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文明建设应当同向发展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着重解决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指导方针问题,抓住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重要的关键问题。因为,可能因为对精神文明建设采取的措施不当而影响物质文明建设和改革的进程。
在指导方针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对两个文明建设的相互关系的认识。《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精神文明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它的正确发展方向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过去我们也常说,两个文明建设是互为目的又互为条件的。对于这样的论断,人们在认识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在实践上,也存在着种种矛盾。一种说法是,现在既然要集中精力发展生产,精神文明就应当先让让路,等经济搞上去了再来强调精神文明不迟;或者说,为了把物质文明建设搞上去,在精神文明方面做一点牺牲,做一点让步,是值得的。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几年随着开放、搞活政策的实行,物质文明建设确实上去了,但是精神文明却下降了,其原因就是改革搞过头了,因此就需要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来给改革套上笼头,使它受到限制。这两个方面的认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认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互相有矛盾的,互相妨碍的。
在实际工作中,两个文明建设不能互相协调发展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最常见的是两个文明建设成了互不相干的“两张皮”。盖一个宾馆,要花费五六百万到二三千万元投资,但是却往往舍不得拿出1%来培养服务员和管理人才。花几百万美元引进了食品生产的流水线,却没有解决好工人每天洗澡、洗头、剪指甲的卫生习惯问题。一些地方搞“文明单位”建设,又是做表面文章多。企业领导感受到的,又是要企业花钱、出人力、占生产时间,对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发展,并没有看到什么好处。即使是学校教育,从理论上讲,完全是为“四化”建设培养人才的。要搞“四化”,就不能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际上,办了学,并不等于就能为“四化”培养出需要的人才来。一些人混文凭,学非所用,实际本领并没有增长,不但白白占了生产时间,拿到文凭后还要在工作分配上为企业造成许多困难。中学毕业生多数并不能升入大学,这一批孩子的出路,他们自己苦恼,家长苦恼,社会苦恼,学校也苦恼。这些矛盾的解决,都需要从两个文明互相协调、同向发展入手。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经济建设是中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围绕着这个中心来进行。这是由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决定的,也是时代的要求。从这个要求出发,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这就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基本指导方针之所以是“基本”的,就是说它应当是贯穿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以及各个方面的。如果谈基本指导方针的时候是一套说法,具体执行任务的时候又是另一套内容和做法,那么,基本指导方针就只能变成一句空话。
首先,理想建设要同当前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我们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实现这个最高理想,只能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路只能一步一步地走。正像我们的前辈在民主革命时期首先把注意力集中在推倒三座大山的统治一样,今天的中国共产党人,也必须首先把注意力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集中到发展社会生产力上来,集中到在本世纪末实现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上来。不这样做,就不能在当前这个历史阶段实现全民族最大限度的团结。而不经过这样一个历史阶段,就不可能进一步使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也就谈不到向共产主义的理想前进。
有了共同的理想,还必须同各个单位的奋斗目标,和每一个人的人生追求结合起来,为共同理想而奋斗才能真正成为全国人民伟大的实际行动。
人们一般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得到不断的改善,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问题是要帮助人们认识实现这种愿望的途径。现在一般工人的年工资连同奖金和各种补贴算在一起,大约在1100元左右。能不能提高到2000元、3000元、5000元?完全可能有这种前途。条件只有一个:我们能够成倍地、甚至成10倍地提高我们的劳动生产率。就是要用更少、更便宜的原料、材料和能源,用更少的劳动时间,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需要的产品。潜力是存在的。我们看见,有些商品自从进口了美国货或者日本货之后,国内市场立刻被抢走,使原来生产这种商品的工厂陷于困境。人们往往埋怨不保护民族工业。不能说这种埋怨没有道理。但是能不能借这个机会更进一步想一点问题呢?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立一个志气,哪一天中国工人也能把做出来的产品运到美国去比美国货更便宜些!这当然不是一年或者几年就能达到的,但不是不能达到的。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紧张而有效地劳动。
我觉得,现在很需要激励我们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不要怕找差距,不要怕指出落后。危险倒在于不知道自己的落后所在。自信心是要有的,这是为了克服落后状态的自信心,而不是盲目的自满。天天讲伟大,讲得太多了,人家就有理由问:既然有那么伟大的成绩,为什么我这一点小困难还不能帮我解决呢?为什么我的工资还这么低呢?大家都伸出手来要,实际上又解决不了。倒不如索性把困难讲够,讲透,把出路和前途也讲清,不夸大,不缩小,彻底地实事求是,激励大家艰苦奋斗,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来创造自己美好的前途。
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在政策上真正鼓励那些先进的人们,使人们为实现理想目标而奋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充分发挥的广阔天地。这就要实行改革,就要搞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就要给企业以足够的自主权,就要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就要允许一部分人首先勤劳致富,如此等等,都是实现我们的共同理想之所必需。谈理想就不能离开这些。否则,还是“大锅饭”“铁饭碗”、平均主义、条块分割、保护落后,连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都体现不出来,还谈什么向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前进!
在道德建设方面贯彻这条基本指导方针,要求我们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的学说。道德,无论是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社会公德,都不是凭空产生,而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道德作为调节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又总是为在一定情况下的某些人群的利益服务的。我们不赞成见利忘义,反对得不义之财,但是不能把“义”和“利”绝对对立起来。如果有一种“义”对任何人都不会带来任何利益,而只能损害人们的利益,这样的“义”也就不会被任何人所接受。
职业道德,是从社会分工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使得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的分工成为可能,社会分工又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这种分工就意味着社会的进步,无论对整个社会或是对从事某种专业的劳动者都是有利的。某种职业的存在和发展,是以社会的需要为前提的;社会对某种职业的需要,又是以这样一种专业分工能够为社会提供比过去更好和更便宜的产品或者服务为条件的。违背这个条件,社会就不如不要这样的分工,或者要寻找其他的分工方法来代替这样一种分工。因此,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就必然要用一定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并且形成以某种行为标准为荣的概念。这就是职业道德形成和发展的真实过程。在旧社会,职业道德不能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并且在不断地受到扭曲、背离、破坏中曲折地向前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得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从根本上的一致有了坚实的基础。这就可以赋予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以崭新的内容,使它有可能升华到更高的水平。然而,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也仍然不可能离开职业分工、职业地位、职业前途、职业荣誉和职业的利益而存在。我们过去许多地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缺点以及收效不大的重要原因,在于这种教育主要是从概念出发的,首先假定教育的对象人人都已经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然后再讲这种观念在某种行业中如何体现,而很少讲到职业的利益和职业的前途。这一方面反映了过去经济体制的毛病,实际上劳动好的不能多得利益,只是多吃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道德要求上的脱离实际。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确实为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的形成和逐步普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基础。但是社会生产力的不够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不够完善,又使整个社会大多数成员的道德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只可能是社会主义的。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如果离开了这个实际,就会很难见效,也很难对改革和建设起保证和推动的作用。
文化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同向发展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文化建设的内容如何能够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以及文化建设如何能够取得足够的资金使自己能在规模上不断发展。就文化事业本身说,首先要解决前一个问题,就是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得好。这个问题解决了,后一个问题也会比较容易得到解决。现在矛盾确实比较多。社会急需的人才找不到地方培养,学校却经费不足,培养出来的学生又不尽受欢迎。教师埋怨学生对政治理论课缺乏兴趣,学生埋怨这一套学了用处不大,甚至和社会的现状格格不入。读者所想买的书买不到,出版社所想卖的书卖不掉。许多演员没戏演,穷乡僻壤的群众却是没戏看。城里有许多文艺爱好者则是希望有人来辅导他们,许多文艺工作者又不怎么瞧得起这样的事。社会科学方面,干部和群众大量需要的是通俗的、能回答现实问题的马克思主义论著,许多有学问的人又不怎么愿意做这样的事,似乎做了就有失自己的身份。一部分年轻人也是热心于自己也弄不明白的新名词,还没有培养起解决实际问题的兴趣。解决这些矛盾,除了提倡正确的观念,出路也还在于改革。沿袭一切都由政府全部包下来的老办法,文化事业的发展必然要受到局限,难以形成足够的活力。
纪律观念的建设,是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一个极其薄弱的环节,也是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环节。现代化的生产,基本上只能在企业中进行。现代化的生产工具是企业的主要装备,劳动者只有集合到企业中,才能实现和生产资料的结合,高效率地进行生产劳动。在这种条件下,劳动者只有遵守极其严格的劳动纪律,并且使自己的劳动完全规范化,才能使成百、成千以及成万的劳动者的劳动彼此协调一致,并且进而实现人—机系统的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的潜力。
纪律严重松弛,这是“文化大革命”遗留的最大祸害之一,也是目前企业素质差的要害问题。纪律整顿好了,无论是生产的质量和数量,无论是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可以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提高一大步,企业在市场上就可以获得竞争力。纪律整顿不好,就只能拿出质次价高的商品,就不能保持必要的利润率,就没有力量来进行技术更新,也没有力量为职工增加福利。这样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就有被淘汰的危险,最后损害的还是职工的利益。整顿纪律的关键是企业领导的认识和决心。国家关于整顿企业的一系列决定,关于劳动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决定,对整顿劳动纪律都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但是,如果企业的领导,还是一心想做老好人,这些规定都不可能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必须明确指出,“老好人”缺德,“老好人”的观念不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因为它违反按劳分配的原则,既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也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一定要创造各种条件,使“老好人”在企业里混不下去,至少不能在领导岗位上混下去。
社会主义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扩大工人在企业中的民主权利,增加工人的主人翁责任感,是加强职工群众的纪律观念的必要条件。这两个方面的工作只能相辅相成地抓好。
新时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两个最基本的要点:一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是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两点又是结合、渗透在一起的。这就为新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需要我们在一系列问题上树立新观念,探索新的方法。这是放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党政分工,从组织上和时间上为大批党务工作干部集中力量研究和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更重要的条件还在我们自身观念的更新。让我们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大事,认识我们所从事的工作的伟大战略意义,振奋起革命精神,反复地认真地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一系列论述,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埋头苦干,让两个文明协调地同向发展,互相促进,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做出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应有的贡献。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8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