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十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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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存敦煌七种文本的校读

此前我们所知的“舜子变型”故事的敦煌文献,除上述五种之外,另有俄罗斯所藏敦煌卷子Дx440V号,虽然残缺漫漶殊甚,但大致可以判断也与这一类型的故事有关。

笔者最近看到日本学者汤谷祐三的论文《新出敦煌孝子传资料と变文の关系——羽田纪念馆所藏“西域文献资料写真”所收孝子传资料をめぐって》(以下简称“汤谷氏文”)注157,在未曾公布的羽田亨所摄敦煌卷子照片中,发现了与《舜子变》和《孝子传》相关的一批文字。这批照片所据之原卷,乃是当年李盛铎卖给日本收藏家的,可以确定是真实的敦煌文献注158。这些卷子现已经由大阪武田科学振兴财团以《敦煌秘笈》为名陆续出版了六册,尚未完成,而“汤谷氏文”中所涉关于舜孝故事的部分,已在出版之列,故得以目见并校读。

下面,本文将对这七种敦煌文本一一予以说明:

A.斯4654即“舜子变”

B.伯2721即“舜子至孝变文”

这两个文本合成《舜子变》后,历来校读研究者甚众,后出转精的《敦煌变文校注》,虽仍有个别字句偶有可商注159,但无关宏旨,目前最为善本,因长不录。不过,从文体上看,这两个卷子还是有较大区别的:A种基本以六字句为主,并且有较为严格的押韵;而B种开始阶段也以六字句为主且与A种的押韵一致,但后半段就越来越无规则散文化了,所以有些学者认为二者还是应该区别对待,参见荒见泰史《敦煌讲唱文学写本研究》第三章《从舜子变文类写本的改写情况来探讨五代讲唱文学的演化》注160。不过本文着眼点在故事形态而非版本问题,故下文还是将二者合称为《舜子变》。

关于《孝子传》的三个卷子,最早被使用的是《敦煌变文集》的校本,之后像蒋礼鸿、郭在贻、项楚、王三庆等很多学者对之进行了补充校读,可惜这些见解都散于各处。潘重规《敦煌变文集新书》在照录《敦煌变文集》全书的基础上,予以重新校订修正,是目前最好的通行集子,但仍有可商之处。现在,散落于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地的敦煌卷子,都已经出版了高清版的影印本,而且《孝子传》系列的舜孝故事都不长,所以本文不避烦琐,主要以《敦煌变文集新书》为底本,将此型故事的几个文本予以校读。其中斟酌前贤的校读成果甚多,为求简省,不一一注明。

C.伯2621,即《孝子传》“原卷”

孝友舜子姓姚,字仲(重)华,父名瞽叟【1】,更取后妻,生一子,名蒙(象)。舜有孝行,后母嫉之,语瞽叟曰:“为我煞舜。”叟用妻言,遗舜NB33F(泥)【2】知母意,手持双笠上舍。叟从后放火烧之,舜乃与雨(以两)腋挟笠投身飞下,不损毫毛。后右(又)使舜涛(淘)井。舜既父与灌(罐)NB340(承)【3】泥,又感天降银钱致于井中。舜见银钱,上语父曰:“泥中有银钱,可以收取。”父母见银钱,净(争)头竞觅【4】,如此往返,银钱已尽。舜见井中傍有一龛,可以容身。上告父曰:“井泥已尽,可以索出我。”父母遂生恶心,与【4】大石镇之,将土填塞,驱牛而践。夫妻相谓曰:“舜之(子)已亡。”于是舜傍搯一穴,内得以东家井连,从井中出,便投历山,躬耕力作。时饥歉,舜独丰熟。父坐填井,两目失明,母亦顽禺(愚),弟复史(失)音,如此辛苦,经十年不自存立。后母负薪向市易米,值舜NB428(粜)米,于是舜见识之,遂便与[米],佯不取钱,如是非一。叟怪之,语妻曰:“氏(是)我重华也。”妻曰:“百尺井底,大石镇之,岂有治(活)理。”叟曰:“卿但牵我至市,观是何人。”其妻【5】于是将叟至,叟曰:“据子语音,正似我儿重华。”舜曰:“是也。”于是前抱父大哭,哀动天地。以手拭其父泪。两目重开,母亦听(聪)惠,弟复能言。市人见者,无不悲叹称舜至孝。尧帝闻知,娉与二女,大者俄(娥)皇,小者女英,尧王于是禅位与舜子。女英生子,号曰商均,成人不肖,不肖似像【6】也,不堪嗣位。舜乃禅帝位而归于禹。出太史公本记。注161

案:参照潘氏的“校记”文字,此本已接近完善。稍可议者依序有:【1】“叟”,原卷作“瘦”。【2】“遗舜NB265(泥)知母意”,“遗”字,《敦煌变文集》厘作“遣”,《新书》反误;“NB265”,《新书》校记中说:“伯2621原卷作‘泥’,变文集误作‘NB265’。”甚是,此句不甚通顺。【3】“NB266(承)泥”之“NB266”,原卷即为“承”,《敦煌变文集》求之过甚,《新书》亦仍之,未加匡正。【4】原卷“头竞”之间有明显倒乙符号,《新书》校记亦云:“原卷‘头竞’作‘竞头’”,不知为何正文不改,或以为不通?王三庆厘为“争竞头(投)觅” 注162,或是。【5】“与”即“以”,文中多有,此漏括注。【6】“于”字之前尚有一字不清,似“将”,但于义无碍。【7】“不肖似像也”之“像”,当括注为“象”,舜弟之名。

至于《孝子传》的“乙卷”和“丙卷”,《敦煌变文集》“校记”中说:“按乙卷亦有舜孝子文,词句与底本不同,今并录之。……丙卷亦有此文,与乙卷同,今用以比勘。”注163实际上,查验乙卷和丙卷原卷,虽然两者文字确实大体相似,但不同之处也还不少。《敦煌变文集》所录的文字,实际上是乙卷和丙卷两个版本“择善而从”的合校本,但未全出校记,这便消泯了这两个版本的原貌。潘氏《新书》照录《敦煌变文集》原文,虽然多出了几条丙卷的校记,但并未将乙卷与丙卷的差异之处全面核对落实,对《敦煌变文集》中个别错误也因袭不改注164,更给人造成所录文字即为乙卷原貌、丙卷与之差异只有校记中那么几条的错误印象。其他学者也大多沿用合校的办法,笔者仅见日人高桥稔《敦煌出土“孝子传”零本について》一文注165中将乙卷、丙卷文字分别记录以资比对,故本文不录《新书》全文,直接引用高桥稔的文字予以校读如下:

D.斯389即《孝子传》“乙卷”

舜子者,冀邑人也。早丧慈母,独养老父,父名瞽瞍。父取后妻,妻谮其夫,频欲杀舜。令舜涛井,与【1】石压之,孝感于天,徹东家井出。舜遂奔耕历山。后闻米贵,将来(盖米之误记也)【2】冀都而粜。乃见后母就舜买米。舜识是母,密与其钱,置于囊中,如此数度。【3】到家具说上事。瞍拟是舜,令妻引手,遂往都市。高声唤云:“子语之【4】声,以(似)吾舜子。”舜知是父,遂拨人向父抱头而哭,与舌舐父【5】具【6】眼,眼得再明。市人见之,天【7】不惊怪。诗曰:

瞽叟填井自目盲,舜子从来历山耕,

将来(米)冀都逢父母,与舌舐眼再还明。

又诗曰:

孝顺父母感为【8】天,舜子涛井得银钱,

父母抛石压舜子,感得穿井东家连。

案:【1】“与”当为“以”,下同不注。【2】“来”与“米”字,各“孝子传”多有混淆,后不详解,此处“来”亦可通。【3】此处语义上应添“后母”二字。【4】“语之”二字间有倒乙符号,当为“之语”。【5】“父”字有明显去除符号,当删。【6】“具”,原文作“其”,此误记。【7】“天”,原文作“无”,此误记。【8】“为”当为“与”之误写,意为“于”。

E.伯3536即《孝子传》“丙卷”

昔舜子者,异(盖冀之误记也)邑人也。早丧慈母,瞽取后妻,妻谮其夫,频欲煞舜。令舜涛井,以石压之。帝释照见,东家出井。舜遂奔耕历山。后闻米贵,将来(米)与异(冀)都而粜。及见后母就舜买米。舜见父母,密与其钱及米置于囊中,如此数度。瞽疑是舜,遂往市都买,高声唤云:“子云【1】语声,似【2】吾舜子。”知是父母,遂拨人向母【3】父而哭,以舌舐眼,眼得再明。【4】诗曰:

瞽叟填井自目盲,舜子从来历山耕,

将来(米)冀都逢父母,以舌舐眼再得明。

又诗云:

教【5】顺父母感于天,舜子涛井得金钱,

父母抛石压舜子,感得穿井东家连。

案:此卷除了与上卷一样有“来”和“米”之歧见外,尚有【1】“云”,原文作“之”,此误记。【2】“似”,原文为“以”,意当为“似”,此误记。【3】“母”字似被涂去,当删。【4】此处漏一“其”字。【5】“教”当为“孝”。

乙卷与丙卷字句差异虽然总体上对文本理解没有太大影响,但有一处须特别说明,乙卷“孝感于天,徹东家井出”之处,《敦煌变文集》未说明丙卷情况,《新书》在“校记”中说:“丙卷作‘帝释照见,东以出井’。”注166“东以出井”文字别扭,高桥稔之文作“帝释照见,东家出井”。细核丙卷,“家”字虽然模糊,但根据同卷末尾诗曰“感得穿井东家连”中的“家”字,可以识别无误。而且,本文后录《敦煌秘笈》中出现“释帝照见,东家井出”文句,更可证明。而“帝释”(或“释帝”)的出场,在文意上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后文将有进一步的阐释。另外,乙卷和丙卷末尾都有四句诗,只有个别字的差异,有学者将之称为“传赞体”注167,相应的,C种原卷则可称为散文体。

F.《敦煌秘笈》本

《敦煌秘笈·影片册一》中公布了编号为“三九”的一个敦煌卷子注168,其正面是完整的《七阶佛名经》,背面有两种墨迹的文字:一种深墨色者,《敦煌秘笈》题名为“舜子变”,另外还有淡墨色的很多凌乱文字穿插其间,可不顾。本文着重于深墨色的“舜子变”部分,该部分曾被命名为“孝子传”,不仅有舜的事迹,还记录了郭巨、闪子、王褒、向生四位孝子的事迹,文字并不完整,且多割裂,“汤谷氏文”中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和揭示,本文不敢掠美,先列出“汤谷氏文”中关于舜孝故事的释文部分,然后再略加商榷。需要说明的是,“汤谷氏文”发表于2003年,当时《敦煌秘笈》还没有出版,作者是看了羽田亨纪念馆的照片撰写的,所以特别将各种格式也介绍得十分详细。现在《敦煌秘笈》已经将原卷样子翻拍得非常清楚,故本文不再特别标明格式了。

昔舜子者,冀【1】邑人也。早丧慈母,瞽取后妻,妻谮其夫,频欲煞舜。令舜涛井,以石压。释帝照见,东家井出。舜遂奔耕历山。后闻米贵,将来与冀都而粜。乃见后母,就舜买米,舜见父母,密与其钱及米,置于囊中。如此数度。瞽疑是舜,遂往都市高声唤君【2】,云:“子之语声,似吾舜子。”知是父母,遂拨人向父而哭,以舌舐眼,眼得再明。其诗曰……

后妻既被瞽叟容许设计,不经旬日之间,设得计成,白瞽叟曰:“妾见厅前枯井,三二年来无水,交伊舜子淘井,把取大石甲【3】死。”瞽叟报言娘子【4】:“虽是女人,设计大能精细。”高声唤言舜子:“阿耶见厅前枯井,三二年来无水,汝若淘井出水,不是儿于家了事。”舜闻淘井,心自知之,便脱于【5】衣,井边跪拜,入井淘泥。上界帝释,密降银钱五百文,入于井中。舜子便于泥灌中置银钱,令后母为儿挽出。数度钱讫,上报阿娘言:“井中水满钱尽,遣我出着,与饭一盘食者,不是阿娘恩德。”后母闻言,于瞽叟诈云:“是你怨(冤)家有言,不得使我银钱,若用我钱者,出来报官,浑家不残性命?”

瞽叟既见后妻谗说将谓是实,遂即嗔怒,便与大石填塞。舜子后母有女把着阿耶,阿耶若杀却前家歌(哥)子,交儿等甚处出头。阿耶不听其言,拽手与石填井。

阿耶既抛石填入井,帝释变作一卷【6】黄龙,引舜通穴往东家井出。舜叫声上报,恰值一老母取水,应云:“井中是甚人乎?”舜子答云:“是西家不孝子。”老母便知是舜,牵拙出之。舜即泣泪而拜。老母便与衣裳,串着身上,与□【7】食一盘吃了。报舜云:“汝莫归家,但取你亲阿娘墓去,必合见阿娘见身。”说词已了,舜即寻母

【以下紧接郭巨、闪子、王褒、向生事迹】

诗曰:瞽叟填井自目盲,舜子从来历山耕,将来冀都逢父母,以舌舐眼再还明。又诗曰:

孝顺父母感于天,舜子淘井得银钱,父母抛石压舜子,感得穿井东家连。

案:【1】“冀”,原卷作“异”,意实为“冀”,在丙卷中也有此现象,下同。【2】“君”,细看原卷当为“言”,是抄录者认为错字而自己涂去的,此处不当再录。【3】“甲”,原卷本做繁体的“压”,可能书写有误,抄录者涂去后,在字旁写一“甲”字,故本文的真实意思仍应为“压”。【4】“娘子”二字旁均有重文号,“汤谷氏文”也已经指出,所以后文引号内当作“娘子虽是女人”。【5】“于”,文义不通,细看原卷,乃“衫”字。【6】“卷”,细看原卷当作“老”,也是抄录者认为错字而自己涂去了,此处不当再录。【7】此处虽有一字符,但被抄录者重重涂去,不必再列一字符。

很明显,上述被分为四段抄录的文字,第一段当为被通称为“孝子传”的舜孝文字,“汤谷氏文”名之曰“舜子”,认为比较接近于《孝子传》丙卷;第二、三两段都是《舜子变》的残文,“汤谷氏文”名之曰“舜子变的一部”;第四段“汤谷氏文”命名为“舜子说话之诗”,认为它与《舜子变》和“孝子传”乙卷的末尾诗完全相同,而与丙卷的末尾诗有两字之差,所以未必是为了补充第一段孝子传的文字。“汤谷氏文”在这些细节处可谓至慎。

G.俄罗斯藏Дx00440V

此卷在《俄藏敦煌文献》第六册中有照片,题名“舜子变文”注169。因此卷残毁太甚,难以卒读,更无法连缀成文。所以虽然早被发现,却很少有人去释读它。“汤谷氏文”中将之厘定为:

事母□

明已生舜

没□能者怨家得

皆怨家同师入学我夫回

□小儿见□儿憎能□□被薄贱

聪明兼那地下三【1】人亦当忆念思惟语讫

舜卖却□店□【2】园牛羊六畜契

□钱拟目□□用待火来□即拟推舜

□打舜

□□

案:上述记录,很多也是模糊猜测而已。但有两点很明确:【1】“地下三人”,当为“地下亡人”;【2】“卖却□店□园”,可能是“卖却耶店庄园”,应与B种伯2721《舜子至孝变文》中的“卖却田地庄园”文句相应,其中“庄园”之“庄”字写法,二者基本一致。

可见,此文本与“舜子变”当有较大关系,题名《舜子变文》,大致不差。不过,由于最明显的句子“卖却田地庄园”,在B种《舜子至孝变文》中也出现两处,分别在焚廪和淘井两次迫害之前,属于过渡性的套语,因而很难猜测G种的这些文句到底在说《舜子变》的哪一段,所以参考价值不大。

上列A、B、C、D、E、F、G七种文本,是目前可知的敦煌卷子中关于“舜子变型”故事的全部资料,其中F种的《敦煌秘笈》本尤为重要,它为《孝子传》和《舜子变》分别提供了一个异文文本。

以《孝子传》而言。F种的“释帝照见,东家井出”文句,与D种丙卷中“帝释照见,东家出井”文字正可互证,并与B种《舜子至孝变文》中“帝释变作一黄龙,引舜通穴往东家井出”亦可印照。这就说明,从《敦煌变文集》到《新书》都只录乙卷而忽视丙卷的合校方法是不合理的,至少在乙卷“孝感于天,徹东家井出”和丙卷“帝释照见,东家出井”的对待中,后者的价值一点不比前者差。潘重规甚至根据帝释的出现而认为“舜子变也是佛教徒编造的故事”注170,当然未免过甚其辞了。其实,“天”与“帝释”的互文现象,在原有的五种资料里面也可发现。C种孝子传“原卷”中的“感天降银钱致于井中”,即等于B种《舜子至孝变文》中所谓“上界帝释,密降银钱五百文,入于井中”。“汤谷氏文”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它认为这里的“天”,到底是儒家所说的“天”还是佛教所说的“天”,无从知道,但《孝子传》显然已经吸收了某些佛教成分,这一点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它接下来据此推断说,变文可能是从“孝子传”演化而成的,笔者未识高明,为什么两者具有相似的佛教因素,就可以推测出前后本末的关系呢?

顺便说一下,在舜孝故事的这一系列文本中,“天”与“帝释”尽管时常互文对换,但二者的意旨还是有差别的。“天”表示的是比较抽象的义理,没有明显的人格化;“帝释”在佛教中是居于忉利天宫中的护法神,是完全人格化的神灵,他直接干预凡间的活动。这在《舜子变》中最为明显,舜在这个变文里遭受了被鞭打、被焚烧、被填埋三次迫害,每次都有一个神灵出来拯救他,第一次是“上界帝释知委,化一老人,便往下界,来至方便与舜,犹如不打相似”;第二次是“舜子是有道君王,感得地神拥起,逐(遂)不烧,毫毛不损”;第三次即前引“帝释变作一黄龙,引舜通穴往东家井出”注171。可见,帝释与地神等一样,只是具体的执行者,它们共同构成了《舜子变》末尾诗中所说的“孝顺父母咸(感)于天”。天,才是至高无上的,帝释、地神等相对要次一等级,它们某种意义上说与《舜子变》中“天知至孝,自有群猪与觜耕地开垄,百鸟衔子抛田,天雨浇溉”里的“群猪”和“百鸟”,也并无太大差别。所以后世风行的以“二十四孝”为主的各种孝行文字,说到舜时总是只有两组关键词:“孝感于天”和“象耕鸟耘”,“帝释”之类就不再出现了。可见,虽然儒家和佛家都言说到“天”,但这里的“天”,笔者认为应该是中国传统的“天人相应”的那个“天”,而不是佛家的“天”,因为佛教中的“天”,并没有至高无上的义理之意。

以《舜子变》而言。F种《舜子变的一部》与B种的《舜子至孝变文》相比,总体上字句都很相似,可见来源于同一底本,而最大的差别是多出了三句话,即“后妻既被瞽叟容许设计”“瞽叟既见后妻谗说将谓是实,遂即嗔怒”“阿耶既抛石填入井”,它们都是将之前的内容简单做一个概括。“汤谷氏文”也特别注意到了这三句话,认为对于这一奇怪现象尚无法推测出原因,但似乎可以说,变文这种资料本来就有一种倾向,即在誊写和流传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文字上的变化。笔者以为,流通传抄过程中文字的变化是肯定的,不要说变文这种用于讲唱的样式,即便未必用于宣讲的《孝子传》系列,D种、E种和F种应属于同一类“传赞体”,它们之间照样可以存在大小不等的文字差别;但F种的变文部分,笔者注意到,抄录者自己将全文分为三个段落,其中第二段与第一段紧密相连,第一段与之前文字、第三段与第二段之间,隔开了好几行距离,而这三个增添的句子,恰好出现在三个自然段落的开头。这显然表示,从意思上说,这里是可以分段间歇的,而下一段开始时,为了接续方便,就不免要稍微重复一下之前的内容。考虑到变文可能是用于宣讲的底本,那么是否可以推断,变文的宣讲实际可能分成若干段落,每一段落的开头,都会简单重复一下前一段的内容呢?当然,这个孤立的文本也许只是抄手的个人习性,即便如此,也可以说明,对于冗长的变文来说,接受者也自会有分割段落的处理办法。

F种还有一个最明显的特点,是将之前所见的“孝子传”和“舜子变”文本抄录在同一个卷子上,笔迹墨色完全一致,“汤谷氏文”认为:由此看来,《孝子传》和变文似乎是在同一个时期并存、流传、被参照的。两者之间并不是单方向的“新旧”关系,不是一方渐渐演化为另一方而自身却被遗忘掉了。这个见解是很中肯的,由此反观前引该文中说“舜子变”是从“孝子传”演化而成的观点,更觉得不易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