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制度
制度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加强管理和严格组织纪律而制定的要求有关人员明确办事程序、遵守办理纪律的规章,常常兼有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双重属性,如《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制度的确立,使办事有头绪,处理问题有章法。在现代管理中,制度是实现程序规范化、职责明确化、质量最优化和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保证。
制度的使用范围十分广泛,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论工作、生活、学习,凡是要求有关人员明确办事程序、遵守办理纪律的,都可以使用制度这一文种。
一、制度的分类
根据内容来划分,制度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岗位性制度,这类制度就某一岗位上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财务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另一种是法规性制度,这类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规性质的规定,如《职工休假制度》、《廉政制度》。
二、制度的特点
1.规范性。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办事程序和行为要求方面的,这就决定了制度具有规范性的特点——既是做事规范,又是做人的标准和要求。正是这样,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明确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指导性。制度既然规定了做事的程序、做事的要求,即具体规定了有关人员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这就对有关人员如何开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3.约束性。制度不仅规定了有关人员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而且明确规定了不能干什么,以及违反本制度规定应该受到的惩罚等,对于特定人群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4.程序性。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制定。与此同时,制度本身也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5.灵活性。制度涉及的对象及层面可大可小,十分灵活,大到一个机关、单位的整体工作,小到门禁、图书借阅,都可以制定相应的制度。
三、制度的写作要点
制度的内容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几个部分。
(一)标题
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如《财务工作制度》、《校园管理制度》;另一种是由单位名称、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如《陕西航空技术学院人事管理制度》、《交大出版社职工奖励制度》。
(二)正文
制度的正文主要有三种结构形式。
1.引言—条文—结语式。这一结构的特点是先写一段用来阐述制定制度的根据、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等内容的引言,接着将有关规定一一分条列出,最后写一段结语,强调有关执行的事项。如《××地区工业局廉政制度》采用的就是这一结构形式。
2.单一条文式。这种写法的特点是将全部内容全部分条列项——包括开头部分的根据、目的、意义,主体部分的种种规定,结尾部分的执行要求等,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逐条罗列。
3.复合条文式。这种写法一般用于涉及问题较多、内容较复杂的制度,其特点是将全文分为多层序码,按照各层内容的内部逻辑关系条理清晰、层次清楚地进行排列。如《民事调解工作制度》采用的就是这一结构形式。
(三)签署
制度一般不需签署的内容;确有必要签署时,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也可以在正文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注明。
【范例】
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一、调解工作原则
1.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三、调解程序
1.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2.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3.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汇报制度
1.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2.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3.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4.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五、登记制度
1.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2.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3.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4.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提示】这则制度就民事调解的原则、纪律要求、调解程序等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具有规程和准则双重属性。
四、制度写作的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
制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各项规定具体准确、切实可行,内容详尽、逻辑严密,语言通俗易懂,叙述条理清楚。
写作制度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所定制度内容不能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要明确权限,不能越权制定制度。
2.制定制度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反复修改,使制度的各项规定更符合实际。
3.制度的条与条、款与款之间应考虑主次顺序和逻辑联系,做到条理清晰。
4.制度的内容要明确具体,符合部门工作实际,便于遵守执行。