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1912—1918:征婚广告在争论中成长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临时大总统,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定1912年为民国元年,并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本书主要考察民国这段历史时期《申报》征婚广告的发展演变,故以民国元年1912年为研究起点。
一、 中国近代婚姻变革及征婚广告的出现
探讨《申报》征婚广告的初期发展首先要观照中国征婚广告的产生及其时代背景。
晚清以来,各种婚姻变革言论不断提出,主要包括婚姻自主、一夫一妻制、禁纳妾、妇女再嫁、婚姻礼俗的删繁趋简等,婚姻革命成为革新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许多知识分子开始透过婚姻议题表达革新思想,晚清以后,一些知识分子以自身行为作表率,将自己的婚姻作为改革试验,希望借此改良旧的社会风俗,其中蔡元培与章太炎可谓是较早的实践者。
(一) 蔡元培与章太炎的征婚
1899年,教育家蔡元培的夫人王昭去世,为其做媒续弦者甚多。蔡元培开列五项征婚条件,借此革新传统婚姻,他提出女子须不缠足,须识字,男子不娶妾,男死后女可再嫁,夫妇不相合可离婚。注116这五项条件的提出引起社会轰动。1900年,蔡元培与黄世振结为夫妻。黄世振天足,识文字,工书画,思想进步。蔡元培对他们的婚礼也有所改革,以演说代替闹洞房习俗,其在演说辞上说:“就学行言,固有先后,就人格言,总是平等。”注117通过自身婚姻改革,蔡元培提倡男女平等思想,这在当时保守的社会可谓惊世骇俗。
1902年,章太炎夫人染病而亡,章太炎刊登征婚广告:“鄙人近感鳏况沉寂,欲获得一白头伴侣,助我家室,然必具以下三者,方为合适:须文理通顺,能做短篇文字者;系出名家闺秀,举止大方者;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者。”注118对于章太炎征婚学界争议比较大,有人认为这是确有之事,但其征婚内容目前有三个版本,也有人认为这是无中生有,有学者经考证发现1912年12月17日《时报》第2版刊登的章太炎拟登报征婚“北京专电”是其征婚广告传闻的源头。注119本书受到资料限制,难以判断其“征婚广告”的真伪,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章太炎征婚在当时无异于石破天惊,引来极大关注。1912年《申报·自由谈》出现两篇有关章太炎征婚的戏谑文章。
图2.1 《质问章太炎先生求婚广告书》,《申报》1912年12月20日第十版。
《质问章太炎先生求婚广告书》中提到:“吾知先生自命不凡,当不若是之卑且鄙也……至于第三项之服从云云,则尤毫无人道主义,更非先生所当出。大凡服从二字,强国与弱国,奴隶与主人,相为对待之名称、事理之最不平等者也,至于夫妇之道,既无强弱之异,更无主奴之分,夫亦何必界定奴隶之资格,以好逑天下之淑女耶。”注120可见章太炎征婚引起时人关注和讨论,择偶方式虽然具有革新意义,但是其要求女子是大家闺秀,既要文理通顺,有新女子特质,又要具有服从男子的旧道德,体现出一种新旧杂糅的婚姻意识,并未完全摆脱旧式婚姻观念对他的影响,被指为是不文明,不近人情的征婚条件。
图2.2 《张别古小姐致章太炎先生书》,《申报》1912年12月20日第十版。
另一篇文章《张别古小姐致章太炎先生书》更是以戏谑的口吻讽刺此事:“阅先生求婚广告,人多难之,妾独不揣,敢效毛遂之自荐……妾私愿,得当世大文豪而事之,虽死无憾。然以择婿苛,至今犹未字也,乡人之忌妾者,从而造作蜚语,谓妾貌奇丑。妾尝引镜自照,觉色虽黑而有光,面虽麻而疏朗,皮虽绉而纹不长,唇虽阙而露口香,体虽矮而如美人之产东洋,足虽跛而犹能勉强以登床,踽齿一笑,百态千腔,虽古之无盐,不能比其美。即以先生之丰仪,并坐而比照之,恐亦未易分优劣也。先生文名满天下,妾久作侍奉箕帚之想,今何幸得好机会,从容自荐于先生。”
从《申报·自由谈》这两篇文章可以看出章太炎征婚受到了社会的种种责难,《申报》征婚广告中有一则曾提到:“夫登报求偶,迹近下流,但不获已。太炎章氏,一代大师,已先我为之。”注121可见,在当时登报征婚还是饱受争议的。
(二) 中国近代较早的征婚广告
中国媒体上较早的征婚广告刊登在1902年6月26日天津《大公报》上,这则广告连续刊登了两天,之后又在1902年7月27日上海《中外日报》上出现,并附加标题《世界最文明之求婚广告》,其内容如下:
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妇,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为室。其主义如下:一是天足;二是通晓中西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请即邮寄亲笔复函,若在外埠,能附寄大著或玉照更妙,信面写‘AAA’托天津大公报馆或青年会二处代收。注122
这则征婚广告选择南北两份影响力大的日报刊登,其中提出的三条择偶标准,即天足,以提倡破除缠足,体现人体自然美;通晓中西门径,以倡导女学,提高妇女文化修养;简化婚礼仪式,摒弃传统婚礼的繁文缛节。这三条可谓当时关于妇女问题的最新观念,这则征婚广告的出现,在形式上反映出中国择偶方式的变化,同时也反映出中国先进男士们的择偶趋向。
但是,这则广告刊出后,也产生了社会争议,中国著名女权运动领袖林宗素女士曾给《中外日报》写信,猛烈抨击这则广告。
读贵报告白,载有世界最文明之求婚一则,不禁骇然。南清志士某君者,伊何人耶?胡为并姓氏而隐之耶?其果为支那之伟人耶?吾不得而知之,抑亦不过口谈维新之庸人耶?吾亦不得而知之。伏波有言,当今之世,不特君择臣,臣亦择君。南清志士,既悬高格而求文明者为之妻,吾二万万女人若果无一足副南清之求,则亦已矣。设有其人,则亦必慎重其身,不轻许人。南清即果有才,亦将详叩其生平,不为冒昧之许可知也。西俗男女定婚,多由订交有年,彼此契合,品行无玷,乃行议婚,而后爱情浓,终身无反目之事。今南清志士之悬此格,可谓知择人矣,而彼之姓氏不详,学业无考,世有择南清者,将奈何矣。然则南清此举,但就主观而思,未曾为客观设一想也。嘻!夫其求婚也,果文明耶?抑野蛮耶?方今女权大衰,彼南清者,既以志士自命,必当思所以扶植之,乃不特不扶植,而且抑压之,视文明女人若奴隶然,谓吾一呼彼当即至矣。乌夫!此以待上海之雉妓可耳,若以之待中国女人,则吾恐世苟足以合南清之格者又将不愿为南清妻矣。不才寄寓沪滨,行将与二三同志研究女学,为将来恢复女权基础,痛我同辈横遭奇辱,故不能不声南清志士之罪,而为我二万万女子吐气也。即祈大报登入来函们为祷。此请撰安。侯官林宗素白。注123
林宗素女士指责刊登征婚广告的南清志士并没有介绍自身状况,而是单向择偶,只一味陈述对女方的要求,并非文明征婚,而是压抑女权的野蛮表现。闵杰在《近代中国文化变迁录》中提到:“南清志士未自报家门,固有大男子主义思想作祟,同时又因首创征婚之举,惧于社会压力,亲友指责,故而自匿家门,不敢公开真名,又如何介绍个人情况?”注124
三年后,这种登征婚广告自匿家门的情况得到改善。1905年,留日学生王建善在《女子世界》杂志刊登一则《敬告女同志》的广告,其内容如下:
西人言,中国人婚配如牛马任人牵弄,此言殊酷,近人所以有自由结婚之说也。然吾国教化幼稚,骤令男女会合,或反乱纲纪,识者又忧之。余以为宜由男女互通信,先各抒衷曲,质疑问难,徐议订婚,既可免嫌疑,又不致妍媸误配,诚一夫一妻偕老同穴之善法也。创法请自我始,敢告女同志。如欲与余通信,可照下开地址邮寄,信到,誓不示他人,并望亦示地址,令可寄回信。藉通信以讲学,亦文明风俗所许,正不必拘于婚字也。若欲就医学上之质疑问难,而除去婚姻思想者,余亦愿与为友也。
寓日本金泽长町三番丁三十番地鹤来方。上海王建善立才敬白。
再者,余因留学于日本医学校,故居日本,并不欲急娶;因人材难得,故欲早早物色正。以下所开住址,日本邮局必能递到,若有迁居,当再登报声明。至婚姻进化之理,言之甚长,旁观有疑我者,或俟他日更著一书就正,今姑勿暇赘述,识者谅之。注125
之后他又修改此文刊登于1905年7月5日的《时报》,在当时引起较大关注,日本东京与金泽的报纸也发表过评论。“1906年2月,北京《顺天时报》的编者又将其演作白话,希望一般大众也能了解这个‘简便可行’的‘文明妙法’,以促进婚姻改良。”注126
这则征婚广告主旨在于倡导通信订婚法,之后王建善又将通信订婚法编撰成册,并出版发行,《通信订婚法》再版广告中提到:“此书印刷不多,出版后立即售罄,爰速再版,以应诸君之求,减取代价。”注127说明当时人们还是非常关注新的择偶方式,旧有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饱受诟病,新的择偶方式迎合了当时人们的心理需求,这则征婚广告重在倡导新的择偶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征婚广告的发展进程。
从南清志士某君到留日学生王建善的征婚广告,征婚者更多是在倡导新的婚姻观念以及推进新的择偶方式,以此推进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变革。可见,中国近代早期的征婚广告主要在于这种形式本身的推介。
综上,从蔡元培与章太炎的征婚,到南清志士某君与王建善的征婚广告,可以看出中国近代征婚广告是在婚姻制度变革的背景下诞生的,许多知识分子试图通过自身征婚的形式表达社会新思潮,以倡导婚姻变革,革新旧有的社会制度。征婚广告作为近代的新鲜事物,又是在饱受质疑声中缓慢成长,旧有传统观念的固有思维仍在束缚着征婚广告的发展。《申报》早期的征婚广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并曲折前行。
二、 《申报》征婚广告的曲折发展
依据《申报》征婚广告发展变化及历史时间脉络,本书将五四运动前,即1912年至1918年作为《申报》征婚广告发展的第一阶段。经过完全查找,1912年至1918年共有33则征婚广告,其年度数量分布如图2.3所示。此阶段1912年、1914年与1916年均无征婚广告刊载,1913年出现7则征婚广告,但这7则征婚广告均为1人重复刊登,1915年的7则征婚广告也是1人重复刊登,1917年出现13则征婚广告,涉及征婚者2人,1918年的6则征婚广告也是2人刊载,1912年至1918年间的33则征婚广告共涉及征婚者7人。
图2.3 1912年至1918年《申报》征婚广告数量(n=33)注128
(一) 民国时期《申报》上的第一则征婚广告
日本高岛航认为《申报》上最早的征婚广告刊登于1920年5月24日注129,台湾陈湘涵提出《申报》上较早的征婚广告出现在1915年。注130本书以1912年1月1日为起点,经过查找发现民国时期《申报》上第一则征婚广告出现在1913年11月19日,标题为《红叶作良媒》(见图2.4)。
图2.4 民国时期《申报》上第一则征婚广告《红叶作良媒》
在此之前,《申报》上并无真正意义上的征婚广告,1912年只是出现一些倡导征婚广告以及对此回应的游戏文章,如1912年5月1日《申报》第9版刊登的《求婚告白》中提到:“当此国民进化之际,男女宜得结婚自由,然如西俗之借交际以物色人才,颇费时日,不如直截爽快,征求夫婿或悬访美妇。”并且建议各报馆增设“求婚告白”栏目,为全年订阅报纸者免费刊登广告,以解决怨女旷夫的问题,而国家前途亦得享人才辈出之盛也。
这种择偶新法的倡导引起了社会关注,同时舆论的批评声也如影随形,从随后《自由谈》刊登的游戏文章可以看出社会对于刊登征婚广告的反对态度。1912年5月3日,化名苏小红的读者寄来《征夫告白》的文章,刊登在《自由谈》。文中以戏谑的口吻提到:“自扬州小杜倡议求婚告白后,即有苏小红女士寄来告白稿一纸,其文曰:快做共和国之新郎,小红今年才九十六岁,豆蔻初胎,香闺待字……小红身长二尺五寸,玉立亭亭,腰围六尺,丰若有余,面上略备大麻一百三十五缺,如蒙绅商学界赐愿,须年在百岁左右,英俊风流,而面上适有凸痣一百三十五粒者为合格。”注131随后,即有人发表《至苏小红女士求婚书》予以回应,文中同样以戏谑的方式提到:“小子臂长九尺,以之围抱卿腰,适相吻合……今卿竟备大圈百三十有五,其为国色无疑。小子贱容,本无凸痣,幸今春陡发怪症,面上忽生红疙瘩若干,杨梅其形,樱桃其色,第未知具数几何……盖以小子之疙瘩,加入芳卿之麻缺,适成一正一负,一盈一亏,一阴一阳,一杵一臼,天造地设,配合自然,是殆与卿有夙缘耶,如蒙不弃,请于三日内将卿之小影刊登报纸。”注132
1912年的这些文章也反映出登报征婚在当时受人注目的事实,其态度不论是提倡还是反对,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对征婚广告的关注,1913年《申报》上第一则征婚广告就在这样的讨论下出现。
这则征婚广告自1913年10月19日至1913年11月6日间,共刊登7次,如表2.1所示。当时的广告刊登位置可谓相当醒目,与其他各类广告并列,位于1913年10月19日广告页第11版的最上方位置;广告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标题上方加入“红叶”的图形元素,与标题《红叶作良媒》形成较好的图文呼应;从内容上看,这是一则女士的征婚广告,其内容如下:
今有女士,凌降仙,年十七,梨花娇嫩面,柳叶淡眉峰。毕业坤慧大学,诗词歌赋件件佳精。祖前清内阁学士,父洋商。当此世界文明,群贤辈出,沪上贵客云集,必有巨富之家,年纪无论,继室平大均可,只求情性温和,家资巨富方为宗旨,倘宗旨不合,务求原谅。佳偶注意者请通信英界梅白格路元昌里六弄八百七十二号陈宅,通信时写明姓名、年籍、住处以及职业,一切详细开列,使可投函。经理陈瑶华启。注133
这则广告将征婚者情况、征婚对象诉求,通信地址等信息都表述得非常清晰。从广告中文本可以看出,该女士年轻貌美,家境殷实,并有一定学识,据相关研究,到1922年中国女大学生人数仅占大学生总数的2.1%。注134可见该女士的征婚条件在当时应该算是较好的,但是该女士的征婚诉求却出现了一种不均衡,过多强调对方经济条件,只要是“巨富之家,年纪无论,继室平大均可,只求情性温和,家资巨富方为宗旨”。由此可以看出该女士要求经济条件胜于一切,只要是巨富之家,年龄差距大也不介意,作为继室亦可,表现出对男性经济层面较强的依附性。
(二) 1912年至1918年《申报》征婚广告的不重复样本
1912年至1918年《申报》征婚广告共计33则,去除重复刊登情况,不重复征婚广告样本共计7则(见表2.1)。
表2.1 1912年至1918年《申报》征婚广告一览表
1912年至1918年,《申报》这7则样本均为重复刊登,刊登频次为3到7次不等;从刊登位置上看,除了1917年《寒士觅偶》广告位于报纸版面中下方位置外,其余几则多位于报纸广告页的中上方位置,其中1915年《求婚者鉴》与1917年《婚姻介绍》两则征婚广告多次刊登于报纸版面最顶端位置,广告位置非常醒目;从广告标题来看,《申报》早期征婚广告没有固定的表述模式,广告标题丰富多样;在广告形式上,这7则广告均以文字符号为主,其中1913年《红叶作良媒》在标题上方辅之以图形元素,丰富了广告表现,1918年《择偶》这则征婚广告的标题更是采用书法手写体的形式,将标题放大,在整个报纸版面中显得十分突出,并且整个广告加外边框,边框外有一定留白,也起到了与其他广告相区分、加以凸显的作用(见图2.5)。
图2.5 《择偶》,《申报》 1918年3月18日第十六版。
从征婚者特征看,这7则征婚广告中有2则为男士征婚,其余5则为女士刊登,5名女士中有4位均受过一定教育,她们或大学毕业,或海外留学,或来自宦家,多为家境良好、条件优越的女子。征婚广告中的两名男士,一名为知识分子,一名为经济贫困的寒士。因1912年至1918年不重复征婚广告样本过少,难以具有代表性,有关征婚者的整体分析在第四章再进行详细论述。
三、 《申报》征婚广告发展初期的阶段性特征
(一) 征婚广告的间歇性刊载
《申报》征婚广告初期发展与清末民初社会整体社交环境和革命思潮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清末民初婚姻变革是社会革新思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婚姻观念变革的讨论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在热烈讨论的同时,新的社会践行也随之出现,这种或质疑或赞同的舆论环境,使得民国初期《申报》征婚广告经历了缓慢的曲折成长,如前图2.3所示。1912年至1918年,《申报》上征婚广告并不是连续出现,而是在1913年出现后,1914年不见踪影,1915年再次出现,1916年又消失于报端,于1917年再次出现。
这种情况不只见于《申报》,赵良坤对1900年至1937年《大公报》上征婚广告进行完全统计,发现《大公报》自1902年出现第一则征婚广告后,1903年至1927年间并无征婚广告再次出现,直到1928年才打破25年来征婚广告数量的空白,并且1928年至1937年这10年间也只有80则征婚广告。《世界日报》也出现类似的情形,《世界日报》自1925年创立后,1926年即有15则征婚广告刊登,1927年却无一则征婚广告,1928年征婚广告又再次出现。可见,民国初期征婚广告的发展并不稳定,经历了缓慢而曲折的发展过程。
(二) 广告形式备受重视
1912年至1918年,中国征婚广告数量整体偏少,征婚广告在这一时期属新鲜事物,从征婚广告的表现形式、标题撰写以及刊载位置均可看出征婚者对之的高度重视与用心程度。这一时期征婚广告虽然主要以文字符号进行传播,但在广告设计上特别添加图形、边框以及手写体标题等视觉元素,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征婚广告的表现形式。在标题撰写上更是不拘一格,并没有程式化的表述方式,征婚者只是按照自身征婚需求和个性特征完成标题撰写。在刊登位置上,大多数征婚广告都排在报纸版面中较为显眼的中上方广告位,也可以看出征婚者对征婚广告的重视程度。
(三) 少数特定群体的选择
1912年至1918年的7则不重复样本中,女性征婚者有5名,占比71%,男性征婚者只有2名,占比29%。从征婚者自我表述看,这5名女性征婚者均属于家境较好的女子,她们希望通过报纸媒体的广泛传播,扩大配偶征求范围,以期找到更称心如意的人选。而仅有的两名男性征婚者均为知识分子。可见,这一时期只有少数特定群体选择刊登征婚广告择偶,这些征婚者特征与《申报》读者群体是高度关联的。《申报》创刊后主要以官绅阶层为读者对象,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动,《申报》的市场定位才逐步调整,从官绅阶层转而扩大到知识阶层以及普通市民。故《申报》早期征婚广告刊载者主要是知识分子及富裕家庭出身的女子。
总体来看,从蔡元培征婚轶事,清末南清志士求偶广告,到章太炎征婚传闻,以及《申报》早期的征婚广告,显示出征婚广告在清末民初社会变革期的出现与曲折发展。那么,随着五四运动的开展,征婚广告发展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又呈现出怎样的阶段性特征?征婚者以及征婚广告形态是否有所变化?第二节重点观照五四运动后至国民政府前这段时期《申报》征婚广告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