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义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动 物 伦 理

第  一  节

没有读过本书注2第一部分的读者可能会对本章的标题感到奇怪。但是,读过“行为总论”与“行为的进化”这些章节的读者会明白动物伦理暗含的含义。(3)

正是在“行为总论”与“行为的进化”这两章中,我已经表明:伦理学讨论的行为不能与一般意义上的行为相分离;最高级的行为是那些有利于生命的最大延续、拓宽以及完满的行为;并且,我也暗示说,存在一种适宜于每类动物物种的行为,这种行为相对而言是好的行为——正如我们人类在道德上认可的行为有利于人类一样,这种行为也有利于该类动物。

大多数人认为,作为伦理学研究主题的行为是那些能引起赞扬或谴责的行为。然而,伦理学的首要主题却是那些客观上能对自己、对他人或者同时对自己和他人产生好的或者不好的结果的行为。

即使是那些认为伦理学只关注值得赞扬或批评的行为的人,也默认了一种动物伦理;因为某些动物行为激起了他们的反感或同情。当一只鸟在孵蛋时,它的配偶给它喂食,这被认为是值得认可的。如果一只母鸡拒绝孵蛋,就会让人产生厌恶感,而一只保护小鸡的母鸡则是值得尊敬的。(4)

动物中的自利行为与利他行为都可被类分为好的或不好的。一只松鼠为过冬而贮备许多食物,这被认为是做了一只松鼠应当做的事情;反之,如果一只松鼠因为懒惰没做准备而被饿死了,就被认为是因其无远见而应承受的惩罚。如果一条狗不去争夺就把骨头让给了另一条狗而跑开了,我们说它是胆小鬼——一个表示责备的词语。

因此,显而易见,我们认为有助于保存后代或保存个体的行为,对物种而言是相对较好的行为,反之则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