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奇观:影像符号对主体的“唤询”
在《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一文中,阿尔都塞(Althusser)批判了人文主义的“主体”(subject)概念,认为主体并不是自觉、自在并且有独立认知能力的与客体相对的人类意识。在他看来,制造符合现存社会制度的需要并认同现有价值体系与行为原则的主体,同时在人的一生中持续不断地强化固有的主体意识,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核心功能。而大众传媒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家庭、教会等共同担负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和现存制度的职责。“主体”的存在与发展有赖于媒介符号体系的“唤询”(interpellation),即邀请个人以主体的身份参与既定社会体系的实践,仿佛个人是在有独立意识,并且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认知并接受了指导自己行为的观念。(Louis Althusser,1971, p.157)
对于不同媒介形态来说,它们的“唤询”机制也不尽相同。“观看”与“阅读”都是人类产生社会意识,与外部世界发生联系的基本方式。启蒙运动对“阅读”文化的普及,将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抽象化、间离化,确立了普遍适用的怀疑原则与反思习惯,冲击了封建社会的“观看”文化所强调的“敬畏”与“顺从”的主体特质。而启蒙运动之前的封建的公共领域,与大众社会“重新封建化”后的公共领域,两者的相似之处正在于它们都建立在以视觉媒介为基础的主体“唤询”机制之上。因此,可以从分析两种不同类型的视觉体制(原始的和电子技术支持下的)之间的关联性和继承性入手,来理解哈贝马斯将现代大众社会与封建社会相类比的深意。
封建社会公共领域的媒介基础是仪式化了的视觉奇观。仪式是人类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研究前现代社会的社会结构、文化特点、社会关系、意识形态等的重要切入点。仪式的一般特点是集体性、模式化和重复性,形式大于内容,并没有直接实际的功用,但对形式的认同和参与本身就是强化社会主流意识和成员归属感的过程。(Rothenbuhler, 1998)仪式对主体的“唤询”主要通过激活情感的认同,而非逻辑论证或实证说服来进行。而那些抽象、神圣的情感被依附在具体的物化对象上,通过空间安排而形成的行为规则和视觉奇观来达到激活情感、强化认同的目的。建筑是前现代社会仪式视觉奇观体制的核心,广场、宫殿、教堂、祭坛,通过对空间的立体建构来显示神权和它在人间的代表王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在仪式化的环境中与其他参与者一起显示出真诚的忠诚和服从,可以给渴望主流认可的个人带来安全感甚至幸福感。仪式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权力的威严不是通过直接的暴力压迫,而是通过高大的建筑、物化的标志、特定的模式化的动作来得到体现,并被参与者主动认可与维护。当人们进入了一个仪式空间,便同时进入了一个意义网络。人们按照仪式的规定进行的每一个动作,都在实践上认可并同时“证实”了这个意义网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仪式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网络,视觉奇观对人们感觉的压迫和威慑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阿尔都塞认为,使那些视觉符号及其所表达的意义具有不可辩驳的“真理能量”和物质属性的,是参与者对仪式规则的主动配合与实践。“如果一个人相信上帝,他去教堂参加弥撒,(向十字架)下跪,祷告,(向神父)忏悔……于是他自然而然地感觉自己是有罪的。”(Althusser,1971, p.157)
文字的普及对仪式的整合能力发起了质疑和冲击。新教改革鼓励人们通过阅读《圣经》直接与上帝进行交流,脱离繁复宗教仪式和建筑的“震慑”效果及集体的从重压力,绕过教士阶层这个代上帝立言的中介,确立了个体意识的合法地位以及宗教信仰的私人性质。今天,基督教中的新教相比天主教和东正教来说,仍是最具世俗性和现代性的前现代社会意识形态,这其中“阅读”对仪式和“观看”的替代是重要因素之一。然而,仪式并没有随着现代化的到来而消失。现代社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保留、转化或吸纳了传统社会的某些仪式,比如宗教仪式、国王加冕和领导人就职典礼、婚丧嫁娶风俗等,还创造了完全属于现代社会的仪式范式:国庆节、阅兵式、奠基礼、奥运会等等。而视觉科技的发展更为“奇观”的制造提供了无限的技术潜力,帮助现代社会的人们重新感受在仪式中迷失、沉醉、丧失自我的快感。同时,电子媒介中的影像所创造出的冲击力和奇异的“晕眩”效果,是传统社会中寄托神性的物化偶像所远远不及的。南帆称电子技术创造的影像能够引起“判断的瘫痪”,顷刻解除了观者的心理防范,毫不犹豫地接受镜头强加的视觉暴力。(南帆,2001,第50页)本雅明曾经期望机械复制带来艺术观赏的民主化,因为大众可以摆脱原件的“光环”(aura)和权威,以及在这光环笼罩之下的仪式上的集体暗示,以私人的方式欣赏并解读艺术作品。(Benjamin,1968, p.255)但是,在现代技术的帮助下成倍强化了的视觉力量,足以弥补由于观看私人化而造成的广场从众效果的减弱。
贝尔认为,虽然群众娱乐(马戏、奇观、戏剧)在历史上一直是视觉的,但视觉媒体在现代社会的显赫地位并不仅仅来自于传统的延续和技术的新奇,当代生活中有两个突出的方面强调并推动了视觉成分。“其一,现代世界是一个城市世界。大城市生活和限定刺激与社交能力的方式,为人们看见和想看见(不是读到和听见)事物提供了大量优越的机会。其二就是当代倾向的性质,它包括渴望行动(与关照相反)、追求新奇、贪图轰动。而最能满足这些迫切欲望的莫过于艺术中的视觉成分了。”(贝尔,1989,第154页)无独有偶,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发生在20世纪20和30年代中国的新文化运动中的左翼对当时所谓的“鸳鸯蝴蝶”派文学和在上海形成初步规模的商业电影中的武侠“怪力乱神”的抨击,也能找到将视觉媒体与都市生活、非理性、盲从性乃至商业体制联系在一起的思想模式。虽然上述两种批评话语之间存在着时间、空间、文化上的距离,但我们还是不难看出,两者的共同理论渊源来自于以文字为核心的“启蒙理性”和以视觉为核心的“消费(或原始)非理性”之间的张力,以及前者对后者在现代性社会中依靠技术和市场的力量不断扩展的趋势表达出来的不满和忧虑。由此我们也可以触摸到公共领域转型初期复杂的技术、历史与文化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