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亚当·斯密体系:古典理论集大成者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生于苏格兰法夫郡的柯卡尔迪。斯密在市立学校接受了启蒙教育,14岁时进入格拉斯哥大学学习,深受哈奇森教授的影响,也是在哈奇森教授的帮助下,结识了休谟。1740年,斯密因成绩优秀被推荐到牛津大学深造。1748年秋,他在爱丁堡大学讲授修辞学、纯文学及法学,也曾讲授过经济学课程。1751年被格拉斯哥大学聘为逻辑学教授,第二年起继承了哈奇森博士的道德哲学教授席位直至1764年。
1759年,斯密发表伦理学著作《道德情操论》,之后,他将兴趣逐渐从道德伦理方面转向了法学和政治经济学。1764年,斯密接受邀请,辞去教授职位,以私人教师的身份陪同布莱克公爵游历欧洲大陆。斯密在法国居住了两年多,其间,他接触了许多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也与重农学派的魁奈和杜阁建立了亲密的个人友谊。也是在法国,斯密在长期的酝酿与积累基础上开始着手创作他那部里程碑式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经过若干年持续的修改与补充,《国富论》终于在1779年问世。
《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古典政治经济学时代的到来,也为斯密在经济学说史上赢得了永久的地位和声望。1778年,斯密被委任为海关税务专员,定居在爱丁堡,1787年和1788年连续两年被推举为格拉斯哥大学名誉校长。1790年7月10日斯密因病与世长辞。
斯密一生潜心钻研,著作颇丰,但在世时只出版了《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两部著作,其他大部分的手稿在他病逝前都被焚毁了,少数几篇在他去世后由管理人编辑出版,包括《哲学论文集》(1795年)和《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1896年)等。斯密作为伟大的经济学家,最重要的贡献是构建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开创了古典学派并确立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地位。直至今天,斯密的思想仍然熠熠生辉。
一、斯密学说产生的历史条件
英国工场手工业经过了约两个世纪的时间在18世纪中叶获得了高度的发展。毛纺织遍布全国,纺织业、制铁业、造船业非常发达,工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主要部门,农业退居其次。当时的劳动专业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分工深入而广泛,而重要的工业技术不断被发明出来,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英国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呼之欲出。
当时的英国在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方面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经过若干次战争,英国最终取得了海上霸权,之后,英国又借助东印度公司等国家垄断的贸易公司将其殖民扩张的触角延伸至世界的各个角落,不断从海外殖民地攫取巨额的财富和原料。繁荣的贸易活动极大地促进了以运输为代表的基础设施事业的发展,公路网开始建设,运河也被开凿出来。这一切也为英国工业的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经济的快速发展给英国封建社会的阶级结构带来了巨大的震动。社会各阶层都经历了深刻的变化。在农村,资本主义大农场随着圈地运动的蔓延而进一步扩展,农业部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逐渐成熟,农民和封建贵族内部分化加剧,一部分加入了正在崛起的新兴资产阶级行列,也有的沦为资本主义的附庸。城市里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为格局,在农村中则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并存。此时的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完全掌权,但是在政治上的地位却还不稳定,不得不受到地主贵族阶级的钳制。显然已经过时的重商主义贸易政策、各种保护关税制度以及封建垄断势力严重地损害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成为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后一道力量。
在斯密的家乡苏格兰,以爱丁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以及阿伯丁大学为核心,一大批有思想的天才式人物领导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启蒙运动。他们受到以牛顿为代表的科学家的启发,将自然科学的发展原则引入对社会科学的探索,在哲学思想层面,他们继承了培根、洛克自由主义的思想精髓,关注社会、关注历史,也关注社会组织如何进化。他们相信人类具有理性的能力,因而可以通过历史的考察获得关于社会进步的基本规律,并且通过理性的思考正确行动,进而改变社会及环境。
对于不断壮大的新兴资产阶级而言,反对封建势力,反对国家干预,实现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是最高纲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不适应,形成了对经济学新思想的需求。其实,代表封建势力利益的重商主义从其产生之日就面临着新思想的猛烈攻击,但是由配第、休谟以及法国的经济学家们开启并率领的斗争,直到斯密理论的形成,才真正获得胜利。
二、斯密学说的主要特征
《国富论》出版于1776年3月9日,斯密在世期间多次修订,前后共五版。全书以“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为题,表明斯密以“国民财富”为研究对象,探求“富国裕民”之路的意图,即他为政治经济学确立了两个最终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
1.体系化的理论
关于劳动创造价值、分工、经济自由的观点在斯密之前就已有人提出,但却是由斯密加以系统化和体系化的。斯密以发展生产力、增加国民财富为主线,以价值论为基础,以资本主义社会三个阶级三种收入理论为核心,最先从理论上系统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各种基本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建立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
《国富论》全书共分五篇,分别论述了经济增长、资本积累、经济史、经济学说史和财政学理论。第一、二篇主要阐述了国民财富的性质、源泉和决定国民财富增长的因素,包括了斯密经济学说的全部理论;第三、四、五篇则讨论了影响财富增长的那些因素。《国富论》的篇章布局充分地反映了斯密力求建立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的意图。斯密的理论不仅是自配第以后经济思想的凝练,更是升华,在他那里,政治经济学开始发展成为一个整体,其后整个古典时期的经济学,都是对这个体系进行的修正和发展,而现代经济学也不过是以其为骨架,增添新的血肉而已。
2.经济自由主义
斯密系统阐述了经济自由主义,并使之贯穿整部作品,奠定了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观基础。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来源于18世纪自然科学领域盛行的牛顿体系及在哲学领域流行的自然秩序思潮。就像万有引力定律统领了自然世界一样,斯密认为在社会和经济关系中,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它的引导下,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行动最终促进社会利益,从而整个社会实现了自然的和谐。他承认上帝的存在,但是这只“看不见的手”却不是宗教原则,而是指利己主义原则。在斯密的体系中,人的本性都是利己的,但是利己并不是自私,而是指每个人首先和主要关心的是他自己,出于利己心的考虑会产生一种“交换倾向”,从而使得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有了一致的基础。而以个人利益为目标的经济活动最终会使整个社会获得最大收益,因为“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在斯密看来,资本唯一的目的就是获取利润,每个个人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以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够达到最高程度,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时,虽然从主观上看,他们既没有准备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清楚自己能在怎样的程度上促进这种利益,但他们却不自觉地实现了社会公共利益。他认为,追求个人利益,每个人为改善自身境遇所作的一贯的、恒常的努力,是社会、国家和私人富裕由以产生的源泉。
满足“利己心”最好的途径就是实行“经济自由”,一方面是经济的自由竞争,另一方面是政府的自由放任。斯密认为,一切限制经济自由的制度、政策和思想,都是阻碍经济发展的,只有“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也就是市场力量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才能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协调。他激烈地批判企图制造垄断、减少竞争的商人及其行为是与公共利益相对立的,他认为只有依靠自由和普遍的竞争才能建立良好经营。而通过经济自由就可以使每个人从利己的动机出发,作出利人之事,达到社会利益的结果,既富国家,又富人民。国家的职能是只需充当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外部条件的“守夜人”即可。
3.二元方法论
斯密的理论高度融合了历史的归纳法与抽象的演绎法。他对人类经济生活的发展追根溯源,对近代欧洲经济现象进行描述,对分工、交换与货币的起源进行归纳,从而建立经济要素的内在联系,揭示了经济过程的本质及增长机制。可以说,斯密从理论与历史、理性与经验两个方面比较全面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增长问题。
斯密的理论中既有唯物主义因素,又有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斯密研究的是生产领域,关注的是经济实质的增长,他承认劳动是财富的源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财富增长和社会经济制度的进步,人们的经济活动决定其他社会活动等等。这些唯物主义元素对于他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客观经济规律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斯密对客观经济过程和生产规律的剖析却是以唯心主义的人性论为基础的,他从“经济人”的“利己心”出发,把“经济人”的“利己心”看作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本源,从而指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永恒的制度这一逻辑结论。
方法论上的二元性导致了斯密整个理论体系贯穿着二重性的矛盾。一方面,斯密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出发考察生产劳动、资本等各种经济范畴,寻求经济客观规律;另一方面,他从经济现象的表象理解概念,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科学因素的同时,也无法摆脱庸俗成分。
三、分工、交换与货币论
在《国富论》的第一篇《论劳动生产力增加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斯密以分工为全部学说的起点,分析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分工对生产率的提高,而交换需要一定工具、遵照一定的规则,沿着这样的逻辑,斯密又依次讨论了货币和价值,进而论述了产品的分配原理,即工资、利润和地租。
1.关于分工
斯密认为分工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增进国民财富的主要原因和方法。他认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斯密从三个层次研究了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机制:一是分工使劳动专门化,提高了工人的熟练程度,增进劳动者技巧;二是分工节省了一个工人由一个工种转到另一工种而损失的时间;三是分工使专门从事某项操作的工人把全部注意力倾向于一种简单事物上,比较容易改进工具和使用机器。
斯密考察的分工既有劳动分工也有社会分工。首先,他以别针制造业工场的分工为例说明工场手工业内部劳动分工的好处。如果每个工人单独工作制造别针的话,10个人一天最多生产20个别针,但是将别针生产分成18个不同工序,这些工人每人只从事一种工序,一天可以生产48000个以上的别针,劳动分工使得别针的产量提高了2000倍。同时,他也提出劳动力的社会分工也同等重要,他用羊毛呢绒上衣的生产来说明社会各生产部门间分工的结果,并提出这两种分工具有同样的作用,都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它们之间的区别不过是观察者主观认识上的区别而已。
与古希腊的分工理论不同,斯密的分工与人天性的不平等无关,因此,也不是社会阶层划分的依据,与他的自由主义思想一致,斯密认为任何人都有充分的自由选择合适的职业。同时,斯密的确分析了分工造成的不平等现象,分工使工人终生从事一项简单操作,没有机会发挥他们的智力和才能,使他们变得愚钝无知,这是分工唯一的不利结果。
斯密深入分析了分工提高生产效率的机制,得出了分工是社会财富增长动力的科学论断,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2.关于交换
在分析了分工之后,斯密又研究了交换及交换与分工的关系。他提出分工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而是由一种“人类倾向”缓慢发展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也就是说,交换是产生分工的原因,分工是交换的结果。斯密指出,交换由“人类的本性”所决定。其他动物之间不需要相互帮助,而人类则非要相互帮助、协力生活不可。但是一个人要获得别人的帮助,不能依靠乞求别人的恩惠,而只有你给人以好处,别人才给你好处。因此,交换是人类利己主义本性所决定的固有倾向。在交换过程中,人们认识到如果一个人只从事一种专门职业,专门生产某种产品,并用它同别人交换自己所需要的一切,比他亲自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要有利得多。这样,他就专门从事某一种工作,同时,这样的工作逐渐地发展成为一门独立专业。
在斯密看来,“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在这里,他正确地指出,如果市场狭小,将不利于某项工作成为专业职业,从而妨碍分工的发展,而交通运输技术的发展,使得市场范围不断扩大,从而促进了分工。斯密的早期观察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兴趣。沿着他提供的线索,现代经济学家们不断深入挖掘市场范围与劳动分工之间的深刻联系,以理解现代经济发展特征及产业组织演化规律。现在,劳动分工理论已经成为解释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理论分支。
斯密不仅将分工的原因归结为交换,还开创性地提出分工的程度取决于市场范围的思想,对于理解现代经济发展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是,他认为人类交换倾向决定交换,进而决定分工,实际上颠倒了分工与交换的因果关系。另外,因为交换是人类所共有和特有的属性,因而分工也就是人类这种自然的、永恒的本性的产物,斯密抹杀了交换与分工的历史性和社会性,物物交换、简单商品交换和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在他那里也只有具体形式的差异,因而不能进一步科学地解释价值与货币的本质。
3.货币理论
斯密认为交换的发展必然产生货币。他首先总结了货币的历史起源,认为货币是为顺利进行交换而产生的工具,“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劳动生产物外,随时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被拒绝。”这种物品就是货币。可见,货币并不是人类的特殊发明,而是随着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为克服困难而自发地产生的。
接着,斯密比较详尽地考察了货币演变和发展的历史,从最初的各种物品,例如牲畜、盐、贝壳、烟草等等,到金属形式。最初是铁,然后是铜,最后才使用金、银。后来为了避免称重和检验成色的麻烦,又进一步使用铸币。
斯密明确地提出货币首先是价值尺度,强调货币具有价值尺度的职能源于其本身就是商品,并认为“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
在斯密看来,由于金银是价值的尺度,因而也就成了交易的工具,具有流通手段的职能。但是两者之间斯密更强调货币的流通职能,“货币是流通的大轮毂,是商业上的大工具。”他还正确地指出货币数量取决于流通中的商品价格总额,而不是相反。
既然如此,只要能起到流通手段的作用,货币用什么材料都是可以的,于是,斯密又讨论了纸币代替金属货币的问题,“以纸代金银币,可以说是以低廉得多的一种商业工具,代替另一种极其昂贵的商业工具,但其便利,却有时几乎相等。”当然,“任何国家,各种纸币能毫无阻碍地到处流通的全部金额,决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斯密虽然正确地指出了金属货币与纸币之间的联系,但是并没有把握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也忽视了纸币与信用货币的区别,具有历史的局限性。
四、价值与价格论
基于分工、交换及货币的考察,斯密进一步讨论了货币与商品交换比例问题,即价值的决定。在这里,斯密从具体的经济现象走向了理论的抽象,首次对价值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这是他对前人思想成就的重大发展,也是对经济学说史的重大理论贡献。
1.关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斯密认为“价值”有两个不同的含义,有时它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叫作使用价值,后者叫作交换价值。在明确地定义并区分了两个概念之后,斯密进一步论述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这就是著名的水和钻石价值悖论。
斯密正确地指出了使用价值不是交换价值的决定因素,但却不了解使用价值实际上也是商品交换价值的物质前提,从而错误地认为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会有交换价值。他没有认识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属性,也就不能解决价值悖论,而其后的古典经济学家也是如此。
2.关于价值的决定
斯密明确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是他的主要贡献之一。斯密并没有区分劳动的具体形式,而是认为无论哪个部门的生产劳动都能创造价值,将决定价值的因素归为一般社会劳动,在这一点上他要比配第以及重农主义者前进了一步。
在回答劳动是如何决定价值的问题上,斯密给出了两种价值论的解释。首先,他从生产领域出发,认为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决定了该商品的价值。他说:“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由此,斯密创造了商品的“真实价格”的概念,就是指商品在生产过程中耗费的劳动量而决定的价值。接着,他指出,商品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量成正比。“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一般地说,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日劳动的生产物”。同时,斯密还区分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提出了要将复杂劳动还原为简单劳动来计算价值量的观点。他说:“一点钟艰苦程度较高的劳动的生产物,往往可交换两点钟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的生产物。”这些观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斯密有时又从主观的角度来理解耗费的劳动,认为它是劳动者对自己安乐、自由和幸福的牺牲,劳动量的大小不是取决于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的多少,而是取决于这种主观牺牲程度的大小。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为其后的经济学家以“负效用”理解劳动提供了基础。
既然价值是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那么,商品交换实质上不过是体现在这些商品中的劳动量的交换。这就是斯密的第二种价值观,即商品价值是由这个商品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决定的。他说:“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说来,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斯密的劳动具有二重性,既是生产商品时耗费的劳动,又是商品在交换中购买后支配的劳动。因此,商品价值还具有由外在尺度决定的二重性。对于已得此物但愿用以交换他物的人来说,它的真正价值,等于占有它而能自己省免并转加到别人身上去的辛苦和麻烦。
斯密认为劳动决定价值的规律只适用于简单商品生产,不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耗费劳动决定价值同购买劳动决定价值之间有矛盾,二者量上的差异使得斯密不得不抛弃了劳动价值论而转向收入构成价值论,即“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对此,他的解释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的出现使得生产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不能全部属于劳动者,而要扣除给予资本家的利润以及给予地主的地租两个部分。这样,商品的真实价格就有了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部分。这就是著名的“斯密教条”。
综上所述,斯密不能理解价值形成的全部秘密,因而在价值论中出现了混乱,在他的体系中,“不但看到两种,而且看到三种,更确切地说,甚至四种尖锐对立的关于价值的看法,这些看法在他的书中相安无事地并存和交错着。”不过,总体来讲,斯密基本上还是立足于价值由耗费劳动来决定这个正确观点之上的。
3.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
通过观察,斯密发现市场中的商品价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经常发生变动的,但是存在一个中心价格,“各种意外的事件,固然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抬高到这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强抑到这中心价格之下。可是,尽管有各种障碍使得商品价格不能固定在这恒固的中心,但商品价格时时刻刻都向着这个中心。”这个中心价格就是自然价格,商品的价格即市场价格。
斯密的自然价格即价值,“一种商品价格,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的。”斯密把市场价格围绕自然价格波动看作规律性的现象,认为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决定了市场价格围绕着自然价格上下波动。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由于买方之间的竞争,市场上商品实际出售价格上升到自然价格之上;而当市场上商品供过于求时,卖方的竞争促使商品实际出售价格下降到自然价格之下;而市场的供求平衡时,市场价格便和自然价格完全或者大致相同。斯密进一步指出,市场价格对自然价格的背离通过劳动和资本的增减可以对生产起到自然的调节作用,形成市场供求关系的最终平衡,而使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趋于一致。
五、分配理论
从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出发,斯密分析了三种收入分配的问题。他认为,商品的价值由工资、利润、地租三个部分构成,合在一起理解时,一国全部劳动生产物的一切商品价格,必然也要由这三个部分构成,而且作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或资本利润,在国内不同居民间分配,即构成价值的三种收入,必然要分别分配给工人、地主和资本家三大阶级所有。斯密将社会划分为工人、资本家和地主三大阶级,并认为“一切其他阶级的收入,归根结底,都来自这三大阶级的收入。”
1.关于工资
斯密认为工资从性质上说是劳动者的收入,也是商品价值的构成部分和源泉之一。与价值论一致,斯密在分配领域中也提出了两种不同的工资理论。一方面,他将工资理解为劳动的自然价格或价值,由维持工人及其家属生存和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决定。“需要靠劳动过活的人,其工资至少须足够维持其生活。在大多数场合,工资还得稍稍超过足够维持生活的程度,否则劳动者就不能维持赡养家室而传宗接代了。”在斯密看来,在土地私有与资本出现之前,劳动者占有所有的劳动成果,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劳动者不得不与地主和资本家分享,在与雇主较量的过程中过,显然雇主更为成功,从而劳动者及其家庭生存需要成为工资水平的最低限。
另一方面,斯密认为劳动与其他商品一样,不仅有自然价格,也有市场价格,而工资的市场价格是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的。斯密详细地考察了影响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因素及其对工资水平的影响。他认为,在经济繁荣的国家,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对劳动的需求也相应地成比例增加,这时工资水平就会上涨,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改善,因而对社会全体有利。并且,“使劳动工资提高的,不是庞大的现有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却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这里,斯密正确地讨论了资本积累的增加会增加对劳动的需求,但却忽视了技术进步而导致的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对劳动及工资的影响。
同时,斯密也观察到了社会各种劳动者之间存在的工资差别,并就其原因进行了分析。他指出,除了各行业、各工种受到因行业工会的制约而缺乏自由平等的竞争环境形成的工资差异外,行业不同性质也会导致工资出现差别。他主要分析了职业能否使人感到愉快、职业学习所需费用及学习难易程度、工作是否安定、责任轻重以及职业成功的可能性大小等因素。
2.关于利润
将利润作为独立的经济范畴来研究是斯密对经济学说史的贡献之一。斯密承认利润是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价值的一部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有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用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第二个部分用来支付雇主的利润。斯密将利润看作劳动创造的全部价值中扣除工资后的余额,而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斯密认识到了剩余价值的真正起源。”
斯密从收入分配的角度又提出了利润的第二种解释。与传统理论中将地租看作剩余价值基本形式的观点不同,斯密认为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权产生以后,资本所有者要从劳动者生产的全部劳动产品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利润,土地所有者也要扣除一部分作为地租。可见,在这里,斯密研究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利润。他不仅继承而且发展了休谟关于利润的思想,即将工业利润看作剩余价值最初为资本占有的形式,利息和地租仅仅是工业资本家分配给其他阶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斯密正确地指出了利润作为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的真正本源,但是由于斯密价值论上存在的二元论,他的正确观点却在两个不同的体系中被分散开来,有时又是模糊不清的。有时他也将利润看作资本投资风险及困难的报酬,这些错误的观点完全掩盖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
在研究了利润的性质之后,斯密还考察了利润率的变动规律。他认为,利润量的变动与劳动者工资的变动,同样要取决于社会财富的增减,但变动的方向则相反,即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工资提高,利润下降,而资本的相互竞争也会导致利润减少。总之,斯密看到了利润下降的长期趋势,但是并不能正确地解释其原因。
对于利息,斯密认为是借入资本的人从利用借入资本所获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给予借出资本的人的报酬,因而是利润的派生收入。同休谟等人一样,斯密认识到了利息作为剩余价值的本质,但是由于斯密将利润看作剩余价值的一般形态,因而他得出结论认为利息是利润的一种派生形态,而且利息率与利润率将成正比例变化,随着利润率的下降,利息率也将有下降趋势。他认为这种趋势是自然的,对社会有利。
3.关于地租
斯密在考察了工资、利润及利息之后,又进一步阐述了地租的问题。他一方面认为地租是劳动生产物及其价值的一部分,是因土地私有而产生的劳动价值的分配。他说:“土地一旦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就要求劳动者从土地生产出来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物品中分给他一定份额。因此,地主的地租,便成为要从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他正确地将地租的本源归结为劳动的剩余产品,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地租的剥削性质,并深刻地指出产权是产生地租的制度条件。
同样的,斯密还提出了与之矛盾的一种地租理论,即地租是自然力的产物。在他看来,自然力的作用也是一种劳动,自然的劳动虽然没有代价,但是其生产物和工人劳动的生产物一样,也是有价值的。由此,地租是“地主借给农业家使用的自然力的产物。”显然这种观点与劳动价值论相对立,混淆了产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形态的差别。
另外,斯密还将地租看作商品价值的源泉之一,是价值或自然价格的组成部分,是租地人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最高价格。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结果,即使是使用未经改良的土地,对于包括水力在内的各种自然力也要支付相应的价格。但是斯密并不赞同将地租理解为改良土地的资本的合理利润或利息的观点。斯密认为地租是一种垄断价格,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干预,使产品按照高于生产价格的垄断价格出售,差额就是地租。这样,斯密的观点又出现了前后矛盾,否认了地租是自然价格的组成部分。
六、经济增长理论与政策
斯密理论的核心任务是研究国民财富如何增长。对于斯密来说,财富不是用金银来衡量的,而是用一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价值来衡量的。这样,斯密关于国民财富的理解基本上等同于现代经济学中的国民收入。如果说对财富性质的探究、对价值与价格的讨论是斯密经济学的微观基础的话,那么,围绕国民财富增长的话题,斯密分析了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政府职能与赋税原理等,这些则构成了他的宏观经济学框架。
斯密认为生产劳动者占总人口比例的增加是除分工之外增进社会财富的第二个基本因素,而劳动者数量的增加又与资本的积累相关,因此,他依次对生产劳动、资本以及社会资本再生产进行了系统的分析。
1.关于生产劳动
斯密以劳动的作用为标准对劳动进行了定义,生产劳动是生产资本和商品的劳动,所以凡是能增加物的价值的劳动都称为生产劳动,而非生产劳动是那些不能增加物的价值的劳动。进一步而言,能够与资本进行交换并能为资本家提供利润的劳动是生产劳动;而仅与收入相交换,却不能把工资再生产出来,也不能为资本家提供利润的劳动,便是非生产性劳动。斯密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出发定义生产劳动被马克思评价为是斯密的巨大科学功绩之一,认为他触及了问题的本质,抓住了要领。
同时,斯密又提供了一种以劳动结果是否具有物质形态为划分标准的观点,认为生产劳动是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在特殊的商品上,经历一段时间,不会随生随灭;反之,家仆的劳动,随生随灭,不能固定也不能实现在一定物品上,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使用是很困难的。他还具体列举了官吏、牧师、演员、丑角等的劳动,以说明非生产劳动的特点。可见,斯密的第二种划分实际上将社会经济部门划分为了农业、工业以及服务业三个产业,这对于认识经济发展中的结构特征具有一定意义,但是他认为服务业不是生产劳动的观点具有鲜明的历史局限性。
2.关于资本理论
斯密将资本积累作为增加生产劳动者人数的前提条件,因此,为了研究增进社会财富需要,他对资本的性质、分类、积累等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这也是经济学说史上的首创。
首先,斯密从资本的本质出发,讨论了资本历史特征。他认为资本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劳动和劳动条件的分离而产生的,资本也是迫使工人从事劳动并占有劳动成果的一种权利或手段。他以生产过程中资本的作用出发,提出资本是一种预蓄资财,与消费资财相对,用来投入再生产以获取收入。斯密在再生产的意义上理解资本是正确的,但是认为资本就等同于生产资料的观点抹杀了资本本身具有的生产关系特征,显然又是错误的。
其次,根据提供利润形式的差别,斯密将资本划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两个部分。需要经过流通才能带来利润的是流通资本,不需经过流通就能带来利润的是固定资本。固定资本又由四项构成:一是一切便利和方便劳动的有用机器和工具;二是一切有利润可取的建筑物;三是开垦、排水等用于农业的土地改良费;四是社会上所有人学到的有用才能。流动资本也分为四项:一是货币;二是各种食品;三是制造衣服、家具、房屋之类的材料;四是已经制成但尚滞留在生产者或商人手中的未出售的商品。
斯密摆脱了前人及重农主义者只关注农业生产领域的狭隘观念,对社会资本进行一般分析,是理论的进步。但是他并没有正确地认识到资本具有生产资本、流通资本等各种价值形态,从而混淆了流动资本与流通资本,认为固定资本不参加交换和流通的观点显然也是错误的。
再次,斯密对资本积累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他认为资本积累是扩大社会生产和增加财富的重要条件,而资本积累的途径是节俭。“资本增加,由于节俭;资本减少,由于奢侈与妄为。”他极力反对奢侈浪费,特别是政府,因为个人的节俭与浪费比,自发地大占优势;而政府的奢侈与妄为,往往会造成社会的灾难和穷困。斯密节俭的主张,反映了资产阶级在早期积累致富的愿望,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他并没有看到资本的积累不过是剩余价值资本化的必然要求,仍然具有一定的庸俗性。
最后,斯密对资本的用途也有着独到的见解。他指出,虽然一切资本都可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增加价值,但等量资本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从而对一国年产品所能增加的价值,会随着资本用途的不同而不同。资本的用途按照价值增加大小的顺序依次是:首先用于生产原生产物,如经营农业、渔业、采矿业,因为这些部门有自然力参加劳动;其次用于对原生产物的加工、制造业;再次用于交通运输;最后是用于零售业。显然,斯密的顺序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律,是现代经济学中对三次产业划分标准的最早来源。
3.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在他的资本论和价值理论基础上,斯密提出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理论。他认为,个别资本家的资产分为个人消费资料和用于生产的资本两个部分,而资本又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他进一步推论,社会财产作为全体居民财产的总和也必然分为消费资料、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三个部分。消费资料需要依赖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共同作用而获得;固定资本则由流动资本转化而来,并不断地从流动资本中得到补充。例如,制造机器需要原料和工人,那就需要流动资本,流动资本又来源于原生产物,而取得原生产物还是需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样,原生产物除了补偿投入本部门的资本并支付利润之外,还要补偿社会上所有其他资本并支付利润。当然,这个过程需要货币这个大车轮来促使其相互交换而实现。举例来说,农民先用自己的土地产品换取货币,然后用货币换取工业品以补偿自己消耗的农具和生活用品。
斯密从社会总产品在实物和价值两种形态的补偿角度分析了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的问题,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部分。但是斯密将之建立在自己的收入价值论基础之上,混淆了年产品价值与年价值产品,结果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斯密提出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都可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以谷物价格为例,虽然对于个别产品价值来讲,耕畜和农具的消耗需要补充,也就是说要包括生产资料价值,但是耕畜和农具的价值本身也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构成的,那么,从全社会所有商品的价值来看,归根结底仍只能分解为工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利润和地租),生产资料(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就被丢掉了。这就是著名的“斯密教条”。
“斯密教条”给分析社会再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因为丢掉了生产资料的价值,下一年的再生产是无法继续进行的。斯密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为了解决理论上的矛盾,他提出了“总收入”和“纯收入”的概念。他说:“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给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纯收入。”这里的总收入包含了不变资本的价值,而纯收入则只包含产品的新创造价值。斯密通过总收入的概念,又将不变资本的价值塞了回来,不仅没有解决矛盾,还引起了更多的混乱。因为斯密的总收入即国民收入,但是国民收入实际上是在年产品总价值中扣除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后的剩余,就是产品的新创造价值,与斯密纯收入的概念是相对应的。
斯密与重农主义者一样局限于简单再生产的分析,但是他混淆了年产品价值和年价值产品,又不能区分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造成了他在再生产理论方面的困难,“不仅没有比他的前辈特别是重农学派有所进步,甚至有决定性的退步。”
4.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
为实现国民财富的增长,斯密坚决主张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一切特惠或限制的制度,一经完全废除,最明白最单纯的自然自由制度就会树立起来。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取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
具体而言,他主张:(1)废除学徒规章和居住法,实行劳动力的自由买卖和流动;(2)废除限嗣继承法、长子继承法以及其他限制自由转让土地的规定,实行土地自由买卖;(3)废除地域关卡税及其他一些税收制度,实施国内自由贸易;(4)废除保护关税政策和对外贸易的商业禁令与特许公司的商业垄断,实行对外贸易自由。
这些自由放任的政策主张旨在消除对自由、充分的市场机制的各种人为限制和干扰,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创造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不仅是当时英国正在向机器大生产过渡的自由资本主义的要求,也符合现代社会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5.政府职能与赋税原理
斯密在《国富论》的第五篇“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中论述了关于国家政府职能的观点,系统地分析了国家的支出、收入和公债等理论问题,对以后的财政学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斯密高度推崇“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他认为,在自由的制度条件下,君主们虽然被解除了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使之最适合于社会利益的义务,但仍有三个应尽的义务: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每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和某些公共设施,不仅包括便利社会商业所需要的良好的道路、桥梁、运河、港湾等,还包括教育设施。
为了执行上述职责,政府自然需要一些费用,但是,他认为必须注意节约开支,主张“廉价政府”。因为资本的增加与积累来自节俭,而王公大臣毫无疑问是社会上最浪费的阶级,除此之外,维持大量的牧师和军队等非生产人员也是不利于资本的积累的。因此,政府还要尽量防止和避免战争,缩减政府开支,达到社会资本积累的目的。
政府的支出自然需要有合理的收入来源,这就是财政问题。斯密提出了著名的公平、确定、便利、经济四大税收原则,即:“一、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二、各国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是确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完纳的日期,完纳的方法,完纳的额数,都应当让一切纳税者及其他的人了解得十分清楚明白。……三、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及完纳的方法,须予纳税者以最大便利。……四、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
斯密认为各种赋税的最终来源就是个人收入的三个源泉,并认为地租是最适宜的征税对象。因为对利润征税,资本就会把税收转嫁到货币利息上,少付利息,或者提高价格,从而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利息征税也不合适,因为货币容易隐藏,流动性大,如果对它课税,就会促使它流到国外去,对本国不利;对工资课税只会引起工资上涨,从而提高商品的价格,结果仍然要转嫁给消费者。而地租是地主以及土地所有者“不用亲自劳神费力,便可享得的收入”,对这种收入“提出一部分充国家费用,对任何产业,都不会有何等妨害”,“这样看来,地皮租及其他普遍土地地租,就恐怕是最适宜于负担特定税收的收入了。”当然,只要遵循四大税收原则,斯密也不反对向利润和工资课税。
公债是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采取的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国家遇有战争等非常重大的财政支出,就往往要举借公债,而同时,因为很多商人愿意并且能够随时借款给国家,借债也是可能的。但是斯密认为,除了解决战争费用问题不得已而为之外,公债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处。因为公债是向资本募集的,公债的增加就意味着维持生产劳动的资本数额的减少,所以公债实在是有害的举债制度。
斯密承袭了配第以来的古典经济学思想,通过对现实经济的深入观察研究,提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从此,政治经济学摆脱了对伦理哲学等学科的依附,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而斯密对劳动价值论、资本理论以及社会再生产问题的探讨,客观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触及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具有相当的科学价值,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科学的营养成分。他所倡导的自由竞争、市场与分工理论及经济发展等理论对现代经济学及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赋税原理对现代财政学也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当然,由于方法论上的二元性,以及历史的客观局限,斯密的理论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模糊不清甚至错误之处,为后来的庸俗经济学家们加以利用和发挥。总之,斯密创立了经济学说史上第一个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