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十五讲(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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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念的滥用

概念对于政治生活和政治研究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毫不夸张地说,政治争论经常被归结为为了某一术语(term)的合法性意义而展开的斗争。敌对双方可能会由争论而打斗,进而投入一场战争。每一方都宣称“捍卫自由”、“支持民主”或者“主张正义”。问题在于,“自由”、“民主”和“正义”这些概念,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具有不同的意义。所以,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

安德鲁·海伍德(Andrew Heywood)在《政治学核心概念》(Key Concepts in Politics)一书中指出,至少有三个理由说明概念在政治分析中所具有的普遍重要的意义:

(1) 政治分析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它与历史研究不完全相同。历史学家关注个别的事件,如法国革命或俄国革命,而政治学家则关注一个普遍的现象,在研究法国或俄国革命的时候,它要研究的是“革命”(revolution)这一类现象。对于历史学家来说,界定“革命”的概念本身没有多大价值,因为说明这个特别事件才是他的兴趣所在;而对于一个政治学家来说,他必须要界定“革命”这个概念,这本身就是他进行政治研究和分析的过程。

(2) 政治学家所使用的语言就像政治从业者所使用的语言一样广泛。政治从业者主要出于政治鼓动(political advocacy)而不是政治理解的目的来使用某一概念。他们有足够的动力使用自己的语言来主导舆论或者扰乱视听。这就使政治学家必须谨慎使用自己的语言。他们必须清楚而精确地界定或者重新界定这些概念,以便使自己与日常政治争论中经常误传的种种说法区别开来。

(3) 政治概念通常与意识形态信念盘根错节。自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生各种现代政治意识形态(ideologies)以来,不仅出现了一种新的政治讨论的语言,而且政治争论的术语和概念也完全浸泡在复杂而又冲突的含义之中。这些概念对最初的含义构成了特别的挑战:它们往往语意不明,而且经常成为敌对和争论的话题;它们可能负载着连使用它们的人都说不清道不明的价值判断和意识形态含义。[2]

政治生活充满了争议。争议的主要表现、也是主要的原因,在于概念的滥用。人们运用政治概念之所以会产生歧意,部分原因在于人们对概念的认识模糊不清,随意使用;部分原因在于人们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为同样的名词赋予了不同的含义。

政治概念的滥用来自以下几种情况:

1. 政治体系概念与其他社会体系概念相混淆

在社会科学领域,概念的互相借用是常见的事情。但是,属于特定学科和特定领域的概念具有特别的含义。如果不加分析和界定地使用这些概念,就会造成理解上的分歧。

政治体系的概念与其他体系的概念,特别是经济体系的概念的混合使用,往往会造成这种分歧。对此,我们可以引述美国政治学家达尔(R.Dahl)的分析来做出说明[3]

许多人不加区分地把民主、独裁、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等名词用于政治体系和经济体系,特别是在过去的冷战时代。这种把政治体系与经济体系混为一谈的倾向,要么是因为缺乏一套标准的定义,而之所以缺乏一套标准的定义,在于人们对这些概念的历史渊源缺少基本认知;要么是因为人们有意运用像“民主”或“独裁”这类讨人喜欢或令人厌恶的政治名词,以影响人们对经济体系的态度。于是,我们看到,有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争就被掺入了政治上的判断。

达尔认为,实际上,一个制度的政治方面与它的经济方面并不相同。从历史上来分析,“民主”与“独裁”一般是指政治体系,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是指经济制度。它们的确切含义应该这样来解释:

(1) 民主是一种政治体系,所有成年公民可以广泛分享参与决策的机会。

(2) 独裁是一种政治体系,参与决策的机会只限于少数人。

(3) 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体系,最主要的经济活动由私人所有和控制的公司进行。

(4) 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体系,最主要的经济活动由政府或社会所有的机构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上述每一对概念,民主/独裁、资本主义/社会主义,都意味着一种两分法,而两分法常常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在于那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事实上,许多政治体系既非完全民主的,也非完全独裁的;在许多国家,私人与政府的活动以各种复杂的方式混为一体。在现实世界里,政治学与经济学更是深刻地交相混合。这种交相混合的状态证明了“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种两分法的缺陷。不过,尽管彼此混合,或者就是因为彼此混合,把生活的某些方面区分为“经济的”,而把另一些方面视为“政治的”,在学术上还是富有成效的。

借助于达尔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理解作为经济体系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分别与作为政治体系的“民主”和“独裁”之间的复杂关系的可能性。

2. 政治概念的泛化使用所造成的概念混淆

政治概念,特别是那些被认为具有积极意义的政治概念,经常被无所限制地应用在各个领域,这就导致了原概念和衍生概念之间的混乱。在这方面,“民主”概念的使用以至于滥用所造成的难堪局面,可以说是最典型的例子。

在涉及政治问题时,没有哪个方面的混乱比民主问题上的混乱更为严重。如果说,19世纪以前,人们知道什么是民主但却很少有人宣称追求民主的话,那么,19世纪特别是20世纪以后,人们都以民主相标榜,但到底什么是民主却不再说得清楚了。的确,我们今天对民主的理解太不相同了。“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资本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企业民主”、“工业民主”、“学术民主”、“民主集中制”、“直接民主”、“间接民主”、“精英民主”、“人民民主”、“多元民主”,等等,这些概念足以让我们晕头转向。

许多看似正确的理论和说法,常常使我们在民主问题上难以做出判断,无所适从。比方说,通过选举上台的希特勒法西斯主义政治,标榜自己代表国家利益和民族精神,它是不是我们所要的民主?俄国人到底是在斯大林集权体制下享有更多的民主,还是在当今俄罗斯新体制下享有更多的民主?中国取消“文化大革命”中的“大民主”方式,算是民主的倒退还是进步?美国民主制下总统选举的投票率不高,那是不是说明美国人民越来越认清了美国民主的“虚伪性”?

此外,对于民主概念本身的理解也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有人说,“要广泛实行民主制”,那么“广泛”到什么程度?有人说,“民主越大越好,越多越好”,这种说法合适吗?卢梭(J.J. Rousseau, 1712-1778)说“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和公意(General Will),列宁主义者说人民当家作主和少数服从多数,密尔说“代议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熊彼特说“精英民主”(Elitism Democracy),达尔又说“少数人统治”的“多元主义”(Pluralism),那么,这些概念的实质分歧究竟在哪里?我们到底该听谁的?

在民主问题上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多的分歧和争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人们对民主这个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概念缺乏界定的标准。应当承认,有关民主的争论以及在民主问题上的混乱,有着十分多元和复杂的原因,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在于,民主已经成为一种评价性(evaluative)的概念而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不仅被用来描述政治体系,而且被用来描述其他社会关系。于是便演化出了由诸如“社会民主”、“经济民主”和“工业民主”等词汇所组成的一个庞大的民主概念体系。民主概念的泛化——人们不仅(或者根本就不是)用它来表达与民主这个概念相符合的现实政治生活状况,而且(或者而是)用它来表达自己在价值上所喜好的一切“美好事物”——是民主价值得到普遍认同的结果,但同时却也为有关民主的争论留下了余地。将民主概念泛化的结果是,谁都可以以真正的民主相标榜而大肆指责别人在弄虚作假。

3. 根据不同价值取向解释政治概念所引起的混淆

人们在价值取向上历来存在较大分歧。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价值喜好,对概念的认识和理解自然不同。此类分歧在“自由”、“平等”、“正义”、“权利”等概念上最为突出。

多数人会认为“自由”是一个值得追求的“东西”。对于一个备受管制的人来说,“没人管你”,那是多么值得向往的自由状态!可是,对于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人来说,“没人管你”的自由,是多么不人道!对自由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就足以导致自由含义的混乱。这种不同的态度恰恰反映了“消极自由”(negative)和“积极自由”(positive)观念的分歧,也直接导致了“消极政府”和“积极政府”两种不同的政府构建理念。

“平等”在当今的民主时代也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追求。社会地位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法律的平等、政治的平等、分配的平等,等等,每一种扩展性概念都代表了一种价值取向,而这些价值取向本身又是互相矛盾着的。有的人主张“数量的平等”,他们被认为是绝对的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有的人主张“机会的平等”和“权利的平等”,要求自由竞争,他们被认为是自由主义者;有的人主张保护弱势群体,实行“社会补偿”,他们被认为是社会主义者或者国家福利主义者。

对于“正义”的理解更是悬殊。极权主义者认为他维持的是一个“正义”的社会;自由主义者坚持“自由”优先是最大的“正义”;社会民主主义者认为实行“社会补偿”原则体现了最大的“正义”;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会认为“剥夺剥夺者”才符合“正义”原则。

同样,在“权利”观念上,“消极权利观念”和“积极权利观念”有着不同的信念和思路;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社会契约论者(Social Contract)和功利主义者(Utilitarianism)也会提出截然不同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者(Marxist)、女权主义者(Feminist)和生态主义者(Ecologist)所理解的“权利”也存在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