始。”注70汪道昆的曾祖父以上十五世都是务农的,从他祖父起开始经商,而汪氏家族就是靠盐业起家,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又据《太函集·从叔母吴孺人状》所述,汪的祖父、叔父两代人在两浙盐场起家,成为“业滋厚矣”的富商,归老桑梓之地,嘱第三代要徙业于占大司农岁入十之二的两淮盐场,牟取更大的利润。于是到汪道昆堂兄弟这一辈,“转入淮海”,于是“家益饶”。注71
徽商百业俱营,无货不居,而以盐、典、茶、木为大宗。徽郡六邑各有其主要操持的行业。其中,歙县多盐商,休宁多典当商,婺源多木、茶商,绩溪以徽菜业为主,黟县、祁门则瓷、茶、木商居多。在徽州,商业是全民的事业,徽商遍天下。康熙《休宁县志》卷一《风俗》云:“邑中土不给食,大都以货殖为恒产,因地有无以通贸易,视时丰歉以计屈伸。居贾则息微,于是走吴、越、楚、蜀、闽、粤、燕、齐之郊,甚则逖而边陲,险而海岛,足迹几遍禹内。近者岁一视其家,远者不能以三四岁计,彼岂不知有父母室家之乐哉,亦其势使然也。”汪道昆指出:“新都业贾者什七八,族为贾而隽为儒,因地趋时则男子所有事,外言不入于卑。”注72“吾乡(歙县)业贾者什家而七,赢者什家而三。”注73与汪道昆并称“南北两司马”的王世贞也说:“大抵徽俗,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其所蓄聚则十一在内,十九在外。”注74
要素二:宗族。纵观秦汉以后,专制政权虽然是以小农家庭为统治基础,但其对血缘势力的扩大却是极力加以限制的。西汉的六国贵族、东汉的豪强地主、魏晋至隋唐的门阀士族等血缘势力,既是中央政权的基础,同时又具有极大的离心力,对中央政权的稳固构成威胁。隋、唐行科举制,割断士族与政权的天然联系,士族势力弱化,专制集权进一步强化,但统治者对血缘势力的扩大仍是充满疑虑,加以限制:庶民百姓祭祖不得过三代。如前所述,明代中叶政府取消民间祭祖不得过三代之限制,宗族组织得到发展契机。明代中叶后各地宗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徽州宗族的发展特别迅猛,这是有历史缘由的。汉唐以降中原望族避难江南,当江南平原地区也不复太平时,他们再度迁徙的首选地便是既封闭而又与富饶的江南水乡毗邻的徽州。据统计,自汉代至元代,从北方迁入徽州的有57个大族,从而造成宗族聚居的格局。汪道昆指出:“新安多世家强盛,其居室大抵务壮丽,然而子孙能世守之,视四方最久远,此遵何德哉!新安自昔礼义之国,习于人伦,即布衣编氓,途巷相遇,无论期功强近、尊卑少长以齿。以其遗俗醇厚,而揖让之风行,故以久特闻贤于四方。”注75这一传统格局在嘉靖十五年(1536)明世宗采纳夏言上疏后得到加强,修建大宗祠联宗祭祀始祖的现象遍及整个徽州。徽州宗族组织由明入清后继续加强。徽州六邑宗族组织的情况,在地方资料中有着丰富的记载:
徽州首邑歙县:“家多故旧,自六朝唐宋以来,千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谊,修世好,村落家构祖祠,岁时合族以祭。贫民亦安土怀生,虽单寒亦不肯卖子流庸。婚配论门户,重别臧获之等,即其人盛赀富厚行作吏者,终不得列于辈流。苟稍紊主仆之分,始则一人争之,一族争之,既而通国争之,不直不已。牧民者,宜随其俗,力持风化,倘以他郡宽政施之,则政治虽如龚、黄、鲁、卓,而舆论沸腾,余无足观矣。”注76
黟县:“徽州聚族居,最重宗法。黟地山逼水激,族姓至繁者不过数千人,少或数百人或百人,各构祠宇,诸礼皆于祠下行之,谓之厅厦。居室地不能敞,惟寝与楼耳。族各有众厅,族繁者又作支厅,富庶则各醵钱立会,归于始祖或支祖曰祀会厅,为会惟旧姓世族有之。”注77
婺源:“乡落皆聚族而居,多世族,世系数十代,尊卑长幼犹秩秩然,罔取僭忒。尤重先茔,自唐宋以来,丘墓松楸世守勿懈,盖自新安而外所未有也。主仆之分甚严,役以世,即其家殷厚有赀,终不得列于大姓,或有冒与试者,攻之务去。”注78
绩溪:“绩溪固江左岩邑也。其土瘠,其民劳,不足比于东南沃壤之伦。然深山大谷中人,皆聚族而居,奉先有千年之墓,会祭有万丁之祠,宗祏有百世之谱。秀者入校,朴者归农。”注79
休宁:“休宁土瘠民劳……一姓也而千丁聚居,一抔也而千年永守,一世系也而千派莫紊,率皆通都名郡所不能有,此岂非谈道讲学,沐浴紫阳之所遗欤。”注80
祁门:“旧家多世系,唐宋来不紊乱。宗谊甚笃,家有祠,岁时嘉会在焉。人重去其乡,婚姻论门第,辨别上中下等。所役属佃仆不得犯,犯则正诸公庭,即其人狡狯多财作胥吏,终不得列上流。”注81
通观六邑之记载,可知遍布徽州的宗族具有四个要素:祠堂、祖坟、族谱和族田。此外,宗族族人与佃仆之分甚严。
要素三:士绅。徽州科举在全国居领先地位。据朱彭寿《旧典备征》统计,有清一代(自顺治至光绪)各省状元人数,安徽居第3位,计有9人。安徽有8府5州,其中仅徽州1府便占4人,分别是休宁黄轩(乾隆戊戌)、歙县金榜(乾隆壬辰)、休宁吴锡龄(乾隆乙未)、歙县洪莹(嘉庆己巳)。徽州状元人数与广西、直隶相同,比江西、福建、湖北、湖南、河南、陕西、四川、广东、贵州、山西、甘肃、云南各省均多。徽州的科举甚至可以与苏州媲美。据学者统计,注82明清苏州进士计1779人,徽州652人,徽州进士数为苏州数的36.65%,而苏州人口密度则是徽州的3.35倍(嘉庆二十五年的人口统计数)。注83据此可知,徽州进士的绝对值难以与苏州相比,但是从人口密度与进士数的比值来看则是相近的。
徽州因其科举的成就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蕴,被誉为“程朱阙里”、“东南邹鲁”。道光《徽州府志》卷一《风俗》云:徽州“人文辈出,鼎盛辐臻,理学经儒,在野不乏”。各邑方志均有相似之论,诸如“歙大邑也,而新安名郡也,世称程朱阙里,彬彬乎文物之乡也”。注84“四方谓新安为东南邹鲁,休宁之学特盛”,注85祁门“自宋元以来,理学阐明,道系相传,如世次可缀”,注86绩溪“自朱子以后,多明义理之学”,注87“婺(源)人喜读书,虽十家村落,亦有讽诵之声”。注88明清两朝,徽州文人学士的著作也是蔚为大观。据道光《徽州府志·艺文志》载,明时经162部,史185部,子337部,集514部;清时经310部,史121部,子278部,集579部;两朝著述总计为2486部。
上述徽州农村基本不变或很少变化的三个社会要素,在特定的时间——16世纪至20世纪中叶,特定的空间——徽州与其环境,得以统合成互动互补的大小良性循环,从而使徽州乡村社会保持超稳定的状态。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大循环(或称外循环)与小循环(或称内循环)其实都是三大要素间的循环。何以特别要提出外循环呢?这是因为三大要素既是徽州疆域内的,同时又都是超越地域的、疆界的。徽商在外经商、士绅在外为官固不待言,就是宗族组织也被商人与仕宦带到侨居地。所以三大要素的两大循环都畅通时,徽州乡村社会最稳定、繁荣。
16世纪至20世纪中叶,徽州乡村社会权力关系就是在这个社会系统中展现出来的。简言之便是,三个要素,两根纽带,两个互动。在血缘、地缘纽带的连接下,徽商、宗族与士绅三要素间的内外互动是徽州乡村自治的基础。这为我们考察国家权力下的乡村社会结构提供了特有的视角。
这一长时段的结束,1927年是一个节点,国家权力触角向县以下延伸。作为县级政权的派出机构区的设置,使乡村自治的空间被压缩,趋于弱化。1950年代,乡镇一级政权的设置以及土改,令徽州乡村社会结构的三大要素次第消亡,内外循环全部断裂,乡村自治的格局荡然无存。历史走向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